2020年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五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能够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一)参加人能够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三)授权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四)在未达到本细则所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也不得利用记入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活动。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总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004]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004]23号),《集体合同规定》(劳社部令[2004]22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7]15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按照《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基本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企业发展原则: 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员工激励原则: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既要充分保障企业职工未来退休生活质量,又要与职工个人贡献挂钩发挥即期激励作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三)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企业自身经济效益,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四)民主协商原则:企业自愿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职工自愿选择参加或退出。
企业和职工通过职工(代表)会议集体协商企业年金的重大事宜。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一、综述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福利待遇,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制定了以下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二、企业年金计划1. 企业年金计划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各种形式的员工。
2. 企业年金计划的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为员工在退休后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支持。
3. 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提供的基金,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及其他可能的投资收益。
4. 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本计划的管理由公司设立的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企业年金计划。
三、企业年金缴费1. 缴费基数员工的企业年金缴费基数为其每月工资总额的10%。
2. 缴费比例公司将提供的基金与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按照比例进行缴费,具体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协商确定。
3. 缴费方式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为工资扣除,由公司直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缴纳。
四、企业年金管理与运营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委托该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和管理。
2. 投资运作原则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原则为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遵循国家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
3.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房地产等各种投资品种,但需要控制风险。
4. 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按照参保员工的缴费比例来分配收益,具体分配比例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五、企业年金离职处理1. 离职员工的权益保障离职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也可以选择退出并领取已缴纳的企业年金。
2. 企业年金的转移离职员工可以将已缴纳的企业年金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管理,转移的具体方式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3. 企业年金的终止离职员工也可以选择终止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终止后将不再享受企业年金的待遇。
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投资管理和运作,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并保障其养老金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
第三条:本方案的实施范围适用于XXXX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二章:参保和缴费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参加本企业年金方案,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六条:公司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具体比例由公司按照员工薪资水平和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调整,并报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七条:员工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经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缴纳的企业年金直接从公司财务收入中支付。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八条:企业年金资金应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
第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对企业年金资金进行合规投资。
第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将企业年金资金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散和投资组合管理,提高资金的收益和抗风险能力。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公司和员工公布企业年金资金的运作情况和投资收益情况。
第四章:养老金发放第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退休条件后,可申请领取企业年金养老金待遇。
第十三条:养老金的发放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和发放。
第十四条:养老金的发放方式应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公司的管理要求,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为年金等方式。
第十五条:养老金的发放应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员工养老金待遇的正常领取。
第五章:监督和保障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对企业年金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定期向员工公开披露相关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企业年金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公司和员工的需求和变化。
第十九条:公司应保证企业年金资金的安全和运作的合规性,不得挪用和滥用企业年金资金。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方案的解释权归XXXX公司所有,并在实施过程中随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0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0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2020年4月目录释义 (4)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参加人员 (6)第六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6)第七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7)第八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7)第九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7)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8)第十一条个人缴费 (9)第十二条单位缴费及分配 (9)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的中止、恢复和补缴 (10)第四章账户管理 (10)第十九条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11)第五章权益归属 (12)第六章基金管理 (12)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3)第二十九条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 (14)第三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14)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4)第三十二条变更本方案的程序 (14)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第十章附则 (16)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7)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8)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9)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总2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一、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目的在国家逐步推进养老保障体系的背景下,企业年金方案作为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障制度,旨在提供更加全面、优质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缓解个人退休金压力,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升员工福利待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歧视任何特定员工群体,保障员工权益。
2.自愿原则:员工参加企业年金方案应自愿报名,企业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参加,并确保员工有选择是否参加的权利。
3.稳健可持续原则: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营应遵循稳健可持续原则,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员工退休金的正常支付。
4.公开透明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应公开透明,对于方案的内容、运作方式以及资金运用情况都应及时向员工公开,确保员工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参与主体1.参与主体:企业年金方案的参与主体包括企业和员工。
企业作为发起方负责制定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员工作为参与方享有权益,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公司委托机构: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养老保险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方案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四、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具体内容1.参保条件:员工参加企业年金方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一般要求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比例: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年金保费,具体比例由企业和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纳比例。
3.投资运营:企业年金资金应进行专业的投资运营,以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增值效果。
投资方向可以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投资限制。
4.退出方式:员工离职、退休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企业年金方案,享受相应的离职退休金待遇。
退出方式和待遇标准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确定。
5.资金支付:企业年金方案应确保员工退休金的正常支付,包括按时足额支付退休金和应急时支付应急救助金等。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是一种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制度,通过员工和企业共同参与缴费,以确保员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稳定的养老金收入。
为了细化企业年金的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些可以考虑的方面:1.参与计划: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参与规定,明确哪些员工可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该给予全职员工参与企业年金的机会。
2.缴费规定:企业年金计划可以采取员工与企业共同缴费的方式。
企业可以设定缴费比例及上下限,根据员工的薪资水平和个人意愿来确定具体的缴费金额。
3.缴费方式:企业可以选择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年金缴费,也可以采取企业提供等额或匹配的方式来鼓励员工参与。
4.投资管理:企业应设定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机构应按照风险管理原则,采取多元化的投资策略,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与稳定增长。
5.提取方式:企业年金一般会设定特定的提取条件和方式。
员工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作为退休金,也可以选择分期领取。
此外,一些企业年金计划还可以规定员工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提前领取企业年金,例如重大疾病或残疾等。
6.拓展福利:企业还可以将企业年金计划与其他福利计划相结合,例如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
这样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福利保障。
7.监管与监督:为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的公平与合规,需要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与管理。
监管机构应定期审核企业年金计划的运作情况,并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情况进行监督。
总而言之,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重要的员工福利制度,有助于保障员工的退休生活。
通过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运作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提供更可靠和稳定的养老保障。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二0一一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账户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基金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权益归属和待遇支付.........................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方案的修改和终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留住人才的长效机制,增强股份公司的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年金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参加股份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2020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0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2020年4月目录释义 (4)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参加人员 (6)第六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6)第七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7)第八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7)第九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7)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8)第十一条个人缴费 (9)第十二条单位缴费及分配 (9)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的中止、恢复和补缴 (10)第四章账户管理 (10)第十九条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11)第五章权益归属 (12)第六章基金管理 (12)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3)第二十九条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 (14)第三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14)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4)第三十二条变更本方案的程序 (14)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第十章附则 (16)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7)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8)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9)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内部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内部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WTT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选择。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应当严格分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大型央企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XX公司本部企业年金计划方案实施细则企业:XX公司企业协商首席代表(签章):职工协商首席代表(签章):申请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XX公司本部(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指导意见,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和方案参加职工按国家政策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7]152号)以及其他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公司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保障和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完善职工福利保障制度,增强薪酬的长期激励作用,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二)效益的原则。
公司企业年金与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缴费,效益差时少缴费或暂停缴费,不得因建立企业年金而影响企业的基本经营能力和发展能力。
(三)效率的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行差别待遇。
归属职工个人的年金与对企业贡献、业绩、职级、岗位挂钩,适当向关键岗位倾斜。
(四)适应发展,适时调整。
如国家对企业年金的政策发生调整,可以根据企业年金市场发展情况,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规定审批程序,适时调整本年金方案。
第五条本方案的管理模式本方案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 1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五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一)参加人可以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三)授权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四)在未达到本细则所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也不得利用记入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活动。
某国企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第一条根据《中国x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结合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参加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申请参加本年金计划:(一)与xx签订了一年期(含)以上劳动合同;(二)试用期满;(三)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
属于公司给予保留社保关系性质的各类离岗人员和其他与企业有特殊约定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职工申请参加本年金计划应填写《中国x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加入申请表》。
第三条资金筹集方式及缴费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公司和参加计划的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一)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初期,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低于公司为其缴费部分的四分之一,以后年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逐步提高,最终与公司缴费相匹配。
个人自愿申请降低个人缴费标准的,公司缴费部分随之同比例下调。
个人与公司之间的缴费比例原则上不变。
(二)对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不在于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企业年金之外再列支任何补充养老性质的福利项目。
(三)企业缴费基数及缴费总额企业缴费基数为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试行年金制度初期,企业年缴费额按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计提。
计算公式为:企业缴费=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5%每年的具体缴费总额可根据年金相关法规规定和自身盈利状况进行年度核定和调整,报集团公司年金管委会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后执行。
(四)个人缴费基数及缴费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
为体现企业年金的保障作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一般不超过职工平均水平的五倍。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1.25%。
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缴费=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1.25%个人缴费由公司每月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条企业缴费的分配公司缴费分为基本缴费和激励缴费两部分。
(一)基本缴费基本缴费的缴费比例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计算公式为:基本缴费金额=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4%。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实施细则企业年⾦实施细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航局三公司企业年⾦实施细则(讨论稿)第⼀章总则第⼀条为建⽴多层次的企业养⽼保险体系和长效⼈才激励机制,保障职⼯退休后的⽣活质量,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交⼀航局有限公司企业年⾦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条本实施细则中的企业年⾦,指企业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基本养⽼保险并履⾏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济承受能⼒⾃愿建⽴的补充性养⽼⾦制度,是企业员⼯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民主协商和⾃愿的原则: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决定是否建⽴企业年⾦,并经职⼯代表⼤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集体协商通过后实施;员⼯可⾃愿选择参加。
(⼆)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本办法充分考虑企业员⼯未来基本⽣活保障,同时根据企业长期发展战略、⼈⼒资源配置及内部分配制度改⾰的需要,完善激励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
(三)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员⼯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来分配企业缴费的资⾦,考虑员⼯的职级(职称、技能等级)、特殊贡献和⼯作年限等因素,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才倾斜,保证资⾦分配的公平性。
(四)⾼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由中交股份选择具备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运作,确⽴规范的合同关系,保证企业年⾦基⾦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办法。
第⼆章试⾏企业年⾦制度的基本条件第四条公司实⾏企业年⾦制度应符合以下条件:(⼀)具备相应的经济能⼒企业盈利并完成⼀航局有限公司下达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时,可以试⾏企业年⾦制度。
当企业在上年度出现亏损或停业等情况,暂时⽆法履⾏缴费义务时可以暂停缴费,待经济状态好转并开始盈利后,恢复缴费义务。
(⼆)具备较强的⼈⼯成本承受能⼒企业不得因试⾏企业年⾦制度⽽造成⼈⼯成本⼤幅度增加,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权益归属和待遇支付)
权益归属和待遇支付
第一条权益归属
(一)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职工个人。
(二)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原则上根据职工企业服务年限决定归属个人比例:
1、职工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间调动,企业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2、职工退休、退休前身故、上级主管部门调动,权益归属100%。
3、未归属权益部分转入企业账户。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领取年金:
(一)按国家规定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
(二)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按国家规定办理了病退或提前退休手续;
(三)退休前身故;
(四)出境定居。
第三条年金待遇支付方式
(一)职工退休时可根据个人账户的积累额选择一次性或分期领取年金。
(二)职工符合领取年金的条件时,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向受益人指定的账户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年金。
(三)职工退休前身故,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四)职工出境定居,按照权益归属计划归属于个人的账户余额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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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企业年金方案
实施细则
(YY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释义 (4)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5)
第三条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6)
第四条实施范围 (6)
第二章参加人员 (6)
第五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6)
第六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 (6)
第七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7)
第八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7)
第九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7)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8)
第十一条个人缴费 (8)
第十二条企业缴费及分配 (8)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的中止、恢复和补缴 (9)
第四章账户管理 (9)
第十九条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10)
第五章权益归属 (11)
第六章基金管理 (11)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二十九条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 (12)
第三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13)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3)
第三十二条变更本方案的程序 (13)
第三十四条终止本方案的程序 (14)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5)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5)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6)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企业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