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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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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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强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我局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宗旨,以加强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为重点,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行财政系统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二、政务公开的内容(一)各项政策法规公开。财政工作要坚持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务院、财政部关于财政、财务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
职责、权限、责任人员要公开。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工作职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行政审批公开,行业工作公开,内部管理事务公开。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编制财政收支预算,报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资金需求和入库情况,及时拨付各类资金。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现象。按照有关的财务规定,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所有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严格按规定用途和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拨付。严格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专用票据,罚没票据和其它票据的管理。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到即来即办,决不拖延或不办;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办。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积极帮助企业发展生产,增加税收。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申报的国有资产处置事宜在一个月之内办结。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做好会计事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区会计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加强财政内外监督,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处置。本着监督检查与服务并举的原则,积极帮助存在问题的单位健全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咨询、服务和举报投诉方式、处理结果公开。1、按照财
政部门的职责范围结合我国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适宜公开的工作内容,按需求向社会各界公开,并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公开。2、接受社会监督。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3、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查办,实事求是。一经查出,要进行严肃处理。三、保证措施(一)成立西秀区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二)强化内部建设。财政局各科室及服务社会的二级单位的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员要公开,明示,涉及收费项目的要在收费场所设立公示版,明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配备高素质人员进驻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审批事项的接待、解释和引领工作,尽量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手续,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财政局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来局或单位办事的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事情要耐心解释,并引领人到相关科室办理。各科室对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之内的事项,能公开的尽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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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执法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公示人员姓名、职务、职责。(四)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范围,要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考核、一起总结。(五)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四、责任处理对于我局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政纪处分:(一)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当年不予评优。(二)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三)情况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四)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或其它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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