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送审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工程结算作为项目结束阶段的重要环节,对确保项目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提高结算效率,特制定本工程结算送审方案。
二、方案目标1. 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因结算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
2. 提高工程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
3. 规范结算流程,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效率。
4. 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工程结算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程结算工作。
2. 设立工程结算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结算工作。
3. 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结算资料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
四、送审流程1. 工程结算资料收集(1)收集工程合同、设计变更、签证、计量支付等相关资料。
(2)收集施工图、竣工图、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3)收集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算编制依据等相关资料。
2. 工程结算编制(1)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制工程结算书。
(2)对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确保结算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 工程结算审核(1)内部审核:由工程结算办公室组织内部审核,对结算书进行初步审核。
(2)外部审核: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结算书进行审核。
4. 工程结算审批(1)根据审核意见,对结算书进行修改和完善。
(2)将修改后的结算书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5. 工程结算支付(1)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工程结算支付手续。
(2)与施工单位、供应商等进行结算款项的结算和支付。
五、工作要求1. 工程结算资料收集要全面、准确,确保结算依据的合法性。
2. 工程结算编制要严谨、规范,确保结算内容的准确性。
3. 工程结算审核要严格、公正,确保结算结果的合法性。
4. 工程结算审批要高效、及时,确保结算支付的顺利进行。
5. 工程结算支付要规范、透明,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推进。
工程结算审计要求
工程结算审计要求
1、工程审计项目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
2、承接工程审计项目后,负责到委托人处接收送审资料,并对送审资料清点、分类;
3、负责审计中的质量把关,确保工程造价的计算准确,政策、规定把握正确;重点关注工程项目立项、设计、审批、招投标、施工、竣工等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工程项目的有关变更是否履行了正当的程序等;负责项目组审计意见表的汇总、校核,杜绝差错;对初审意见中的主要审减事项应有初审意见说明;
4、根据审计项目和审计计划按时提交书面初审意见;
5、负责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等第三方就审计业务问题进行洽商,并联系确定交换意见时间,同时通知委托人按时到达交换意见现场,掌握交换意见中的主要分歧问题;重大分歧向委托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委托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6、出具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管理建议书是针对建设单位实施工程管理全过程控制的描述并出具管理建议,并提供电子版,对审计报告中的数据确保正确,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的份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审计项目完成,负责将审计项目的资料和委托人送审的资料全部清点退还,与委托人办理退还资料手续,并提交归档资料及工作底稿;
8、实行审计工作周报制,每周一将上周的项目审计情况及本周计划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委托人及上级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审计操作规范
工程结算审计准备阶段一、送审项目资料的接收(1个工作日内完成)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送审项目资料统一由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以下简称“审计中心”)前台岗位负责接收。
2、审计中心资料接收人员在办理资料接收时,应对照《杭州市余杭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要求对送审项目作初步审查。
审查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的,应不予收件:送审项目不属本局审计管辖范围的;送审项目立项、招投标程序不合规的(有区政府或立项、招投标主管部门同意手续的除外);送审工程项目资料明显不完整、不规范的。
3、属同一建设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不同施工标段工程的竣工结算,原则上应要求建设单位集中送审。
对于建设项目具备集中送审条件、无特殊情况仍分标段单独送审的,可不予收件。
4、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时,建设单位应出具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意见书(格式见附件1),建设单位应对送审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并应就审计核减率超过5%部分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签定审计约定书(格式见附件3)。
施工单位应就审计过程中配合工作出具愿意配合审计函(格式见附件4)。
以上建设单位出具的结算送审意见书、审计承诺书、施工单位出具的愿意配合审计函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定的审计约定书应作为项目送审必需资料要求一并上报审计中心。
5、项目结算资料必须由建设单位人员(应持有建设单位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送审,不得由施工单位代替,否则不予接收。
6、资料交接时,必须当场清点完毕,填制送审项目资料移交清单(格式见附件5),并由交接双方签字,各自留存备查。
送审资料中工程联系单未编号的,应当场编号,并按要求填制具体工程联系单目录清单(格式见附件6),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7、审计中心资料接收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登记送审项目资料接收情况台帐(包括接收和未接收项目情况),并每月一次定期向中心负责人和局领导上报送审项目资料接收情况汇总表。
二、送审项目的预审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1、已接收的送审项目应先进行资料预审查,方可进行分配审计。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说明及表格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说明一、审计送审表中“工程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工程项目名称”一致,填写完整的项目名称。
“工程管理部门签章”一栏,工程管理部门应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予以承诺,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工程结算书需提供两份原件。
工程结算书上的“工程项目名称”与合同中工程名称一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要填写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封面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以及造价编制人员资格章。
三、工程量计算书需提供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等内容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四、审计承诺书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是授权给结算审计事项的代理人。
六、施工合同的签订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补充协议应为主合同的补充或延伸。
合同和补充协议均应有签约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合法公章,负责人应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人。
七、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八、竣工图应严格按照泰安市有关竣工图要求进行编制。
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九、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并由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要求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文本资料和影像等。
十一、设计变更单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工程管理部门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字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
十二、现场签证单要按签证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工程量计算式等,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三方签字盖章,其中工程管理部门需要两个人签字。
十三、有关涉及造价变化的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和会议纪要,不得直接作为计价依据,只能作为变更或签证等计价依据的附件。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国家资产的安全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建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国家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
3. 工程竣工决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的最终财务结算文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竣工决算工作。
2.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资料和变更记录。
3.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工程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编制初步的财务结算报告。
4. 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结算报告进行独立审计,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决算编制流程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工程量清单、合同协议书、变更洽商记录等相关材料。
2. 施工单位应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初步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3. 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初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
4. 财务部门根据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合同条款,编制财务结算报告。
5. 审计部门对财务结算报告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6. 根据审计意见调整后的财务结算报告,作为最终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四、送审程序1. 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后,由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2. 会审通过后,将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
3. 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收到决算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 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最终的资金拨付。
五、监督管理1. 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国家资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审核流程
工程结算审核流程一、审计目的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前提,根据施工方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实施工程结算审计程序,审核认定该工程结算造价,合理的确定和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二、审计原则在进行结算审计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以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全面审核法和重点审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三、工作流程1、收集整理资料。
与委托方相关负责人沟通联系,并提交《结算审核资料清单》给委托方。
资料要求全面、充分并能满足工程造价计量,送审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下列全部内容。
(1)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记录、工程概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本(计价软件格式)、投标报价表、结算书纸质版及电子版(计价软件格式)等;(3)招标备案记录或评标记录、中标通知书等;(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合同性文件等;(5)招标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竣工图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等;(6)工程变更通知单、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函、隐蔽工程记录、洽商记录、材料认质认价表(单)等;(7)开工审批表、延期审批表(单)、竣工验收证明书等;(8)甲供材料、设备清单明细表;(9)批复文件等资料提交后填写《文书函件签收表》并签字一式两份,委托方与造价咨询单位各执一份。
(详文书函件签收表.xls)2、开展结算审核工作(1)根据项目情况成立项目结算审核小组并确定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结算审核工作计划,分配项目。
(3)项目组成员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审核步骤如下:①熟悉项目送审结算资料,熟读合同,重点了解项目计价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延期扣款等重要条款。
②通过熟悉结算资料,判断送审的结算资料是否达到审核要求,对未达到审核要求的项目结算资料反馈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填写《工作联系单》发与委托方。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标准清单
“”工程结算条件说明“工程”的结算要求及程序双方按以下约定执行:一、“工程”项目的总包工程竣工结算及结算会签条件:1、工程已竣工并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完验收会签单。
2、配合工程整体已办理完竣工备案及档案馆备案,并无疑议的分项工程。
3、同物业公司已办理完交接、培训手续,无使用或操作问题。
4、现工程需要维护或维修的,已维护、维修完毕,并经过复验合格。
5、同总包单位的水电结算单,或按合同约定在结算时扣除。
6、报送工程实际竣工图纸,无工程竣工图的工程甲方不予结算(竣工图的绘制应具备相应的书面资料)。
7、以上条款按各电气工程情况须同时满足方能进入工程结算程序或结算会签程序。
二、竣工结算资料的报送要求:1、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提报内容:1.1工程量计算书、工程竣工结算书。
(用广联达软件)1.2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际确认文件、安全生产措施评分表、规费计取标准。
1.3工程相关的工程内业资料(如:隐蔽记录、实验报告单等)。
1.4需结算的现场签证单、变更单、技术联系单、奖罚单、认质认价确认单、图纸会审单、施工合同复印件等随工程结算资料一并提报。
注:与工程结算有关的一切相关资料及工程结算书须装订成册并附有结算目录,报送到“威海雨润置业有限公司”合同预算部进行结算登记,结算资料的报送顺序为工程结算的时间顺序。
结算资料报送完整后合同预算部将不再接收任何相关结算资料的补充,对将要补充的资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2、乙方报送工程结算书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造价人员资格用章(非本单位造价员执业用章甲方不予确认),结算书中应含合同本体工程、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工程等完成本工程一切的费用,结算总额一次报毕(变更及签证单应为甲方确认的原件),如有遗漏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结算金额。
(注:施工单位所报送的工程结算不得故意超报,如经审核所报额度超过结算金额5%时(含5%),按审减金额的5%罚款。
建设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管理办法
四、送审结算资料具体要求
附表2“工程项目预(结)算资料送审表(2)”,由业务承包单位提供。
2、资料内容:(见附表2)
2.4、竣工图纸:按档案规范整理,应如实反映竣工情况,并将变更编 号、签证编号及内容在图上标出,经承包人、监理单位、项目实施组 (或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竣工图还应按规定的要求制 作。 2.5、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 业另册装钉)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 的盖章,同时要求有项目实施组(或业务部门)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 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附表2“工程项目预(结)算资料送审表(2)”,由业务承包单位提供。
2、资料内容:(见附表2)
2.7、建设项目现场签证表: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 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居中统一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 的计算过程、具体部位和施工简图,有金额的签证必须要附金额明细表; 现场签证由业务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 和单位盖章确认。现场签证必须随附经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可的
四、送审结算资料具体要求
附表2“工程项目预(结)算资料送审表(2)”,由业务承包单位提供。
2、资料内容:(见附表2)
2.10、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 算式组成,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 单、建设单位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用电 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并注明使用软件。另
三、送审结算资料组成
1
附表1“工程项目预(结)算资料送审表(1)”
资料由 三个表 格组成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是对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的简介和背景说明。
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的工程款项结算,目的是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和工程质量的验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工程竣工结算涉及到多个方面,如工程量、质量、审计等,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困难性。
为了确保工程竣工结算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有效地防止工程款项支付中的腐败和不正当行为,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是指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将结算资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给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以确保工程结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它包括结算资料的准备、送审程序、审核方式、审计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工程竣工结算中的各种问题,保障国家利益和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运行效率。
此外,它还能够提升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信誉度,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然而,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审计工作的时间和费用成本较高,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需要不断优化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审计机关的能力建设,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以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只有这样,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才能更好地为工程建设领域的发展和进步服务。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整体组织和布局的方式,它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文章的内容。
本文的结构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方面。
首先,在概述中可以简要介绍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可以说明该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中的重要性以及为什么需要进行送审。
其次,在文章结构部分,可以概述本文的整体结构和各个章节的内容安排,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文章的脉络和组织方式。
最后,在目的部分,可以明确指出本文的目的是为了探讨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并为读者提供相关的知识和观点。
关于结算送审时间及结算报审资料要求的规定
关于结算送审时间及结算报审资料要求的规定为了及时顺利的办理工程结算工作,降低集团公司工程投资成本,现将工程项目(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大中小修、修缮、装饰等)结算送审时间及结算报审资料要求规定如下:一、结算送审时间要求(以合同竣工日期计算拖期送审时间)1、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交(竣)工后规定期限内上报结算,违者扣罚工程款;(1)30天内不送审,从第31天起,每拖一天施工单位按工程造价万分之一累计承担违约责任;(2)三个月内不送审,从第31天起,每拖一天施工单位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累计承担违约责任;(3)二年内不送审,从第731天视为施工单位自动放弃结算权利,甲方单方结算,后果施工单位自负。
2、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拖期,施工单位必须持工程管理单位的延期证明,结算时间顺延。
3、结算送审后对施工单位的要求:(1)审计工程审计人员通知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完成结算审查任务,凡通知后3日内不联系者,从第4天起,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累计承担违约罚款;(2)经审定的结算,需施工单位复写者,施工单位必须在5天内复写返回,每拖一天施工单位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累计承担违约罚款。
二、结算报审资料要求1、合同原件一份:合同中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施工范围(图纸)、工期、质量、造价等。
2、结算书、甲供材各一式二份,结算封面要求:(1)工程名称(应与合同名称一致)。
(2)工程合同编号(3)工程图纸编号(4)工程结构形式(5)工程面积(6)工程造价(7)施工单位结算编制人加盖从业公章,左下角注明联系电话,工程负责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工程管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一式二份(原件)。
4、图纸完整一份5、现场签证(需工程监理、工程现场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要求为原件,并且签证以送审时间为准,不得在审计的过程中补签签证)及相关的试验资料6、其他:材料领用单、土方或垃圾测量纪录、发票、料单、自购材料认证单、地材证明和延期证明等有关结算资料。
工程审计资料组成以及结算资料要求
房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审计资料组成以及结算资料要求一、审计资料组成:(一)工程管理前期资料文件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图纸审查意见书);2、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标底;3、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会议纪要等有关有效的文件;4、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及相关承诺等);(二)工程管理过程资料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2、图纸会审答疑记录;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例如: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方案,模板安装拆除方案等;4、地基与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勘探记录、地基验槽记录;5、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6、例会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7、移交设备、材料明细签名册收单(制表表明型号、楼层、部位等);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例如:由于什么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材料上涨或者工期滞后,或者又因为当地政府的特殊规定。
(三)工程档案资料1、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2、工程竣工资料;(四)工程结算资料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二、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 电子盘)注明使用软件。
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由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位、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表达式中一次计算,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结算文件送审要求
分包工程结算文件送审要求:一、结算送审文件清单:1、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询价资料。
2、工程招标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及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变更、洽商、索赔及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3、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停、复工报告。
4、经发包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或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二、结算送审文件编制要求(一)分包工程结算内容必须完整、真实。
(二)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编制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同时报送工程结算书电子文件(含excel版和软件版)一套。
(三)分包工程结算资料递交后除总包单位另有要求外,不再接收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当总包单位提出需分包工程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时,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及时完善并递交。
(四)工程结算资料要求附工程量计算底稿,注明部位、图纸名称或变更单编号;申报工程量与计算底稿结果相符,计算式清晰。
(五)工程结算文件需附完整的变更、洽商、报告、索赔资料。
(六)工程结算文件编制有格式要求的,承包人应按规定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制结算文件。
(七)结算文件编制原则上要求采用A4纸打印装订,每册独立编排页码(同一册内按表格及单位工程依次排列)。
三、工程结算审核原则(一)应分别按合同要求核算工程定额或工程清单、增补工程定额或工程清单、工程变更洽商清单、价差调整、其他费用等。
(二)工程量按合同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1.工程量计算依据:通过审查的变更、竣工图纸及合同规定的计量规则。
2.原合同总价内包干范围的内容:以原合同数量为结算数量,如发生原合同总价内包干范围的变更,则以核定的变更数量为结算数量。
3.原合同综合单价包干范围的内容:以该范围内竣工图工程数量为结算数量。
竣工图无法体现但应予以结算的工程量以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的现场签证为依据。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程序,保障竣工决算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审计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环节。
第三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对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审计规范,确保竣工决算工作的合法、规范进行。
第五条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客观、独立原则,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可靠。
第六条竣工决算送审应当确保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影响。
第七条各级财务审计部门应当建立竣工决算送审的正式登记制度,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竣工决算送审的程序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后,相关单位应当将竣工结算文件及相关资料送交财务审计部门进行审理。
第九条财务审计部门应当在接到审核文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料核对和审计工作。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原则和方法,对竣工结算文件逐项进行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和准确。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结束后,及时出具审计意见,并报送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领导审批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审计意见,对审计工作的结果进行确认,并出具审批文件。
第十三条领导审批部门应当将审批文件及审计意见送交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进行推动和落实。
第三章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责任与义务第十四条各级财务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进行。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的真实可靠。
第十六条领导审批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审计意见,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并及时推动审计结果的执行。
第十七条相关单位应当配合财务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相关单位应当对审计工作结果负有责任,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和落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单位制定的工程送审制度
单位制定的工程送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送审程序,提高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对工程项目的送审程序,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验收申请、竣工资料等内容的送审。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送审制度,明确送审流程、责任人及参与人员,规范送审程序,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单位应当制定工程送审计划,按照项目进度和审核要求,合理安排送审时间,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送审档案管理制度,对送审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和核查。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送审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第七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送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送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审核能力,确保送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送审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送审结果,处理问题和意见,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送审流程第九条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要求和审批程序,确定送审内容和审核标准,明确送审程序和流程。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送审申请制度,由项目负责人向相关部门提出送审申请,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按照送审文件的要求,组织送审人员进行审核,参与人员应当认真审阅,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积极沟通,及时反馈送审结果,对送审文件是否通过或有异议进行评议和讨论,最终确定送审结论。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按照送审结果,对工程项目进行调整和改进,及时整改不合符合的内容,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进行送审总结,对送审流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和总结,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送审责任第十五条单位应当明确送审的责任人和审核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送审工作,确保送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对送审责任人和审核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审核能力和水平,确保送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1、资料组成:
(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盘(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3)钢筋抽料表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5)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固定价款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施工图纸;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
(6)工程竣工资料;
(7)图纸会审纪录;
(8)设计变更单;
(9)工程洽商记录;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
(12)现场签证单;
(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
(14)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
(15)施工单位投标书(包括承诺书及相关电子盘等;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电子盘,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电子盘);
(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
(17)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1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19)移交资料签收表。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
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注明使用软件。
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
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3.钢筋抽料表: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
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图样、计算式等,明细汇总表应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构件的汇总数量,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
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5.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
字。
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
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在结算时发包人有权不予考虑;对未在竣工图纸上反映的事实变更,结算时发包人有权作出调整。
招标时使用的施工图纸应有发包人认可。
6.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
具体包括工程
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
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
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7.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
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8.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
册。
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
9.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
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
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
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有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1.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
要
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
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盖章确认。
12.现场签证单: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
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具体部位和施工简图,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
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
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4.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
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要求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若无甲供材料应在备注中注明。
15.施工单位投标书:应提供技术标、经济标,包括预算书及电子盘(清单计
价必须提供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承诺书。
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
答疑纪要应由发包人盖章、有必要还应提供标底(或预算控制价)的组成明细。
17.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审核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
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甲方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
18.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
(标注页码),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
19.资料签收表一式三份,由资料移交人(施工单位)和接收人(基建部门)分别
签名,必要时加盖双方单位的印章。
陕西华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