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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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治理实施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治理工作,提高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治理水平。

依照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全部文件材料。

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生产预备、竣工到投产(运)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及电子版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是由各参建单位(省电力公司和托付建设、设计、施工、运行、监理、调试、招投标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档案的总和。

各参建单位,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做好各自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存、鉴定、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与基建工程实行“三同步”,即各参建单位都应当在项目前期、项目进行中、项目交工验收三个时期,做到档案治理与工程治理同步进行。

在工程移交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评优中,档案治理应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方法。

第二章组织治理和责任划分第六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

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把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打算,纳入工程治理和工程进度考核,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同时,将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不得分散治理,不得由业务部门或个人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或托付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档案部门参加有关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设备开箱及工程达标和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促进项目成果的维护和传承。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程实务经验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设计文件档案、施工文件档案、质量检验档案、工程变更档案、竣工验收档案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定期清理、整理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保存和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地点。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根据档案的不同内容和形式而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盘点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物理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保管工作,防止档案损坏和丢失。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传承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利用和传承制度,便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利用。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doc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doc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doc一、总则为规范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保障档案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1. 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

3. 档案管理部门应与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归档(1)接收档案电力工程档案从各部门、项目组等相关单位送达档案管理部门,由专业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并填写档案接收登记表。

(2)分类整理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的内容和形式,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定归档位置和编号。

(3)装订归档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顺序进行装订,然后进行归档。

2. 档案的借阅(1)申请借阅公司内部员工如需查阅电力工程档案,需提出书面借阅申请,并注明借阅目的和时间。

(2)审批借阅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借阅申请的内容和目的进行审批,确定是否同意借阅。

(3)借阅归还经批准借阅的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查阅档案,并按时归还,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3. 档案的销毁(1)报废申请公司内部员工如需报废电力工程档案,需提出书面报废申请,并注明报废理由和档案名称。

(2)审批销毁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报废申请的内容和理由进行审批,确定是否同意报废。

(3)销毁执行经批准报废的档案需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采取有效方式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五、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

2. 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应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档案安全和完整性。

3. 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反馈。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2.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领导。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AA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结合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网建设项目档案是指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采购(含招投标)、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纸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的全部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AA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下称省电力公司)等作为项目法人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输变电工程的档案管理。

第四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应纳入电网建设管理程序、工作计划及合同管理。

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项目档案的责任。

第五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要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项目竣工验收应同时包括对项目档案的验收。

第六条各建设项目都应统筹安排项目档案管理所需资金,明确必要的整理经费和设施、设备购置费。

第七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AA公司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八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整理项目文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好所建电网建设项目的全部档案。

项目法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全权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部门)负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电网建设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调试、采购(含招标)、物资供应及运行单位均应建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中,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组织落实,做好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管理制度)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标准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责任划分第六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把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工程管理和工程进度考核,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同时,将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不得分散管理,不得由业务部门或个人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或委托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档案部门参加有关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设备开箱及工程达标和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甘肃电力公司档案馆是省公司系统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标准、制度等,并制定本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实施办法。

对本公司负责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工作和达标投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自查、检验工作。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一)项目建设单位或委托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与工程有关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负责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管理文件、设备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整理与归档;负责接收工程全部档案。

(二)施工安装单位负责移交施工安装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并负责整理、归档。

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的地质水文资料,建筑、安装工程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测量记录、质量验评记录及签证书,消缺记录及永久性缺陷记录,重要施工材料的性能证件、检验报告、复试报告,重大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报告、施工安装验收总结等。

基于工程档案矢量化平台的档案大数据服务模式建设与应用

基于工程档案矢量化平台的档案大数据服务模式建设与应用

基于工程档案矢量化平台的档案大数据服务模式建设与应用摘要:为积极响应国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省公司工程档案协同管理工作要求,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托工程档案矢量化平台的落地应用,打造出档案大数据服务新模式,建成工程现场服务、业务管控服务、数据增值服务三大服务体系,全面推动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向档案全电子化、智慧化、集中化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发展。

关键词:工程档案矢量化管理模式0引言工程档案是公司生产要素、知识资产和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源、资产双重属性。

确保工程档案真实准确、齐全完整、系统规范、保管安全和有效提供利用,对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防范生产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此,公司建设应用工程档案矢量化平台,形成大数据服务模式,推动工程档案管理现代化转型升级。

1建设背景1.1响应工程档案管理新战略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业务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出发,出台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的各项文件,提出工程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200kV以上工程档案、工程图纸DWF矢量化应用等多项工作要求,为推动工程档案管理及服务模式现代化变革指明方向。

1.2解决工程档案管理利用疑难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公司持续夯实档案业务建设、强化工程档案管理,但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仍存在一些局限性,如,管理流程繁冗,影响跨全宗档案服务利用效率;图纸利用困难,历史工程档案电子版图纸放大易失真且无法设计修改等历史疑难问题亟待解决。

1.3应用新兴技术助推服务模式变革的必然选择当下,开展工程档案建设移交、库存、检索利用、平台应用等情况的实时、动态分析,进而形成新兴大数据服务模式,是充分释放工程档案数据价值,提升工程档案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公司亟待应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带动工程档案服务模式向数据化、智慧化方向发展。

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概述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确保电力工程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电力工程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个阶段。

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总结需及时,责任部门要定期清点、盘点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确保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按时完成。

2. 档案负责人要建立档案的总目录和分类目录,明确档案的存放位置和编号,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定期整理,确保档案的便捷查阅。

三、档案的保存和利用1. 档案室要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

2. 档案的利用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档案的复制和提供,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 档案的利用应遵循经济、合理、便捷的原则,提供参考、查询和决策支持的相关信息。

四、档案的整理与更新1. 档案负责人要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档案的整理和更新应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档案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五、档案的销毁与处置1. 档案的销毁和处置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档案的销毁和处置应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审批,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档案管理部门要参与组织档案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档案管理的执行情况。

2. 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七、档案管理的责任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各部门要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档案管理工作的保密原则,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八、优化档案管理手段1.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使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对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2. 采用档案管理软件,可以实现档案的在线查阅和共享,提高信息的流动和利用。

工程施工用电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用电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用电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施工工程过程中用电档案的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电气安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用电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制度内容包括用电档案的建立、保存、查阅、归档和销毁等各个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用电档案的建立第四条用电档案的建立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启动前组织专人负责用电档案的建立工作;2. 制定用电档案建立计划,并报项目经理审批;3. 按照建立计划,收集项目开工前需要建立的用电档案资料;4. 将收集到的资料整理归档,并编制电子档案备份。

第五条用电档案内容1. 用电方案;2. 电力供应协议;3. 用电设备清单;4. 电气维护记录;5. 安全监测报告;6. 重要施工日志。

第六条用电档案的备份1. 按照公司规定的备份流程,定期对用电档案进行电子备份;2. 备份的文件必须存储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确保数据安全性。

第三章用电档案的保存第七条用电档案的存储1.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用电档案的存储维护;2. 依据文件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3. 使用防火、防水、防潮等措施,确保文件安全。

第八条用电档案的保密1. 严格控制用电档案的查阅权限,避免泄露;2. 对涉密文件加密处理,必要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3. 定期对档案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用电档案的查阅1. 工程负责人有权查阅用电档案,并做必要记录;2. 其他员工需经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3. 查阅过程中不得将文件复制或外借。

第四章用电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条用电档案的归档1. 按照归档标准对用电档案进行分类整理;2. 在项目结束时,对用电档案进行归档处理,并报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用电档案的销毁1. 依据公司规定的文件销毁程序,对废弃的用电档案进行销毁处理;2. 销毁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文件保密规定,避免信息泄漏。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电力工程档案管理的法规、标准,结合电力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工程档案是电力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改造和拆除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照片、声像制品等档案资料。

第三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及时、资料完整、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应纳入电力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与电力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三)监督、检查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四)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五)负责电力工程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力工程档案的科研、交流和推广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档案法规和电力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制定电力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和归档要求。

第八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工程档案收集网络,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将整理好的电力工程档案及时归档,并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保管。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十一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工程档案利用制度,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做好电力工程档案的检索工作,提供档案查询、借阅等服务。

第十三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电力工程档案进行鉴定,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保障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机构公司设立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中心设立档案管理部,具体负责公司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采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工作。

四、档案管理职责1. 负责电力项目施工过程的档案采集工作,确保施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负责对电力项目施工档案进行归档和整理,建立电子档案系统,确保电力项目档案的安全存储;3. 负责电力项目档案的审查和审核工作,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4. 负责提供电力项目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服务,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必要的档案信息;5. 负责编制电力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流程;6. 负责电力项目档案的销毁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采集: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断采集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表、质量检测报告等;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对采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建立电子档案系统,方便后续管理和利用;3. 档案归档:完成档案整理后,将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归档,包括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4. 档案审查:档案管理部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5. 档案借阅:相关部门和人员需提出档案借阅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档案;6. 档案销毁:档案管理部根据规定对无用档案进行定期销毁,同时确保档案销毁工作的合规性。

六、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合规;2.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管理制度和规范进行操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3. 档案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4. 档案管理工作应注重保密工作,加强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或篡改。

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工作,加强文件管理,保障工程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室是指专门负责存放、管理、保管和利用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地方或机构。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按照“谁创建、谁留存”的原则,负责管理和保管该工程项目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室是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

第六条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做到保密、规范、完整、便捷、有效。

第二章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室应当制定档案管理规范,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检索等规定。

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室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档案柜、档案盒、文件夹等档案管理用具,并定期检查保养。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室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及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专家,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室应当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室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管理数据库,实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室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的分类编号、登记、出库、归档等流程。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室应当建立档案管理档案的编制、审核、发放、借阅等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档案室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的定期归档和长期保存计划,对重要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和存储。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档案室应当配备合格的灭火设备、防潮设备、防盗设备等安全设施,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档案室应当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和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档案法实施办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科学技术档案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8)、《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DA/T8-2002)、甘肃省档案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办法》等文件要求,借鉴国家电力行业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规定和经验教训,为了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归档和整理工作,统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业务指导、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规范,能够长久保存,具备法律效力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更好地为企业生产建设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所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质量控制和档案整理业务技术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归档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应同时执行企业有关制度和规定。

第二章专业术语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分部分项、单元工程所组成。

第五条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第七条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单元工程具备单独验收的最小项目建设部分。

第九条建设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和传递工具,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施工图、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称为工程文件。

第十条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水文、气象、地质、地震基础资料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第十一条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谈电网建设项目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

谈电网建设项目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

谈电网建设项目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电网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生产准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过程中形成并应归档保存的各类文件材料,是电网企业重要的“数字资产”,在电网建设、生产调度、运行管理等各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文件材料仅以电子文件形式产生和流转办理,传统的双套制档案管理模式面临较大挑战。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甘肃电力”)高度重视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积极利用区块链、电子签章、数字签名等信息化技术,探索了电网建设项目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存在问题随着国网甘肃电力电网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电子文件存在文件格式多样、流转环节多等特点,迫切需要规范管理。

具体问题如下:1.电子文件要素不合规目前,电网建设项目管理主要采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的基建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系统”)进行管理,该系统侧重于建设工作流程与节点管理,系统中的相关电子文件材料仅用于支撑工作节点管理,题名、责任者、日期等相关归档要素不完全,且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缺乏有效验证,不满足单套制管理的相应要求。

2.单套制管理支撑不足依据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相关要求,业务系统需采用数字签名、电子签章等技术,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有效性,归档时需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等进行检测,数字档案馆系统也需完善相关功能。

由于业务系统和数字档案馆系统均为一级部署,相应功能不能满足单套制管理要求。

工作思路国网甘肃电力办公室通过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应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的深入研究,提出了“建设自有管理平台、打通归档接口、一体化管理”的建设原则,通过组织开展矢量馆系统建设、数字档案馆系统改造、打通归档通道等方式,最终实现电网建设项目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具体如下:1.建设自有管理平台由于业务系统为一级部署系统,管理和修改权限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系统改造难度较大,因此,国网甘肃电力应自行建设工程矢量馆区块链平台(以下简称“矢量馆平台”),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将电网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并集成电子签章和数字签名技术,确保需归档电子文件的来源可靠、管理规范。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二)招、投标文件由省公司保存原件,分建 设单位只需保存招、投标文件目录证明及中标 书。
(三)工程的合同、协议正本由签订合同的双 方归档保存,分建设单位不属于合同方的情况 可保存副本。
(四)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设计基础文件、 初步设计、施工图由分建设单位保存。
(五)工程的征地、移民、政策处理文件由分 建设单位保存。
存档要求
..\特高压工程监理工作表式(建设单 位).doc
关于设计院编制竣工图的建议
国家发改委在2005年11月28日发布,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DL/T 5229—2005,2006年6月1日实施。
由于施工图的电子版本在设计单位(版权 所有),所以修改、印制极为方便,可充 分利用原有资源(包括人员、设备、资料 等),提高竣工图编制效率和质量。
(六)工程施工阶段的竣工文件(含竣工图) 由分建设单位、生产运行、检修单位保存。
(七)设备出厂技术文件由分建设单位、 运行单位保存。
(八)工程监理档案,由分建设单位保 存。
(九)质量监督、调试、竣工验收、审 计、决算等文件由分建设单位保存,省 公司保存工程审计、决算文件。
归档时间要求:
(一)规划、工程建设等管理部门在阶 段性工作完成1个月内向相关部门和单位 移交工程的立项审批、可研、选所选线、 初步设计、征地和政策处理、招、投标、 合同、质量监督报告等文件材料。
建设单位或分建设单位在签订工程设计、 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 条款,明确参建单位提交相应工程文件 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责任。
施工、监理、调试单位在移交纸质档还移 交相应的电子文件、工程重要活照片和 影像材料。
.
工程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项目准备阶段的立项审批;选址意见及 报批文件;可研报告及批复;项目评估、论证 文件;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投(融)资计划 等由省电力公司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 分建设单位如属非主送、抄送单位,可保存复 印件。

电网企业工程图纸矢量化管理研究

电网企业工程图纸矢量化管理研究

6520206·文/ 张龙 陈彦江电网企业工程图纸矢量化管理研究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甘肃电力”)高度重视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矢量图、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工程图纸档案的矢量化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存在问题随着国网甘肃电力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工程档案数量增长较快,其中工程图纸档案保存了纸质图纸和扫描形成的 P DF 文件,存在数字化费用较高、利用不便、追溯困难等难题,迫切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提升完善。

具体问题如下:1.图纸数字化费用高由于电网建设项目中用到较多图纸,相关图纸均由相关设计院产生,该部分图纸一般为A0幅面,扫描费用较高。

据初步统计,一座 35KV 的变电站约产生各类图纸500张左右,相关数字化费用约为 8000 元左右,国网甘肃电力所属各单位每年在工程图纸数字化方面投入约为 50 万元,费用较高。

2.图纸利用较为不便目前,工程图纸的利用载体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纸质图纸和数字化的 P DF 文件。

纸质图纸的利用容易造成档案磨损和损坏,且不能进行放大缩小等操作;PDF 文件在放大、缩小时,受扫描分辨率的影响,极易发生图纸内容的失真和变形。

加上传统图纸和 P DF 文件都不能进行查看图层操作,利用较为不便。

3.图纸追溯较为困难工程图纸贯穿了电网建设项目的前期设计、成本核算、施工、后期运维、工程审计等全过程。

在日常图纸利用中,往往需要对图纸的设计过程、施工会审、图纸变更、检修等过程进行追溯,但该部分资料分散保管在不同的案卷中,追溯较为困难。

创新实践国网甘肃电力通过对已有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全流程的深入研究,结合信息化技术,提出了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矢量化+区块链”的管理思路,并开展了创新实践,具体做法如下:1.开展业务调研为进一步摸清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现状,国网甘肃电力办公室对所属25家单位开展广泛调研,分析存在的相关问题,明确了工程图纸的全过程链条管理相关要求,论证了利用区块链技术保存工程图纸各环节信息、实现工程图纸的上链管理与展示的可行性;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图纸的 D WG 和 D WF 格式的生成等应用情况开展调研,通过技术攻关,确定了后续电网建设项目中工程图纸采用“纸质实体+DW F电子文件”的归档技术要求,从参与的设计院源头提交DWF文件以节省大量的数字化费用,从而实现工程图纸档案矢量化保存与利用。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及目的电力工程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包含了大量的工程文件和资料。

为了确保电力工程的资料能够准确、完整地保存和管理,以便于后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保证电力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运行。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工程项目中的电力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制度原则1. 规范性原则:遵循国家有关电力工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2. 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统一性原则:制定统一的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统一档案的存储、格式和命名规则,确保不同工程的档案能够相互衔接和共享。

4. 可行性原则:考虑到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

5. 长期性原则:电力工程档案的管理应具有长期性,确保档案能够长期保存和使用。

四、档案管理责任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负责。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准确性。

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 电力工程建设前,要制定档案收集计划,明确需要收集的档案类型、来源和数量。

(2) 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顺序、程序进行收集,确保不遗漏和重复。

(3) 档案的收集方式主要包括书面记录、电子文件和多媒体资料等。

2. 档案整理(1) 收集到的电力工程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目规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和方便查阅。

(2) 档案的整理过程要重视档案的质量和准确性,不得进行任意的修改和删除。

3. 档案归档(1) 档案归档前,要进行档案的审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活动,具体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审批、项目备案、合同审批、施工、监理等环节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分类管理、规范管理、保密管理、全面管理”的原则,依法保守项目工程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有全程配合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要与企业内部其他管理制度相协调,并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来设计。

第六条未在本制度中讨论的问题,应参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二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第七条项目工程档案应根据文件类别进行分类,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第八条项目工程档案应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部分,以纸质档案为主,电子档案为辅。

第九条项目工程档案的建立应实行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建立并存档。

第十条项目工程档案的整理、加工和保管负有责任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档案管理规范规程,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应执行档案鉴定、整理和检索制度,确保档案的利用价值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档案的借阅应当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严格限制档案借阅的范围和次数。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的销毁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在标准要求下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企业项目工程档案应设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妥善保管项目工程档案,并配备专业的保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行密码管理和权限控制,确保档案只能被授权人员查看。

工程档案目录号的编制方法及档案排放的优化

工程档案目录号的编制方法及档案排放的优化

4 10 0 i …… ;显然 4 10 个工程 号是 不符合 《 01 这 电力 工 业企 业 档案 分类 规则 》规 定 的 。随着 电力基 本 建 设 工程 的 不 断增容 、扩 建和 改造 ,加 之 目前 电 网建 设 、拉 动 内需 工程 的不 断实 施 , 目录 代 号会越 来 越 多 ,这 给档 案 管理 工作 带来 极大 的不 便 ,也不 能 满 足 电力建 设发展 的要求 。
各级档案管理人员应调查研究接收范围内的所有工 程 档案 的数 量及 现 存 档案 的保 管 情况 等 ,确定 应移 交档案 的单位、编制 出进馆 ( )工程名册及进馆 室
时 间计 划 , 以便 统 筹 安排 进馆 ( )内档 案 的排放 室 顺序 ,为工程 档 案 的科 学排 放 奠定基 础 。 ( )在确 定 进 馆 ( )档 案 范 围 、数量 后 ,结 3 室
投 产 的各项 工程 ,近 几年 均 已进行 了大量 的增 容 改 造 ,按 原 目录 号 的编制 方 法 ,会造 成 这些 电力 工程 档 案 的 目录 代 号 出现严 重 的溢 号现 象 ,同时 ,随着 大 量改 造工 程档 案 移交 进馆 ,工程 档 案 的排放 与 预
留位置的矛盾 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在实际工作 中出 现的这些具体问题 ,直接关系到档案管理工作效率






工程档案 目录号 的编制方法及档案排放 的优化
吴养琳
( 天水超高压输变电公 司 甘肃省天水市
【 摘
7 i0 ) 4 00
要】 介绍 了工程档案 目录号在使用过程 中出现的溢号 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及现行档案排放过程 出现 方法 优化 .
的资源浪 费和不足 问题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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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全部文件材料。

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生产准备、竣工到投产(运)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及电子版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是由各参建单位(省电力公司和委托建设、设计、施工、运行、监理、调试、招投标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档案的总和。

各参建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做好各自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鉴定、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与基建工程实行“三同步”,即各参建单位都应当在项目前期、项目进行中、项目交工验收三个阶段,做到档案管理与工程管理同步进行。

在工程移交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评优中,档案管理应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责任划分第六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把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工程管理和工程进度考核,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同时,将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不得分散管理,不得由业务部门或个人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或委托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档案部门参加有关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设备开箱及工程达标和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甘肃电力公司档案馆是省公司系统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标准、制度等,并制定本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实施办法。

对本公司负责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工作和达标投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自查、检验工作。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一)项目建设单位或委托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与工程有关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负责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管理文件、设备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整理与归档;负责接收工程全部档案。

(二)施工安装单位负责移交施工安装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并负责整理、归档。

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的地质水文资料,建筑、安装工程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测量记录、质量验评记录及签证书,消缺记录及永久性缺陷记录,重要施工材料的性能证件、检验报告、复试报告,重大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报告、施工安装验收总结等。

(三)设计单位负责移交建设项目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并加盖公章。

所有归档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是原件,按专业编号。

设计工作总结等。

若合同确定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须依据变更通知单的内容,按照国家编制竣工图的规定进行编制、审核。

并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电子版竣工图。

(四)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移交工程监理业务范围内形成的各项监理事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的全部文件材料和监理工作总结,督促检查工程建设中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情况,负责竣工文件和竣工图的审核并签署意见。

(五)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移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质量监督文件。

(六)调试单位负责移交所承担的试验项目调试大纲、方案、措施、调试报告、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性能试验、环保测试方案、方法、仪器、测点布置、结果及计算分析、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等。

(七)生产运行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生产准备文件,包括企业技术标准(现场运行规程、操作及事故处理规程、管理制度与措施等),负责提供整套启动及试生产期间文件材料(试生产记录、设备缺陷及事故处理记录、分析和结论),试生产总结及运行、检修、技改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项目建设(委托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其它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竣工档案编制、整理的责任、范围、内容、要求、份数、移交时间和违约的经济处罚等,以确保档案管理的整体控制。

第十一条归档竣工图一式三套,文件一般一式一份,以合同规定数量为准。

各参建单位在归档纸质文件的同时,应将在项目建设重要活动中形成的音像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同归档。

第十二条各参建单位应在项目启动验收后3个月内,将整理好的项目档案向建设(委托建设)单位移交。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质量要求第十三条项目档案的收集由参建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进行,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统一组织、协调,档案部门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及保管期限,应依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DA/T28—2002附录A)的规定,见附表一;供电企业35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归档范围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归档文件和案卷质量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的要求。

分类按照电力供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水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施工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或相关行业档案分类规则执行。

(一)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并原件(正本)归档。

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

如零星购置的钢材材质试验报告等,由经销商在复印件(相关数据参数清晰可辨)上加盖印章后归档。

(二)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因收到外来科技文件材料为不耐久载体和书写字迹且无法更换的,应先将原件复印后与该原件一并归档。

(三)非纸质文件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永久、长期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四)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且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排序。

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五)竣工资料的编制。

电力施工及安装工程的竣工档案,以专业为单位结合单位工程组卷,一般每个单位工程组成一个卷册,内容较多时,可根据单位工程内容的多少组成若干卷册。

一般卷册的厚度不超过50mm。

(六)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需编制总说明,对有修改内容的竣工图卷册,还应编制分册说明,其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竣工图编制深度应与施工图的编制一致;编制应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字迹清晰,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签名真实,不得代签或打印,不得用印章代替签名。

(七)竣工图按GB 10609.3-1989《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210mm×297mm(A4)图幅,内折式,外翻图标。

每张竣工图均须加盖规范的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盖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图章规格尺寸为80mm×60mm。

如图1。

(八)变更通知单编制要求。

设计变更通知单针对被修改图纸的图名、图号应填写完整,附图清晰、齐全;设计变更通知单按照专业分类,整理;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报审单规范,签署和公章符合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向建设单位报送设计变更通知单清单,经核准后归档。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第十六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七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便于长久保存。

使其达到文件齐全、完整、分类组卷科学、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案卷题名确切,整理规范、统一等基本要求。

(一)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或代字、代号及其结构、阶段的名称等。

达标投产项目档案应一卷一盒,盒背脊需填写案卷题名内容。

案卷封面式样见图2。

(二)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与其他科技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应排在卷内文件材料最后,将其作为一份文件填写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可在备注中注明总页数。

卷内文件目录式样见图3。

(三)卷内备考表的编制,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保管单位(案卷)的档号,档号后应注明档案载体形式,并用括号括起。

说明包括: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卷内备考表式样见图4。

(四)不装订的案卷,应在每份科技文件材料的右上角加盖档号章,档号应填写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号,四个号码之间用“—”分隔。

序号应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件号或页号。

式样如图5。

(五)档案装具统一由甘肃电力档案学会制定标准,并负责向公司所属各单位推广使用。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与移交第十八条项目竣工档案编制完成后,应由项目建设管理(委托建设)单位督促有关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其主要任务是:鉴定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可靠、图物是否相符、数据是否准确、图纸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计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项落实。

第十九条移交档案时,移交单位要编制移交清册和案卷目录,交接双方在清点核对正确后,在移交清册上盖章,负责人签字。

移交清册应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存一份。

第二十条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委建)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档发字[1997]20号文)的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其余档案材料不予报送。

第六章项目档案验收第二十一条档案验收的组织(一)由国家电网公司委托组织验收的项目,验收结果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二)验收组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验收组成员应有1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或3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验收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基建档案的验收与工程投产达标验收同步进行,重点在初步验收(自检)阶段。

验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或其它有关标准,由省电力公司工程投产达标验收组及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具体负责工程的自、复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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