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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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培训材料

光大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培训材料

一、基本概念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
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 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 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期初 期间
融出方
支付资金 股票质押
融入方
中介方逐日盯市,履约风险控制
期末
融出方
股票解除质押 返还资金
融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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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金
流通股、机构解 禁流通股 3.3成左右 不需公告 长期 便捷、随借随还 信托资产,很小
约定购回
股票质押回购
公司需开立专用 不需开立 证券账户
自有
自有、资管产品
初始交易、补充 交易、购回交易
初始交易、购回 交易、补充质押、 部分解除质押
股票、基金、债 股票及其它证券 券
流通股、机构解 流通股、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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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司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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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备情况
1、公司成立了徐总任组长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领导小 组,成立了工作小组,包括信用业务管理总部、资产管理 公司、信息技术部、运营管理总部、创新办公司、计划财 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稽核部等部门参与。
回购价格
公司确定的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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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场外质押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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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融资融券提现、约定购回比较
项目
证券账户
出资主体 指令类型
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类型
融资比例 超限是否公告 融资用 证券账户 自有 融资买入、融券 卖出
信用等级 AAA AA A BBB BB B CCC CC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培训(ppt 44页)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培训(ppt 44页)

9
Part 2-2 业务协议
交易前
风险揭示书
达成交易前,向客户揭 示风险,客户充分知悉 潜在风险后签署《风险 揭示书》。
交易中
交易后
客户协议
相关表单















1
2
N
✓ 先签署《客户协议》,约定基本权利义务;
✓ 达成具体交易时,双方在《客户协议》下 签署每笔交易的《交易协议书》。
现金/总资产、应收账款/总资产、存货/总资产、固定资产/总资产、 在建工程/总资产。
PE、PB、PS、EV/EBITDA、股价/每股股东自由现金流,个股估值 在历史上所属的分位值、个股估值与所属行业估值的对比。
行业景气程度和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和公司面临的“波特竞争五力” 结构、公司自身“护城河”的宽度。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培训
融资融券部 2013年6月
业务概述
P3
产品说明
P8
操作流程
P19
2
Part 1
业务概述
3
Part 1-1 业务概述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 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出资方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
融资金额和融资期限
过去一个会计年度收入和净利润的成长性、过去3个会计年度收入和 净利润复合成长性。
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过去1个会 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过去3个会计年度合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过去3个会计年度合计净利润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

满足中短期融资的高效融资工具 中小股东
信托质押 质押,不过户
30%-50% 一般不超过2年,期限固定
9%-12% 半个月左右
无限制 资金起点高,灵活性差
大股东客户
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低,主要包括佣金、 交易费用3‰以上,包括佣金、固定
质押登记。
费用、印花税等
无费用
7
3.业务意义
行业层面 ✓ 增强证券行业股权融资的服务范畴,建立券商综合理财服务平台; ✓ 增强证券公司在股权质押融资市场的占有率,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融资交易成本; 公司层面 ✓ 满足客户中长期融资需求,盘活客户股权资产,吸引增量资产; ✓ 充分发挥公司在项目资源和资金资源上的优势,重新切分大小非客户资源,有效增加公司的 托管市值规模; ✓ 增加公司业务收入,获取低风险、稳定收益的资产资源,提高非通道业务的创收能力;
8
二、业务规则
1.交易模式 2.交易主体 3.额度管理 4.标的证券及质押率
5.交易申报 6.提前与延期 7.交易定价与费用 8.交易盯市
9.违约与处置 10.权益处理 11.异常情形处理
9
1.交易模式
场外协商、场内成交
客户与公司协商确定交易要素后签署协议; 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交易所提交申报; 交易所进行成交确认、结算公司办理资金划付和证券质押;
不能开展业务
客户最大交易额度=客户在公司内净资产总值×最大交易额度系数。 此外,约定购回与股票质押交易额度合并管理,共同使用。

3.标的证券及其质押率
标的证券
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经交易 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但不包括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 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或其他 特别处理的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 案的,融入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相应手续, 由公司核查确认后方能作为标的证券; 有限售期的证券,剩余限售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上市公司财务表现稳健,最近18个月未出现过亏损,每股净 资产不低于每股面值,无重大财务风险的证券; 法律法规允许证券公司质押登记的证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介绍

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介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结算明细文件 JSMX-A (1 )
➢文件内容:包含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 押式回购所有成交记录的清算交收明细和处 理结果
➢QSBZ(清算标志):
“991” 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清算
“992” 股票质押式回购购回交易清算
“993” 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清算
➢如后续司法机关仍需要对已办理质押登记的 股份进行冻结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依 法协助执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购回交易
➢购回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成交数据,按照货银对付原则 在进行逐笔全额结算时,将融入方证券账户内相 应标的证券及孳息(如有)解除质押登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处理依据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式 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 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清算与交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概述
➢ 初始交易、补充质押、购回交易三类业务类型,涉及 资金清算交收
➢ 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 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 的证券一并质押
➢ 待购回期间,融入方基于股东身份享有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 等权利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违约处置卖出申报
➢ 违约处置卖出当日,证券公司应在确认成交数量后, 于当日9:00——15:00,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 质押可卖出”的证券卖出信息
➢补充质押需全部解除的,可通过购回交易(购回 交易金额填“0”)完成

股票质押式回购课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课件

风险管理
该证券公司对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进行风险管 理,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案例三:某投资者股票质押式回购投资策略
案例概述
某投资者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 投资策略,实现资产增值。
融资用途
该投资者将获得的融资用于投 资其他高收益项目。
质押物选择
该投资者选择流通性好、价值 稳定的股票作为质押物。
风险管理
该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进行风 险管理,确保投资安全。
THANK YOU
监管政策与法规
01
《证券法》
明确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合法地位,规定相关业务操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
求。
02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对证券公司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
具体要求。
03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管理办法》
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期限、利率等要素进行规定,同时对交
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
股票质押式回购课件
• 股票质押式回购概述 •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操作流程 •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风险与控制 •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监管与政策 •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案例分析
01
股票质押式回购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股票质押融资和股票回购的组合,其中股票质押融资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票作为质押物 ,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并在约定的期限内赎回该质押物或以其他方式解除质押物的行为。股票回购则是指上市 公司或其大股东以现金方式购买其自身发行的股票。
股票质押的标的物
质押率
指资金融出方同意根据股票市值的一 定比例向股东提供融资的最高限额, 即股东可获得的融资金额与质押股票 市值的比例。
通常为上市公司股票,且一般为流通 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课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课件

交易资格和准入要求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参与主体之一, 需满足相关资格和准入要求。
投资者
投资者参与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资金实力、投资经验等。
标的股票
标的股票需满足一定的质 押条件,如市值、流通股 本等。
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
信息披露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涉及的信息 披露包括交易双方的质押信息、 履约情况等。
为资金融出方提供投 资机会,获取利息收 入;
2023
PART 02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优 势
REPORTING
融资效率高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一种高效的融 资方式,通过质押股票获得资金,企 业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流动资金,满 足短期融资需求。
与传统的银行间借贷相比,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具有更高的融资效率,因 为其操作流程更为简单、快速,减少 了繁琐的审批环节和时间成本。
交易流程
该金融机构先将其持有的股票质押给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款项; 随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这些股票,解除质押。
案例分析
该案例展示了金融机构如何利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高资产流动性, 优化资产配置。
2023
REPORTING
THANKS
感谢观看
详细描述
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是常态,如果股 票价格下跌,质押物的价值将随之降 低,导致交易对手方无法按时赎回股 票,给质权人带来损失。
违约风险
总结词
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无法按时赎回股票或无法按约定支付利息或本金,导 致质权人无法按时收回质押物或无法获得足额清偿。
详细描述
如果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恶化或资金链断裂,可能无法按时赎回股票或支付利 息和本金,导致质权人面临违约风险。

如何利用股票质押式回购进行操作

如何利用股票质押式回购进行操作

如何利用股票质押式回购进行操作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一种金融工具,让投资者能够将股票作为资产进行融资。

通过这种方式,投资者可以借入资金进行其他投资,同时保留股票的所有权。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如何利用股票质押式回购进行操作,并提供一些操作建议和注意事项。

一、了解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基本原理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股票拿出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以便进行其他投资。

在质押期限内,投资者仍然享有该股票的所有权,并且可以继续享受分红和其他权益。

二、确定质押比例和利率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操作前,投资者需要与金融机构洽谈确定质押比例和利率。

质押比例是指贷款金额与股票市值的比例,一般在50%至80%之间。

利率取决于市场利率和风险评估,可以适当进行谈判。

三、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在选择金融机构时,投资者应该考虑其信誉度、资费、服务质量等因素。

同时,也要了解金融机构对不同品种股票的接受程度,以确保自己的股票可以顺利用于质押。

四、注意风险控制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操作时,投资者需要注意风险控制,以免因市场波动或质押比例不足而导致违约。

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合理配置质押品:投资者可以选择拥有较高稳定性的股票进行质押,以减少市场风险。

2.定期监控质押比例:由于股票价格会波动,投资者需要定期监控质押比例,确保不会低于约定比例。

3.设定风险预警线:在质押比例低于一定程度时,投资者应设定风险预警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违约。

五、灵活运用质押资金利用借入的资金进行其他投资是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主要目的之一。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选择适合的资产配置方式,如购买理财产品、债券、基金等。

六、注意适时解押当投资者需要解押时,应该提前跟金融机构协商,制定解押计划。

解押时需要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并及时将股票转移回自己的账户。

七、操作案例以下是一个操作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操作过程:假设投资者小明手中持有市值为100万的某公司股票,他需要10万元用于其他投资。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介绍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业务介绍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国泰君安是国内最早成立信用交易团队的券商之一,2010年以专业评价第一名获得首批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其后相继首批获得转融资业务、转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业务资格,目前提供涵盖股权融资、证券借贷、资本引介、大宗交易、产品及策略开发、税收及会计处理、信息披露等综合资券融通解决方案。

二、项目优势(一)多品类拓展宽度(二)占据业内领先地位国泰君安是国内最早成立信用交易团队的券商之一,2010年以专业评价第一名获得首批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其后相继首批获得转融资业务、转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业务资格。

(三)突出的业务优势适用范围广:限售股、高管锁定股及大股东持股均可融资,不限制资金用途。

期限灵活:按需求3年内均可交易,可随时申请交易提前购回。

高效快速:申请后2周内资金到账,T日交易,资金T+1日可用。

手续简便:系统直接交易,无需在公证处、登记结算公司现场办理公证、质押手续。

交易安全:通过交易所和中登公司进行交易和清算交收,交易具有安全保障。

创新领先:凭借全方位的业务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业务规模长期位居市场前列。

合作伙伴:已为深沪两市超过200家上市公司股东提供专业的融资服务。

(四)钻石品质的业务能力我们拥有前瞻的业务研究能力和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

凭借雄厚的净资本优势和多元化资金融通渠道,我们全面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多层次资金需求;凭借综合性券商的资源和专业化优势,我们与众多上市公司建立了业内最广泛的证券出借战略合作关系,成功开展国内首单大额定向融券业务,融券业务规模长期位居市场首位。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概述与流程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概述与流程
利息扣收方式:1、到期购回扣收2、按季度扣收
主要业务环节——客户适当性管理
客户准入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开立证券账户的个人和机构;开户资料齐全,账户规范且账户状态正常,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第三方存管;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和财产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在中等承受能力及以上;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证券资产来源合法合规,且未设立任何抵押或担保;客户持有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了相应手续,并经公司核查确认。资信记录良好,没有重大违约记录;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融入资金的用途须合法、合规;监管部门、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待购回期间融入方已质押标的证券、资金账户或证券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的,融出方可以要求融入方提前购回。2)、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发生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暂停上市、吸收合并和要约收购的,融出方可以要求融入方提前购回。
主要业务环节— 特殊情形处理
质押标的证券或客户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或客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处理:待购回期间,客户质押标的证券被司法冻结的,客户须在冻结后三个交易日内通过质押标的证券替换或及时消除冻结原因解除标的证券的冻结状态等方式恢复已质押标的证券的正常状态,否则,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提前购回。待购回期间,客户账户被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提前购回,无法提前购回的,双方协商进行场外结算。初始交易或补充质押成交当日,司法机关对已质押的标的证券进行司法冻结的,如标的证券为深圳证券市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优先办理司法冻结,并对该笔交易以交收失败处理,公司不再进行初始交易或补充质押。
业务办理指引-简易开户流程
业务办理指引-简易交易流程
业务办理指引-简易交易流程

股票质押回购一问一答

股票质押回购一问一答

股票质押回购一问一答一、上交所为什么要推出股票质押回购这项业务?利用股权融资是A股投资者长期而重要的融资方式,有助于改善融资渠道不丰富、融资结构单一的问题,是证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股权质押融资的交易规模增长迅猛,显示出巨大的市场需求。

目前,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主要以银行和信托开展为主,占比达90%,证券公司在该业务中的作用基本没能得到发挥。

就目前场外股票质押模式而言,质押登记效率不高,融资成本较高,质押证券处置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场内股票质押仅局限于证券公司自营股票质押银行贷款。

市场需要一种可以同时有效兼顾融资方、出资方利益,并实现快速质押、快速融资、快速处置、支持多种出资主体等进行股票质押融资的方式。

鉴于此,上交所推出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并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以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该项业务首先有利于满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有利于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次,有利于稳定市场,减少因被动减持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再者,有利于证券公司发挥金融中介服务的本质作用;最后,通过交易所和结算公司进行交易和结算,有助于强化业务监管,规范业务开展,防范市场整体风险。

二、什么是股票质押回购?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三、《业务办法》对融入方的资质有何规定?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融入方资质审查制度,对融入方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内容包括资产规模、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证券市场的认知程度等。

证券公司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记载、留存融入方资质审查结果。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引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引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引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一种金融交易,其中股票的所有者将其持有的股票典当给债权人以获取贷款,同时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回购股票并支付利息。

以下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指引:
1. 股票选择:选择可接受的股票作为质押物。

通常情况下,流通性较高并且市场认可度较高的股票较受青睐。

2. 交易方选择:确定合适的交易对手,可能是金融机构、经纪人或其他投资者。

要确保交易对手有良好的信用和偿付能力。

3. 交易条件:明确交易的期限、质押股票数量和贷款利率等交易条件。

确保在交易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权益保留:作为股票所有者,确保在质押期限内依然享有一些权益,如分红权或表决权。

5. 风险管理:认识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存在风险,如股票价格下跌或交易对手违约。

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6. 合规要求: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确保交易合规并享有法律保护。

7. 资金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并用于满足实际需要。

8. 评估回购能力:在质押股票后,评估回购股票的能力。

确保
回购资金可在到期日支付。

9. 交易费用和成本:了解并计算交易费用和成本,如利息、手续费和抵押登记费等。

中航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PPT资料

中航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PPT资料


③ ④ 形; ⑤ ⑥
资产规模符合相关规定;
具有明确融入资金投向且有一定偿债能力; 最近6个月内未因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和处罚,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禁止或限制进入证券市场的情 非公司股东和关联人 公司对其资信评级达到BB级或以上。
3.额度管理
融入方交易额度管理与其信用级别挂钩,信用级别越高的客户,可获得的交易额度越高。 参考分值 90-100分 85-89分 80-84分 75-79分 60-74分 60分以下 客户信用级别 AAA级 AA级 A级 BBB级 BB级 BB级以下 最大交易额度系数 0.70 0.65 0.60 0.55 0.50 不能开展业务
客户最大交易额度=客户在公司内净资产总值×最大交易额度系数。 此外,约定购回与股票质押交易额度合并管理,共同使用。
4.标的证券及其质押率
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经交易
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但不包括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
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 A 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或其他 特别处理的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 案的,融入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相应手续, 由公司核查确认后方能作为标的证券; 有限售期的证券,剩余限售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上市公司财务表现稳健,最近18个月未出现过亏损,每股净 法律法规允许证券公司质押登记的证券。 以上标的证券筛选标准,公司信用业务管理委员会可根据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开展情况适当调整。
满足客户中长期融资需求,盘活客户股权资产,吸引增量资产; 充分发挥公司在项目资源和资金资源上的优势,重新切分大小非客户资源,有效增加公司的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要点介绍概要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要点介绍概要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附:对比股票融资方式与银行、信托开展的股票融资业务对比融资速度期限灵活质押率违约处置与上市公司关系 -- 一般股票质押银行贷审批期较款长非上市公司股一般是固定权处置复杂,较低且设一般通过折价、信托计划(质押式)最少一周期限模式置不灵活拍卖等方式或信托计划(买断式)最少一周诉讼实现质权股票质押式回购 -- 研究所可与上市公司关流通股份场内 T+1日可用不超过三年以设置不系紧密的天然处置,效率高同质押率优势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3.2 我们的目标客户】融入方目标客户包括:有股票融资需求的客户资产托管在我司的存量客户;上市公司具有融资需求的大股东;限售股股东。

融出方目标客户包括:具有闲置资金的定向资产管理客户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3.3我们的优势】参与交易所规则设计及论证,业务方案设计专业性强;约定购回业务开展经验以及在市场上的良好影响力;与广西区内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公司内部大力支持;营业部网点全国布局,潜在业务机会大。

公司有望7月底开始开展此项业务!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则介绍课件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则介绍课件
要点解释:
1、过户模式改为质押模式。 2、业务明确为融资业务。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则介绍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模式
(二)业务模式
股票质押回购:通过交易所平台实现股票质押融资,到期回购
融资方: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的客户; 出资方:公司用自有资金或理财产品出资。 特点:场内快捷质押
资金来源
资金投向
我公司自有资金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则介绍
业务办理流程
• 使用自有资金模式:
• 承揽方发起需求——融资融券业务部询问财务部是否有资金,如有—— 承揽方协助资金融入方提交征业务申请材料——融资融券部上报融审会 审批——融审会通过后——承揽方协助办理与客户签订业务协议——签 订交易协议书——单一客户融资3000万元以下,融审会审批;3000万 元以上,风控委审批——下单——监控——购回(提前、延期)或违约 处置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则介绍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则
(六)标的证券确定办法及质押率
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或其他交易所认可的证券,且不 存在被司法冻结、已设定质押等权利瑕疵。
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作为标的证券的,解禁日应早于购回 到期日。
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作为标的证券的,质押率的确定应根 据该上市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全面认定,原则上应低于同 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率5%以上。
• 使用资管资金模式:
• 承揽方发起需求——融资融券业务部询问财务部是否有资金,如果没有 资金——通过资产管理部等部门寻求外部资金——承揽方通过融资融券 部与资管部进行初步沟通,确认需求、资金成本、期限等要素,达成初 步意向——承揽方协助资金需求方提交业务申请材料——融资融券部上 报融审会审批——融审会通过后——风控委审批具体交易金额及资管方 案——承揽方协助办理与客户签订业务协议——下单——监控——购回 (提前、延期)或违约处置

详解质押式报价回购

详解质押式报价回购

详解质押式报价回购每逢年末遇“钱荒”,各公司为解决资⾦短缺的问题,使⽤的融资的⽅式是五花⼋门。

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融⼊⽅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融出⽅融⼊资⾦,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解除质押的交易。

通俗的讲就是说把⼿中的股票或者有价证券,做为抵押,进⾏融资,来获得更多的资⾦,到约定回购的时候在拿现⾦把抵押的股票赎回。

各⽅当事⼈的关系是怎样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当事⼈包括融⼊⽅、融出⽅、证券公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

1、融⼊⽅即资⾦融⼊⽅,是指将持有的标的证券质押以融⼊资⾦的⼀⽅,其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包括个⼈客户和机构客户。

2、融出⽅即资⾦融出⽅,是指融出资⾦并取得标的证券质权的⼀⽅。

融出⽅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

其中,由于银监会规定银⾏理财资⾦⽬前不能开设专⽤证券账户,因此,银⾏⼀般选择与券商、信托合作制定证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银⾏为该计划提供资⾦。

3.中介⽅主要包括券商、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1)证券公司作为重要的中介⽅之⼀,根据融⼊⽅、融出⽅达成的业务协议进⾏交易申报,并负责标的证券盯市、违约处置等事宜。

2)交易所提供业务平台3)中国结算(上海/深圳)提供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交易流程有哪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可分解为初始交易、履约管理和购回交易三个部分:期初,融⼊⽅与证券公司(包括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下同)订⽴交易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将标的证券按照约定价格质押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付对应的初始交易资⾦。

初始交易⾦额与标的证券市场价值的⽐值为质押率,体现了标的证券对融⼊⽅履约购回的保障程度。

期间,按协议约定融⼊⽅定期⽀付利息,证券公司对标的证券进⾏盯市,并采取相应的履约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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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基础知识(解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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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沪深交易所推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后不久,上市公司股东将再次迎来新型融资方式,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2013年5月24日,中登公司与沪深交易所共同制定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较此前开展的约定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便捷性和操作性更强,并将大幅提升券商盈利能力。

下面我们叫来介绍一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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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讲座分6部分内容,分别为:创新意义、业务定义,业务模式,业务类比,业务实现和风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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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交所推出的该项业务,有利于解决以下三方面的现状:
1、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⑴市场上融资平台有限,民营企业的融资受到一定的限制,为了改善融资现状,为市场提供新的融资平台;
⑵对于上市大股东说,盘活证券资产,是他们首要解决的问题,若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他们不得不通过二级市场上减持股票,对股价造成一定冲击,影响二级市场上投资者利益,该项业务的推出,为他们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缓解大股东减持造成的市场压力。

2、满足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求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需求旺盛,目前市场上股票、基金投资都存在一定风险,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又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因此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种新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3、提升证券公司的中介服务能力
⑴证券公司传统的经纪业务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普遍存在利润快速下滑,行业收入结构不合理,净资产收益率低等现象,因此创新业务对于券商的转型和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⑵之前市场推出的融资融券、约定购回等创新业务都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

⑶提高行业竞争优势,股票质押回购推出之前,股权质押市场主要由银行、信托主导。

证券公司券商进军股权质押融资市场后,将凭借其独有的客户资源优势和业务运作优势成为股权质押市场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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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交所关于股票质押回购的官方定义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融入方为使用资金的一方,融出方为提供资金的一方,融出方可以是证券公司自有资金,也可以是证券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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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的业务基本模式包含以下三方面:
1、初始交易。

融入方向融出方借的资金,融入方标的证券在中登公司质押,质权人为融出方;
2、待购回期间。

对标的证券进行逐日盯市,履约风险控制,权益处理、补充质押、部分解质押;
3、购回交易。

融入方向融出方偿还资金,融入方在中登公司质押的标的证券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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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与银行、信托质押的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照着PPT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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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与前期约定购回业务的主要区别由以下几方面:
照着PPT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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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实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业务参与方、客户资质、标的证券、标的证券权益处理、交易时间、交流流程、交易申报、要求提前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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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的业务主体主要包括:
1、融入方:符合证券公司资质审查客户;
2、融出方:可以是证券公司自有资金,也可以是证券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或证券公司子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
3、证券公司:接受申报交易、办理客户资金结算、操作违约处置、处理异常情况、业务风险监控;
4、交易所:、按相关规则对交易申报予以确认;
5、结算公司:根据交易所确认的成交结果,组织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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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证券公司在审核融入方资质时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客户资质
1、在证券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且资料齐全,开户时间满足证券公司规定
2、证券账户资产达到证券公司规定
3、非证券公司股东和关联人
4、具有明确融入资金投向且有一定偿债能力
5、风险承受能力符合业务要求
6、无不良银行信用记录
7、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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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证券必须为上交所或深交所的股票、基金和债券,其中不得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
1、B股;
2、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
3、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
4、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
5、股权激励限售股;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7、存在其它重大潜在风险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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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下列权益的处理方式:
1、无需支付对价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该部分一并予以质押;
2、需支付对价如增发、配股等,融出方自行形式,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3、需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融入方基于股东身份行使。

第13页:
两交所的交易时间有所不同,上海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
至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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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流程如下:
1、融入方向证券公司提出业务申请,证券公司对融入方资质进行资质等级评定;
2、融入方满足证券公司资质评定要求后,签署业务协议书及风险揭示书,并未融入方开通业务权限;
3、融入方于融出方签署交易协议书签署,约定交易要素;
4、证券公司按照签署交易协议书签署内容进行初始交易申报;
5、待购回期间,证券公司对质押标的证券进行监控;
6、证券公司按照签署交易协议书签署内容进行购回交易申报;
7、若出现违约行为,融入方按照与融入方协议约定进行处置
第15页:
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交易协议书签署,一般是在初始交易日当日或前一个交易签署,约定双方的交易要素,包括:融资方融出方基本信息、标的证券基本信息、利率、交易日期、履约保障比率等内容;
2.初始交易日申报,按照交易协议书签署的内容进行初始交易申报,初始交易成交后,收取融入方质押登记费、经手费(深圳交易所的经手费由证券公司承担),T+1日融入方获得资金,资金可取可用,同时中登公司质押标的证券;
3、待购回期间,若履约保障比率高于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可以进行部分解除质押申报,T日申报,T+1日申请部分解除质押,无任何费用。

4.待购回期间,若履约保障比率低于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按照协议规定情况补充标的证券。

进行补充质押申报,T日申报,T+1日中登公司质押标的证券,该项申报产生质押登记费。

5、待购回期间,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可提前或延期购回,该项申报不产生任何费用,购回日期按照提前或购回申请的日期执行。

6、购回交易申报,按照协议约定的日期,进行购回交易申报,购回交易不产生费用,T 日申报,T日融入方返还资金,T+1日融入方标的证券解除质押。

其中经手费每笔业务100元,质押登记费可参照中登公司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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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以下情形的时候(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有权要求融入方提起购回
1、质押标的出现异常(被ST或*ST,吸收合并等);
2、融入方出现异常(账户状况出现问题,存在虚假信息等);
3、待购回期间,融入方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触发线且融入方未按协议约定提高履约保障比例融资效率高;
4、融入方未按照约定偿还利息的;
5、融入方擅自同意或主动承诺延长已质押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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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信用风险是指融入方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客户的资信调查、严格授信,限制单一客户的融资规模;
2、流动性风险是指单一客户、标的证券质押比例过高。

证券公司应当对业务的总体规占比、单一证券规模占比等进行有效监控
3、司法冻结风险是指:质押的标的证券被司法冻结,无法及时处置。

融出方可要求融入方提供增信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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