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合集下载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PPP项目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PPP项目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我公司郑重承诺:按业主要求的设计周期完成本工程全部设计任务。

在设计过程中,我公司将优化设计、科学管理、提高设计和管理效率,严格按照业主要求如期提交设计文件,确保该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1)设计工作内容通过解读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对高铁片区综合管廊系统现场调研,梳理工作内容,高铁新城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高塘坪路(劳动路-湘府东路)部份路段、金桂路(劳动路- 湘府东路)部份路段、中轴大道(滨河路 -东四线)部份路段、东四线 (滨河路-湘府路)、黄江大道 (滨河路-湘府路)、上湾路 (滨河路-湘府路)、杜家坪路 (中轴大道-湘府东路)、湘府东路(滨河路-东四线)、高铁新城控制中心。

老城区施工图设计包括:湘府西路(韶高路-万家丽路)、天际岭控制中心。

相关工作还包括上述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协助政府、业主完成相关报批、评审工作。

1)设计工作具体内容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①为工程设计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技术论证工作。

②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文件。

③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工程说明、相应图纸,并配合招标服务工作。

④施工期间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

⑤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者企业就本项目的审查、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

⑥配合政府、业主组织设计各阶段成果评审会。

⑦配合业主申办各类报建、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

⑧自行采集与本工程的设计有关的第三方资料。

⑨负责提供与环评、地质灾害评估、水保专项设计有关的资料等。

⑩配合编制竣工图。

2)设计工作满足要求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 PPP 项目推进要求,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②提交的施工图预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22)及其它现行相关规定。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输电、供水、排水、通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传统的政府投资模式存在资金短缺、项目周期长、管理效率低等问题,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因此,引入PPP模式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覆盖城市主干道路,总长度约100公里,总投资额约50亿元人民币。

项目包括管廊建设、设备采购、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预计建设周期为3年,运营周期为30年。

三、PPP模式选择基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我们选择了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作为PPP合作的方式。

具体合作模式为: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由专业运营商进行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政府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的费用,运营商在规定期限内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

四、项目实施步骤1. 项目立项:政府部门与PPP合作方共同确定项目范围、投资额、合作期限等关键信息,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2. 前期调研: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质、水文、交通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确定建设方案和技术路线。

3. 设计与施工:进行管廊的详细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设备采购:根据设计方案和需要,采购输电、供水、排水、通信等设备。

5. 运营管理:建设完成后,运营商开始管廊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最大化。

五、风险控制1. 政策风险:政府变更政策、法规对项目的影响。

2. 市场风险:城市发展变化对项目需求的不确定性。

3. 技术风险:工程施工和设备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4. 资金风险:资金筹措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

六、项目效益1. 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城市交通、供水、排水等问题。

2. 促进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PPP项目成功案例分享-新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案例

PPP项目成功案例分享-新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案例

PPP项目成功案例择抄河北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案例综合管廊是21世纪新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它避免了由于埋设或维修管线而导致道路重复开挖,由于管线不接触土壤和地下水,因此避免了土壤对管线的腐蚀,延长了管线的使用寿命,它还为城市的发展预留了宝贵的地下空间。

综合管廊的建设对优化城市环境,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对人民日常生活和交通带来的影响,推动新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将起到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2015年0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意见》规定,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今天,中心为大家推送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经验,希望能给拟实施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参与方有益的借鉴。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背景。

依据石家庄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为了满足石家庄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将全面加快正定新区开发建设步伐,近年重点抓好30平方公里起步区的开发建设。

正定新区位于滹沱河北岸,正定古城东侧地区,总面积约135平方公里。

石家庄市紧紧围绕“三年出形象、五年出规模、十年成新城”的总体目标,锁定“低碳、生态、智慧’’的定位,全面启动正定新区30平方公里的核心起步区建设,努力把正定新区打造成财智要素集聚、功能多元复合、生态人文和谐、水绿交融共生的创新动力之城、宜居活力之城和滨水魅力之城,使之成为体现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石家庄形象的新地标。

正定新区为新建城区,原用地为村庄及农用地,地下市政管网几乎没有,现状土地已基本完成收储,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

2018.12.30《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各类管线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的研究》(王英)

2018.12.30《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各类管线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的研究》(王英)

第一章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计算依据

第二章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测算公式(暂行)
第三章 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案例
CONTENTS
目 录
Contents
1 第一章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和日常维护
费收费标准计算依据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 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2015]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的指导意见》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 准测算公式(暂行)》
第一章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计算依据
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 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
公式:Wi= C×(1+r)×(k×Bi+(1-k)×Fi)
• Wi—第i种管线单位里程需要交纳的日常维护费。 • C—管廊运营维护成本。 • r—管廊行业平均利润率 。 • k—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1。 • Bi—第i种管线的管廊空间占比 。 • Fi—第i种管线管廊附属设施使用强度占比。 • i—参与管廊工程的管线类数。
(五)关于其他成本:因入廊而节省的管线维护和生产经营成本根据给水、供热、 天然气等管线按照各类管线该城市的实际漏损率计算,沿海城市的电力管线可考 虑台风损失。
(六)关于管廊运营维护成本:包括运行费用、维护费用、大中修费用、检测费 用等四项。
(七)关于管廊行业平均利润率:如无管廊行业平均利润率可参考市政行业平均 利润率。
• 其中:Zi —第i种管线的直埋成本:Zi=Z1i+Z2i+Z3i。

发展智慧管廊工程实施方案

发展智慧管廊工程实施方案

发展智慧管廊工程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由于地下空间几乎没有局限,可以利用的空间非常广阔,而且可以避免对地上城市道路的影响,因此地下空间的利用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方向。

智慧管廊是指集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于一体的综合管廊系统,它具有信息传输、综合管线、设施管理和城市服务等多功能。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智慧管廊工程将成为城市地下空间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和基础设施保障。

二、智慧管廊工程的意义1. 优化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利用。

智慧管廊是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方式,可以将各种管线和设施统一管理,减少了重复破坏和开挖,节约了资源和空间。

2.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

智慧管廊系统具有集中控制管理、信息一体化、维护保养和故障快速定位等功能,可以有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3. 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

通过智慧管廊系统,可以更加科学地部署和管理城市各类设施,提高城市环境的整体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舒适和便利。

4. 为城市未来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和管线系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智慧管廊工程将成为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设施。

三、智慧管廊工程的实施方案1. 规划设计阶段在智慧管廊工程实施的初期阶段,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地下空间调查和评估。

对城市地下空间进行详细调查和测量,了解各种管线和设施的分布情况和状态,评估地下空间的利用潜力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2)智慧管廊系统设计。

根据城市地下空间的实际情况,设计智慧管廊系统的总体框架和各个功能模块,确定系统的核心功能和技术路线。

(3)管线布局和设施安排。

根据智慧管廊系统设计方案,对城市各类管线和设施进行布局和安排,确定管廊的走向和布置,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4)智慧管廊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管理云平台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管理云平台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管理云平台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
01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政策要求
国家标准GB 50838-2012《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综合管廊应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维护单 位并建立管理维护档案。
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3〕36号),该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一体化管 理平台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一体化管 理平台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一体化管管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01
现状与问题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管理云平台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
管理:种类繁多 多头管理
睿利而行 2020年3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一体化管
理平台建设方案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云
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一体化管
理平台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一体化管
智智慧慧城城市市地地技支缺下下术撑乏管管:不创廊廊足新云云平平台台建建设设和和理理运运平平资建营营台台数料而方方建建据缺不案案设设:失立方方智智案案慧慧城城市市地地下下管管廊廊大大数数据据一一体体化化管管
睿利 而行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管理云平台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云平台建设和运营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大数据管理云平台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

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健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健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健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8【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2136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谭健颖杨晓航马健中【审理法官】谭健颖杨晓航马健中【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健良;徐凤基【当事人】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健良徐凤基【当事人-个人】陈健良徐凤基【当事人-公司】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侯爱民、丘燕辉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龙嘉莉广东峰(白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侯爱民、丘燕辉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龙嘉莉广东峰(白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侯爱民、丘燕辉龙嘉莉【代理律所】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广东峰(白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陈健良;徐凤基【本院观点】上诉人东建公司虽上诉称无需向被上诉人支付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13日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但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既未有新的事实与理由,也未提交新的证据予以佐证自己的主张,故本院认可原审法院对事实的分析认定,即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查明事实一致。

双方当事人在二审中没有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东建公司虽上诉称无需向被上诉人支付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13日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但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既未有新的事实与理由,也未提交新的证据予以佐证自己的主张,故本院认可原审法院对事实的分析认定,即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原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提交的证据对本案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依法作出原审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智慧城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智慧城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数据共享与应用:实 现综合管廊数据信息 的共享与应用,提高 信息利用效率和公共 服务水平。
运营实施步骤与措施
步骤
1. 制定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规划方 案。
2. 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的采集、传输、处 理和应用。
运营实施步骤与措施
3. 引入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综合管廊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节约成本
通过自动化管理和运营,可以减少人 力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 本控制。
特点总结
智能化
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对综合管廊的 智能化管理和运营。
实时性
通过实时监控和预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 解决潜在的问题。
协同性
实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 同作业,提高了工作效率。
可扩展性
解决方案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可以适应不 同规模和类型的综合管廊。
该方案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的 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为政府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社会公众提供 更优质的城市公共服务和安全保障 。
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
01
02
03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智慧城 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一体化 解决方案将更加智能化、高效化、安 全化。
未来,该方案将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 重要标准之一,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 广泛应用和推广。
实现综合管廊内部环境的实时监测和智能控制 ,如温度、湿度、水位等。
案例一:某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对综合管廊的运营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 支持。
案例一:某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项目
3. 应用效果
提高综合管廊的管理效率,减 少人工巡检成本。
实现对综合管廊的全面监控, 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

知识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PPP项目合作协议范文

知识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PPP项目合作协议范文

知识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PPP项目合作协议范文(二次征求意见修改稿)甲方: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乙方:2022年月日目录前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与解释第二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条承诺和确认第二章项目经营权第四条项目经营权第五条合作期延长及期满处理第三章前期工作第六条前期工作范围及费用承担第四章履约担保第七条履约担保第五章法律变更第八条法律变更第六章项目投资、项目公司股权及投融资要求第九条项目投资及项目公司股权第十条股权转让第七章项目设计及建设第十一条项目设计第十二条项目建设第十三条甲方要求的变动第十四条乙方要求的变动第十九条建设的延迟、放弃和甲方介入第二十条安全保障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第二十二条保险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第十六条项目验收第八章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第二十四条运营和维护要求第二十五条付费机制第二十六条中期评估及特殊情形评估第二十七条临时接管第九章项目移交第二十八条项目移交第十章违约和终止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第三十条违约及赔偿第三十一条终止合作和终止补偿第十一章协调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项目协调委员会第三十三条争议的解决第十二章协议的转让和相关合同第三十四条协议的转让第十三章其他第三十五条解释规则第三十六条文件权利及保密第三十七条其他条款附件:1、知识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项目运维绩效考核办法;2、项目报价一览表及相关参数;3、各子项报价表;4、承继合同清单;5、保函格式;本PPP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年月于中新广州知识城订立:甲方: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日由以下各方前言1、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经物有所值论证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决定采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hip)模式建设知识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通过《》授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称“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授权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

智慧管廊及海绵城市解决方案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及海绵城市解决方案

智慧管廊及海绵城市解决方案智慧城市地下管廊及海绵城市解决方案

北京市智慧管廊解决方案
北京的智慧管廊建设集中在城市副 中心和怀柔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其 方案突出了智慧管廊在城市治理中 的重要作用。
VS
北京智慧管廊的建设注重智能化监 控和运维管理,并引入了大数据和 人工智能技术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 实时监测和维护。
深圳市智慧管廊解决方案
深圳市的智慧管廊建设注重创新和实用性,其方案引入了5G通讯、AI人工智能等 先进技术,实现了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测和智能管理。
武汉市通过实施“智慧管廊”项目,建设了地下综合管廊、 生态护岸等海绵设施。
成效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提高了城市的排水防涝能力,改善了城 市水生态环境,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其他城市海绵城市解决方案
推进措施
各地政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社 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水生态恢复
对已经遭受破坏的水生态系统进行恢复和修复,采用生态工程、生态补水等 技术手段,恢复水体的生态功能和自然属性。
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水资源再利用技术
通过雨水收集、污水处理等技术手段,实现水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自然水资源 的依赖。
水资源优化利用技术
通过分质供水、循环用水等技术手段,优化城市水资源的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 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智能诊断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管廊设备进行智能诊断,提高维修效率。
智能预测
通过对管廊运行数据的分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预测未来趋势 。
智能优化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管廊运行策略,提高管廊运行效率。
其他相关技术
视频监控技术
在管廊内部及周边部署视频监控 设备,实时监控管廊运行状态及 周边环境。
环境监测技术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PPP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总体部署方案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PPP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总体部署方案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PPP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总体部署方案1施工总体部署说明本工程施工部署的依据主要包括:a)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招标资料、设计图纸等;b)本工程施工特点;C)现场施工条件及我公司资源状况;d)我公司承建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本工程施工总体部署首先应考虑到工程质量,要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抓住工程施工重点控制,精心组织施工,按时交出让甲方满意的精品工程。

我司经过对设计图纸的充分理解及对工程量的认真核算,综合我司现场实地踏勘的资料,利用我司现有条件,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为合理的施工方案进行统筹安排,使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均能处在有效的受控状态。

本施工部署本着“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以文明工地要求为标准,为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将试点项目打造为标杆工程”的指导思想编制。

按“组织搭接流水施工、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网络管理、全面推进”的原则进行。

施工过程中加强动态管理,合理安排劳动力和施工设备的投入,在确保每道工序质量的前提下,立足抢时间,争速度,科学地组织流水及交叉作业。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A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肃施工调度命令,严格控制关键工序施工工期,确保按期、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在质量控制上,贯彻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想,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本工程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为地下大型带状构筑物,总长约25.31km,包含9条道路的综合管廊,施工战线长;且本工程为A市综合管廊的试点工程,必须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为保证土方开挖、主体结构、附属设施安装及调试、验收工作顺利进行,保质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必须充分考虑到周边环境、季节性、劳动力、建材供应等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合理安排任务、人力、资源、时间、空间的总体布局。

1、按项目法施工模式组建“A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PPP项目(第一批)BOT工程项目经理部”,人员主要由熟悉综合管廊施工及地下空间建设的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组成。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013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013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理对施工单位项目部)
附图
施工一工区K0+760施工一工区K1+660
施工一工区K0+760施工一工区K1+040
施工一工区K1+120 施工一工区K1+120
施工一工区K1+860施工一工区K1+870施工一工区K1+900 施工一工区试验段
二工区软件西路段附图:
施工二工区施工二工区
施工二工区施工二工区
施工二工区施工二工区
施工二工区施工二工区
四工区科翔路至华观路段:
施工四工区中部三级沉降池施工四工区西侧三级沉降池施工四工区旋喷桩水泥浆液搅拌区施工四工区旋喷桩水泥浆液搅拌区施工四工区钢筋加工区施工四工区宿舍。

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设防的防护措施

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设防的防护措施

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设防的防护措施摘要:地下综合管廊属于市政建设的公共设施,修建于地下,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用于容纳城市中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线。

地下综合管廊能够有效的做到对管线的保护,同时也规划了地下管线建设。

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生命线工程,战时冲击波容易通过管廊的口部(检修口、吊装口、通风口、投料口、管线分支口、出入口等)进入管廊内,在冲击波作用下管廊内部管线易被损毁,这些薄弱环节使城市生命线工程受到严重的威胁,因此地下综合管廊必须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并有针对性的考虑预防各种袭击的安全防护措施。

关键词: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设防防护措施由于国内还没出台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设防的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标准,针对性的防护设备还没有研制成果,更无借鉴经验。

广州市住建厅、广州市防办探索创新主动作为填补该内容的空白,广州市防办牵头由我院主编,于2017年5月编制了《广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人民防空设计指引》,为地下综合管廊落实防护要求设计提供了标准。

1、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设防的重要意义地下综合管廊所指的是建设于城市地下用于各类管线敷设的综合走廊。

整合城市地下建设所涉及到的市政综合管线,例如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纳入综合管廊,使地下空间、环境景观得到协调。

下图为:广州市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标准横断面图。

综合统筹将城市工程管线纳入地下综合管廊,既能改善城市环境,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各种工程管线的维修费用;避免由于敷设和维修地下管线多次开挖道路而对交通和出行造成影响和干扰,使道路功能充分发挥;有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体”,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地下综合管廊兼顾人防设防建设的意义是保障城市平时、战时及战后的有效运转,确保城市居民平时正常工作、生活所需的重要基础设施,更是战后能否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的重要安全的保障。

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投资协议甲方(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乙方(社会资本):年月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投资协议甲方(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乙方(社会资本):鉴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并以方式实施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与移交。

且,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为项目实施机构(本合同“甲方”)于年月至年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本合同“乙方”)。

为维护各方协议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本项目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国家和地方当前相关政策、城市综合管廊相关政策等,甲、乙双方签订本“项目投资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待乙方与政府资本代表(广州市建设公共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并依法组建项目公司后,甲方再与项目公司签订详细的《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具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市年综合管廊试点项目之一,综合管廊全长,主要沿天河智慧城现状科翔路华观路、科韵路、柯木塱南路高唐路、软件西路、横三路、横五路、拟建高唐路(华观路以南)、云溪路、沐陂西路、凌岑路、规划横七路布置,设控制中心座、处分控室以及座箱式变电站。

2.合作模式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融资方式,并采用“”方式运作,由政府资本出资代表与中标人(社会资本)按照:的股权比例出资项目资本金,共同在广州市成立项目公司。

经市政府授权,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将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在特许经营期内,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合作范围投资范围:依据经批复的项目建议书(详见合同附件十一),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合计约万元(其中:项目静态总投资合计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万元),纳入本项目投融资范围,各类费用构成如下表(具体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及本项目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条及第条约定的实际投资额认定及结算为准):建设范围: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的全部管廊本体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不含管线单位的入廊管线设备)。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信息化管理平台整体解决方案

智慧城市地下管廊信息化管理平台整体解决方案

降低维护成本
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管廊管线的远程监控和维护,减少人 力和物力的投入,降低维护成本。
保障城市安全
地下管廊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 城市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信息化管理可以实时监控管线状 况,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地下管廊信息化管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 以提高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现代化发展。
平台记录地下管廊安全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为安全预警提供
有力支持。
平台在地下管廊决策支持中的应用
数据挖掘
通过对地下管廊运行数据的挖掘和分析,为决策 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趋势预测
根据历史数据预测地下管廊的运行趋势,提前做 出决策,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优化改进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地下管廊进行优化改进, 提高管廊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 建设原则: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 可靠性:采用高可靠性、稳定性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 安全性:保障数据和系统的安全性,遵循信息安全标准和规范。 • 智能化:利用先进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智能化管理和预测性维护。 • 便捷性:提供便捷的操作和管理界面,降低使用难度和管理成本。 • 可扩展性:构建可扩展的平台架构,满足未来业务增长和管理需求的变化。
地下管廊信息化管理的现状与挑战
现状:目前,国内外许多城市已经开始建设地下管廊信 息化管理系统,但总体来说,该领域的发展仍处于初级 阶段,面临着诸多挑战。
1. 技术难度大:地下管廊信息化管理需要综合运用多种 技术手段,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 ,技术难度较大。
3. 信息安全性问题:地下管廊信息化管理涉及大量的市 政管线信息,信息安全性问题较为突出,需要采取有效 的安全措施保障信息的安全性。

智慧管廊一体化解决方案

智慧管廊一体化解决方案

03
智慧管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实 施
Chapter
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需求分析
了解智慧管廊的具体需求,包括管廊的规模、布局、用途 、设备等信息,以便为后续实施提供依据。
01
技术研究
对智慧管廊涉及的技术进行深入研究, 包括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 能等,以确定最佳技术方案。
02
03
方案设计
根据需求分析和技术研究结果,设计 智慧管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初步方案 。
智慧管廊一体化解决方案将逐渐拓展到其他领域,如智慧城市 、智慧交通等,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更多支持。
THANKS
感谢观看
与其他系统的集成与对接方案
系统集成需求分析
分析智慧管廊一体化解决方案与其他系 统的集成需求,确保系统的顺畅对接。
VS
对接方案设计
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设计合理的对接方案 ,包括数据接口、通信协议、数据交互方 式等。
06
智慧管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总 结与展望
Chapter
总结
实时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及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 提高了管廊运行的安全性。
Chapter
什么是智慧管廊
01
智慧管廊是一种现代化的地下管道综合走廊,集成了各类市政管道系统,实现综 合管廊与城市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02
它将城市所需的各类管线集中在一个地下管廊中进行管理和维护,解决了传统直 埋管线方式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反复开挖路面、管线维护困难等。
智慧管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构成
04
定制化服务
根据客户需求,提供 定制化的服务方案。
硬件设备及系统设计
硬件设备
包括各类传感器、摄像头、交换 机、服务器等设备。

浅述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概况

浅述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概况
PPP模式在世界各地各种工程中广泛应用。
1992年英国最早应用PPP模式。英国75%的政府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工程可节省17%的资金,80%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工期完成,而常规招标项目按期完成的只有30%;剩下20%未按期完成的PPP工程拖延时间最长没有超过4个月。同时,80%的工程耗资均在预算内,一般传统招标方式只能达到25%;20%超过预算的是因为政府提出调整工程方案。
2016年4月21日,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开展了“2016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经过激烈角逐,广州评分为94.29,位列第一位,成为2016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也是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根据国家住建部和财政部的工作要求,广州作为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必须在近期以PPP模式完成综合管廊试点项目的建设,为此,广州市国规委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作为规划引领和决策依据,指导即将大规模开展的综合管廊建设和审批管理工作。综合管廊PPP项目成为了广州近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
2016年6月17日,国家住建部召开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的电视电话会议,针对之前第一批管廊建设问题,做出管廊相关如下规定:坚决落实管线全部入廊的要求,绝不能一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一边在管廊外埋设管线。
广州城市市域面积大,管线敷设问题复杂多样,综合管廊对于管线入廊如果全部“一刀切”,则会出现无法实施、建设困难、投资巨大等问题,针对上述管线入廊分析,结合广州市现状特征及规划发展方向,明确广州综合管廊管线入廊按照了如下原则:
葡萄牙自1997年启动PPP模式,首先应用在公路网的建设上。至2006年的10年期间,公路里程比原来增加一倍。除公路外,正在实施的工程还包括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修建铁路和城市地铁。
巴西于2004年12月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法案,该法对国家管理部门执行PPP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标和签订工程合同做出具体的规定。据巴西计划部称,已列入2004年到2007年四年发展规划中的23项公路、铁路、港口和灌溉工程将作为PPP模式的首批招标项目,总投资130.67亿雷亚尔(巴西货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投资协议甲方(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乙方(社会资本):年月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投资协议甲方(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乙方(社会资本):鉴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并以BOT方式实施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与移交。

且,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为项目实施机构(本合同“甲方”)于年月至年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本合同“乙方”)。

为维护各方协议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本项目经批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及国家和地方当前PPP相关政策、城市综合管廊相关政策等,甲、乙双方签订本“PPP项目投资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待乙方与政府资本代表(广州市建设公共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并依法组建PPP项目公司后,甲方再与PPP项目公司签订详细的《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具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市2016年综合管廊试点项目之一,综合管廊全长19.39km,主要沿天河智慧城现状科翔路~华观路、科韵路、柯木塱南路~高唐路、软件西路、横三路、横五路、拟建高唐路(华观路以南)、云溪路、沐陂西路、凌岑路、规划横七路布置,设控制中心 1 座、9处分控室以及20座箱式变电站。

2.合作模式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融资方式,并采用“BOT”方式运作,由政府资本出资代表与中标人(社会资本)按照34%:66%的股权比例出资项目资本金,共同在广州市成立项目公司。

经市政府授权,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

在特许经营期内,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合作范围3.1投资范围:依据经批复的项目建议书(详见合同附件十一),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合计约314292.45万元(其中:项目静态总投资合计304226.3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066.13万元),纳入本PPP项目投融资范围,各类费用构成如下表(具体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及本PPP项目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26条及第27条约定的实际投资额认定及结算为准):3.2建设范围: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的全部管廊本体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不含管线单位的入廊管线设备)。

3.3运营维护范围:(1)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不含管线单位的入廊管线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设备更新改造、大修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土建结构、防水和装修检修工作,以及地下综合管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更新改造,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同时负责地面沿线巡查及出入口的安保工作。

②定期对地下综合管廊内进行安全监控和巡查,保持地下综合管廊内的整洁、明亮、不积水和通风良好;③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④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应急预案,地下综合管廊内发生险情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进行抢修;⑤对在地下综合管廊影响范围内的周边建设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许可及施工过程巡视监控,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本体的结构安全。

⑥为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安全运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注明:运营维护工作可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开展运营维护工作,如发生委托须报政府备案。

3.4移交范围:包括项目工程实体及相关资料文件、基于BIM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管理系统等。

4.合作年限(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合作期暂定30年(含项目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28年)。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包括建设前期和施工期。

建设前期自正式签订本项目《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起至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止;施工期自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交工验收之日止,不超过24个月;运营期:自全部管廊完成竣工验收之次日起,至运营期28年期满为止。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动等需要调整PPP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限)的,需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5.投资比例与融资要求:5.1投资比例(股权比例):政府资本出资代表和乙方按34%:66%的股权比例投资本项目。

5.2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纳入PPP项目投融资范围的投资额的20%,计人民币万元。

若融资金融机构要求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或未来项目需求追加资本金金额,则由各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追加或届时协商确定。

其中:“政府资本代表”出资34%,计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不计算投资收益(即不纳入政府付费计算范围);乙方出资66%,计万元,由其自筹资金投入,不得通过项目公司融资。

政府资本代表和乙方的出资方式皆为货币出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纳入PPP投融资范围的投资额的20%,为人民币万元,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现金实缴人民币10000万元(政府资本代表实缴3400万元,乙方实缴6600万元);剩余部分按满足项目建设进度的资金需求为原则,分期足额到位,具体的资金投入计划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5.3除项目资本金之外的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乙方自行通过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

乙方可通过多种方式为项目公司增加其信用等级,以解决其融资时信用不足的问题。

乙方可以通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将其在PPP项目协议项下的各项权益(如政府付费的预期收益权等)设置质押或以资产证券化等其它方式为项目进行融资,但不得在本项目的设施、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

5.4政府资本代表及甲方或任何其他相关部门及机构不承担任何融资职责及承担相应的融资风险。

政府方仅为政策性贷款、国家专项基金申请提供必要的协助,不承担实质融资责任。

政府资本若因乙方质押项目公司相关权益等融资行为,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等情形出现时的减损,则政府资本代表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同时乙方应无条件赔偿政府资本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注:上述具体金额将随实际工程投资额、实际国家专项补贴的调整而调整。

5.5融资目标:(1)如本项目争取到相关政府政策性补助或奖励资金,且规定用作项目建设补贴的,政府有权以财政投资前补助的形式直接补贴到项目。

如本项目能申请得国家相关政策专项基金或其他补贴,用于核减项目总投资额,所获政策专项基金部分按国家政策付息。

如项目公司申请到其他政策性资金或贷款则核减项目商业贷款部分。

(2)本项目的融资金额为项目总投资扣除本项目争取到的专项政策补助资金以及项目资本金之后的金额。

本项目要求总投资扣除资本金后的剩余融资需求的90%及以上应使用政策性贷款,包括PSL资金或其他政策性贷款资金。

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应尽最大努力提高其余融资使用各类政策性贷款额度。

上述融资贷款的利息按《PPP项目合同》相关约定进行结算。

6.中标价格标准本项目中标总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其分项构成如下(具体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结算):6.1 年可用性服务费:万元/年,工程费下浮率为 %,经下浮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6.2 运营期第一年运维绩效服务费:万元。

6.3有关费用的认定、调整、结算、支付办法具体在本PPP项目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约定。

7.质量标准7.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7.2 运营维护标准:符合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评价标准。

8.双方权利和义务8.1甲方的权利(1)有权对 PPP 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包括 PPP 项目的投融资、资金到位与使用、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及现场移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运营维护、恢复性大修及相关调价审批等方面;(2)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甲方有权统一调度、临时接管或征用本项目设施。

(3)有权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的进行监督和介入。

(4)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8.2甲方的义务(1)完成推进本项目所必需的前期工作,对由政府方先行实施的本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负责,并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协助其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2)根据本项目合同体系约定,敦促政府方出资代表及时出资与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3)必要时,甲方配合相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制定入廊费、运营维护费等相关收费标准;(4)必要时,甲方配合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强制入廊政策,确保管廊的入廊使用率;(5)征地拆迁工作由政府负责组织,所需费用在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以内的,由项目公司按政府核定的实际金额支付后纳入“可用性服务费”计算范围;超出初步设计概算金额的部分,由政府另行安排;(6)根据本项目合同体系约定,对项目运营绩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7)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基于可用性和符合运维绩效标准进行结算,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收益。

(8)如未来政府方计划将本项目扩延或将更多公共资源纳入本项目经营范围,市政府应授意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另行协商;(9)法律规定或本项目合同体系规定需要政府方完成的其他工作和享有的相关权利。

8.3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依法获得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相关收益的权利。

(2)乙方作为PPP项目公司的股东,有依法管理项目公司相关经营活动的权利。

(3)乙方在其资质和能力范围内依法获取施工总承包和维修保养施工的权利。

(4)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8.4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政府资本代表签订合资协议,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2)社会资本应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必要的担保和其它支持,并确保自身以及项目公司全面、及时履行本项目合同体系项下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3)如未来政府方利用本项目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等相关政策支持的,社会资本方应确保自身及项目公司尽最大努力提供一切必要协助;(4)乙方应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政府资本代表按以下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在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后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

a.乙方参与组建项目公司,须投入的注册资本按本协议第5.2款约定执行。

b.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设置与拟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配备技术、财务、管理人员(需政府资本代表配备的人员按乙方与政府资本代表签订的合资协议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