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前言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启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a)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m3/min;—-年产量1。
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大于15m3/min。
c)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4.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
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循序渐进原则:20~30%的矿井能达到标准规 定的指标;50~60%的矿井可以通过调整采掘部署、 补足瓦斯抽采工程、保证抽采时间等措施达到标准规 定的指标;10~20%的矿井还得降低生产能力来达到 标准规定的指标;少数无法达到标准的矿井将予于关 闭。
☆国外是要求整个工作面都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才 能采掘,而我国目前技术水平还难以达到这种要求 ,因此没有照搬国外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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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四、必须达到的指标
(4)关于掘进工作面前方10m控制范围的解释 ☆为了有效遏制突出伤亡事故的发生,应尽可能
的采取区域性防突技术措施。本标准的目的就是希 望把习惯于局部措施扭转到习惯于区域措施的途径 上来。只有在因地质构造等影响、区域性防突技术 措施没有有效消除突出危险的地带,执行补充措施 时,才使用局部防突技术措施,减少与突出短兵相 接的机会,减少突出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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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必须达到的指标
•8m•石•5-门8m
•斜 井
•8
m •5-8m
•井 筒
•8 m
•58m
•8
•5-
m
8m
•平 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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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必须达到的指标
(4)突出危险煤层预抽指标和控制范围的解 释
☆至2004年底,国有45个矿务局、138 个国有重点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次数 超过119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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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四、必须达到的指标
(1)总体原则 ☆基本消除突出危险性; ☆确保正常通风能力就可以将风流中瓦斯浓度
稀释到规定的安全指标以内。限制不合理地增加矿 井风量,鼓励提高瓦斯抽采量。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一、瓦斯抽采率(AQ)瓦斯抽采率即瓦斯抽采量与矿井产量的比值,一般以m³/t为单位。
其计算公式为AQ=Qg/Qc,其中Qg为瓦斯抽采量,Qc为煤炭产量。
瓦斯抽采率的大小直接反映了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的效果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水平。
瓦斯抽采率的提高可以减少瓦斯积聚,降低瓦斯浓度,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一般来说,瓦斯抽采率高于0.3m³/t时,能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瓦斯事故的发生频率会明显下降。
二、瓦斯抽采效率瓦斯抽采效率是指瓦斯抽采系统对井下瓦斯的获取能力,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其计算公式为瓦斯抽采效率=Qgr/Qg,其中Qgr为回收的瓦斯量,Qg为瓦斯抽采量。
瓦斯抽采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瓦斯抽采工程的效果。
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设备的选用和运行管理等都会影响到瓦斯抽采效率。
高效率的瓦斯抽采系统能够提高瓦斯抽采量,减少瓦斯积存,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瓦斯抽采系统压力瓦斯抽采系统压力是指瓦斯抽采管道系统中的压力,一般以帕斯卡(Pa)为单位。
瓦斯抽采管道系统的压力要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保证瓦斯能够顺利地被抽采到井口,并进一步进行利用或安全排放。
瓦斯抽采系统压力的高低会影响到瓦斯的抽采效果。
过高的瓦斯抽采系统压力会导致瓦斯泄漏和安全隐患,过低的压力则会导致瓦斯的抽采效果不佳。
因此,对于瓦斯抽采系统压力的控制和调整非常重要。
四、瓦斯抽采系统能耗瓦斯抽采系统能耗是指瓦斯抽采工作所消耗的能量,常用能耗指标为能耗量/抽采量,其中能耗量以千瓦时(kWh)为单位,抽采量以m³为单位。
较低的瓦斯抽采系统能耗可以节约能源,并提高矿井的经济效益。
瓦斯抽采系统能耗包括抽采泵的能耗、气动控制系统的能耗等。
在设计和使用瓦斯抽采系统时,需要合理选择设备和控制方式,尽量降低瓦斯抽采系统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总之,瓦斯抽采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瓦斯抽采率、瓦斯抽采效率、瓦斯抽采系统压力和瓦斯抽采系统能耗等基本指标的合理控制和调整,对于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和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1. 煤矿瓦斯抽采概述煤矿瓦斯抽采是指通过特定设备和技术手段将煤矿中产生的瓦斯(主要成分为甲烷)抽出,以降低煤矿瓦斯浓度并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瓦斯抽采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稳定的关键环节。
2.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采的基本指标主要包括瓦斯抽采量、抽采效果和瓦斯含量三个方面。
2.1 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量是指单位时间内矿井中瓦斯的抽采量,通常以立方米/秒或立方米/分为单位。
瓦斯抽采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矿井瓦斯积聚的程度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性。
瓦斯抽采量过大或过小都会对矿井安全造成影响,因此需要根据具体矿井情况和瓦斯产量确定合理的瓦斯抽采量。
2.2 抽采效果抽采效果是指进行瓦斯抽采后矿井中瓦斯浓度的变化程度。
通过抽采设备的作用,矿井中的瓦斯浓度得到降低,达到安全的瓦斯浓度范围,以避免瓦斯积聚形成爆炸的危险。
抽采效果的评估通常采用瓦斯抽采前后瓦斯浓度的变化幅度来衡量,变化幅度越大,抽采效果越好。
2.3 瓦斯含量瓦斯含量是指煤矿中瓦斯的含量,通常用体积百分比(%)表示。
瓦斯含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矿井的瓦斯危险程度。
瓦斯含量过高容易引发瓦斯爆炸事故,而瓦斯含量过低则可能对煤矿生产造成影响。
因此,瓦斯含量的监测和控制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非常重要。
3.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影响因素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矿井地质条件、工作面瓦斯产量、抽采设备性能等。
3.1 矿井地质条件矿井地质条件是指矿井中煤层的构造、裂隙、岩性等因素。
矿井地质条件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瓦斯的产生和积聚情况,进而影响瓦斯抽采的效果和指标。
3.2 工作面瓦斯产量工作面瓦斯产量是指工作面单位时间内产生的瓦斯量。
工作面瓦斯产量的大小与矿井的开采速度、煤层的瓦斯赋存条件等有关。
工作面瓦斯产量的变化直接影响到瓦斯抽采量的大小。
3.3 抽采设备性能抽采设备性能包括设备的抽采效率、抽采功率等因素。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前言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启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b)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m3/min;——年产量1.0—1。
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年产量0。
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
4Mt,大于15m3/min。
c)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4.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
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背景煤矿瓦斯是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毒有害的气体,具有爆炸和窒息的危险。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国家对瓦斯抽采进行了规定,全面推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便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发布的政策文件。
规定要求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抽采标准根据规定,煤矿的瓦斯含量不高于10立方米/吨,瓦斯压力不高于0.35兆帕,即为达标。
而对于危险煤层和特殊瓦斯突出煤层,达标要求则更加严格。
技术手段煤矿瓦斯抽采需要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包括瓦斯抽放钻井、综放掘进巷道顶板沿线瓦斯抽放、瓦斯回收利用等等。
设施建设煤矿需根据瓦斯抽采需要建立相应的抽采设施,保证瓦斯能够及时、有效地被抽采和排放。
作业人员煤矿必须保持足够数量的抽采作业人员,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确保技术手段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监督检查为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制度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煤矿瓦斯抽采的标准、技术手段、设施建设、作业人员等进行检查。
政策意义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颁布,是国家为了防止煤矿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其主要政策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减少煤矿事故煤矿瓦斯是煤矿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
通过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可以有效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促进煤炭资源开发随着煤炭资源的渐渐减少,对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越来越重要。
而瓦斯回收利用可以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使得煤炭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推动绿色发展瓦斯回收利用是一种低碳、环保的能源利用方式,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可以促进绿色能源的发展,推动低碳生态文明的建设。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颁布是深化煤炭资源开采和利用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通过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可以保障煤矿安全、推动能源的绿色化和低碳化,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细则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四)矿井年产量为1.0~1.5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的;(五)矿井年产量为0.6~1.0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的;(六)矿井年产量为0.4~0.6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的;(七)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煤矿企业、矿井的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煤矿企业、矿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负责。
三、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
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设置管理瓦斯抽采工作部门;矿井应当建立负责瓦斯抽采的科、区(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
五、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测算,而不按下表取。
挥发份 6~8
Wcr
9~6
8~12 6~4
12~18 18~26 26~35 35~42 42~50
4~3 3~2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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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五、指标的测定与计量方法
(3)抽采率 ☆按AQ 1025-2006测定和计算绝对瓦斯涌 出量。 ☆工作面和矿井瓦斯抽采率计算时,计算 时间内工作面或矿井范围内地面钻井、固定系 统和移动系统抽出的瓦斯都可算作抽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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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六、其它
☆矿井必须综合抽采瓦斯,并且提前3~5年制 定抽采瓦斯规划,每年年底前编制下年度的抽采瓦 斯计划,以确保抽采瓦斯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做到 “抽、掘、采”平衡。
☆低瓦斯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应测定煤层原始 瓦斯含量和压力,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个 采区垂深每增加50m应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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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六、其它 ☆重点依靠企业自身监管,企业自身监管 必须强化领导人的意识,正确处理瓦斯抽采 与煤炭生产的关系; ☆政府监督监察部门重点监察规划、设计 、工程、系统、抽采计量和数据、瓦斯超限 、通风等情况,并采取不定期抽查实际情况 与相关资料的符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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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六、其它
本标准主要界定在瓦斯抽采指标,没有 涉及瓦斯利用与排放的相关内容。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 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 “七、限制企业直接向大气中排放煤层气, 环保总局要研究制订煤层气大气污染物排放 的具体标准,并对超标准排放煤层气的企业 依法实施处罚”。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与瓦斯抽放规范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4)国家把瓦斯抽采工程视为生命工程和资源工程。先后颁 发多个文件,要求强化煤矿瓦斯抽采。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 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关于促 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关于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五、煤层中吨煤瓦 斯含量必须降低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实施煤炭开采。煤矿安 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具体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0 2006
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5.87 5.53
3.85
3.08
2.77 2.81
1.94 2.04 1.98
全国煤矿 乡镇煤矿 国有地方 国有重点
0.93
0.96
0.63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煤矿安全状况严峻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5798 3533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3、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 《规程》145条规定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 5 m3/min或一个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 3 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 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 大于或等于 40 m3/min; ➢ 年产量 1.0~1.5 Mt 的矿井,大于 30 m3/min; ➢ 年产量 0.6~1.0 Mt 的矿井,大于 25 m3/min ; ➢ 年产量 0.4~0.6 Mt 的矿井,大于 20 m3/min ; ➢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 0.4 Mt,大于 15 m3/min 。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六、应达到的主要指标
问题:有了以上指标控制,是否还需要原来的 突出预测指标。防突细则和规程仍然有效,具 有法律效力。本标准主要涉及瓦斯抽采,不涉 及其他措施,是瓦斯抽采必须达到的指标要求。 在符合本标准条件下,还应符合其它法规的要 求。但个人认为,各矿可进行研究,针对几个 有效的法规和标准要求,找出适合本矿条件的 相关规律,以最严格的条款进行控制,简化控 制程序。
象的关注; 国外成功控制瓦斯灾害的经验告诉我们,通过立法
强化瓦斯抽采,以达到控制采掘作业前煤层中瓦斯 含量是有效途径。
一、任务的提出
政府的三令五申,把瓦斯抽采工程视为生命工程 和资源工程。先后颁发《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5}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文件,要求 强化煤矿瓦斯抽采;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06〕47号 第五条明确规定:煤层中吨 煤瓦斯含量必须降低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实施 煤炭开采。煤矿安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 具体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六、应达到的主要指标
总体原则
采掘作业前能通过瓦斯抽采达到消除突出危险性的目的; 采掘工作面抽采率应能确保正常通风能力可将风流中瓦斯
浓度稀释到规定的安全指标以内,不留瓦斯超限隐患; 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能确保矿井正常通风能力足以满足要求、
并限制不合理地增加矿井风量、鼓励提高抽采量。 确保工作面风速不超、瓦斯浓度不超。
表1中“备注”栏注明的数值是达到规定抽采率时的风 排瓦斯量,显然在瓦斯涌出量大于60m3/min时仍然存 在风排瓦斯量超过30m3/min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还应 提高瓦斯抽采率或降低产量,否则风排瓦斯量的压力仍 然非常大;因此,下一步还应提高这类工作面的瓦斯抽采 率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1. 简介煤矿瓦斯抽采是指将煤矿井下的可燃性瓦斯抽取到地面进行处理的过程。
这是煤矿安全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既可以保障矿工安全,又可以有效利用煤矿瓦斯资源。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是指对瓦斯抽采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操作要求进行规范化,以确保瓦斯抽采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本文将介绍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的相关内容。
2. 瓦斯抽采指标瓦斯抽采指标是评价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关键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瓦斯浓度瓦斯浓度是指煤矿井下空气中瓦斯的含量,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在瓦斯抽采过程中,瓦斯浓度的变化对矿工的安全有重要影响。
通常情况下,井下瓦斯浓度应控制在可燃限以下,一般为1.5%~9.5%。
2.2 瓦斯压力瓦斯压力是指煤矿井下的瓦斯气体对一定面积的作用力,通常以帕斯卡(Pa)为单位表示。
瓦斯压力可以影响瓦斯的迁移和扩散,因此在瓦斯抽采过程中需要控制瓦斯压力,防止瓦斯泄漏和积聚。
2.3 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量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抽采措施,将煤矿井下的瓦斯抽取到地面的量。
瓦斯抽采量的大小直接影响煤矿井下瓦斯的积聚和矿工的安全。
瓦斯抽采量的计算和控制是瓦斯抽采工作中非常关键的一部分。
3. 标准规范为了确保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规范。
以下是煤矿瓦斯抽采中常见的标准规范:3.1 瓦斯抽采设备的选择与安装在瓦斯抽采过程中,需要选择合适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抽采操作。
这些设备和工具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同时还需要正确安装和调试,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2 瓦斯抽采作业的操作规范在瓦斯抽采作业中,矿工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规范。
例如,在进入井下进行瓦斯抽采作业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试,保证矿工具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在具体的作业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3.3 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与检修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与检修对于工作的连续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一、采用母巷抽采的方法,通常会设置几个基本指标来衡量抽采效果。
1.瓦斯浓度:瓦斯浓度是煤矿瓦斯抽采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瓦斯抽采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
瓦斯浓度指的是矿井中瓦斯的体积占空气体积的百分比,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在一般矿井中,瓦斯浓度的控制标准是小于1%。
2.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量是指在单位时间内,从矿井中抽采出的瓦斯体积。
瓦斯抽采量的大小取决于矿井中的瓦斯含量、抽采系统的设计和操作情况等。
3.瓦斯排放:瓦斯排放是指将从矿井中抽采出的瓦斯排放到大气中。
瓦斯排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内部的瓦斯浓度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瓦斯抽采的指标,为了使矿井瓦斯抽采效果更好,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瓦斯抽采系统的布置:瓦斯抽采系统的布置要确保采空区面积合理,可以有效地抽采瓦斯。
通常,我们会选择在采空区域最高点的矿井工作面上设置瓦斯抽采系统,以便尽快抽采瓦斯。
2.控制瓦斯抽采速度:瓦斯抽采速度是指单位时间内从矿井中抽采出的瓦斯量。
瓦斯抽采速度越快,矿井中的瓦斯浓度下降得越快,瓦斯积聚的风险就越小。
但是,如果抽采速度过快,可能会引起其他问题,如矿井压力的下降、煤尘的悬浮等。
3.瓦斯抽采设备的选择和优化:选择合适的瓦斯抽采设备是矿井瓦斯抽采的关键。
瓦斯抽采设备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矿井的瓦斯抽采需求、煤层气体压力、设备性能等因素,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高效性。
4.瓦斯抽采系统的监测和调整:瓦斯抽采系统的监测和调整是确保瓦斯抽采指标达到要求的关键。
通过定期监测矿井中的瓦斯浓度、抽采量等指标,并及时进行调整,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矿井的安全性。
总结起来,煤矿瓦斯抽采的基本指标主要包括瓦斯浓度、瓦斯抽采量和瓦斯排放等。
为了实现瓦斯抽采的有效控制,还需要考虑瓦斯抽采系统的布置、瓦斯抽采速度、瓦斯抽采设备的选择和优化以及瓦斯抽采系统的监测和调整等因素。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够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瓦斯是煤矿中常见的一种有害气体,具有易爆、有毒等特点。
因此,煤矿瓦斯抽采成为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生产秩序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对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管理,制定了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一、瓦斯抽放标准1.1 作业面的瓦斯抽放浓度不得高于1.0%;1.2 煤矿所有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总瓦斯抽放浓度不得超过3.5%;1.3 煤矿瓦斯抽放系统必须保证抽放效果,确保瓦斯集中地浓度不超过0.5%。
二、抽采设备和系统要求2.1 瓦斯抽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2.2 瓦斯抽采系统要保证系统正常工作,不得出现漏气、无效抽风等情况;2.3 抽采设备和系统必须设置相应的报警装置,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瓦斯抽采工艺要求3.1 采用全液封排放瓦斯管道和井道;3.2 瓦斯抽采系统要连续运行,不得停机;3.3 排瓦斯管道和井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3.4 瓦斯抽采系统必须配备有效的泄爆装置,确保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能迅速扑灭火焰。
四、瓦斯抽采管理要求4.1 煤矿必须设立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部门,负责瓦斯抽采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4.2 瓦斯抽采设备和系统必须定期检测,确保安全运行;4.3 瓦斯抽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定;4.4 瓦斯抽采系统后勤支持要到位,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以上是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对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煤矿瓦斯事故也一直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之一。
因此,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管理,切实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秩序对于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我们要认识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制定仅仅是一个起点,要实现真正达标,还需要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
煤矿企业要加强瓦斯抽采设备的选购和维护,合理布局瓦斯抽放系统,建立完善的瓦斯抽剩余气量的监测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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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启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大于15m3/min。
c)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4.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
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控制范围如下:
a)石门(井筒)揭煤工作面控制范围应根据煤层的实际突出危险程度确定,但必须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8m以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
钻孔必须穿透煤层的顶(底)板0.5m以上。
若不能穿透煤层全厚,必须控制到工作面前方15m以上。
b)煤巷掘进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8m以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及工作面前方10m以上。
c)采煤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工作面前方20m以上。
4.2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1规定,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前方20m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规定。
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
表2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
4.3采掘工作面风速不得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4.4矿井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3规定。
表3 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
5 指标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5.1煤层瓦斯压力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煤层瓦斯压力可采用以下方法之一测定或计算。
a) 按MT/T638规定测定瓦斯压力;
b) 按MT/T77规定瓦斯含量,按式(1)计算瓦斯压力。
W =
abP
1+bP
×100−A d −M ad
100
×11+0.31M ad
+
10πP γ
(1)
式中:W ——煤层瓦斯含量,m 3
/t ;
a,b ——吸附常数;
P ——煤层绝对瓦斯压力,MPa ; A d ——煤的灰分,%; M ad ——煤的水分,%; π——煤的孔隙率,m 3
/m 3
; γ——煤的容重(假密度),t/m 3。
5.2 煤层瓦斯含量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煤层瓦斯含量可采用以下方法之一测定或计算。
a)按MT/T77规定测定瓦斯含量;
b)按MT/T638规定测定瓦斯压力,按式(1)计算瓦斯含量。
5.3 绝对瓦斯涌出量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按AQ1025(矿井瓦斯等级坚定规范)执行。
5.4 可解吸瓦斯量的确定
按5.2测算抽采后的煤层瓦斯含量,按式(2)计算煤的可解吸瓦斯量。
W j =W -W c (2) 式中:W j ——煤的可解析瓦斯量,m 3
/t ;
W c ——煤在标准大气压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式(3)计算。
W c =
0.1ab
1+0.1b
×100−A d −M ad
100
×11+0.31M ad
+πγ
(3)
5.5 矿井瓦斯抽采率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在瓦斯抽采泵站的抽采主管上安装瓦斯计量装置,测定矿井每天的瓦斯抽采量。
矿井瓦斯抽采量包括井田范围内的地面钻井抽采、井下抽采(含移动抽采)的瓦斯量。
每月底按式(4)计算矿井月平均瓦斯抽采率(ηk )。
ηk =
Q kc
Q kc +Q kf
(4)
式中:ηk ——矿井月平均瓦斯抽采率,%; Q kc ——矿井月平均瓦斯抽采量,m 3
/min ; Q kf ——矿井月平均风排瓦斯量,m 3/min 。
5.6 工作面瓦斯抽采率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工作面回采期间,在工作面瓦斯抽采干管上安装瓦斯计量装置,每周测定工作面瓦斯抽采量(含移动抽采)。
每月底按式(5)计算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率(ηm )。
ηm =
Q mc
Q mc +Q mf
(5)
式中:ηm——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率,%;
Q kc——回采期间,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量,m3/min;
Q kf——工作面月平均风排瓦斯量,m3/min。
6 其他
6.1 矿井必须综合抽采瓦斯,并且提前3~5年制定抽采瓦斯计划,每年年底前编制下年度的抽采瓦斯计划,以确保抽采瓦斯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做到“抽、掘、采”平衡。
6.2 瓦斯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应确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个采区垂深每增加50m应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