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医共体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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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共体的管理,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提高医共体工作效率和协同治理能力,根据国家医共体管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共体是指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及相关卫生健康部门组成的跨机构卫生服务协作网络。

第三条医共体工作是指各参与机构共同开展的协同治理、医疗资源共享、病案管理及综合服务的工作。

第四条医共体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科学、公正、高效。

第二章医共体成员第五条医共体的成员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及相关卫生健康部门。

第六条医共体成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权益,共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共体成员应当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及时交流共享医疗资源,提升协同治理能力。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八条医共体应当建立统一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医共体应当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共享病案、检验检查结果等医疗信息,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十条医共体应当建立跨机构的病案管理制度,统一规范病案书写、归档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医共体的工作内容包括协同治理、医疗资源共享、病案管理和综合服务。

第十二条医共体应当通过协同治理,共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共体应当制定医疗资源共享机制,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资源,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四条医共体应当建立健全的病案管理制度,提高病案质量和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医共体应当提供综合服务,包括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康复护理等,满足患者各方面的需求。

第五章工作评估和考核第十六条医共体应当建立工作评估和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共体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七条工作评估和考核的内容包括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医疗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等指标。

第十八条工作评估和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医共体成员绩效考核和激励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及时进行修订。

县域医共体章程范文

县域医共体章程范文

县域医共体章程范文县域医共体是指由一个县或地区内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医疗服务提供者组成的合作机制,旨在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医疗服务整合、医疗质量提升和医疗费用控制。

县域医共体的章程是对其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合作方式等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文件。

下面是一份县域医共体章程的草案,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域内医疗服务的整合与合作,提高居民的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二条坚持县域内医疗机构间互利共赢、互信互助的原则,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县(地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域医共体组织,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域医共体工作。

第五条县域医共体组织设立领导小组,由县(地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代表等组成成员,负责制定决策、督导工作。

第六条县域医共体组织设立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领导小组确定。

第四章合作方式第七条建立县域医共体会员制度,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加入,并签署合作协议。

第八条基于会员制度,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疗机制,实现患者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诊疗效率。

第九条建立医疗专家团队,共同制定诊疗规范,提供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县域医共体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估,以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第十二条建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各成员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考核。

第十三条建立激励机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医疗机构给予奖励,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六章资金保障第十四条县(地区)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投入、医保资金等多种方式,为县域医共体提供资金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各县域医共体成员医疗机构应按照合作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对违反章程和合作协议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

医院医共体理事会章程

医院医共体理事会章程

医院医共体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我县公立医院改的工作路径,构建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下同),县医院为龙头医院与加盟的成员单位互尊意愿,双向选择,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医共体实现形式,以创新进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医保基金对服务共同体实行按参保(合)人头总额预算支付等综合改,整体提高县域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加快实现“90%的住院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理事会: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议事机构,负责区域卫生规划原则指导下,对医共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讨论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发展规划,并报医管会备案:探讨医共体范围内医疗、康复和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

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康复和卫生为纽带的合作方式;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医疗服务质量交叉检查:发动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负责医共体重大事项的决策。

医共体实行在县医管会、卫计委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

理事长每届任期5年,设理事长1名,由县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原则上由县医院副院长,医共体协作医疗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理事由医共体内容医疗机构遴选部分管理、业务专家担任。

第三条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是医共体的常设机构。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单位合作项目的开展,并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

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县医院医务科,成员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研究通过后产生。

第三章分工及职责第四条建立医共体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医共体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共体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划分,提高医院的综合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医共体成员,包括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内部医共体是指医院内部医务人员的团队,通过合作、协作,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提高诊疗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共体的工作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提高医疗效率,增强患者对医疗的满意度,提高医院的综合医疗水平,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医共体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医院成立医共体工作委员会,负责医共体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医共体工作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代表医务人员的代表组成,其中医院领导为委员会主任。

第六条医共体工作委员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医共体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协调医共体成员的工作任务,推进医共体的建设和发展,解决医共体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七条医共体成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医共体的相关制度,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积极参与医共体工作,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三章医共体的工作机制第八条医共体成员应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定期举行医共体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和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

第九条医共体成员应相互支持和协作,根据各自的专业优势,共同制定诊疗方案和医疗护理计划,提高患者诊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第十条医共体成员应共同参与临床路径的优化与改进,及时更新诊疗指南和流程,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第十一条医共体成员应定期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不断改进、创新诊疗方法和技术。

第四章医共体的评估和奖惩第十二条医院定期对医共体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医共体的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情况、患者满意度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医共体成员的考核依据。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模版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模版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医共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医共体的发展要求,为加强医共体组织管理,规范医共体工作制度,提高医共体绩效,更好地满足患者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共体是由本医院及其所属社区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卫生机构组成的综合医疗服务网络和协作机制。

第三条医共体的建设目标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整个医疗卫生系统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协作。

第四条医共体的管理机构为医院医务委员会,设立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共体相关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共体工作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分级负责、优质高效、统筹协同的原则,加强医共体内部的信息系统建设和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第二章正常运行机制第六条医共体应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确保各级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畅通、资源互补、互利共赢。

第七条医共体应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共享平台,实现患者个人健康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医共体应按照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医疗、转诊转院等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合适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共体应建立医共体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对医共体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奖惩有序,促进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十条医共体应建立医共体自评和外部评估机制,定期对医共体的组织运行、医疗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医共体应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临床操作、药品使用和医疗器械管理的监督和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准和医疗质量的安全。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医共体的管理机构为医院医务委员会,设立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医疗卫生团队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共体内部运行和协调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医共体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模板】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模板】

XX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卫生健康需求,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17〕80号)文件规定,成立XX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第二条本医共体为紧密型医共体。

XX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以下简称“牵头医院”)。

成员单位有:洪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街头镇中心卫生院、叩官镇中心卫生院、中至镇卫生院、石场乡卫生院、松柏乡卫生院、户部乡卫生院(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随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共体管理。

第三条医共体实行“六不变”、“六统一”。

即:独立法人资格、财政补偿政策和渠道、人员招聘渠道、核定人员总量、功能定位和公共卫生职责不变;统一人、财、物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统一药品耗材配送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成立医共体理事会。

理事会是医共体最高议事机构,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医共体重大事项决策管理。

牵头医院院长担任理事长,牵头医院分管院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由牵头医院安排专人(3-5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实行医共体成员单位院长负责制,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

第五条理事会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研究制定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管理运行制度、临床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收入分配办法等;(三)在“六不变”、“六统一”的前提下,研究确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之间合作关系,提出成员单位管理团队建议,报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任命;(四)根据成员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成员单位学科建设计划,选派专业技术团队实施对口帮扶;(五)建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研究制定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有关制度规范;(六)研究决定医共体其他重大事项。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3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3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医共体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医患关系的沟通与合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共体是指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药店等医疗机构和服务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为患者提供全程、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医共体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医共体组织第四条医共体设立医务委员会,由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医共体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医院设立医共体办公室,负责协调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合作,组织开展医共体相关的培训、会议等活动。

第六条医共体内设立专门的科室或岗位,负责具体的医共体工作,包括医共体信息管理、患者管理、服务评价等。

第三章医共体工作原则第七条医共体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强化医患沟通,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四)加强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医共体工作内容第八条医共体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建立医共体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二)制定医共体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三)推动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药店等医疗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合作。

(四)开展针对特定疾病或人群的筛查和健康教育活动。

(五)探索和推广医共体的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六)开展医共体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工作。

第五章医共体工作流程第九条医共体工作的流程如下:(一)制定医共体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二)组织医共体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三)定期召开医共体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整合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资源,提供全程、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五)进行医共体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六章医共体工作保障第十条医共体工作的保障措施如下:(一)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一、总则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由多家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协作组织,旨在提供协同合作、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本章程旨在规范联合体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业务范围和成员权益,确保联合体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二、组织结构1. 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疗机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等。

成员需通过联合体成员申请程序,并经联合体理事会批准方可加入联合体。

2. 联合体理事会:联合体设立理事会,由联合体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联合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体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联合体的运营管理。

3. 联合体秘书处:联合体设立秘书处,为联合体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调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合作事宜,提供行政和业务支持,协助理事会履行职责。

三、业务范围1. 医疗服务合作:联合体成员之间可以共享医疗资源,开展互助合作,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断、治疗、康复、预防等。

2. 人才培养与交流:联合体鼓励成员之间开展医学人才培养和交流活动,包括举办学术讲座、培训班、医学研讨会等,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学术研究能力。

3. 科研创新合作:联合体成员可以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推动医学科研创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学进步和医疗质量提升。

4. 医疗质量监督与评估:联合体建立医疗质量监督与评估体系,定期对联合体成员的医疗质量进行评估,提供改进建议和指导,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四、成员权益1. 平等互利:联合体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在联合体内部合作中,应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推动联合体的发展。

2. 信息共享:联合体成员应积极参与联合体内部信息共享,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技术、病例经验、科研成果等,促进知识共享和学术交流。

3. 合作共赢:联合体成员可以共同参与医保政策谈判、药品采购等合作项目,实现资源共享和成本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水平。

4. 保护权益:联合体应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成员的商业利益和声誉,维护联合体整体形象和声誉。

紧密行医共体规章制度

紧密行医共体规章制度

紧密行医共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患和谐,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准则、医院规章制度。

不得违法乱纪、冒领奖品、索取回扣等不良行为。

第四条医务人员从事医疗工作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守患者的病史信息、检查结果等。

不得泄露医疗机密。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持专业技能和知识的更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提高医患关系。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疗伦理,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共同为患者的健康服务。

第二章医疗服务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热情服务患者,耐心倾听患者的诉求,细心观察和检查患者的病情,确保诊疗准确。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诊疗服务,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推诿拒绝接诊。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活动,不得私自接取患者情况费用。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持医疗设备和环境的整洁和安全,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院感染。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提高医疗水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发表辱骂、挑衅言论,维护医患和谐。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服从医院管理,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独断专行。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维护医务人员的团结和秩序,不得发生内耗、争执事件,损害医院形象。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值班制度,确保医院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索取回扣,不得为患者开出虚假诊疗报告。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当服从医院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医疗事故。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一、总则医疗联合体章程旨在规范医疗联合体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和各方权益,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参预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和相关合作火伴。

二、组织结构1. 联合体成员医疗联合体由多家医疗机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各成员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许可和资质,并与联合体签订合作协议。

2. 联合体理事会联合体设立理事会,由各成员机构派出代表组成。

理事会是联合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体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 联合体管理机构联合体设立管理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管理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包括联合体的组织协调、资源整合、财务管理等。

三、运作机制1. 医疗资源整合联合体成员应充分利用各自的医疗资源,共享医疗设备、技术和人材,提升医疗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成员机构之间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2. 优质医疗服务联合体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医疗质量。

成员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科学和规范。

3. 互惠互利合作联合体成员之间应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医疗技术研究、人材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通过合作共赢,推动医疗联合体的可持续发展。

四、权益保障1. 合作协议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的目标、组织结构、运作机制、资源整合、利益分配等。

2. 信息保护联合体成员应加强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信息保护,确保医疗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成员机构之间应建立安全的信息交流和存储系统,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3. 利益分配联合体成员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利益分配,确保各方的合理权益。

利益分配应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各成员机构的贡献和风险。

五、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过联合体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修订后的章程经各成员机构签字确认后生效。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模板】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模板】

XX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卫生健康需求,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17〕80号)文件规定,成立XX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第二条本医共体为紧密型医共体。

XX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以下简称“牵头医院”)。

成员单位有:洪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街头镇中心卫生院、叩官镇中心卫生院、中至镇卫生院、石场乡卫生院、松柏乡卫生院、户部乡卫生院(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随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共体管理。

第三条医共体实行“六不变”、“六统一”。

即:独立法人资格、财政补偿政策和渠道、人员招聘渠道、核定人员总量、功能定位和公共卫生职责不变;统一人、财、物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统一药品耗材配送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成立医共体理事会。

理事会是医共体最高议事机构,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医共体重大事项决策管理。

牵头医院院长担任理事长,牵头医院分管院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由牵头医院安排专人(3-5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实行医共体成员单位院长负责制,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

第五条理事会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研究制定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管理运行制度、临床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收入分配办法等;(三)在“六不变”、“六统一”的前提下,研究确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之间合作关系,提出成员单位管理团队建议,报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任命;(四)根据成员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成员单位学科建设计划,选派专业技术团队实施对口帮扶;(五)建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研究制定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有关制度规范;(六)研究决定医共体其他重大事项。

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章程

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章程

XX市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医疗联合体指示精神,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及相关文件,成立XX市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下简称“医联体”)。

医联体成立理事会,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负责医联体的日常运行与管理。

为规范医联体运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资源结构,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联体组建的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第三条医联体组建的目标: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

第四条XX市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以XX市中医医院为核心,由三家医疗机构组成。

分别是XX市中医医院(三级)、XX医院(二级)和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联体理事会机构设在XX市中医医院,地址:XX本医联体的运营宗旨: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医疗服务管理模式,形成医联体内良性互助局面,让优质的资源、文化和技术下沉,实现医联体内部的检查结果互认、双向转诊、分诊诊疗与技术分享等,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保健服务需求。

第五条本医联体总部设在XX市中医医院,以XX市中医医院为核心,依托其技术、人才和设备优势,以管理、技术和资本为纽带,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共同发展。

医联体可以根据政府政策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吸收新的成员。

第二章医联体管理机构第七条医联体理事会成员由市卫生局、XX镇政府分管领导、XX市中医医院、XX市和桥医院及XX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医联体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医联体的内部事务。

第八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医联体章程,并报市卫生局,制定医联体内基本管理制度以及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

(二)在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卫生管理政策,结合各成员实际,确定医联体内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医联体建设的重大事项,并向市卫生局报备。

医院医共体章程(示范文本)

医院医共体章程(示范文本)

医院医共体章程(示范文本)医院医共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合作,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医院医共体是指医院与临床医生之间建立的合作共同体,在共同负责医院的发展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医生的专业水平。

第三条医院医共体的宗旨是依法合规、诚信共赢、科学管理、共同发展。

第二章医院医共体的组织形式和作用第四条医院医共体的组织形式包括常设组织机构和临时工作组。

第五条常设组织机构由医院和参与医院医共体的临床医生共同组成,负责规划、协调和推进医院医共体的工作。

第六条临时工作组由医院和参与特定项目或问题解决的临床医生组成,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问题的解决。

第七条医院医共体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整合,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学术交流,提升医生的专业素养;积极参与临床研究和科研课题,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共同制定医院管理制度,保障医院的治理和运营。

第三章医院医共体的权益和义务第八条医院医共体的临床医生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医疗服务,提供优质的医疗技术和服务。

第九条医院医共体的临床医生应当继续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养。

第十条医院医共体的临床医生应当积极参与医院的科研和临床研究,推进医学科学的进步。

第十一条医院医共体的医院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临床医生的科研和教育需求。

第四章医院医共体的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医共体的管理由医院负责,通过常设组织机构和临时工作组进行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医院医共体的管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医院医共体的管理应当注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督促医生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并公平公正评价医生的工作表现。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院和医生共同协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是医院医共体章程的示范文本,供参考借鉴使用。

2024医院医共体章程(最新版)

2024医院医共体章程(最新版)
第五条类型四个片区中心卫生院和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其他建制卫生院可以增 挂“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牌子。
第二章医共体组织机构
第六条机构组成
组建人民医院医共体。医共体内每个成员单位均为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医共体 设党委书记 1 名、设院长 1 名(由牵头医院书记、院长担任),副院长若干名, 由县卫健局提名,县委组织部任命。
设立医共体办公室。医共体办公室设在牵头医院内,办公室主任由院长提出拟任 人选,报医共体党委审核批准;成员若干名,由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指定的专门 联络人组成。医共体办公室负责医共体的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收集与传递、决策 执行与监督等工作,确保医共体的各项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第三章医共体及成员单位职责
(四)建立医共体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医疗 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 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五)制定医共体紧密型医疗机构管理层的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 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层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第七条医共体职责 ...............................................................................3 第八条牵头医院职责 ...........................................................................4 第九条成员单位职责 ...........................................................................4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 4 第十条牵头医院权利与义务 ...............................................................5 第十一条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 5 第五章监督与问责 ................................................................................. 6 第十四条问责 .......................................................................................6 第六章附则 ............................................................................................. 7

医院共同体章程

医院共同体章程

******中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皖政办〔2022〕 16 号)和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等部门共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合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皖医改办〔2022〕6 号) 及《***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2〕 41 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我市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共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加快实现“ 90%的住院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协作为纽带,让优质专家资源下沉到基层,实现明光市中医院医共体内部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市医共体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市中医院牵头, ***镇中心卫生院、 **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 **镇卫生院、 **镇卫生院、 ***镇卫生院、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组建“***市中医院医共体”。

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形成人材、技术、设备、科研教学等医疗资源互补与共享。

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位称不变,增挂“***市中医院 XXX 分院” 牌子。

其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村卫生室管理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

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津贴待遇,财政津贴资金不纳入医共体的收入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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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xx医院
关于印发《xxxxxx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的通知
各分院、部门、科室:
现将《xxxxxx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印发,请各分院、部门、科室严格按照《章程》执行。

附: xxxxxx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
xxxxxx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xxxxxx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资源结构,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在县医改委领导下和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由xxxxxx牵头与aaa乡卫生院等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卫生室)自愿组建“xxxxxx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疗服务共同体)”,为规范医疗服务共同体的运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运行原则: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第三条目标: 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四条宗旨: 以县中医院的资源、技术为支撑,带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快速提升; 以合作医疗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为切入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纽带,推进分级诊疗。

第二章医疗服务共同体组织机构
第五条机构组成
组建理事会: 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成员单位均为理事,理事长1名(由xxxxxx院长担任),副理事长由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全体理事会议推选产生。

设立医疗服务共同体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xx,负责医疗服务共同体日常事务管理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协调及资全结算工作。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医疗服务共同体本院有关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医疗服务共同体及成员单位职责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
(一)制定医疗服务共同体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在医疗服务共同体各医疗机构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

(三)科学合理地确定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功能。

(四)建立医疗服务共同体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五)制定医疗服务共同体医疗机构管理层的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六) 对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医疗机构人力资源、资金、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七)建立医疗服务共同体各医疗机构物资统一配送体系,实现后勤保障系统资源共享。

(八)统筹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专业学科发展、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及重要人才的引进。

(九)统一组织科研项目以及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

(十)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
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实现业务管理资源的共享。

建工会学发标准的信息,逐步建立医疗服务共同体统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平台,实现网络系统和数据信息的共享。

(十一)对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管理指导。

(十二)拟定医疗收入和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

(十三)修改章程。

决定医联体其它有关事项等。

第七条 xxxxxx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项规章制度,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 实现与成员单位有效对接,做好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 做好医务人员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 承担成员单位专科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和远程会诊等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服务共同体日
常工作例会,做好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及时
向县医疗服务共同体领导小组和县卫计局报送。

第八条成员单位职责:
(一) 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治疗管理,开展部
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

负责接受上级医院根据需要
下转病人的后续治疗。

(二) 负责中心卫生室开展居民签约服务工作的推广,采取各种措施
鼓励居民签约就诊,引导患者优先在基层、县内就诊,逐级转诊,
确保本区域内病人县域就诊率逐年提高并达到90%左右。

(三) 接受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的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
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决定,服从理事会纪律,支持医疗服务共同
体工作,维护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利益,完成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
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xxxxxx权利与义务。

1.组织制定双向转诊、、负责医疗服务共同体的日常工作运行,对
口扶持,人员培训。

检验检查绿色通道,建立面向成员单位的会诊、诊新,检查中心医种多点执业等政陆特超市在片服生的同体工作计划。

2.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开展具有较高技术
合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努力控制县城住院病人外转,为
实现将90%左右住院患者留在县内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成员单位上
转病人的接受及治疗,并确保建立上转病人接诊绿色通道,为上转
患者提供良好服务。

3、负责联系上级医院,确定县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作为县外
转诊定点医院,与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做好县内外转病人的转
诊服务。

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并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
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4、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医疗机构的后勤化社会
服务。

5、拟定医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草案,并享有结余资金
受益权。

第十条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共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

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在医疗服务共同体内的资源共享权。

(二)成员单位可增挂“xxxxxx*分院”牌子。

(三) 对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 享有医保资金结余的受益分配权。

(五) 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赋子的其他权利。

(六) 享有向牵头单位提出技术帮扶需求的权利。

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的决议,服从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的管理。

(二)维护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声誉和利益。

(三) 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之员之间实行双向转诊。

(四)因结合作,题全大局,加强内路。

(五) 医疗服共同体理事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监督与问责
第十一条本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章程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理事会县医疗服务共同体领导小组、县卫计局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本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问发生的有关争议,首先由理事会会议解决。

理事会不能解决的争议,提请县医疗服务共同体领导小组、县卫计局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问责
(一)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均为问责对象。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医疗服务共同体各成员单位在县、乡、村首诊,分级诊疗、双
向转诊等医疗活动中,因工作不协调、不能顾全大局、不服从医疗
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管理的机构或个人,以及侵犯群众利益或违反医
保政策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问责。

(三)理事单位发生问责事项的,视情节轻重、损害和影响程度进行
问责:
1.未能完成理事会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但情节轻微,对医疗服务
共同体工作推进损害和影响较小的,由理事长对成员单位负责人进
行诚勉谈话、取消当年“医疗服务共同体”内部评先评优资格,责
令作出书面检查。

2.未能完成理事会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节较重、对医疗股响较
大的,由理事长责令单位负责人务共同体工作推进损害和影响较大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适当在理事会上公开检查、并子以通报批评、扣减该单位当年度医保结余资金受益分配
3.未能完成理事会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节严重、对医疗服务共同
体工作推进损害和影响较大的,由理事会议计论决定取消该院当年
度医保结余资金受益,同时向县医疗服务共同体领导小组和卫计局
报告,扣减该单位财政补助经费,直至建议免去院长职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2次,由理事长提议召开。


事会要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到会的理事必须占理事会成员的
半数以上,表决时同意票必须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可做出相
应的决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医疗服务共同体成立后,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期限如将自
动延续。

未做特别规定,服各共同体实施情况,可以适时。

第十六条本章程根据县域区疗服务关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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