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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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解读

《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解读

《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解读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厦门市政府
•【公布日期】2015.04.16
•【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
正文
《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解读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惠民补贴顺延三年
市财政局日前发布消息说,根据《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规定,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的时限由原来的2014年12月31日顺延3年。

2010年1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开工的增设电梯项目,按规定报送完整材料,财政部门都将给予资金补贴。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补贴的程序也将相应简化,在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只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住宅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贴,不再需要两次报审。

补贴范围为商品房除外,已按照《指导意见》规定实施并竣工验收合格的电梯。

本次补贴执行标准也保持不变,仍为停靠六个楼层的财政补贴22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人民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10•【字号】武政规〔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经研究,现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已建成投入使用、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且未安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合法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城市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遵循业主自愿原则;应当注重实用性,不得侵占城市道路、阻碍消防通道、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同时,应当尽量少占用现状绿地等公共空间,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统筹协调,统筹做好动员、筹资、建设和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兼顾推进相关产业发展;要将增设电梯与建筑屋面平改坡、完善消防设施、清理架空管线、二次供水改造提升等结合起来进行通盘考虑,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真正让群众受益;要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发挥“红色物业”引领作用,加强电梯后续管理维护,形成长效治理格局。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安全监管。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对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予以支持和协助。

三、增设电梯的申报及审查(一)开展可行性分析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增设电梯。

增设电梯的申请,由业主推选代表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

街道办事处收到增设电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后,报所在地区人民政府。

由区人民政府负责指定牵头部门,组织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规划、建设、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及相关管线单位开展现场踏勘,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增设电梯的可行性分析意见,并将意见转区行政审批局,同时告知申请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0﹞24号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城市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1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对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既有住宅,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

对于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增设电梯的范围。

二、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

增设电梯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三、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一)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二)相关业主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时,相关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四)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增设电梯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

四、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委托原房改房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承担上述相关工作。

五、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委托建筑结构安全鉴定。

由建设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由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经检测鉴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二)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长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

长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

长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简介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建筑也不断地更新换代。

在长沙市,随着城市人口的逐渐增加,建筑楼层逐渐增多,现有住房楼房普遍面临没有电梯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长沙市政府出台了《长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旨在加强现有住房楼房的管理,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安全和舒适度。

规定内容适用对象长沙市内已经存在的18层及以下建筑物中的多层住宅(以下简称“既有多层住宅”)。

电梯增设要求1.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符合国家、长沙市有关的规定和标准。

2.装修、增设电梯时必须按照长沙市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和标准,经长沙市城乡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或装修。

3.对于无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有条件的电梯公司洽谈合作,开展增设电梯工作。

4.电梯安装及验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费用分配1.对于已经安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电梯的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

2.对于通过增设电梯方式安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费用由业主承担,电梯的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

风险防范1.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符合消防、安全、绿化等相关标准,保障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电梯应设有过流、短路等电器故障保护功能;底坑应设有水平开放,以便消防车辆进入使用。

实施细则1.《长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市城乡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相关部门、社区、物业代表等力量建立管理机制,推进多层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进展。

《长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的出台,有效地推动了既有多层住宅电梯的增设工作。

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和生活便利程度,但同时也需要各方多方面的投入和努力。

大家应该充分认识到建设安全高效的电梯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共同推动增设电梯的工作,让城市更美好。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法律探讨(旧楼加装电梯的法律探讨)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法律探讨(旧楼加装电梯的法律探讨)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法律探讨(旧楼加装电梯的法律探讨)今日的文章是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旧楼加装电梯)的法律依据进行探讨一下,希望通过大家的互动探讨,有专业人士的解答,能够相互促进大家对法律知识有更深入的理解,通过学法增强法律意识,做到遵守法律法规。

文章中提及的观点仅属于一家之言,不代表正确。

一、既有住宅的概念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和旧楼加装电梯同属于一个概念,以下均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表述。

这里先明晰一个概念,既有住宅指的是:原设计规划是步梯房,原设计规划并没有预留电梯井或者安装电梯的位置。

二、高层用户和低层用户的概念通常来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都是高层用户赞成,低层用户反对。

但是不排除例外情况,即有少部分高层用户反对,少部分低层用户赞成。

本文为了方便称谓,统一用高层用户代表赞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低层用户代表反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现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现状,高层用户的诉求是:要照顾老人上下楼梯的便利,低层用户的诉求是:居住环境受到影响,房屋贬值,要求补偿。

低层用户认为,如果不加装电梯,可以采用房屋置换方法,高低层用户交换房屋,解决上下来便利问题;如果加装电梯,高层用户应该补偿房屋贬值的差额。

但是高层用户不同意低层用户的要求,又没有提出令低层用户满意的方案。

所以一旦涉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高层和低层用户永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高层用户引用的法律依据高层用户引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其中:第七项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五、法律讨论那么我们下面来探讨一下有关法律条款。

1.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提及的改建、重建的概念。

“重建”在建筑上是指建筑损毁后重新建造建筑的意思。

所以“重建”这个词语不是用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上,这个大家应该没有异议。

高层用户使用的是“改建”这个词来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你有没有想过,咱们每天上下楼的“人生挑战”能不能轻松一点?不说别的,就那楼梯,谁不怕下班后,拖着一身疲惫走上六楼?你想啊,五六十岁的人,身体一天天不如以前,膝盖都开始抗议了。

这时候,如果能有个电梯,那可真是天赐良缘!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没有电梯的楼,咋办?难道就只能认命,咬着牙再继续爬楼梯?当然不是!国家可是给咱们指了条明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来了!这可是给我们这些“爬楼族”带来的好消息啊。

说到这,你得知道,增设电梯的事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定的。

它不仅是个“加装”的问题,还是一整套“大工程”。

不光得看你家楼房的结构能不能支撑,还得考虑到业主的意见是不是一致。

你知道,邻里关系最怕就是这件事,往往一栋楼里,几十家人,意见可不容易统一。

你要真敢随便动手加个电梯,说不定明天楼下大妈就来敲你家门,跟你说:“你这不是占我地方嘛!”所以,先有个共识,这才是王道。

不仅如此,增设电梯也有很多规范。

比如你得按照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来,不是你自己想装就能装的。

你得先找到物业,确认你们楼的具体情况。

再说了,相关部门对这事儿也有严格要求。

你想,如果你楼的基础设施老得掉渣,加个电梯不就成了“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你得确保楼体能承受这些重物,万一出了问题,真的是“后悔药也没得买”。

再者说了,这事儿也得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不然别说加电梯,连个窗户都别想换。

不过,虽然过程繁琐,但一旦搞定了,简直是人生大解放!你想,电梯开了,楼上的老人小孩都能轻松进出,谁还需要天天跟楼梯死磕?想象一下,冬天一大早,外面冷得像冰窟,突然电梯一开,暖风扑面而来。

嗯,舒适感瞬间爆棚。

你想,谁还想天天背着大包小包,或者累得气喘吁吁上楼?有电梯之后,直接按个按钮,瞬间到达!那感觉,简直好得不行。

不过,说了这么多,大家可别以为装个电梯就完事了。

说实话,增设电梯的费用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你得先拿出一笔资金出来,这可不是小打小闹的事。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在城市建设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改善措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旧住宅区的电梯改造已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为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出行安全和便利,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电梯增设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现有建筑结构和空间条件。

通过对建筑物结构和空间的详细勘察和分析,确定最适合增设电梯的位置和方式。

在选择增设位置时,要综合考虑住户出行需求、建筑物结构、电梯布局等因素,确保增设电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其次,针对不同的建筑类型和结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增设电梯方案。

对于板楼、塔楼、小区和独立住宅等不同类型的建筑,应根据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最适合的电梯增设方案。

在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承重能力、空间利用效率、电梯运行效率等因素,确保增设电梯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此外,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还应充分考虑居民利益和意见。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应积极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他们的需求和利益。

通过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形成共识,推动增设电梯方案的顺利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推动电梯增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还应注重技术和管理的配套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同时,要建立健全电梯维护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

此外,还应加强对电梯使用和维护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对电梯安全的意识和素质。

综上所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建筑结构和空间条件,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充分听取居民意见,注重技术和管理配套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电梯增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加装电梯补贴政策

加装电梯补贴政策

加装电梯补贴政策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住房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而在城市中,由于历史原因和建筑结构限制,许多老旧小区没有电梯,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不便。

为了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出行条件,许多城市推出了加装电梯补贴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欢迎。

加装电梯补贴政策,是指政府为老旧小区业主提供资金补贴,鼓励他们加装电梯,改善居民的出行条件。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出行不便、安全隐患等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小区的居住环境和房屋价值。

在实施过程中,政府会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和申请条件。

加装电梯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带来多方面的好处。

首先,它能够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出行条件,让他们的生活更加方便。

其次,加装电梯还可以提高小区的居住环境和房屋价值,让业主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此外,加装电梯还可以减少老旧小区的安全隐患,避免因为居民行动不便而发生的意外事件。

然而,实施加装电梯补贴政策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由于老旧小区的建筑结构和历史原因,加装电梯需要进行大量的改造和工程,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

其次,加装电梯补贴政策的实施还需要考虑到业主的意愿和协调问题,需要政府、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密切合作。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加装电梯补贴政策的实施。

首先,政府可以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请条件,让业主更加清晰地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其次,政府可以加强对电梯加装工程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强与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沟通和协调,让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电梯加装工程中来。

总之,加装电梯补贴政策的出台,对于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出行条件、提高小区的居住环境和房屋价值、减少安全隐患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尽管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政府、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密切合作,相信一定能够顺利地实现加装电梯补贴政策的目标。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资分摊方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资分摊方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资分摊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旧小区的改造也日益成为社会热点。

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进行出资分摊。

本文将从政策和实践两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政策方面1.1 国家政策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增设电梯的标准,即:住宅楼的层数在7层以上、80%以上的业主同意、有电梯需求和建筑结构可行的,应当增设电梯。

此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加强政策引导,制定与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

1.2 地方政策各地也在积极出台政策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例如,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对整个加装电梯的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向业主收取设备维修管理费。

在具体操作上,北京市明确了加装电梯费用的补贴标准:对于住宅楼层数在6层以下,每户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于住宅楼层数在7层及以上,每户可享受最高45万元的资金补贴,此外还可申请国家和市级住房保障基金的资助。

二、实践方面2.1 出资分摊方式目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出资分摊方式有两种:(1)全体业主均摊费用这种方式是最为常见的,也是最符合公平原则的。

根据楼层面积计算,每户业主按比例分摊费用。

有的小区为了降低一次性费用,选择了分期缴纳的方式。

(2)高层住户以及电梯直达层数业主承担全部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在加装电梯后可以直达居住区层数的业主及高层居民,因为他们的居住环境更直接地受到电梯带来的便利和提升。

2.2 案例分析现代城市化进程中,旧城包容新城,区域发展不平衡已经成为大多数城市面临的挑战。

东莞市凤岗镇塘厦居民区是一个相对完善的社区,但近年来,由于地处人口密集区域,交通的便利性成为了社区居民面临的最大问题。

加装电梯补贴政策

加装电梯补贴政策

加装电梯补贴政策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需要加装电梯来满足居民出行需求,然而,由于加装电梯的费用较高,许多小区无力承担,这也成为了影响老旧小区物业价值和居住环境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加装电梯补贴政策,以刺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一、政策背景在城市化进程中,老旧小区的加装电梯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2019年,国家住建部印发了《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提出了加装电梯的具体实施方案。

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加装电梯补贴政策,以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二、政策措施1、补贴标准各地政府对于加装电梯的补贴标准有所不同。

例如,北京市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区,每部电梯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政府补贴;上海市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区,每部电梯最高可获得80万元的政府补贴。

此外,一些地方还规定了补贴的上限、下限、补贴比例等具体标准。

2、补贴范围各地政府对于加装电梯的补贴范围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政府补贴的对象是老旧小区,但是对于新建小区也有一定的补贴政策。

例如,广州市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每部电梯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政府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建小区,每部电梯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政府补贴。

3、补贴条件各地政府对于加装电梯的补贴条件也不尽相同。

例如,北京市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区可以申请政府补贴:(1)小区居民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2)小区居民年龄结构偏老,或有特殊群体需求;(3)小区建筑结构和地形条件适宜加装电梯。

4、补贴申请各地政府对于加装电梯的补贴申请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需要成立,需要有专业的加装电梯公司承担加装工程等。

此外,各地政府还规定了补贴申请的具体流程和时间。

三、政策效果自加装电梯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各地政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例如,北京市加装电梯小区数量从2018年的34个增加到了2020年的265个;上海市加装电梯小区数量从2018年的37个增加到了2020年的237个。

民法典对加装电梯的说法

民法典对加装电梯的说法

民法典对加装电梯的说法民法典对加装电梯的说法:一、允许加装电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业主在增加和改变其住宅的构造和功能时,应当依法获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加装电梯属于增加和改变构造和功能的一种行为,因此一般情况下需要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方可进行。

然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豁免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1. 若原建筑结构不允许加装电梯,但加装可以提高较为老弱的业主居住质量,增强生活便利性,这种情况下,加装电梯可以豁免其他业主同意;2. 若加装电梯会使得楼层空间利用更加合理,不会给其他业主带来使用权的剥夺或减损,且不影响原有建筑的承重结构和安全使用,加装电梯也可以豁免其他业主同意。

二、加装电梯的程序按照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一个住宅小区若要加装电梯,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 业主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并附带详细的加装计划和方案;2.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加装电梯的可行性和对其他业主的影响;3. 若审核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将申请提交给居民大会进行讨论,并取得大会的同意;4. 加装电梯的费用由申请业主承担,若需要迁改公共部位,需要另行和其他业主协商;5. 加装电梯的建设过程需要符合相关工程规范和安全要求,并经过相应部门的监督和验收。

三、加装电梯的约束和责任加装电梯对其他业主的权益也有一定的约束和限制:1. 加装电梯不得影响其他业主通往各自住房的通道和楼梯的通行;2. 加装电梯的声音和振动不得超过相关标准,并且不能给其他住户带来噪音干扰或安全隐患;3. 加装电梯的建设过程应使其他业主受到的不便降到最低限度;4. 若加装电梯给其他业主造成了损失或不便,申请业主需要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民法典对加装电梯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业主应征得其他业主同意才能进行加装电梯的行为;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豁免其他业主的同意。

加装电梯需要经过详细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居民大会讨论、费用承担等。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前款所指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执行。

既有住宅分单元增设电梯的,本条第一款所指总面积和总人数按照该单元独立计算。

第四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有关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过全体业主充分协商。

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公示,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负责。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

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组织调解。

第六条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达成以下事项解决方案:(一)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二)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保养维修费用分担方案;(三)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展开协商,并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

第七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筹集:(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二)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三)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四)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五)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政策解读一、明确可增设电梯范围相对于原政策,修订后的《指导意见》规定既有住宅本单元内有多套住宅且全部为同一产权人拥有的项目(如政府保障房、公产房项目),可以参照政策规定申请增设电梯,并对独立产权住宅建筑(含别墅)需要增设电梯的情况作出相应的指引和特别规定,同时将原来规定不适用增设电梯政策的范围调整为“已纳入城市更新拆建范围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新政策规定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宽。

但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既有住宅全部为同一产权人拥有,以及独立产权住宅申请增设电梯的,均不属于政府奖补范围。

二、规定增设电梯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结合国家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参照国内北京、上海、杭州、长沙、漳州、《指导东莞等地已出台探索相关情形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免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的有关做法,意见》规定增设电梯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审批流程进行简化。

三、明确启动加装电梯的业主同意比例遵循《民法典》有关规定,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依法增设电梯。

四、实施联合审查等联审联办制度《指导意见》规定申请增设电梯的程序如下:1.申请人应当就增设电梯事宜签订增设电梯协议,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

2.申请人向所属镇街递交增设电梯协议、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等资料,提出增设电梯申请。

经镇街审查符合申请要求后,由镇街报区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查,各成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可行性审查意见。

3.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通过可行性审查后,由镇街负责按本意见规定组织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已妥善处理异议,以及异议经调解处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协商、调解,并已经就协商调解情况出具说明或调解意见的,由镇街对增设电梯协议和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予以盖章备案。

《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不断高涨。

近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共同印发《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

为了方便全区群众更好的理解政策,区住建局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财政补助解读加装电梯每部按照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补贴,上限不超过20万,今年计划全市补贴20部。

加装电梯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住建局提交申请,市住建局依据申请顺序排序,10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提供补贴资金拨付意见,市财政局向相关各区拨付补助资金。

2021年10月底前未提报申请的加装电梯项目可顺延作为2022年补贴项目。

二、适用范围解读本政策适用范围为:环翠区辖区内合法建设的地上4层及4层以上的、原图纸设计无电梯的多业主住宅。

同时,以上房屋需具备不动产权证,且未列入未来10年内房屋征收、拆除计划,符合加装电梯实施条件。

三、实施条件解读(一)相关业主同意。

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以某楼东单元加装电梯为例(地上6层,每层2户,每户面积均等,每户不动产权证所有人1人),即12人中需要有8人参与表决,这8人中6人签署书面同意的意见,东单元就具备了加装电梯的条件之一。

(二)满足规划等要求。

加装电梯应符合城乡规划、建筑、消防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且加装的位置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

即电梯不能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日照,不能阻碍消防通行,也不能加装在建筑物用地红线外。

四、加装电梯实施流程解读(一)项目前期决策准备阶段。

1.签订协议。

拟增设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就工程费用、筹集方案、用电费用、维保费用等达成书面协议;2.编制项目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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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解读
一、试点区域
威海市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的城市建成区
二、试点对象
试点区域内依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未列入未来10年内房屋征收、拆除计划,且符合增设电梯实施条件的住宅。

三、实施条件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征得拟增设电梯建筑中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其中应征得增设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书面同意;征得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书面同意。

2. 既有住宅建筑坚固安全,增设电梯后应满足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经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验算设计并出具加装技术方案,必要时要根据设计单位意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取样检测。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符合城乡规划、建筑和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电梯拟设位置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方案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已经制定电梯加装、管理、维修、保养、更新方案,增设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和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含电费、维修费、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等)分担方案,加装电梯的施工安全责任和运行管理安全责任落实方案等方案。

四、实施主体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幢或单元为单位。

凡属公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其房屋经营管理单位为实施主体;凡属私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其拟增设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为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可以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人,具体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工作。

六、实施程序
1.签订协议。

拟增设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应当就以下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1)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2)电梯涉电费用、用电管理人及电费缴纳主体、维修保养费用、定期检验费用、大修费用分担方案及维保方式等;
2.规划审批。

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报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报批时应一并提交实施主体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房屋及土地权属证明、业主关于增设电梯达成的书面协议和书面同意。

建筑设计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有关
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申请试点。

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持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所在地政府(管委)指定的牵头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列入增设电梯试点的书面申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申请受理时间确定试点项目及轮候顺序。

4.工程施工。

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相关设计手续,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增设电梯可能影响或改变供水、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等设施的,应事先与专业经营单位沟通协商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竣工验收。

增设电梯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或代理人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向建设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电梯使用登记。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城建档案主管部门移交建设档案。

6.财政补助。

试点期间,财政部门按每台增设电梯总造价的4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25万元。

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住建部门对各区试点项目完成情况的确认意见,将补助资金下达给区级财政,各区相关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具体拨
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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