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doc
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eneral rules or designing the production facil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safety and health requirements代替GB 5083—1985 自 1999-12-1 起执行前言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
然而,我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
但是,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
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入手,尽快改善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DIN31000/VDE1000—1993《技术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设计的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ГOCT12.2.003—1992《生产设备·安全总则》制订的。
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GB/T1.1—1993《标准化工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
在对GB5083—1985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除了不属于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
对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
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5083—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规范1. 引言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是保障员工健康和生产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生产过程中,合理的设备安全卫生设计可以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
本文档旨在为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提供一系列规范和建议。
2. 设备安全设计要求2.1 设备结构设计生产设备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设备结构牢固,抗震性能良好;•设备零部件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正常操作和异常情况下的作用力;•设备表面应光滑无锋利边缘,避免造成工人伤害。
2.2 安全保护装置设计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设备应配备适当的安全防护罩和护栏,以防止工人接触到危险区域;•必要时,应设有应急停机装置,以便能够迅速停止设备运行以避免事故发生;•如使用液压装置,应安装液压系统的过载保护装置,以防止因压力过高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
2.3 电气安全设计设备的电气安全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设备电气接线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避免因接线错误造成电气故障和触电风险;•设备应装备漏电保护器,以防止漏电引发火灾和触电危险;•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3. 设备卫生设计要求3.1 设备易清洁设计设备的易清洁设计有助于减少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
以下是设备易清洁设计的要求:•设备表面应光滑,没有凹槽和隐蔽部位,方便清洁;•设备结构应避免积尘和污渍,减少清洁工作量;•设备应采用易拆卸和易拆装的结构,以方便清洁和维护;3.2 设备卫生防护设计设备的卫生防护设计有助于防止污染和传染病的传播。
以下是设备卫生防护设计的要求:•设备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污染物和颗粒物进入生产区域;•设备表面应采用不吸附污染物和易清洁的材料;•设备应有合适的排水装置,以保持生产环境的干燥和清洁。
4. 设备安全卫生设计实施和管理4.1 设计阶段在设备设计阶段,应加强对安全卫生设计的重视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设计团队应包括安全和卫生专家,以保证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设备设计方案应提交给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和验收;•设备安全卫生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为了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并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我们制定了如下的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一、安全设计原则1. 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和规范。
2. 设备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3. 设备应具备完善的防护功能,包括防止物体飞溅、射击等发生的装置或措施。
4. 设备应具备可靠的紧急停机装置,以便在发生危险时能够迅速停机。
5. 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应明确,并且易于操作和检修。
二、安全设施设计1. 设备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2. 对于存在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情况的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 设备的电气部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电气安全。
三、卫生设计原则1. 设备的材料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且易于清洁消毒。
2. 设备的设计应尽量减少积尘、积水等容易滋生细菌和病毒的环境。
3. 设备与卫生场所之间应有明确的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4. 设备的设计应考虑到清洁和维护的方便性,易于拆卸和清洗。
四、安全卫生培训1. 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
2. 定期进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和卫生意识。
3. 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卫生问题时,应立即报告给相关负责人,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五、事故应急预案1. 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确保所有员工掌握应急知识和操作技能。
2. 每个工作区域都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药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3. 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以验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总之,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应以人为本,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只有通过合理的设计和有效的管理,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GB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居1999-05-14批准GB 5083—1999 代替GB 5083—19851999-12-1前言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
然而,我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
但是,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
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人手,尽快改善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DIN31000/VDEl000—1993《技术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没计的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TOCTl2.2.003—1992《生产设备·安全总则》制订的。
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
在对GB5083—1985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除了不属于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
对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
同时,增加了—些新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5083—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锡瑛、汤大纲。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最新GB5083-生产装置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最新GB5083-生产装置安全卫生设计总则1. 总则的目的与适用范围本文档旨在提供最新的GB5083-生产装置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以指导生产装置的安全卫生设计工作。
本总则适用于各类生产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工厂、车间和生产线等。
2. 安全卫生设计原则2.1 安全设计原则在生产装置的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具体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确保装置结构牢固、稳定,防止倾斜和倒塌的风险。
- 设计合理的通道和出口,便于人员疏散和救援。
- 采用可靠的安全装置,如紧急停机按钮、安全门和防护栏等。
2.2 卫生设计原则在生产装置的设计过程中,应注重卫生条件,保证产品质量和操作人员健康。
具体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合理的生产区域布局,避免交叉污染和混杂现象。
- 提供充足的通风和空气净化设备,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
- 采用易于清洁和消毒的材料和设备。
3. 设计流程与要求3.1 设计流程进行生产装置安全卫生设计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的安全和卫生风险。
2. 制定设计方案,包括结构设计、设备选择和材料选用等。
3. 进行安全卫生设计验证,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 编制详细设计图纸和说明,明确施工要求和操作流程。
3.2 设计要求生产装置安全卫生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 考虑装置的生命周期成本,包括安全和卫生管理的维护成本。
- 采用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4. 安全卫生设计验收与评估4.1 设计验收生产装置安全卫生设计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计符合标准要求。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 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 安全装置和防护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2 设计评估对已完成的生产装置安全卫生设计应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 设计的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
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讲解学习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
制订各类生产设备安全设计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1982 安全色GB2894—1996 安全标志GB4053.1——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19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19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T6527.2—1986 安全色使用导则GB10434—19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GB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T14774—1993 工作座椅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T14775—1993 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15052—19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50034—19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生产设备production facilities生产过程中,为生产、加工、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贮存、维修产品而使用的各种机器、设施、装置和器具。
3.2 安全卫生防护装置safety and health guard device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生产过程和设备安全卫生作用的附属物件或设施。
4 基本原则4.1 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按规定条件制造、运输、贮存、安装和使用时,不得对人员造成危险。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1.前言生产设备安全卫生是指在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等领域中,对生产设备的标准化设计、选用和使用过程中的相关卫生和环境问题的规范和控制。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是保障生产、保障员工和外部人员安全和保障环境的必要保障措施。
本文档对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规范进行总结和归纳,以便生产设备的设计人员、购买者和使用者遵从。
2.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2.1 设计准则生产设备设计应该考虑以下准则:2.1.1 安全设计安全设计应该是设计的第一要素。
该过程应该包括设备的各项安全措施,设备故障的预防和处理,以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设备设计应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并保证在事故发生时降低损害。
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1.2 卫生设计卫生设计应该在设备设计整个生命周期中得到考虑。
设计中应该尽量减少卫生问题的发生,包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以及避免产品受到质量和卫生问题的影响。
在设备使用阶段中,还应该对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处理。
2.1.3 可维护性设计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是保证设备长期安全运作的重要保障。
因此,设备的设计应该便于进行维护和保养。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外观设计具有不影响维护过程的变更,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和更换核心部件时不需要进行额外的工具或特殊的训练。
2.2 设计方案最好的设计方案应该是综合考虑以上准则,采用应用先进的技术和合理的制造解决方案的设备设计方法。
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成本和故障率,还可以提高效率,为人们创造更加清洁、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3 设备选用在购买设备之前,应该仔细评估设备所需求和设备的用途,以选择最适合的设备和最佳的方案。
同时,应该考虑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成本、设备的长寿命设计和设备的节能性和环保性。
2.4 安全培训为了保证设备操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生产企业应该对设备使用者进行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程序应该由专业人员编写。
该程序应该包含设备操作、安全措施、设备维护等。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Total Rules on Safety and Health Design of Production Equipment第一条为了维护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总则。
Article 1. 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production equipment operators and other personnel, and ensure production safety, these Total Rules are formulated.第二条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应当符合中国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结构安全,操作可靠,运行平稳,能有效预防和排出灰尘、有害物质和废气,有效消除噪声和振动,保护人体健康。
Article 2. The safety and health design of production equipment shall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Chinese national and local safety and health laws, regulations, rules and standards, ensure that the equipment structure is safe, operation is reliable, operation is stable, dust, harmful substances and exhaust can be effectively prevented and discharged, noise and vibration can be effectively eliminated, and human health can be protected.第三条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rticle 3. The safety and health design of production equipment shall comply with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一)合理布置设备,安排通风、采光,可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设施;(1) Reasonable layout of equipment, arrangement of ventilation and lighting, and reasonable safety protection facilities can be set up;(二)设备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例如停止按钮、安全锁、定位装置等;(2) Safety protection devices, such as stop buttons, safety locks and positioning devices, shall be provided for the equipment;(三)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防护罩、防护罩及护膝等;(3) Protective covers, aprons and knee pads shall be provi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pecifications;(四)应设置安全控制系统,可根据操作要求及时变换工作状态;(4) A safety control system shall be provided, which can change the working state in time according to the operationrequirements;(五)应给予良好的操作指示,应满足操作人员所有操作要求;(5) Good operating instructions shall be provided to meet all the operating requirements of operators;(六)设备变速箱应采用自动。
(整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
制订各类生产设备安全设计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1982 安全色GB2894—1996 安全标志GB4053.1——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19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19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T6527.2—1986 安全色使用导则GB10434—19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GB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T14774—1993 工作座椅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T14775—1993 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15052—19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50034—19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生产设备production facilities生产过程中,为生产、加工、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贮存、维修产品而使用的各种机器、设施、装置和器具。
3.2 安全卫生防护装置safety and health guard device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生产过程和设备安全卫生作用的附属物件或设施。
4 基本原则4.1 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按规定条件制造、运输、贮存、安装和使用时,不得对人员造成危险。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制定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关于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总则:
1. 安全优先:在设计生产设备时,安全必须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设备的设计必须满足当地相关安全标准,并且要考虑到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 预防为主:生产设备设计应当以预防事故和伤害为主要目标。
通过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开关和安全警示标志等手段,可以有效地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3. 人性化设计:生产设备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到人体工程学,减少员工的劳动强度和疲劳。
比如,将操作部件设计成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形状,让员工能够更加轻松地操作设备。
4. 易清洁和维护:生产设备的设计应该方便清洁和维护。
这样可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5. 耐用性和稳定性:生产设备的设计应具有良好的耐用性和稳定性,以确保设备能够长期稳定运转,减少故障和停机时间。
总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是确保生产设备安全、高效
运行的重要保障。
只有充分考虑安全卫生因素,才能设计出符合员工健康和生产效率要求的设备。
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eneral rules or designing the production facil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safety and health requirementsGB5083-1999GB 5083—1985前言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
然而,我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
但是,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
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入手,尽快改善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DIN31000/VDE1000—1993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技术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设计的ГOCT12.2.003—1992?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生产设备安全总则》制订的。
在技术内容GB/T1.1—19931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标准化工导则第单元:标准的1起草与表述规则第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
GB5083—1985 在对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除了不属于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
对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
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内容。
GB5083—1985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doc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1999年版)GB5083-1999前言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
然而,我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
但是,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
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人手,尽快改善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DIN31000/VDEl000—1993《技术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没计的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TOCTl2.2.003—1992《生产设备·安全总则》制订的。
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GB /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
在对GB5083—1985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除了不属于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
对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
同时,增加了—些新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5083—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锡瑛、汤大纲。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
最新GB5083-生产机器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最新GB5083-生产机器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083是针对生产机器安全卫生设计的标准规范,旨在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机器设计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降低工伤事故率和提高生产效率。
该标准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机器设计的安全卫生要求
生产机器设计应考虑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设计考虑要合理、周到,确保工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受伤害,不易引起职业病。
同时,设计人员还应该考虑环保和节能的要求。
2.生产机器设计的可靠性要求
生产机器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确保不会出现发生故障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同时,需要考虑安全设施和技术保障问题,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3.生产机器设计的人体工程学要求
生产机器的设计应该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原则,使得工作人员轻松操作设备并减轻身体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4.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必须在必要的位置安装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以对工人进行保护, 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GB5083-生产机器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是生产机器设计的重要标准规范, 设计人员应该深刻理解并遵守规范,确保生产机器的安全卫生设计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切实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生产效率。
GB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19992007-9-3 11:23:15前言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
然而,我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
但是,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
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入手,尽快改善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DIN31000/VDE1000—1993《技术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设计的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ΓOCT12.2.003—1992《生产设备·安全总则》制订的。
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
在对GB5083—1985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除了不属于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
对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
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5083—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锡瑛、汤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代替GB5083—1985General rules for designing the productionfacil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safety and health requirement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GB 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操作者在操纵室内就能擦拭 必要时 应在门窗透光部分上配置擦拭装置
操纵室应具有防御外界有害作用 如噪声 振动 粉尘 毒物 热辐射和落物等 的良好性能 当
操纵室工作环境温度低于 或高于 时 应配置空调装置或安全的采暖 降温装置
操纵室应保证操作人员在事故状态下能安全撤出 对有可能发生倾覆的可行驶生产设备 除
提示性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若直接和间接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时 则 应以说明书或在设备上设置标志等适当方式说明安全使用生产设备的条件
生产设备在规定的整个使用期限内 均应满足安全卫生要求 对于可能影响安全操作 控制的零部 件 装置等应规定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可靠性指标
一般要求
适应性 在规定使用期限内 生产设备应满足使用环境要求 特别是满足防腐蚀 耐磨损 抗疲劳 抗老化和 抵御失效的要求 材料
设计生产设备 应体现人类工效学原则 最大限度地减轻生产设备对操作者造成的体力 脑力消耗 以及心理紧张状况
设计生产设备 应通过下列途径保证其安全卫生 选择最佳设计方案并进行安全卫生评价 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在运输 贮存 安装 使用和维修等技术文件中写明安全卫生要求
设计生产设备 当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 应优先考虑安全卫生技术上的要求 并应按下列等级顺序选择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 但是 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 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 从治 本 上入手 尽快改善我国劳动
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以使生
产设备设计 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生产中的安全卫生,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对于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在设计和使用上都需要满足一定的安全卫生要求。
因此,本文将从制造企业生产设备的设计原则、卫生要求、安全检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原则1.以人为本。
生产设备的设计必须以人的健康和安全为出发点,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避免在操作中对人体产生危害。
2.防止事故发生。
在生产设备的设计中,必须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挖掘隐藏的风险,以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
3.操作简便、易维护。
在生产设备的设计中,应该注重简单易用,操作方便,易于维护,布局合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设备的使用寿命。
二、生产设备卫生要求1.材料选择。
在生产设备的设计中,应该合理选择材料,尽可能避免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如铅、汞等有毒有害物质。
2.设备清洁。
生产设备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一些残渣或者废料可能会在设备内部留下,如果不及时清理,会导致细菌滋生、异味产生等问题。
因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是非常重要的。
3.设备通风。
生产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如果没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会导致粉尘积存、气味难散等问题,不仅影响员工的健康,也会对生产设备造成损害。
因此,应该加强通风设备,使室内的空气流通起来,避免各种不良气体的滞留。
三、生产设备安全检测1.应急措施。
生产设备在设计和使用之前,应该对应急措施进行规划和预备,以方便在突发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2.设备定期维修。
生产设备应该进行定期的维修和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并避免发生破损或故障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3.设备使用规范。
在生产设备的设计和使用中,应该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如使用电气设备,应该遵循电气安全规范,避免发生电气性事件。
综上所述,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需要遵守相关的设计原则,保障设备的使用卫生和员工的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修等保养保养,加强预防和控制,以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条件,制定了一系列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如下:1. 设备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2. 生产设备的布局设计应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卫生条件,包括通路、紧急出口、通风等;3. 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标准,包括机械设备的稳定性、材料的耐久性等;4. 设备应考虑到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例如设备表面易于清洁、材料易于更换等;5. 设备应考虑到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例如设备产生的废气、废水等需要进行有效处理;6. 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门、安全围栏、警示标识等;7. 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8. 设备使用人员需要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9. 设备使用人员需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条件;10. 设备使用人员应对设备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以上是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要求,只有在严格遵守这些规范的情况下,才能真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生产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对于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条件至关重要。
在生产设备的设计和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来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首先,生产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生产设备的设计必须符合这些要求。
其次,生产设备的布局设计应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工作场所的布局应合理,通路宽敞,确保人员的安全出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同时应保证通风良好,避免污染物积聚和扩散。
第三,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标准。
机械设备的稳定性、材料的耐久性等都要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事故。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5.04.17•【文号】•【施行日期】1985.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1985年4月17日GB5083-85)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
注*电气设备安全设计按GB4064—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执行。
国家标准局1985—04—17发布1986—03—01实施本标准不适用于空中、水上交通工具及水上设施。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
制订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专用标准。
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1基本原则1.1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在按规定条件制造、安装、运输贮存和使用时,不得对人员造成危险。
1.2在使用过程中,生产设备不得排放超过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
1.3生产设备的设计,必须履行安全人一机工程的原则,以便最大限度地减轻操作者的体力和脑力消耗,以及精神紧张状况。
1.4生产设备的安全,应通过下列途径予以保证:a.选择最佳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标准制造、检验;b.合理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c.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d.安装、运输、贮存、使用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应载明安全要求。
1.5生产设备的设计,应进行安全性评价。
当安全技术措施与经济利益发生矛盾时,则宜优先考虑安全技术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a.直接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备本身,应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保证不会出现任何危险;b.间接安全技术措施——直接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时,则必须在生产设备总体设计阶段,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任务不应留给用户去承担。
除直接和间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在设备上适当采用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1.6生产设备在整个使用期限内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最新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
制订各类生产设备安全设计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1982 安全色GB2894—1996 安全标志GB4053.1——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19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19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T6527.2—1986 安全色使用导则GB10434—19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GB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T14774—1993 工作座椅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T14775—1993 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15052—19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50034—19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生产设备production facilities生产过程中,为生产、加工、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贮存、维修产品而使用的各种机器、设施、装置和器具。
3.2 安全卫生防护装置safety and health guard device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生产过程和设备安全卫生作用的附属物件或设施。
4 基本原则4.1 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按规定条件制造、运输、贮存、安装和使用时,不得对人员造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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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安全卫生
设计规范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代替GB 5083—1985)自 1999-12-1 起执行
前言
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
然而,中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
可是,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
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入手,尽快改进中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DIN31000/VDE1000—1993<技术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设计的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Г
OCT12.2.003—1992<生产设备·安全总则>制订的。
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GB/T1.1—1993<标准化工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执行。
在对GB5083—1985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
除了不属于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
对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
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
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
术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5083—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锡瑛、汤大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
能设备之外的各类生产设备。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
制订各类
生产设备安全设计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1982 安全色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4053.1——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19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19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T6527.2—1986 安全色使用导则
GB10434—19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T14774—1993 工作座椅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GB/T14775—1993 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GB15052—19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GB50034—19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生产设备 production facilities
生产过程中,为生产、加工、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贮存、维修产品而使用的各种机器、设施、装置和器具。
3.2 安全卫生防护装置 safety and health guard device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生产过程和设备安全卫生作
用的附属物件或设施。
4 基本原则
4.1 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按规定条件制造、运输、贮存、安装和使用时,不得对人员造成危险。
4.2 生产设备正常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应向工作场所和大气排放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不应产生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噪声、振动、辐射和其它污染。
对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必须在设计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护。
4.3 设计生产设备,应体现人类工效学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生产设备对操作者造成的体力、脑力消耗以及心理紧张状况。
4.4 设计生产设备,应经过下列途径保证其安全卫生:
a.选择最佳设计方案并进行安全卫生评价;
b.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c.在运输、贮存、安装、使用和维修等技术文件中写明安全卫生要求。
4.5 设计生产设备,当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卫生技术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等级顺序选择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a.直接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一生产设备本身应具有本质安全卫生性能,即保证设备即使在异常情况下,也不会出现任何危险和产生有害作用;
b.间接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一若直接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时,则必须在生产设备总体设计阶段,设计出其效果与主体先进性相当的安全卫生防护装置。
安全卫生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任务不应留给用户去承担。
c.提示性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一若直接和间接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时,则应以说明书或在设备上设置标志等适当方式说明安全使用生产设备的条件。
4.6 生产设备的规定的整个使用期限内,匀应满足安全卫生要求。
对于可能影响安全操作、控制的零部件、装置等应规定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可靠性指标。
5 一般要求
5.1 适应性
在规定使用期阴内,生产设备应满足使用环境要求,特别是满足防腐蚀、耐磨损、抗疲劳、抗老化和抵御失效的要求。
5.2 材料
5.2.1 用于制造生产设备的材料,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必须能承受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各种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作用。
5.2.2 在正常使用环境下,对人有危害的材料不宜用来制造生产设备。
若必须使用时,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以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5.2.3 生产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安全使用期限,应小于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