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90844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是指医院为了规范药品价格管理,保障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1. 药品价格定价原则:医院药品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公平、合理、透明、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药品的价格应该根据市场需求、供应情况、成本和效益等因素进行确定。
2. 药品价格核定程序:医院应该建立药品价格核定程序,包括价格核定部门、核定流程、价格核定依据等内容。
核定程序应该确保价格核定的公正、透明和科学性。
3. 药品价格调整机制:医院药品价格调整应该根据市场变化、药品供需关系、成本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
药品价格调整应该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公示。
4. 药品价格公示:医院应该定期公示药品的价格信息,包括药品的价格定价依据、价格调整情况等。
公示内容应该对患者和医务人员易于理解和查询。
5. 药品价格监测和评估:医院应该建立药品价格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6. 药品价格合规管理:医院应该建立药品价格合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价格管理的合规性。
药品价格合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价格监督、价格稽查等内容。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药品价格的透明度、合理性和公正性,保障患者的利益,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落实执行我院的物价管理规定和《价格管理和质量持续改进方案》,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药品定价规定进行药品定价。
二、网上采购药品定价,以网上合同采购价为基础;网下采购药品定价,以供货公司供货价为基础;中药饮片按规定的加成计算定价,其余药品零差价。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调整药品价格,定期抽查定价和调价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四、设立药品价格管理员负责药品价格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负责及时查阅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药品价格文件和通知内容,并按规定及时调整药品价格,并作详细记录,对文件分类、分期保存,以备查阅检索。
(二)负责定期对全院药品收费项目的设置进行全面核查,并向本院价格管理部门提交核查情况报告。
五、对于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公布调价的药品,按规定的药品调价流程及时准确地执行调价.
六、对于市场调价药品,严格执行政府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对购进价格变更的药品,及时调整零售价。
七、药品调价流程:查核调价提醒单→通知各药房调剂使用旧价药品→确认旧价药品调剂使用完毕→执行调价。
特殊病区按实际需要完成药品价格项目调整。
八、新增药品收费项目上机流程:药品价格管理员在His系统维护新增药品价格项目信息→填制《药品新增医保清单》呈药剂科负责人审批→信息部专人负责医保匹配信息录入→药品价格管理员再次复核系统药品价格信息设置无误后开放使用→归档保存。
九、药剂科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患者有关药品价的询问要耐心解释,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药品价格管理员和本院价格主管部门反馈:由药品价格管理员负责解决与药品价格相关的疑问,做到药品价格调整准确无误。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是指医院为了保证医疗服务的公平、合理和透明,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套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药品采购管理:医院通过建立科学的采购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同时在采购过程中充分考虑价格因素,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性。
2. 药品定价机制:医院根据市场需求、药品质量和成本等因素,制定药品的定价政策和机制。
定价应根据合理的成本加成原则,合理反映药品的实际价值。
3. 药品价格监管:医院建立药品价格监管机制,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对重大价格调整进行评估和监控。
4. 药品价格公示:医院应公开药品价格信息,包括药品价格标准、调价情况、价格比较等,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方便患者选择和监督。
5. 药品价格调整:医院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成本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药品价格,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6. 药品价格审查:医院对重要药品的价格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药品浪费和滥用。
7. 药品价格信息统计:医院定期统计和分析药品价格的情况,及时掌握药品价格的动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保护患者的权益,同时有效控制药品费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制度内容1.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原则(1)依法定价: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药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2)公开透明:药品价格公开透明,便于患者了解和监督。
(3)合理调整: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成本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药品价格。
(4)公平竞争:禁止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职责(1)医院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2)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库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价格管理工作。
(3)各临床科室负责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4)患者有权了解药品价格,并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
三、实施细则1. 药品采购价格管理(1)药剂科根据药品采购计划,按照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选择合适的供货商。
(2)药剂科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价格、数量、质量、配送时间等条款。
(3)采购合同需报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2. 药品销售价格管理(1)医院药品销售价格按照采购合同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2)药剂科定期对药品销售价格进行自查,确保价格合理。
(3)医院药品销售价格公开,便于患者了解。
3. 药品价格调整(1)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成本变化等因素,医院可对药品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2)价格调整需经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审核,并向患者公示。
4. 药品价格投诉处理(1)患者对药品价格有疑问或投诉,可向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反映。
(2)医院物价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患者。
四、附则1.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由医院物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及实施细则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收费价格管理制度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
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
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
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
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
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
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
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购进药品,要区别挂网药品及单独定价药品,严格分类核实,执行相应价格。
三、对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购入的新药,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该品种的药品价格公示表的价格。
四、对医院自制制剂零售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在报经市物价局批准后,按批准价格执行。
五、对集中招标、挂网、备案采购的药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确定的招标、挂网、备案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执行。
六、对国家、省市相关物价部门调整的药品价格,按照《四川药品价格》及相关法定调价依据,接到通知后,药库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更新药品价格,并将调价品种、数量制表汇总上报。
七、为了增加药品价格的透明度,除了病区打印每日清单外,门诊和住院部相应位置都应对药品价格实行张榜公示。
八、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准确划价。
九、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显示屏显示。
十、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十一、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二)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____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3篇)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医院专职物价员工作职责医院各科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制度医疗价格服务投诉制度物价管理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健全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使医疗服务收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根据物价管理部门及有关物价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价管理制度。
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为加强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力度,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各部门互相监督、密切配合,为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质量努力工作,充分保证物价政策和物价法规在我院的贯彻落实。
一、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二、专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并设立专职物价员(财务科)三、科室兼职物价员(科主任、护士长)第三章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全院上下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物价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意识。
以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二、宣传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组织职工学习医疗服务收费知识及有关规定,使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三、建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小组,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全面做好本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第四章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小组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物价政策法规,掌握物价收费的有关规定及知识,熟悉并执行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负责制定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二、通过本院联网计算机,根据鄂州价费[____]____号白皮书标准全面录入收费系统,全院统一收费。
三、负责“新增医疗项目”、“新增一次性医疗用品”、“新病房床位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备案工作。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2、药品价格严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药品价格,对属于不同的定价权限的药品,要分别按照其管理权限规定的部分定价执行。
医院药品明码标价,张贴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
3、医院自制制剂属于国家标准收载的品种,执行全省统一价格,其他制剂品种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核价后报物价部门审批。
4、入库价格
(1) 购入的药品按批价及规定加成率作价。
(2) 对于招标采购的品种执行按照有关文件制定的零售价。
(3) 属国家定价的药品,可以低于最高限价销售药品,但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销售。
(4) 以上价格科根据情况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5、出库价格
(1) 药品出库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
(2) 对于药库与药房的药品价格不同时,应在药房将上批药品销售完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零售价执行最新价。
(3) 对于新一期招标药品,应及时调整药库及药房价格,在规定时间内过渡到新的招标零售价。
(4) 属于国家定价的药品,应及时调价,严格执行国家定价。
6、药房划价
药房应严格执行药品出库价。
划价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产地等,准确划价。
尤其是有多种产地、多种规格、剂型的药品。
7、药剂科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药品价格,包括接受物价文件,筛选应该调价的品种,通知执行调价等,但必须经第二人核对。
调价时间应全院统一,调价后各药房应及时统计盈亏,并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及时平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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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文件编号: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
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内部药品价格管理,保障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患者的利益,制定本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二、价格管理原则1.根据市场行情和政府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药品价格,保证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患者的利益。
2.价格透明,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佣金等不合理费用。
3.价格动态调整,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三、药品采购价格管理1.采购药品价格应通过公开竞争或询价等方式确定,确保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进行。
2.优惠药品的采购价格应统一制定,不得与供应商进行个别谈判或私下议价。
四、医保药品价格管理1.医保药品价格应根据医保政策确定,不得高于限价标准。
2.医保药品价格调整应遵循政府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价格。
五、自费药品价格管理1.自费药品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
2.自费药品价格定价应确保合理利润,同时也要保证患者的利益。
3.自费药品价格调整应经过医院管理部门审核,并及时向患者公布。
六、特殊药品价格管理1.稀缺药品、进口药品、高价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价格管理应按照相关政策进行,确保患者获得合理价格。
2.特殊药品价格调整应遵循相关政府规定,确保价格合理、透明。
七、价格监管及违规处理1.医院应建立药品价格监督管理机制,对各种价格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
2.对于价格违规行为,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取消合作等措施。
八、价格公示1.医院应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将自费药品价格、特殊药品价格等在显眼位置进行公示,方便患者查询。
2.医院应定期更新价格公示,确保价格信息及时准确。
九、药品价格管理的监督1.医院应定期进行药品价格管理的自查,确保价格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相关部门、行政监管机构可对医院的药品价格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十、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的修订1.随着市场环境和医疗政策的变化,医院应对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新的情况。
医院药品物价调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调整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价格调整工作。
第三条药品价格调整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药品价格合理、透明。
第二章药品价格调整的权限与程序第四条药品价格调整权限:1. 医院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由医院物价管理部门负责。
2. 药品价格调整涉及国家政策调整、市场供求变化、生产成本变化等因素。
第五条药品价格调整程序:1. 药品价格调整前,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进行市场调研,收集相关数据。
2. 根据调研结果,提出药品价格调整方案,经医院药品价格调整领导小组审核。
3. 药品价格调整方案经医院药品价格调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医院物价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药品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前,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将调整后的药品价格予以公示。
第三章药品价格调整的依据与标准第六条药品价格调整依据:1. 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药品价格政策。
2. 市场供求情况。
3. 生产成本变化。
4. 医院药品使用情况。
5. 医疗保险政策。
第七条药品价格调整标准:1. 药品价格调整应充分考虑药品的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医院使用情况等因素。
2. 药品价格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定价:药品价格应与药品的实际价值相符。
(2)稳定物价:药品价格调整应保持稳定,避免价格波动过大。
(3)保障患者权益:药品价格调整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四章药品价格调整的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医院药品价格调整工作接受上级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医院药品价格调整工作涉及以下责任:1. 医院物价管理部门负责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组织实施。
2. 药品供应部门负责药品价格调整后的供应工作。
3. 医院药品价格调整领导小组负责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审核。
4. 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药品价格调整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等环节的价格行为。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价格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规范药品价格行为。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价格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药品供应政策,选择具有合法生产或者经营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七条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第八条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第九条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价格信息,应当及时向患者公开。
第三章药品销售价格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应当向患者提供药品的价格信息。
第四章药品使用价格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合理使用药品,不得滥用或者过度使用药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品的疗效、安全性等因素,合理选择药品。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使用政策,不得违规使用药品。
第五章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制度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擅自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销售价格;(二)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药品供应商不正当价格优惠;(三)违反国家规定,采购或者使用低价药品;(四)其他违反药品价格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
卫生院药品标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药品标价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确保药品价格公开、透明、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标价、销售及价格调整等工作。
第三条我院药品标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合法、合规、合理;(三)便于患者了解、监督;(四)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第二章药品标价第四条药品标价应以药品零售价格为基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药品标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通用名称;(二)药品规格;(三)药品批准文号;(四)药品剂型;(五)药品价格;(六)生产厂家;(七)生产批号;(八)有效期。
第六条药品价格标示应使用规范的计量单位,如元/盒、元/片等。
第七条药品价格标示应醒目、清晰,易于患者识别。
第八条药品价格标示应放置在药品销售区域明显位置,便于患者查看。
第三章药品价格调整第九条药品价格调整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市场调研,了解同类药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二)药品采购部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提出药品价格调整方案;(三)药品采购部门将价格调整方案提交医院价格管理部门审核;(四)医院价格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医院院长批准;(五)价格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及时通知药品销售部门执行。
第十条药品价格调整应定期进行,原则上每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医院设立药品价格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药品标价、价格调整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药品价格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患者对药品价格有疑问的,可以向药品价格监督管理小组投诉,药品价格监督管理小组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未按规定标价、销售药品的,由医院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医院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用药价钱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用药价格管理,确保药品价格合理、透明,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保障药品价格合理,减轻患者负担。
2. 规范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环节,防止药品价格虚高。
3. 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药品价格管理职责1. 医院院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确保药品价格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2. 药剂科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日常工作,包括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价格监督。
3. 财务科负责药品价格核算、公示和监督。
4. 审计科负责对药品价格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四、药品价格管理内容1. 药品采购价格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采购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药品价格。
(2)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采购价格合理、透明。
(3)建立药品采购价格公示制度,对中标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2. 药品配送价格管理(1)药品配送价格应合理,不得高于采购价格。
(2)配送企业应具备合法资质,确保药品质量。
(3)建立药品配送价格管理制度,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
3. 药品使用价格管理(1)医师开具处方时,应遵循药品说明书,合理用药,不得开具不合理的处方。
(2)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调整药品价格。
(3)加强对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药品使用合理、合规。
五、药品价格公示与监督1. 药品价格公示(1)在医院网站、公示栏等渠道公示药品价格,接受患者查询。
(2)公示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价格、生产厂家等。
2. 药品价格监督(1)建立药品价格举报制度,鼓励患者、社会各界对不合理药品价格进行举报。
(2)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药品价格合理、透明。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切实履行药品价格管理职责,确保药品价格合理、透明,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医院药品价格定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其他从事药品销售、使用的单位。
第三条医院药品价格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医院药品价格定价管理工作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章药品价格构成第五条医院药品价格由以下部分构成:(一)药品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二)药品销售费用:包括药品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三)药品利润:按照国家规定的利润率计算。
(四)税金: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各类税费。
第三章药品价格定价方法第六条医院药品价格定价方法分为以下几种:(一)政府定价: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
(二)政府指导价:对非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市场调节价:对非政府定价、非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定价办法和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八条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医院应当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药品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药品价格。
第九条医院在确定药品价格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药品的质量、疗效、安全性。
(二)同类药品的价格水平。
(三)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四)医院的经营状况。
第四章药品价格公示第十条医院应当将药品价格在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包括药品通用名、规格、价格、生产厂商等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更新药品价格信息,确保公示内容的准确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药品价格定价的管理和监督。
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药价格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管理,包括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治疗、药品、医用耗材等。
第三条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医药价格应体现医疗服务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保价格合理。
(二)公开透明原则:医药价格应公开透明,便于患者了解和监督。
(三)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国家政策、市场变化和医疗服务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医药价格。
第二章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第四条医疗服务价格分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和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一)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由医院制定。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流程、价格公示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自查,确保价格合理、合规。
第三章药品价格管理第七条药品价格分为国家定价药品、地方定价药品和医院自定药品。
(一)国家定价药品: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
(二)地方定价药品:按照地方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
(三)医院自定药品:根据药品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由医院制定。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定价、销售、使用等环节的价格管理要求。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自查,确保价格合理、合规。
第四章价格公示与监督第十条医院应设立价格公示栏,公开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等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价格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第十二条医院应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医药价格合理、合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医院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医院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医院依法予以处分。
医院药剂科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科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保证药品价格的准确性,维护患者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药品价格关系到政策法规,也关系到医院经济利益和患者的切身利益。
由统计员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准确的药价并及时调整。
二、收到XX市药品价格通知单后,由药库统计员将医院现有品种摘出,再由药库他人核对后,输入电脑,并将《XX价格信息医药专刊》交财务科药品会计签字确认。
调剂当日由药品会计进行电脑确认。
三、药库应及时将调价信息通知各调剂部门。
四、药库以及药房应于调价当日及时盘点调价品种、数量,并报药品会计核算盈亏值。
五、《XX价格信息医药专刊》妥善保存3年备查。
六、相关文件和表单
《XX价格信息医药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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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
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
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
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查询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价格信息公示工作的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规范价格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疗项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乱收。
二、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只有物价管理科可以进入医院收费项目维护系统,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或变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四、对医院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及价格在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承诺。
五、在收款窗口设立收费显示系统,门诊病人交费的同时,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费情况;在院病人可通过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查询费用情况。
六、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费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住院病人收费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
1、各病区应将前一日的床位费用及医药收费情况,次日向住院者免费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2、各病区应认真接待住院者对费用使用情况的查询,并耐心细致地解答;对不能解答的问题,应及时请财务科物价员协助解答。
3、为了切实做到让住院者放心、透明、合理消费,病区和住院处应对住院者在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凡因各种原因未实施的检查、治疗项目、和未发给住院者的药物,应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4、住院处在办理病患者出院手续时,应在结算前打印好全部费用汇总清单交病患者审核,当病患者审核无误后,告诉病友在出院发票上签字认可。
5、当住院者对费用的使用与科室发生了纠纷时,病区或住院处应及时报告财务科,财务科物价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
6、对科室不按本规定向住院者提供一日清单,住院处不向出院者提供汇总清单、不执行签字认可制度的,一经查出,将扣发当事人50—100元的医疗质量奖金。
医院内部价格监督检查制度价格监督检查,是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管理相对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为规范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价格监督检查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职能是国家价格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得以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
它组织以及国家机关。
4、价格监督检查的内容是价格管理相对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
5、价格监督检查的目的是防止和纠正价格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保障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和执行,实现国家价格行政管理职能。
6、价格监督检查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条款,要依法进行价格监督检查。
7、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医院价格投诉处理制度为切实做好医院价格投诉受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传递信息,及时为病人及员工排忧解难,有效促进医院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皆的医患关系,促进医院满意度的提高和服务功能的发展。
特制订本制度。
1、服务第一的原则。
中心工作事关医院形象,必须把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满足病人或员工的正当合理要求。
处理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3、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实行谁受理,谁负责,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应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能。
不能推诿,扯皮或将矛盾上交。
中心应主动督促有关科室按时上报办理结果。
4、高效务实,快办,办好的原则。
对病人或员工反映的问题,力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病人或员工。
对突发性事件应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5、依据政策处理问题的原则。
对病人或员工来电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尽快解决。
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同时向病人或员工讲明情况。
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以求得病人或员工的理解。
6、保密的原则。
在答复处理病人或员工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来电或来反映的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要尊重来投诉人的意愿,要为反映人保密。
1)有价值的来电,来访,投诉内容,及时向领导汇报。
2)所有的受理内容记录及时,并整理归档,妥善安置保管。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制度为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医疗技术进步,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维护医疗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体现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符合社会需求并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的要求。
2、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二)诊疗规范,内容包括:服务项目的规范名称(包括项目简称或英文缩写)、项目类别、工作原理、适用范围及临床意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三)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的书面推荐证明;(四)公开发表的临床应用资料;(五)国内或国际价格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实行技术认定和价格审批制度。
4、对属于新增项目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成本资料进行初审,并对价格水平提出建议,向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提交正式申请报告及医疗机构有关申报资料。
5、医疗机构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遵守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规范服务,并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价格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提高收费价格管理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范围1、不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2、提前或推迟执行医药、服务价格政策;3、擅自增删收费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或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4、超越“除外内容”的范围或增加卫生材料品种或重复使用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或分解项目收费;5、无医嘱或重复收费或超医嘱规定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6、自主选择服务项目或便民服务用品未征求患者或家属同意收费。
7、不同批次的医用耗材和便民服务用品(如一次性便盆等),总务和医用耗材仓库未及时向物价员报告物品使三、责任追究程序1、物价员自查处理程序:物价员应根据《物价管理制度》,经常对医院整个医疗活动中所发生收费事项进行督查,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2、患者与医院自行协商处理的程序:患者若向院物价管理部门提出收费异议或行风投诉,由物价员和行风投诉接待人员与收费科室对该费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患者,如确有违规收费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全额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对患者往返交通费给予补偿。
3、患者通过政府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程序:患者与医院协商不能解决或直接要求物价部门解决的,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并根据上级部门的处理决定,立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全额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对患者往返交通费用给予补偿。
四、责任人追究处理1、物价管理人员:物价员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病区为护士长,门诊及医技科室为科主任)未及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调整物价;物价员未履行《物价管理员岗位职责》;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2、电脑中心机房:擅自接受科室或个人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或价格标准造成违规收费行为的;未按“医疗费用(医疗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价格标准的行为,应追究电脑中心机房的责任。
3、药剂科:未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时间调整药品价格而造成违规收费行为,应追究药剂科的责任。
4、病区或相关科室:若有第二条事项的行为发生,所退还患者的费用和交通费用列入科室成本支出,并按第六条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责任追究方式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及对医院造成损失的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分别予以检讨、通报批评、扣除1~3个月绩效工资、行政警告、记过、直至解聘等处罚,并与本人年度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