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团购住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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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团购住房协议书
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出售方: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团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团体购买甲方开发的“”部分商品住房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用地及开发概况
乙方组织团购甲方开发的“项目”开发用地位于;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该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达到“五通一平”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乙方团购的商品房尚未开工建设,甲方未取得出售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 团购房屋的情况
乙方团购甲方开发的“,种房屋户型供职工选择(若乙方实际交纳认购金购房套数大于套,经双方协商可增加三室房型套数)。房屋建筑标准、房价外政府代收及代收项目费用表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日内,乙方团购房职工根据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的15%;
3、乙方团购房主体框架工程完成一半,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乙方团购房职工根据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的15%;
4、乙方团购房主体封顶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乙方团购房职工根据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的38%;
5、竣工验收交付钥匙时付清剩余房款。
(二)按揭贷款
1、乙方团购房职工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的30%;
2、工程施工至±0.00,乙方团购房职工在公积金中心或商业按揭贷款银行贷款后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70%;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若工程进度未达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购房人须选择分期付款或商业按揭贷款,待工程进度达到公积金贷款要求时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甲方积极配合;若买受人提交的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资料经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审查,买受人不具备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须按第一种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
3、具体首付款比例按公积金中心或商业贷款银行的相
关规定执行。
4、乙方团购房职工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妥贷款的,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到支付购房款时间节点而贷款仍未到账时,由购房职工先按合同分期付款约定期限支付应付房款,待贷款到账后3日内甲方将已付房款资金无息返还乙方;逾期未付则甲方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 1.5倍收取逾期利息。
六、交房时间
1、房屋的交付:乙方团购房职工首付款支付给甲方之日起30个月内交付本协议约定房屋。
2、房屋产权证的办理:甲方应当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统一负责为乙方团购房职工完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税金及收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团购住宅项目的管理
乙方团购房职工团购“#楼住宅项目”启动后,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进度迟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应及时予以整改。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在收取乙方团购职工30%购房款之日起90日内,开工建设#楼。
2、甲方在取得团购项目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和乙方团购职工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纸签备案
手续。
3. 物业管理。待项目建成后由、其他团购单位和出卖人共同商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4.甲方保证在交房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设定抵押权等问题。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工程质量及保修
1、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得将本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施工单位。
2、甲方根据国家制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承担全部建筑质量及安全责任。
3、房屋交付后,甲方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相关约定履行房屋的保修义务。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团购房职工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楼,甲方迟延开工,每延误一天,应按乙方职工已经支付购房款的0.5‰向乙方团购房职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尚未建设的,乙方团购房职工有权解除购房协议,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职工的
购房款。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按期交付给乙方团购房职工。甲方延期交房超过30天的(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除外),每日按已经支付购房款数额的0.5‰向乙方团购房职工支付违约金。
3.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向乙方团购房职工交房之日起一年日内,完成为乙方团购房职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甲方延期办证超过30天的(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除外),每日按已经支付购房款数额的0.5‰向乙方团购房职工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积极敦促团购房职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乙方团购房职工延迟付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向团购房职工按每日主张欠款总额0.5‰的违约金,同时交房期限相应顺延。
十一.保证
为切实保证甲方按照本合同及甲方与乙方团购房职工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面履行义务,丙方同意为甲方的各项履约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十二、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一方单方违约且严重损害对方利益时,经相对方提出拒不改正的,相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十三.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十二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四份,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约定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房屋建筑标准
附件二:房价外政府收费和代收费用项目表
附件三:居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居正公司
资质证书复印件
附件五:国有土地使用证
附件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