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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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然木结构建筑工程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都市木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安装户外木制品一批,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见附图)

三、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3.1承包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附件清单(附件一)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

3.2 本合同综合价格:见工程预算表(木屋完工后以木屋屋檐滴水面积计算),合同价款已综合包含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交付甲方使用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包括本合同设备费、材料费(主、辅材、周转性材料)、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工程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3.3合同价款中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图纸、施工现场实际及规范中隐含工作的费用。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方案及本合同有关约定及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并完成施工,量差及漏项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要求增加工程,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

3.4合同价款中乙方已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政策、材料、人工、税金、定额等各种费用变化,本合同价款均不作任何调整。

四、工期:

4.1 以甲方定金到帐后,10 天之内进场天之内完工

4.2 因本工程施工为户外环境,遇雷雨天气无法施工,需甲方签字认可顺延工期。

4.3 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通知暂停施工,需甲方签字认可顺延工期。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人民币作为定金;

5.2乙方安排生产制作,待材料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即:作为进场款

5.3工程完工后三日内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若逾期不进行验收,本工程即视作

合格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即移交木屋工程予甲方使用。

六、工程质量

6.1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的工程质量就达到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要求,若部分或全部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有效整改。

6.2 乙方须保证木制品的美观、完整,满足设计(施工)方案、合同条款、现场条件、

投标承诺等所述的状况。

七、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驻工地代表为同志,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的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7.1.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搭接点,水、电费用以及临时用电搭接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7.1.3 保证乙方施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7.1.4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驻工地代表为同志,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7.2.2乙方进场时,按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要求,办理工序交接手续,自行将电源、水源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接至施工区域内,按工程需要提供与施工有关的照明、施工用电、用水、看管、围护和警卫等,认真组织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进场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7.2.3承担本工程范围内工期、质量及安全责任,接受甲方、监理及业主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检查、监督,达到甲方文明施工管理和标化施工工地的要求。

7.2.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项目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工作,弃物清除至场外集中处理。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剩余材料及建筑垃圾清运出场。

八、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根据现场情况,乙方应充分了解各方面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若施工中发生人员伤害(亡)、财(材)物损失,有关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甲方、相邻单位(个人、行人或物品)、第三人所造成的任何损害(人身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质量保证、期限及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本公司的售后服务卡,在一年内免费提供易耗产品及相关维修服务工作。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超过个三个工作日,每日按拖欠部分工程款的0.5%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停工待款付清再行施工。

10.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期完工超过三个工作日,每日按工程总款的0.5%承担违约金。

10.3本合同签定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终止执行本合同,否则违约方要向对方退赔已收款项或货物(折成货币),并赔付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同时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4违约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额,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一、其他

11.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得将与合同或执行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及合同文本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转给与执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单位或人士。

1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成都市木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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