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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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康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各项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工作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项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勤奋务实、严谨工作、忠诚团结、充满活力是公司发展的经营作风。
依法运作、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稳健经营是公司发展的经营原则。
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强调市场意识、创新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是公司发展的目标。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二会一室三部和一个咨询机构,即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专家委员会(咨询机构)、总经理室、综合财务部、业务部、风险部。
第五条
董事会7人组成,设董事长、
副董事长各1
第六条
第七条人,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
1
2
3、业务部
4、风险部
第八条
利益,与董事会、监事形成完整的结构治理的组织制度。
1、总经理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经营管理的组织领导权,并不受其他方面的越权干预。
2、总经理室全面履行与董事会签定的任期、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接受董事会、监事的监督与考核,接受董事会的奖励、处罚。
3、总经理室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以最好业务实绩增强本公司的实力,提高支持“三农”和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4、总经理室坚持“业务运行到哪里,管理跟到哪里”的理念。依据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不断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确保经营安全稳健。
5、总经理室坚持以获取本公司最大的合法的经营效益为目标。
第九条财务部:
1、执行财务制度,制定公司财务实施细则。
2、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
3、负责贷款帐户管理、出纳管理、现金管理。
4、负责公司资金的调度和增值保值。
5、负责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6、负责日常财务费用的审核、审批。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业务部
1、负责编制全年贷款运营计划。
2、负责拓展和管理“三农”、中小企业及其他自然人贷款业务。
3、负责贷款调查、初审、检查、发放和回收的日常管理。
4、负责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创新。
5、负责对业务人员的指导、管理与考核。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风险部
1、负责贷款制度的制定、修订、检查和监督。
2、负责贷款质量的监控及风险管理。
3、负责贷审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贷款损失、抵债资产的处置和化解。
5、负责本公司的法律事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综合部
1、负责公司文档、各项制度的管理。
2、负责后勤、劳动工资、人力资源管理。
3、负责董事会活动安排及日常工作。
4、负责安全保卫、消防及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业务审批权限
1、公司贷款评审委员会权限:贷款金额300万元(含300万元)、自然人贷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主持召开贷审会议,有权决定贷与不贷。
2、贷款300万元(不含300万元)、自然人贷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主持贷审会议,如贷审会同意的,把相关结论报董事长,由董事长(或授权人)最终决定贷与不贷。
3、除正常贷款和担保业务外(含票据贴现)开发的金融新品及其他理财业务,报董事长或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费用列支审批权限
1、费用列支在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下,由总经理室审批。
2、有关费用列支与审批另行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和核决权限制度。
第五章人员要求
第十五条业务人员素质与要求
1、能掌握和应用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
2、对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正确的了解,精通本专业的技术知识,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基本问题。
3、善于收集同行最新动态、资料及新业务的进展,以适应本公司金融新品开发的需要。
4、工作中有效益观念,能坚持“安全性、合法性、流动性、社会性”的原则。
5、具有一般的管理能力,能与同事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有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六条管理与使用
一般人员公司将另行制订奖惩管理办法,业务部人员将按公司《贷款第一责任人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月召开办公会议并向董事长(或授权人)汇报当月工作情况;每季召开小结会,并向董事长报告工作;每年召开总结会,总结当年工作情况,布署下
年工作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八条根据特殊情况,适时召开有关专业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公司在职的全体人员。
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1、德:测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
2、能:测评专业知识、获得信息能力、预见和反映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分析判断能力、独立工作能力。
3、勤:测评工作态度、事业性、积极性、责任性及出勤情况。
4、绩:测评工作业绩,对公司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贡献度。
第二十条考核与奖惩办法
1、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总经理室的考核将由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
2、全体员工依据德、能、勤、绩四方面内容每年做出书面述职报告。
3、考核组依据被考核者的述职报告、实际表现予以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7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4、具体考核结果将按照公司另行制订的奖惩办法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制定、修订、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