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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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公司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质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信息的公开方式、公开的时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情形和权利义务等。

第三条公司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平等对待原则。

第四条公司信息公开责任应当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专门部门、公司全体员工承担。

第五条公司信息公开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法规意识的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保护和服务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信息公开纪律和监督管理,并追究信息公开责任。

第二部分信息公开范围第十条公司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重大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情况(二)公司重大业务变动(三)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行为(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员工的变动(五)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等状况(六)公司重大财务会计情况(七)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第十一条涉及公司内部人员、公司机密等信息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内外发布。

第十二条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信息公开,应当按照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完整的对外公开。

第三部分信息公开程序第十三条公司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被动公开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公司信息公开应当确保信息披露渠道畅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公司公告栏等渠道。

第十五条公司信息公开应当预留充足的时间,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及时、准确的回应和处理媒体、投资者和其他相关方的信息咨询和投诉。

上市公司it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it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it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技术管理,提高信息技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全面应用和发挥,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内部的信息技术管理和应用。

三、管理目标1. 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企业发展和创新。

2. 保障企业信息安全,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提高信息技术的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四、IT基础设施管理1. 为上市公司提供统一的IT基础设施管理,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数据库等的运维管理。

2. 维护公司的IT设备、网络和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定期对IT基础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和异常。

4. 对IT基础设施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投资,不断提升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性能。

五、信息化项目管理1. 制定公司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安排信息化项目的实施。

2. 对公司的信息化项目进行全面的需求分析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对信息化项目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4. 评估和把握信息化项目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六、数据安全管理1. 对公司的重要数据进行分类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2. 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的方案,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和测试。

3. 对公司的数据进行加密和访问权限的控制,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

4. 对数据进行定期的安全审计和检测,及时排查数据安全的隐患和漏洞。

七、信息系统应用管理1. 对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规范的配置和管理,确保系统的稳定和高效运行。

2. 对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实时性的监控和运行状态的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3. 制定并执行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使用信息系统的行为和权限。

4. 对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更新和维护,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和性能。

八、技术支持服务管理1. 为公司的员工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解决他们在使用信息技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范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范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范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市场的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三、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2. 广泛性原则公司应将重大信息向全体投资者、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方披露,不得进行内幕交易,保证公平交易。

3. 连贯性原则公司应按照一贯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四、信息披露的内容1. 法定披露公司应按照法定披露的要求,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财务报告;(2)公司重大事件;(3)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报告;(4)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2. 自愿披露(1)公司应自愿披露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战略、重大合作、业务变动等。

(2)公司应自愿披露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五、信息披露的方式1. 定期报告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披露。

2. 临时报告公司应在发生重大事件后及时披露,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临时报告的披露应包括重大事件的性质、影响和处理措施等。

3. 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应建立并维护信息披露网站,定期更新公司的基本信息、财务报告和其他信息。

并通过其他途径向投资者通知网站更新情况。

4. 公告公司应及时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告或其他公告媒体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都能获取到相关信息。

六、信息披露的责任和管理1. 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并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顺畅进行。

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管理行为,保护公司信息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司信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信息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等。

第三条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外包人员。

第四条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是公司的保密责任、智慧财产保护和信息流通的基础。

第五条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保密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和便捷高效原则。

第六条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监督。

第七条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保持与时俱进。

第八条违反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信息分类和等级保护第九条公司信息应当根据其重要程度和涉密程度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第十条公司信息等级划分应当包括公开信息、内部信息、机密信息等级。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不同等级的信息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信息的传输和存储应当根据其等级进行相应的加密和备份。

第十三条公司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信息等级保护的标准作业程序,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三章信息使用和流通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在处理公司信息时应当严格按照信息等级保护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应当经过合法合规的流程,并记录传递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信息的外部流通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保密文件。

第十七条公司信息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避免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现象。

第四章信息安全和风险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

第十九条公司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意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购买信息安全保障产品和服务,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信息归档和销毁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信息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理和存档。

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利用和保护。

第三条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遵循便于管理、方便实施、安全可靠、明晰权责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重要信息实行分类保护,建立信息权限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规定员工在处理信息时应注意信息安全和保密,不得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六条公司规定对公司信息资产实行定期备份,防止信息丢失。

第三章信息利用管理
第七条公司规定员工利用公司信息资源应符合工作职责,并
不得私自使用、出售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公司规定对信息利用进行监管,确保信息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第九条公司规定员工获取信息需遵循相关程序,不得违规获取他人信息。

第四章信息保护措施
第十条公司规定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防止信息系统受到攻击、病毒侵入等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规定对信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信息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建立信息风险评估机制,提前预防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第五章处罚规定
第十三条任何违反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公司内部处罚,涉及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为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第三条管理员职责: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硬件使用: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第六条编制依据: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1.软件名称;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3.软件的操作环境;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5.工作进度计划;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7.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鉴定资料: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信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公司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泄露;2. 完整性:确保公司信息完整、准确、及时;3. 可用性:确保公司信息能够随时、随地、便捷地获取;4. 经济性:在保证信息管理质量的前提下,降低管理成本。

二、信息分类与分级第四条公司信息分为以下类别:1. 公共信息:对公司内部及外部公开的信息;2. 内部信息: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及相关部门获取的信息;3. 机密信息: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禁止对外泄露的信息。

第五条公司信息按照保密程度分为以下级别:1. 公开级:任何人都可以获取的信息;2. 内部级: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及相关部门获取的信息;3. 机密级:仅限于公司内部特定人员获取的信息;4. 极密级:仅限于公司高层领导及特定人员获取的信息。

三、信息管理制度第六条信息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3. 员工对本人负责的信息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信息安全措施1. 建立信息安全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要求;2. 加强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3. 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加强信息设备管理,确保信息设备安全;5. 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八条信息访问与使用1. 员工应严格按照权限访问和使用信息;2. 不得泄露、篡改、损毁信息;3. 不得将信息用于非法目的;4. 不得擅自复制、传播信息。

四、信息变更与归档第九条信息变更1. 信息变更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2. 信息变更后,应及时更新信息库。

第十条信息归档1. 信息归档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2. 归档信息应完整、准确、真实;3. 归档信息应便于查询、检索。

五、奖惩第十一条对在信息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信息泄露、篡改、损毁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范本(精选8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范本(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1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内所有信息安全的管理,让大家充分运用计算机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计算机管理要求1、IT管理员负责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各部门应将计算机负责人名单报给IT管理员,IT管理员(填写《计算机IP地址分配表》)进行备案管理。

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算机负责人一周内向IT管理员申请备案。

2、公司内所有的计算机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均定为计算机的负责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机(不包括IT管理员),应取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计算机,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应由计算机负责人承担。

3、计算机设备未经IT管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向IT管理员报告,IT 管理员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原因,对计算机负责人做出处罚。

4、日常保养内容:A、计算机表面保持清洁B、应经常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整理,保持硬盘整洁性、完整性;C、下班不用时,应关闭主机电源。

5、计算机IP地址和密码由IT管理员指定发给各部门,不能擅自更换。

计算机系统专用资料(软件盘、系统盘、驱动盘)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不得随意带出公司或个人存放。

6、禁止将公司配发的计算机非工作原因私自带走或转借给他人,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做相应赔偿,禁止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硬盘格式化操作。

7、计算机的内部调用:A、IT管理员根据需要负责计算机在公司内的调用,并按要求组织计算机的迁移或调换。

B、计算机在公司内调用,IT管理员应做好调用记录,《调用记录单》经副总经理签字认可后交IT管理员存档。

8、计算机报废:A、计算机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IT管理员根据计算机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并负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证监局进行报告和备案。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

董秘处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应配合董秘处做好内幕信息的登记报备工作。

第四条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书面审核,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等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第二章内幕信息的范围第六条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尚未公开是指公司未在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及网站巨潮资讯网()正式披露。

第八条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重大投资事项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决定;(二)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重大债权债务重组决定;(三)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大幅上升或下降情形或者公司发生的重大损失事项;(四)公司增资、减资、回购股份、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五)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六)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计划;(七)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八)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九)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公司重大的对外担保或重大的关联交易事项;(十一)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及其财务报告;(十二)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重大合同签署等活动。

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落实公司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使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得到保障,同时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信息公开的原则是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公平和规范。

公司承诺信披工作贯彻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三、信息公开原则1、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公司管理层是信息公开的负责人,其主要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制定、实施、监督,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

公司员工、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也是信息披露的主体,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质量责任在本公司内部,同时也涉及到整个信息公开体系,需要相关第三方主体合作。

2、信息公开的目的公司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市场竞争,提高股权融资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3、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1)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风险因素等。

(2)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报表、风险提示、内部决策程序等。

4、信息公开的方式公司信息公开以公司官方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手机短信息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四、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信息公开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高管及财务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公司信息公开管理、信息披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信息披露审核、信息披露质量评估等工作。

信息公开委员会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指导。

五、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1、内部控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并对信息公开采取有效的检查机制。

2、信息披露审查公司应当对拟公开披露的重要信息,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质量和真实性。

3、信息披露计划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提出年度信息披露计划,明确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部门、人员和内容。

4、信息披露范围和内容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并严格按规定披露信息。

公司信息管理发布制度范本

公司信息管理发布制度范本

公司信息发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全面和规范,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发布活动,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新闻公告、投资者关系活动等。

第三条公司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信息发布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及时性原则:信息发布应遵循及时性要求,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投资者。

(三)公平性原则:信息发布应保证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不得对特定投资者透露非公开信息。

(四)合规性原则:信息发布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第四条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第五条公司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范围、组织结构等。

(二)公司财务信息:财务报告、财务指标、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状况等。

(三)公司业务发展:业务拓展、重大项目、合同签订、新产品发布等。

(四)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

(五)公司重大事件:股权变更、资产重组、重大投资、收购兼并等。

(六)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六条公司信息发布的方式包括:(一)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

(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公告、重大合同公告、突发事件公告等。

(三)新闻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公司新闻、公告等。

(四)投资者关系活动:电话会议、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

第三章信息发布的程序和责任第七条公司信息发布程序如下:(一)信息产生:各部门应及时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提供信息。

(二)信息审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息发布:通过指定媒体、公司网站等渠道进行信息发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整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行为规范和管理,涵盖公司内部管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程序和信息披露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信息披露应遵从公开、公平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杜绝虚假叙述、误导性叙述和遗漏紧要信息的情况。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查,认真核实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责任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职责和分工,确保相关人员全面了解其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审查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修正或增补信息披露内容。

第七条公司应乐观自动地披露与公司利益相关的信息,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告重点事项。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程序和环节合规。

同时,公司应对内部人员进行信息披露培训,提高其信息披露意识和本领。

第三章信息披露程序第九条公司应依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如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应订立认真的信息披露计划,明确各类信息披露的时间、内容和形式。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核和审批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内部审核和审批程序应清楚明确,将信息披露责任划分到具体人员,并设立相应的审核和审批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文件和记录进行存储和管理。

同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保管,并确保其完整和可查询。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监督机制,对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INSERT YOUR LOGO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制度通用模板Mobilize and play the enthusiasm and creativity of personnel, require all personnel to abide by the code of conduct, and ultimately achieve the protection of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while minimizing daily disputes.撰写人/风行设计审核: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制度通用模板使用说明:本规章制度文档可用在结合实际情况来调动和发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管理、规范要求所有人员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最终实现保护合法权益,保障整体有序运营,同时把日常纠纷最大化降低。

为便于学习和使用,请在下载后查阅和修改详细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使公司的信息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常规性信息管理工作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内容一、信息管理原则1、公司按集中与分散结合、纵向与横向结合的原则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2、公司信息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统筹协调。

各部门负责各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管理。

二、信息种类1、本制度涉及的信息包括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家、地方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动态~本公司及上级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整体规划、计划及有关综合统计汇总信息、材料~公司订阅的图书、报刊、杂志资料。

2、行政信息系统。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主要范围为地方政府、上级公司文件、指示~公司各类公文、来函电记录~办公用品功能和市场价格~车辆运行、维修及消耗情况,最新的管理制度。

3、人事信息系统。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主要范围为省、地方劳动人事法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信息~人事、工资档案~以及人员培训、考核、考勤等人事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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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管理,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信息安全:确保公司信息不泄露、不被非法获取、不被篡改、不被破坏;2. 信息完整:确保公司信息准确、全面、及时;3. 信息共享:鼓励公司内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4. 保密管理:对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第二章信息分类与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信息分为以下类别:1. 公共信息:公司内部公开信息,如公司简介、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等;2. 内部信息:公司内部管理信息,如员工档案、财务数据、项目资料等;3. 秘密信息:公司核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4. 特殊信息: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政策要求等。

第五条公司信息管理职责分工如下:1.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实施与监督;2. 信息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的安全管理、使用与维护;3. 信息提供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4. 信息保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保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信息管理要求第六条信息安全要求:1.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2.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3. 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4. 对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确保信息安全。

第七条信息完整要求:1. 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归档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完整;2. 定期对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及时;3. 建立信息查询、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共享。

第八条信息共享要求:1. 鼓励公司内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2. 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方式及权限;3. 对共享信息进行保密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第四章信息保密第九条保密信息的管理:1. 对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2. 制定保密措施,包括物理隔离、技术防护、人员管理等;3. 对保密信息的获取、使用、复制、传输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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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

第三条公司信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公司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泄露或破坏。

2. 完整性:保证公司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及时性:确保公司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和传递。

4. 可用性:确保公司信息能够被相关人员有效利用。

二、信息分类与分级第四条公司信息分为以下类别:1. 核心信息:涉及公司核心利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信息。

2. 重要信息:对公司运营和决策有一定影响的信息。

3. 一般信息:对公司和员工日常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信息。

第五条公司信息根据重要程度分为以下等级:1. 一级信息:对公司运营和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2. 二级信息:对公司运营和决策有一定影响的信息。

3. 三级信息:对公司和员工日常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信息。

三、信息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信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2. 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3. 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

4. 监督检查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信息的安全、完整、及时和可用。

四、信息收集与处理第九条公司信息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公司运营和决策需要收集信息。

2. 真实可靠:确保收集到的信息真实、准确、可靠。

3. 保密原则:对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条公司信息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处理信息。

2. 适度处理:仅处理与公司运营和决策相关的信息。

3. 及时更新:对过时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五、信息存储与传输第十一条公司信息存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存储: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和技术。

信息管理披露制度模板

信息管理披露制度模板

信息管理披露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主体。

1.3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信息。

三、信息披露内容3.1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事项、股东变化等。

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合同、重大投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债务违约、重大诉讼、仲裁等。

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月度报告等。

四、信息披露方式4.1 公司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4.2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提交给中国证监会备案。

4.3 公司应保证信息披露文件的副本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信息披露的监督与责任5.1 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职责、程序和权限,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2 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范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与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第三条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以下简称“法定媒体”)发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六条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公司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条公司设置投资者专线咨询电话、传真,开通投资者关系网上互动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并保证其畅通,对于投资者反映的信息,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发现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长(董事局主席,下同)报告,同时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报告。

某上市公司经营信息管理制度

某上市公司经营信息管理制度

某上市公司经营信息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信息管理,规范信息传播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力度,为公司各项决策提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经营信息”包含三个部分:(一)各类国家行政机关要求上报的经营信息。

(二)日常生产经营信息,如物料情况、销售情况、生产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关键岗位的人才情况、产品质量及处理情况等。

(三)-------第三条运营管理部是经营信息采集、分析、传递、保管的主管部门,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经营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运营管理部每年12月10日前发布年度经营信息上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目录内容包括各部门所需上报经营信息、要求(特殊要求另行发布)及时间。

各职能部门按目录的要求及时收集、上报经第2章信息管理机构和信息管理人员职责第四条公司实行三级信息统计管理系统,运营管理部为信息统计主导部门,设综合信息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设信息管理员,运营管理部对所有信息管理人员在信息统计业务上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第五条各级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管理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六条运营管理部综合信息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全面组织协调公司信息统计网,贯彻执行各项信息统计制度、细则及有关规定,安排信息统计工作任务;(二)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上级布置的信息统计表及其他信息统计资料;(三)-------(四)-------第七条各职能部门专业信息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全面组织本专业系统内的信息统计工作;(二)及时、准确地向综合信息管理人员或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或其他信息统计资料;(三)-------第八条基层(车间)信息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本岗位逐班逐日的信息统计资料登记工作;(二)对所记录的信息资料,应检查有无错记、漏记之处,如发现差错或遗漏应及时予以纠正或补充。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公司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及信息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2.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公司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信息处理速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4. 适度共享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资源的适度共享。

第二章信息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公司信息分为以下类别:1. 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2. 商业秘密:涉及公司商业利益的信息。

3. 内部信息:公司内部管理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

4. 公开信息:可以对外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公司信息按照重要性、涉密程度、使用范围等因素进行标识,分为以下等级:1. 高级机密2. 机密3. 秘密4. 普通信息第三章信息收集与处理第六条信息收集1. 信息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

2.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和整理本部门信息。

3. 信息收集渠道包括内部渠道、外部渠道和网络渠道。

第七条信息处理1. 信息处理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信息处理包括信息的录入、审核、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

3. 信息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信息处理技能和保密意识。

第四章信息存储与安全第八条信息存储1. 公司信息应按照分类和标识要求,分别存储在指定的存储设备或系统中。

2. 信息存储设备应具备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损坏。

第九条信息安全1. 公司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

2. 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

3. 信息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

第五章信息共享与交换第十条信息共享1. 公司信息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a.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b. 不损害公司利益;c. 保障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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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与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亦应当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第三条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以下简称“法定媒体”)发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六条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公司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条公司设置投资者专线咨询电话、传真,开通投资者关系网上互动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并保证其畅通,对于投资者反映的信息,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发现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长(董事局主席,下同)报告,同时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报告。

第八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深交所提出暂缓披露申请,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一)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

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

暂缓披露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暂缓披露的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九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按《上市规则》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

第三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十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招(配)股说明书;(二)上市公告书;(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四)临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局、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重大信息公告;股票异动波动公告;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等;(五)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治理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1、董事局、监事会的人员及构成,包括独立董事的配置情况;2、董事局、监事会的工作及评价;3、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评价,包括独立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事项的意见;4、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

(六)公司股东权益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1、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以及一致行动时可以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

2、当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减持或质押公司股份,或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披露有关信息。

3、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引起股份变动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和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第十三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十四条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格式、规范等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局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五条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第十六条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第十七条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信息包括:(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局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十三)董事局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局决定进行更正;(二十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信息的信息披露义务:(一)董事局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信息形成决议时;(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信息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信息发生并报告时。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一)该重大信息难以保密;(二)该重大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第十九条公司履行首次披露义务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事件的进展或变化情况:(一)董事局、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作出决议的,应当及时披露决议情况;(二)公司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与有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的,应当及时披露意向书或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意向书或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和原因;(三)已披露的重大事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披露批准或否决情况;(四)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五)已披露的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的,应当及时披露有关交付或过户事宜;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并在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情况,直至完成交付或过户;第二十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重大信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条涉及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法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的,公司应当及时了解造成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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