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绘成果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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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dych-2013-08 测绘产品验收报告

产品名称:独山县下司镇1:500地形测绘项目

测绘单位:黔南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组织验收部门:独山县下司镇人民政府

验收时间: 2013年 12 月13日

一、验收工程概况

1、测区概况说明

为满足下司镇规划发展的需要,受下司镇政府的委托,我院承担该镇约8平方公里1:500

地形测绘项目。

测区地势起伏较大,以民用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为主,测区交通便利,植被稀疏。

2、验收人员组成情况

本次验收由我院组织,邀请黔南州国土局以及州级相关测绘专业主管领导及专家进行成

果验收。参加验收会人员见独山下司镇地形测绘项目验收会签到表。

3、验收仪器设备

在验收过程中采用2秒级徕卡leica全站仪、拓普康gts301全站仪对随机抽查验收。

二、验收技术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4)《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原国家土地局td1001-93)

(5)《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6)《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1007-2001)

(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

(9)《数字测绘产品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8)

(10)《测量技术设计规定》(gb/t1004-2005)

(11)《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gb/t1001-2005)

三、验收意见

独山下司镇规划地形测绘项目,测绘面积共计约8平方公里。验收小组对验收成果后得

到如下意见:

(一)内业检查

对图幅整饰、图示符号的运用、图幅的接边、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自检报告等资

料进行检查:

1、图幅整饰、图示符号的运用、图幅的接边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2、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自检报告内容详实、完整。

(二)外业检查

共抽查5幅图,对图内进行了巡视检查和外业实测检查。

1.存在的问题:漏绘一处,个别植被符号填充不规范,

个别电力线骨架线表示不规范;

2.野外共抽查了46个碎部点,误差大于0.2m有两处,经检查符合规范要求。

(三)结论

经审查,验收组一致认为,独山下司镇规划地形测绘项目首级控制点布置合理,埋石正

确,符合规范要求,数学精度、地理精度、图面整饰精度基本达到规范要求,成果合格。验

收组同意该项目成果通过验收。

验收小组签名:篇二:地籍调查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地籍调查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二○○九年九月

目录

摘要3 1、检查验收制度4 1.1、作业单位的自检和全检4 1.2、作业单位的专检4

1.3、验收5

2、检查验收依据、步骤及前提条件5 2.1检查验收依据5 2.2检查验收步骤7 2.3检查验收前提条件8 2.3.1、数字化地形测量前提条件8

2.3.2、数字化地籍测量前提条件8

3、分区和抽样方法8 3.1分区、分类检查验收8

3.2样品抽样方法9

4、检查项目和质量评定9 4.1数字化地形测量检查项目9 4.2数字化地籍调查测量检查项目9

4.3质量评定10

5、检查比例和内容10 5.1、文字部分10 5.2、控制测量部分11 5.3、地形要素测量部分11 5.4、权属调查部分12 5.5、地籍图部分12 5.

6、电脑资料13 5.6.1电脑资料是否齐全有序13 5.6.2电脑资料的一致性13

5.6.3资料的正确性13

6、地籍测量成果资料整理要求14

7、存在问题的处理14

8、验收结论15

9、计分方法16 9.1重要因子的计分办法16 9.1.1、地形地物点的点位误差16 9.1.2、地物点的间距精度、地形地物点的高程精度17 9.1.3、界址点实地认定17 9.2普通因子的计分办法17

摘要

地籍调查测量是获取和表述宗地的权属、位置、形状、数量、用途等基本情况,提供满

足土地登记需要的基础资料的一系列工作总称。工作内容包括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规范地

籍调查测量,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

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国家测绘局《地

籍测绘规范》、原广东省国土厅《广东省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实施细则》.数字化地形地籍调查

测量成果实行三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作业单位对成果进行自检、全检、专检的工作结

束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验收申请,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或委托市国

土资源局组织验收,委托验收结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关键词测绘检验办法

1、检查验收制度

各级检查、验收人员对被检查、验收的成果质量负责,作业人员对完成的成果质量应负

责到底。上工序对下工序负责,作业单位对本单位成果质量负责.

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根据“三检”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专职检查员,负责全检、专检

工作,三检的比例按省厅的比例执行.

1.1、作业单位的自检和全检

作业单位对成果必须进行全面的自检和全检.自检和全检工作由作业单位组织实施,即

作业员对自身完成的每一项成果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检工作是贯穿于整个作业过程,在完

成自检的基础上,然后由作业组(队)进行全检,经检查复核的成果,检查员应签名.作业人

员对检查验收提出的意见必须进行认真修改.

1.2、作业单位的专检

每一道工序经自检、全检无误后,作业单位应及时组织专检.权属调查成果由国土资源

分局组织最终检查(专检),检查组由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人任组长,由土地登记人员、技术

人员组成;而地形地籍测量成果由作业单位进行最终检查,检查组由作业单位负责人任组

长,作业单位专职质检人员组成。检查组要对每一工序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检查员应

签名,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经检查不合格的,责成作

业人员重新返补,待返补后再另行检查;检查组对成果检查后,应作业质量评价,并写

出检查报告。

1.3、验收

在作业单位对每一道工序经,三检”无误后,应及时向国土资源分局上交最终检查报告,

经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同意后,由国土资源分局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由

省厅直接组织验收或委托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局可根据需要报请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参加.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申请检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

组由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由省、市地形地籍调查测量技术人员组成.作业单位必

须有主管领导和作业人员、国土资源分局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全程参加.

检查验收过程应有记录,通过检查验收要提出存在问题和处理的书面意见,并编写检查

验收报告,专检和验收报告共十份.

作业单位对检查和验收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必须进行认真修改.

作业单位的“三检”工作,必须接受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和指导.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需

要不定期对各测区的地形地籍调查测量成果进行抽检.

2、检查验收依据、步骤及前提条件

2.1检查验收依据篇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验收方案1

城镇地籍调查成果验收方案

一.检查验收依据

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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