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尾矿库和排土场全面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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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

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

XXXX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报告xx有限公司二Oxx年x月前言为深入贯彻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 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科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编制此报告。

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以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为基础,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把风险控制挺在隐患前面,从源头系统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并通过隐患排查,及时寻找出风险控制过程可能出现的缺失、漏洞及风险控制失效环节,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全面辨识和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采用科学方法进行评估与分级,建立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关注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采取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有效管控风险和治理隐患。

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智能化,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目录一、企业简介1.1企业简介1.2东沟坝分公司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1.3东沟坝分公司金矿地质1.4东沟坝分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劳动定员1.5东沟坝金矿开采方法二、工作目标2.1工作目标2.2基本原则2.3工作要求2.4基本程序三、工作依据3.1法律法规3.2标准规范3.3公司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四、工作机构4.1工作机构4.2职责分工五、教育培训六、机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6.1基本要求6.2风险源辨识6.3风险分级方法6.4危险源辨识及分级结果6.5风险分级管控原则6.6风险分级管控清单6.7安全风险分布图6.8风险公告警示6.9应急七、隐患排除治理体系7.1基本要求7.2隐患排查项目清单7.3隐患排除实施7.4隐患治理7.5隐患治理验收八、评审持续改进8.1评审8.2更新8.3沟通8.4信息化管理附件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附件2、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附件4、双重预防机制培训签到表、现场照片附件5、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附件6、作业活动风险比较图附件7、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表附件8、重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清单附件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附件10、各岗位危险源统计表附件11、岗位风险告知卡附件12、主要设备实施清单附件1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附件14、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企业简介1.1企业简介1.2公司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1.2.1地理位置1.2.2自然环境1.3东沟坝分公司金矿矿区地质1.4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1.4.1工作机构1.4.2劳动定员该矿共计用人,生产制度、主要岗位设置见下表:1.5公司xx矿开采方法x矿生产工艺流程图:二、工作目标2.1工作目标构建设双预防机制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1)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数据库;(2)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3)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4)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5)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6) 绘制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7)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8) 建立隐患排査治理制度;(9)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或数据库;(10) 制定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11) 建立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2.06•【字号】陕安监〔2016〕218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101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决定自12月上旬开始,继续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工作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突出检查督查非煤矿山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限范围本轮非煤矿山检查督查在上一轮检查的基础上,从12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5号)以及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进非煤矿矿山“三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安监〔2014〕77号)中有关网格化监管的分级要求,省、市、县安全监管局对上一轮未覆盖到的本级网格内监管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督查。

三、检查分组省安全监管局安排专项督查组,分别对10个设区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各市(区)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检查督查组,对本级网格内监管的每一家非煤矿山企业逐矿进行检查督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相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本级网格内监管的每一家非煤矿山企业逐矿进行检查。

有关中省属企业成立由集团主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检查组,对本系统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9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9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9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韶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30日韶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抓好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整治工作,巩固近年来我市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市委十一届第136次和145次常委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解读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解读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4.04.30•【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解读为准确判定、及时消除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进行了补充,制定印发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矿安﹝2024﹞41号,以下简称《补充情形》),增加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尾矿库8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为进一步明确《补充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应用,规范《补充情形》有效执行,现对《补充情形》条款含义进行解释说明: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解读(一)地表距进风井口和平硐口50m范围内存放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解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9.1.9条规定:井口和平硐口50m范围内的建筑物内不得存放燃油、油脂或其他可燃材料。

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易于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如果在井口和硐口附近建筑物内存放,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井下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因此,存在本条情形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未查清矿山及周边地面裂缝、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水力联系通道等隐蔽致灾因素或者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在井下受威胁区域组织生产建设。

解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8.2.5条规定:矿区及其附近的地表水或大气降水可能危及井下安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洪堤、截水沟、封闭溶洞或报废的矿井和钻孔、留设防水矿柱等防范措施。

“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主要是指靠近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或地表沉降、开裂、塌陷易导致地表水进入井巷和采空区的矿井。

露天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露天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露天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

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一、领导与工作分工:为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日常工作来抓,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有关科室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

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办公室下设___个隐患排查治理组:地测技术组:负责全矿技术、措施、图纸、资料等排查整改工作组长:成员:生产技术科及相关技术人员采剥组:负责采煤系统排查整改工作组长:成员:调度、安监相关技术人员机运组:负责全矿机电、机械系统排查整改工作组长:成员:机运科及相关技术人员雨季三防组:负责全矿防洪、排水排查整改工作组长:成员:调度、安监、机运及相关技术人员边坡、排土组:负责全矿边坡、排土场治理整改工作组长:成员:调度、安监、机运及相关技术人员综合组:负责地面“三防”、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成员:调度、财务、供应等相关领导人员。

二、工作目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系统的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及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一)、全矿(采、运、排、供电各系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___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1、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1)开采技术;露天开采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领导挂包联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领导挂包联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领导挂包联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4•【字号】红政办函〔2024〕80号•【施行日期】2024.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领导挂包联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个旧市、元阳县、金平县人民政府,州应急局: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工作要求,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领导挂包联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如下:一、分片挂包安排(一)常务副州长李国民挂包联系个旧市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3个非煤矿山企业。

(二)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州长挂包联系元阳县及华西黄金有限公司2个非煤矿山企业(暂由常务副州长李国民代管,下一步按照州政府领导分工确定)。

(三)副州长许高红挂包联系金平县及长安矿业有限公司1个非煤矿山企业。

二、主要工作职责(一)督促挂包联系县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体系,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督导挂包联系县市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指导挂包联系县市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帮助挂包联系县市研究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好省、州党委、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其他有关工作部署。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5•【字号】韶府[2012]74号•【施行日期】2012.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韶府〔2012〕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中省驻韶有关单位:《韶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第十三届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5日韶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有效处置我市辖区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做好全市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韶关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2 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8〕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08年8月1日,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南排土场发生特别重大垮塌事故,垮塌滑体平均长度548米,平均宽度178米,总体积约100.3万立方米,造成45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3080万元。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这次事故的沉痛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现就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立即开展排土场专项整治。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将正在开展的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土场专项整治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排土场的特点,制定周密的排土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查清本地区危险级、病级和正常级排土场的基本情况,建立排土场数据库。

要督促企业高度重视排土场的安全,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规定的内容对排土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隐患的排土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停止废渣排放,对受隐患威胁的下游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转移。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排土场的矿山企业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设有排土场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排土场安全状况的监测监控。

同时要规范排土场的设计和运行,加大安全投入,整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排土场垮塌等事故。

对地基不良影响安全的,应补做专门的地质勘探工作,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企业把排土场安全评价工作纳入矿山安全评价工作中,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等有关规定,确定排土场安全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8篇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

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一、工作目标在xx年xx月开展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构建本项目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本项目部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在继续落实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排查在安全管理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及生产施工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治理。

具体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企业和总经理负责制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却得有关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对特种作业违法违规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监管,防止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机械设备维护检查制度,确保接鞋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运行。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4篇)

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4篇)

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为了深入开展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我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措施,现根据省、市、区下发的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矿山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全面排查、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改善。

二、工作目标____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有:(一)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控制矿山事故的发生,实现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下降的目标。

(二)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____%,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无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四)露天矿山采场外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采场外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排查治理的重点隐患1-以下____项隐患作为____年矿山排查治理的重点:(一)采场____台阶式开采不规范。

主要有。

台阶高度超过设计规定;工作平台宽度小于设计规定。

2.最终边坡没有按设计要求留设,高陡危险边坡没有落实安全监测监控措施,危及下部作业人员安全的。

3.道路坡度过陡,临崖、临水高落差地段没有防护挡墙,长下坡路段没有紧急避险设施的。

(二)安全管理方面5.无章可遵的。

重点是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施工____设计)、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维修、____、清理、排险等辅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施工____设计。

6.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即“三违”)。

7.没有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

重点是没有进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____施工前没有进行作业规程(施工____设计)学习培训的。

8.没有绘制能反映矿山生产安全现状的图纸的(备注矿山应具备的图纸主要有: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平面图、总平面布置图等)。

9.对矿山作业场、加工生产线和辅助作业场所的边坡排险、起吊作业、生产线维修、安全设施拆除等具有操作和管理不到位容易发生事故的各类风险性较大的作业,要建立-2-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实行危险作业批准人负责制。

生产安全检查的通知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检查的通知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检查的通知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回复怎么写机关各处室、黄山船厂、通讯公司、各轮、驳船队: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4月3日全线安全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局面持续稳定,特通知如下: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组织学习3月26日x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集团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按照刘锡汉总经理提出的“务实、扎实、踏实”的作风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工作。

2、全面开展“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设备、查隐患”的安全生产自查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操作预案的落实情况。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将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作为近期安全工作重点,认真查堵隐患和漏洞。

公司已组成由领导带队的六个安全检查组,将自4月3日下午开始对所属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隐患和各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将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不稳定因素。

3、针对水位、气候、航道条件等外部航行环境变化的特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长宁船安发[~]第10号《关于做好二oo五年第二季度船舶航行安全工作的通知》的七点要求。

从思想上适应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新要求,从技术操作上适应安全生产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加强“三防一禁”(防碰撞;防搁浅;防沉没;禁止违章航行)的安全工作管理力度,严格规章制度,严查“三违”和习惯性违章现象,努力提高驾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行为。

2、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10月8日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资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资综合【2011】1242号,以下简称《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03.05•【文号】矿安〔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矿安〔202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矿山较大以上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自2021年3月上旬至2021年年底,结合正在推进落实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全国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以下简称大排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心组织开展大排查(一)制定大排查实施方案。

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要求,针对近期矿山事故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的2起金矿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在继续推进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5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矿安〔2021〕7号)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本地区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排查内容、组织形式和工作要求等。

(二)聚焦整治重点问题。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外包工程施工队伍集中整顿清理和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测为突破口,推进大排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切实解决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乱、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存在缺陷等突出问题。

韶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韶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韶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4•【字号】韶府规〔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韶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韶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韶府规审〔2024〕6号)已经2024年5月22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届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6月24日韶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网点规划设置第三章回收经营规则与标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报废汽车、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物品的回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再生资源行业进行总协调,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活动的治安管理;负责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的备案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研究落实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监督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韶关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韶关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韶关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2•【字号】韶府办[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韶关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3〕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韶有关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韶关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8764530)。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日韶关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全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地质灾害灾情。

2012年全市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43起,其中:滑坡31起、崩塌9起、泥石流2起、地面沉降1起,直接经济损失1513万元,因灾死亡1人。

自然因素为主诱发地质灾害41起,占总数的95.35%,人为因素为主诱发地质灾害2起,占总数的4.65%。

(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

2012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特点为:一是汛期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汛期(4-10月)发生地质灾害33起,地质灾害发生数占全年总数的76.74%;二是局部地段强降雨导致群发性地质灾害,有效预防难度大;三是受局部地段强降水影响,导致地质灾害发生早,频率高。

(三)地质灾害现状。

经调查核实,至2012年底全市有主要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741处,其中威胁大于100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62处,威胁人数21225人,潜在经济损失79175.35万元。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23•【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和省碳中和试点示范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改革试点,市政务服务大厅被评为全省“市级标杆培育大厅”,翁源县龙仙镇青云村被评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武江区税务局入选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市法律援助处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现将我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坚持高位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全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

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讲座、双周讲坛活动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各主体班次教学计划,邀请领导干部、专家教授专题讲解,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

安全生产六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六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六大高危行业1、银行认定的高危企业有哪些所谓高危行业是指危险系数较其他行业高,事故发生率较高,财产损失较大,短时间难以恢复或无法恢复。

比如地下采煤业、高空作业的行业、爆破业等等!常说的六大高危行业指: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民用爆破行业。

2新增行业(领域)编辑2011年1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电力、冶金、机械行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使用的范围。

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文件适用范围中将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企业纳入文件的适用范围,因此也就是从根本上将高危行业的数量从6个提升到9个,即: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网友评选的十大高危行业:[1]1)临时工2)公务员3)煤矿工人4)蓝领工人5)网站编辑6)程式员7)设计师8)医生护士9)淘宝店主10)银行职员2、什么是安全生产的“六个为零”安全生产的“六个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污染事故为零、重大责任事故为零、负同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2)安全生产六大高危行业扩展资料我国是一个正在工业化的发展中大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形成了比较突出的矛盾,处在事故的“易发期”,搞不好,就会发生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威胁很大。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尾矿库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81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尾矿库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81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尾矿库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尾矿库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81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 13号)、《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考核工作办法等1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27号)要求,推动尾矿库整治及尾矿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各地安监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完成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加强尾矿库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强化尾矿库日常特别是汛期监管,同时鼓励企业采取升级改造、闭库销库、综合利用等治理方式,增强尾矿库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严防发生尾矿库事故。

二、组织领导省安监局成立尾矿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尾矿库整治工作。

组长:张昕副组长:孙兆贤组员:胡方敏梁书强李付国黄鑫业三、工作措施(一)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

主要排查无主尾矿库、有主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等历史遗留尾矿库情况,并将排查统计结果分类造册。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

督促尾矿库企业及主体责任单位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并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72号)要求,填写《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完成尾矿库安全等级评定,并做好隐患查改。

(三)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

环境质量底线支持下广东省韶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策略

环境质量底线支持下广东省韶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策略

环境质量底线支持下广东省韶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策略周智(韶关智铭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 韶关 512026)摘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促进广东省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策略。

本文首先从国家战略实施、系统管控、生态优先理念3个方面阐述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我国的重要性,然后从大气、水源、土壤,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对韶关市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解决对策,为韶关市生态发展提供建议。

关键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策略;优化完善;实施措施引言我国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策略经历了探索期、发展期和完善期,从开始按各种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的环境功能进行划分,到现在按国家整体环境功能进行划分,标志着我国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

同时,我国还在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并颁布指导意见与要求,目前已在全国推广应用。

但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1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重要性1.1 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主要宗旨是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通常与重点战略布局紧密结合。

如,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与战略发展相互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生态环境区域保护相互融合[1];江苏省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提出要与长江经济带共同发展,充分推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2];广西省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中,系统地对产业园规划布局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进行了指导,为当地生态环境治理与体系化建设提供了帮助[3]。

广东省韶关市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本原则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结合各地具体发展情况,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可有效提升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标准范本(5篇)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标准范本(5篇)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标准范本____年,为有效遏制因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我局与相关部门组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县的饮用水源、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为主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

“安全压倒一切”已成为我局各股室工作开展的前提,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不合格单位,年终考核将实行“一票否决”。

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参加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

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使各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我局结合安全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以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职工安全生产技能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在干部职工及家属区居民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的提醒干部职工防范各种安全隐患,在春节、国庆等几个重要节假日,针对干部职工休假外出这一情况,在干部职工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教育,并对出游时间地点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对于单位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培训,严禁超限超载和酒后驾驶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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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尾矿库和排土场全面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342号)精神,认真汲取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根据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和国家总局山西临汾尾矿库溃坝事故现场会的要求,对全市所有尾矿库(灰渣库)和露天矿山排土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彻底摸清尾矿库和排土场基本情况;通过排查,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和排土场;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和排土场;健全和完善尾矿库和排土场安全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和排土场重大隐患,有效监控运行状况;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尾矿库和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和现场管理,切实使尾矿库和排土场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市安全监管局成立以冯政文局长为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吴玩雄副局长、市执法监察支队陈忠旭支队长为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执法监察支队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全市尾矿库和排土场全面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负责
日常工作。

(二)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的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成立由一名局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股室参加的全面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和排土场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必要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以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组织发展改革、经贸、国土资源、环保、工商等部门参加。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到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查治理任务。

(一)全面排查阶段。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至9月25日完成。

各地区成立全面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进行动员和部署工作;全面开展尾矿库和排土场的摸底调查,建立尾矿库和排土场基本情况数据库;查清非法的和应予关闭的尾矿库和排土场;提出重大隐患治理项目,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检查各地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擅自运行使用的尾矿库和排土场,存在溃坝垮坝等重大隐患、安全没有把握的尾矿库,要下达停产、停排和停止运行的指令,并采取除险加固和其他安全整改措施。

并实行挂牌督办,紧盯不放,务必落到实处。

各地排查结果必须在9月25日前报市局,市局将根据各地排查情况结合日常监管过程中掌握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二)隐患整治阶段。

从10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

继续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和排土场。

各地和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
全生产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和资金,限期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将危库、险库、调洪库容小和下游有居民区、重要设施或影响饮水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和排土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

对拒绝整改,到期整改不合格的尾矿库和排土场,依法予以关闭。

(三)巩固成果阶段(2009上半年)。

继续做好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问题突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尾矿库和排土场企业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对各地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和排土场是否存在影响公路、铁路、饮用水源安全的情况,尾矿坝下游是否有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

2、尾矿库和排土场相关建设工程的核准或审批的情况。

3、尾矿库和排土场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和环保竣工验收的情况。

4、尾矿库和排土场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的情况。

5、尾矿库和排土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尾矿库和排土场放矿、筑坝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情况。

6、尾矿库和排土场是否有主管企业负责。

7、尾矿库和排土场是否存在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有垮坝险情的情况。

8、尾矿库尾矿再利用情况,包括在用尾矿库和排土场回采
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和排土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的情况。

9、企业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0、尾矿库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和排土场安全的活动情况等。

(二)治理的主要内容
1、对于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非法擅自运行使用的尾矿库和排土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尾矿库和排土场,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

2、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和排土场,要限期整改和治理,经整改和治理仍不合格的,要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停用。

3、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的,未执行尾矿库和排土场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环评手续的,要责令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并依法进行处罚。

4、对无主管企业尾矿库和排土场,要将具体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安全现状评价,对评价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进行专项治理;同时请示政府指定对无主管企业尾矿库和排土场进行管理的部门。

5、对超量储存、超期服役的尾矿库和排土场,要依照规程规定,要求企业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对尾砂进行综合再利用或减少尾矿和废土的堆存,削减库(场)容。

6、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业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要责令纠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7、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和排土场,要督促企业加大
隐患整改和监控工作力度;对于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要责令立即改正,已投入运营的,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对于经安全评价确定为危库或出现严重险情威胁尾矿库和排土场安全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确定为险库的,要责令其限期消除险情;确定为病库的,要督促其限期按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全面消除隐患。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尾矿库和排土场全面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要按照附表《尾矿库排查治理调查表》、《排土场排查治理表》所列内容组织调查,认真填报,排查覆盖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全市每一座尾矿库和排土场都必须查到、查清,不得遗漏。

负责检查的人要在调查表告上签字。

各地排查治理工作要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尾矿库和排土场安全技术知识,经验丰富的专家参加,发挥专家的作用,对检查过的尾矿库和排土场作出安全度的评估。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区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尾矿库和排土场全面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确定工作目标,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各项任务的进度安排,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治理资金。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环境污染的尾矿库和排土场,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由生产企业负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对于因破产解散或改制等原因遗留的、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的尾矿库和排土场,各地区要提出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隐患整改资金。

(五)认真组织检查验收。

为了推动尾矿库和排土场排查治
理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组织开展阶段性检查验收;市安全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市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

(六)严格情况报告制度。

排查治理期间,各县(市、区)应于9月底将实施方案和《尾矿库和排查治理调查表》上报市局领导小组;12月20日前排查治理工作小结、有关整改指令和向同级人民政府的报告上报市局领导小组。

附件:
1、韶关市尾矿库和排土场全面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排土场排查治理调查表
韶关市尾矿库和排土场全面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冯政文(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吴玩雄(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陈忠旭(市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员:王元虎(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长)
郭葳(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副科长)
吴观寿(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张百龙(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支队科员)
罗思周(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工程师)
黄国铨(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工程师)
排土场排查治理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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