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诉求管理制度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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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房产职工诉求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人文关怀和职工权益保障,规范职工诉求工作,及时有效的解决职工困难,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诉求工作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职工诉求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支部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本单位工会委员及项目部工会小组长担任。
三、诉求人是指公司所有职工。
四、职工诉求申请可通过诉求主任、副主任邮箱、面对面谈话、电话诉求和转达诉求等方式提出。
五、职工申请诉求,要如实向诉求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或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六、公司按照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原则,对确认后的
职工诉求予以受理并及时告知诉求人。
七、职工诉求事项实行分级负责制,本级解决不了的职工诉求或应该由上一级组织解决的职工诉求可逐级报送。
八、诉求办公室在收到职工诉求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确认,紧急或对个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当即确认。
九、对于特殊诉求事项,涉及到社会其他层面、其他单位或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或短时期内无法解决的诉求,要详细向诉求人做好说明及解释工作。
十、诉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坚持“六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心倾听、一份耐心、一句贴心话)工作标准。遵守如下规定:
1、文明接待,尊重诉求人的人格,不刁难和歧视诉求人;
2、按照诉求工作程序处理诉求事项,不扣压诉求材料,不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不接受诉求人请客送礼,不收受贿赂;
4、遵守保密规则,不扩散诉求人的隐私和要求保密的其他内容;
5、对诉求人相关诉求事项办理结果的查询,应当如实答复,不得拒绝;
十一、健全诉求档案,妥善保管诉求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十二、职工诉求中心受理范围:
1、对工程建设事业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咨询;
4、对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政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事项的办理或审批程序,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各项制度等的咨询;
6、公共设施受损或环境被污染等,影响职工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要求维护恢复的事项;
7、改善职工生活、文化、学习、休息条件、为职工谋求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8、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工资待遇等属于《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保障法》保护范围内的事项。
诉求工作人员在处理诉求事项时,与诉求人或者诉求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三、本办法由公司职工诉求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