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及安全检查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一、成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2)
二、整改方案 (3)
三、安全教育培训 (3)
四、整改质量和标准 (3)
五、整改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3)
六、整改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3)
(一)一般要求 (3)
(二)启封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 (6)
(三)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9)
(四)回撤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13)
(五)构筑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 (14)
七、整改应急预案 (16)
(一)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6)
(二)提升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8)
(三)顶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0)
(四)(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3)
整改方案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2012年12月20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分局六盘水市能源局、盘县安监局、盘县煤炭局等单位和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张连昌、唐祖金、陈旭冬三位专家对我矿进行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和安全检查,经检查,我矿共存在12条安全隐患及问题。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矿长何忠文于2012年12月21日召开专题整改落实会,成立隐患整改小组,对本次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整改安排,并强调严格按照国发【2010】23号文件“五到位”精神制定整改方案,停产逐项进行整改。整改结束,经矿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贵州德佳投资有限公司、盘县柏果镇安监站、盘县安监局复查验收。
一、成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为确保整改期间的时效性、规范性,特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长:何忠文
副组长:陈飞
成员:何飞余贵东明文义杨细聪黄广清黄照勇黄大勇李启彦宴和昌赵兴卫卢华忠李绍州
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的职责划分:1、何忠文负责隐患整改的全面工作;2、明文义负责组织机电、运输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整改;3、赵兴米负责落实整改安全措施;4、陈飞负责组织编制整改方案、措施;5、各成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整改方案
详见《红旗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职工及干部学习省、市、县、镇等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
深入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使职工深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确实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线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特别强调消除安全隐患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
四、整改质量和标准
整改项目的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内容执行。
五、整改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1、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内容执行。
2、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必须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整改方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整改。
3、每条隐患按时限整改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验收,经矿自验合格后,先请柏果镇安监站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再进行整改,直到复查合格后报请县安监局进行复查验收。
六、整改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要求
1、整改领导小组必须对整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督落实,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对拒不落实整改的人员必须从严处理。
2、各条安全隐患或问题整改负责人为隐患整改项目的安全检查负责任人,对整改项目、整改工程质量、整改按时完成、自查验收、全权负责。
3、整改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安全检查和工程质量情况及本班遗留待处理的问题必须交接清楚,接班的班长接班后必须马上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在确保安全检查的前提下安排工作,坚持不安全不准作业的工作原则。
4、整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努力完成本班任务。
5、整改工程质量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工程质量由班长、当班入井带班矿领导负责对各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若整改不合格的必须返工整改。
6、入井检身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主井、副井、轨道井、风井等井口严禁任何闲杂人逗留,井口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7、凡是入井人员参加整改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入井制度,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矿灯。入井人员出井口,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并做好出井签字登记。灯房在下班2小时后未收到矿灯,应及时向矿调度
室和矿值班领导汇报。
8、全矿井下整改工作确保全矿井正常供风、局扇正常运转。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瓦斯超限立即断电撤人,汇报矿调度室,并采取措施处理。
9、临时停风巷道,必须切断电源、打设栅栏、悬挂警示牌,并汇报矿调度室。
10、隐患整改期间,24小时有矿领导值班,加强作业现场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管理。
11、加强整改期间的停电管理制度。隐患整改期间如需临时停电整改的工作,必须提前书面报告矿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审批,并经矿调度值班人员、当班值班矿领导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停电。停电期间,必须撤出停电区域及回风流巷道内的所有人员。恢复送电必须由维修电工亲自送电,对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的区域,必须由通风科编制瓦斯排放措施,并指派专人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整改期间,因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停风停电时,必须及时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严格加强井口安全管理,严防停电停风期间人员进入井下造成事故。
12、整改期间的供风供水保障措施。必须保证井下所有作业地点供风供水正常,否则不得进入作业地点进行整改工作。
13、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井下各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要求悬挂,对不符合要求的瓦斯传感器及时更换,确保监控数据真实有效。地面监控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