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竞争性谈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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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一、介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是政府采购法的配套法规,旨在对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进一步诠释和规范。

本文将通过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提供对该条例中重要条款的释义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政府采购法。

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购活动。

其中,中央政府采购活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地方政府采购活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三、政府采购活动的范围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建设、服务的委托等。

其中,货物的购买包括采购各类商品和物资,工程的建设包括土地开发和建筑工程等,服务的委托包括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服务外包等。

四、采购方式的选择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政府采购的五种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

各种采购方式的具体要求和适用条件在条例中有详细说明。

公开招标是指向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公开发出邀请书,通过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招募。

邀请招标是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范围内的供应商发出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竞争性谈判是指在进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未能达到采购需求时,政府采购人可以就采购项目进行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政府采购人因为特殊情况下只能采用特定供应商,如技术专利或市场垄断等。

询价则是采购人直接向少量供应商或者特定供应商询价,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五、投标和评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投标和评标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前,需要向政府采购人领取采购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在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评标指标的确定是评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了评标指标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性、技术性、质量要求、服务支持等因素。

评标委员会需要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评标指标,并按照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引言概述:在现代采购过程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是常见的采购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四种采购方式的定义、特点和适用场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1.1 定义: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需求,并接受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和投标文件。

1.2 特点:1.2.1 公开透明:公开招标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和公正评标。

1.2.2 多样性:供应商范围广泛,采购人可以从多个供应商中选择最优方案。

1.2.3 严格程序:公开招标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规则,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二、邀请招标2.1 定义: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2.2 特点:2.2.1 有针对性:邀请招标可以针对特定的供应商,根据其专业能力和经验选择合适的投标者。

2.2.2 灵活性:采购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邀请范围,以获得更好的采购方案。

2.2.3 高效性:相比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参与供应商数量较少,采购过程更加高效。

三、竞争性谈判3.1 定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一系列谈判,以达成最终的采购协议。

3.2 特点:3.2.1 灵活性:竞争性谈判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多轮谈判,以获得最佳的采购条件和方案。

3.2.2 供应商参与度高: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中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自己的能力和优势,提供更创新的解决方案。

3.2.3 高度定制化: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协商,以满足特定的采购需求。

四、询价采购4.1 定义: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向潜在供应商询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和具体细节,并从中选择最优供应商进行采购。

4.2 特点:4.2.1 简单快捷:询价采购相对于其他采购方式来说,流程简单、操作便捷,适用于一些小额采购。

4.2.2 成本控制:通过多家供应商的报价比较,采购人可以选择最具性价比的供应商,实现成本控制。

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时间要求

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时间要求

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时间要求篇一:竞争性谈判规则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目录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编辑本段谈判小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

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

按照这种采购方式,采购人要与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明确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和性能标准,了解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附带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比较接近实际的价格。

谈判小组应当包括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且人数应为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人的代表应当是具备相应采购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丰富的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并且经采购人授权能够代表其从事采购活动的自然人,这些人通常是经过培训的专门负责采购业务的政府工作人员。

有关专家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对象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性能特点而邀请的,具有某一领域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士。

国有企业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性及方法研究

国有企业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性及方法研究

国有企业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性及方法研究作者:张杰来源:《中国经贸》2018年第02期【摘要】竞争性谈判是招投标法规定的一种采购方式,使用得当效果较好。

如何合法合规有效使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需要是前提,但是使用中如何利用规则、方法、技巧使得竞争性谈判的效果明显是重点。

对方法、流程进行明确可以提高采购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文章提出了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性建议,同时明确了此种方式的谈判过程和技巧。

【关键词】竞争性谈判;适用性;原则;程序一、竞争性谈判的定义谈判,是有关方面对有待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谈。

而采购中的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的条件达成一项双方都满意的协议的过程。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部门邀请满足资格要求的多家供应商,通过多次谈判、报价,最终确定符合采购标准与要求的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与招标方式相比重在谈判,以谈判的方式完成采购。

可以从竞争性谈判的定义中看出,“谈判”是此种采购方式的灵魂、精义之所在。

二、竞争性谈判适用性建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设计院性质的工程公司,对电力技术有着特有的优势,技术类专家人员较多,但是工程总包管理水平相对薄弱,基于客观条件,对竞争性谈判及相关采购方式的适用性有如下建议:1.服务类采购中对价格不是唯一敏感因素的采购,即对采购内容、方案比较重视的采购应积极使用竞争性谈判。

2.货物类采购特别是对价格为敏感、市场竞争充分、技术标准成熟的采购,满足招标的应使用招标采购,对采购货值比较小,低于招标限额的,若时间充分仍应使用招标方式采购,不满足招标的应建议使用询价。

3.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法律上并没有不得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禁止性规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借鉴竞争型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对于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在选用采购方式时,应尽量首选招标方式,并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规范操作;对于特殊项目,确有需要,适合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认真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谈判程序,合理选取合同类型,避免给采购工作留下后遗症。

竞争性谈判交流材料

竞争性谈判交流材料

竞争性谈判交流材料1. "双赢合作"的重要性在进行竞争性谈判时,我们应该始终记住双赢合作的重要性。

与其仅仅关注达成自己的目标,我们应该寻求寻找双方都能受益的解决方案。

通过充分沟通、理解和妥协,双方能够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共同追求共同利益的实现。

2. 优势与利益的交换在谈判过程中,我们应该学会有效地交换自己的优势和利益。

通过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我们可以更好地调整自己的策略,以满足对方的期望,并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种优势和利益的交换能够建立互信和合作的基础。

3. 理性与情感的平衡在竞争性谈判中,我们应该努力保持理性与情感的平衡。

尽管谈判可能会涉及到自身利益和目标,但过度的情感表达可能会干扰谈判的进程。

我们应该尽量理性地分析问题,以达到更好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对方的情感和利益,以帮助建立互信和合作。

4. 长期合作的重要性一个成功的竞争性谈判并不仅仅意味着达成一次性的协议或合作。

我们应该将谈判过程看作是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起点。

通过建立信任、共享信息和资源,双方能够实现长期的互利共赢。

我们应该着眼于未来,并共同努力打造一个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

5. 解决冲突的方法在竞争性谈判中,冲突是难免的。

但我们可以通过合适的方法来解决冲突,促进谈判的顺利进行。

这包括积极的沟通、理解对方的立场和利益,并寻找共同的解决方案。

通过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在竞争性谈判中达到更好的结果。

6. 学习与进步的机会竞争性谈判是一个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通过分析谈判的结果和过程,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并做出相应的改进。

每一次谈判都是一个学习的机会,通过积累经验和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我们可以在竞争性谈判中取得更好的成果。

7. 公平与诚信的重要性竞争性谈判中,公平和诚信是至关重要的原则。

我们应该保持公正、透明的态度,并遵守谈判的规则和约定。

诚信是建立合作关系的基石,通过真诚的协商和持续的信任,我们可以实现双方的目标。

政府采购方式的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方式的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方式的名词解释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政府采购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改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采购方式作为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方式,涉及到政府资源配置、市场运作和公共利益保障等方面,理解和解释这些名词对于我们正确了解政府采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大家解释几个与政府采购方式相关的重要名词。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它通过公告招标文件,向所有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公开发出邀请,以便供应商通过竞争取得政府采购合同。

公开招标有利于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同时也为采购方提供了更多优质的选择,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中一种比较狭窄的方式,它仅邀请特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而不是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通常应用于具有特殊需求、技术或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需求方直接邀请相对少数但是对该项目具有独特优势的供应商参与。

三、询价采购询价采购是一种相对简单且有效的政府采购方式。

在采购需求较小、不复杂的情况下,采购方通过询价书向几个或几十个供应商发送询价邀请,供应商根据询价邀请书报价,采购方根据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询价采购相较于招标方式更加迅速高效,但也不如公开招标方式公开透明。

四、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中一种比较特殊的采购方式,它通常应用于采购项目具有较高不确定性、较复杂的情况下。

在竞争性谈判中,采购方与潜在供应商进行一系列谈判、对话,最终达成谈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

竞争性谈判强调的是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流和协商,以实现双方的共赢。

五、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政府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1)只有某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的产品或服务;(2)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所必需;(3)为了保护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4)其他法定情形。

单一来源采购在保证采购效率的同时,也需要谨慎处理,以防止采购滥用权力、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竞争性谈判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竞争性谈判是指在商业交易中,各方之间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而进行的博弈过程。

它涉及到双方的目标冲突和矛盾,通过谈判来寻找解决方案。

竞争性谈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阶段:在开始谈判之前,双方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收集信息,了解自己和对方的利益,明确自己的底线和目标。

同时,还需要评估对方的底线和目标,以便在谈判中做出相应的反应。

2.开场阶段:在开场阶段,双方会进行一些礼貌性的寒暄和介绍。

这有助于建立良好的谈判氛围。

同时,双方还可以表达各自的期望和目标,以便找到共同的话题。

3.信息交换阶段:在这个阶段,双方会交换各自的观点和利益。

一方会提出自己的条件和要求,而另一方会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和条件。

通过信息的交换,双方可以更好地理解彼此的立场和需求。

4.议价阶段:在这个阶段,双方会就各自的观点和要求进行辩论和协商。

每一方都会尝试利用各种策略和技巧来争取更多的利益。

双方会交换条件和提出妥协建议,以达成一个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5.选择阶段:在议价阶段的末尾,双方会从多个候选解决方案中选择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

选择的标准可以是各方的利益最大化,也可以是达到双方的底线。

这需要双方进行权衡和评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6.达成协议阶段:在选择了最终的解决方案后,双方会达成正式的协议。

协议中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方案的实施细节。

双方会对协议进行审核和修改,并签署最终版本。

在竞争性谈判中,双方都会以争取自身利益为目标。

但是,为了达成最终的协议,双方也需要考虑到对方的利益和底线。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和言语。

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和理解,尽量寻找双赢的解决方案。

竞争性谈判报告

竞争性谈判报告

竞争性谈判报告一、引言竞争性谈判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谈判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中。

本报告旨在分析竞争性谈判的概念、特点以及应用,在此基础上,探讨竞争性谈判的成功因素和挑战,为企业在竞争性谈判中取得更好效果提供一些建议。

二、竞争性谈判的概念与特点1. 竞争性谈判的概念竞争性谈判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参与者为了争夺有限资源、实现自身利益而进行的一种谈判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各方通过信息交流、利益协调和权力争夺来达成最终的协议。

2. 竞争性谈判的特点(1)利益冲突:谈判各方之间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博弈过程中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

(2)信息不对称:参与者在谈判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不完全相同,信息不对称是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显著特点。

(3)目标争夺:参与者往往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而不断调整自身目标,目标的争夺是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竞争性谈判的应用领域竞争性谈判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下面以供应链管理为例进行分析。

1. 供应链管理中的谈判供应链管理中涉及到众多供应商、制造商和分销商之间的谈判。

通过竞争性谈判,供应链各方可以调整价格、货期、交货条件等,以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效能。

2.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谈判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企业为了获取订单、达成销售合同常常需要进行竞争性谈判。

通过灵活的价格调整、服务承诺等手段,企业可以与客户达成合作共赢的谈判结果。

四、竞争性谈判的成功因素成功参与竞争性谈判需要一系列的策略和技巧。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成功因素。

1. 充分准备:在谈判前,各方应充分准备,了解对方的需求、利益点以及底线,准备好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2. 有效沟通:沟通是谈判的关键环节,有效的沟通可以缓解冲突、增进共识。

参与者应倾听和理解对方的观点,并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予以回应。

3. 灵活应变:在谈判过程中,参与者应具备灵活的决策能力,快速应对对方的变化策略,并作出相应调整。

4. 创造性解决方案:谈判各方应积极寻找双赢的解决方案,通过创造性的方式解决利益冲突,寻求共同的利益点。

世界各国的谈判风格

世界各国的谈判风格

世界各国的谈判风格谈判是一种重要的交际技巧,国与国之间的谈判也是国际关系中一种常见的沟通方式。

不同国家由于历史、文化和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其谈判风格也各有特点。

本文将介绍世界各国的谈判风格,以增进对国际谈判的理解。

一、美国的直接和竞争性谈判风格美国是一个注重个人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国家,因此其谈判风格多以直接和竞争性为主。

美国人注重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通常会直接陈述自己的利益诉求,并寻求最大的利益回报。

他们善于运用各种谋略和策略来争取自己的目标,强调快速达成协议和交易。

同时,美国人还注重细节和条款的约定,谈判过程中往往会通过法律文件和合同来确保自身利益。

二、日本的团队合作和寻求共识的谈判风格日本是一个注重集体主义和和谐关系的国家,因此其谈判风格多以团队合作和寻求共识为主。

日本人注重集体智慧的发挥,谈判时通常由一支团队来代表,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职责。

他们倾向于通过讨论和交流来达成共识,注重双方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此外,日本人谈判时还注重礼貌和尊重,并强调谈判双方的互利互惠。

三、中国的婉转和长期思维的谈判风格中国是一个注重面子和长期利益的国家,因此其谈判风格多以婉转和长期思维为主。

中国人注重保存面子和维护尊严,通常会通过婉转的言辞和姿态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他们注重寻求双方的共同利益,并倾向于长期合作和双赢的结果。

此外,中国人在谈判中注重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谈判过程中常常会邀请对方共进晚餐或聚餐,以加深双方的感情和信任。

四、德国的合理和理性的谈判风格德国是一个注重合理和理性的国家,因此其谈判风格多以合理和理性为主。

德国人注重逻辑和证据的支持,通常会通过事实和数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和意见。

他们强调合法性和公正性,通常会寻求公平和平衡的解决方案。

此外,德国人谈判时还注重效率和准确性,往往会提前做好充分的调研和准备工作。

五、俄罗斯的权威和交易的谈判风格俄罗斯是一个注重权威和实力的国家,因此其谈判风格多以权威和交易为主。

竞争性谈判技巧

竞争性谈判技巧

竞争性谈判技巧篇一:如何做好竞争性谈判采购如何做好竞争性谈判采购课程描述: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一种谈判方式。

它可以有效的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成本,转移采购风险。

新时代中竞争性谈判已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

如何才能做好竞争性谈判采购呢?本课程将结合实际案例,向您详细阐述“做好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法与技巧。

解决方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虽然不同行业在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时,都会有一些差异,但万变不离其宗。

下面我们从工作经验中给大家总结一些方法流程,以便大家参考借鉴!一个企业要做好竞争性谈判采购。

1.要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原则;2.清楚它的适用范围;3.掌握它的谈判程序;4.采购合同的签订。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六点:1.公开透明;2.公平公正;3.诚实信用;4.低价合作;5.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6.严格保密谈判过程。

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适用范围,它包括四种情况:第一,招标流标;第二,采购对象技术复杂;第三,紧急采购;第四,价格总额无法确定。

一般情况下,在遇到上面这几种情况时,我们应该考虑选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原则和适用范围的基础上,下面就要按程序来进行谈判了。

第一步就是确定谈判成员。

一般主要根据采购对象的特性、类别等实际情况来挑选具体的谈判成员。

当选定谈判成员后,还要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做好详细的分工,并选出谈判项目的负责人,以便在谈判过程中对于有异议的问题进行拍板定夺。

第二步是整理及发放谈判文件。

首先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然后再对文件进行整理;接下来才进行文件发放。

第三步则是整个谈判的具体实施过程。

首先要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进行确认;其次,与供应商进行技术谈判;再次,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最后,再对谈判结果进行一个综合评审。

在按程序完成谈判后,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合同的签订了。

与最终合作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前,需做好两件事:一是向各参与供应商公布最终谈判结果,向各供应商证明整个谈判过程是透明的,避免挫伤其他供应商参与后续谈判的积极性。

各种招标的区别

各种招标的区别

各种招标的区别引言概述:招标是指由采购方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以获取最佳的产品或服务。

在商业领域中,各种招标方式的存在使得采购方能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为适合的招标方式。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各种招标的区别。

一、公开招标1.1 公开招标的特点公开招标是指采购方通过公告等方式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公开征求投标,以获取最具竞争力的投标方案。

其特点包括:(1)公开透明:公告招标信息向所有供应商公开,确保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2)竞争激烈:由于供应商的广泛参与,公开招标往往会引发激烈的竞争,从而提高采购方的议价能力。

(3)程序繁琐:公开招标需要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规范、投标要求等,投标方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1.2 公开招标的适用场景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方对于产品或服务要求较为明确,希望通过广泛竞争获得最佳方案的情况。

其适用场景包括:(1)大型项目:对于大规模项目,公开招标可以吸引更多供应商参与,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高风险项目:对于需要承担较高风险的项目,公开招标可以通过竞争来降低风险,减少单一供应商的依赖。

(3)公共领域:在政府采购、公共工程等领域,公开招标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1.3 公开招标的优缺点公开招标具有以下优点:(1)竞争激烈: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可以促使其提供更具性价比的产品或服务。

(2)公正公平:公开招标能够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3)选择余地大:采购方可以从众多投标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满足自身需求。

然而,公开招标也存在一些缺点:(1)程序繁琐:公开招标需要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增加了采购方的管理成本。

(2)时间成本高:公开招标需要进行广泛的信息发布和评审过程,时间上相对较长。

(3)信息不对称:供应商对于采购方的需求了解有限,可能导致投标方案与采购方期望不符。

二、邀请招标2.1 邀请招标的特点邀请招标是指采购方根据自身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少数供应商参与投标,以获取更符合自身要求的投标方案。

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招标文件区别

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招标文件区别

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招标文件区别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招标文件区别一、引言竞争性谈判和招标是公开采购中两种常见的采购方式。

本文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招标文件进行详细比较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概述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向拟招标的供应商发出的文件。

它包含了采购单位的需求描述、采购条件、评价标准等内容。

2.内容要点竞争性谈判文件通常包括以下要点:\t2.1 采购单位的需求描述:对所需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详细的描述。

\t2.2 评估标准:对供应商的评估标准和权重进行明确的规定,帮助供应商了解采购单位的考量因素。

\t2.3 技术要求:详细说明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要求,确保符合采购单位的需求。

\t2.4 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签订的条件、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的说明。

\t2.5 保证金要求:如果竞争性谈判需要缴纳保证金,文件中应明确规定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金额。

3.其他注意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还应包括以下注意事项:\t3.1 提交要求:明确供应商需要提交的文件和时间要求。

\t3.2 谈判方式:说明采用的谈判方式,如一对一谈判还是多对一谈判。

\t3.3 谈判结果公告:说明如何对谈判结果进行公告。

四、招标文件1.概述招标文件是采购单位向供应商发布的采购公告,描述了采购单位的需求,并规定了供应商的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

2.内容要点招标文件通常包括以下要点:\t2.1 采购需求描述:详细描述采购单位的需求,包括数量、质量要求等。

\t2.2 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如注册资本、相关经验等。

\t2.3 投标文件要求:明确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技术规格、报价等。

\t2.4 评标标准:阐述评标委员会将会采用的标准和权重,供供应商参考。

\t2.5 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签订的条件、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的说明。

3.其他注意事项招标文件还应包括以下注意事项:\t3.1 提交要求:说明供应商需要提交的文件、提交时间和方式等。

图解 政府采购方式及招投标全流程

图解 政府采购方式及招投标全流程

图解政府采购方式及招投标全流程《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政府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因为采购形式较多,流程较为复杂,很多朋友分不清这几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流程。

下面建议流程图配合文字讲解方式,为大家深度解析招投标流程,详解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操作,这六种政府常见采购形式的区别和具体流程。

一、公开招标1、什么是公开招标?《招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也就是说,所有公开招标的项目都必须在公共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参与投标。

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相对不容易出现串标、围标等情况,是政府机构最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

2、适用范围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但因为其公开透明、可操作性较小,且流程复杂、成本较高,很多机构会规避此种采购方式。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规定了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以下三类:(1)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

例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任何机构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3、具体流程(见下图,图片可根据需要拖动放大)二、邀请招标1、什么是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竞争性谈判概述

竞争性谈判概述

竞争性谈判概述在商业交易和合作中,竞争性谈判是一种常见的策略,旨在达成有利于各方的协议。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我通过多年的从业经验,参与了许多复杂的法律事务,并提供了竞争性谈判的咨询服务。

本文将概述竞争性谈判的基本概念、流程和应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此类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的定义和目的竞争性谈判是指在商业交易中双方或多方通过直接对话、协商和讨价还价,力求达成双方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谈判形式。

其目的在于确定交易条件、合同条款和价格等关键因素,并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谈判技巧,促使各方达成共识。

在竞争性谈判中,各方通常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且会运用各种谈判策略和技巧,以争取更有利的合作条件。

因此,竞争性谈判是一项复杂而关键的任务,需要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提供咨询并引导客户进行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的流程竞争性谈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 筹备阶段:在开始谈判前,律师需要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目标和限制条件,并参与制定谈判策略和计划。

这一阶段的关键是收集相关信息,包括市场动态、竞争对手的策略、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等。

2. 开场陈述:在谈判开始时,各方通常会进行开场陈述,介绍自身优势、期望和对合作的原则性立场。

律师在此阶段的角色是帮助客户准备开场陈述并在法律框架内表达立场。

3. 数据交换与讨论:在谈判的后续环节中,各方会交换信息、沟通利益和解决分歧。

律师负责处理关键数据和文件的准备、交换和解读,同时提供法律分析和建议,以帮助客户在谈判中取得更有利的地位。

4. 讨价还价与协议达成:讨价还价是谈判的核心阶段,各方通过就价格、条款和其他关键因素进行反复讨论和调整,以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

律师在此阶段的任务是以客户的利益为导向,运用专业知识和谈判技巧,争取最有利的交易条件。

5. 协议起草和审查:一旦各方就关键问题达成一致,律师将全面参与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和审查工作。

律师需要确保合同条款准确、合法,并充分保护客户的权益和利益。

竞争性谈判方案

竞争性谈判方案

竞争性谈判方案竞争性谈判是一种谈判方式,其目的是促进协商双方之间的竞争并达成意见一致。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如何制定一份竞争性谈判方案,以达成最佳协议。

一、前期准备在进行竞争性谈判前,您需要做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您需要明确自己的利益和目标,以便在谈判中有针对性地对对方进行谈判。

其次,您需要了解谈判对手的情况,包括其利益、优劣势、需求和目标,以帮助您确定合适的谈判策略。

最后,您需要了解行业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您的竞争对手的动态,以帮助您指导谈判计划和谈判策略。

二、竞争性谈判策略在制定竞争性谈判方案时,您需要确定适当的谈判策略。

以下是几种可行的策略。

1. 明确好处策略明确好处策略是一种有效的策略,适用于谈判双方都有所需而没有直接冲突的情况。

该策略的关键是确定可以给双方带来好处的方案,并使对方理解和认同这种方案。

双方需要理解共同获益的好处,并通过协商确定最佳解决方案。

这种策略要求谈判双方更多的是协作和磋商,而非竞争。

2. 切分蛋糕策略切分蛋糕策略适用于谈判双方的利益不可协调的情况。

该策略的关键是将谈判结果分成可比较和可比较的部分,每个部分可以满足每一方的一部分利益需求。

该策略还包括通过合理分配谈判红利来平衡竞争双方之间的差异和需求不平衡。

3. 让步策略让步策略是谈判中最常用的策略之一,适用于双方都有需求,但需求不同的情况。

该策略的关键是识别谈判对手的需求,并在满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寻求能够满足对手需求的策略。

这种策略要求您做好必要的让步,以便达成协议。

4. 威慑策略威慑策略适用于双方之间存在冲突和利益之间的直接竞争的情况。

该策略的关键是通过行动或其他方式向谈判对手传递威慑信息,表明如果不达成协议,将面临严厉的后果。

这种策略要求您要有足够的强势和资源来支撑威慑策略,并做好相关计划。

5. 情感策略情感策略适用于存在复杂心理和情感需求的情况。

情感策略的关键是在谈判期间建立互信和合作的关系,从而达成协议可靠地达成。

招投标投标术语解释大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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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投标术语解释大全_招投标投标术语解释大全本文档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招投标投标术语,并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明。

了解这些术语将有助于您更好地理解招投标投标流程中的相关内容。

1. 招标招标是指采购单位通过发布公告等方式邀请合适的供应商为其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

2. 投标投标是指供应商或承包商向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表达其愿意参与招标项目并提供相应商品或服务的意愿。

3. 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参与招投标项目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4. 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是指需要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组织或机构,通过招标方式寻找合适的供应商。

5.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供应商或承包商向采购单位提交的文件,包括公司资质证明、报价单、技术方案等内容。

6. 标书标书是供应商或承包商编制的投标文件,用于展示其能力和意愿,争取中标机会。

7. 中标中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评标结果确定某个供应商或承包商符合条件并被选定为最终的合作对象。

8.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直接邀请少数潜在供应商参与招标,而不是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9.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单位通过公告等方式向公众发布招标公告,广泛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

10.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是描述拟采购商品或服务的详细要求和性能指标的文件。

11. 报价报价是供应商或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给出的对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1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采购单位发布的包含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规格、投标要求等内容的文件。

13. 评标评标是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过程。

14. 招标保证金招标保证金是供应商在投标时需缴纳的一定金额作为投标的保证,若中标则会退还,否则会被没收。

15. 开标开标是指公开拆开投标文件,一般为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共同参与,并通过公正的方式进行。

16.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评估结果编制的报告,用于说明评标过程和最终中标的依据。

17.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单位向最终中标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的通知,确认其中标并约定后续合作事宜。

几种招标方式的区别

几种招标方式的区别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王岳【关键词】药品、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法律责任【点击次数】1151【阅读次数】1062为了推进我国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规范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药品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

在此精神下,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

上述规章明确了近几年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成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主要方式。

如何正确界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概念一、招标采购究竟包含哪些采购方式招标投标作为大额采购的一种主要交易方式在国外已有多年的历史。

但关于招标的方式长期以来国内各方面的意见很不一致,但归纳起来实际采取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明确规定招标人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公开招标亦称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这种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招标信息采用公告的形式吸引所有潜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亦称选择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这种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招标信息的发布不是采取公开的方式,而是招标人选择一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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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Competitive negotiation)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作为一种独立的采购方式,已经被各地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中,这种方式是除招标方式之外最能体现采购竞争性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所确认的、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

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听到专业从事招标工作的同事们对竞争性谈判表示质疑,主要是认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总是觉得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易于操作,但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是项目实施不顺利,就是采购效果不明显,或者是采购单位不满意,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在采购项目中的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的条件达成双方满意协议的过程。

因此,竞争性谈判就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确定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招标方式。

从中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环节构成了竞争性谈判的要素:1.谈判主体:必须是在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方,即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2.组织者:须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组织;3.参与者:必须有多家供应商参与(通常不少于三家);4.过程:实施的过程是必须要通过谈判进行;5.结果:在谈判的基础上,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中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的使用条件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适用的范围、二是适用的情形。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采购的对象主要是指货物或者服务;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情形:只适用四种情形,当出现其中任何一种情形时,法律允许不再使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采购。

这些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有三种情况: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达到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不足三家的;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主要是指由于采购对象的技术含量和特殊性质所决定,采购人不能确定有关货物的详细规格,或者不能确定服务的具体要求的,如软件系统的开发与设计。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人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正当情况)急需采购时,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得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竞争性谈判实质是在“竞价谈判”为主,的同时敲定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的过程。

也就是说: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分别进行多轮讨价还价,同时就货物的制造厂商、品牌、技术规格以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交易条件、其它相关条款等合同要素达成共识的艺术。

谈判要求谈判人要综合运用判断、谋略和相关常识。

因此,竞争性谈判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方案的细节进行面对面的商谈,而不仅仅是交换采购文件。

与招标采购的对象的特点相比,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对象特点具有较明显的极端性:一方面,采购对象具有特别的设计者或者特殊的竞争状况,此种情况下很少能形成市场竞争,价格也不能确定,因此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对采购对象的制造、供应、服务的成本存在不同的估价,从而不可避免地要采用谈判方法;另一方面,采购对象过于通用、通常,市场竞争过于成熟,甚至趋近于老化,并且采购对象成品化、模式化,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对象没有更多的对比、评选的内容,而只是通过谈判使价格、服务等要素更为理想。

物流哪种情况,在多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况下,采用竞争的方式,通过多轮谈判报价,对各种采购因素及内容细节在谈判过程中均可以充分分析讨论,并能加以调整,最终使总体方案报价更优惠的价格。

(一)遵循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首先应遵循政府采购的一般原则,即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还应着重注意遵循以下原则:1.竞争原则。

谈判应保证适当的竞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与多家供应商(其数目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以确保有效的竞争。

遵循这项原则,还应注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是资格有效的供应商(有效主要是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且满足谈判条件的供应商)。

2. 公平原则。

指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条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在谈判过程中,应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任何供应商进行歧视,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

3.保密原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某一供应商之间的谈判应当是保密的,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另外的任何人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4.事先公布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原则。

指在谈判开始前,必须事先制定出谈判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在对供应商的谈判方案进行评审时,必须按照事先公布的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进行,以避免评审过程的主观性。

(二)基本程序1.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是一种特殊的采购方式,是在某些以招标方式难以完成采购目标的特定条件下采用的。

该种方式有着比较明显的优缺点,只有能够合理地发挥其优点、规避其不足,便能使该方式更有效地实现采购目标。

竞争性谈判的优点主要表现在:1.凡属于特殊规格货物采购,经营的厂家不多,有时只有一家或很少的几家,竞争的对象少,采用谈判确定成交,比较合理;2.凡采购的货物属于成品化比较高,各市场因素十分透明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可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效率;3.有利于紧急采购,及时供应某些方面迫切需要的物资和服务;4.能对一切条款内容细节进行详细洽谈,更容易达到适当的价格和一致的协议;5.可选择适当的对象,并兼顾供应商以往的业绩,确保采购安全,防范采购风险;6.有利于政策性目标的实现或互惠条件的运用。

竞争性谈判的缺点主要表现在:1.无限制的独家谈判,容易造成厂家抬高价格;2.违反自由竞争精神,助长企业托拉斯垄断价格,阻碍工商业的发展;3.秘密谈判,容易给参与者或操作人员造成串通舞弊的机会。

(一)项目经办人介绍谈判小组成员、监督机构、采购人代表及中心工作人员,并从专家中推举谈判小组组长,宣布谈判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纪律。

(二)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程序和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谈判、评审。

谈判小组成员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和专家,不得在评审过程中进行任何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说明。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主要是对技术条款和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对报价文件审查完毕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体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澄清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问题。

根据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情况,由谈判小组评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只有入围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行最终报价。

4、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最终报价,项目经办人在报价截止时间统一收取的最终报价单。

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将被拒收。

如果入围供应商不满足三家,应中止本次谈判,重新组织谈判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项目经办人应针对具体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采购办,并按批复意见办理。

(三)项目经办人在谈判小组监督下宣读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谈判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和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经办人应对谈判评审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由谈判小组和采购人代表在谈判结果上签字确认。

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确认谈判结果的,视为同意。

(四)项目经办人应现场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并公布成交价格。

如果采用打分法评审的项目,应公布所有投标人的得分情况。

(五)如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提出,由谈判小组组长代表谈判小组现场解答。

(六)项目经办人应熟练掌握谈判的各个环节和评审方法,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突发事件的掌控、处理能力,对有违规行为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要及时给予提示、纠正或制止,对拒不配合的,经请示处室负责人或分管主任后,及时上报省政府采购办。

对上述评审过程中发生的违规问题和处理情况,应作为评审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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