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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发布)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发布)

【法规标题】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发布)【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8号【适用区域】上海市【发布时间】2017-01-20【生效时间】2017-03-20【关键词】健康,餐饮卫生,食品安全【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2011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8号《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2017年1月20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市场销售,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企业标准备案文本模板

企业标准备案文本模板

Q/ ×××( 企业名称)企业标准Q/××× 00×× S-20××(食品标准名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此项内容备案前公示版本必填)企业收集反馈意见邮箱:(此项内容备案前公示版本必填)20×× - ×× - ××发布20×× - ×× -×× 实施(企业名称)发布Q/××× 00×× S-20××目次前言......................................................................................................................................... I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3 4产品分类........................................................................... 3 5技术要求 (3)6试验方法........................................................................... 4 7检验规则 (4)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5)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以上“术语与定义” 、“产品分类” 、“试验方法” 、“附录”内容及页码不是必须项,根据该标准的实际需要进行标注。

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社会公示说明书)

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社会公示说明书)

社会公示情况说明
【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以下两方面】:
1、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及公示的相关内容
2、收集并整理汇总公众对公示内容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范本见下一页:
******公司(盖章)
***年***月***日
社会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XX省/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平台》上公示本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S-2017),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适用的食品类别为***,其安全性指标对应执行***食品安全国标(地标),本企业通过对原辅料质控、工艺改进、生产过程规范管理等举措,并结合多次产品样品检测,现将***指标确定为***,严于食品安全国标(地标)。

本标准自***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公示期间,共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条,其中***条意见建议经我公司研究,予以采纳,并在标准中进行修改,其余意见不予采纳。

(或: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公司(盖章)
***年***月***日。

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工作程序修订稿

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工作程序修订稿
2.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标准修改审查意见 表1份,备案盖章的企业标准原件2份,修改后 的企业标准文本4份(包括Word文档)。
3.企业需修改标准的,应持以上资料到省 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办理。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
1.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届满时,企业标准 内容不需修改的,可办理标准备案延续。延续备 案的标准应符合最新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的最新要求, 否则应经复审后重新办理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准备材料
3.企业标准编制说明。至少应包括一般工作 概况,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与有关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等。
4.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需提供省食品安全 标准专家审查意见。
5.企业标准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没 有国家标准依据的,需要提供检测报告。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受理审查及处理
2.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标准延续备案审查意 见表1份,原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1份,需 要延续备案的企业标准1份和标准文本Word文档。
3.企业提交材料齐全的,可于受理机构接收 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到受理机构领取标准延续 备案审查意见、备案凭证的电子文件。
受理机构存档资料
1.《企业标准备案受理通知单》(盖有受理机构有关人员名章) 2.《企业标准备案审查意见表》(盖有省卫生计生委领导名章) 3.《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盖有企业印章) 4.《企业标准编制说明》(盖有企业印章) 5.《企业标准文本》(盖有吉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章)
标准备案受理支持网站
《吉林省食品安全标准网》提供企业标准是 否通过备案的信息、通过备案的企业目录,并可 下载以下用表及有关规定。
1.吉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吉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通知单 3.吉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查意见表 4.吉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改审查意见表 5.吉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审查意见表 6.吉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样式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于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通过,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内容全文(2017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市场销售,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形成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下列职责:(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二)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五)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六)研究、协调、决定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问题;(七)市、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用户使用手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2010年04月28日版本号:1.0用户使用手册目录注意事项 (1)1.登录 (2)1.1企业用户登录 (2)1.2施工现场登录 (2)2。

施工总包企业(利用企业帐号登录) (4)2.1开工申报 (4)2。

2三类人员信息填报 (5)2。

3 月度评价 (5)2。

4 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单位竣工评定 (6)2.5 工地竣工评定 (6)3。

施工现场用户(利用现场帐号登录) (7)3。

1 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增报 (7)3。

2 外审信息填报 (8)3.3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8)3。

4 用户密码修改 (9)4.监理企业 (9)4.1监理现场用户生成 (9)4。

2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竣工评定 (9)4.3工地竣工评定 (9)5。

监理现场用户 (10)5.1监理月度复核 (10)5.2对分包单位月评情况 (10)5.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1)6。

受监安监站及管理总站后台管理 (12)6。

1 受监安监站受理 (12)6.2受监安监站季度确认 (12)6。

3受监安监站竣工确认 (13)6。

4管理总站审查 (13)7、打印 (13)8、常见问题解答 (15)注意事项1、用户长时间未对网页进行操作(60分钟),将自动退出登录状态。

2、如网页长时间不能对用户的操作进行响应,可能是由于网络不顺畅造成,请尝试重新进入网站,如仍存在问题,请联系客服。

3、如发现网页内容有误,或其他网站相关问题,请“确认后”联系客服.4、用户如在操作过程中出现误操作或要变更有关信息时,可在上一级用户操作前进行修改。

一旦上一级用户操作完成,用户不能修改.例如:施工单位的开工申报信息在监督站受理之前均可以修改,之后不能修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月评记录在监督站季度确认之前可以修改,之后不能修改.5、施工总包企业有新工地拟申报标准化时,必须确保受监监督站在安全质量监督系统中已生成该工地(有工地编号)后,才会在标准化系统中“申报”—“待申报工地列表”显示。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培训PPT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培训PPT

(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 高度重视本次修法工作
韩正书记:
“要按照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 最严’的要求,在本市食品安全现有工 作的基础上,以更高的标准,进一步提 升上海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舌尖 上的安全’体系,把上海建设成为市民 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市政府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市人大 做好本次食品安全地方修法工作,要制 订出一部史上最严、百姓拍手叫好的食 品安全地方法规。”
(四)重要时间节点
市政府第123 次常务会议审 市食药安办、 市食药监局 启动修法调 研工作 议通过了《实 施办法(修订 草案)》 市十四届人 大常委会第 33次会议第 二次审议 市十四届人 大第五次会 议全体代表 审议表决通 过
2015年11月 2015年年初
2016年9月
2016年12月 2016年11月
(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 高度重视本次修法工作
殷一璀主任:
上海在食品安全修法过程中要体现上 海地方创制特点、体现最严的要求,要落 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解决食品安全突出 问题,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使修订的法规 更具实践性和操作性。
(二)基本思路 突出“三个坚持”:
l 坚持最严的准入标准,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l 坚持最严的要求,在上海地方立法中突出创制性的 特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l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 回应社会和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期盼,努力将本 市建设成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二)基本思路 《条例》着力突出“六个体现”
• 体现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 • 体现上海超大型城市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理念 • 体现本市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成果,明确各方责任 • 体现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又与原《实施办法》 相衔接 • 体现解决本市当前存在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网络食品经营 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方法 • 体现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共治体系

食品企业标准的编制

食品企业标准的编制

4.2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说明:写明所有原辅料及符合的标准 ,尤其要注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用油、香辛料具体 名称及符合的标准】
5.1鲜辣椒应符合 DB51/T 816的规定。 5.2 蚕豆仁应干燥,无霉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并符合GB 2761、GB 2762及2763的规定。 5.3 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5.4 小麦粉应符合GB 1355 的规定。 5.5 干辣椒应符合DB51/ 19的规定。 5.6 菜籽油应符合 GB 1536的规定。 5.7 大豆油应符合 GB 1535的规定。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 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
包装 内包装材料是尼龙/聚乙烯塑料复合袋,应 符合GB 9683的规定,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塑 料瓶应符合GB 13113的规定,镀铝塑料复合封口 膜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聚乙烯塑料瓶盖应 符合GB 9687的规定;外包装材料是聚乙烯塑料 桶,应符合GB 9687的规定,聚乙烯塑料桶盖应 符合GB 9687的规定,纸桶应符合GB/T 14187规 定,竹篓应干燥、无霉味;运输包装材料是瓦楞 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
3、术语和定义 【说明:在文本中出现不易理解的概念应在此章中 表述。】
4、产品分类 注:有多种产品但食品添加剂按GB 2760规定在 每类中添加的品种不同时,或者每类产品有不同的项 目和指标区别时,应该进行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4.1 豆瓣 以鲜辣椒、蚕豆仁为原料,辅以食用盐、小麦粉 、干辣椒、米曲霉(沪酿3.042种曲),添加苯甲酸钠、 山梨酸钾,经原料预处理(鲜辣椒经去蒂、清洗、轧碎 、盐渍、入池发酵制成辣椒胚,干辣椒经选料去蒂、 清洗、浸泡、轧碎、盐渍、入池发酵制成辣椒胚;蚕 豆仁经选料、浸泡、拌小麦粉、接种米曲霉、制曲、 拌盐制胚、发酵制成甜瓣子)、混合、发酵(翻、晒、 露)、调配、包装而成。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申报备案系统操作说明目录1.申报流程 (2)2.申报事项 (2)3.系统各模块介绍 (3)3.1 新办备案申请 (3)3.2 修订备案申请 (3)3.3 修改备案申请 (4)3.4备案注销 (4)3.5办事记录 (4)3.6基本信息修改 (5)3.7密码修改 (5)4.基本操作说明 (6)4.1系统入口 (6)4.1.1申报指南 (6)4.1.2备案前公示 (6)4.1.3备案公开 (7)4.1.4政策文件 (7)4.1.5表格下载 (8)4.1.6用户注册 (8)4.1.7用户登录 (9)4.2备案申报 (10)4.2.1新办备案申请具体流程 (10)4.2.2修订备案申请(修改、注销与修订操作类似) (14)1.申报流程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备案的申报流程如下图1-1所示。

企业申请备案事项是在“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申报备案系统”(以下统称为“备案系统”)完成的。

图1-1 申办流程申请备案的标准需要经过公示、受理、备案等环节才能完成备案,申请人第一次使用系统需要先注册系统账号,账号审核通过便可使用。

2.申报事项备案系统可申报事项类型分别为新办,修订、修改、和注销。

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向相关行政部门备案,应选择“新办备案申请”,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申报备案系统首页如下图2-1所示。

图2-1 网上申报备案系统首页3.系统各模块介绍3.1 新办备案申请如果是第一次申请的备案(制定标准),从新办备案入口进入。

基本操作下面会有详细描述。

图 3-13.2 修订备案申请如需对已备案的标准进行修订,可从修订备案入口进入,提交相关材料,对备案标准进行修订。

该模块支持用户通过企业名称、标准备案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等条件进行查询。

图 3-23.3 修改备案申请对已备案的企业标准文字编辑错误、企业名称变更,且不涉及标准重要规定内容的,从修改备案申请入口进入。

该模块支持用户通过企业名称、标准备案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等条件进行查询。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一)没有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二)比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更严格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记录的企业标准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集团公司总部或其任何附属生产企业可向当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

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受托人或被授权人不执行委托人或被授权人的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六条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生产过程和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制应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第七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八份)及电子版;(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四)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书应当规定企业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

以下原则适用于标准的比较:(一)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时,与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比较;(二)当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时,与国际标准比较;(三)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时,与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标准的比较。

第九条注册企业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申报备案系统操作说明目录1.申报流程 (2)2.申报事项 (2)3.系统各模块介绍 (3)3.1新办备案申请 (3)3.2修订备案申请 (3)3.3修改备案申请 (4)3.4备案注销 (4)3.5办事记录 (4)3.6基本信息修改 (5)3.7密码修改 (5)4.基本操作说明 (6)4.1系统入口 (6)4.1.1申报指南 (6)4.1.2备案前公示 (6)4.1.3备案公开 (7)4.1.4政策文件 (7)4.1.5表格下载 (8)4.1.6用户注册 (8)4.1.7用户登录 (9)4.2备案申报 (10)4.2.1新办备案申请具体流程 (10)4.2.2修订备案申请(修改、注销与修订操作类似) (14)申报流程1.1.申报流程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备案的申报流程如下图1-1所示。

企业申请备案事项是在“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申报备案系统”(以下统称为“备案系统”)完成的。

图1-1申办流程申请备案的标准需要经过公示、受理、备案等环节才能完成备案,申请人第一次使用系统需要先注册系统账号,账号审核通过便可使用。

申报事项2.2.申报事项备案系统可申报事项类型分别为新办,修订、修改、和注销。

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向相关行政部门备案,应选择“新办备案申请”,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申报备案系统首页如下图2-1所示。

图2-1网上申报备案系统首页系统各模块介绍3.3.系统各模块介绍3.1新办备案申请如果是第一次申请的备案(制定标准),从新办备案入口进入。

基本操作下面会有详细描述。

图3-13.2修订备案申请如需对已备案的标准进行修订,可从修订备案入口进入,提交相关材料,对备案标准进行修订。

该模块支持用户通过企业名称、标准备案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等条件进行查询。

图3-23.3.33修改备案申请对已备案的企业标准文字编辑错误、企业名称变更,且不涉及标准重要规定内容的,从修改备案申请入口进入。

该模块支持用户通过企业名称、标准备案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等条件进行查询。

食品企业标准的制定与备案要求

食品企业标准的制定与备案要求


以上采用新的标准编号
• 3、修订:文本内容有改变的,但与现有国 标、行标无冲突的。配料改变的不得修订。
• 4、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改变 的
四种类型的资料要求
• 一、新标准 • 1、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一式一份);
• 实例
• 2、标准文本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本(审查同 意后由企业复印一式八份);实例 1 实例2
食品、食品添加剂企业标 准的制定与备案要求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 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 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 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 包括单个食品添加剂、复合食品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新企业标准或复审的或修订的 均按新标准备案。
关于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 1、立项建议:任何单位、任何人
• 立项建议材料:制定的必要性、范围、主 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说明(包括查新 情况)
• 2、立项、计划: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 • 3、起草:卫生厅委托、招标形式确定起草
• 食品标准的分类: •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 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 企业食品安全标准
•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 强制性标准。
•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
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
• 食品添加剂---卫生部门
• 食品相关产品-质监部门

上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参考模板)

上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参考模板)

(标准名称)(企业名称)发布前言前言部分应视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给出下列信息:说明你的产品与对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或其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没有国家、行业标准也应说明。

说明标准代替或废除情况;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200×。

说明标准与前一版本相比的重大技术变化;如:本标准与Q/×××-2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说明标准中的附录哪些是规范性附录,哪些是资料性附录;下列信息必须给出:本标准由(××××公司名称)提出。

本产品委托加工单位:××××,委托加工单位地址:××××,(产品属于委托加工的需填写)。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标准名称)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或产品名称)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或产品名称)(说明产品由什么什么原料组成、经过什么样的工艺生产、产品的属性(如:饮料、罐头)是什么?)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示例如下:(常用的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1887 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GB 1904 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987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48 鲜蛋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481.1 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T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T 5009.3 食物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5 食物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6 食物中脂肪的测定GB/T 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85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226 食品添加剂乳酸钙GB 6227.1 食品添加剂日落黄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608 低筋小麦粉GB 8821食品添加剂ß-胡萝卜素GB 8957 糕点厂卫生规范GB 10355 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GB/T 10792 碳酸饮料(汽水)GB/T 12143.1 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方法折光计法GB/T 12456 总酸测定法GB 12488 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3736 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3737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3886 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4754 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759 食品添加剂牛磺酸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5196 人造奶油卫生标准GB/T 18963 浓缩苹果清汁GB 19297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T 20882 果葡糖浆及其试验方法GB/T 21730 浓缩橙汁GB 22367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QB 1014 食品包装纸QB/T 1505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QB 2393 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AK糖)SB/T 10227 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储存SB/T 10329 裱花蛋糕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说明:它应列出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一览表。

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生产工艺要求
终产品要求
其他内容
注:可附页。
本备案单位保证所备案的企业标准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确认后在各项前的□内打“√”)
□ 1.以本企业标准为依据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所提交的备案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3.食品原料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未使用非食品原料,未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备案单位(盖章)___________主要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对比情况
比较
内容
企业
标准
相同产品或
同类产品国家标准
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地方标准(包括本地和其他地方)
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际和国外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原料要求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
2、所附备案资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订()
适用的范围
备案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手 机
电子邮箱
单位电话
传真
邮 编
备案单位保证书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单位保证: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可附页)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备 案 登 记 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月排查清单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月排查清单
57
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8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59
生产活动应当符合有关食品生产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0
生产经营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
61
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范围使用量使用,并建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制度。
5
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6
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7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委托生产的食品标签清晰标注委托方、受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八、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管理
72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标注的事项完整、真实。
73
食品添加剂标签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明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
74
生产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9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92
应当对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十二、食品召回管理
93
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分装属生产行为,需办理许可证

食品分装属生产行为,需办理许可证

⾷品分装属⽣产⾏为,需办理许可证上海市第三中级⼈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沪03民终59号上诉⼈(原审原告):邹民航被上诉⼈(原审被告):上海悦迪电⼦商务有限公司被上诉⼈(原审被告):上海聚⾹楼⾷品有限公司被上诉⼈(原审被告):乐世买(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诉⼈邹民航因与被上诉⼈上海悦迪电⼦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迪公司)、上海聚⾹楼⾷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楼公司)、乐世买(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世买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不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2018)沪7101民初3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8年8⽉7⽇⽴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了审理。

上诉⼈邹民航的委托诉讼代理⼈盛国华、被上诉⼈悦迪公司、聚⾹楼公司、乐世买公司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杨雪君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邹民航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持邹民航的全部⼀审诉请。

事实和理由:⼀、Q/PGN0001S是案外⼈四川品⾼农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公司)独⾃制定的企业标准并已经四川省卫⽣和计划⽣育委员会备案,该标准只能在品⾼公司企业内部使⽤,不得擅⾃授权他⼈使⽤。

⼆、邹民航明确请求以涉案产品不符合⾷品安全为由主张⼗倍货款赔偿。

三、聚⾹楼公司作为涉案商品上所标注的⽣产商,其只持有⼲制⾷⽤菌分装许可证,其⽣产⾏为明显违法。

四、本案应适⽤我国《⾷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被上诉⼈辩称:⼀、本案中,⽆论品⾼公司还是聚⾹楼公司,都持有⾷品⽣产许可证,不存在⽆证⽣产的情况。

⼆、聚⾹楼公司执⾏品⾼公司的企业标准⽣产系经合法授权。

三、邹民航在涉案纠纷中的请求权基础与诉请理由始终摇摆不定,诉请不明。

四、邹民航明确表⽰未因涉案货品受到损害,其不应得到赔偿。

据此,三被上诉⼈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邹民航向⼀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悦迪公司退还邹民航货款⼈民币598元(以下币种同)及退货运费15元;2、判令悦迪公司、聚⾹楼公司、乐世买公司连带⽀付邹民航⼗倍货款赔偿⾦95,680元;3、本案诉讼费⽤由悦迪公司、聚⾹楼公司、乐世买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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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备案使用说明书(公众版)
1 备案前公示
1.1 进入中国·上海页面()。

点击“法人办事”。


1.2在跳转页面左侧依次点击“按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右侧找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栏目并点击标题。


1.3阅读“办事指南”后点击“立即办理”。


1.4 使用法人一证通登陆,首次登陆需下载驱动,注意不能使用个人用户登录。


1.5 使用法人一证通登陆后,点击“申请”按钮。


1.6 如实填写企业信息、联系人信息、标准信息,上传《标准文本》(★不包含封面和页眉的word版本)、《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依据情况》、《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其他材料》。


1.7 不能一次完成网上填写的可以“暂存”。

1.8 提交公示前阅读企业承诺后勾选“已阅”。

1.9提交公示。


2公示
2.1公示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可以在上海卫生监督信息网(,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2.2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以自行下载阅读企业的《标准文本》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依据情况》。

,并直接联系企业联系人发表意见或者在线发表意见。


2.3 企业在公示期间可以按步骤1(1.1~1.5)的再次登陆点击“修改/详情”查看公众在线发
表的意见。


3 提交预约
3.1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期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上传/修改企业标准,点击“公示期满提交”提交预约。


3.2 提交后,等待系统告知或电话告知预约成功,预约成功即可进行步骤4资料递交;系统告知或电话告知预约不成功的,请自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4 资料递交
4.1预约成功后,企业进入系统,自行打印标准文本,点击“打印”,打印待备案的企业标准。

标准封面、页眉将自动生成。


标准封面中所有内容以及标准页眉、水印等将自动生成。


4.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委托人前往“材料提交地点”,提交完整的《企业标准文本》、《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依据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材料》,或通过快递寄送以上材料至徐汇区常熟路280号食品科(联系电话:)。

4.3 材料递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可自行关注备案状态。


5 完成备案
5.1 状态显示完成备案后,企业可以前往按照前述步骤重新打印备案完成的《企业标准文本》。

5.2 可在上海卫生监督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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