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田间农药登记试验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试验,包括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应当遵循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第四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以下简称“试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试验单位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试验人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
第五条试验单位负责人应当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人授权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一)全面负责试验单位的建设和组织管理,确保试验单位能够履行本规范;(二)配备相应的设施、仪器设备、材料和人员,确保项目及时正常开展;(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留存每位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经历和工作职责的记录;(四)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五)组织制修订标准操作规程,保存所有版本及修订记录,确保按最新版本执行;(六)设立质量保证部门,任命质量保证人员,并确保其履行职责;(七)制定并及时更新试验主计划表,掌握各试验项目的进展,每个试验项目启动前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在多场所试验中根据需要任命试验分项负责人;(八)确保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分项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九)监督试验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试验计划,并提供给质量保证人员;(十)建立计算机系统,并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系统验证、运转和维护;(十一)提供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十二)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明确试验计划、完成期限等,及时将协议或合同、样品封样编号及产品名称、试验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预计启动和完成日期、试验地点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要求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要求农业生产中,农药的使用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和保护作物免受病虫害的侵害至关重要。
而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是评价农药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介绍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选择试验地点1. 试验地点应代表当地主要农作物种植区的典型田地,并且土壤环境相对稳定。
2. 试验地点应避免有农药残留或连续使用农药的问题,并且具备合适的田间管理措施,如排水设备和病虫害监测机制。
二、试验设计1. 确定试验方案,包括对照组和不同处理组。
2. 随机布置试验区,确保不同处理的分布均匀,避免产生偏差。
3. 按照标准的农药使用剂量进行农药处理,保证试验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三、药效的评价1. 正确选择评价指标,包括作物的生长情况、产量、病虫害发生率等。
2. 观察期限应充分考虑作物生长周期,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调整。
3. 进行科学准确的数据统计和分析,确保试验结果的可信度。
四、试验记录和报告1. 对试验过程中的关键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试验日期、天气状况、农药使用信息等。
2. 试验报告应准确反映试验情况,包括试验目的、方法、结果和分析等。
五、安全和环保要求1. 使用农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安全使用规定,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 农药残留处理应遵守环保要求,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六、试验质量控制1. 固定试验人员进行试验操作,确保试验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 试验中应进行适当的对照处理,验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3. 严格控制实验条件,尽量减少可能导致误差的因素。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是衡量农药效果的重要手段,通过严格遵守实验要求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只有在掌握准确的试验数据和结果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指导农药的使用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药登记残留田间试验施药标准操作规程
3、操作步骤
3.5.3 为避免太大的生长稀释作用,动态的 施药时间应选择植株或果实生长至成熟体 一半大小时为宜。每种作物的具体施药时 期请参见 SOP FT-02-01~35 (35种作物的 施药标准操作规程)。
Institute for the Control of Agrochemicals, MOA
三、根部施药
1、灌根施药 1.1 定义: 利用施药器械按照用量将配制的药液
浇灌到植物根系的土壤中直接达到靶标或 者而后利用植物根系将农药带到靶标的施 药方法(P113)。
Institute for the Control of Agroch灌根施药
1.2 灌根施药主要应用于韭菜等作物 药液的配制与喷雾施药(9.2)相同
三、根部施药
2、 穴施 在作物根部附近,用适当工具插入土中
做穴,按试验计算用药量,定量灌入事先配 制好的药液。
例: 噁霉灵 / 黄瓜试验 的推荐施药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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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部施药
3、沟施:
在作物的行垄之间开浅沟,施入农药后用土覆 盖。
喷雾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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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喷雾施药
2、SOP FT-02-01~SOP FT-02-35 制定了杀虫剂、杀菌剂在35种作物上用于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过程中的喷雾施药标准 操作规程( SOP FT-02-35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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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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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要求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要求1.试验设计合理。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试验设计应该能够真实地反映实际农田环境中发生的情况,并且能够提供有用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
试验设计应该科学、可重复,并且包括适当的对照组和农药处理组。
2.次生效应控制。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中的次生效应包括土壤因子、天气因素、害虫生态因素等。
在试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来尽量减少这些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以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农药使用规范。
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中,应严格按照农药的使用规范进行操作。
农药的浓度和使用量应符合标准,保证药剂达到预定的效果。
同时,还应注意农药的合理使用方法,以减少环境风险和不必要的农药残留。
4.适时的施药时机。
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中,施药的时机对农药的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应在病虫害发生的适当时机进行施药,以提高农药的防治效果。
5.观察记录完整。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过程中,需要对试验区域进行定期观察和记录。
观察内容包括害虫或病原体的发生情况、农作物的生长情况、试验区域的气象因素等。
这些观察记录将有助于分析农药的防治效果和作物生长状况的变化。
6.数据分析科学。
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完成后,需要对试验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
通过统计分析,可以对农药的防治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并得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7.安全注意事项。
在进行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时,应注重安全。
工作人员应该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接触农药。
同时,要确保试验区域周围的环境不受污染,避免对人和动物造成危害。
以上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一些基本要求。
通过合理设计、准确操作、科学分析,在农药的研究和使用中,可以更加科学和有效地评估农药的防治效果,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技术
21.12.2021
除草剂田间药效试验技术
一、药效试验开展 区划与基本资料调查
在田间划小区(小区应是长方形),根据田间实际情况, 采用裂区随机排列。
记录当天的天气情况,如最高和最低气温、天气阴晴、 风力及土壤的干湿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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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随机排列 (5处理×4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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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菌剂田间药效试验技术
5 ③ 10 ① 15 ④ 20 ③ 4 ② 9 ③ 14 ⑤ 19 ② 3 ④ 8 ⑤ 13 ① 18 ④ 2 ① 7 ② 12 ③ 17 ⑤ 1 ⑤ 6 ④ 11 ② 16 ①
随机区组排列 (5处理×4重复
)
杀菌剂田间药效试验技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除草剂田间药效试验技术
一、药效试验开展
土壤处理剂试验应记录施药是在作物播种前或后几天施 药。
苗后茎叶处理剂试验在喷药前应调查作物的生育期,杂 草的种类、生育期、密度及主要杂草所占的比例等。
水稻移栽田的除草剂还应说明施药时水稻移栽后的天数, 施药时的杂草生育期等。
21.12.2021
除草剂田间药效试验技术
21.12.2021
除草剂田间药效试验技术
除草剂田间药效试验技术
一、药效试验开展
试验的基本条件 试验地的选择要求较高,—般不能选择前茬用过长残
留除草剂的地块做小区试验; 所有试验小区耕作条件(土壤类型、基本肥力和耕作
条件,尤其是pH值、有机质含量、墒情)应均匀一致; 试验地应有5种以上代表性杂草,杂草的种类必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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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剂田间药效试验技术
二、综合评价 药效调查 ➢一般在施药后20、30、45天进行除草效果的调查。
农药登记实施方案
农药登记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民健康,我国对农药登记实施了严格的管理制度。
农
药登记实施方案是指农药生产企业向农业部门提交农药登记申请,经过审查、试验、评定和登记,最终取得农药登记证书的全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药登记的实施方案。
首先,农药登记实施方案的申请阶段是非常关键的。
农药生产企业需要向农业
部门递交农药登记申请,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农药的化学结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毒性试验报告等。
这些材料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确保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其次,在农药登记实施方案的审查阶段,农业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
审查的重点是农药的毒性、残留、效果等方面,确保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只有通过审查,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试验阶段。
接着是农药登记实施方案的试验阶段。
农药生产企业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试验
标准,进行农药的田间试验和室内试验。
通过试验,验证农药的防治效果和安全性。
试验结果需要经过严格的评定,确保符合国家的要求。
最后,经过审查、试验、评定合格的农药,才能获得农药登记证书。
农药登记
证书是农药上市销售的准入证明,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民健康的重要保障。
同时,农药登记证书也是农药生产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重要依据。
总之,农药登记实施方案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民健康的重要环节。
严格的审查、试验、评定程序,确保了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才能获得登记证书,上市销售。
这不仅是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管理,也是对农产品质量和农民健康的保障。
农药登记试验基本内容包括
农药登记试验基本内容包括
一、试验目的
农药登记试验是为了评估和验证农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及质量可控性,为农药的登记注册提供科学依据。
二、试验范围
农药登记试验应涵盖农药的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的试验,并对农药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表现进行评估。
三、试验原理
农药登记试验应基于科学原理,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方案,获取准确的试验数据,为农药登记提供科学依据。
四、试验设计
农药登记试验应遵循随机、对照、重复的原则,设计合理的试验方案,包括试验地点、作物、虫害等条件的选择与设置。
五、试验方法与操作步骤
1. 试验方法:应根据试验目的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如田间试验、温室试验、盆栽试验等。
2. 操作步骤:应详细描述试验操作的步骤,包括试验前的准备、施药方法、数据采集与处理等。
六、试验数据记录与处理
1. 数据记录:应对试验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作物生长情况、虫害发生情况、气象条件等。
2. 数据处理:应对记录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相关指标,
为试验结果分析提供依据。
七、试验结果分析
1. 数据分析:根据试验数据,分析农药的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表现。
2. 结果评价:根据分析结果,对农药的性能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
八、结论与建议
1. 结论:根据试验结果分析,得出农药登记的结论。
2. 建议:提出对农药生产、使用等方面的建议,为农药登记提供参考。
九、附录与附件
应提供与农药登记试验相关的其他资料和文件,如试验仪器设备清单、试验操作规程等。
新《农药管理条例》中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规范
新《农药管理条例》中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规范2018年增刊Yunnan Nongye Keji35新《农药管理条例》中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规范杨虹,刘云援,罗嵘(云南省植保植检站,云南昆明650034)摘要:文章从新《农药管理条例》入手,阐述了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对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单位、试验条件、实施人员等提出的新要求,以期为云南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农药;登记;田间;药效云南省属于立体气候、立体农业,作物种类繁多,大部分地区冬春气候温暖,农作物病虫害容易过冬孳生,导致各种作物病虫草害种类繁多,常年均有发生,这为云南省进行农药登记田间试验提供了丰富的试验条件和试验靶标。
近30 年来云南省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级植保植检站承担了大量的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在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方面有着丰富的实际经验,为中国农药登记事业及农药生产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存在试验报告、原始数据、试验档案、试验样品管理等方面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如试验报告人员签字不规范,试验信息不完整;档案归档滞后、无原始数据等情。
2017年6月1日,新《农药管理条例》⑴正式实行,扩大了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单位的申请范围,对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不同于一般的防治示范或简单的防效观察,试验结果必须正确可靠。
它是农药进入市场之前,国家为保证农药对有害生物的防治效果和对作物及环境的安全性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农药登记的起始阶段和农药登记最基础的工作。
文章从新《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等法律法规着手,介绍了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新要求。
1承担试验的组织和人员对承担试验的机构、人员的职责和资质有了明确的规。
1#试验机构申请农药登记田间试验的机构应为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有法人证书或法人单位授权证明,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试验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doc
附件6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产品化学、药效、残留、毒理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全过程,包括人员、设施、设备、材料、试验设计、质量保证、记录和报告等应遵从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第四条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以下简称试验机构)应具有明晰的组织体系架构,至少应包括试验机构管理者、质量保证部门、试验项目负责人(多场所试验的主要研究者)、试验人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
第五条试验机构管理者应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人授权,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一)确保试验机构具有履行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质量管理规范)的声明。
(二)确保配备足够数量人员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和材料,保证试验项目及时正常地进行。
(三)确保留存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经历和工作职责的记录。
(四)确保每位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接受必要的岗位培训。
(五)确保建立适当的、可行的标准操作规程,所有标准操作规程都得到批准和执行。
(六)确保设立质量保证部门,任命专职人员,并保证其依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履行职责。
(七)确保在每项试验项目启动前,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
(八)确保在多场所试验中,根据需要任命主要研究者。
(九)确保多场所试验中试验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者、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
(十)确保试验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试验计划。
(十一)确保质量保证人员可以获取试验项目负责人批准的试验计划。
(十二)确保保存所有标准操作规程历史卷宗。
(十三)确保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十四)确保主计划表及时更新与管理。
(十五)确保机构的供应满足相应登记试验的需要。
农药药效试验怎么做-流程
第五章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第一节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特点一、基本概念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是界于小试研制试验和大田示范试验之间,由中试产品所进行的小区区验证试验,是试验药剂与常规药剂、无药剂处理区对照进行的试验,是在不同年份、不同自然条件下通过试验,检验产品对作物病、虫、草、鼠害的实际防治效果,了解其对作物的安全性及对天敌等有益生物的影响等,也就是是为农药登记提供审批依据。
二、试验的特点1.为农药产品登记注册提供审批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
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第八条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时,其研制者、生产者或者向中国出售农药的外国企业应当提交田间药效试验资料。
田间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的第一阶段。
2.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必须准确、可靠。
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决定农药产品登记后在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防治效果和安全性。
试验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登记试验提出试验药剂的推荐使用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登记审批要以此为依据,企业以皮制作标签,农民要按标签说明防治病虫害。
所以责任重大。
3.田间药效试验必须真实、科学。
农药试验数据是审批部门决定一个农药产品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商品的重要依据。
因此,田间药效试验数据必须真实、科学。
4.田间药效试验是验证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往往使用仪器来检测;而农药产品对靶标作物的防治效果、对作物的安全性、对有益生物的影响以及将来推广使用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等只能通过田间药效试验来获得。
5.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实行批准(许可)制度。
田间药效试验需企业申请,经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查批准(许可),给予批准号或许可证后才能实施试验。
6.登记药效试验的试验样品实行封样检测管理。
从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7.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单位实行认证管理制度。
第二节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要求一、试验设计基本原理英国人Fisher提出,试验应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重复原则。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是指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可靠性,提升农产品质量和保护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下面是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试验申请:试验单位应向农药登记机构提交试验申请,包括试验计划、试验目的和研究方案等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缴纳试验费用。
2. 试验计划编制:农药登记机构根据试验申请,组织编制试验计划,明确试验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
3. 试验实施:试验单位按照试验计划的要求进行试验实施,包括试验设计、实验材料准备、试验操作、数据采集和记录等。
4. 试验结果分析:试验单位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农药的效果、安全性和环境影响等,并编写试验报告。
5. 报告评审:农药登记机构对试验报告进行评审,检查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试验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查。
6. 试验结果审核:农药登记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对试验结果进行审核,判断农药是否符合登记要求。
7. 登记审批:农药登记机构根据试验结果审核情况,进行农药登记审批。
符合要求的农药将获得登记证书。
8. 试验管理监督:农药登记机构对试验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试验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9. 试验结果公开:农药登记机构将试验结果进行公开,供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者参考和使用。
以上就是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规范试验流程和管理方式,可以确保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环境友好性,从而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旨在确保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环境友好性,保障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下面我们将进一步探讨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首先,试验申请是农药登记试验的起始步骤。
试验单位需要向农药登记机构提交试验申请,其中应包括试验计划、试验目的和研究方案等资料。
试验单位还需按规定缴纳试验费用,以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
其次,农药登记机构根据试验申请编制试验计划。
试验计划应明确试验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
农药药效试验如何做-步骤
第五章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第一节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特点一、基本概念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是界于小试研制试验和大田示范试验之间,由中试产品所进行的小区区验证试验,是试验药剂与常规药剂、无药剂处理区对照进行的试验,是在不同年份、不同自然条件下通过试验,检验产品对作物病、虫、草、鼠害的实际防治效果,了解其对作物的安全性及对天敌等有益生物的影响等,也就是是为农药登记提供审批依据。
二、试验的特点1.为农药产品登记注册提供审批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
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第八条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时,其研制者、生产者或者向中国出售农药的外国企业应当提交田间药效试验资料。
田间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的第一阶段。
2.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必须准确、可靠。
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决定农药产品登记后在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防治效果和安全性。
试验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登记试验提出试验药剂的推荐使用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登记审批要以此为依据,企业以皮制作标签,农民要按标签说明防治病虫害。
所以责任重大。
3.田间药效试验必须真实、科学。
农药试验数据是审批部门决定一个农药产品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商品的重要依据。
因此,田间药效试验数据必须真实、科学。
4.田间药效试验是验证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往往使用仪器来检测;而农药产品对靶标作物的防治效果、对作物的安全性、对有益生物的影响以及将来推广使用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等只能通过田间药效试验来获得。
5.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实行批准(许可)制度。
田间药效试验需企业申请,经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查批准(许可),给予批准号或许可证后才能实施试验。
6.登记药效试验的试验样品实行封样检测管理。
从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7.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单位实行认证管理制度。
第二节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要求一、试验设计基本原理英国人Fisher提出,试验应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重复原则。
农药残留试验准则及具体步骤
农药残留试验准则及具体步骤农药残留试验准则农药登记、制定农产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MRL)标准以及制定“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有关规定均以充分的残留资料为科学依据。
规范化的残留试验是取得完整、可靠的残留评价资料的保证。
为确保残留试验设计科学、合理,数据完整、可靠,特制定本准则。
农药残留试验包括田间试验(或模拟试验)和农药残留量检测两部分。
一、农药残留田间试验(一)试验设计原则和要求科学的田间试验设计是提供足够数量和具有充分代表性残留检测样本的基础。
田间试验设计包括农药在植物体(农作物)内和环境(土壤、水)中消解规律、各施药因子与最终残留量水平相关性试验。
它是根据某种农药产品防治某种农作物病、虫、草害的施药需要,再按残留试验原则和要求而设计的试验,而防治对象存在与否,并不影响试验方案的实施。
1、供试农药对每种农药剂型(产品)都要做残留试验。
试验前应了解该农药产品的有关资料,如有效成分、剂型、含量、理化性质、毒性,并记录农药产品标签中农药通用名称(中、英文)、适用作物、防治对象、作用特点、施药量(或浓度)施药次数、施药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以及生产厂家(公司)、产品批号等,必要时还应对农药产品实际有效成分含量进行检测。
2、供试作物原则上应在每种作物上都做残留试验,由于作物种类繁多,若对每种作物都做残留试验,则工作量太大,而且也没必要。
因此,一种剂型用于多种作物的农药产品,可在每类作物中选择1-2种作物进行试验。
试验前应了解该作物的品种名称、生育期和栽培、管理等有关情况,作物分类如下:稻类:水稻、旱稻等;麦类:小麦、大麦、燕麦等;杂谷类:玉米、高粱、谷子等;薯类:甘薯、木薯等;叶菜类:白菜、甘蓝、小油菜(青菜)、菠菜、韭菜等;果菜类:黄瓜、西红柿、茄子、青椒等;豆菜类:扁豆、豇豆、豌豆、蚕豆、荷兰豆等;块茎菜类:马铃薯(土豆)、莴苣、芥菜等;块根类菜:萝卜、胡萝卜、山药等;瓜菜类:冬瓜、南瓜(倭瓜)、节瓜、丝瓜、西葫芦等;鳞茎类菜:大葱、洋葱、蒜、百合等;梨果类水果:苹果、梨、桃等;柑桔类水果:桔子、柚子、柑子、橙子、柠檬等;瓜类水果:西瓜、甜瓜、黄金瓜、白兰瓜、哈密瓜等;小粒水果类:李子、樱桃、杏、枣、杨梅等;坚果类:核桃、胡桃、板栗、棒子等;其它各为一类,如棉花、大豆、花生、油菜、芝麻、向日葵、甜菜、甘蔗、亚麻、烟草、茶叶、香蕉、菠萝、芒果、木瓜、荔枝、龙眼、枇杷、葡萄、草莓、猕猴桃、柿子、可可、咖啡、啤酒花、蘑菇、芦荀、花椰菜(菜花)、牧草等。
农药田间试验要求
农药田间试验要求一、设计合理的试验方案1.明确试验目的和指标:试验目的应明确,能够准确反映所研究的问题,试验指标要合理选择,与试验目的相一致。
2.选择适宜的试验区域和农作物:试验区域应具备代表性,农作物要以当地主要种植作物为主,并符合试验目的。
3.确定适宜的试验因素与水平:试验因素是指影响试验结果的主要因素,应根据研究目的选择,选取适宜的水平进行试验。
二、保证试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1.严格控制试验条件:试验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应尽量保持一致,以便消除误差,不同处理间的差异主要来自于试验因素。
2.采用适当的试验设计和随机化方法:采用完全随机设计或区组设计等,确保试验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3.增加重复次数:每个处理应有足够的重复次数,以减小误差,提高统计显著性。
三、严格遵守试验操作规程1.正确使用农药:根据农药的说明书,正确掌握农药的使用方法,包括农药的配比、浓度、喷洒方式等。
2.统一施药时间:试验组和对照组的药剂施用时间应一致,以减少时间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3.遵循施药剂量:根据试验需要和农作物对农药的敏感程度,合理确定施药剂量,避免过量或不足。
4.防止交叉污染:为了避免不同试验处理之间的交叉污染,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更换喷雾装置、清洗器具等。
四、科学记录和数据处理1.准确记录试验数据:试验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记录试验数据,包括施药量、生长情况、产量等,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合理处理数据:根据试验设计和研究目的,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对试验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出准确的结论。
3.提供试验报告和结论:根据试验结果,撰写试验报告,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合理的结论,为农药的推广和使用提供依据。
通过以上要求的严格执行,可以保证农药田间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为保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提供支撑。
新《农药管理条例》中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规范
2018年增刊Yunnan Nongye Keji35新《农药管理条例》中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规范杨虹,刘云援,罗嵘(云南省植保植检站,云南昆明650034)摘要:文章从新《农药管理条例》入手,阐述了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对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单位、试验条件、实施人员等提出的新要求,以期为云南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提供理论 依据。
关键词!农药;登记;田间;药效云南省属于立体气候、立体农业,作物种类繁多,大部分 地区冬春气候温暖,农作物病虫害容易过冬孳生,导致各种 作物病虫草害种类繁多,常年均有发生,这为云南省进行农药登记田间试验提供了丰富的试验条件和试验靶标。
近30 年来云南省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级植保植检站承担了大量的 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在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方面有着 丰富的实际经验,为中国农药登记事业及农药生产的发展做 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存在试验报告、原始数据、试验档案、试 验样品管理等方面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如试验报告人员签字 不规范,试验信息不完整;档案归档滞后、无原始数据等情。
2017年6月1日,新《农药管理条例》⑴正式实行,扩大 了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单位的申请范围,对农药登记田间 药效试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不同于 一般的防治示范或简单的防效观察,试验结果必须正确可靠。
它是农药进入市场之前,国家为保证农药对有害生物的 防治效果和对作物及环境的安全性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农药登记的起始阶段和农药登记最基础的工作。
文章从 新《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等法律法 规着手,介绍了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新要求。
1承担试验的组织和人员对承担试验的机构、人员的职责和资质有了明确的规。
1#试验机构申请农药登记田间试验的机构应为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有法人证书或法人单位授权证明,能够独立、客观、公正 地从事试验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农药登记残留试准则(中国)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准则(中国)一、田间试验原则1.田间残留试验必须在使用该农药的两个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两年试验,该两地区作物的生长条件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试验地不一定必须有防治对象存在)。
2.试验作物品种、栽培方法、农药施用历史及气象条件都应该明确。
3.试验小区的面积随作物种类而异,其面积必须保证能多次重复取得有代表性的样本,各小区之间设保护行,小区面积一般为30平方米(根据不同作物可适当增减),果树不少于2棵。
每个处理设3个以上重复小区。
4.必须设不施药对照区,必要时在对照区可选用对试验农药无干扰的药剂。
5.试验用药必须是拟登记产品,按照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药。
试验用药至少应该有两种剂量,其一是推荐的最大剂量,另一剂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发生药害,可使用推荐剂量(或常用量)的1.5~2倍的剂量。
施药次数应依据推荐次数和高于推荐的次数进行施药。
6.应该采用当地农业生产上常用的药械和推荐的施药方式施药。
二、田间试验设计1.设计的试验应按施药量、施药次数、施药时期随机排列的方法设试验小区,以明确与作物中残留量的关系,并能制订安全使用标准。
2.为了明确农药残留消解趋势,测定半衰期,应做残留消解动态试验。
(1)对水稻、小麦、果树等同一时期收获的作物,应设不同时期多次施药的处理。
(2)对不同时期收获的作物(如黄瓜、茶叶、烟草等)应设一次施药分期采样的试验。
(3)如果施药多次,在最后一次施药雾滴干后应立即采样测定,以后再按不同间隔期采样,至少测定五次。
通常最后一次在残留量消解>90%时采样。
三、采样试样采集标准化是获得准确数据的基础。
由于田间实际使用农药时不可能撒布均匀,要求采样必须是随机的和有代表性的,并且必须采足够的数量,否则,即使最精确的测定亦无实际意义。
应避免采集有病的、过小的或未成熟的作物样本,并包装好,拴上标签后,立即送到残留实验室。
1.各类作物取样量(1)禾本科作物,如:稻、麦、杂谷类等。
籽粒样本在每一试验小区随机多点(不少于10个点)采摘而得,脱下籽粒,采粗样5~10公斤,再取1~2公斤作为试样。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要求
农药登记药效资料要求(室内生物活性及田间药效的试验要求)农药是植物保护的重要手段,从整个农业病、虫、草、鼠害等的防治来说,应当发挥各种防治方法的积极作用,提倡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但今后或更长的时间里化学防治仍是起主导作用,据有关专家的估计,目前在防治有害生物的过程中,农药所起的作用的达70%—80%,而其它方法所起的作用占20%—30%,如不使用农药,就很难达到高产、稳产的要求。
所以要不断研制新农药、新剂型,探索科学使用农药的新方法,新途径,克服农药使用中的缺点,以最大限度发挥农药的作用。
一种农药是否可以用于生产,防治病、虫、草、鼠害,必须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经过室内生物活性测定及田间小区试验,得到科学的试验数据才能确定。
这部分资料必须由经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认证考核合格的单位和人员来完成。
试验方法及内容必须按照已经颁布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如:GB/T17980.1—17980.50-2000《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
暂时没有标准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常规方法进行。
一、室内生物活性测定资料要求在申请临时登记时必须要提交室内生物活性测定资料,这部分资料包括药剂对靶标生物的作用机理及致死中量LD50(致死中浓度LC50)或抑制中量ED50(抑制中浓度EC50)。
这个数值是经过常规的生物测定试验后对数据进行生物统计得到的(生物统计可使用具有统计功能的计算器完成)。
LD50(LC50):药剂使靶标生物死亡一半所使用的计量(或浓度)。
ED50(EC50):药剂使靶标生物抑制一半所使用的计量(或浓度)。
室内生物测定时杀虫剂一般可采用点滴法、浸渍法和喷雾法等;杀菌剂可采用孢子萌发试验法,生长速率测定法和扩散法等;除草剂可采用小杯法和盆栽法等。
二、田间药效的试验要求田间小区试验是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植物种类、有害生物、有益生物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研究农药在应用上的各种效应,鉴别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的效果,对作物的安全性,对有益生物的影响及对环境的影响,是综合评价农药的使用与推广价值所必须的步骤,是新农药室内试验过度到大田实际应用的中间纽带。
农药登记实验治理方法
农药记录实验治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记录实验数据的完整性、靠得住性和真实性,增强农药记录实验治理,依照《农药治理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申请农药记录的,应当依照本方法进行记录实验。
开展农药记录实验的,申请人应当报实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记录实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新农药记录实验审批、农药记录实验单位认定及记录实验的监督治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记录实验备案及相关监督治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增强农药记录实验监督治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记录实验备案及记录实验监督治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治理信息平台。
第二章实验单位认定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记录实验的机构,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许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具有与申请承担记录实验范围相匹配的实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留设施等;(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记录实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治理人员;(四)成立完善的组织治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实验项目负责人、档案治理员、样品治理员和相应的实验与工作人员等;(五)符合农药记录实验质量治理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六)有完成申请实验范围相关的实验经历,并依照农药记录实验质量治理标准运行六个月以上;(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承担农药记录实验的机构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以下资料:(一)农药记录实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二)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三)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四)实验机构质量治理体系文件(标准操作规程)清单;(五)实验场所、实验设施、实验室等证明材料和仪器设备清单;(六)专业技术和治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七)依照农药记录实验质量治理标准要求运行情形的说明,典型实验报告及其相关原始记录复印件。
最新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试验,包括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应当遵循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第四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以下简称“试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试验单位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试验人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
第五条试验单位负责人应当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人授权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一)全面负责试验单位的建设和组织管理,确保试验单位能够履行本规范;(二)配备相应的设施、仪器设备、材料和人员,确保项目及时正常开展;(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留存每位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经历和工作职责的记录;(四)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五)组织制修订标准操作规程,保存所有版本及修订记录,确保按最新版本执行;(六)设立质量保证部门,任命质量保证人员,并确保其履行职责;(七)制定并及时更新试验主计划表,掌握各试验项目的进展,每个试验项目启动前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在多场所试验中根据需要任命试验分项负责人;(八)确保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分项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九)监督试验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试验计划,并提供给质量保证人员;(十)建立计算机系统,并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系统验证、运转和维护;(十一)提供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十二)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明确试验计划、完成期限等,及时将协议或合同、样品封样编号及产品名称、试验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预计启动和完成日期、试验地点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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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交流材料
余庆县如何做好农药田间小区登记试验工作总结
(余庆县植保植检站)
农药田间小区药效登记试验,是对农药产品特性、应用技术、药害及药效进行观察和记载,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农药的登记和推广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农药田间小区登记试验报告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是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和重要保证。
农药田间小区登记试验是农业部药检所对生产厂家进行农药登记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其进行登记提供依据,是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使用农药的前提和保证。
如何做好农药登记试验,结合我站多年来工作经验,就农药田间小区登记试验中常见的技术问题,与大家共同交流探讨,供同行参考。
一、了解当地病虫发生情况和试验田基本情况,是做好农药登记试验的基础
1、了解当地主要农作物种植情况、种植面积,种植区域,能否达到做试验的要求。
2、了解当地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的发生为害情况,要求做到了解发生为害种类,发生种类的发生规律,防治适期,防治指标,分布区域,为害情况。
3、了解试验田的田间肥力情况,⑴根据试验田的地形,如试验田的面坎面的肥力比后坎面的肥力高,做小区时处理与面坎平行,重复与面坎垂直;⑵根据田间作物的长势确定田间小区的分布,做到重复内小区间作物长势基本一致;⑶作物播种前撒播油菜等小粒种子植物,根据长势了解田间肥力情况;⑷根据上季作物的田间长势情况了解肥力情况。
二、拟定试验实施方案,是做好农药田间小区试验的前题和保障
在接到省站下达的农药登记试验后,根据协议书试验对象和要求,认真学习《农药田间试验准则》中的相关内容,根据《农药田间试验准则》的要求拟定农药试验的具体实施方案,为农药登记试验提供了保证。
拟定试验方案时结合当地作物的生长情况,根据防治对象的发生情况和特点,明确防治适期
三、签定试验协议,明确奖惩,是做好农药登记试验的关健
每个试验实行负责制,由一个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牵头负责,实行经费包干,签定试验协议书,责任到人,明确奖惩,对不能完成试验的,每个试验惩试验负责人200元,其参加它人员100元,确保了试验的顺利完成。
四、严格试验方法,做好试验数据的收集和调查,是做好农药登记试验的核心
(一)杀虫剂试验
1、试验地选择:试验地选择关系到试验的成败,杀虫剂试验要求试验地一要有防治对象,二要有一定的发生量或达到防治指标,三要在防治适期施药(如稻稻纵卷叶螟施药期一定要在三龄幼虫高峰期前,否则防治效果较差)。
2、划好小区,作好小区间的标示,根据防治对象确定小区面积,小区面积不小于30m2,小区采用随机区组排列。
先在室内随抽取确定处理所在小区,画好小区实施区图,按图施药。
3、施药前称量好小区施药量,在空白对照施清水确定小区用水量。
施药前称量好每个小区施药量,对施用剂量较小的,称取4个小区的用药是,在施药前兑水浠释,等量分为4份(如兑水浠释为100ml,每份25ml);施药时从低用量施到高剂量,每个处理施药后清洗喷雾器。
4、做好相关记载,在施药当天及药后1-7天作好气候、水温、气温、降雨等的记录。
了解前作、前期施药情况等。
5、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调查。
6、调查结束后及时整理调查资料。
7、试验结束后按照试验报告模式及时写好试验报告。
(二)杀菌剂试验
1、试验地选择:一是要求试验地有防治对象发生或药后有防治对象发生,二是试验防治对象在试验区域历年发生较重(如水稻穗瘟、烟草黑茎病等),三是在防治适期施药。
2、划好小区,作好小区间的标示,根据防治对象和作物确定小区面积,小区面积不小于30m2,小区采用随机区组排列。
先在室内随抽取确定处理所在小区,画好小区实施区图,按图施药。
3、搞好相关记载,在施药当天及药后1-7天作好气候、水温、气温、降雨等的记录。
了解前作、前期施药情况等。
4、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调查。
5、及时整理调查资料。
6、按照试验报告模式及时写好试验报告。
(三)除草剂试验
1、试验环境的选择:试验环境的选择至关重要,关系到试验的成功与否。
首先,我们应了解当地的杂草群落组成。
主要优势种群。
根据试验药剂的防除对象确定试验地点。
了解试验田块的前作情况,施用除草剂的情况,土质情况、以及水源,排灌等基本条件。
如在进行扑草净防除水稻田杂草试验,就不能在砂质土壤进行试验,否则发生药害,导致试验失败。
2、试验地大小的选择:根据试验的处理数和重复数以及小区面积,保护行等,确定试验田的大小,能否做下试验,试验地面积应大于试验用地面积。
如某登记试验,试验药剂为3个梯度,对照药剂1 个,人工除草和空白对照各1个,共6个处理,重复四次,小区面积为20m2,试验小区共需用地6×4×20=480m2。
如试验田为长方型,试验地面积最低在540m2以上才能做下试验;如果试验在不是长方型或不是正方型田块进行,首先对试验田(地)进行测量,能否做得下试验小区。
3、稻田除草剂试验的实施注意的事项:(1)小区和重复的划定,稻田除草剂试验在水稻移栽前,首先划好小区和重复,重复间留区间走道,以利小区排灌、施药、调查等,试验小区四周设保护行,划好小区后筑埂做小区,筑埂时要求做到小区面积大小一致。
做好埂后,等小埂稍干后覆膜,耙平小区。
移栽水稻时,固定好行株距,拉绳移栽,确保每小区移栽水稻窝数相等。
(2)施药前搞好排灌,使小区水深保持在3cm左右,同时补好秧,拾除小区内老草。
(3)按图施药,在施药前划好小区田间实施图,根据小区面积和处理称量好药剂,施药时从低剂量到高剂量,按图施用,由一人专施药,另一人按图指导施药。
(4)根据试验要求和气象预报确定施药时期。
(5)施药当天作好施药时水温、气温、风向等相关记录,施药后1~7天除做好气象记录外,禁止人畜进入小区,以确保防效。
4、旱地除草剂试验应注意的事项:(1)根据试验药剂的性能和供试作物,选择好试验地。
(2)划分小区,丈量小区面积,做好小区实施图,用清水在空白对照喷施土表(或杂草)测量用水量和喷雾速度。
然后分处理分小区用药,每个处理用药结束后清洗喷雾器。
(3)芽后除草剂施药时期应掌握在杂草发生高峰期,杂草生育期以4~5片叶时施药较好,过早过晚防效不好。
(4)根据试验要求和气象预报确定施药时期。
确保在施药当天施药后不下雨,如在施药后下中雨或下大雨将导致防除效果下降或无效。
5、调查方法:对于杂草的调查方法,常采用五点取样,在调查的过程中,一般都采用计数法和称重法进行,取样都是按面积进行调查,调查前用8号铁丝制成边长0.5m×0.5m,面积0.25m2的正方形取样框;调查时,取样框放定后,清理取样框边的杂草
是否在样框内,按植物学分类进行分类调查计数。
最后一次调查时除计数外还要称量地上部鲜重。
(对于禾本科杂草的调查,在分蘖期后建议采用分蘖数进行计数,它能客观真实地反应田间杂草的发生情况和防除效果。
)
6、防效计算:杂草的防效计算采用手工计算较为复杂,费工、费时,建议采用电子表格(Excel)进行计算较快。
计算防效时以空白对照调查的杂草平均数进行防效计算;由于杂草的分布相对不匀,出现处理区杂草量大于对照区的杂草量,计算得防效为负数时,杂草的防效按零计算。
对于防效计算目前有两种,一种是采取重复对应的对照进行计算,另一种是采用4个对照小区的平均数进行计算,采用哪一种请省确定。
7、杂草主要优势种的确定:(1)根据试验防除对象确定。
(2)根据试验调查结果中空白对照不同种类发生数量所占比例确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