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正式版
2024年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____)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工程档案管理规定2.1档案资料管理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3.1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7信息管理员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四、监理项目部档案管理职责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整编及管理细则
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整编及管理细则陕西鼎科建设监理咨询二○一四年三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化的通知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编制《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整编、治理细则》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治理水平,规范和统一监理文件的审批、收集、整编、移交和归档工作,现制定《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整编、治理细则》,要求各项目部按照“细则”认真执行。
1、项目部监理文件治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部文件的整理立卷工作,对本项目的工程档案资料全面全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本专业相应资料。
资料员负责资料归档、保管工作。
公司定期对监理部资料进行检查,并纳入监理部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
2、监理资料要分类组卷、存档。
资料填写要规范性、严密性、全面性、一致性、闭合性、可追溯性。
严禁显现资料有通知、无回复、时刻矛盾、无负责人签字、有因无果、内容有误,不分类组卷,无法查找,资料纷乱现象。
3、所监理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向业主及建设项目所在地档案馆归档文件,请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向各级部门归档。
在工程开工以后,监理部要同业主、当地质安站、档案馆进行联系、沟通对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包括份数、施工及监理竣工资料名目及内容),从而为工程竣工资料向业主、档案馆的移交制造条件,对竣工资料有专门要求的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批。
向监理公司归档的资料,请按照公司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整编细则要求,整编归档。
①、归档文件容、组卷方式见《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整编细则》附录一;②、归档卷案样式见《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整编细则》附录二、三、四。
③、移交时刻及份数: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月内向业主及档案馆移交资料各一份,同时向公司档案部门移交一份竣工资料。
④、向建设单位及档案馆移交资料后,监理部必须办理竣工资料书面移交手续。
4、监理月报、监理规划、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请按《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整编细则》附录六要求的内容和样式编写、上报审批。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1.1 为确保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合理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工作中应严格遵守。
1.3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是对《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办法》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具有辅助性质。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2.1 真实: 确保工程监理档案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有任何虚假信息和遗漏记录。
2.2 有序: 将工程监理档案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管理,便于查找和使用。
2.3 安全: 做好工程监理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和损毁。
2.4 规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管理和整理。
三、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3.1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3.1.1 工程监理档案应于开工前建立,并按照项目阶段归档管理。
3.1.2 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以方便查找和整理。
3.2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3.2.1 工程监理档案应按照文件、图纸等不同形式进行整理,保证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3.2.2 档案的保管应设立专门的存档室,采取合适的环境和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好。
3.3 档案的查询和使用3.3.1 工程监理档案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3.3.2 档案的查询和使用须得到相关人员的授权和审批,防止档案信息的滥用和泄露。
四、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4.1 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受到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4.2 档案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评估,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改进。
4.3 相关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附则5.1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5.2 具体工程监理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
5.3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工程监理单位所有。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范文(2)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1.1 目的本公司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的目的是规范和完善工程监理档案的建立、保管和利用,确保工程监理活动的合法、合规和高效进行。
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从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部门是本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工程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化工作;(四)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五)负责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六)负责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第七条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设计文件;(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三)施工技术文件;(四)监理文件;(五)竣工验收文件;(六)其他与工程有关的文件。
第八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工程档案的分类体系进行分类;(二)按照档案的编号、名称、日期、页码等要素进行编目;(三)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归档;(四)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工程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九条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整理完毕的档案资料,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二)审核合格的档案资料,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三)归档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存放。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管条件进行分类存放;(二)确保档案的通风、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等措施;(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和维护。
五、工程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十一条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密级别和利用范围进行审批;(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档案知识培训。
大连市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实施细则(最新)
〔四〕通风与空调工程监理资料; 〔五〕电梯安装工程监理资料。 二、其他类别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所需要的专业,分几大 类编制。 第十八条 每一类卷内目录应包括以下五大项资料: 一、工程监理管理资料; 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三、工程进度控制资料; 四、工程投资控制资料; 五、工程合同管理资料。 第十九条 每一项资料应包含假设干个子项资料所组成 〔有关工程建立文件和辽统监表〕。 第二十条 卷内目录应按照以下规定 一、卷内目录括号〔 〕中,根据实际卷内目录张数填 写 数码,如:〔一〕、〔二〕、〔三〕……。
第二章 监理档案管理
第六条 建立工程监理档案由建立工程所在地建立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监视管理。
第七条 建立工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应在建立单位〔业主〕 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展,并以监理单位负主要责任,由承包 单位配合完成。
第八条 建立工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实行工程工程监理机 构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和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 负责制。
档编号可以不一致。 第十四条 总监或监工程师在监理档案资料上签署意见时,必须标明与要处理的事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 和 强制性标准、标准、规程等规定依据或设计文件、合同约 定条 款的依据,不得简单的填写“同意〞或“不同意〞的字 样,没 有标明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标准、规程 等规定依 据或设计文件、合同约定条款依据的总监或监理工 程师意见无 效。
第十五条 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档案资料上签署意 见时,签名的同时必须标明本人的岗位证书编号,如:总监证 ×××号、国监注证×××号、省监证×××号,否那么,签 署的意见无效。
第十六条 不具有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 签 署的监理档案资料无效。
第四章 卷内目录编制
第十七条 监理档案卷内目录应按照以下要求编制。 一、建筑工程分五大类 〔一〕土建工程监理资料; 〔二〕采暖卫生和煤气工程监理资料; 〔三〕电气安装工程监理资料;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进展,工程项目的规模不断扩大,建筑监理作为一个紧要的环节,发挥着越来越紧要的作用。
其中,工程监理档案管理是建筑监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提高监理工作效率起着特别紧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提出细化管理措施,以期为工程监理工作供给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的保障。
二、档案材料的规范管理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如何对档案材料进行规范管理,是保证监理工作顺当开展的前提。
因此,建立合理、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首先,监理单位需要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要规范收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工作的流程和标准,以便于后续管理。
制度应明确工程监理中全部档案材料的取得、存放、整理、归档、借阅、交验等各个环节的实在管理要求、标准和程序。
(二)收集、整理和归档在对于工程监理中的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时,应当依照制度中明确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
在档案材料收集过程中,要严格掌控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且不允许缺失。
在整理工作中,应做到归类统一、标识明确,以便于后续管理、使用和查询。
另外,在处理档案材料时,千万不要折叠、压叠或弯曲,以免造成损坏。
归档工作应当依照建筑监理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依照工程各阶段的建设情况建立文件目录,并依照文件檀卷之间的业务关系排序,确保全部的档案材料可以完整有序地保存。
(三)保管工作工程监理中的档案材料应当实行专门保管措施,采纳密闭、防潮、防虫、防火等措施,确保档案材料不受破坏。
同时,对于监理档案中的紧要文件,要加强管理,实行定期查看、巡察、保护等措施,防止长期不抽查而导致丢失或损坏的情况。
(四)销毁工作工程监理中全部的档案材料必需严格依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的规定,依照统一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在销毁工作中,要确保彻底、无误地清理、销毁,对于激光光盘、磁盘等电子介质的档案材料,应当采纳特别的销毁手段,以确保彻底进行清除。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档案安全;(二)全面收集,确保档案完整;(三)规范整理,提高档案质量;(四)科学利用,发挥档案效益。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计划;(二)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三)督促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设工程档案;(四)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和保管。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六条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档案,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勘察、设计、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七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经验。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各类档案应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完整无缺。
第九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清晰: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形式等进行分类;(二)编目规范: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检索方便;(三)装订整齐:档案装订应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4篇)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监理过程中的信息管理,保证工程监理的顺利进行,便于后期工程验收和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监理档案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的过程。
工程监理档案是工程监理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对于工程管理和工程验收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工程监理机构负责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监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和整理第四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定期收集工程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图纸设计、工程施工记录、设备安装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变更通知书等。
第五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收集的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建立工程监理档案分类体系,按照文件的性质、用途、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清晰有序。
第六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监理档案登记簿,对每一份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登记,包括文件名称、编号、日期、责任人等信息。
第七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工程监理档案整理规范,对于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的整理方式、标注规则等进行规范,确保档案的统一性和可查性。
第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灵活性和更新性。
如发现档案的有缺失、损坏或错误,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正。
第三章档案归档和保管第九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为工程监理档案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对档案进行归档和保管。
档案室应当具备相应的防火、防水、防震、防盗等设施和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监理档案分类体系,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每份档案都应当有独立的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工程监理档案保管规定,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如发现档案有缺失或损坏,应当及时采取补充和修复措施。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最新3篇)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最新3篇)制度,是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对于工程的监理工作,为了进展顺利,需要设立合理的规章制度。
那么,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写作监理细则,山草香整理分享了3篇工程监理细则范本。
第一条管理要点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务必标有页眉页脚,文本资料可根据文书具体资料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持续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制度规范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按时间、资料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职责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务必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条流程设计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编码及归档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编码与归档管理细则为便于公司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归档和查询,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X》(GB/T50328-2001),参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特制订本细则。
一、监理文件编码要求:(一)各生产部门负责所监理项目的文件编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在建项目的文件编码情况;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文件编码,必须按照本文件中的编码方式进行编码。
文件上明确文件编号位置的在规定位置进行标注,无明确文件编号位置的应在文件右上角进行标注。
生产部门按下图设置条形章,在编号位置加盖。
(二)编码方式:1、每个项目的每个文件编码为:类别编号/文件代号/顺序号,土建工程需按专业划分时,文件编码可按类别编号/专业代号/文件代号/顺序号2、经营计划部在下达《工程项目任务通知单》时,同时下达该项目的“工程编号”发到生产部门,工程编号在档案封面上标注。
3、“类别编号”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为监理管理资料,类别编号为B1;第二类为监理工作记录资料,类别编号为B2;第三类为竣工验收资料,类别编号为B3;第四类为监理日志与影像记录,类别编号为B4;具体类别内容见附表一。
4、公司监理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期限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X》(GB/T50328-2001)执行,工程监理档案纸质文件保存期限分为短期保存、长期保存,长短期保存的纸质文件皆应制作成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皆长期保存,电子档案的制作要求由项目管理部提出。
短期保存时间为5年,土建工程长期保存时间为50年,通信工程长期保存时间为20年,如设计使用寿命高于公司保存期限,则公司长期保存期限顺延至工程使用寿命。
档案分长期和短期分别组卷,并应建立目录。
5、归档X围长期保存表分土建和通信两类工程,短期保存表为土建和通信共用。
6、归档方式公司归档方式分为纸质档案1份和电子档案1份。
纸质档案统一采用A4大小,装订成册,要求整齐。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监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监理档案管理的概念监理档案管理是指对工程监理活动中所产生的文书资料和实物资料进行组织、整理、保存、利用和保管的过程。
2.监理档案管理的职责(1)工程监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监理单位做好监理档案管理工作。
(2)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归档、整理和保存监理档案。
(3)监理公司要配合有关部门对监理档案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监理档案的范围(1)监理合同和协议。
(2)工程监理计划、方案和报告。
(3)监理日常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和验收报告。
(4)工程监理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
(5)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6)其他与工程监理活动有关的文书资料和实物资料。
第三章监理档案管理的流程1.监理档案的建立(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和规定,在监理服务开始时及时建立完整的监理档案。
(2)监理档案应当包括所有与工程监理活动相关的文书资料和实物资料,确保监理活动的全面记录和可追溯。
2.监理档案的归档(1)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监理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索引,便于查阅和利用。
(2)监理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的性质、内容和重要性进行归档,确保监理档案的整齐有序和便于管理。
3.监理档案的保存(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保存制度,明确监理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要求。
(2)监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理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监理档案的遗失、损坏和篡改。
4.监理档案的利用(1)监理档案可以用于工程监理活动中的技术协商、工作汇报和监理意见。
(2)监理档案可以用于工程监理活动中的技术评审、质量评估和验收认定。
(3)监理档案可以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监理咨询、技术支持和法律依据。
第四章监理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监理档案管理的监督(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理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大连市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实施细则
大连市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二条凡是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工程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是工程建设过程的记实资料;是参加工程建设的建设(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之间分清责任、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是评定工程质量、合理结算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
第五条监理档案应达到见档如见人、见档如见物、见档如见证的标准,即监理档案应充分表达监理工作的高智能技术服务性,反映出监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反映岀建筑物、构筑物等形成的全过程(包括每一道工序); 全面系统、完整真实地反映出参加工程建设的建设(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形和质量行为以及质量责任;使监理档案成为法律上认可的能够判不法律责任的重要证据。
第二章监理档案治理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应在建设单位(业主)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并以监理单位负要紧责任,由承包单位配合完成。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实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和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负责制。
一、总监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搞好对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交底和发动工作,不断解决施工过程中显现的阻碍监理档案形成的有关咨询题;(二)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明确的要求,将形成监理档案的责任落实到每个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上,并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三)开工初期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协商形成所建工程的单位工程划分,并以此确定组卷意见;(四)监理档案装订前进行认确实审查,保证装订质量。
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在自己所分丄的范畴内,向施丄单位的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对口交底,尽早形成良好的工作程序和配合,施工过程中不断发觉咨询题、不断解决咨询题;(二)严格要求承包单位并以身作则,不拖拉、不迁就,及时形成监理档案,施工过程中及时将有关表格返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发挥监理职能,并主动同意建设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监理档案归档、资料管理办法
施工监理档案、资料归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档案法、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标准(GB/T50328-2001),为了规范公司施工监理档案管理工作,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对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基本建设类档案进行修订,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监理资料分类施工监理资料分为按档案保管和资料管理两类,按工程类别存档期限分为30年、8年、3年。
(一)按档案管理存档期限为30年的工程。
(1)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结构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列入监理计划单体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工程。
(2)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化工、采气及桥梁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工程。
(3)列入国家、集团公司、地市级以上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重点工程。
(4)每年11月份由工程管理处将本处室拟归档的监理工程填入《监理工程归档类别清单》中,报公司监理档案、资料审查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归档类别和保存期限,形成公司《监理工程归档类别清单》,由工程管理处、综合办公室按照公司《监理工程归档类别清单》及时组织存档和接收。
(二)按资料保存,保存期限为8年的工程。
(1)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体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2)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结构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列入监理计划(单体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
(3)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且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化工、采气及桥梁的工程。
(4)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且列入国家、集团公司、地市级以上的重点工程。
(三)按资料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的工程。
(1)油田道路、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老区改造及其他维修改造项目工程。
(2)未列入1、2项规定的其他项目工程。
第二章归档要求第三条归档内容及范围要求(一)尚未存档的所有监理工程资料归档严格执行《大庆仟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施工监理档案资料归档管理规定》,旁站记录与平行检查记录附在对应的报验单后面,具体内容见附件1、2。
2024年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推动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监理档案管理是指对工程监理活动进行全程记录、存档、管理和利用的过程,包括监理合同文件、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变更等相关文件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三条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及其人员,以及与工程监理有关的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监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四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在承担监理任务前,按照相关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理活动。
第五条工程监理机构在承接监理任务时,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的工作方案,并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六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依据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并完善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每个承接的监理项目建立项目档案,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工程地点、建设单位等信息。
第九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目录、档案编号、档案索引和档案编号查询系统等。
第十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将监理档案按照业务类型、工程类型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并标明档案的存放位置和存放时间。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监理档案的利用和保密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监理档案,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参与工程质量鉴定和纠纷处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监理档案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可用性和可读性。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监理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细则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细则(2002年修订)福建省建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00二年十月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细则1、目的通过制定和实施本公司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细则,使公司的监理档案符合规定要求;为每一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的监理活动,提供可追溯的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记录和监督管理的可靠资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每一个工程项目监理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档案的管理。
3、术语工程监理档案是指在每项工程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技术数据、图表等形式的原始记录。
4、职责4.1档案组职责4.1.1负责组织制定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业务指导、督促与检查。
4.1.2组织公司年度工程监理档案归档计划的实施。
4.1.3组织档案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
4.1.4组织工程监理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4.1.5负责档案库房建设,完善档案保管条件和保护设施。
4.1.6负责档案的移交、编目、保管、考核统计和利用工作。
4.2监管部职责4.2.1会同档案组对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的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2.2负责检验各项目监理部待归档工程监理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
4.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4.3.1认真贯彻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方面的有关规定,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3.2按《项目监理部内业资料整理办法》组织编制本项目工程监理资料的归档计划,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4各项目兼职资料员职责4.4.1负责本工程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保管和统计工作。
4.4.2负责做好工程监理档案的分类、立卷工作、案卷质量要符合技术档案案卷质量的要求。
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档案分类按《工程项目监理部内业资料规存标准》执行。
4.4.3在工程竣工1个月内向公司档案组办理工程监理档案的移交工作。
5、工作程序5.1业务培训:视工作需要公司档案组不定期派出档案人员参加档案管理专业培训,以提高管理水平。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档案管理是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的筹备、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
为了保证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六个方面详细介绍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监理档案的建立(1)项目开始前,监理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制定监理档案建设计划。
(2)监理档案的建设应以项目为单位,按照工程项目的阶段划分,分阶段建立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实效性。
(3)监理档案应包括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监理报告、变更通知书、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
二、档案管理责任(1)监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
(2)监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素质。
(3)监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监理单位应及时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归档。
(2)收集和整理的文件和资料应具备可追溯性和可审计性,确保档案的真实和完整。
(3)对于重要的文件和资料,监理单位应备份并妥善保存,以防意外丢失或损坏。
四、档案的归档和保管(1)监理档案归档应按照项目的阶段进行,确保每个阶段的档案都能得到完整归档。
(2)归档时,应编制档案目录,明确档案的内容和所属阶段,便于查询和管理。
(3)监理档案的保管应符合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如防火、防潮、防灾等。
五、档案的利用和传递(1)监理档案的利用应在获得相关权限的前提下进行,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监理档案可供相关人员查询和参考,对于需要向他人提供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传递。
(3)传递档案时,应进行记录和备份,确保档案的传递完整和准确。
六、档案的销毁和移交(1)监理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鉴定和归档,到期后及时进行销毁和移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切实做好本工程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依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发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199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闹德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在档案资料的整理、汇总、移交时,遵照执行。
1-3监理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负责审核、签字验收。
(2)档案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签收、整理、保管与汇总。
(3)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工程档案资料的监督、检查工作。
1-4本工程的档案资料,可分为:前期档案资料、施工档案资料及竣工档案资料。
前期档案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及批复,征用土地红线图及批准文件、协议书、合同文件及招投标文件等。
该部分档案资料由发包人进行整理,按要求的份数保管,待竣工验收时,立卷移交给档案部门和运行管理部门。
施工档案资料,必须与施工进程同步,由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及承包人,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设有专人负责,随时进行整理保存,竣工时一并移交。
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质量评定、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及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代表、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附录E的要求,提交的工作报告等。
1-5前期、施工、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其中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及验收应备查的资料见附件1、22 本工程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2-1合同文本文件,包括: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等;2-2发包人指示文件,主要是发包人的指示、指令等文件;2-3施工文件包括:(1)工程管理及施工技术1)开工报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更改洽商单、通知单,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单。
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细则
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科研、抗灾、战备、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1988年联合颁发的对《基本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公司工程建设工作和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使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并做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参照并结合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对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保存以及使用进行管理,本细则在公司综合部内实行,同时公司相关部门对同类档案在接受、收藏、使用等方面接受本细则的约束。
第三条按照工程档案资料保存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性,将工程建设档案按照永久、长期、短期及临时来分类。
期限判定标准如下:一、永久保存档案是指在公司存续期内或需保存年数超过50年,一般为非常重要或为证书批文类文件;二、长期保存档案是指在需保存年数不足50年但超过15年的文件资料;三、短期保存档案是指保存年数不足15年但在项目建设期间及项目运营后一定时期内仍需保存的文件资料;四、临时保存文件仅指在项目实施的某一过程中需要保存的临时文件,随后会被更有效用的正式文件所取代的文件。
第四条工程档案资料属于企业部门内部文件,无服务公众的义务,故按照工程档案资料保存和使用的权限不同,为保障公司利益,防范其他公司商业侵犯,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实行分级保存、管理及使用的办法。
按照工程档案的商业价值的重要性,将工程档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一般四个级别。
高保密级别文件具有一定的保秘期限,在解密后作为低级别或公开资料处理。
分级判定标准如下:一、绝密档案是指仅供董事会及公司高层领导查阅的工程技术经济文件,政府相关部门可在权利范围内无偿借阅,但事先要求征得公司高层许可,档案管理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外借该类档案,绝密档案有最高的保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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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
则正式版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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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
3.1 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
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7信息管理员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
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四、监理项目部档案管理职责
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2、归档范围:
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3)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监理项目部有权退回,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
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
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4、其它
(1)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关于印发》规定执行。
(2)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3)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五、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
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5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符合国家电网项目部《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25号及《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10]322号要求。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