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笔试民事诉讼法(回忆版)五篇范文》

合集下载

法律复试案例回答模板(3篇)

法律复试案例回答模板(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法律复试中,案例分析是考察考生法律知识、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份案例分析回答模板,旨在帮助考生在复试中更好地展现自己的能力。

二、案例分析回答模板【一、审题】1. 仔细阅读案例,明确案件的背景、争议焦点、当事人、法律关系等。

2. 确定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

3. 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找出法律关系之间的冲突。

【二、事实分析】1. 描述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行为等。

2. 分析案件事实对法律关系的影响。

3. 分析案件事实对法律问题的解决有何帮助。

【三、法律问题分析】1. 根据案件事实,找出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2. 分析法律问题的性质,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劳动争议等。

3. 分析法律问题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

【四、法律关系分析】1. 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如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之间的冲突等。

2. 分析法律关系对案件解决的影响。

3. 分析法律关系在法律问题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法律适用】1.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确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2. 分析法律条款的含义和适用条件。

3. 分析法律条款对案件解决的影响。

【六、法律后果】1. 分析法律适用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

2. 分析法律适用对案件解决的影响。

3. 分析法律适用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影响。

【七、结论】1. 总结案件的主要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

2. 提出解决法律问题的建议。

3. 总结案件的法律后果。

【八、案例分析】1. 结合案件事实、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

2. 分析案件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

3. 分析案件的法律后果。

【九、反思】1. 总结自己在分析案件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2. 提出改进措施,以提升自己的法律分析能力。

3. 分析自己在分析案件过程中的优点,以保持和发扬。

三、案例分析回答示例【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

【最新】湖大mba复试题word版本 (11页)

【最新】湖大mba复试题word版本 (11页)
手机号码:电子邮件:
目前居住所在地: 省(直辖市) 市/区/县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紧急联系人
姓名: 与本人关系: 手机号码:
教育背景
最高学历:最高学位:
最高教育经历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时 间: —
国家/地区: 学习方式: 学历:学历证书编号:专 业: 专业类别: 学位:学位证书编号:
其他教育经历(一)
论述题:
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不同
经济法
简答题:
1、我国反垄断法所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几种
2、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益发生争议该通过哪几种途径解决
3、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
论述题:
1、房屋价格上涨与经济法不完善有关系么?
2、对中央与各级政府干预房价的措施进行简评
201X年
一,名词解释(5*4)
公司(单位)简介(300字左右,包括所属行业,在行业内的位置,经营时间,业务规模,
发展前景等信息)
所属职能部门:所属职能部门分类: 职位: 职位分类:
税前年收入: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万元,奖金和其他 万元 职务变动情况:
您的直接下属员工人数: 人是否介意我们直接同您的上司联系: 您的直属上司:姓名 :职务:联系方式:
201X年上海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政治试

一、试分析世界观与价值观的区别,并举例说明。
答:1、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的总的根本的看法。由于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同,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形成不同的世界观。也叫宇宙观。哲学是其理论表现形式。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是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根据对这两者关系的不同回答,划分为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基本类型,即唯心主义世界观和唯物主义世界观2、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价值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评价标准。个人的价值观一旦确立,便具有相对稳定性。价值观和价值观体系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心理基础。

2021年考研法硕(非法学)民法学考题解析

2021年考研法硕(非法学)民法学考题解析

2021年考研法硕(非法学)民法学考题解析2021年考研正在进行当中,还没有最终敲响结束的铃声。

有的同学马上结束考试,还有人会去准备2021年法学硕士考试。

民法而言最近几年考试趋势非常稳定,2021年同样体现了这样的风格。

民法里传统的重点,我们在课堂是一再强调的,模考当中、考前最后预测阶段一再强调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则、基本理论依然是民法考试重点。

每年新增内容也会成为命题人最爱。

与此同时每年都会有那么一两道题目是相对偏一点的。

所以要获得75分非常困难,但是拿到60分以上难度并不是很大。

只要认真学习了,把我们所讲的主要内容全部掌握了,能够拿到80%、90%的分数是不成问题的。

今年很多人和我一样考试之后非常关切今年考试到底怎么样,哪些题目自己预测到了、自己事先想到了。

我作为常年讲民法的老师非常关心,我预测的考点考到没有。

今年比较幸运大部分考题在课堂上专门讲过。

但是一两道题目没有课堂上专门讲的。

总体来讲没有讲的题目也不属于特别偏的考点,依然是民法传统重点和新增题目。

今年大家应该考得不错。

民法里是重者恒重,很多考题经常会考到。

比方说善意取得,上课时一再强调,今年考题里很多和善意相关。

包括选择题里考到遗失物能不能善意取得、爆炸物能不能善意取得。

还有一些物权变动问题,还有质押权,是民法里传统重点,没有交付质物,没有交给质押从物,质权什么时候产生。

总体来讲今年民法考题属于考生友好型的,主要是民法里传统重点和最近几年新增考点。

也有稍微有一些个别的比较偏的考点。

比方说38题。

关于婚姻无效,未达法定婚龄的人,18岁甲和38岁的乙,谁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尽管是常见规则但是考得比较细致,很多人可能记不下来。

这是稍微偏的考点。

也包括未注册商标保护,尽管新考点,但是属于传统重点,稍微偏一点。

怎么办呢?未来复习方法还是以民法传统重点加上新增考点为主。

你说老师有偏的考点怎么办?尽量扩大复习范围,但是不要因为某一两道题目不会做答得不完美,把民法范围扩展太大。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笔记总结及如何最有效使用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笔记总结及如何最有效使用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民事诉讼法关于总论部分的必考笔记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调解分诉讼中的调解和诉讼外的调解,诉讼外的调解主要是人民调解,其次是仲裁中的调解及其他行政性调解。

除了离婚诉讼等少数案件外,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调解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在一审、二审、再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中都可以进行调解。

3.两审终审是一般原则,但下列案件是一审终审制:①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特别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都是一审终审;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得上诉的裁定。

4.辩论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行使。

辩论的方式有书面与口头两种形式。

辩论原则在民事诉讼中仅适用于审判程序中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不适用于只有申请人而无被告的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5.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支持起诉时应注意以下五点:①支持起诉的主体必须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不能成为支持起诉主体。

②支持起诉的前提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③支持起诉必须是在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

④加害人的行为必须是侵权行为。

⑤在支持起诉的情况下,原告仍是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

6.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但不能直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调解协议。

但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后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以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而不能以调解委员会作为被告。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笔记总结1.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硕士复试案例分析(3篇)

法律硕士复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硕士(JM)教育在法学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律硕士复试作为选拔优秀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不仅考查了考生的基础法律知识,还着重考察了考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法律硕士复试中的案例分析过程,旨在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复试挑战。

二、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居民王某,因不满邻居李某在自家阳台堆放杂物,影响采光和通风,与李某发生争执。

在一次争执中,王某用手机拍摄了李某的照片和视频,并在朋友圈公开指责李某。

李某认为王某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遂将王某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过程:1. 问题识别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隐私权侵权。

具体包括以下问题:- 王某拍摄李某照片和视频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如果侵犯了隐私权,王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2. 法律依据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王某拍摄李某照片和视频的行为,如果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则构成侵权。

3. 事实认定在本案中,需要认定以下事实:- 王某拍摄李某照片和视频的具体内容;- 王某拍摄李某照片和视频的目的;- 李某的隐私权是否受到侵犯。

4. 法律责任分析如果王某拍摄李某照片和视频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王某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赔偿损失:王某应赔偿李某因隐私权受到侵犯所遭受的精神损害;- 删除侵权内容:王某应删除朋友圈中的侵权内容;- 恢复名誉:王某应公开道歉,恢复李某的名誉。

5. 法律硕士复试中的案例分析在法律硕士复试中,考生需要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理论依据:考生应熟练掌握《民法典》关于隐私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例分析,阐述隐私权的内涵和外延;- 事实分析:考生应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分析王某拍摄李某照片和视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法律责任:考生应结合法律规定,分析王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具体的赔偿方案。

法律硕士历年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硕士历年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的交付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付款时间为货物交付后10日内。

然而,乙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交付货物,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2021年7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但乙公司未予理睬。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问题:1.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 乙公司是否应当赔偿甲公司的损失?3. 法院应如何判决?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属于违约行为。

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 乙公司是否应当赔偿甲公司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

因此,乙公司应当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3. 法院应如何判决?法院应判决解除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并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

具体的赔偿金额应根据甲公司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案情简介:丙公司开发了一款名为“智慧助手”的软件,并取得了该软件的著作权。

丁公司未经丙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手机上预装了与“智慧助手”功能相似的软件。

丙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问题:1. 丁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 丙公司能否要求丁公司赔偿损失?3. 法院应如何判决?案例分析:1. 丁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构成侵权。

湖南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经验总结备考资料

湖南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经验总结备考资料

湖南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经验总结备考资料xx湖南法学专业经验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今年考上湖南大学法学的,(一)专业课专业课成绩满分为300分,占总成绩的的3/5,是拉分的大头。

由于湖大13年形式的改革,重新改回了10年的模式。

即专业一为法理学、宪法,专业二为刑法、民法。

复试为民事诉讼法、法。

初试的科目由11年的6门变为了4门。

科目数量的减少和湖大人数的增多意味着湖大法学考研的难度会日益加大,因此竞争会更加激烈。

在思想上要早做准备。

我从6月份开始准备司法考试,9月司法考试结束后还休息了一周左右,将近10月份才开始准备湖大专业课的复习,严格意义上的准备时间只有3个月左右。

但从结果来看,对专业课成绩还是很满意的。

主要得益于良好的学习方法。

我的三轮复习法:1、第一轮(10月—11月中旬)基础期拿出一半的时间对书本进行精读和总结。

因为时间有限,所以精读和做总结是一齐进行的,我是用电脑做的笔记,相比书写,打字更快,所以节省了不少时间。

在做笔记的时候,碰到不明白的问题一定要停下来思考、或者翻书或者查资料,直到弄懂为止。

具体如下,按章节将重点内容摘抄下来,不要大段大段地照抄,那样就和书本没有什么区别了,一定要抄重点语句和关键词句,按考试的要求做总结(有些同学会觉得自己作总结有点难,我觉得如果自己总结概括不是很好的或者说自己没办法找准重难点的可以借助课外参考书的力量来帮助自己。

我自己 ___做的,因为有两门专业课所以复习起来还是比较吃力的,为此我就在XXX上买了两本专业课参考资料,分别是:《湖南大学法理学宪法学考研复习精编》和《湖南大学民法刑法考研复习精编》。

这两本书仅对专业课的章节知识点梳理得非常清晰,而且还有知识框架图、考题考点分析等内容,对于专业课复习意义很大。

说那么多就是希望后来的学弟学妹们能借力复习,记住好的方法会让你事半功倍。

)。

譬如名词解释考试的时候你不能答的过多,因此在总结重点名词的时候就不能摘抄过多,把核心的概念摘抄下来,有的还要事先进行一下简单的解释,最后再进行一两句的拓展即可。

司法考试2021年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2021年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2021年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2021年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三卷】本教程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2021年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欢迎阅读!司法考试2021年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1.甲乙合伙经营“利来”电器专用店,丙从“利来”电器专用店选购了一台冰箱,并由店员丁负责运送到丙家,途中冰箱跌落地上损坏。

丙欲起诉要求赔偿,发现购买冰箱的发票上盖的是“禾木”公司的专用章。

在这种情况下,丙应当以谁为被告? ( )A 以“利来”电器专用店为被告B 以“利来”电器专用店和“禾木”公司为共同被告C 以甲、乙和“禾木”公司为共同被告D 以店员丁为被告【答案】:C【解析】:民诉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这里字号只是在法律文书中登记,不能以字号作为被告。

所以A、B项错误。

民诉意见第45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因此店员丁不是本案的被告,D项错误。

民诉意见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倌、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本案中“利来”电器专用店在代表合同的发票上盖上了其他公司的印章,为了查明事实情况,应当列“禾木”公司为共同被告,C正确。

2.A市某邮政储蓄所和当地的一家快递公司签订合同,由其给客户传递文件。

快递公司员工甲某由于疏忽,对客户乙的汇款单延误多日才送达,致使该汇单被寄回。

后乙以储蓄所服务不尽职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请问本案被告该如何确定? ( )A 以该邮政储蓄所为被告B 以管辖该储蓄所的上级邮政局为被告C 以甲所在的快递公司为被告D 以快递公司和上级邮政局为共同被告【答案】:B【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法律案例分析题考研(3篇)

法律案例分析题考研(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一台设备,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万元。

合同中还约定,若乙公司未按时交付设备,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2021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

然而,乙公司并未按时交付设备。

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于2021年2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若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3. 若甲公司解除合同,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设备,已构成违约。

(二)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若乙公司仍不履行,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三)乙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继续履行:乙公司应立即交付设备,履行合同义务。

2. 采取补救措施:若乙公司不能立即交付设备,应赔偿甲公司因设备未按时交付而造成的损失。

3. 赔偿损失:乙公司应支付甲公司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四、判决结果1. 乙公司构成违约,应立即交付设备,履行合同义务。

2. 若乙公司不能立即交付设备,应赔偿甲公司因设备未按时交付而造成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总结(个人精心整理)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总结(个人精心整理)

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纠纷及其处理机制(一)民事纠纷所谓民事纠纷(也叫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民事纠纷特征:1.它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2.它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3.它以违反民事实体法的规定为形成原因4.它的解决具有可处分性(二)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所谓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一定社会中实行的,有效地解决和消除民事纠纷的一整套制度和方法。

和解 2.调解 3.仲裁 4.诉讼二、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官司说行为说活动+关系说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的审判程序制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民事诉讼有以下四个特点:1.它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构成2.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均为民事诉讼的动因,但性质和作用不同3.诉讼的全过程分为前后衔接,但任务各不相同的若干阶段4.整个诉讼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三、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法,就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用以调整法院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事诉讼法的多重性法律特征1.民事诉讼法是调整一定领域社会关系的部门法。

2.民事诉讼法是保证民事实体法贯彻实施的程序法。

3.民事诉讼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

(三)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1.与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的关系2.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3.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四)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模式1.法典式立法与判例式立法集权式立法与分权式立法审执合一式立法与审执分离式立法程序和实体同步立法与不同步立法第二节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司法独立辩论式诉讼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自由心证第三节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的,由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复试案例分析(3篇)

法律复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与某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2亿元人民币,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但后续装修工程因开发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而停滞。

在工程停滞期间,建筑公司因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要求增加工程款。

双方就此发生争议,建筑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开发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建筑公司增加的工程款?2. 建筑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双方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三、案例分析1. 开发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建筑公司增加的工程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主体结构施工,但开发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停滞。

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建筑公司有权要求增加工程款。

关于增加的工程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材料价格上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开发公司未能证明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工程款。

因此,开发公司应当承担因材料价格上涨而增加的工程款。

2. 建筑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开发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停滞,已构成违约。

因此,建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双方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复试案例分析(3篇)

法律复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乙、丙因与甲意见不合,多次在公司内部会议上提出质疑。

甲为排除异己,遂利用职权在财务上对乙、丙进行打压,导致乙、丙对公司失去信心。

乙、丙遂向甲提出股权转让请求,但甲拒绝。

乙、丙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履行股权转让义务。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甲是否应当履行股权转让义务?2. 乙、丙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三、案例分析1. 甲是否应当履行股权转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本案中,甲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乙、丙同意,擅自拒绝乙、丙的股权转让请求,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甲应当履行股权转让义务。

2. 乙、丙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乙、丙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求甲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二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1)关于股权转让义务:如前所述,甲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拒绝履行股权转让义务。

因此,乙、丙的股权转让请求成立。

(2)关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违反了股权转让合同,拒绝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已构成违约。

因此,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甲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拒绝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已构成违约。

乙、丙的诉讼请求成立。

据此,法院判决甲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并赔偿乙、丙因此遭受的损失。

2021级法学民事诉讼法试卷B两分

2021级法学民事诉讼法试卷B两分

2021级法学民事诉讼法试卷B两分2021级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学》试卷(b卷)一、单选题(15题,每题1分,共15分)1.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是下列哪种诉?(b)a、确认行动B.变更行动C.付款行动D.反诉2.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审判人员的回避由谁决定?(b)a、司法委员会的决定B.庭长的决定C.主审法官的决定D.审判分庭主审法官的决定3.1998年8月,住在a市甲区的齐明向陈方的户口所在地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方返还所借的3万元人民币,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1999年5月,经政府批准,陈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划归丙区,此外,乙区法院发现受理案件后第21天时,陈方即在丁区居住满1年,在这种情况下,齐明诉陈方欠款纠纷一案应当由哪个法院审理?(a)a、审判将由B区法院继续进行b.由乙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陈方现在户口所在地的丙区法院审理c.由乙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陈方经常居住地的丁区法院审理d、 B区法院应当向指定管辖地的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报告。

4支付令的申请范围限于下列哪种情况?(d)a.给付票证b.给付特定的实物c.给付金钱d.给付有价证券5.1998年,向东农村信用社与东宏纺织科技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合同标的为30万元。

应东部农村信用社的要求,东宏纺织科技公司要求木业衬衫厂为东部农村信用社提供价值25万元的房地产抵押担保。

东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还本付息。

湘东乡信用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抵押权,向东农村信用社应当如何依法选择被告?(c)a、东宏纺织科技公司为被告B.宏业衬衫厂为被告C.东宏纺织科技公司和宏业衬衫厂为共同被告d.或者以东宏纺织工艺公司为被告或者以红叶衬衫厂为被告6.下列诉讼代理人离婚案件中,哪一项当事人不能出庭?(d)a.生病住院的b.因公出差的c.出国考查的d.不能表达意志的7.对原讼法庭的判决没有独立申索权的第三者可以做什么?(d)a.享有必然的上诉权b.所支持的一方当事人上诉时才享有上诉权c.无上诉权d.被判决承担实体权利义务时享有上诉权8.代理人参加诉讼必须经被代理人同意。

民事诉讼法复试题

民事诉讼法复试题

民事诉讼法2011 复试题一、简单题(80 分)1.简述处分原则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2.简述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

3.简述自认的法律效力。

4.简述简述审执分立的依据和意义。

二、论述题(70 分)1. 论法官调查、收集证据的的范围。

2.评述2007年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

2010民事诉讼法复试笔试题一. 简答1.简要回答诉的要素及意义。

2.简要回答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同08 复试题)3.简要回答再审的审查范围4. 。

忘了,lx 补充二. 论述1.。

一时想不起来了,lx 补充2. ........................................................................................................................ 论述质证的内容等等... (反正是关于质证的,具体题目是什么的忘啦................................................... )3.论述执行程序的原则。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一、 3.简述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二、 2.论质证的主体、对象、内容和具体程序规则.一简答题1诉的构成要素及意义2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3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4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二论述题1民事判决的法律效率2质证的主题、对象、内容和程序规则3 执行程序的原则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09年一名词解释民事纠纷;形成之诉;专属管辖;司法协助;民事裁定二简答1如何理解自愿和合法原则?2诉讼代理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区别?3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4发回重审的适用三论述题1 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2 论非诉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区别08年一名词解释辩论原则;移送管辖;先予执行;举证期限;支付令二简答题1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有什么区别?2 简析诉讼上自认的法律效力3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4如何确定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5特别程序有什么特点?三论述题1 论诉权的保护2 论执行和解07年论述题1 论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2 论诉讼标的的实践意义3 谈谈你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看法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考研复试联系导师注意事项考研复试联系导师注意事项随着各个学校专业课成绩的公布以及公共课成绩的尘埃落定,2012 考研学子们也已经迈进了考研路上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复试个学校把复试在考研中的比重都相应的做了调整从从前的百分之二十调到了百分之五十左右,这充分说明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复试的重要性也应该引起学子们的重视!关于联系导师的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年湖南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笔试民事诉讼法(回忆版)五篇范文》xx年湖南大学法律硕士复试之笔试民事诉讼法(回忆版)100分
一、辨析题(5分x4=20分)要求: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一)甲向法院起诉乙返还xx元借款,乙辩解没有向甲借过xx 元。

该诉是确认之诉。

(二)
(三)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在小额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法院受理。

(四)甲乙约定如果发生继承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甲乙发生继承纠纷,甲反悔,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简答题(10分x4=40分)
(一)
(二)
(三)
(四)延迟审理与诉讼中止的区别民事判决与民事裁定的区别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确定调解协议的条件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
三、论述题(20分x1=20分)
执行和解的概念和效力,结合xx年3月最高法关于执行和解的司法解释谈谈你的理解
四、案例分析题(20分x1=20分)
居住在甲市的李某去世了,在乙市留有一套房产。

现在李某的二儿子李二起诉李某的大儿子李达侵犯了他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法院受理后,李某的三儿子李三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与诉讼;李某的四儿子李四表示愿意参加诉讼;李某的五儿子李五未表态。

在外地打工的李某的侄子李六听到这个消息后向法院提出要继承该房产三分之一的产权,理由是李某生前写了一个遗嘱:李六对我颇多照顾,我死后将自己的遗产的三分之一分配给李六。

(一)请问哪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请说明理由
(二)本案中的当事人诉讼地位如何。

请说明理由
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