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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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要求,依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性质与定位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其考试定位、性质和作用,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二、基本原则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高中课程的学习,并加强结果考核。

2.坚持自主选择,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普通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人才选拔,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4.坚持科学高效,促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提升考试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

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内容与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

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评价等第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江苏普通高中2024年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表

江苏普通高中2024年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表

江苏普通高中2024年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表江苏普通高中2024年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表一、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机考)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6—8日。

分三天进行,每天6场,每场60分钟。

具体如下:信息技术科目信息技术科目采用上机测试形式。

考试时长 60 分钟,卷面满分 100 分。

试题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大类。

其中选择题均为单项选择题,共 25 题,每题2 分,共计 50 分。

非选择题包括操作题、综合题,共 4 题,共计 50 分。

信息技术科目发放电子版样题。

二、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13—15日。

除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90分钟外,其他各科均为75分钟。

具体如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用处成绩合格,获得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高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会作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发放的重要依据,也是其他社会人员高中同等学力认证的必要条件。

会考每个科目达到合格的最低标准为C等级(每个省份有差异),全部是C等级以上,则成绩合格,毕业时,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会考成绩会计入学生档案,有些省份会把会考成绩单粘贴在高中毕业证的背面,作为获得高中毕业证的凭证。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影响留学申请高中成绩较差的学生,很难在高考后读一所本科,出国留学还有机会进入外国名校。

有一部分高中学生在参加完会考之后,一般就会放弃国内的高中学习,全力备战出国留学事宜。

高中会考成绩往往是出国留学的一个重要依据,不是所有国家的留学申请都需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是一部分需要。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没过就不能参加高考吗高考对学业水平考试没有要求,如果没有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也就是说的学业水平考试,只是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对高考没有影响。

你可以以社会青年的身份参加高中,不过报考渠道不太一样,社会青年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部门报考,具体咨询当地招生办或者教育局,报考时间大约是每年11月左右,建议提前咨询。

江苏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正式开始

江苏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正式开始

江苏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正式开始江苏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开始我省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延期至2月中下旬举行。

其中,18日—20日信息技术机考,25日—27日笔试。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机考)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20日。

分三天进行,每天6场,每场60分钟。

具体如下:二、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27日。

除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90分钟外,其他各科目均为75分钟。

具体如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很重要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俗称“小高考”,是学生和家长都不可小觑的考试,因为它的成绩直接影响到高考的录取结果。

学业水平考试各省市每年组织2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

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一次记录。

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离校后继续参加考试,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在高考录取中不影响高考分数,但在录取中有参考作用。

按照现行高考制度,在高考录取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计入综合素质评价表,与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并随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

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定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操作考试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部分省市如山东也按照A、B、C、D)。

江苏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江苏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江苏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江苏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草案)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是与九年制义务教育中的信息技术教育和劳动与技术教育相衔接,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为主旨,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的基础教育课程,是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

技术学习领域设有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个科目。

通用技术是指信息技术之外的、较为宽泛的、体现基础性和通用性并与专业技术相区别的技术,是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对学生发展具有广泛迁移价值的技术。

通用技术课程学习的评价与考核是指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过程和发展状况进行定性定量的描述。

通用技术课程评价是系统工程,根据全省课程开设的实际情况,基于通用技术课程评价的主要目标、内容和能力考查的特殊要求,应通过多样化的考查、多方共同协作方可完成。

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技术科目考试应包含信息技术考试和通用技术考试,两项考试均合格方能视为技术科目合格。

一、通用技术课程评价的目标与内容通用技术课程评价要考查的主要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用技术课程评价的主要内容:对考生进行技术素养的考查,注重以技术设计与应用为基础的技术实践能力,注重符合时代需求、与生活密切联系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操作技能水平,注重技术的思想和方法的领悟与运用水平,注重对技术的人文因素的感悟与理解水平。

全面检测学生通用技术的学习状况,重点考查学生学习通用技术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

考查内容须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全面促进学生富有个性的发展。

考查学生能力的主要方面:理解能力、设计能力、制作能力、试验能力、评价能力和应用能力。

二、课程评价的模式课程评价方案应有以下四种基本模式:1. 课程实施的过程督查与课程终了考核相结合;2. 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课程管理办法与教研、考试部门参与检查监督相结合;3. 卷面考试与实践操作考核相结合;4. 学生的平时成绩与考试考核结果相结合。

江苏省普通高中高二化学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说明

江苏省普通高中高二化学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说明

江苏省普通高中化学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说明一、命题指导思想化学(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的命题,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江苏省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为依据,结合我省化学必修科目(指必修学分规定的内容)的教学实际,全面检测学生化学必修科目的学习状况,重点考查学生的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习能力。

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测试内容和要求(一)测试范围必修模块《化学1》和《化学2》,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有机化学基础》二者选一,以及相关的初中化学教学内容(其具体内容本说明中不再列出)。

(二)测试要求的表述参照《课程标准》及《教学要求》对认知性、技能性、体验性三类学习目标的分类方法,和每一类学习目标从低到高的水平层次划分,以及每一水平层次包含的行为动词,相应地将认知性考查要求分为A、B、C、D四个水平层次,技能性考查要求分为a、b、c三个水平层次,体验性考查要求分为Ⅰ、Ⅱ、Ⅲ三个水平层次。

1.认知性考查要求的水平层次A.知道、说出、识别、描述、举例、列举B.了解、认识、能表示、辨认、区分、比较C.理解、解释、说明、判断、预期、分类、归纳、概述D.应用、设计、评价、优选、使用、解决、检验、证明2.技能性考查要求的水平层次a.初步学习、模仿b.初步学会、独立操作、完成、测量c.学会、掌握、迁移、灵活应用3.体验性考查要求的水平层次Ⅰ.感受、经历、尝试、体验、参与、交流、讨论、合作、参观Ⅱ.认同、体会、认识、关注、遵守、赞赏、重视、珍惜Ⅲ.形成、养成、具有、树立、建立、保持、发展、增强(三)测试内容及要求化学1主题1 认识化学科学1.知道化学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AⅠ)2.了解20世纪化学发展的基本特征和21世纪化学的发展趋势,关注现代化学发展的新成就。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要求,适应我省高中教育发展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依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6〕3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课程开设,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1.注重过程,促进发展。

坚持正确的教育改革方向,着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校改革管理模式和育人方式。

2.客观记录,真实反映。

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3.突出重点,简化操作。

突出重点评价内容,简化评价过程,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便于不同层面获得学生的评价信息。

4.规范程序,公开公正。

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

重点是学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参加党团活动、校内劳动、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行职责情况,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说明-化学

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说明-化学

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说明化学一、命题指导思想化学(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的命题,以《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修订稿)》为依据,以化学必修科目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为主要考查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本化学素养,同时兼顾考查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引导学生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测试内容和要求(一)测试范围必修模块《化学1》和《化学2》,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有机化学基础》二者选一,以及相关的初中化学教学内容(其内容本说明中不再列出)。

(二)测试能力要求的表述参照《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及《江苏省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修订稿)》对认知性、技能性、体验性三类学习目标的分类方法、水平层次划分和各层次中的行为动词,本说明相应地将认知性测试要求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水平层次,技能性测试要求由低到高分为a、b、c三个水平层次,体验性测试要求由低到高分为Ⅰ、Ⅱ、Ⅲ三个水平层次。

高水平层次的测试要求包含低水平层次的测试要求。

1.认知性测试要求的水平层次A.知道、说出、识别、描述、举例、列举B.了解、认识、能表示、辨认、区分、比较C.理解、解释、说明、判断、预期、分类、归纳、概述D.应用、设计、评价、优选、使用、解决、检验、证明2.技能性测试要求的水平层次a.初步学习、模仿b.初步学会、独立操作、完成、测量c.学会、掌握、迁移、灵活运用3.体验性测试要求的水平层次Ⅰ.感受、经历、尝试、体验、参与、交流、讨论、合作、参观Ⅱ.认同、体会、认识、关注、遵守、赞赏、重视、珍惜Ⅲ.形成、养成、具有、树立、建立、保持、发展、增强(三)测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化学1主题1 认识化学科学主题2 化学实验基础主题3 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通过对钠、铝、铁、铜等金属及其重要化合物以及氯、氮、硫、硅等非金属及其重要化合物的有关知识进行归纳与整理,体会物质变化的一般规律和学习元素化合物知识的一般方法CⅢ(Ⅱ)学生实验测试内容1.粗盐的提纯2.蒸馏水的制取3.用四氯化碳萃取溴水中的溴(或碘水中的碘)4.配制一定物质的量浓度的溶液5.常见物质的检验6.探究金属钠、碳酸钠和碳酸氢钠的性质7.探究铝及其化合物的性质8.探究铁及其化合物的性质9.探究氯气及其化合物的性质10.探究氨及铵盐的性质各模块中学生实验的测试要求参见《化学1》主题2“化学实验基础”。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二、内容与要求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二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三、组织实施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二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学校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三学校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生综合素质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清晰的评价程序以及相关责任人内容;四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五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四、结果应用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学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中学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五、保障制度一校长诚信承诺制度;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所在区域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三年度非诚信学校公示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现象的学校,省教育厅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四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江苏2024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

江苏2024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

江苏2024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江苏2024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一、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机考)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6—8日。

分三天进行,每天6场,每场60分钟。

具体如下:二、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13—15日。

除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90分钟外,其他各科均为75分钟。

具体如下:什么是学考学业考试,也称会考,现在的学考是由省里统一组织的。

学考其实相当于是高中生的毕业考试,可以允许一门学科不通过,但是政治不通过,考生是无法毕业的。

“学考”的科目有13门,传统的9门(语数外政史地物化生),加上一门技术,再加上音体美,考试的范围就是必修模块,而且要求所有的孩子都要参加作为毕业条件,浙江一直是这样做的而且一直非常严格。

学考成绩对高考有没有影响学考等级考试就是检查考生们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比如文科生学物理、化学、生物这三科学的怎么样,有没有理科思维,理科生学政治、历史、地理学的怎么样,有没有文科思维。

说白了,这和以前的高中会考没什么区别,就是换了个说法而已。

对于成绩好的同学来说,学考根本一点影响都没有,所以根本不必在意,只是一种形式而已。

对于成绩差的学生来讲,学考不过还有补考的机会,为什么一定要让成绩拖后腿呢,其实学考分数并不高,很容易就过了,更何况三科怎么也应该有一两科是你擅长的,把学考等级提高一下也未尝不可。

学考没过可以参加高考吗学考没过也是可以参加高考的,但是你报名高考时,你不属于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是指具有高中学历的学生,包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的毕业生,拿到毕业证才叫毕业生,没有毕业证的你属于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考生。

学考与选考有什么区别浙江省高考改革后,艺考生文化课,学考与选考是同一次考试。

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外,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科,同一科目提供学考和选考两种试卷。

学考满分70分考必考题,考试时间在1h这是第一种试卷。

江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说明】

江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说明】

江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简介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苏教基〔2005〕16号)的精神,设置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是为了加强对高中的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同时,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

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人才。

学业水平测试从200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

科目设置学业水平测试是对高中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

学业水平测试、语数外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完整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根据高中学生修习的要求设置。

鉴于语文、数学、外语另外组织考试,艺术、体育、研究性学习等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些学科不再列入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置坚持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个人选修的科目。

为减少测试科目与测试次数,选修科目测试的内容包括该学科的必修内容。

具体科目设置如下: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10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学业水平测试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

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

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均为必修科目。

时间安排1.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75分钟。

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二下学期、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

2.选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100分钟。

选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报考一次。

3.全省学业水平测试具体时间统一为每年的3月20、21日(一天半)据目前情况是:从2009届的学生开始,学业水平测试将提前进行。

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说明

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说明

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说明一、命题指导思想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的命题,以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为依据,注重考查高中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度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反映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和新的科学思想,关注信息技术与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增强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与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测试内容和要求(一)测试范围测试的范围包括《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信息技术科目所规定的一个必修模块和三个选修模块的有关内容。

(二)测试要求的表达本次测试在不同内容上分别对学生提出了A、B和C三类不同要求。

A:对应于了解水平与模仿水平B:对应于理解水平与独立操作水平C:对应于迁移应用水平与熟练操作水平(三)测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必修课程部分信息技术基础主题1 信息获取选修课程部分选修3 网络技术应用三、试卷结构(一)题型比例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操作题三类,其占分比例约为5:2:3。

(二)试题难度比例试卷由容易题、中等难度题和较难题组成,其占分比例约为7:2:1。

(三)内容比例试题内容包括必修模块内容和选修模块内容。

其中,必修模块内容约占60%,选修模块内容约占40%。

必修模块为所有学生的必考内容,同时,学生要在《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算法与程序设计》三个模块中必选且只选一个模块作为自己的选考内容。

四、测试方式和时间(一)测试方式上机方式。

(二)测试时间75分钟。

(三)试卷满分值100分。

五、典型题示例(一)单项选择题1、下面对信息的特征的理解,错误的是A.刻在甲骨文上的文字说明信息的依附性B.当天的天气预报信息,到第二天往往就没用了,说明信息有时效性C.信息都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D.报纸上的一则新闻可以被不同的人阅读,说明信息具有共享性【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信息的基本特征。

F_428932_0__9083-n-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F_428932_0__9083-n-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苏招委〔2019〕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现将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19年4月22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要求,适应我省高中教育发展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依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6〕3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课程开设,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1.注重过程,促进发展。

坚持正确的教育改革方向,着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校改革管理模式和育人方式。

2.客观记录,真实反映。

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3.突出重点,简化操作。

突出重点评价内容,简化评价过程,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便于不同层面获得学生的评价信息。

4.规范程序,公开公正。

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说明生物

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说明生物

江苏省一般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阐明生物一、命题指导思想生物(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旳命题,以教育部制定旳《一般高中生物课程原则(试验)》和江苏省《一般高中生物课程原则教学规定》为根据,同步从本省高中生物教学实际出发,充足体现新课程旳学科特点和功能价值。

意在测试学生旳生物学习能力与必备旳生物科学素养,着重考察学生对生物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措施旳掌握程度,并重视考察学生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旳能力。

同步重视理论联络实际,关注生命科学技术与社会旳发展,增进学生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旳全面发展。

有助于推进本省高中生物课程原则旳实行,深入提高教学质量;有助于高校愈加科学、自主地选择优秀学生。

二、测试内容和规定(一)测试范围测试旳内容包括:必修1“分子与细胞”、必修2“遗传与进化”和必修3“稳态与环境”共三个必修模块。

(二)测试能力规定旳表述参照《一般高中生物课程原则(试验)》和江苏省《一般高中课程原则教学规定》旳学习目旳分类,本学科考试规定分为A(理解层次)、B (理解层次)和C(应用层次)三个层次。

详细阐明如下:A(理解层次)1.简述和识别生物学旳基本领实、概念、原理、规律和模型。

2.关怀我国生物资源和生物科学发展状况。

说出生物科学和技术发展旳重要成就以及生物科学发展史上旳重要事件。

理解生物科学知识在生活、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旳应用。

3.说出有关试验旳材料和措施环节。

B(理解层次)1.概述所学知识要点,把握知识旳内在联络,形成知识旳网络构造。

2.阐明生物学旳概念、原理,运用所学知识解释和阐明有关生物学知识旳基本领实。

3.解释有关试验旳目旳和原理。

C(应用层次)1.精确分析用文字、图解、表格等形式体现旳有关生物学旳内容,并能用文字、图表等多种体现形式,精确体既有关生物学旳内容。

2.运用所学原理和措施处理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有关生物学问题。

3.具有初步探究简朴试验和验证有关生物学事实旳能力,以及评价试验方案旳能力,并能对有关试验现象、成果进行解释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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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精神,设置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是为了加强对高中的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同时,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

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人才。

学业水平测试从200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

学业水平测试是对高中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

学业水平测试语数外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完整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根据高中学生修习的要求设置。

鉴于语文、数学、外语另外组织考试,艺术、体育、研究性学习等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些学科不再列入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置坚持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个人选修的科目。

为减少测试科目与测试次数,选修科目测试的内容包括该学科的必修内容。

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7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2. 学业水平测试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

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

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

3.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均为必修科目。

1. 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75分钟。

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二下学期、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

2. 选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100分钟。

选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报考一次。

3. 全省学业水平测试具体时间统一为每年的4月7日、8日、9日。

技术科目测试另行安排。

普通高考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时间表
科目4月7日4月8日4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
(2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9:30-11:10)物理
(8:30-9:45)历史
(8:30-9:45)化学
(10:30-11:45)政治
(10:30-11:45)下午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2:30-4:10)生物
(2:00-3:15)地理
(4:30-5:45)
1. 学业水平测试为常模相关一目标参照考试。

测试内容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考察学生学习的状况,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注重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习能力。

2. 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是考察该科目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一般为3个模块的学习内容。

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4的内容。

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物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1-1、3-1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

化学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基础”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

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技术科目的考察内容另行制定。

3. 选修科目水平测试考察该学科必修的全部内容与选修的内容。

选修内容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I模块开设指导意见》执行。

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按理
工方向要求执行。

选修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4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经济学常识”或“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选择一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探索历史的奥秘”、“世界文化遗产荟萃”中选择2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中选择2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物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选修模块3-1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3-2、3-3、3-4、3-5中选修3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化学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有机化学基础”、“化学反应原理”、“物质结构与性质”、“实验化学”中选择3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和选修模块“生物技术实践”、“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的内容。

4. 学生水平测试根据各学科不同情况,合理设置客观题型与主观题型,客观题型一般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0%.
5. 另行制订的“学业水平测试说明”,明确各学科测试具体内容、题型、试卷结构等。

1. 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
B、C、D表示。

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 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

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 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

A级为前20%的考生,B级为前20%至前50%的考生,C级为前50%至前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 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

1. 全省高中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和管理。

各市、县招生办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地区学业水平测试的具体工作。

2. 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进行,由省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和统一计分,各市具体实施报名、测试工作。

技术科目中的通用技术由学校组织测试,省、市抽查认可。

3. 学业水平测试按照考试的要求,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以提高测试的效度和信度。

4. 省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测试说明”,规定测试
内容、试卷构成、试题形式、计分体制等。

“学业水平测试”保持相对稳定。

5. 加强对学业水平测试命题计划、命题、试测项目、审题、统计分析、试卷评价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各科试卷都能满足预定的质量要求。

6. 客观性试题采用机器阅卷,主观性试题采用网上阅卷。

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评分具有较好的一致性。

评卷按学科成立评卷组,负责本学科评卷的组织、管理工作。

7. 测试成绩只记载等级,不记载原始分。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8. 全省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设置考点、考场。

测试莳是、测试考场的条件、测试指令、考场管理等每一环节均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考点按考生及考场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每个考场配监考员两名。

同一考场中的监考员应来自两个不同的中学。

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向社会开放。

在江苏省参加高考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2008年以前的往届生已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综合考试成绩的,在原成绩有效期内,可视为必修水平测试的成绩,并转换为相关必修科目的等级。

但必须参加当年选修科目的测试。

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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