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瓯海区教育系统通讯录》修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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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瓯教办发〔2006〕67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瓯海区教育系统通讯录》

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各直属单位(学校):

由于今年人事变动较大,我局2005年编印的《瓯海区教育系统通讯录》已不能适应日常工作需要。为了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工作联系,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我局拟重新修订《瓯海区教育系统通讯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录》收录范围

1、区教育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机关离退休干部和退管会),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2、各直属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中层副职以上人员;

3、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各初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省市示范性幼儿园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其他幼儿园园长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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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讯录》报送要求

1、请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直属单位(学校)下载附件中的通讯录模版进行填写,于9月10日前将word电子文档发至ohedu@,同时将打印件报送局办公室。中心学校负责本镇(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讯录报送工作。

2、局办公室收齐通讯录的电子文稿后,直接交付印刷厂排版印刷,请各单位(学校)务必做好校对工作,确保无疏漏。通讯录中的单位名称务必填写公章上的全称,单位地址务必详尽,人员职务务必采用规范称谓。

联系人:黄朝亮联系电话:88598838(88505)

附件:通讯录模版及填写要求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行政通讯录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2006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5份)-2 -

附件

通讯录模版及填写要求

瓯海区XXX学校地址:瓯海区X街道X路X号邮编:325XXX

E-mail:传真:XXXXXX

说明:1、为了编辑方便,请务必根据模版填写,电子文档及邮件标题请标明单位名称。

2、学校名称、职务等请务必填采用规范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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