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办法
拆迁评估标准
拆迁评估标准
拆迁评估是指对拆迁项目进行评估,确定拆迁范围、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补偿方案的过程。
拆迁评估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拆迁范围的确定、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以及拆迁补偿方案的确定三个方面,介绍拆迁评估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拆迁范围的确定是拆迁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确定拆迁范围时,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附属设施等因素。
评估人员需要实地勘察,进行测量绘图,准确确定拆迁范围,确保不会漏算或多算。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拆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障周边居民的利益,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其次,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拆迁评估的核心内容之一。
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
在制定拆迁补偿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土地、房屋、附属设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金额。
同时,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确保补偿标准公平合理。
最后,拆迁补偿方案的确定是拆迁评估的重要环节之一。
拆迁补偿方案需要综合考虑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置被拆迁人的生活和工作。
在确定拆迁补偿方案时,需要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尊重被拆迁人的意愿,确保拆迁补偿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综上所述,拆迁评估标准的制定涉及到拆迁范围的确定、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以及拆迁补偿方案的确定三个方面。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拆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同时,还需要充分尊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房屋拆迁评估实施方案
房屋拆迁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房屋拆迁评估是指对需要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补偿标准的过程。
在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房屋拆迁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对于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估范围。
1. 拆迁房屋的类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公共设施等。
2. 评估的内容,房屋的建筑结构、使用年限、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因素。
3. 评估的标准,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和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三、评估流程。
1. 信息收集,收集拆迁房屋的相关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房屋结构、面积、周边环境等信息。
2. 实地勘察,派遣专业评估师对拆迁房屋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
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房屋的评估价值。
4. 编制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整理成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客观,数据准确可靠。
四、评估标准。
1. 市场价值,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和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
2. 补偿标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拆迁户的补偿标准,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等。
3. 公平公正,评估过程应当公平公正,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偏颇和不公平现象。
五、风险控制。
1. 专业人员,评估工作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评估师进行,避免出现评估不准确的情况。
2. 数据可靠,评估过程中所采集的数据应真实可靠,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评估结果失真。
3. 法律风险,评估过程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六、实施方案。
1. 评估机构,确定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房屋拆迁评估工作。
2. 评估标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3. 评估报告,编制真实客观的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当详尽清晰,数据准确可靠。
4. 监督检查,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评估过程的公平公正。
七、总结。
房屋拆迁评估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试行办法
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和《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以及对评估价值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鉴定业务;与被征收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被征收人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评估结果或者鉴定意见无效。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评估、鉴定行为和结果。
第四条承担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由征收项目所在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组织被征收人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在征收部门的主持下,由公证机构以公开抽签或者摇号的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并对抽签或摇号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市征收部门定期推荐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供当事人选择。
第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书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六条同一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大的,可以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同一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就评估对象、时点、依据、原则、技术路线、方法、价值内涵、重要参数选取等进行沟通协商,执行统一标准。
第七条对于承接的房屋征收评估项目,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业务。
第八条房屋征收评估费用和专家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专家鉴定费用参照评估费用收取。
拆迁评估 实施方案
拆迁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工作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环节。
拆迁评估作为拆迁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于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评估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
拆迁评估的目的在于对待拆迁建筑物、土地等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损失,为后续的拆迁补偿提供依据,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方案。
1. 评估范围。
拆迁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建筑物、土地、附属设施等,需要全面覆盖拆迁项目的所有相关内容。
2. 评估标准。
在进行拆迁评估时,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3.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包括实地勘察、资料调查、专家评审等多种手段,需要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 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包括评估前的准备工作、评估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的呈报和公示等环节,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5. 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是拆迁评估工作的重要成果,需要包括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方法和过程、评估结果和结论等内容,确保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6. 评估结果公示。
评估结果公示是保障拆迁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的重要环节,需要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公示,确保各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拆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包括人员配备、资金支持、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总结。
拆迁评估工作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评估实施方案对于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工作,才能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拆除评估标准
房屋拆除评估标准一、房屋拆除评估概述房屋拆除评估是指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对房屋的结构、设施、附属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评价,以便为房屋拆除工程提供合理的拆除方案、施工方法和拆除费用预算等依据。
房屋拆除评估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评估人员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
二、房屋拆除评估标准的重要性1.保障拆除工程的安全:房屋拆除过程中,遵循评估标准可以确保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2.提高拆除效率:合理的拆除方案和施工方法可以提高拆除效率,降低拆除成本。
3.确保拆除质量:遵循评估标准,有助于确保房屋拆除后的质量,满足建筑废墟处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4.规范拆除市场:房屋拆除评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拆除市场秩序,提高拆除行业的整体水平。
三、房屋拆除评估标准的主要内容1.房屋结构评估:包括房屋主体结构、承重墙、屋面、地面等方面的评估。
2.设施评估:包括供电、供水、排水、供暖、通信等设施的评估。
3.附属设施评估:包括门窗、防水、保温、装饰等方面的评估。
4.环境评估:包括拆除现场的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方面的评估。
5.拆除工程预算:根据房屋拆除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拆除工程预算。
四、房屋拆除评估方法的运用1.现场勘察:评估人员需对拆除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了解房屋的结构、设施等情况。
2.资料查阅:评估人员需查阅相关图纸、资料,了解房屋的历史、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信息。
3.技术分析:评估人员需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对房屋拆除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4.风险评估:评估人员需对拆除工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房屋拆除评估的实施与管理1.评估机构的选择:拆除单位应选择具备专业资质、良好信誉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拆除评估。
2.评估过程的监督:拆除单位应加强对评估过程的监督,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评估报告的审核:拆除单位应对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评估报告符合拆除工程的需求。
拆迁评估方案
拆迁评估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拆迁工作已成为许多地方不可回避的问题。
然而,拆迁涉及到大量的利益关系和复杂的程序,因此,有必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评估方案来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公正。
本文将就拆迁评估方案进行探讨。
二、拆迁评估的目的拆迁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土地等财产的合理评估价格,为拆迁补偿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评估,可以使得拆迁补偿的过程更加公正、公平,保护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三、拆迁评估的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估过程中,必须做到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2.科学可靠原则:评估过程应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尊重权益原则:评估过程中,应充分尊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4.社会效益原则:评估应充分考虑拆迁对于城市发展和社会效益的贡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四、拆迁评估的流程和方法1.收集资料:对于要拆迁的地区,必须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房屋、土地的权属、使用权情况,以及拆迁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社会环境等方面的信息。
2.制定评估方案: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确定评估的范围和目标,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案应明确评估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并经各方确认和同意。
3.评估过程:按照评估方案,进行实地勘察、测量、资料分析等工作,得出评估结果。
评估过程中应做到公正、公平,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4.评估报告:评估完成后,编制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详细记录下来,并加以说明和解释。
评估报告应成文并进行备案,以备后续使用。
5.结果公示和申诉:评估结果应公示一定的时间,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申诉期限。
对于申诉事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核和调查,并及时做出合理的处理措施。
五、拆迁评估中的问题与对策1.信息不对称:拆迁评估涉及到大量的信息和数据,但被拆迁人往往对此不了解,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因此,应加强对被拆迁人的信息沟通和教育,使其了解评估过程和标准,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房地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下列用词含义如下:(一)房屋具体区位:是指在某一个特定的地段内,房屋相对于所在地段、拆迁地块的优劣程度。
(二)市场比较法:是指房屋拆迁评估中以同类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适当修正,作为该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的评估方法。
(三)成本法:是指房屋拆迁评估中以开发或建造与被拆迁房屋相同用途、相同结构的房屋需要的成本和费用,再加上正常利润和税金作为该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的评估方法。
(四)房屋的重置价格:是指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配套设施费。
(五)房屋用途:是指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房屋等用途。
第四条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价格、国土资源、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每年3月底前公布。
第五条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上一年度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成新、层次、朝向等因素的确定方法或其变动幅度,房屋装修和附属物补偿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制订非住宅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进行拆迁评估的有关管理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
房屋拆迁评估中的主要评估人员应当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必须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经评估机构盖章。
国务院《国有土地评估办法》
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06月07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0号)解读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解读:立法背景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物权法,该法明确了公共利益征收问题。
当时,未体现公共利益征收原则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面临和物权法的冲突,物权法正式实施后拆迁将“无法可依”。
《拆迁条例》与《物权法》冲突1.拆迁的征收性质和政府主导性《物权法》第42条的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清楚的看出拆迁属于房屋所有权征收。
现有的《拆迁条例》主要是开发商主导性模式,整个拆迁过程中,主要是开发商主导,政府主要处于一种仲裁者的地位。
政府在下达了行政命令后,将开发商推向前台,自己淡入幕后,扮演一个"仲裁人"的角色,将一个行政行为变成一个民事行为,一旦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薄公堂,政府不但可以回避涉讼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变成一个裁判者,这样的规定有违法理。
应当承认,由开发商来主导拆迁具有一些优点,因为开发商要追求商业利益,其出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考虑,在拆迁上较有效率,拆迁活动进展较为迅速。
但是,对于公共利益的拆迁由开发商主导,此种行为显然与《物权法》的精神不符。
《拆迁条例》应当根据《物权法》的精神进行修改,明确拆迁由政府主导,这是因为:首先,政府主导型拆迁体现了征收的法律属性。
《物权法》中的征收在性质属于行政行为,特别是征收是基于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因此只能由政府来主导基于公共利益而实施的拆迁行为。
其次,政府主导型拆迁,有利于减少甚至避免拆迁中的纠纷和矛盾。
由开发商主导的现行拆迁模式,之所以倍受争议,其原因就在于,开发商基于利益驱动,只追求拆迁的效率,而不顾及拆迁人的利益保障,并导致野蛮拆迁的事例时有发生。
住建部关于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是指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和安置用房价格进行确定的活动。
二、房屋用途分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房屋五类。
三、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安置用房的评估以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朝向、装修及其它因素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计算公式: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1+区位差价系数)×(1+层次差价率)×(1+朝向差价率)×(1+其他因素差价率)-同类用途房屋基准重置价格+同类用途房屋评估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附属物补偿金额+装修补偿金额。
安置用房评估金额的计算公式:安置用房评估金额={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1+区位差价系数)×(1+层次差价率)×(1+朝向差价率)×(1+其他因素差价率)-同类用途房屋基准重置价格+同类用途房屋评估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四、其它未涉及的内容按《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五、普陀、岱山、嵊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七、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有关因素界定表一、定海城区2002年砖混半框架结构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单位:元/㎡房屋用途地段等级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其他用房一类30001800028002000参照住宅用房和办公用房的货币补偿基准价`、重置价2800二类260012000240018002350三类21006000200016001900四类≤1800350017001500重置价7509007501000备注:1、区位差价系数幅度:-50%至+30%2、住宅其他因素的幅度:-30%至+20%3、商业用房其他因素的幅度:-35%至+20%二、舟山市2002年住宅房屋朝向差价率标准(%)结构主方向朝东朝南朝西朝北差价率-20-6-7备注:1、主方向是指本幢住房正方向左右各45度范围内的方向;2、钢混、砖混结构条式住房,按主方向以套为单位计算增减系数;三、定海城区2002年商业用房层次差价率标准(%)单位:元/㎡地段等级基准价格一层二层一类18000100%25%二类12000100%30%三类6000100%40%四类3500100%60%备注:商业用房三层以上按办公用房考虑四、舟山市2002年住宅房屋层次差价率标准(%)层次总楼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一+4二+3+2三0+4-4四0+4+9-13五0+4+9+7-20六0+4+9+7+2-22七0+4+9+7+3+2-25备注1、小高层的房屋七层(含七层)以下每层减10元/㎡,七层以上每层加10元/㎡2、本表也适用办公用房3、本表为平屋顶房屋的层次差价率,对于现浇坡屋顶房屋的层次差价率参照平屋顶房屋,但顶层的层次差价率增加+4%五、舟山市2002年住宅其他因素差价率标准(%)序号其他因素修正情况修正系数备注一功能布局(-10%至+5%)好0%至+5%室内布局合理,采光通风好,卫生间建筑面积4.5㎡以上,房屋建筑面积60㎡以上,一般-5%至0%室内布局一般,采光或通风一般,卫生间建筑面积3㎡以上,房屋建筑面积60㎡以下,差-10%至-5%室内布局不合理,采光或通风不好,卫生间建筑面积1.5㎡以下或无卫生间,房屋建筑面积30㎡以下,二居住环境(-20%至+10%)好0%至+10%属物业小区,周围环境安静,小区绿地率达到25%(含25%)以上,小区容积率小于等于1.3,出路方便,附近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软配套优,城建配套优一般-10%至0%属一般小区,周围环境一般,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下,15%以上,小区容积率大于1.3,出路一般,附近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软配套一般,城建配套一般差-20%至-10%不属小区,周围环境噪杂,绿化差,出路不便,周围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软配套差,城建配套差三建筑结构形式(0%至+5%)特殊0%至+5%视建筑结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0%备注:1、办公、工业用房、其他用房的其他因素修正参照住宅;2、分值均含下限,不含上限3、城建配套主要指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六、舟山市2002年商业用房其他因素差价率标准(%)序号其他因素修正情况差价率(%)备注一建筑结构形式(0%至+5%)特殊0%至+5%视建筑结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0%二房屋深宽比(-5%至0%)≤20%深宽比每增加0.05,差价率增加-0.5%,在0、0.05、0.1之间的深宽比,按最靠近划分等级原则取差价率2.1-1%2.2-2%2.3-3%2.4-4%2.5-5%三房屋层高(-10%至+5%)4.5至5.5米0%至+5%3.5至4.5米-5%至0%3至3.5米-7%至-5%3米以下-10%至-7%四商业环境(-20%至+10%)好0%至+10%周围商业氛围优,方便停车、休息,购物环境优,建筑物布局合理,内设电梯、中央空调,城建配套设施优一般-10%至0%周围商业氛围一般,停车、购物环境一般,建筑物布局一般,无电梯、中央空调,城建配套设施一般差-20%至-10%周围商业氛围差,停车、购物环境差,建筑物布局不合理,城建配套设施差备注:分值均含下限,不含上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评估方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子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赔偿条例》,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子和用于产权调动房子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子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钱,以及对有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判定,合用本方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钱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该独立、客观、公正地展开房子征收评估、判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判定建议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房子征收评估、判定活动。
与房子征收当事人有益害关系的,应该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准时间内磋商选定;在规准时间内磋商不可的,由房子征收部门经过组织被征收人依照少量听从多半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许采纳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立。
详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订。
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不得采纳逢迎征收当事人不妥要求、虚假宣传、歹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子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子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肩负。
房子征收范围较大的,能够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共同肩负。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肩负的,应该共同磋商确立一家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该组织有关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照、评估假定、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用、评估结果确立方式等进行交流,一致标准。
第六条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选定或许确立后,一般由房子征收部门作为拜托人,向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出具房子征收评估拜托书,并与其签署房子征收评估拜托合同。
房子征收评估拜托书应该载明拜托人的名称、拜托的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拜托日期等内容。
房子征收评估拜托合同应该载明以下事项:(一)拜托人和房地产价钱评估机构的基本状况;(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领项;(四)拜托人应供给的评估所需资料;(五)评估过程中两方的权益和义务;(六)评估花费及收取方式;(七)评估报告交托时间、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余需要载明的事项。
拆迁评估办法
拆迁评估办法拆迁评估办法是指为保障拆迁对象的权益,科学、公正、合理地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和方式的规定。
以下是一个700字的拆迁评估办法的例子:拆迁评估办法一、总则1.为了保障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过程公正合理,制定本拆迁评估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对私人住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进行拆迁评估。
3.拆迁评估应遵循公开透明、科学精准、合理合法的原则。
二、评估范围和方式1.评估范围包括房屋的实际价值、装修价值、物业权益价值等。
2.评估方式包括现场评估、资料核实、专家评估等。
三、评估要素和尺度1.房屋实际价值评估应考虑房屋面积、地理位置、建筑结构、使用寿命等因素。
2.装修价值评估应考虑房屋装修程度、装修材料成本、剩余使用年限等因素。
3.物业权益价值评估应考虑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等因素。
四、评估程序1.拆迁委员会组织评估工作并成立评估小组。
2.评估小组应有经验丰富的评估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合理。
3.评估小组应搜集相关资料,对拆迁对象进行现场评估,并与拆迁对象进行沟通,了解其意见和要求。
4.评估小组应编制评估报告,明确评估结果和补偿方式,交由拆迁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五、评估结果和补偿标准1.评估结果应以评估报告为依据,确保补偿标准公正合理。
2.补偿标准应包括房屋实际价值、装修价值和物业权益价值等方面。
3.补偿方式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房屋置换、安置补偿等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六、争议解决1.拆迁对象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拆迁委员会提出申诉。
2.拆迁委员会应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估,并尽快解决争议。
3.如果争议仍未解决,拆迁对象可以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七、监督和保障机制1.政府应加强对拆迁评估工作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对于评估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应及时追责,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拆迁对象的权益应得到有效保护,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指针对房屋征收活动的评估准则和程序的规定,旨在保障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内容:一、评估机构为确保评估结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房屋征收评估应由独立的评估机构负责进行。
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品牌信誉,评估师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评估标准房屋征收评估应按照市场价格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评估标准应具体明确,公开透明,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评估标准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户型格局、装修状况、建筑材料等因素,并综合考虑房屋所在地段、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
三、评估程序房屋征收评估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程序包括评估申请、评估调查、评估报告等环节。
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
评估申请:征收方应向评估机构提交评估申请,申请中应包括相关资料和要求。
评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与征收方确认评估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评估调查:评估机构应派遣评估师前往被征收房屋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评估师应对房屋的各项因素进行详细记录和测量,并进行拍照等。
评估报告:评估师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规,编制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评估方法和过程、评估师的基本情况等内容。
评估报告应经评估机构审核并签字盖章,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评估结果应作为征收方确定补偿标准和金额的依据。
征收方应根据评估报告,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进行合理确定,并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
对于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申诉,并进行复议。
五、评估结果的监管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评估机构应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监督。
政府部门应定期对评估机构进行审查,并对评估过程进行抽查和监督,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保障被征收房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房屋拆迁评估方法
房屋拆迁评估方法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更新的推进,房屋拆迁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
而在进行房屋拆迁之前,对房屋进行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房屋拆迁评估可以确定房屋的价值,为拆迁补偿提供依据。
本文将介绍房屋拆迁评估的方法和步骤。
一、市场法评估法市场法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估方法,它根据市场行情和房屋的实际情况来评估房屋的价值。
评估师会根据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然后参考类似房屋的成交价格,推算出房屋的市场价值。
二、成本法评估法成本法评估法是以房屋的建造成本为基础来评估房屋的价值。
评估师会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建造年限、建筑材料等因素,计算出房屋的建造成本,并考虑折旧等因素,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
三、收益法评估法收益法评估法是针对商业用途的房屋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
评估师会根据房屋的租金收益、租赁期限、市场利率等因素,计算出房屋的现值,并结合其他因素,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
四、比较法评估法比较法评估法是通过比较相似房屋的成交价格来评估房屋的价值。
评估师会收集和比较类似房屋的成交价格,并根据房屋的特点进行调整,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
五、专家评估法专家评估法是指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房屋进行评估。
专家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房屋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
六、步骤进行房屋拆迁评估时,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收集房屋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使用年限等信息;2.确定评估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3.进行现场勘察:评估师会亲自到现场,对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并拍照取证;4.收集市场数据:收集相关市场数据,如类似房屋的成交价格、租金收益等;5.进行评估计算:根据选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计算;6.编制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整理成评估报告,包括房屋的评估价值和评估依据等;7.提交评估报告:将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
七、注意事项在进行房屋拆迁评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评估师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评估过程应公正、透明,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3.评估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4.评估报告应清晰、详细,包含评估结果和评估依据,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评估依据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评估依据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是根据一定的评估依据进行编制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法律法规:拆迁评估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
例如,我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屋拆迁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实施程序等。
2. 土地政策:土地政策是拆迁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政策。
评估师需要根据土地政策确定房屋所处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补偿款等。
3. 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拆迁评估的核心依据之一,也是评估师进行评估的重要参考。
评估师需要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包括房价走势、同类房屋的成交价格等,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
4. 房屋状况:评估师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包括房屋的建筑结构、使用年限、房屋维护保养情况等。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实地勘察、房屋检测等方式获得。
5. 其他因素:拆迁评估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房屋所在位置、交通便利程度、生活设施等,以及可能存在的限制因素,如房屋存在的法律纠纷或拆迁难度等。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土地政策、市场价格、房屋状况和其他因素。
评估师需要根据这些依据进行准确全面的评估,以确保拆迁补偿的公正合理。
同时,评估师还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02.01•【字号】浙建发[2002]73号•【施行日期】200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浙建发[2002]7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建设厅二00二年二月一日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房地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屋拆迁评估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下列用词含义如下:(一)房屋具体区位:是指在某—个特定的地段内,房屋相对于所在地段、拆迁地块的优劣程度。
(二)市场比较法:是指房屋拆迁评估中以同类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适当修正,作为该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的评估方法。
(三)成本法:是指房屋拆迁评估中以开发或建造与被拆迁房屋相同用途、相同结构的房屋需要的成本和费用,再加上正常利润和税金作为该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的评估方法。
(四)房屋的重置价格:是指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配套设施费。
(五)房屋用途:是指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房屋等用途。
第四条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价格、国土资源、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每年3月底前公布。
拆迁中房屋评估标准
拆迁中房屋评估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工作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拆迁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针对城市更新或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对部分区域内的房屋或建筑进行强制性的迁移或拆除,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在进行拆迁工作之前,对房屋进行评估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一环。
拆迁中房屋评估标准是评估人员依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待拆迁房屋的实际价值、损坏程度以及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拆迁补偿金额或者其他相应的政策措施。
评估标准的制定直接关系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市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因此必须合理科学,严格执行。
一、评估标准的制定原则1、公平合理原则。
评估标准必须公平公正,不能偏袒一方或造成不公平的情况。
评估必须基于事实、数据和现实情况,不能主观臆断或拿糖衡量。
2、科学客观原则。
评估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客观分析房屋的实际情况,不能凭主观感觉或情绪判断。
3、依法依规原则。
评估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能擅自修改或违背法规。
4、诚实守信原则。
评估人员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私自收受贿赂或利益,不得透露评估信息,保守评估结果。
二、评估标准的内容1、房屋的实际价值评定。
评估人员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建造年限、建筑面积、地理位置、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房屋的实际价值。
可以通过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方法进行评定,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房屋的损坏程度评估。
在拆迁过程中,部分房屋可能会出现各种程度的损坏,评估人员需要对损坏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和评估,确定每处损坏的情况及其程度,以便合理确定补偿金额。
3、影响因素的评估。
评估人员还需要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如房屋所在地段的规划情况、市场发展前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对拆迁对房屋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终的补偿标准。
1、确保评估公开透明。
评估人员必须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接受相关部门和群众监督,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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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办法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拆迁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
其中,后三者经拆迁双方选择后可以适用。
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
贵阳市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房屋拆迁估价,所选定的参照物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相近,参照实例的成交时间不超过估价时点12个月,选取的参照实例须在3个以上,参照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超过30%。
但是由于市场比较法需要交易实例作比照物,实践中公用设施、公益事业房屋以及农房等交易实例较少,对这些房屋拆迁估价拆迁双方可申请使用其它估价方法。
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