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指导意见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理实务的指导意见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理实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1.19•【字号】成工商发[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理实务的指导意见(成工商发〔2009〕9号)各区(市)县工商局、直属一、二分局,市局执法局、法制处: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及《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川工商办〔2007 〕253号),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7〕83号)的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现提出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理实务的指导意见如下:一、充分认识正确行使处罚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说理工作的重要性有效促进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也是构建工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
近年来,国家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市政府陆续制定出台了规范正确行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或指导意见,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具体执法的过程中,过罚不相当、同案不同罚等不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贯彻实施中还缺少具体的指导意见和操作规范,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进一步促进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防止重责轻罚、轻责重罚、同案不同罚等现象,确保全局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规范、有效行使,不仅有利于提高全局的执法水平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而且有利于提升全局工商机关的社会形象。
浅谈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几点体会
浅谈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几点体会作者:黄海来源:《中国纤检》2010年第19期说理式执法文书,是指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对事实进行详细的描述,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引用法条的同时阐明适用法律的理由。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有利于提升质监执法形象,增强行政执法的人性化,提高当事人的配合度,是提高质监执法人员素质、树立质监部门形象、提高行政执法的说服力与公信力的有效保障。
2010年初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了说理式执法文书。
为及时总结经验,在开始实施一段时间后,8月中旬遂宁市纤维检验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制作的说理式执法文书进行了案卷分析,讲解剖析。
通过培训、讲评,使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必要性,掌握了文书制作要点,有效提高了制作水平,现将几点体会浅谈如下。
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前提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重要性学习作为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的重要活动载体,通过讲解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执法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的重要性,克服怕麻烦、为难等不良情绪,从而提高其制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 在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行政处罚中,通过纠正违法行为,有效落实《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罚原则,达到教育行政对象自觉遵法、守法的目的。
处罚的过程不仅是单纯的行政执法过程,也是一种具体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行政裁决说理的过程,传播法律知识、警示教育行政对象,使之知法、懂法、守法,吸取教训,以免再犯。
(二) 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
在执法文书的说理过程中,利用解释和说明最终确定该处罚的理由,以此来达到制约行政权的滥用,扼制腐败、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对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减少行政争议,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树立质监执法部门公正、公平的执法形象。
全面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国部分省(区、市)工商局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经验交流
在较短 时间有明显改进 。 重庆市局 经济检 查执 法
局 董 世 远 副 局 长 告 诉 记 者 , 年 重 庆 市局 将 专 门 今
长也 有 同样 感受 , 办案人 员从发 现案 源开始 就 “ 要 收集证据 , 只有 办案过程 规 范有序 , 处罚 文书
才 能说 理 充 分 。 ”
下 , 四 川 省 局 、 庆 市局 倡 议 , 庆 、 川 、 由 重 重 四 贵
案 过程 中, 多次与 当事人 进行 沟通 , 真 听取 他 认
们 的 陈 述 意 见 。 为什 么认 定 其 行 为 属 于 限 制 竞 对
争行为 , 六 方面进行 分析和 说 明, 阐明其作 从 并
与处罚相 结合的原 则。处罚文书以案说法 , 摆事
实 、 道 理 , 处 罚人 看得 明 白、 讲 被 罚得 服 气 , 推 行 “
商建设 的意见》 “ 。 任务很 明确 , 关键要抓 落实。 ”
总局 竞争执 法局案 件督查协 调处李 红旭 处长告 诉记 者 , 争执 法局在去年 4月下发 的指 导意见 竞 中已经明确 , 力争 用 3年 时间, 即截至 2 1 年 底 02 前 ,对竞争执法案件全部 实行说理式 处罚 文书。 为推进这 项工作 , 总局 已组 织系统 内专 家精 选各
文书 的经验 ; 二是在 总局 的指导 下 , 重庆 、 四川 、
贵 州、 南、 云 西藏这 西南五省 工商部 门签 署 了《 反 从 2 0 0 8年开始 ,通过 学习总局报刊上刊 载的经 垄断与反不正 当竞争执法 区域合作协议》 。东三
验, 自主 开 展 了推 行 说 理 式 处罚 文 书 工作 。
为 什 么连 续 几 年要 求 各 地 深入 推进 这 项 工 作 , 就
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深入推进法治港航建设
讲 析 自由裁 量 的情 理 。解 决 “ 为何 这 样 处罚 ” 问 题 。行 政处 罚 自由裁 量 的
主 要 是对 处 罚 种 类 和 罚 款 数 额 的 裁 量 。
程 及 收集 证 据 的方 式 、 式 等做 出必 要 形
罚 的若 干 法 定 ( 酌 定 ) 用情 形 , 细 或 适 详
阐 述 行 政 相 对 人 主 观 意 图 、 段 、 节 手 情 以及 法 律 依 据 、 会 评 价 、 理 习 俗 等 社 伦 相 关 合 理 因 素 , 出公 正 裁 量 。 做
推行 说理 式水 路 交通行 政 处罚 文
书 的基本要 求
说 理 式 处 罚 文 书要 在 以 事 实 为 依
据 、 法 律 为 准 绳 的 基 础 上 , 清 行 政 以 讲 处 罚 的事 理 、 理 、 理 和公 理 , 基 本 法 情 其
要求是 :
行 政 相对 人 的行 为 具 体 违 反 何 法 、 条 何 的 哪 一项 禁 止 性 规 定 , 体 构 成 什 么 违 具 法行 为 。 是 要 详 实 引 述 与 禁则 相 对 应 三 的 罚则 条 文 内容 , 以备 做 出 公 正 裁 罚 。
对 人行 为 “ 反什 么法 ” 问题 。 违 的 一是 要
在 认 定 事 实和 证 据 的基 础 上 , 合 有 关 结 法 律 、 规 或 规 章 的 具 体 规 定 , 循 一 法 遵
定 的 法律 适用 规 则 , 观公 正地 分 析 行 客 政 相 对 人行 为 的性 质 , 违 法行 为进 行 对 准 确 定性 。二 是 要 全 面 准 确 引 述 法 律 、 法 规 或规 章 的具 体 禁 则 条 文 内容 , 明 指
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操作规范+范文
第二章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制作的载有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文件。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做到遣词准确、文理清晰、语言简练、重点突出。
第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由首部、事实、证据、理由、处罚内容、救济途径、制作时间和送达日期、送达方式、和联系人等事项九部分组成。
(八)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处罚依据是指认定违法性质和具体适用处罚种类及幅度的法律依据,既要表明定性应引用何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又要表明具体适用处罚种类幅度以及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和自由裁量规定方面的文件,并说明当事人违法行为危害社会的轻重程度、主观认识态度等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拟作出的具体处罚意见及计算依据。
字的。
第十九条 标点符号的用法。
(一) 当事人称谓与姓名或名称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
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
逗号隔开,句号结束;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用句号隔开。
(三)“处罚如下”等提示处罚结果的词语后,应使用冒号,
第十四条 事实描述详尽。文书应详尽描述当事人从事违法经营的主观意图,从事违法经营的原因、情节、造成的后果,作为从重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充分体现处罚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பைடு நூலகம்
第十五条 证据分析严谨。文书应逐一罗列证据进行分析,说明该证据证明案件的哪些“法律事实”;如有否认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则要另起一段罗列并进行分析;在证据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的有效性逐一作出有效或无效的确认,然后用有效的证据推定出案件的“法律事实”,对不予采信的证据则说明理由;最后阐明通过证据分析得出的被采信证据最终证明的法律事实。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政府•【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贵厅《关于印送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的函》(苏人办函〔2014〕19号)收悉。
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加强培训教育,进一步突出法治理念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为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坚持原有学法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并采取“回头看”、查遗补缺、深化落实等措施,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7月,为强化基层政府领导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法制办在省委党校举办首期市、县政府领导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11月,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有关部门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江苏省政府法制系统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修班,省、市、县三级法制办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一周时间,切实增强新形势下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能力。
二、加强执法保障,进一步突出队伍建设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在相关文件中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一系列要求:一是充实执法力量。
省辖市政府机关行政编制统一精简10%,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机关人员编制压缩20%,用于充实基层一线和重点领域的执法人员力量。
二是加强财政保障。
实行有利于财力合理下倾的财政体制,继续加大对监管执法、市场信用体系、标准体系的支持;针对目前仍有部分执法队伍为事业性质,并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申报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实际,明确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逐步实现正常运转经费财政全额保障,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问题。
说理式行政执法的探索与思考——以成都工商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为例
就反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 思想价值取向。
2 从社会价值方面看, . 说理式行政执法是行政执法
由制度的概念尚未形成共识 ,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即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是指“ 行政主体在作 出对行政相 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 , 除法律有特 别规定外, 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 事实因素、 法律依据 , 以及进行 自由裁量时所考虑的政 策、 公益 、 形势、 习惯等因素” 的制度。 我们认为, 说理式 行政执法正是行政执法行为透明化、 公开化及理性化要
白办事、 以人为本、 构建和谐的执法价值追求 , 使行政执 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能取得更加良好的社会效果。 3. 从制度价值方面看, 说理式行政执法是行m ̄法 AA -
机关改变“ 官念” 的有效措施。随着我国入世以后 , 行政
二是行政执法说理不透彻。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 说理部分蜻蜒点水、 一笔带过。如, 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意见没有采纳 , 只是笼统一句话 “ 不予采纳”对不采纳的 , 理由未作出说明 , 有的甚至表述为 : “ 纯属狡辩 , 不能成
一
求。从《 行政处罚法》 实施以前的简单叙事式, 行政处 到《
罚法》 实施以后的规范套用式, 再到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
文书 , 充分体现 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办案领 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 ”充分体现 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办案的发展 理 , 性, 了行政处罚事实的准确性, 体现 体现了行政处罚程序
机关执法为民的时代要求。说理式行政执法包括谠理式
执法行为和说理式执法文书两部分。说理式执法行为强
调说理贯穿执法检查、 案件调查、 陈述申辩、 文书送达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初探
性, 就要 求 在行使 自由裁 量权 时 , 解 释和说 明最 终 要 确定该 处 罚幅度 的理 由 , 以此来 达 到制 约 行 政 权 的 滥用 , 扼制 腐败 、 廉洁 现象 的发 生 。 不
2 3有 利 于提 高执 法 水 平 能 否 说 理 、 理 是 否 充 . 说
“ 根据 … …规 定 , 当事 人 作 出 以下 处 罚 ” 对 适 用 对 ,
此 , 罚不 仅是 单 纯 的行 政执 法 过程 , 处 也是 具体 生动 的法 制宣 传活 动 , 到教育公 民 、 起 法人 以及 其他 组织 应享 有什 么权 利 、 承担 什么 义务 的作用 。
3 行 政处 罚 决定 书说 理 的主要 内容
分与 执法人 员 的素 质密 切相关 , 因此 , 必须下 大力 气 提高执 法 人员 的政 治 理 论 、 律 知 识 、 辑 思 维 、 法 逻 文 化水平 和 语言 、 文字 表 达能力 , 而提 高执 法水平 。 从 24有 利 于法制 宣传 . 《 政处 罚法 》 行 规定 ,实 施行 “ 政处 罚 , 正 违 法 行 为 , 当 坚 持 处 罚 与 教 育 相 结 纠 应
法行为的危害性 , 加强对其法制宣传和教育 。时下 , 如 何变 执法文 书 含糊 、 简单 、 粗糙 、 政命 令 式 为 透 行
明、 细致 、 和 、 分说 理式 , 于规范 行政 自由裁量 温 充 对 权 的运用 , 进执 法环 境和谐 具有 重要 的现实 意义 。 促 1 现行 处 罚决定 书缺 乏说 理 的表现
中应 当载 明“ 违反 法律 法规 或 规 章 的事 实 和 证据 ”, 在法 律上 确立 了我 国行 政裁 决说 明理 由制 度 。推行 说 理式行 政处 罚决 定 书非 常必 要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行政执法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理念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但仍然存在执法体制不顺畅、执法程序不规范、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目标任务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54号)要求,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
(一)规范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已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市、县级政府,要保障执法机关的行政机关性质和独立性,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确需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按照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说理式执法
温泉镇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为温泉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经研究决定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工作。
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以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目标,把说理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说明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说透违法行为定性的法理,说通自由裁量的情理,说清行政执行的道理,通过说理释法,推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和谐执法、效能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
说理执法的前提是坚持依法行政,要按照行政法治精神、立法宗旨、具体规范,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一方面,必须严格遵循法定依据、方式、程序办案;另一方面,必须克服片面追求社会效果的错误认识,不在定性、定量问题上无原则地迁就当事人,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突破法律底线。
(二)过程优先原则。
全程说理式执法,对程序公正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执法程序新的内涵。
公正执法首要是程序公正,说理先行。
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将说理融入执法程序的全过程,对从调查到送达的每一执法环节都要求讲法说理,做到调查取证平等说理、案件审理公开说理、告知听证公正说理、执法文书全面说理、行政执行真情说理。
(三)公平公正原则。
要求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在执法中不因行政相对人违法而忽视、侵犯其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和救济权,按照行政法治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做到同过同罚,公平合理适用法律。
(四)教育为主原则。
执法是手段,教育是目的,通过说理执法,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和履行处罚决定,并通过说理,最大化地发挥行政执法的一般预防功能,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扩大执法的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要求始终把说理式执法作为一种创新理念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程,在执法过程中力求做到说明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说清道理,着力围绕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文书制作和行政执行等执法程序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
说理式文书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我们某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法现象,从2007年起,我们射阳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率先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执法文书。
通过两年多“说理执法”新模式的实践,我局行政执法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基本达到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的预期效果。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将说理贯穿于执法之中,带来了广大群众因了解而理解、因理解而支持、积极配合执法的良好局面。
从而更好地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和争议,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
实践证明,这样做,不但容易消除了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也确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创造了双赢的局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如何才能更好地把说理式执法文书在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加以普及推广,并将说理式执法模式向纵深延伸,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和研究。
一、统一处罚文书格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水平究竟如何,处罚是否公正,往往最终体现在行政处罚文书上,如果处罚文书不规范、不完善,就会导致行政相对人不理解、不服从,甚至会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
所以统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在行政执法中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尤其迫切。
从2007年起,射阳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模式,把这种被人称为“阳光执法”的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贯穿于执法始终,努力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使受罚对象心服口服,一举改变了原处罚决定书中的“某人某事违反了法律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而没有具体引用法律原文,也无说理分析的情况。
规范化的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违纪违法的事实、引用法规的具体条文、处罚额度的有关规定等,从而使当事人更加清楚地明白自己的行为违犯了哪条法律、法规以及处罚的尺度,增加了行政处罚的透明度。
关于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思考
政处罚。
法 院提 出诉讼 ,状 告淮 安市 人 民政 府, 并将市水利局 和开发 区管 委会作 为第三人一并告上法庭 。 淮安市人民 法 院于 20 0 5年 5月 作出判决 ,维 持
复议 决 定 。
依 法行 政的需要 , 推行说理式 处罚决
罚 。宏 杨 建 材 公 司 不 服 , 淮 安 市 人 向
说 理式 处罚 决定 书就 是对 当事人 的 违 法事 实进 行真 实 、 准确 、 细致 的说 明 ,对 处罚 的依 据和 理 由进 行充 分 论证 , 案件进 行科 学定性 , 对 内容 完 整全 面的处罚 决定 书。通 俗地说 , 就
你 的什 么行 为违 法 了,为什 么说 你
违 法 了 ,违 法 后 要 对 你 作 出 什 么 样
民政府 申请复议 , 淮安市人 民政府作
出维持 原处 罚决 定第 一项 限期拆 除 码头及 附属 物 、恢复 堤身原 状 的决 定 ,撤销第二项罚款 5万元的决定 。
宏 杨 建 材 公 司 再 向 淮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定 书势 在必 行 。 二 、 么是 说理 式 处 罚决 定 书 什
2 说理式处罚决定 书的优点。 . 传
统格 式 化 的 处罚 决 定 书 规范 统 一 ,
水 行政 处罚 决定 书 是水 行政 处
结 构 固定 ,对 于规范 水行 政执法 行 为 ,提高 行政执 法效 率发 挥 了重 要 的作 用 。但也有其 不足之处 : 一是对 事 实 的认定 不加 论证 ,其 表现为 对
复议 或提起 行政 诉讼 的重要 依据 之
。一
《 苏水事 案例 选 编( 二辑 ) 江 第 》
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要求是什么?
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要求是什么?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要求结构总体上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在撰写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应当做到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精炼、详略得当、叙事完整、说理充分。
同时还需要将法律的抽象规定与案件的具体事实相结合。
▲一、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要求是什么?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表述是将法律的抽象规定与案件的具体事实相结合,把法律预设的条件和内容放到当事人涉及的具体法律关系中,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过程的表述。
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结构总体上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在撰写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应当做到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精炼、详略得当、叙事完整、说理充分的要求。
1.首部:首部的主要内容是标题、文号、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一般要写明该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以确保行政处罚对象的准确无误;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情况。
首部的表述要求简明扼要,准确规范。
2.正文:主要包括案件来源、违法事实与证据、适用法律依据和理由、自由裁量情况、处罚决定等内容。
(1)交待案件源由,使案件的来龙去脉清楚明白。
包括说明案件来源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的基本情况,立案调查的时间等。
(2)陈述违法事实。
案件事实表述要完整准确,内容包括五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果。
涉案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标识、金额、违法所得等情况都要叙述清楚;同时,对于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所采取的手段、造成的社会后果作出客观表述。
凡是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相关的事实要素均不能遗漏。
(3)详细列举相关证据。
逐一列举证据要标明序号并说明该证据要证明的违法事实。
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对不同违法行为的证据要分别列举,但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据不需重复列举;一个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的,一并列举证据,不宜分别表述;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纳的则要说明理由。
关于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的思考
关于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的思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已经成为执法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说理式执法以“说理”为显著特征,是一种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关怀的执法模式,契合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所需,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必将有助于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说理式执法的内涵说理式执法并非一个新概念。
近年来,辽宁、江苏、湖北、天津、上海等地,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税务以及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均在执法活动中不同范围、不同程度地进行了说理式执法探索和实践,实现了执法模式的创新,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但由于“说理式执法”是一个开放性课题,各地区各部门对其概念和要求把握的尺度不一,部分地区和部门强调的“说理”仅限于“法理”,说理的环节局限于执法文书、尤其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之中,对“执法”的理解也采狭义而非广义的“法的执行”的概念,导致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和执法过程产生不同观感,不利于这一创新执法模式的推广。
基于上述说理式执法存在的不足,结合新时代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笔者认为,说理式执法的内涵和外延应当包括监管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即执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和职权实施所有活动时,都应当通过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明情理,向当事人说明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进行自由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等因素,让当事人知晓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和目的,知晓自身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事实、违反法规、危害后果、注意事项、整改要求,并将普法宣传和诚信教育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做到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教育引导当事人知法、懂法、尊法、守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国市监稽发〔2024〕99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稽发〔2024〕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贯彻宗旨意识,优化执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和践行“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围绕落实“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切实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裁量统一、过罚相当,努力让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注重事前预警,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服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注重纠偏扶正、防微杜渐,帮助经营主体强化违法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和水平。
着力在个案中梳理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对同类企业进行预警、提醒、敦促,有针对性加强督促和指导,从源头消除违法隐患。
说理式执法
今年,唐山市丰润区质监分局按照省局部署,推行了说理式执法,执法效能、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现仅就说理式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谈一下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实行说理式执法暨使用说理式文书的主要做法我们认为说理式执法就是必须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从而达到事理、情理与法理相互交融的说理要求,要始终把说理、释明作为一种创新理念主动贯穿于执法的全程。
一是在调查取证前送达《质量技术监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出示证件,详细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确认好各类被调查主体的法律资格和委托手续,砸实程序性事实证据。
在调查中,向当事人主动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当前形势,边执法边普法。
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前,说明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期限、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和应尽的义务。
二是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裁量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注重综合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行为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参照裁量规则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
三是严格履行告知程序,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相对人提出的疑议耐心解释,尽量把问题解决在送达决定前。
四是全面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
说理式执法文书是说理式执法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
从现场检查、调查笔录开始,经行政处罚告知、决定书,到撰写案件结案报告,每份执法文书都要体现说理的过程,体现执法的目的、依据、理由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在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时,按照制作、校对、审批的程序,按照说理原则,准确反映当事人信息、完整表述案件事实、逐一列举案件证据、全面表述适用法律、说明当事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说清裁量理由、交代办案程序、阐明法律救济途径和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
二、开展说理式执法的几点体会1、推行说理式执法,领导重视是前提。
任何工作都是一样,干部带好头,群众有劲头。
开展说理式执法首先领导干部要重视,要克服冷、硬、横的铁面形象,充分考虑到相对人的权益,充分认识到推行说理式执法质监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实际行动,并且也是大势所趋,不能等靠,必须克服困难,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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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指导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职能作用,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水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水利系统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说理式水行政执法文书的重要性
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是将法律的普遍规定同具体的案件事实结合起来,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法律预设的条件相对照的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过程。
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旨在革除原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弊端,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做到晓之以法、以理服人,使当事人认识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
(一)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是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形势要求。
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的重要方面,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集中体现,而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
通过制作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公开水行政执法的事实和证据、实体和程序、结果和过
程,使行政相对人从行政处罚文书中更好地判断各级水行政处罚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精神,是否公正合理,从而不断促进水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二)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是规范水行政执法的客观需要。
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增强了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性,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行政相对人的知法、知情、知理的权益更充分地得到尊重和保障,使行政相对人易于接受,有利于当事人释疑服罚,减少抵触情绪,增强理解和信任,化解执法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
同时,增强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就意味着公开水行政处罚的过程,就要求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解释和说明最终确定该处罚幅度的理由,制约了行政权的滥用,扼制腐败、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三)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是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
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不仅要求执法办案人员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法律素养,还要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推理能力,能够判断证据是否充分、合法,定性、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从而能够保证案件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因此,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有利于促进执法人员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升办案技能和办案质量,从而全面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也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树立水行政主管部门文明公正形象。
(四)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是解决当前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
经过多年的执法实践,虽然全省在水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上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证据表述过于笼统,对证据的认证缺乏说理;认定事实过于简单,缺少对事实认定的合理性阐述与论证;法律解释不够深入,对适用法律的理由不作任何阐述;自由裁量分析不够,缺乏正当合理化的法理分析;文字表述简单生硬,不能讲清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事理、法理和情理等,给水行政执法带来不良影响。
通过在全省水利系统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有利于克服和解决上述问题。
因此,各地、各单位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推行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明确要求,重点把握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基本要求
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主要是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适用的理由要全面充分表述,详尽解释和说明自由裁量权最终确定的处罚幅度。
另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提出观点和理由不予采纳的要详尽说明原因。
其总体要求是,内容完整、论证有力、逻辑严密、适法准确、说理充分、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详略得当、用词准确、语句流畅,要做到说清“三理”:
一是说法理。
就是运用法学理论对案件的定性、情节、处罚等问题做透彻的分析说明。
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采信与否的理由应叙述清楚。
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客观分析当事人的违法性质,对案件性质进行准确定性。
准确引用所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条文的内容,说明当事人的行为具体违反了该法条的什么禁止性、义务性规定,构成什么行为;详细引用与禁则、义务性规定相对应的罚则条文。
二是说情理。
即对案件的分析判断要符合主体客观背景以及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社情民意,从而使处罚决定合乎情理。
在对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手段、社会后果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从轻或减轻、从重或加重处罚以及不予水行政处罚的情节、理由、法律依据作必要的说明,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法合理。
三是说文理。
每一份处罚文书都是论证违法行为的论说文。
要求必须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严密、说理透彻。
在文字表述上,必须做到用词准确、文理通顺、详略得当。
通过说理能把整个案件的处罚程序交代清楚,把违法事实说的充分在理,使当事人知法、知情、知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执法满意度,促进和谐执法,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产生。
三、注重实效,抓住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关键环节
制作好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必须注重好五个环节:
(一)要注重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关键核心。
办案人员在撰写处罚决定书过程中,要攻坚克难,认真负责,勇于实践,增强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信心。
(二)要注重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写好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前提。
要针对“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果”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取证,防止随意性。
满足违法事实的认定,并根据违法事实加以取舍;证据的提取,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的审查,要注重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各种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三)要注重法律论证。
法律论证是说理式执法文书的集中体现。
说理式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展开深入透彻的论证说理,客观公正地适用法律,使当事人释疑服罚。
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就案件事实运用法律原理进行分析论证,主要在违法和合法、情节轻重和危害大小等问题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逻辑严谨、论证周密、辨法析理、说理充分、以法喻人、以理服人。
(四)要注重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础,是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事实和法律、实体和程序、过程和结论等问题的全面的、综合的反映和体现。
只有以全面的、详细的、说理的调查终结报告为基础,才能增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
办案人员要注意内外法律文书的区别,认真写好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为
写好说理式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打下坚实基础。
(五)要注重处罚文书审核。
文书审核是写好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保障。
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最终体现在处罚决定书上。
案件主办人员、办案机构和办案机关负责人只有严格按照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要求,把好处罚文书的起草关、核审关和审签关,才能保证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四、明确要求,确保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顺利推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提高办案质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基础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克服怕困难、怕麻烦思想,要指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的落实,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内部督促、检查。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法制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交流,通过培训、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采取办案人员互评互查、评选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方式,使大家掌握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说理、说法的技能,全面提高制作水平。
(三)落实措施,提升效果。
各单位要将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作为衡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畴。
要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发现解决问题,采取
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及推广工作。
省厅将说理式执法文书纳入案卷评查工作内容,并作为评选“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的重要标准。
同时将各地各单位的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的推行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
各地在具体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水政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