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印刷造纸】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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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用塑料包装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包装材料,具有耐腐蚀、保鲜保质、方便携带等特点,不仅适用于食品行业,也广泛应用于药品、化妆品、日用品等领域。

然而,由于塑料包装材料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法规和政策来限制和规范食品用塑料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因此,食品用塑料包装的生产需要相关机构进行许可审查,下面是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的细则。

一、申请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说明3.原材料采购合同及出入库台账4.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6.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方案7.投资估算表和财务预算表二、审查要点1.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

2.原材料的采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3.原材料的存储和使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有产品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

6.生产过程中是否有环境污染隐患,是否有治理设施和方案。

7.企业投资是否合理,财务预算是否符合要求。

8.其他相关事项三、审查流程1.申请:企业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相关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查。

3.抽样检验: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4.现场检查: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环境进行现场检查。

5.结论: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做出审查结论,可以是批准、不批准或者要求整改。

6.证书颁发: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书。

四、监管措施1.定期检查:相关部门对持证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管理符合要求。

2.不定期抽检:对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检,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3.监管台账:相关部门建立监管台账,对持证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4.不合格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相关部门可以要求整改或者撤销许可证。

5.信息公示:将持证企业的信息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五、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续签1.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不予续展。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改与补充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改与补充
11
(四)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7.1
抽样方法
补充内容:
如企业同时申报聚丙烯(PP)材质的“复合塑料编织袋”和“编织袋”产品,发证检验时复合塑料编织袋覆盖编织袋。
12
7.2
检验项目
补充内容:
表4第7项、表5第9项中“蒸发残渣(65%乙醇)”后增加(仅限聚乙烯材质)。
13
(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6
补充内容:
非复合膜产品制袋时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发证检验参照相应膜的发证检验项目。
7
(二)复合膜袋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7.1.4
表4中“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和“其他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修改内容:
产品抽样基数由50000m修改为50000㎡。
8
7.2
检验项目
表13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产品检验项目补充内容:
15
7.1
抽样方法
表4第4项“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修改内容:
抽样数量由20个(配同样数量的盖)修改为12×2个(配同样数量的盖)。
16
7.2
检验项目
表12修改与补充内容:
对于表12中的前三项检验项目,
(1)塑料奶瓶的发证检验项目跌落性能、热稳定性、密封性能三项全做。
(2)塑料瓶和塑料饮水杯(壶)类产品的发证检验不做跌落性能;关于密封性能,企业必须在其产品说明书上明示其产品是否具有密封性能,如企业承诺产品有密封性能要求,则发证时进行该项检验;关于热稳定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说明书上明示其产品的使用温度范围。企业在其产品或产品说明书上明示该产品使用温度为40℃及以下时,该产品免做此项发证检验;企业未在其产品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注温度警示,或者在其产品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注40℃以上时,则按《细则》中P56页要求,并在其说明书标注最高使用温度下进行此项发证检验。

包装印刷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审查细则

包装印刷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审查细则

包装印刷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审查细则包装印刷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审查细则是指对包装制品进行合理、规范、安全审查的详细条例。

在现代社会中,包装制品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家居用品、电子产品等方方面面。

因此,为了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包装制品市场的发展,制订包装印刷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审查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此文档以食品包装制品为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包装材料的选择。

纸张、塑料、金属等材料分别适用于不同种类的食品包装。

在选择包装材料时,需要考虑包装材料的质量、强度、抗震性、保鲜性等因素。

对于食品包装制品,需要根据该食品的性质、特点和保存要求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

例如,天然果蔬多半需要透气的包装材料,保鲜膜一般用于吸附性强的食品。

二、包装材料的安全性。

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是包装制品的重要指标之一,必须严格把关。

在审查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时,需要考虑材料的成分、加工、用途、安全性等因素。

例如,食品中常用的增白剂、动物性明胶等成分,应该在进行审查时进行严格调查和筛查。

三、包装印刷的合法性。

包装印刷也是食品包装制品中的重要部分,其合法性的审查也十分重要。

在进行包装印刷的审查时,需要考虑印刷材料的合规性、图案的设计合理性、着色剂的不碍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在印刷图案上,应避免使用虚假、夸张或过度包装的措辞和图案。

四、包装制品的标识。

包装制品的标识需要清晰、明确、准确。

在进行包装制品标识的审查时,需要注意保证标识的醒目性、明确性和准确性。

同时,标识中的信息应该真实、合规、科学、安全和完整。

五、包装的规范性。

食品包装制品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以保证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可追溯性。

在进行包装的审查时,需要关注包装设计、制造、封口、清洗、消毒以及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性要求。

六、包装的环保性。

现代社会提倡绿色包装,包装制品的环保性应该得到重视。

在进行环保性审查时,需要考虑包装制品的重复利用性、可降解性、可回收性等相关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严格把关。

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 (25)(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 (37)(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58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及审查细则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及审查细则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及审查细则》补充2013-9-27 15:22:00 中国食品科技网附件2:《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补充内容1.《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 序号 条款号相关条款内容 修改内容 1 3.1.2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中补充“3.1.2.10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2 3.1.2.3 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删除。

3 3.1.2.5 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时,应提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修改为:企业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应提交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卫生安全合格报告。

4 4.2 《生产许可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

修改为:《生产许可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

证书副本应注明半成品加工工序。

5 5.3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许可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加印(贴)QS 标志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修改为:企业应在获证后12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模具的适当部位、外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自行加印(贴)QS 标志。

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产品,如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在其最小销售包装、说明书或产品上加印(贴)QS 标志。

6 9.4 公告费:每家企业400元。

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删除。

2.《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序号 条款号 相关条款内容修改内容1实地核查办法4.1.1.1 企业应制定原辅材料采购的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的采购、检验或验证实施有效控制,保证产品所用原材料满足规定要求。

修改为:企业应制定原辅材料采购的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的采购、检验或验证实施有效控制,保证产品所用原辅材料满足规定要求。

2 4.1.2 原辅材料必须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或报告,必须使用食品用原辅材料。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 引言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是食品行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食品的保鲜、包装和运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对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生产必须进行审查和许可。

本文档旨在规范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确保食品行业的合法生产与持续发展。

2. 申请资格2.1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关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技术人员,并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

2.3 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测设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申请材料3.1 申请书:申请人应填写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申请的许可类别和范围等内容。

3.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

3.3 原料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需提供原料供应商的合格供货证明文件,以确保使用的原料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3.4 产品工艺流程和质保计划:申请人需提供产品的工艺流程和质保计划,明确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3.5 生产设备和场所照片:申请人需提供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的照片,以便审查人员了解生产环境和设备状况。

3.6 其他附加材料:申请人可根据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环保许可证、消防安全证明等。

4. 审查程序4.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审查机构,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等。

4.2 审查初审:审查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要求申请人补充和修改材料。

4.3 现场检查:审查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以验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4 技术评估:审查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供的产品工艺流程和质保计划进行技术评估,评估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5 结果通知:审查机构将根据审查结果,向申请人发出许可审查结果通知,通知中包括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并解释相关原因和依据。

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 (25)(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 (37)(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58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包装印刷造纸)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包装印刷造纸)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包装印刷造纸)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XX年XX月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00六年七月目录」、适用范围 (1):■、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 ..................................................... 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二) ..................................................... 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三) ..................................................... 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四) ..................................................... 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五) ..................................................... 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六) ..................................................... 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 2 - 第三章证书许可范围..................................... - 2 - 第四章附则............................................. - 4 - 附件 ..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由各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发证。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应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发证产品定义及范围(一)定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是指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不包括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母料等。

(二)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本细则规定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细则规定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三)单元划分及产品品种实施生产许可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根据产品使用特点分为包装膜袋、包装容器和工具3类,6个产品单元,具体见表1。

各产品品种及执行的产品标准见附表1。

按企业标准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属于本细则列出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范畴或适用范围的,企业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取证。

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等制品审核细则

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等制品审核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 (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5 (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37(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8)ﻬ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食品包装容器QS审核细则

食品包装容器QS审核细则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4.1.2,4.1.4)、工艺管理(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注:1.申请取证产品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质量安全管理职责(1)、工艺文件(3.5.1)、文件管理(3.6)、采购文件(4.2);2. 申请取证产品通过GB/T2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安全生产(7.1.3);3.取得医药包装许可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申请取证产品与医药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医药包装产品在同一场所生产的可免去核查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2)。

(包装印刷造纸)食品包装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审查细则

(包装印刷造纸)食品包装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5)(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37)(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8)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塑料食品包装容器审核细则

塑料食品包装容器审核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表 1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目录1.聚乙烯吹塑桶GB/T 13508-19922.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QB/T 1868-2004(PET) 碳酸饮料瓶3.聚酯 (PET)无汽饮料瓶QB 2357-1998容4.聚碳酸酯( PC)饮用水罐QB 2460-1999器 5. 容器类5.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QB/T 2665-2004二醇酯 (PET) 瓶6.软塑折叠包装容器BB/T 0013-19997.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T 17876-1999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 个部分,共7 章 25 条 55 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 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 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 55 个核查内容中 , 生产设施( 2.3.1,2.3.2)、设备工装( 3.1.1)、原、辅材料采购(4.1.2,4.1.4)、工艺管理(5.1.2)、包装标识( 5.4)、安全生产( 7.1.2)8 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3.1 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 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 1 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 6 项,无否决项。

(2020)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pet部分QS

(2020)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pet部分QS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pet部分QS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PET瓶部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最新最全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pet部分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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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PET瓶部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每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构成了对该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企业审查办法。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 2 - 第三章证书许可范围.................................... - 7 - 第四章附则............................................ - 8 - 附件 .................................................. - 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由各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发证。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应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发证产品定义及范围(一)定义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是指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制品和复合纸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二)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细则规定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细则规定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三)单元划分及产品品种实施生产许可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根据产品使用特点分为食品用纸包装和食品用纸容器2个产品单元,各单元产品品种见表1,各产品品种执行的产品标准见附表3。

按企业标准生产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属于本细则列出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范畴或适用范围的,企业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取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汇编-图文.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汇编-图文.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汇编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6)(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38)(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60)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 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 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 3类 39个产品 (详见表 1 ,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 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 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 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 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 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审查细则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审查细则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适用本实施细则。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1.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制品和复合纸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纸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包括2类21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发布目录。

表1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目录注:上表中带“*”为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的纸制品。

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统一管理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2.3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审查机构负责组织或配合组织起草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跟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培训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宣贯师资、生产许可审查员和审查组长;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生产企业进行实施细则的宣贯;生产许可工作的抽查;汇总审查上报材料等工作。

审查机构承担单位另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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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
(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
(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5)
(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37)
(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4)
(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
(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8)
一、适用范围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每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构成了对该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企业审查办法。

注:上表中带“*”为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的制品。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
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
4.1.2,4.1.4)、工艺管理(
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
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
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
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
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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