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印刷造纸】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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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印刷造纸】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

(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

(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5)

(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37)

(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4)

(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

(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8)

一、适用范围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每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构成了对该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企业审查办法。

注:上表中带“*”为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的制品。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

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

4.1.2,4.1.4)、工艺管理(

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

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

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

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

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1. 总则 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 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4.1申请受理 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

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 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门确定。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4.4 审核申请资料 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 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4.5 实施现场核查 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合规性。 4.5.1 核查厂区环境。主要核查厂区内外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规范及条件的要求。 4.5.2 核查生产车间。主要核查车间布局及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车间布局的合规性。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实地核查办法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 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 4.1.2,4.1.4)、工艺管理( 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 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 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

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 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 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2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9版共58页文档

2010年第88号 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 1 页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1. 总则 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 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4.1申请受理 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 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 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 第 2 页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会议企业参加人员签到表( 次会议)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实地核查表 企业名称: 申证单元: 产品名称: 核查日期:年月日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 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 4.1.2,4.1.4)、工艺管理( 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 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 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 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 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化学物迁移与危害

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化学物迁移与危害 在产品包装中塑料包装具有轻便,化学稳定性好,加工容易,食品保护性好等优点。在进行食品包装时,一般情况下食品都是和包装有着一定的接触,所以对于包装的安全方面来讲化学品在食品中的迁移和安全性近年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基于此,本文对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化学品进行了简单的探索和分析,供有关人员参考。 标签:塑料包装;化学物迁移;危害 引言 塑料包装材料具有重量轻、运输销售方便、化学稳定性好、易于加工,以及良好食品保护作用等优点,塑料食品包装得到广泛应用。由于塑料包装材料与食品直接接触,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含有化学物向食品中迁移及安全性,近年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1 食品塑料包装安全性现状 目前社会包装食品大多使用的都是塑料包装,他在整个食品加工中一般是最后一道程序,所以他和食品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食品包装材料已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塑料食品容器,软塑料包装材料包装食品对食品产生的安全问题也慢慢的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社会各界。包装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美化,便于保存,储存和使用。 2 有害物质来源及毒性 2.1 稳定剂任何阻碍塑料变质的物质都称为稳定剂。根据所起的作用,稳定剂包括:抗氧化剂,光稳定剂,热稳定剂和防霉剂。在塑料加工过程中,通常加入铅,锌,钡盐,碱型铅盐,脂肪酸皂,有机锡,复合稳定剂等化合物,以提高聚合物的耐光性和耐热性,抑制聚合反应。但是,稳定剂中的金属离子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迁移出去,而且随着食物进入人体,严重的影响着人们的健康,甚至产生中毒的现象。 为了提高塑料制品的长期耐候性,有必要在塑料制品中添加光稳定剂。常用的光学稳定剂有光学屏幕,紫外线吸收剂,猝灭剂和自由基捕获剂。性能最优异的光稳定剂目前是受阻胺光稳定剂多胺化学品(HALS),如Tinuvin 622,Chimasorb 944等,属于自由基清除剂,其光稳定效果是传统吸收型2-4倍的光稳定剂,它能有效提高聚合物的紫外辐射和抗Y射线能力,且无毒,无色,简单的合成,反应物成为目前主流产品光稳定剂。 2.2 荧光增白剂荧光增白剂(FWAs)在我国洗涤剂,造纸,纺织等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因含芳香族胺和苯乙烯为主体的结构,长期接触或间接服用人将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docx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 版) (2019-12-15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白酒,是指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类别编号为1501-1 。 第四条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场所 第五条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厂区环境、功能区划分、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生产场所一般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原料粉碎车间、制曲车间、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及更 衣室等。

(一)原辅料库原辅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火、防虫、防鼠等设施,根据需要设置防爆设施。 (二)原料粉碎车间 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三)制曲车间制曲车间的设计与设施要能满足相应香型白酒酒曲的培养、制作以及贮存等工艺技术要求。制曲车间应有粉碎、压曲、排气等设施。酒曲贮存库要宽敞、平坦、通风良好。 (四)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场所应有排汽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五)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防渗漏设施。 (六)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灌装间应设有更衣、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必要时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七)成品库 成品库应具备防火、防爆措施,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第七条酒糟应存放在适当地点,便于销售、清理。 第三章设备设施 第八条生产设备和设施根据实际工艺需要配备,一般包括: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安全,一直是民众及媒体关注的问题,在食品冷库安全问题,尤其冷冻冷库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被关注的今日。下面是整理的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已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的盒饭不适用本细则。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产品类别编号按其他食品类别进行编制。生产许可要注明相应的产品品种,即其他食品[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管理制度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原辅料采购制度,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运

输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产品留样制度、企 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问题报告制度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场所核查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的食品 安全标准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1. 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 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 2. 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 生产车间一般包括原料处理车间(清洗区、解冻区、切配区、洗蛋 间等)、原料贮存间、热加工车间、冷却车间、内包车间、外包车间、 工器具清洗间(用于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 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等,辅助设施包括检验室、原辅 料仓库(冷冻库、冷藏库、常温库等)、包材仓库、成品冷库等,生产 车间和辅助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原料处理车间应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食品原 料的清洗槽和加工台案,清洗槽和加工台案的数量或容量应与生产能 力相适应,并应明确标识。 3. 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 序而合理布局。 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 交叉污染。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 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冷却间、内包装车间及外包车间应有温度控制及监控设施。 4. 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生产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排水等条件,有低温要求的 加工场所应配有降温设施,生产区应配有排污、杀菌、防蝇、防虫、 防鼠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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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包装材料详细讲解 一、塑料包装材料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塑料是塑料,橡胶,合成纤维三大合成高分子材料中应用量最大,应用面最广的一种材料,其应用面已深入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现在世界塑料年产量已逾1。6亿吨,然而,在各个不同领域中,对塑料制品的消费量,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目前塑料制品应用最多的领域是包靶幸涤虢ㄖ行业,其中包装塑料制品雄居首位,占塑料制品总量?0%,比塑料建材总量高出近十个百分点,较其他方面的应用更占有明显的优势。就包装材料而论,塑料包装材料已远远超过玻璃,金属,木材等传统的包装材料,仅次于纸制品而居第二位,就发展速度而论,塑料包装材料业已超过其他各种包装材料而居首位。不言而喻,塑料包装材料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塑料和其他传统的包装材料相比,毕竟还是一个应用于时间很短的后起之秀,它的许许多多潜在的优点尚待开发利用。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它在性能上的许多不足与局限,亦有待人们很好的认识,以便在使用中予以避免。因此,需要我们在从事塑料科研,生产与应用的同时,客观地对塑料包装材料进行介绍与评价,从而推动塑料包装材料的进一步发展。 二、塑料包装材料的主要品种 各种商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通常多半均为一次性使用,当商品从生产单位流通到消费者手中或者到商品开封使用后,包装材料即完成了它的使命,作为废弃材料回收或者处置。因此,对于包装材料,一是要求其性能要好,要能适应保护,宣传商品的需要,二是要求其成本要尽可能地低,在当今塑料中的所谓通用塑料,如聚乙烯与聚丙烯,它们具有性能优良,生产量大,价格低廉等共同特点,是塑料包装材料的首选物料;其次是生产规模较大,性能更佳,但价格较高的通用型工程塑料,如热塑性聚酯。至于价格昂贵的特种工程塑料,虽然在某些性能上具有独到的优点,但由于经济上的原因,一般不作包装材料用。1通用塑料 通用塑料中的热塑性塑料具有性能均衡,成型加工方便,回料及废弃物料回炉方便,制品价格较低等优点,大量用于塑料包装材料。主要品种如:聚乙烯及乙烯共聚物,这类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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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安全文献 摘要:食品包装材料是食品安全控制的重要环节,包装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迁移会直接威胁到食品,导致食品不安全。分析了我国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现状以及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我国食品包装材料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食品包装材料;安全;对策我国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现状与对策的研究 塑料包装材料具有重量轻、运输销售方便、化学稳定性好、易于加工,以及良好食品保护作用等优点,塑料食品包装得到广泛应用.由于塑料包装材料与食品直接接触,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含有化学物向食品中迁移及安全性,近年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综合目前国内外文献,来源于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1) 塑料本身具有一定的毒性; 2) 塑料材料残留的有害单体或低聚物、老化及裂解产生的有毒物质; 3) 塑料制品制造过程中添加的增塑剂、稳定剂、抗氧剂等添加剂带来的毒性; 4) 塑料包装容器回收再利用时,附着污染物可能造成的食品污染. 塑料袋在食品包装中占据很大的比,。塑料袋一般是由两类塑料薄膜制成:一类是使用班乙烯、浪丙烯和密氮等原料制成的:另一类使用聚氛乙烯制成.前一类无毒:后一类有毒,不能包装食品。市场上的食品包装塑料袋有很多不同的颜色其中黑色塑料袋的危容最大.白色塑料袋的危容相对较小。塑料袋的回收成本远远高于生产成本.据有关统计显示.塑料袋的回收还不到百分之一没有回收的塑料袋到处乱丢,污染土壤、河流、空气等等。目前,市面上的很多塑料袋都是不能降解的,这些塑料袋埋在地下腐烂的时间大概份要200年.而且腐烂后还会污染土墩.有人提出对塑料袋进行焚烧,其实这样将产生大t的有毒气体,对我们的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 1 食品包装塑料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化合物合成食品包装塑料的单体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毒性,因此,国内外的食品卫生法规对合成塑料的单体及其在塑料制品中残留有明确限量.常见合成食品包装塑料的单体和低聚物品种如下. 1) 乙烯和丙烯.聚乙烯( polyethylene,PE) 塑料、聚丙烯( polypropylene,PP) 塑料是目前使用最多的食品包装塑料,由于它们是聚合大分子,不易向食品中迁移.但质量不合的PE 和PP 塑料制品,可能含有较高未聚合单体或低聚体,有向食品中迁移,造成危害的能性. 2) 苯乙烯.聚苯乙烯( polystyrene,PS) 合成中未聚合的苯乙烯、乙苯、异丙苯和甲苯等挥发物质能引起实验动物肝、肾的慢性毒害; 苯乙烯单体具有一定毒性,能降低大鼠生育能力; 苯乙烯单体易被氧化为苯基环氧乙烷,是机体诱突变剂.因此,许多国家对聚苯 乙烯食品包装材料中苯乙烯单体含量有明确限量. 3) 氯乙烯.聚氯乙烯( polyvinylchloride,PVC)塑料瓶多用于灌装矿泉水、饮料、发酵调味品等.氯乙烯单体具有麻醉作用,可引起人体四肢血管收缩而产生疼痛感; 氯乙烯在肝脏中可形成氧化氯乙烯,具有强烈的烷化作用,可引起DNA 损伤,具有致癌和致畸用.于氯乙烯单体毒性很强,因此许多国家对其在聚氯乙烯食品包装中含量进行严格控限制.4) 双酚A.双酚A( bisphenol A,BPA) 是由两分子苯酚和一分子丙酮在酸性条件下催化缩合而成的酚类物质.双酚 A 主要用于生产环氧树脂和聚碳酸酯,其中双酚A 二环氧甘油醚( BADGE) 是制造环氧树脂的主要原料.添加双酚A 的塑料具有无色透明、轻巧和出防冲击性等特性,尤其能防止酸性蔬菜和水果从内部侵蚀金属容器,因此双酚 A 类环氧树脂广泛用作罐头、易拉罐的内壁涂料,以及饮料、奶瓶、水瓶等食品包装容器中.

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版

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即食鲜切蔬果是指以新鲜的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截切、消毒漂洗、去除表面水等处理,可以改变形状但仍保持新鲜状态,密封包装后经冷链运输销售的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包括与有效隔离的独立密封包装的沙拉酱等酱汁、熟制动物源性产品(如畜禽肉、水产品)等组合包装的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 即食鲜切蔬果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书(正本、副本以及副页)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以及产品品种明细,获证产品名称为其他食品(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产品类别编号为2801。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挑选修整→清洗(去皮)→截切→消毒漂洗→(护色)→去除表面水→ 包装(金属检测)→成品→冷链运输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处理:将不可食部分去除。 2.清洗消毒:消毒液浓度、水温及消毒时间控制。 3.护色:护色剂的选择及使用浓度(仅针对易褐变,需要护色的蔬果)。

4.去除表面水:时间及方式的选择。 5.金属检测:有金属探测仪,按设备操作要求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即食鲜切蔬果生产企业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生产企业选址、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等整体条件应遵循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生产地址应选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远离粉尘、烟雾、有害气体及污染源的地区;其厂房与设施应根据不同蔬果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便于卫生管理、清洗和消毒。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生产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冷库及冷藏运输条件。 生产区应与生活区分开。生产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室内温度符合低温要求,配有降温、排污、杀菌、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 生产加工处理区域应按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区分出低清洁区和高清洁区。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车间入口处应设有洗手、更衣、鞋靴消毒、风淋等设施。 应制定科学的即食鲜切蔬果产品保质期,保证产品安全,并将产品贮存在1℃~5℃清洁卫生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存放。如生产的即食鲜切蔬果产品直接供应餐饮服务企业,供需双方应签署协议明确产品包装、保质期等食品安全相关责任,确保产品安全。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 第四条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如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内设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第五条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如申请散装熟食销售的,应当在散装食品销售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第二章许可审查基本要求 第六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第七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第十条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 第十二条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贮存场所、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均应当符合本章的通用要求。 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第三章食品销售的许可审查要求 第十三条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许可审查应当符合第二章和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 第十四条申请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许可审查除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第二节至第三节的相应规定。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 第十六条销售场所应布局合理,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生产许可通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工作机构 (1) 3 生产许可程序 (1) 4 《生产许可证书》 (4) 5 标志和编号 (6) 6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6) 7 监督检查 (7) 8 违法处理 (8) 9 收费 (8) 10 工作人员守则 (8) 11 对许可工作的监督 (9) 12 附则 (9) 附件1《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10) 附件2 《企业自我声明》 (19) 附件3 《企业实地核查通知书》 (20) 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记录》 (21) 附件5 《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23) 附件6 《企业实地核查结果通知书》 (25) 附件7 《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抽样单》 (26) 附件8 《检验报告》 (27) 附件9 《审查意见书》 (31) 附件10《审查报告书》 (32) 附件11《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变更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38) 附件12《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 附件13《变更(补领)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书》 (44) 附件14《不予变更(补领)生产许可证通知书》 (45) 附件15《检验比对报告》 (46)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1.2 本通则适用于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统一管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2.3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审查机构负责组织或配合组织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审查人员培训、汇总审查上报材料等工作。具体承担单位另文发布。 2.4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负责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强制检验、与企业的检验能力比对及相应的质量安全评价工作。具体承担单位另文发布。 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2.6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3 生产许可程序 3.1 申请与受理 3.1.1 申请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3.1.1.1 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3.1.1.2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1.3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具体要求见审查细则); 3.1.1.4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1.1.5 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发展趋势

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发展趋摘要:本文简要介绍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特性,主要概述了我国食品包装发展现状,以及几种在国内应用的食品塑料包装材料,总结了近几年新型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在国内外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关键词:特性塑料包装新型发展趋势 Plastic food packaging materials and development trend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plastic food packaging materials, mainly summarizes the development of food packaging in China the status quo, and several domestic application of plastic food packaging materials, summarized in recent years, new plastic food packaging materials in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development trends and prospects. Key words: characteristics of plastic packaging new trend 引言 21世纪是环保世纪,环境问题日显重要,资源、能源更趋紧张,塑料包装材料将迎来新的机遇,也将经受严峻的挑战。为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塑料包装材料除要求能满足市场包装质量和效益等日益提高的要求外,还进一步要求其节省能源、节省资源,用后易回收利用或易被环境降解为技术开发的出发点。为此塑料包装材料正向高机能、多功能性、环保适应性、采用新型原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拓宽应用领域等方向发展。 高机能、多功能性塑料包装材料成为许多国家热点开发的包装材料,并已有部分产品投入了工业生产。这类材料包括高阻渗性、多功能保鲜性,选择透过性、耐热性、无菌(抗茵)性以及防锈,除臭、形状记忆、能再封、易开封性等塑料包装材料,其中以高阻渗性多功能保鲜、无菌包装材料等发展更为迅速。另外,近年来正在研究开发的纳米复合包装材料将受到关注。 被喻为明日塑料之星的塑料共混物、塑料合金、无机材料填充增强的复合材料(ABC),在20世纪发展的基础上,生产和加工技术将获得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产品性能改进和系列化、功能化方面也将取得更大的进展,对提高塑料包装质量、附加值和环保适应性以及开发新产品将产生更大的影响。 一、食品塑料包装材料简介

2019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范文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2019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 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包装袋材料分类

包装袋材料分类 导言:成都上东精益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努力为广大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包装材料。为了让大家更多的了解塑料制品的只是,特此收集关于塑料安全等级的说明,为大家建立一个透明的塑料知识体系。塑料健康,从你我做起。 现代生活中,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塑料制品,如塑料购物袋、塑料杯、盘、塑料奶瓶等。然而我们可能不知道,这些塑料制品是由不同的树脂材质制成的,而不同的树脂材质在不同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可能会析出有毒有害物质,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了解各种材料的特性,安全使用呢? 1号塑料(PETE) 常见用途: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等 由它制成的透明塑料瓶常被称为“宝特瓶”。这种塑料因为耐热至70℃就会变形,因此只适合盛装暖饮或冷饮。如果盛装高温液体、或加热则易变形,并释放出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研究还发现,这种塑料品在持续使用10个月后,也会释放出致癌物,对人体有极大危害。 小结:饮料瓶用完了就丢到“可回收”垃圾中,不要再用来做水杯。避免受热(如放在汽车里或后背箱中)、避免裂纹(会释放有害物质);也尽量不要做储物容器盛装其他物品,以引发健康问题得不偿失。 2号塑料(HDPE) 常见用途:清洁用品、沐浴产品等 常见的白色药瓶、护肤、沐浴产品的包装都是由这种塑料制成。如果想要重复利用的话,需要在彻底地清洁后方可使用。麻烦的是,这些容器通常不好清洗,会残留原有的清洁用品,容易变成细菌的温床,因此还是小心为妙哦! 小结:最好不循环使用。需分类回收。 3号塑料(PVC) 常见用途:雨衣、建材等 可塑性好、价格便宜;不能包装食品。这种材质遇高温时容易产生有害物质,甚至在制造的过程中都会释放有毒物质。 小结:使用时千万不要让它受热。 4号塑料(LDPE) 常见用途:保鲜膜等 人们习惯将盖着保鲜膜的食物放进微波炉加热,认为这样食物中的水分不容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 2016年12月14日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公开征求和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专家及行业组织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研讨论证,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细则》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循规范统一、科学高效、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细则》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细则》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和程序,指导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流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负责日常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选派观察员,参加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全程监督,但不参与审查意见。 三、《细则》对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受理部门、技术审查部门以及审查组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细则》规定,受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按照《食品生

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受理后,受理部门应将受理材料移送至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部门。 承担技术审查的部门负责组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审查员的遴选、培训、选派以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具体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 审查组具体负责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 四、《细则》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关系? 一是《细则》是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通则》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体系框架下,专门制定的,《细则》是《食品生产许可通则》的二类文件。主要原因是基于保健食品生产在产品剂型、原辅料使用、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功能声称等方面的特殊性,以及保健食品实际大生产条件应该与前置注册审批的中试生产条件相匹配。 二是为确保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将《通则》中的通用条款融入《细则》,使两者合二为一。《通则》明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细则》与《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的关系?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于1998年颁布实施,对生产许可和日常生产提出了相关要求。主要分为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原料、贮存与运输、设计与设施、生产过程、品质管理等7个部分共140项审查条款,但因标准修改完善工作滞后,很多技术审查项目已不能满足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监管实际需要。如缺少原料提取物和复配营养素管理的相关条款等。基于以上原因,《细则》在对GMP部分条款修改覆盖和删减的基础上,根据《食品安全法》新的监管要求和企业发展现状,增加了32项审查条款,主要涉及生产批次管理、委托生产管理、原料提取物与复配营养素管理等问题,强化了技术标准的可操作

常用塑料包装材料简介

一、常用塑料包装材料简介 一、聚乙烯(PE) (一)性能及用途 聚乙烯是典型的热塑性塑料,为无臭、无味、无毒的可燃性白色粉末。成型用的聚乙烯树脂均为经挤出造粒的蜡状颗粒料,外观呈乳白色。 聚乙烯的分子量在1万~100万之间,分子量超过100万的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分子量越高,其物理力学性能越好,但随着分子量的增高,加工性能降低。因此,要根据使用情况选择适当的分子量和加工条件。高分子量聚乙烯是个加工结构材料和负荷材料,而地分子量聚乙烯只适合作涂覆、上光剂、润滑剂和软化剂等。 聚乙烯的力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复合物的分子量、支化度和结晶度。高密度聚乙烯的拉伸强度为20~25MPa,而低密度聚乙烯的拉伸强度只有10~12MPa。聚乙烯的伸长率主要取决于密度,密度大,结晶度高,其蔓延性就差。 聚乙烯的电绝缘性能优异。因为它是非绝缘材料,其介电常教及介电损耗几乎与温度、频率无关;高频性能很好,适于制造各种高频电缆和海底电缆的绝缘层。 (二)品种 1.低密度聚乙烯(LDPE) (1)性能 低密度聚乙烯的密度范围为0.910~0.925g/cm3。分子结构为主链上带有长、短不同支链的支链型分子。在主链上每1000个碳原子中约带有50个以下的乙基、丁基或更长的支链。与高密度和中密度聚乙烯相比,它具有较低的结晶度(55%~65%),较低的软化点(108oC~126oC)以及较宽的熔体指数(0.2~80g/10min)。 由于低密度聚乙烯的化学结构与石蜡烃类似,不含极性基团,所以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对酸、碱和盐类水溶液具有耐腐蚀作用。它的电性能及好,具有导电率低、介电常数低、介电损耗低以及介电强度高等特性。但低密度聚乙烯的耐热性能较差,也不耐氧和光老化。因此,为了提高其耐老化性能,通常要在树脂中加入抗氧剂和紫外线吸收剂等。 低密度聚乙烯具有良好的柔软性、延伸性和透明性,但机械强度低于高密度聚乙烯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2)用途 低密度聚乙烯主要用于制造薄膜。薄膜制品约占地密度聚乙烯制品总产量的一半以上,用于农用薄膜及各种食品、纺织品和工业品的包装。低密度聚乙烯电绝缘性能优良,常用作电线电缆的包覆材料。注射成型制品有各种玩具、盖盒、容器等。与高密度聚乙烯掺混后经注射成型和中空成型可制管道及容器等。 2.高密度聚乙烯(HDPE) (1)性能 高密度聚乙烯的高密度为0.941~0.965g/cm3。分子结构为线型结构,支链少,平均每1000个碳原子仅含有几个支链。与低密度聚乙烯相比,高密度聚乙烯结晶度达80%~90%,密度大,使用温度较高,硬度和机械强大较大,耐化学性能好。 (2)用途 高密度聚乙烯的用途与低密度聚乙烯不同。低密度聚乙烯约50%~70%用于制造薄膜;而高密度聚乙烯则主要用于制造中空硬制品,约占总消费量的40%~65%。具体用途有:吹塑法制造各种瓶、罐及各种工业用槽、桶等容器;注射成型制造各种盆、桶、蓝、篓、筐等日用成器、日用杂品和家具等;挤出成型制造各种管材、捆扎带以及纤维、单丝等。此外,还可用于制造电线电缆的包覆材料和合成纸;加入大量无机钙盐以后,还可以制造钙塑包装箱和家具、门窗等。最近,高密度聚乙烯用于制造高强度超薄薄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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