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考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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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在校领导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说明:
1、学生会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 分)。
2、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校学生会主席团。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负责,考核中学生会互相监督。
4、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以主席团内部审核和面向全校教师及学生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同时开展。
5、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全校教师及学生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
6、学生会干部每人附考评表一张。
7、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干部考核由五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序考核”。
(一)、思想考核标准:
1、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2、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3、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例会考核标准: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三下午5点在学校接待室召开例会。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0.5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三)、工作态度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再关心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凡是我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者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未交学生会主席团的,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6、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四)、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五)、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在前一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商议和团委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否则不能私自实行。
(六)、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5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5、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6、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7、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8、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
校级加5分/次;市级加10分/次;省级加15分/次;
三、考评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1)个人自评(20%):
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
(2)内部互评(20%):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学生会干部互相评议。
(3)负责人上评(20%):
被测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具体为:干部及主席团的负责人为团委老师)
(4)全校教师及学生评议(40%):
化学化工学院全体本科生均有权监督和评议学生会干部工作。每学期末,由组织部发放学生会干部审核表(见附表2),学生认真填写后再由组织部回收。
注:组织部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团委书记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四、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校领导并给与警告,低于50分者开除会籍。高分者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团总支备案,以备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
五、附则:
1、各部门的考核见该部门的考核制度。
2、本制度实施期间,学生会主席团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