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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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2篇)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2篇)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人事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录入档案:对每位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录入,包括个人信息、职业履历、培训记录、绩效评估等内容。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保密性:人事档案应严格保密,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查阅。

确保员工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保护。

3. 存储措施:人事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柜子或保险箱中,防止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损坏。

并且要制定合适的备份措施,以防止档案的丢失或损毁。

4. 归档时限: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定人事档案的存储时限。

对于离职员工的档案,可以根据需求进行适当的归档处理。

5. 更新管理: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及时记录员工的职业发展、培训情况、绩效评估等重要信息。

6. 销毁程序: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保留的人事档案,应按照公司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规的销毁处理,防止信息泄露。

7. 访问权限管理:设立访问权限管理制度,明确具有查看档案权限的人员范围,并记录查看档案的时间和目的,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8. 培训与沟通:对人事部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对于人事档案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并且与员工进行沟通,让他们了解档案管理的流程和相关规定。

以上是人事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

人事部人事档案规定管理(二)人事部人事档案是组织内记录和管理员工信息的重要工具,对保证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和数据的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人事档案,人事部可制定一套规定管理模版。

本文将提供一份____字的人事档案规定管理模版的示例,供参考。

一、档案建立与管理原则1. 档案建立原则1.1 档案建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1.2 档案建立应立足于岗位需求和人才管理的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的实用性和灵活性。

2. 档案管理原则2.1 档案管理应坚持全员参与、全员责任的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及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当全面、准确地反映员工的个人情况和变动情况。

2. 准确性原则:人事档案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3. 安全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4. 保密性原则:人事档案涉及员工个人隐私,应当严格保密。

5. 利用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当方便查询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细则;2. 组织实施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指导、监督各部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4. 处理人事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员职责:1. 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2. 负责人事档案的检索、查询和借阅工作;3. 负责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4. 负责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更新;5. 完成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人事档案收集范围:1. 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个人证件;2. 员工的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绩效考核材料等劳动关系材料;3. 员工的职务、职称、工资、福利待遇等变动材料;4. 员工的奖惩、培训、调动等人事变动材料;5. 其他与员工个人相关的重要材料。

第八条人事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整理;2.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3. 档案材料应当整齐、规范,便于查阅;4. 档案袋、文件夹等应当清晰标注档案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5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5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1、基础管理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

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

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____年止)。

____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我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三、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3. 员工本人负责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

四、档案管理要求1. 人事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现象。

2. 人事档案材料应按照规定分类、编号、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安全。

4. 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员工入职、离职、调动、晋升、考核、奖惩等过程中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编制目录。

3. 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按照归档时间、顺序,分别归入档案柜。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人事部门负责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利用:员工本人、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和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 档案借阅: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应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并按时归还。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

3. 档案销毁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销毁过程中的安全。

八、监督检查1. 人事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九、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是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实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3. 对人事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安全;4. 指导各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行政人事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内容包括:1. 员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健康状况等;2. 员工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离职原因等;3. 员工教育背景: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4. 员工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结果等;5. 员工奖惩记录:表彰、奖励、处分、考核结果等;6. 员工劳动合同及协议: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7. 员工离职手续:离职证明、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等;8. 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2. 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不得篡改、伪造;3.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员工人事信息;4.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员工个人信息,防止泄露;5.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人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员工人事档案的借阅,需经本人或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借阅单。

借阅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第九条员工人事档案的销毁,需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员工人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员工人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员工人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一、概述员工人事档案资料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信息、培训记录、评价记录、奖惩记录等多种信息,是企业管理的载体、基础和重要依据。

因此,合理、规范、科学地管理员工人事档案资料,对企业的稳定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管理员工人事档案资料,加强企业管理,充分保护员工和企业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三、档案建立要求1. 档案建立程序(1)入职体检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员工人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2)应收集员工基本信息、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以往工作单位证明、近期免冠照片等资料;(3)将资料存入员工档案袋,并按档案袋编号进行存档;(4)档案袋需标注员工姓名、员工编号、职务、建档日期等信息;(5)员工已经离职的,其档案袋应标注离职日期及原因,并按照公司规定备份相应资料。

2. 档案管理要求(1)对于建立好的员工人事档案,应进行注册、存档和归档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保证档案的安全性;(2)对于人事档案资料涉及个人隐私的应严格保密,仅在有关部门或领导同意授权情况下可以查阅;(3)每份文件必须注明发起日期、文号、主办人、审核人、承办人、审批人、存档日期等信息;(4)档案材料超过2年也需要进行整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并且不受损失;(5)未经领导批准,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拆开更改档案资料中的任何内容;(6)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的保存期为3年,三年后则按公司规定备份相应信息并进行销毁。

四、档案使用和管理1. 档案使用要求(1)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档案借阅的权限与过程,并进行严格的双重审核,确保借阅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借阅人应在登录借阅纸质档案时,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日期、借阅目的、借阅期限等,并在借阅单上签字确认;(3)借阅结束后,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将档案收回,并审核借阅单上的归还信息;(4)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禁止借阅员工人事档案资料。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企业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定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认识材料。

第二条公司人事部对接受员工所填资料或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更改、删除或销毁,并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关于员工人事档案中个人情况变更的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好《员工信息表》中各个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的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3、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地将员工的学历、职称、晋级、奖励、处罚等相关情况的变化如实记录、登记,列入员工人事档案。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认识统计分析提供资料。

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
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第五条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及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员工人事档案。

二、档案资料管理员必须具备觉悟高,思想品质好,忠诚可靠,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等基本条件。

三、员工个人档案的管理
1、员工档案应按用工形式分别归档,用工形式包括工人、干部、农民合同工等类型。

2、外单位调入和集团公司人事、劳资(人才中心)分配进公司的员工,应填写《职工登记表》和职工档案卡片,同个人所持档案材料一并分类建档。

3、调出公司员工根据调动手续提取个人档案。

四、劳动工资档案的管理
1、定期分类收集、整理、保存各类劳动工资报表。

2、定期归档员工个人岗位、工资变动的各类审批表。

五、各种应归档资料,必须及时归档,各种档案资料卡片必须齐全,不准涂改更换。

六、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法规:
1、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档案的数量、内容及存放位置。

2、凡属机密档案,不准随意乱取,随意抄录,严禁外传、外
借。

3、档案室钥匙专人保管,未经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不得转借他人。

4、档案资料属专管项目,他人不得随便介入。

七、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亲自按批准项目提供资料,查阅后及时归档。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 档案归档,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管理。

档案应当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入职资料、培训记录、绩效评定、离职信息等内容。

2. 档案保密,人事档案应当严格保密,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处理档案信息。

任何未经授权的泄露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3. 档案更新,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当及时更新,包括入职、晋升、调岗、离职等信息的及时记录和更新。

4. 档案存储,人事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防火、防水的地方,避免遭受损坏或丢失。

同时,应当建立电子档案备份系统,以备不时之需。

5. 档案销毁,根据规定的保留期限,对于已经离职或者不再需要的员工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销毁处理,以保证信息安全和合规性。

以上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规定,希望所有员工都能严格遵守,并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视和规范化操作。

员工人事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员工人事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退休员工的人事档案。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的保密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实施人事档案保密管理制度,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2)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对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行为进行审批和管理;(4)对违反人事档案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对本部门人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对本部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行为进行审批和管理;(3)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保密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四、保密要求1. 人事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泄露或转借他人。

2.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人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借阅、复制人事档案的行为进行登记,并定期检查。

3. 严禁将人事档案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泄露员工个人信息。

4. 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

五、保密措施1. 人力资源部应设置专门的人事档案保管室,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人力资源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

4.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复制等审批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泄露、复制、查阅、转借他人人事档案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查阅、借阅、复制等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2. 对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_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_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_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办法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保管职工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11、员工档案员工档案由酒店的人事部统一管理,人事部全面掌握酒店员工基本情况的收集、鉴别、管理和利用工作。

为做好考察培养使用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

员工档案主要分以下二类:(1)员工人事档案员工人事档案是人事部从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的、反映个人一定时期的社会经历和德才表现的文件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员工履历、自传、鉴定、考核、考察资料,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及专业工种技术等级考核或鉴定材料;党团、奖励处分材料;任免、工资、录用、离店等审批表及其它有关重要材料。

a、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员工人事档案整理应按有关方面规定的十个大类进行。

整理、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具有一定保存价值,还要符合进入员工人事档案的规定。

员工人事档案必须存放在可靠安全的场所,做好防霉、防潮、防火、防蛀、防盗工作。

并实施专人保管。

b、员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必须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主管批准;查阅管理人员人事档案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借用人事档案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

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况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c、员工人事档案的传递在员工录用和离店时,人部部及时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传递,做到传递手续完备,材料完整。

员工人事档案的传递不得由本人办理。

(2)员工的工作档案从员工进入饭店开始,记录员工在为酒店工作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个人经历,思想品德;业务表现、教育培训、奖惩记录的综合情况。

材料包括:员工求职申请、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和有关离店记录等资料;教育培训记录、专业特长与爱好的资料;工资福利资料;劳动业绩、服务工作评估资料;出勤记录、工作岗位流动等资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9篇)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9篇)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9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

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第五条归档范围(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促进员工人事档案收集、查阅、转递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逐步提升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人事档案是公司行政、人事、业务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员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第三条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统一托管在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并由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负责办理托管手续。

第五条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移至公司人事档案托管地。

员工转正后,公司人事专员持介绍信到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理调档手续,由对方提供调档函给原单位。

对于人事档案不在人才交流市场或工作单位的特殊情况,参照《进一步规范公司—1—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六条人事任免、奖惩、鉴定、职称等人事资料的变动由人事部出具正式文件,人事专员带单位介绍信到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理人事资料归档手续。

第七条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人事专员在一个月内,将员工离职手续等资料转交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保管,待员工另就业后,由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第八条档案的查阅只能由公司人事部提交查阅说明,经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出具介绍信,人事主管领导及人事专员负责到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理查阅手续。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审核表—2—附件: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审核表备注: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前,须对档案进行认真审核。

2.对出生日期等信息档案记载前后不一致或涂改的,以及档案材料无法查找补充完善的,须在“档案遗留问题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说明。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例(4篇)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例(4篇)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人事档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以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用于记录、管理和调查员工工作情况、人事关系等信息的重要文件,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

第四条人事档案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隐私的保密性。

第五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报企业领导层审批。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六条人事档案的建立应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号码等。

(二)员工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三)员工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入职前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

(四)员工培训记录:包括入职前的培训记录、岗位培训记录、继续教育培训记录等。

(五)员工工资和福利情况: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六)员工考核和奖惩情况:包括年度考核结果、奖励、处罚等。

(七)员工离职和退休情况: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退休时间等。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档案存放安全:人事档案应当妥善保存,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护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二)档案保密原则:人事档案应当严格保密,只能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查阅和使用,不得泄露员工个人隐私信息。

(三)档案查询和使用原则:员工有权查阅和使用自己的档案,同时,人事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和使用员工档案。

(四)档案更新原则:人事档案应当及时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存档期限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进行规定,一般不少于员工离职或退休后的五年,并逐年归档。

第九条员工离职时,应当对其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其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同时办理档案转接手续。

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精品3篇)

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精品3篇)

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精品3篇)人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一、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三、档案借阅制度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机密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十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四、档案鉴定制度: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人事部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部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制定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培训发展、离职手续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员工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学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政治面貌等。

2. 薪酬档案:包括员工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调薪记录、奖金、福利等。

3. 绩效档案:包括转正考核记录、年度考核记录、履职考核记录等。

4. 培训档案:包括年度参加内训、外训、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等记录。

5. 技术档案:包括所持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评定等记录。

6. 履职档案:包括员工入职之前的履职经历、本公司内部岗位变动情况、竞职申请、聘任决定、奖励、处罚等。

7. 健康档案:包括员工健康证、体检记录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人事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人事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2. 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细心,能够妥善保管档案。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员工入职时,人事部应收集其相关档案材料,建立员工档案。

第九条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第十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手续应严格审批,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合理;2. 保障员工权益;3. 维护公司利益。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篇)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篇)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及组织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人事信息的管理与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事档案是指用于记录、管理和保存与人事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和资料的载体。

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职称评定、奖惩记录、培训记录、考核评价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条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和外聘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管理人事档案,并不断完善。

第四条人事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存原则。

人事档案应按照法定期限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找性。

(二)保密原则。

人事档案应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泄露。

(三)规范原则。

人事档案应按照规范的标准和流程建立、管理和利用,提高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籍贯、民族等。

(二)工作经历,包括入职日期、离职日期、岗位职责等。

(三)教育背景,包括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

(四)职称评定,包括职称名称、评定时间、评定等级等。

(五)奖惩记录,包括获奖情况、违纪违法行为等。

(六)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等。

(七)考核评价,包括年度考核、绩效评价等。

(八)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人事档案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建档工作。

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档案建立和登记。

(二)维护工作。

负责人事档案的日常维护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和完整。

(三)利用工作。

负责根据需要提供档案资料,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提供。

(四)保存工作。

负责对已离职员工档案的妥善保存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原则如下:(一)用于员工管理。

用于员工的考核评价、晋升、奖惩等决策。

(二)用于法律诉讼。

用于解决劳动纠纷、法律争议等。

(三)用于人才培养。

用于员工的培训、职称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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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

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第五条归档范围(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臵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十四)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十五)参加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十六)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人员体检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据作用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方法(一)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二)建立主动送交员工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地将新形成的员工档案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有计划地布臵填写员工履历表、鉴定、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员工档案。

(四)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各项规定,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好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以使员工档案材料及时完成归档。

第七条归档要求(一)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

(二)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三年处理一次),必须详细登记,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检查,并报请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三)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原件,材料必须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并注意不归重复材料。

(四)凡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五)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一般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装订线,文字须是打印、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除电传材料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六)各类人事档案材料应在材料形成后尽快归档。

第三章人事档案工作岗位职责第八条档案管理实行专员责任制,对档案实行密级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档案专管员负责保管与整理。

第九条负责人力资源部工作的部门领导职责(一)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档案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

(二)与公司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联系,共同做好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保证归档档案质量。

(三)关心和支持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第十条负责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一)自觉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档案工作的安全保密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确保员工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二)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制定和不断完善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做好对员工人事档案收集与鉴别、归档与整理、保管与保护、利用与传递及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四)认真执行员工档案归档的各项规定,自觉坚持平时立卷,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保管、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

(五)归档材料做到案卷目录填写清楚,并做到归档材料合适清楚,准确无误。

(六)积极主动学习档案工作的有关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七)做好员工人事档案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工作规定(一)在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安全。

(二)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

(三)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

整理中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四)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五)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做到每月归档材料一次。

每年整理档案及装订一次,不得存在有档案未整理、未装订的现象。

第四章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规定第十二条借阅规定档案查阅原则上实行对上级公开查询,对下级以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为准,方可查阅。

(一)凡因需要查阅人事档案的,要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1、查阅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好《查阅员工档案审批表》及登记表。

2、查阅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阅档规定,不准与无关人员议论档案内容;不准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3、查阅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材料上画线、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画、污损、弯折,保持档案的整洁。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摘抄、拍摄复制员工档案材料,如需复制须办理登记手续,复制的材料,必须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方可生效,摘抄材料一般不予盖章。

材料由使用单位妥善保存、用毕自行销毁。

5、严禁在阅档室内或阅览档案时吸烟及吃东西。

6、对查阅人员,审查阅档材料,一看查档理由是否充分;二看是否有审批人签名及公章。

对查阅人员手续不完备的,应做好说明及解释工作,并做好登记手续。

7、接待阅档时,须将案卷先清点后再交给阅档人员,收回时应清点后再入库归位。

第十三条档案转递规定(一)员工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二)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事项:1、员工档案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交通或专员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员工本人自带。

2、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3、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4、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及登记本上签名(盖章)后立即退回。

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应写信或电话催问,以防丢失。

(三)严格执行转递制度,避免产生“无头档案”,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转,对确属查不到员工下落的应留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十四条借用规定(一)员工档案一般不外借。

(二)本公司或本部门内部需要借用时,必须做好登记;能当天归还还必须做好当天入库归位;借用一般不超过1天,不得擅自转借或送有关单位查阅。

(三)借用手续与查阅规定相同,严格执行查档规定。

(四)每月检查核对一次借用和查档次数,并做好及时入库归位工作。

第五章人事档案保密要求第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保密法》和有关的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同一切失密、泄露现象做斗争。

第十六条档案工作人员在保管档案期间不得私自翻阅人事档案,对所了解的档案内容不得向外泄密。

第十七条接收档案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不得泄露任何机密。

第十八条阅档人员要严格遵守阅档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共场所及无关人员面前议论档案内容,不准转借或给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办理公证所需要出具的各种证明,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填写并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本人不得翻阅自己的档案。

第二十条非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人事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十一条严格履行员工档案的保管及保密规定,做好以下几点:(一)配臵必要的档案存放、保管等设备。

(二)认真做好防火、盗、潮、虫蛀、晒和高温等六防工作。

(三)每天上、下班要认真对保管柜的安全和保密进行检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四)每季度定期对案卷进行细致的防虫检查,及时做好放防虫药等防虫工作。

(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的花名册,按规定做好保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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