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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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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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加快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相对薄弱,农村社会保障长期滞后,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保障意识落后,投入资金不够,职能管理不善等问题,如何建设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十分紧迫且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加快对农民保障的立法建设和提高管理水平,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引言 (4)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概念和内容 (4)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概念 (4)
(二)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 (5)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及现状 (6)
(一)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演变 (6)
(二)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7)
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8)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0)
四、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11)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11)
(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11)
(三)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立法 (11)
(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11)
结论 (12)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引言
改革开放30 多年来,我国农村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农村的各项事业也都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唯有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长期滞后,使广大农民群众无法享受平等社会保障的权利,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只能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的传统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现在面对着比以前更多的生产生活风险,传统家庭保障能力已退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发展并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成为政府和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全面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农民享受到了以生产队为基础单位的集体所提供的社会保障,其特点是覆盖面广、保障水平低。随着20 世纪80 年代初进行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集体经济几乎瓦解,这种微薄的集体经济保障也逐渐消失。从社会保障费的支出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只占总数的11%,而占人口以少部分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却占到了总数的89%。同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可谓天差地别。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虽然我国居民的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但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现象也更严重,农村社会保障的不全面和缺失就是造成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的原因之一,很多农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民因病致贫、因老返贫问题越来越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在部分地区已经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试点。由于这种制度的实施正处于探索阶段,因此目前状况并不十分乐观。本文就是根据这种状况,提出问题和解决办法,希望能够对实践有所帮助。一、农村社会保障的概念和内容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概念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保证农村社会成员个人及家庭的经济安全而提供必要的福利,通过立法实施的一项公共计划,其实质是实现部分社会财力的转移,帮助农村社会成员转移并规避各种风险。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家庭保障和
土地保障还在很大程度上代替着社会保障。家庭保障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亲戚”之间的相互帮助,是一种最原始的社会保障。土地保障是指农民把土地不仅作为生产资料,还作为生存保障资料,通过土地耕种的收益来维持生存。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功效初显,家庭规模缩小,人均可耕地减少,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功用在逐渐减弱,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概念并不完全统一,在学术界,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是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政府根据二元社会结构的实际,在广大农村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尽管在其体系架构、条件机制和具体内容上都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很大差异,但是其作为社会政策的内涵限定了它是由国家采取立法并由政府机构组织实施、保护农民群体的基本权益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体现国家福利意志的经济社会制度;二是农村社会保障是国家或政府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农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
(二)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
理论上,国外农村社会保障一般主要包括农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农村社会福利、农村社会救助四个方面。农业保险也称为农业生产保险,在我国,一般是指保险人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和初加工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提供的经济补偿的保险保障制度。而在国外,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在农业保险项目上,采用的农业保险的概念还包括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及其家属的人身保险和农场上的其它物质财产保险。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举办的农作物保险不仅包括陆地种植物和水中养殖植物的保险,甚至还包括家畜家禽的保险。农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内容,是生产环节的重要风险补救机制。农村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专门的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社会成员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险是较高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之一;农村社会福利是指以国家或社会组织为主体,向农村全体公民或弱势居民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可能提高其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制度,是为农村特殊对象和社区居民提供除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险之外的保障措施与公益性事业。农村社会救助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