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规章制度与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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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中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流程(完整版)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投诉与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处理程序,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一、纠纷处理部门(一)治疗期间的纠纷由医务科负责牵头处理。

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投诉,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具体的治疗方案,全力将病人的损害降至最低。

在接待投诉、沟通和调查的过程中,均应建立完备且详细的文字记录。

(二)治疗终结后的纠纷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然后根据事件的性质以及纠纷双方(或多方)代表人的意见,妥善做好协调和处置工作。

纠纷处理结束后,相关资料应按年度进行存档备案,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二、纠纷形式患者在本院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如对治疗过程中的某些环节或后果存在异议,可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进行投诉。

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纠纷,一般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投诉,以便于后续的调查和处理。

三、处理流程及细则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工作日)受理电话:XXX 受理地点:XXX 受理流程:卫生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科主任组织科内讨论,总结教训,提高工作质医务科告知患者医疗纠纷处理其他四条途径医疗纠纷发生纠纷发生所在科患方直接投诉到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医务科)科主任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医务科接待,了解患方诉求,登记备案,与患方进行初步沟通医务科通知科主管参与沟通解释工作,当事医务人员或科主任写出相关书面材料纠纷妥善解决及时上报纠纷办,当事医务人员或科主任写出相关书面材料经科主管解释沟通无效的或可能存在医疗损害的医患双方妥善协商解决医务科进行调查核实,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医务科按照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意见、建议,形成最终处理决定(备案)患方不满意医院的处理决定医务科必要时通知安保部门介入,或请求当地派出所干预,患方出现七种行为(见备注)时,可拨打110报警不能即刻解决的,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纠纷妥善解决备注:1.医疗纠纷处理的四条途径包括:医患双方协商;上级行政部门调解;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司法解决。

医疗纠纷流程

医疗纠纷流程

医疗纠纷流程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过失或者不当行为,导致患者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引发的纠纷。

医疗纠纷的发生给患者和医务人员都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以便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维护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

1. 发现纠纷。

医疗纠纷的发现是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的第一步。

患者或其家属发现医疗纠纷时,应立即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诉。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申诉处理机构,及时受理患者的申诉,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 调解协商。

医疗机构收到患者的申诉后,应及时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并进行调解协商。

在调解协商的过程中,医疗机构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寻求解决纠纷的途径。

3. 申诉处理。

如果调解协商无法解决医疗纠纷,患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4. 诉讼解决。

在申诉处理阶段,如果患者和医疗机构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患者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应积极应诉,依法参与诉讼过程,并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和裁决。

5. 结案处理。

无论是通过调解协商、申诉处理还是诉讼解决,一旦医疗纠纷得到解决,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患者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同时,医疗机构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同时,患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合理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希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能够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医院门诊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院门诊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院门诊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门诊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方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连续提升,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的医疗纠纷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医院与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

三、纠纷处理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1.医院设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门诊医疗纠纷事宜。

2.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法律顾问、医务人员、患者代表等构成,设立专职、兼职成员,具体人员由医院管理部门确定。

3.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组织调审核实医疗纠纷相关事实,了解双方看法,并据此进行事实查证;–组织专家会诊,听取专家对医疗纠纷相关病历和相关证据的评估看法;–订立医院门诊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案,并提出处理看法;–协调医患双方的看法,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医疗纠纷;–做好纠纷处理的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定期总结医院门诊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四、纠纷处理的程序1.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分为初次处理、协调处理和仲裁处理三个阶段。

2.初次处理阶段:–当医院接到医疗纠纷投诉时,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刻进行登记和记录,并通知被投诉医生及其相关科室。

–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以最快的速度召开会议,进行初次调审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通知投诉方和被投诉方。

–医院应乐观与投诉方和被投诉方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医疗纠纷。

3.协调处理阶段:–如初次处理未能解决纠纷,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将启动协调处理程序。

–协调处理程序应尽可能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全都看法,确保医疗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在协调处理的过程中,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应邀请专家进行评估,并听取双方的看法和建议。

4.仲裁处理阶段:–如协调处理未能解决纠纷,医院将引导双方选择仲裁处理。

–仲裁由双方共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公平的仲裁。

–医院将敬重仲裁结果,履行相关义务。

五、保密机制1.医院门诊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病历、证据料子、调查记录等,应严格保密。

医患矛盾纠纷调节处理制度

医患矛盾纠纷调节处理制度

医患矛盾纠纷调整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医患双方的沟通与理解,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解决医患矛盾纠纷,确保医疗秩序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处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医患矛盾纠纷调整处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医患矛盾纠纷调整处理工作。

第二章医患矛盾纠纷的调整方式第三条协商解决1.医患双方可自己乐意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协商过程中应保持平等、公正、诚实的原则。

2.医院将供应协商场合和协商人员,帮助双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

3.协商解决的结果应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签字并留存备案。

第四条调解解决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未能达成全都看法的,可申请调解。

2.医院设立特地的调解机构和调解员,接受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

3.调解员应具备肯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医疗知识,公正、中立地履行调解职责。

4.调解结果应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签字并留存备案。

第五条仲裁解决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或调解未能达成全都看法的,可申请仲裁。

2.医院将依法成立仲裁委员会,受理医患双方的仲裁申请。

3.仲裁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进行仲裁。

4.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管束力。

第六条走访调查1.医院将定期组织走访调查工作,了解医患双方的看法和建议。

2.走访调查的结果将反馈给相关部门,供其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3.医院将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回复医患双方的投诉和看法。

第三章保障措施第七条人员培训1.医院将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沟通和协商本领。

2.培训内容包含医患关系管理、冲突处理、沟通技巧等。

第八条信息公开1.医院将自动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和收费标准,提高透亮度。

2.医院将公开医患矛盾纠纷的调解、仲裁结果,加添公信力。

第九条劝导宣传1.医院将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宣传,提倡理性、文明、相互敬重的医疗就诊环境。

2.医院将制作医患沟通宣传料子,供应给患者和医务人员。

第四章纠纷处理责任第十条纠纷处理责任人1.医院将确定特地的纠纷处理责任人,负责医患矛盾纠纷的调整工作。

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疗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有效维护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

第三条定义1.医疗纠纷: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与患者、患者家属之间因医疗行为、医疗结果等产生的争议。

2.调解:指通过双方协商、公正中立第三方的介入,就医疗纠纷的争议事项进行调解达成和解。

第二章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第四条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1.本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我院内各级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2.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务人员代表、法务人员等构成,由院长担负委员会主任。

3.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每年依据需要订立调解计划,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第五条设立特地调解人员队伍1.本院会同相关部门培养和管理一支专业的调解人员队伍,这些人员应具有医学和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且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2.调解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制度,保证调解工作的公正性、严厉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外聘第三方调解机构1.对于一些特殊的医疗纠纷,本院可与外聘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合作进行调解,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中立性。

2.外聘调解机构的工作程序和调解结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得到医院确实认和认可。

第三章医疗纠纷调解流程第七条调解申请1.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纠纷提出调解申请,可书面、口头或通过医院网站等方式提出。

2.调解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患者基本信息、医疗纠纷概述、要求调解的事项等。

第八条调解受理1.医院应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及时受理,并发出调解受理函确认。

2.调解受理函应包含申请受理时间、调解委员会联系方式以及申请人权益保护相关事项。

第九条调解准备1.医院调解员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尽快与申请人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向被申请调解的医生或医疗团队了解情况。

2.医院应保障调解场合和调解设备的完善,为调解供应必需的条件。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方式有:医患沟通、调解、第三方调解。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同时也是提供医疗服务的地方。

既然是服务,一定存在顾客不满意的地方。

顾客不满意,一定会产生纠纷。

医疗纠纷既然是无可避免的工作,作为院长,必须建立起医疗纠纷处理的标准流程。

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提供几种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流程,供您阅读。

▲一、基本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

为了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各地都建立了一套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下面将具体介绍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的一般步骤:1.患者抱怨投诉阶段:-医疗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受理,记录下投诉内容,并规定办理期限。

-医疗机构应尽快开展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收集相关证据。

-医疗机构应对投诉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患者。

2.调解协商阶段:-如果患者对医疗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红十字会等进行申诉。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红十字会等会派人员前往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

-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第三方专家、律师等参与,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引导,寻求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3.仲裁或诉讼阶段:-如果调解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较小金额或者简单情况的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较大金额或较复杂的医疗纠纷,患者可以在诉讼时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以公正、公平的方式公开审理,并作出裁决。

4.执行阶段:-如果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患者的判决,但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拒绝执行,患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强制执行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裁决,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涵盖了抱怨投诉、调解协商、仲裁或诉讼和执行四个阶段。

这些流程旨在保护患者的权益,解决医疗纠纷,实现公正和谐的医患关系。

(注:以上是一般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以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

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纠纷的公正、公平、公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第三条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四条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由医疗机构、患者、第三方调解组织等相关主体共同参与,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

二、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知情同意制度,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前,充分了解并同意相关的医疗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记录制度,确保医疗行为的可追溯性和医疗纠纷的证据完整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患者作出解释和赔偿。

第十一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医疗资料,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提出疑问和投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投诉处理部门,接受患者的投诉,并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三、医疗纠纷的调解第十三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愿,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医疗纠纷的调解可以采取自行调解、第三方调解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第三方调解可以由医疗机构、患者或者其他双方认可的调解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料和信息。

第十七条调解结果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医疗纠纷。

四、医疗纠纷的法律诉讼第十八条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服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一、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纠纷处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并明确职责和权限,负责医疗纠纷的登记、调查、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2.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明确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包括纠纷登记、事实调查、证据收集、调解协议、仲裁或诉讼等环节,并规定每个环节的时限和责任单位。

3.纠纷处理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确保纠纷处理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保障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客观。

二、医疗纠纷处理操作流程1.纠纷登记:当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受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侵权时,可向医疗纠纷处理机构进行登记,提供详细的相关情况,包括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

2.事实调查: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收到登记申请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实调查,包括查阅相关医疗记录、询问医生、护士等相关人员,了解事发经过和责任方。

3.证据收集:根据事实调查结果,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将要求相关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作为进一步调解、仲裁或诉讼的依据。

4.调解协议:在收集足够的证据材料后,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将邀请患者和医疗机构进行调解,并介绍调解协议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调解协议,并由纠纷处理机构进行审核和备案。

5.仲裁或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或一方不同意调解协议,患者可向纠纷处理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纠纷处理机构将组织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并做出最后裁决或判决。

通过上述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可以确保医疗纠纷的及时处理和公正裁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当然,具体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域、医疗机构性质等因素而有所差异,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具体的操作。

医疗纠纷解决和调解制度

医疗纠纷解决和调解制度

医疗纠纷解决和调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项依据】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医院现有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依据。

第二条【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患关系稳定,合理解决医疗纠纷和调解矛盾。

遵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重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适用于医院内发生的医疗纠纷和调解事宜。

第四条【定义解释】本制度涉及的相关术语解释如下:1.医疗纠纷:指医患双方因医疗行为产生的争议、纠纷和矛盾。

2.调解:指通过通过第三方中立调解,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争议解决。

3.申诉:患者或其家属提出的医院医疗服务不满意的投诉。

4.医患双方:指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家属。

第二章医疗纠纷防备与管理第五条【医疗纠纷防备】1.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防备机制,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估。

及时发现、矫正和整改医疗事故和过错。

2.医院应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3.医院应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共识。

第六条【医疗纠纷管理】1.医院应建立医疗纠纷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医疗纠纷的收集、登记、调查和解决工作。

2.医院应建立医疗纠纷调查组,依法进行医疗纠纷调查工作,依程序和事实确凿的原则,查清责任和事实。

3.医院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档案,记录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和结果,做到案件的存档和保密。

第三章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第七条【问题协商和解决】1.医患双方应以问题协商和解决为原则,通过亲自或书面沟通等方式进行初次解决。

2.医院应供应咨询和帮忙,推动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和解决医疗纠纷。

3.若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果或涉及法律争议,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处理流程。

第八条【调解机构和人员】1.医院应建立独立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设立专职的调解人员,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2.医院应配备合格的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中立和专业性。

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医疗纠纷的管理和处理工作,维护医院的声誉,保障医院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纠纷的及时、公正、合理解决,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全部医疗纠纷的处理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将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和培训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分类与处理流程第四条医疗纠纷可分为以下几类:1.医疗责任纠纷:指由于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纪律或规定,造成患者身体或精神损害的行为。

2.医患沟通纠纷:指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的沟通方式或态度有异议,但并未导致实质性损害的纠纷。

3.包含其他医疗行为不满意、医疗费用争议等。

第五条医院将依据不同类型的医疗纠纷采取相应的处理流程:1.对于医疗责任纠纷,医院将进行内部调查,责任人员将被开展专业培训;同时,可以依据情况进行诉讼,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对于医患沟通纠纷,医院将加强医患沟通培训,改善医患关系,避开不必需的纠纷发生。

3.对于其他类型的医疗纠纷,医院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化解,平等协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疗纠纷处理的基本流程如下:1.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后,医院将立刻成立纠纷处理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

2.依据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据,构成专家组进行事实调查和初步定性。

3.初步定性后,医院将与投诉方进行沟通,了解投诉方需求,并供应相关解释和弥补措施。

4.如投诉方仍然不满意,医院将邀请第三方专家进行复核,形成终审看法。

5.医院将依据终审看法,订立解决方案并与投诉方协商。

6.如协商无果,医院将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申请调解或进行诉讼。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记录与分析第七条医院将建立医疗纠纷的记录与分析制度,以便及时掌握和分析医疗纠纷的形势和趋势,并采取相应的防备和处理措施。

第八条医疗纠纷的记录要求如下:1.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投诉登记系统,对每一起医疗纠纷进行登记。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是指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的一套规范程序和机制。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以下是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内容及流程。

一、制度内容1.审核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医院应设立独立的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处理医疗纠纷。

该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保证公正、客观、专业。

2.纠纷处理流程医院应明确医疗纠纷处理的具体流程,包括申诉途径、申诉材料及证据的提交要求、纠纷处理期限等,并在医院内部及官方网站公示。

3.调解与仲裁机构医院应设立独立的调解与仲裁机构,负责协调医患双方的纠纷。

该机构应具备熟悉医学常识及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确保调解与仲裁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4.赔偿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赔偿制度,明确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方式。

赔偿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5.陪护制度医院应制定适当的陪护制度,规定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是否可以有陪护人员,并明确陪护人员的权益和义务。

二、处理流程1.纠纷申诉当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患者可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诉。

医院在收到申诉后,应立即启动纠纷处理程序。

2.调查与取证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并要求医疗人员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证据取证的公正、客观。

3.调解与仲裁在调查取证完成后,医院应邀请医患双方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无效或双方不同意调解,医院应将纠纷提交给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4.仲裁结果仲裁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仲裁决定,并书面通知医患双方。

仲裁结果可以作为司法诉讼的证据,双方可自愿接受或提起司法诉讼。

5.赔偿执行根据仲裁结果,医院应及时进行赔偿执行,确保患者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赔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医院应及时向患者支付赔偿款项。

三、制度改进1.定期评估医院应定期评估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效果和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医院门诊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门诊部门的医疗服务,妥当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投诉、医患纠纷等。

第二章医院门诊医疗纠纷防备和教育第三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掌控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定期开展医患沟通和矛盾化解的培训及演练活动,加强医务人员的沟通本领和解决纠纷的技巧。

第五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建立健全医患信任建设机制,供应友好、关怀、敬重的医疗服务,乐观化解医患矛盾。

第六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定期公开医疗纠纷案例和处理结果,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医院门诊服务的透亮度和公信力。

第三章医院门诊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七条患者对医院门诊部门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可以向医院投诉。

医院门诊部门应设立投诉受理窗口,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

第八条医院门诊部门接到患者投诉后,应当立刻打开调查取证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患者。

第九条医院门诊部门应设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由特地人员构成,负责处理医院门诊部门的医疗纠纷。

第十条医疗纠纷处理小组应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调解、协商、调查取证等方式,乐观解决医疗纠纷。

第十一条医疗纠纷处理小组应在收到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章医院门诊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第十二条医院门诊部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调解可以由医院门诊部门及相关各方自己乐意参加,由专业调解人员主持。

第十三条医院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制度,订立具体的调解方法和程序。

第十四条医院门诊部门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时,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声誉。

第十五条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假如患者和医务人员达成协议,医院门诊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协议内容。

第十六条假如医疗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患者可以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要求给予赔偿或其他合理要求的现象。

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得到了法律和政策的规范和保障。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提出投诉:当患者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

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资料。

2.初步调解:医疗机构收到患者的投诉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初步调查。

可以通过与患者的沟通和调解,尝试解决纠纷。

医疗机构要向患者解释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审查申诉:如果初步调解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审查。

申请者应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并要求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全面的审查。

4.专家评审: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会安排相关专家对纠纷进行评审。

专家组应由不同专业和领域的专家组成,对纠纷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专家评审的结果将作为调解或判决的依据。

5.强制执行:如果患者对专家评审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做出判决。

当判决作出后,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应立即执行相关赔偿或补偿义务。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投诉受理:医疗机构接到患者的投诉后,应及时受理,并向投诉者确认相关信息,如姓名、住址、病历号等。

2.调查核实:医疗机构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和证据,并与患者进行沟通和了解。

3.反馈告知: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并说明处理方案。

如果调查证实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应向患者进行赔偿或补偿。

4.协商调解:如果患者对医疗机构的反馈结果不满意,可以要求进行协商调解。

医疗机构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与患者进行调解,争取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

5.上级申诉:如果患者对协商调解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医疗纠纷处理规定

医疗纠纷处理规定

医疗纠纷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纠纷处理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订立的,旨在规范医院内部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全部医疗纠纷,包含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误诊、医疗合同纠纷等。

第二章医疗纠纷申诉程序第三条患者和其家属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首先向所就诊的科室或医生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诉。

科室负责人或医生应当在接到申诉后及时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问题。

第四条若科室或医生未能及时解决申诉,患者或家属可以向医务处或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诉,并附加医疗相关资料,申诉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五条医务处或护理部接到申诉后,应当立刻组织相关人员对纠纷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调查完成后,医务处或护理部应当向患者或家属书面回复,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说明。

第六条若患者或家属对医务处或护理部的回复不满意,可以向医院管理层投诉。

医院管理层应当组织特地委员会对投诉进行复核,并订立处理看法。

第七条医院管理层收到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书面告知患者或家属复核结果。

第八条若患者或家属对医院管理层的复核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责任及程序第九条医疗纠纷处理责任由医务处、法务部、护理部、质控科等部门共同承当。

第十条医务处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咨询、调查和协调工作,对涉及医疗纠纷的医生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看法。

第十一条法务部负责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法律评估,供应合法法规咨询,并引导医院的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护理部负责对涉及医疗纠纷的护士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看法。

第十三条质控科负责对医疗纠纷进行质量评估,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医务处、法务部、护理部、质控科等部门应当依照相应职责,确保医疗纠纷的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各部门应当保护涉事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其隐私及个人信息的安全。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为了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保护患者、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现对(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文件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和范围界定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二、医疗纠纷预防措施(一)医院及各科室应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并具体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二)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贿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三)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批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科内管理制度。

(四)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及时、完整、准确;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填写知情同意书。

(五)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六)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七)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八)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

科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九)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

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四篇)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四篇)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及程序为了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事件,明确各科室、各级人员职责,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修订我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暂行办法),请有关科室执行。

一、医疗投诉、事故报告程序1、各分院、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人员,凡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争议、纠纷事件,发生科室的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室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积极、妥善地采取措施,避免事件扩大和加重损害事件的发生。

同时保护现场及相关证据(如液体、输液器等)。

对凡可能涉及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事件,科室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总院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领导汇报,其它医疗事件在____小时之内汇报。

2、凡由于医疗、护理工作形成的纠纷,责任科室的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科内进行处理协调。

由责任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出面与患者及家属进行专题沟通、解释、并做好记录。

患方不接受科室协调结果的,科室负责人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向总院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领导汇报,同时将科室相关人员与事件有关的书面材料、科室讨论处理意见____小时内报总院医务科或护理部。

总院医务科或护理部立即组织院内有关专家对此事件分析、讨论、拿出讨论处理意见,经分管院长同意后,决定是否上报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医调委)。

3、凡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如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者;或由于医疗行为导致____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

科室负责人在确认事件后____小时之内必须向总院医务科、护理部主任汇报,总院医务科、护理部主任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经分管院长同意后____小时内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司卫生处汇报。

4、各分院所属的临床、医技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凡发生纠纷、医疗事件应及时向分院医务科、分院领导进行汇报,分院领导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或加重损害事件发生,并组织分院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患方进行沟通,同时向总院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领导进行汇报,并决定是否上报省医调委。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解决医院内发生的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内发生的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院:指本院承当医疗服务的机构。

2.医疗纠纷:指医院和患者、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活动而发生的争议。

3.调解机构:指医院设立的特地机构或团队,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4.调解员:指调解机构中经过培训,具备法律或医疗专业背景,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调解流程第四条申请调解1.当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应向患者供应调解的机会,并告知患者可以向医院提出调解申请。

2.患者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医院提出调解申请,调解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患者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和纠纷的要求;–相关证据料子的清单。

第五条调解受理1.医院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患者出具受理函,并在受理函中明确调解机构负责人以及调解员的基本信息。

2.医院应当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该案是否适合调解,并做出调解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议。

第六条调解程序1.调解由调解员依据医疗纠纷的情况,采取调解座谈、调查取证、调解协议等方式进行。

2.调解员应秉持公正、中立的原则,听取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叙述,查明事实,针对医疗纠纷提出调解看法,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第七条调解协议的效力1.调解员应当在调解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调解结论书面通知双方,并将调解协议正式签署。

2.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管束力。

第八条调解不成的处理1.若调解不成,调解员应当及时告知双方,并解释调解不成的原因。

2.若双方对调解不成结果不满,可向医院提出进一步协商、仲裁或诉讼的要求。

第三章调解机构的建设和培训第九条调解机构的设置1.医院应设立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负责处理医院内发生的医疗纠纷。

2.调解机构应包含专职或兼职的调解员,具备法律或医疗背景,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的人员。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医务科、后勤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医患纠纷处理小组。

遇到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不能解决,患方有扬言上访、冲击医疗单位、报复医务人员等情况,应向上一级行政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公安局通报。

2.处理医患纠纷时,要耐心听取患者或家属反映的意见,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耐心解释,不简单化、不冷淡、不敷衍,并认真做好记录。

3.发生医患纠纷时,对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医疗单位应及时告知死者家属申请尸检的有关规定,并将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4.医患纠纷确因医务质量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操作失误引起的后果,事后,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单位应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5.医疗纠纷赔偿大多以经济赔偿的形式解决,为了教育其本人,维护医院利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赔款金额与科室、个人挂钩,其赔偿比例按院有关规定。

6.对涉及医疗质量、技术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科内或院内要及时组织讨论,分清责任,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医疗纠纷处理程序A,基本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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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规章制度与操作流程
医疗纠纷是当患者与医疗机构、医生之间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矛盾而无
法化解的情况。

为了保障双方权益,许多地方都建立了医疗纠纷处理规章
制度与操作流程。

下面是医疗纠纷处理规章制度与操作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医疗纠纷处理规章制度
1.建立专门机构:各地区需要成立相应的医疗纠纷处理机构,由司法、医疗和管理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机构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这样的机构通常
命名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调解和处理医疗纠纷案件。

2.设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医疗纠纷处理机制通常包括多个环节,如
调解、仲裁、诉讼等。

调解是首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果调解无效,可以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选择仲裁还是诉讼取决于当地法
律法规和双方的意愿。

3.确立法律法规:基于公平、公正原则,各地区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
法规,明确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的权责,规范调解、仲裁和诉讼
的程序。

这些法律法规应当包括医疗纠纷的定义、受理范围、调解方式、
证据收集和程序要求等。

4.保护患者权益:医疗纠纷处理规章制度中应明确患者的权益保护措施。

这包括患者信息的隐私保护、医疗记录的保存和查询、患者参与纠纷
处理的权利等。

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患者应获得适当的救济和赔偿,以弥
补其因医疗纠纷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

二、医疗纠纷处理操作流程
1.受理投诉:患者或其代理人可以向相关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提出投诉。

投诉材料通常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医疗过程和结果描述、要求等。

医疗纠
纷处理机构收到投诉后,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受理。

2.调查证据: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包括与医
疗纠纷有关的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调查中需要收集和分析与
纠纷有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检查报告、影像资料和相关证人证言等。

调查结果将作为判断纠纷的依据。

3.调解协商:在调查证据的基础上,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将安排双方进
行调解协商。

调解协商的目的是通过双方的讨论和妥协,达成共识解决纠纷。

调解协商的结果应反映双方的实际意愿,并有法律效力。

4.仲裁或诉讼:如果调解协商无效,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程序解
决纠纷。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程序,由仲裁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争议事
实进行判断,并作出裁决。

诉讼是指通过法院程序解决纠纷,双方需要在
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5.执行裁决或判决:如果仲裁或诉讼的裁决或判决生效,医疗机构或
医生应按照裁决或判决的要求进行执行。

这可能包括对患者进行赔偿、补
救或改正医疗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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