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和评标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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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定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流程一、开标流程1.定期招标公告:按照招标的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并注明开标时间、地点、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购买要求等。

3.开标准备工作: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的文件进行逐一检查,确认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并做好开标准备工作。

4.开标工作:开标工作通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一般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并收集投标文件。

5.开标程序:开标过程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通常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进行,包括开标程序的说明、确认投标人身份和资格、核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宣读招标人提供的重要信息等。

二、评标流程1.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和制定评标标准和评分体系,并排定评标的时间和地点,准备评标所需的评审表格和评审文件。

2.评标工作:评标工作通常由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进行,包括分析和比较投标文件、评审标书的内容和技术规范、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前瞻性等。

3.评标程序:评标过程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一般包括投标文件的初审、详细评审和评分、评审结果的汇总和统计等。

4.评标标准:评标标准通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价格的合理性、企业的经济实力等。

三、定标流程1.定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和制定定标标准和定标方法,并准备定标所需的定标表格和定标文件。

2.定标工作:定标工作通常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进行,包括根据评标结果确定定标对象和决定中标单位,然后签署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定标程序:定标过程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一般包括根据评标结果排定中标顺序、评审中标单位或项目、签署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

4.定标标准:定标标准通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包括价格最低、技术方案最优、投标人的经济实力和信誉度等。

通过以上开标评标定标流程,可以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提高中标的可靠性和效果。

同时,评标结果也可以提供给投标人,供其了解自身的投标情况并作出后续的决策。

工程开标制度

工程开标制度

工程开标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开标程序,保障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招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三、开标小组组建及职责1. 按照实际需要,由招标机构组建开标小组,包括主持人、记录员、技术评标组成员等,至少包括5人以上。

2. 开标小组应当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排序,并出具评标报告和开标决定等。

3. 开标小组成员应当服从主持人的指挥,不得泄漏招标内容,不得接受投标人礼品等。

四、开标程序1. 开标前,开标小组成员应当到场签到,并核对开标材料和设备。

2. 由主持人介绍开标程序和注意事项,公示开标人员名单。

3. 开标小组成员按照规定程序,依次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开封、登记。

4. 开标过程中,所有开标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集中精神,严禁通讯设备进入开标现场。

5. 开标过程中如有争议,由主持人决定暂停开标,并商讨解决方案。

6. 开标结束后,由开标小组成员签署相关文件,并将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五、开标注意事项1. 开标过程应当录像记录,以便后续查阅。

2. 开标小组应当保管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杜绝泄密现象。

3. 开标过程中发现涉嫌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4. 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 对于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申请,由开标小组重新评定。

六、开标结果处理1. 开标结束后,开标小组应当根据评标结果,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2. 中标人应当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关责任。

3.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并注明未中标原因。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开标小组应当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招标代理公司开标、评标与定标程序

招标代理公司开标、评标与定标程序

招标代理公司开标、评标与定标程序1组织开标1.1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开标地点公开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

地方或有关行业要求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须在开标现场进行监督或公证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邀请相关部门或机构派代表参加。

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妥善完成各项必要的开标准备工作:(1)开标现场条件,包括预定和布置开标会议室、准备和调试开标需要的演示、记录等各类设备设施;(2)开标会议资料,包括会议议程、开标记录表、标底文件(如有)、投标文件签收凭证、已接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和修改等;(3)开标工作人员,包括开标会议主持人、唱标人、记录入、监标人及其他辅助工作人员等。

1.3在投标截止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告招标人并将接收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招标人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4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开标,开标程序一般如下:(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招标文件确定的人员(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公布标底价格(如果有);(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标包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8)招标文件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IO)开标结束。

1.5招标代理机构应安排专人妥善做好书面开标记录,完整如实地记录以下内容:(1)开标时间、地点;(2)招标项目及标段/标包名称;(3)投标人名称;(4)密封检查情况;(5)投标报价;(6)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如有);(7)开标过程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开标评标定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流程一、开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名单及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2.请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被非法启封,经确认无误后,统一在《投标文件验封确认表》上签字;3.宣读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4.由招标代理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将开标过程完整的进行记录5.与会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唱标内容;6.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投标单位等候安排,进入评标阶段。

二、评标流程1.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的代表和有关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有经验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由招标人从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委均以个人的身份参加工作,不代表所在的工作单位;2.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3.评标活动评委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各项评价比较,综合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和对招标文件满足的程度、以往的工作业绩和信誉等情况,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评分,评委会根据评委打分的统计结果,对投标文件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4.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委签字,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说明及招标情况2)开标情况,包括开标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及唱标情况3)评标情况,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评标工作的依据及评标内容等4)对投标文件的意见汇总和打分情况5)依据评标办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6)问题澄清及其他相关附件三、定标1.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指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经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建设工程开标、评标与定标程序及方法

建设工程开标、评标与定标程序及方法

建设工程开标、评标与定标程序及方法一、开标1.确定开标工作机构一般情况下,开标应以召开开标会议的形式进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主持进行。

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时,开标也可由该代理机构主持。

主持人按照规定的程序负责开标的全过程,其他开标工作人员办理开标作业及制作记录等事项。

为了体现工程招标的平等竞争原则,使开标具有公开性,让投标人的投标为各投标及有关方面所共知,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相关单位的代表作为参加人出席开标。

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可以使投标人得以了解开标是否依法进行,使投标人相信招标人不会任意做出不适当的决定;同时,也可以使投标人了解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做到知己知彼,大体衡量一下自己中标的可能性,这对招标人的中标决定也将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投标人还可以收集资料,积累经验,进一步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资料。

此外,为了保证开标的公正性,一般还会邀请相关单位的代表参加,如招标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监察部门代表、经办银行代表等。

有些招标项目,招标人还可以委托公证部门的公证人员对整个开标过程依法进行公证。

2.开标的时间与开标的地点《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时间就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某年某月某日几时几分。

之所以这样规定开标时间,是为了防止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与开标之前仍有一段时间间隔。

如有间隔,也许会给不端行为留有可乘之机。

为了防止投标人因不知地点变更而不能按要求准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如招标机构鉴于某种原因变更开标日期和地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已经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设市场)的,开标地点应设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确定开标形式开标的形式主要有公开开标、有限开标和秘密开标三种。

(1)公开开标。

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开标仪式,其他愿意参加者也不受限制,当众公开开标。

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可选办法一(适用平均值评标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40.开标和评标程序:40.1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40.2封存经济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技术标评审组编制技术标评审报告;40.4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要求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40.5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经济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40.6按经济标的评分从高到低,确定经济标评审排序;40.7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40.8经济标投标报价算术校核;40.9评标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开标细则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1.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和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41.3细则41.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

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3.2.先开技术标,经济标封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41.3.3.在开启经济标时,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开启其经济标投标文件;经济标开标时,投标单位代表有权出席经济标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经济标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4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41.4.1 技术标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41.4.2 经济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在本投标须知第25项规定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或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并宣读技术标通过的投标单位,招标人依次开启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经济标。

开评标业务规章制度

开评标业务规章制度

开评标业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开标评标业务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举办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开标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和诚信原则,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开标评标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严谨的原则,确保评标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第五条开标评标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程序,以防止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二章开标程序第六条开标程序包括准备工作、开标准备、开标、记录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开标前,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会场布置、设备检查、文件核对等。

第八条开标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保证开标工作的准时进行。

第九条开标人员应核对出席人员的身份证件,做好签到工作,并进行会议记录的备份。

第十条开标人员应当按照程序依次公开拆封、查看和评定各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记录评标过程,确保评标过程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开标人员应当尽快进行评定工作,确保评标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第三章评标程序第十二条评标程序包括评标准备、评标、评标结果确定、评标报告等环节。

第十三条评标前,评标人员应检查评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评标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评标,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打分和评定。

第十五条评标人员应保守评标文件和评标结果的机密性,不得泄露评标信息,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第十六条评标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评标结论应明确、具体、可操作,确保评标结果的可信度和可行性。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加强对开标评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八条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对开标评标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开标流程

开标流程

开标、评标和定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二)投标1、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即成为该招标项目的合法投标人,可行使投标人的法定权利,并履行投标人应尽的责任义务。

3、我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前,接受投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1)开标会由我方主持。

(2)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点时,主持人应当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之后递交的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3)主持人宣读开标会场纪律。

(4)开标时,可按约定由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不参加开标会。

(5)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报价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当众唱标。

(6)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

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

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7)开标唱读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均以公开唱读并已确认的内容为准。

四)评审1、我方负责评标会场组织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评审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宣读评审纪律及相关事项,确认评审细则。

评审主持人应在评审开始前宣读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并集体签字确认评审细则。

依法应该回避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履行独立评审权利义务的同时,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

(3)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笔误、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须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

开标和评标程序制度

开标和评标程序制度

开标和评标程序制度首先,开标程序制度是指在开标前,需要制定一套程序来确保标书的公开透明。

具体来说,开标程序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开标时间和地点确定:确定开标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招标人员和相关参与人员。

确保各方能够及时到达开标现场,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

2.开标文件查阅:提前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或者其他相关文件提供给参与人员进行查阅。

确保参与人员对招标项目的要求和细节有充分的了解,为编写标书提供充分的准备时间。

3.开标文件递交:所有参与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将标书递交至指定地点。

标书递交过程中需有专人接收并予以登记,以确保递交的安全和准确性。

4.开标宣布和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员或指定的专业机构公开宣读标书的名称、单位、价格等相关信息,并对开标过程进行完整的记录。

确保开标过程的透明和公正,避免干扰和操作。

5.开标结果公示:在开标结束后,及时公示所有参与人员的标书和开标结果。

通过互联网、官方网站等途径,向公众公示招标的过程和结果,为社会各界监督招标活动提供平台。

其次,评标程序制度是指对递交的标书进行评审的一套有序程序。

为了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需要制定详细的评标程序。

具体来说,评标程序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评标委员会组成: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招标人员、专家和监督人员等。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独立、公正的原则。

2.评标标准确定:确定评标的标准和指标,并对其进行明确解释。

评标标准应尽量具备客观性和可衡量性,以便评委们能够根据标准进行评比。

3.标书评审流程:明确评审流程和步骤,确定评标的具体方法和评分规则。

评审流程应具体、明确,在每一个评审环节都需要有相应的记录和签名。

4.评标结果确认:评委们根据评审标准对标书进行评分,并逐一对各个标书进行讨论和比对。

最终产生评审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和签字。

5.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开标的完整流程及注意事项

开标的完整流程及注意事项

开标的完整流程及注意事项开标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审查、评标和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以下是开标的完整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开标流程:1.准备工作:(1)确定开标时间、地点和相关人员。

(2)检查投标文件的齐备性和完整性。

2.开标公告: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开标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

3.开标环节:(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并进行登记备案。

(2)开标人员确认:核实投标人身份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3)公开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展示投标文件,并由开标人员核对文件的符合性。

(4)开标记录:详细记录开标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结果。

4.评标环节:(1)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技术方案等进行评分。

(2)经济评审: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经济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低价、综合评分等。

5.中标环节:(1)确定中标人:综合考虑技术评审得分、价格评审结果等,确定中标人。

(2)中标通知: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并告知签订合同的事宜。

6.结束工作:(1)归档:对开标记录和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2)发放不中标通知:将不中标的投标人通知其未中标结果。

二、注意事项:1.保密原则:严格遵守投标文件内容的保密,确保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开标程序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顺序进行开标,确保过程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3.开标记录完整:详细记录开标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结果,有备查。

4.评标公正公平: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公正、客观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不能有偏袒或利益冲突行为。

5.保证投标文件的保密性:在开标过程中,确保投标文件不被泄漏或外泄。

6.客观评判标准:评审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指标进行评分和比较。

7.及时通知中标结果:确保中标结果及时通知中标人,并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

8.不中标通知:将不中标的投标人及时通知其未中标结果,防止误解和纠纷。

自行采购开标评标程序

自行采购开标评标程序

自行采购开标评标程序一、背景为了保证自行采购项目的透明、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制定本开标评标程序。

二、程序概述自行采购的开标评标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工作:采购单位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等;2.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3. 开标:由采购单位组织开标,公开、公正地揭示投标人的报价和相关文件;4. 评标:采购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估;5. 成交:采购单位依据评标结果,择优确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具体步骤1. 准备工作1.1 确定采购需求:采购单位明确自行采购的需求,包括物品、数量、质量标准等要求。

1.2 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单位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并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

2. 投标人资格审查2.1 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单位确定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例如注册资质、经验要求等。

2.2 投标文件准备: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单位。

2.4 资格审查: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3. 开标3.1 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单位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并通过公告告知投标人。

3.2 开标程序:采购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开标,公开、公正地揭示投标人的报价和相关文件。

4. 评标4.1 评标委员会组建:采购单位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

4.2 评标标准:采购单位确定评标标准,包括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

4.3 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进行综合评估。

5. 成交5.1 中标结果公示:采购单位公示评标结果,公告中标人和中标金额。

5.2 中标谈判:采购单位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商定具体合同条款。

开标、评标、定标、采购方式、招投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采购方式、招投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采购方式、招投标流程开标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评标与定标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的;(2)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的。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采购方式及招投标流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竞争性谈判采购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谈判供应商名称。

宣布本次采购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 判。”
(三).废除所有投标及重新招标
废除所有的投标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缺乏有效的竞争,
如投标不满3家;二是大部分或全部投标文件不被接受。
(四).评标管理机构
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在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工作中的 主要职责是:
(1)审定招标评标、定标组织机构,审定招标文件、
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专家。 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回避更换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与投标人有利害关 系: (1)是投标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
对投标的公正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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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三)评标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和其应承担的义 务与责任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二).有限开标
只邀请投标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仪式,其他无关 人员不得参加,当众公开开标。
(三).秘密开标
开标只有负责招标的组织成员参加,不允许投标 人参加开标,然后将开标的名次结果通知投标人,不 公开报价,其目的是不暴露投标人的准确报价数字。
三、开标的程序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印鉴;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辩认不清或
者内容不全的; 4、逾期送达的,但对于因非投标人的过失(因邮政、战
争、罢工等原因),而在开标前未送达的,招标机构 可考虑接受该迟到的投标书; 5、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 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 末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除外;

开评标制度管理制度

开评标制度管理制度

开评标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维护采购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公正、透明、高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采购活动的开放、评标管理工作。

第三章开标工作3.1开标组织(1)我单位成立采购评审委员会,设立评标办公室,负责采购活动的开标工作。

(2)评标办公室成员由采购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评标专家等,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秘书。

3.2开标程序(1)开标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评标办公室应提前公布开标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等信息。

(2)开标程序包括签到、核对文件、确定评标委员、逐一拆封投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交换评标意见、登记评标意见等环节。

(3)开标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法操作。

3.3开标要求(1)开标前,评标办公室应对所有参与评标的人员进行工作动员,讲解开标程序,强调评标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评标委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保证评标结果的公正、透明。

第四章评标工作4.1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法律、采购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准确理解和分析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3)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评标规则,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相关规定。

4.2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包括逐一拆封投标文件、审核资格条件、评审技术、商务等环节。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审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

4.3评标结果评标结果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致通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应当公开、公布,确保所有供应商知晓评标结果。

第五章监督管理5.1监督机制评标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员,对评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开标和评标程序制度

开标和评标程序制度

开标和评标程序制度开标程序是指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开启招标文件、收集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检查、审核。

开标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文件审查、文件公开、报价公示、文件评审等环节。

首先,进行文件审查,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这包括核查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文件、经验证明文件、技术规格等。

其次,进行文件公开环节,评审委员会公开开启招标文件,并按照未标示投标人名称的顺序,依次宣读出投标人名单。

再次,进行报价公示,评审委员会公布除了投标人的名称外,还对他们的经济标准或报价进行公示。

最后,进行文件评审环节,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服务保障等进行评分,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评标程序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交的文件和标书,对其进行严格评审和打分。

评标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经济评审等环节。

首先,进行文件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文件进行全面的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

其次,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具备从事该项目所要求的经验和能力。

再次,进行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法等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

最后,进行经济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评分标准和比例,对报价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总的来说,开标和评标程序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采购项目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它的实施将有效地提高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也提高了招标人对合理的期望,提高了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工程开标制度

工程开标制度

工程开标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开标活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负责的所有建设工程开标活动。

三、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确保开标过程的每一步骤都能接受公众监督,保障信息的透明度。

2. 公平竞争:为所有投标人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 客观公正:评审委员会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确保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开标程序1. 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应提前在指定媒体公告,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开标地点应选择在便于监督的公共场所。

2. 参与人员:包括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评标专家等,各方应按照通知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 文件检查:开标前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启。

4. 公开宣读:由主持人公开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价格、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等。

5. 记录保存:开标全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确保开标活动的可追溯性。

五、评标原则1.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 评审过程中应确保各评委独立判断,避免受到外界干扰。

3. 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情况,应设立申诉机制,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六、保密与监督1. 开标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

2. 开标活动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开标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取消资格等处罚。

严重者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招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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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和评标程序制度
开标
1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 开标时,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同时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3 开标时,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
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7 公证人员应对其公证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开标程序
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

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公证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

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

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

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致公证词。

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

(6)宣布开标会结束。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评标
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 评委会严格按照《ZF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最高限价为预算价,最低限价为预算价的90﹪,以各个
标段为单位。

9“资格性审查”需由评委独立审查和评委会集体复审两个阶段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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