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分类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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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利息收入和账面价值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利息收入和账面价值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利息收入和账面价值孙 洁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摘要:自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列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期末利息收入的确认、公允价值的变动及账面价值的列报内容繁杂,使广大会计人员云里雾里。

本文通过案例,针对不同的金融资产,总结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利于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学习效率和工作效率。

关键词: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利息收入;账面价值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4-0199-02根据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企业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下分别简称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

第三类金融资产后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持有期间的每个报告期,公允价值即为其账面价值。

本文主要对第一类和第二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和列报进行阐述和总结。

一、第一类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利息收入的确认我们知道,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利息收入的确认采用实际利率法。

在实际利率法下,债券所处的减值状态不同影响利息收入计算的基数和实际利率的金额。

在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减值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该模型下,债券初始确认后根据信用风险增加的显著程度由轻到重,将债券的减值状态分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

1.处于第一阶段的债券不存在购入或源生的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期末确认损失准备时只需考虑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且该预期信用损失不影响利息收入的确认。

利息收入=账面余额(不扣除信用损失准备)*实际利率,此处的账面余额指债权投资的成本加减利息调整,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期末摊余成本,下面举例说明。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科目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科目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科目变化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这些工具的出现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渠道。

但是,这些新的金融工具也带来了会计处理的难点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2014年发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即IFRS 9,该准则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在新准则的影响下,企业的会计科目也将发生一些变化。

一、IFRS 9对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的影响IFRS 9将金融资产分为三个分类: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这三个分类的区别在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打算持有直至到期日的金融资产,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打算持有并可能出售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但是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是指企业打算进行交易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

这些变化将会对企业的会计科目产生影响。

根据新准则,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科目应该从原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并且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科目应该从原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会计科目应该从原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变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并且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

二、IFRS 9对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的影响与金融资产不同,IFRS 9将金融负债分为两个分类: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负债和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的金融负债。

按照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负债是指企业需要按照其未来支付的现金流量来计算利息费用的金融负债,而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的金融负债是指企业需要按照当前市场上的利率来计算利息费用的金融负债。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2024年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金融工具》(以下简称"新准则42号"),该准则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准则42号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9号的基础上制定的。

新准则的最大变化是针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相较于之前的准则,新准则要求企业更加详细地评估并分类各种金融工具,以反映企业对这些工具所持有的风险和回报的不同预期,并根据相应地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会计处理。

首先,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就进行分类。

根据风险属性的不同,金融资产被分为两个分类:债权投资工具(debt instruments)和权益投资工具(equity instruments)。

债权投资工具根据其管理模式和现金流特征再次细分为三个子分类:按持有到期日到期的债权投资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不计提利息的债权投资工具以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计提利息的债权投资工具。

其次,对于债权投资工具,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就要进行公允价值对冲的评估,以反映企业对金融工具带来的利率、信用和其他风险的避免。

如果评估结果为有效,则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处理,将计入综合收益或损益。

如果评估结果为无效,则按摊余成本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新准则也要求企业在初始确认和继续计量金融负债时,根据金融工具对企业的主要债务契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还规定了财务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备和披露要求。

企业应根据公允价值层次,将财务资产和负债分为三个层次,并披露相关信息。

同时,企业需要对财务工具进行实质检查,并根据其管理目标进行分类。

新准则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更加细致和规范的要求,有助于提高企业对金融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增强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然而,由于该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和报告有较大影响,企业需要适时调整其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沟通工作,以确保准确和一致的财务信息的传递和披露。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

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

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 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一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一金融工具》(IAS39 )。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做了更明确的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

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同时,分类和计量也是整个核算体系的基础,后续的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和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1.1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1.1.1金融资产分类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主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HFT)、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HTM)、贷款和应收款项(LA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

金融工具准则指南

金融工具准则指南

金融工具准则指南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金融工具的种类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使用和交易,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金融工具准则。

本文将就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和指导。

一、什么是金融工具准则?金融工具准则是一套规定和指导金融工具使用和交易的准则。

它主要包括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披露和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金融工具准则的制定旨在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和特点,金融工具可以分为债务工具、权益工具和衍生工具三类。

债务工具是指具有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支付义务的金融工具,如债券、贷款等;权益工具是指对企业所有权和利益享有一定权益的金融工具,如股票、优先股等;衍生工具是指其价值来源于基础资产的金融工具,如期权、期货、掉期等。

三、金融工具的计量金融工具的计量是指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成本,并据此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和特点,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有很多种,如历史成本法、公允价值法等。

具体的计量方法应根据金融工具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确保计量结果准确可靠。

四、金融工具的披露金融工具的披露是指将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公开,以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了解金融工具的性质、风险和价值。

金融工具的披露内容应包括金融工具的种类、计量方法、风险和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等。

金融工具的披露应遵循透明度、真实性、一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以确保披露信息的有效性和可比性。

五、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是指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不同类型的金融工具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如债务工具按摊余成本法或公允价值法计量,权益工具按权益法计量,衍生工具按公允价值法计量等。

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确保会计处理结果真实准确。

总结起来,金融工具准则是规定和指导金融工具使用和交易的准则,它包括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披露和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金融企业会计准则是指适用于金融企业的会计准则,主要包括《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金融工具》,《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信用损失准备和会计确认》,《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号,转损与转赢》,《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业务组合与一并购》,《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号,关联方财务报告》,《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资产管理计划》等。

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会计处理和报告提供了相关的规范和指导。

1.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是金融企业的核心业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披露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准则,金融工具主要分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工具权益三类,并要求根据工具的特性进行分类和计量。

2.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确认:准则规定金融企业应根据预测损失模型进行信用损失准备的计提。

根据预测损失模型,企业需要对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相应的准备。

3.转损与转赢的会计处理:转损和转赢是金融企业在转让金融工具时可能发生的损益,准则对其计量和确认进行了规定。

转损和转赢的计量主要基于公允价值,包括公允价值变动的计入损益、转让收益和相关的成本。

4.业务组合与一并购的会计处理:当金融企业进行业务组合或一并购时,准则规定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的编制和收购成本的计量等。

5.关联方财务报告的会计处理:准则要求金融企业应按照关联方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相关报表,并对关联方进行披露,以确保相关交易的公允性和真实性。

6.资产管理计划的会计处理:准则对金融企业的资产管理计划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包括计量基础、会计处理和披露等方面。

准则要求金融企业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确定计量基础,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计量和确认。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金融企业的财务报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金融企业需要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同时,准则的实施也有助于金融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风险,提升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上篇文章《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之新旧账务处理比对》我们对新金融工具的出台背景及新旧金融工具的主要概念做了对比。

针对2017年财政部发布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即“新金融工具准则”,今天小编将带领小伙伴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方式进行详尽剖析,以实务审计底稿为例,让奋斗在财务或审计一线的小伙伴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最新概念和提法有通俗易懂的理解,以便更好地指导实务工作。

文章搜索:爱问财税一、新金融工具的三分类法【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业务模式】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三分类法”是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两个层面,对企业的金融工具进行分类的方法。

请注意,划分的这三个层面既不是会计科目也不作为报表项目,仅仅是作为金融工具分类使用的名称。

所谓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即获取现金流方式,是从客观角度来分析金融工具带给企业的现金流量模式,分为3类: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付本息和-确定性】、其他类型的现金流量【非本息和-确定性】和无法通过现金流量测试【非本息和-波动性】。

所谓业务模式,即管理层持有意图,是从管理层主观角度来分析如何管理金融工具以便创造出现金流量来,分为以下3类:备注:按照上篇文章介绍的判断步骤,按照以下进行实务判断:第一步:区分债权类、权益类和衍生工具;第二步:是否行使人为指定的“公允价值选择权FVO”;第三步:先进行SPPI测试(现金流特征),再进行业务模式测试;以上介绍的就是理论部分,那么在实务中,面对形形色色的金融产品品种,我们又该如何进行判断并准确区分呢?以下表格整理了实务中理财产品的划分,具体理财产品需根据企业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具体判断并对号入座。

备注: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只能列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的非交易性金融资产;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的理财产品按流动性只能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3、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等,取得时的原始剩余期限超过一年,但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其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应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三阶段划模型模板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三阶段划模型模板

一、介绍在新金融环境下,传统的金融工具准则正在经历重大变革。

为适应这一变化,金融机构需要重新评估其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文将提出一种基于三阶段划模型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模板,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应对这一变化。

二、三阶段划模型模板1. 第一阶段:分类在第一阶段,金融机构需要对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根据新的金融工具准则,金融工具应被分类为持有到期投资、可供交易金融资产、及其他金融工具。

金融机构需要确定其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特征和目的,以便将其正确分类。

2. 第二阶段:计量在第二阶段,金融机构需要对其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计量。

持有到期投资应按摊余成本计量,可供交易金融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变动计入损益,其他金融工具应根据其特定情况进行计量。

金融机构需要确保其计量方法符合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并能够反映其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

3. 第三阶段:披露在第三阶段,金融机构需要对其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披露。

金融机构应披露其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方法、以及任何相关的风险和敞口。

这些披露应该清晰明了,并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用户能够全面了解金融机构的金融工具持有情况。

三、模型应用与风险管理1. 模型应用三阶段划模型模板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理解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并指导其在日常业务中的应用。

金融机构可以结合自身的金融工具持有情况,使用三阶段划模型模板进行分类、计量和披露,以确保其遵守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2. 风险管理三阶段划模型模板也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

通过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理解其金融风险和市场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通过对金融工具的披露,金融机构能够增强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潜在的信用风险。

四、结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三阶段划模型模板是金融机构适应新金融环境的重要工具。

通过对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披露,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理解其金融风险和市场风险,提高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进而增强其风险管理能力。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

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点解读表1 新CAS 22 与原CAS 22 的比较新CAS22 原CAS22分类原则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分类结果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凡是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二)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

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上篇⽂章《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之新旧账务处理⽐对》我们对新⾦融⼯具的出台背景及新旧⾦融⼯具的主要概念做了对⽐。

针对2017年财政部发布三项⾦融⼯具相关会计准则,即“新⾦融⼯具准则”,今天⼩编将带领⼩伙伴们对新⾦融⼯具准则中的“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式进⾏详尽剖析,以实务审计底稿为例,让奋⽃在财务或审计⼀线的⼩伙伴们对新⾦融⼯具准则中的最新概念和提法有通俗易懂的理解,以便更好地指导实务⼯作。

⽂章搜索:爱问财税⼀、新⾦融⼯具的三分类法【合同现⾦流量特征+业务模式】新⾦融⼯具准则中的“三分类法”是从合同现⾦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两个层⾯,对企业的⾦融⼯具进⾏分类的⽅法。

请注意,划分的这三个层⾯既不是会计科⽬也不作为报表项⽬,仅仅是作为⾦融⼯具分类使⽤的名称。

所谓合同现⾦流量特征,即获取现⾦流⽅式,是从客观⾓度来分析⾦融⼯具带给企业的现⾦流量模式,分为3类:仅为本⾦及未偿付本⾦⾦额之利息的⽀付【付本息和-确定性】、其他类型的现⾦流量【⾮本息和-确定性】和⽆法通过现⾦流量测试【⾮本息和-波动性】。

判断顺序合同现⾦流特征分类对应产品第1类付本息和-确定性仅为本⾦及未偿付本⾦⾦额之利息的⽀付【债权类】第2类⾮本息和-确定性其他类型的现⾦流量【债权类】第3类⾮本息和-波动性⽆法通过现⾦流量测试【股权类】所谓业务模式,即管理层持有意图,是从管理层主观⾓度来分析如何管理⾦融⼯具以便创造出现⾦流量来,分为以下3类:判断顺序业务模式分类对应产品第1类为了收取本息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AMCPL)【债权类】第2类两者兼顾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融资产”(FVOCI)【债权类/股权类】第3类为了短期出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当期损益的⾦融资产”(FVPL)【股权类】备注:按照上篇⽂章介绍的判断步骤,按照以下进⾏实务判断:第⼀步:区分债权类、权益类和衍⽣⼯具;第⼆步:是否⾏使⼈为指定的“公允价值选择权FVO”;第三步:先进⾏SPPI测试(现⾦流特征),再进⾏业务模式测试;以上介绍的就是理论部分,那么在实务中,⾯对形形⾊⾊的⾦融产品品种,我们⼜该如何进⾏判断并准确区分呢?以下表格整理了实务中理财产品的划分,具体理财产品需根据企业相关合同条款进⾏具体判断并对号⼊座。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作者:邓文俊来源:《财讯》2019年第11期摘要:商业银行对我国经济的作用举足轻重,而金融资产又是商业银行的核心资产,因此其分类和计量对商业银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财政部2017年3月份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23号、第24号”三个关于金融工具的准则,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将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运用定性分析与推理演绎的方法,首先分析了新准则中几个主要的变化,包括金融资产由“四分类法”改为“三分类法”;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由“已发生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FVTOCI,减值准备通过其他综合收益核算,不减少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等。

其次分析了这些变化对商业银行会计处理的影响,针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的类别,分别指出了其新准则下的分类;对于FVTOCI减值计提的问题,提出减值的计提应与公允价值计量结合起来考虑。

最后对商业银行如何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几点改进建议,包括财务人员应在金融资产的投资活动开始前参与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的设计,以使投资活动的财务影响真正符合其经营战略;同时建立更适应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减值计提系统;做好新旧准则的衔接等。

关键词: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法;公允价值计量;FVTOCI减值计提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化简介财政部2017年3月份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23号、第24号”三个关于金融工具的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其中尤以第22号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对商业银行影响深远,因为它重新定义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它至少在如下几个方面对商业银行影响深远:(1)将金融资产的分类从“四分类”改为了“三分类”,且分类的依据为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

具体而言,三分类是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简称“FVT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简称“FVTPL”)。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三)新旧减值方法比对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三)新旧减值方法比对

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理解实务解读(三)新旧减值⽅法⽐对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三)新旧减值账务处理⽐对上篇⽂章《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之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辨析》我们对新⾦融⼯具的三分类法和三层次计量⽅法进⾏了解码。

“新⾦融⼯具准则”除了这些新的变化,还有新旧减值⽅法的转换,即从原会计准则下“已发⽣损失模型”到“预期损失模型”。

今天⼩编将带领⼩伙伴们对新⾦融⼯具准则中的“已发⽣损失模型”到“预期损失模型”背后的思想及前后不同会计处理⽅式进⾏详尽解码,按照已审上市公司报表计算⽅法为例,让奋⽃在财务或审计⼀线的⼩伙伴们对新⾦融⼯具准则中的最新概念和提法有通俗易懂的理解,以便更好地指导实务⼯作。

⽂章搜索:爱问财税⼀、减值模型演变的背景【客观证据表明已发⽣】在新⾦融⼯具准则修订原理通俗实务解读系列第⼀篇⽂章《新旧账务处理⽐对》中,我们已经了解到2008年国际⾦融危机成为国际会计准则修订的契机。

因为国际⾦融危机爆发后,部分经济学家将危机的发⽣归咎于公允价值会计,即⽚⾯强调公允价值计量对经济顺周期性起到推波助澜的作⽤。

事件推动过程如下:(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当时现⾏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融⼯具》(IAS39)进⾏全⾯研究,并将⾦融该资产的减值计量作为解决的重点议题之⼀;(2)同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向美国国会提交的报告中也建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重新评估当时⾦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模式——已发⽣损失模型;(3)G20集团领导⼈峰会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改进并简化⾦融⼯具,并考虑采⽤预期损失模型计量⾦融资产减值。

【拓展】⾦融资产减值三种计提模式⽐对减值计提模式含义特点已发⽣损失模型(IncurredLossModel)当资产负债表上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已经发⽣减值时,才可以按照贷款的摊余成本和未来现⾦流量现值之差计提贷款减值准备⾦【顺周期性】1、已发⽣损失模型不包括公允价值调整,不反应仍未发⽣的预期信⽤损失;2、已发⽣损失模型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得分类与计量2008年得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得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得复杂性与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得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与资本市场得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得修订进程。

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得就是降低会计准则得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

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得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得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得处理做了更明确得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得金融工具减值模型。

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得分类与计量得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就是本次改革得重点;同时,分类与计量也就是整个核算体系得基础,后续得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与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得分类与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一、金融工具得分类与计量1、1金融资产得分类与计量1、1、1 金融资产分类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主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与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得金融资产(HFT)、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HTM)、贷款与应收款项(LA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

新金融工具准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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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

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三)常见投资的分类和计量

【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三)常见投资的分类和计量

【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三)常见投资的分类和计量进入2018年,新金融工具准则时代已经来临,我们推出《德勤会计准则视点——新金融工具篇》系列,与您分享新金融工具准则可能对实务产生的影响及其应对。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可供企业选择的投资产品类型日益增多。

传统的股票、债券以及可转债等仍是最常见的投资工具,而新型的投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管和基金产品等投资在市场中亦愈发普遍。

本期及后续几期,我们将与您一起梳理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投资的分类和计量。

本期的内容,我们将先就常见投资分类和计量的一般考虑进行讨论。

投资产品的现金流量测试如上一期所述,金融资产根据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现金流量测试)和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业务模式测试)进行分类和计量。

现金流量测试,是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SPPI)的判断。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包括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类别),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通过现金流量测试)。

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德勤观察不同类型的投资产品,由于属性不同,其合同现金流量的特性各不相同,只有当其合同现金流量符合上述的SPPI特性时,投资产品才能通过现金流量测试。

以下内容是对一些常见投资产品的合同现金流量的分析。

在此我们将讨论局限于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规范的投资的情况,因此我们假设以下投资不会造成需要合并被投资方等的情况。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IFRS9)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原有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39)。

新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进行了重要的改变,以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下面是关于新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详细介绍。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新准则,金融工具被分为三个类别:债务工具、权益工具和合同成本和公平价值两者未有足够信息来明确归类的工具(运用双分类模型)。

1. 债务工具(Debt instruments):债务工具包括债券、借款和其他需要支付固定或确定金额的金融资产。

例如,国债、公司债券、银行贷款等。

2. 权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s):权益工具指的是那些表示对公司权益的金融资产,例如普通股和优先股等。

3.合同成本和公平价值两者未有足够信息来明确归类的工具:如果按照新准则无法明确将其中一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或者无足够可靠信息来计算公平价值,那么该金融工具将进行双分类。

这意味着,将其初始分类为合同成本,并在后续评估中根据合同特性或其他经营政策进行跟踪记录。

二、金融工具的计量根据新准则,金融工具的计量将根据以下两个基本原则:公平价值计量和历史成本计量。

同时,准则还引入了一个新的计量类别,合同成本计量。

1.公平价值计量:该计量方法要求计量金融工具时,考虑可观察到的市场交易价格或者经过可靠估计得出的其他可观察到的参考点。

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平价值将直接从市场查询或市场参考数据中获得。

2.历史成本计量:历史成本计量要求按照资产或负债的初始取得成本进行计量。

这一计量方法主要适用于债务工具。

3.合同成本计量:合同成本是一种新引入的计量方法,用于跟踪一些合同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不能明确确定为债务或权益工具的情况。

合同成本的计量方法要求追踪工具初始计量时的合同成本,然后调整为满足信用损失和摊销利息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准则要求在初始确认时对它们进行分类,并在后续对其进行重新评估。

2021年新金融工具准则

2021年新金融工具准则

2021年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年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我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

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我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点解读表1 新CAS 22 与原CAS 22 的比较新CAS22 原CAS22分类原则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分类结果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基础凡是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工具分两种情况,对于即满足商业模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又满足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不同时满足两条件的以公允价值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有一个例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无标价权益工具以成本计量重分类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三类金融资产之间可以进行重分类原CAS22中不允许主体在初始分类后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三类,而在一定条件下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两类之间进行重新分类减值预期损失法已发生损失法(一)主要变化: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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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分类会计科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科目进行了三分类,分别是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个会计科目的相关内容。

一、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具有经济利益并且可以通过交易来获得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买入时即打算进行短期持有或出售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既不以财务成本计量也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符合条件的权益工具投资。

这些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是指企业需要向他人支付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主要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企业买入时即打算进行短期持有或出售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是指企业将某些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主要指符合条件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是指企业持有的具有经济利益并且可以通过交易来获得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这类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权益工具投资中符合条件的权益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

权益工具投资中符合条件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是指企业将某些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科目进行了三分类,分别是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

不同类别的会计科目有不同的分类和计量方法,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这一准则的实施对于提高金融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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