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外派、投诉纠纷职称评审的评分细则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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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外派、投诉纠纷职称评审的评分细则4(1)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医院关于科研、外派、投诉纠纷等评审细则说明一、科研及新技术、新项目(6分)1.作为科研项目合作者,已在院方完成备案,在科研

工作中承担相应的工作,能够提供科研具体的工作内容材料加2分。2.作为科研项目的牵头负责人,已在院方完成备案,在科研工作中承担主要的

工作,能够提供科研具体的工作内容材料,并发表科研相关论文加4分。3.任职期间,在临床工作中,积极开展检验、影像等检查类的新技术、新

项目,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2分,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4分.4.任职期间,在临床工作中,积极开展诊疗类的新

技术、新项目,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4分,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6分。5.任职期间,科研及新技术、新项目累积

加分后超过6分,按6分计算。二、执行援蒙、援疆、驻外医疗等任务(10分)任职期间,执行援蒙、援疆、支援贫困地区、驻外医疗保障等任

务,≤15天加2.5分,16-30天加5分,多次派出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后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三、院级质控、院级培训、学术交流(4分)1.院级病案质控,由病案管理委员会每月抽调1名任职期间的主治医师完成。主治医师随机抽取门诊病历,每科至少2份,共18

份,运行病历2份,终末病历2份,部分120院前急救病历,质控后形成病历质控汇总材料交至医务科,为完成一次院级病历质控,加0.25分

。此项工作上限4分。2.任职期间,牵头提供疑难病历并完成院级疑难病历讨论1次加0.125分。此项工作上限2分。3.任职期间,参

院级处方点评加,每次加0.125分,此项工作上限1分。4.任职期间,认真准备PPT课件,完成1次全院继续教育自管项目培训加0.25 分。此项工作上限2分。5.任职期间,担任三基三严培训院级师资,且代表医院参加考试,成绩优秀(或进入区内前3名),每次加0.25分。

6.任职期间,担任大兴区医学会各委员会专家,加0.25分。

7.任职期间,作为讲者、讨论嘉宾、学术主持人,参加院级学术活动,每次加0

.125分,代表医院参加区级、市级学术活动,每次加0.25分,此项工作上限2分。8.任职期间,院级质控、院级培训、学术交流等累积加分后超过4分,按4分计算。四、投诉纠纷(-5分)1.任职期间,出现院级投诉,每发生1次扣1分,出现12345投诉,每发生1次扣1

.5分,累计扣分达到5分,按5分计算。2.任职期间,发生不良事件未积极上报,每发生1次扣1分,累计扣分达到5分,按5分计算。3.

任职期间,对反馈的医疗质量问题持续未整改的医务人员,每一项问题扣0.25分,累计扣分达到5分,按5分计算。4.任职期间,出现医疗纠

纷,赔偿金额≤1000元的扣2分,大于1000元、≤3000元的扣3分,大于3000元、≤6000元的扣4分,6001元-1000

0的扣5分。5.任职期间,出现医疗纠纷,赔偿金额10000元以上的,扣5分,并取消第一年申报资格。五、几点说明(一)科研及新技术、

新项目1.2022年8月1日前的科研合作项目,须于2022年9月19日前,将相关资料交医务科备案,未按规定时限备案的科研项目,2

023年及以后职称评定时不予计分。2.任职期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计入加分,以医务科存档资料为准。3.

新技术、新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1年内,开展500人次以上,或创造1万元以上经济收入(扣除医用耗材成本),且无不良反

应;4.新技术、新项目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1年内,开展1000人次以上,或创造3万元以上经济收入(扣除医用耗材成本),

且无不良反应;(二)援助及外派执行其他援助及外派工作任务,派驻前,由医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给与加分。(三)院级质控、院级培训、学

术交流1.院级质控和院级培训由原来的各2分,调整为合计4分。

2.2022年8月1日前,参加病案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病历质控,每参加1次

计0.125分。此项工作上限1分。2022年8月1日以后,院级病案质控形式进行调整。3.牵头提供疑难病历并完成院级疑难病历讨论,2022年8月起,给予计分;参加院级处方点评,须有签到、照片、点评结果等材料,2022年8月起,给予计分。4.任职期间,担任大兴区医学会各委员会专家,以区卫健委正式文件为准;5.担任三基三严培训院级师资,自2023年起,给予加分。6.任职期间,作为讲者、讨论嘉宾、学术主持人,参加院级、区级、市级学术活动,须提供通知、自制PPT课件、授课照片等相关材料;2022年8月1日后,参加学术

交流活动的,活动结束2周内,将相关资料交医务科备案,未及时备案的,职称评定时不予计分。(四)投诉纠纷:在第一次参加高级职称竞聘中,

未能获得晋升机会的,在次年的竞聘评分中该扣分项减半,次次年不再扣分。如有新增加的扣分项按投诉纠纷的1-5条执行。(五)任职期间,科

研合作项目、执行援蒙、援疆、驻外医疗等任务、院级质控、院级培训、投诉纠纷等计分和扣分,按照新的标准重新计分,以医务科及其他职能科室存档资料为准。北京市大兴区旧宫医院职称评审委员

会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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