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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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春季动物免疫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春季动物免疫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春季动物免疫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18.03.13•【字号】鲁牧动监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春季动物免疫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各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全国暨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全省春季动物免疫信息报告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市要继续高度重视动物免疫信息报告工作,固定专人负责免疫信息的收集、统计、报告工作,并及时反馈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请各市将负责动物免疫信息报告工作的负责人、报告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于2018年3月15日前重新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严格按照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收集、统计、填写,按时上报:1.周报:2018年春防免疫信息周报3月16日开始首次填报,至5月11日结束,总计填报9次,请各市务必于当周周五上午10:00时前把当周周报传真至*************。

2.月报、季报:每月5号前报送上月的月报表,每季度开始第一个月5号前报送上季度的季报表。

3.汇总统计:请各市务必于5月10日前将2018年春防免疫信息汇总统计表上报至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4.表格:免疫信息周报表、月报表、季报表、春/秋防汇总表见附件2。

四、春防畜禽存栏和应免数量统计表在周报填报期间和最后一周可以根据实际存栏各修改一次。

联系人:栾婧婧谢录保联系电话:*************传真:*************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18年3月13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鲁牧动卫中心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牧动卫中心发〔2023〕17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2022-2025年山东省官方兽医培育计划》要求,切实加强官方兽医管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规范检疫工作开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官方兽医审核和任命管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山东省畜牧兽医系统官方兽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逐级申报、省级确认、所在地任命和注销”的管理机制,尤其加强官方兽医资格申报材料的县级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对省畜牧局确认的官方兽医,由其所在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发文任命。

年底,省局将再次对官方兽医进行调整,要求市级、县级官方兽医管理人员不超过5人,对连续3个月未出证的其他官方兽医予以清理。

各地要认真梳理辖区内官方兽医情况,提前做好新增和取消人员计划,并于11月1日前将拟新增和取消人员相关材料报送省局。

二、强化官方兽医信息和出证权限管理。

各地要加强兽医卫生综合信息系统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检疫申报点、官方兽医等信息,确保官方兽医和其他基础信息数据库真实准确。

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官方兽医工作地点、管理范围、出证权限,将从事动物检疫官方兽医的信息与所在动物检疫申报点关联,实行官方兽医一人一档管理。

要加强检疫出证系统管理员监督管理,严禁给非官方兽医人员开通检疫出证账号。

省局将对官方兽医管理系统和检疫出证系统进行关联比对,对不在省局确认公布官方兽医人员名单的出证账号进行关停。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鲁牧屠管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1年12月31日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推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肉品供给和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实施方案,以“规划引导、市场引领、按标生产、质量追溯、品牌经营、冷链配送、冰鲜上市”为目标,调整优化屠宰设置模式和产能布局,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屠宰行业标准技术水平,实行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减控总量,优化产业结构。

综合考虑城镇建设规划、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水平等因素,统一规划布局屠宰厂(场),小型屠宰场点逐年减少,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遏制重复建设,严防恶性竞争。

2.市场主导,规范行业秩序。

强化屠宰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屠宰企业市场主体活力,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3.强化监管,提高法律意识。

加强屠宰监管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法手段。

提高屠宰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种畜禽执法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种畜禽执法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种畜禽执法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09.10.12•【字号】鲁牧畜科发[2009]62号•【施行日期】2009.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种畜禽执法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鲁牧畜科发〔2009〕62号)各市畜牧兽医局: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种畜禽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09〕43号)要求,自9月15-25日利用10天的时间,省、市两级联合对全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管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省种畜禽执法督导检查由省畜牧兽医局统一组织,抽调市局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8个检查小组,对各地进行集中交互式督导检查。

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深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全省65个种畜禽场和15个生猪人工授精站重点检查。

通过抽查合格的种畜禽场49个,占总数的75 %;合格的生猪人工授精站8个,占总数的53%。

这次检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畜禽良种是畜牧业生产的基础,其性能直接影响畜产品质量和畜牧业生产的效益。

抓好种畜禽管理,是带动畜禽生产力水平提高,促进畜牧业生产快速发展的关键环节,对农民增收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各市对种畜禽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传达通知精神,成立了工作组,加强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把整治活动推向深入。

德州市,接到通知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由分管局长及畜牧站长参加的种畜禽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学习了《畜牧法》等有关法规,成立了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企业自查、县畜牧局全面检查、市分管局长分片督导检查的方法,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县畜牧局督导落实整改效果,由于措施得力,该地区种畜禽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紧急通知-鲁牧生字[2007]37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紧急通知-鲁牧生字[2007]37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紧急通知正文:----------------------------------------------------------------------------------------------------------------------------------------------------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紧急通知(鲁牧生字〔2007〕37号)各市畜牧局(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农业部于今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

当前,我省正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将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意义。

目前,小规模分散饲养在我省畜牧业中还占有较大比例,不利于畜禽疫病防治,也不利于对养殖行为的规范,这是造成疫病控制困难与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原因。

加强畜禽养殖生产过程的规范,是确保为畜禽产品加工提供合格原料,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畜牧法》规定,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促进畜禽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另一方面要对分散饲养的农户给予必要的引导和规范。

各地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做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工作,指导养殖场(小区、户)完善养殖档案,切实加强畜禽养殖管理。

二、做好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工作。

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是当前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的主要载体。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畜牧技术推广机构,要根据《畜牧法》和《办法》的规定,准确及时做好备案工作(备案表格式见附件1),发放畜禽标识代码并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产地现场检查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产地现场检查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产地现场检查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07.03.20•【字号】鲁牧生字[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产地现场检查细则的通知(鲁牧生字〔2007〕6号)各市畜牧局(办):为规范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促进我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有关文件规定,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现场检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在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中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畜牧办生产科技处。

附件:1、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2、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现场检查实施细则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附件1: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为规范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公正,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和NY/T5341-2006《无公害食品认定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制定本工作程序。

现场检查工作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准备、现场检查实施、整改措施验证和相关材料提交四部分。

一、现场检查准备(一)组成现场检查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在收到材料20个工作日内,山东省畜牧办公室选定有资质的检查员(至少3名)组成现场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由现场检查组组长根据申请人申请的范围,制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方案》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日程安排》。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意见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意见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10.05.14•【字号】鲁牧畜科发[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意见(鲁牧畜科发〔2010〕45号)各市畜牧兽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2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为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加快建立现代畜禽种业体系,深入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现就《办法》贯彻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抓好《办法》的学习培训(一)组织好《办法》的学习。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办法》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组织行政管理、执法监管、技术推广服务方面的人员,通过集中学习、讲解辅导、实例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办法》的学习讨论,使有关人员全面认识《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办法》实质内涵、系统掌握《办法》主要内容,为推动种畜禽执法再上新水平奠定基础。

(二)开展好《办法》的培训。

按照“分层培训、各有侧重、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的要求,在全省开展系统的《办法》实施培训工作。

省局将于近期举办对各市行政、执法、技术骨干和祖代(一级)种畜禽场负责人培训班,通过对《办法》及规范性配套文件的培训,使执法者掌握种畜禽管理新准则,使从业者明确生产经营新要求。

各市要仿照省里的做法,组织开展对县级执法管理人员、父母代(二级)种畜禽场负责人的培训。

各县市区要把受理审核、执法监管、行为规范作为培训重点,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执法守法意识和能力,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安排好《办法》的宣传。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具体的《办法》宣传方案,积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通过印制宣传单、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办法》宣传活动,使各级各部门更加深重视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使执法人员切实明确执法要求措施、使种畜禽生产经营者了解法定义务,形成《办法》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4.06.21•【字号】鲁牧饲药字〔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鲁牧饲药字〔2024〕3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有关检测机构:为加强我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保障水平,我局制定了《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6月21日2024年山东省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一、总体安排(一)检测形式。

分动物尿液监督抽检(例行监督抽检和飞行抽检)和动物毛发风险监测两种方式。

例行监督抽检抽样由有关市、有关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承担检测单位协助做好现场监督抽样指导工作;飞行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由省畜牧兽医局和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共同负责,有关市做好配合。

(二)检测批次。

全省计划抽样监测2182批,其中:动物毛发100批,动物尿液2082批。

(三)承检单位。

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具体任务数量分配见附件1)。

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负责全部抽检结果汇总工作。

二、例行监测和风险监测(一)监测范围: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和菏泽13个市。

各市监测重点:济南市的济阳区、长清区和商河县;淄博市的临淄区和高青县;枣庄的峄城区和高新区;东营市的河口区和利津县;潍坊市的青州市、高密市和临朐县、济宁的嘉祥市和梁山县;泰安市的岱岳区和宁阳县;日照市的莒县、五莲县;临沂市的莒南县、蒙阴县和郯城县;德州市的陵城区、禹城市和临邑县;聊城市的冠县、莘县;滨州市的阳信县、无棣县和惠民县;菏泽市的曹县和郓城县。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18.07.27•【字号】鲁牧质科市发〔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畜牧兽医局,各有关单位,局有关处室、单位:根据农业部《实施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工作方案》(农科教发〔2016〕6号)的有关要求,省畜牧兽医局制订了《山东省畜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18年7月31日山东省畜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工作方案为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推进科技创新与进步的安排部署,根据农业部《实施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工作方案》(农科教发〔2016〕6号),切实加强畜牧业科技供给,引领支撑和服务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提升我省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新要求,瞄准制约竞争力提升的“节本增效、质量安全、生态保护”三个短板,围绕11个重点产业,以国家、省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为依托,以国家和省相关科技、推广和培训项目为支撑,以县域为实施单元,开展定向合作、定向攻关、定向集成,创建节本降耗、绿色增产、提质增效和循环利用等技术模式,提高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实施要求(一)确定实施目标。

各产业依据畜牧业科技需求,进一步找准制约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确定提升行动主攻方向。

围绕节本增效、质量安全、生态保护等技术需求,重点在优质高效品种、绿色生态环保、高值加工利用等方面再创山东现代畜牧业新优势,开展科技创新、技术集成、示范培训、推广应用和科企合作,形成一批符合各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技术模式。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10.09.03•【字号】鲁牧畜科发[2010]73号•【施行日期】2010.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鲁牧畜科发〔2010〕73号)各市畜牧兽医局:根据省局《关于对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进行验收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0〕64号)和《关于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验收的补充通知》(鲁牧畜科字〔2010〕9号)要求,省、市两级联合组成专家组,对各市申报的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进行了现场验收打分评定。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省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验收由省、市结合,以市为主,抽调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山东省畜牧总站、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以及市、县专家联合组成6个现场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深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全省182个申报示范创建场进行了考核验收。

通过现场考核打分以及综合评定合格的示范创建场177个,其中生猪43个、蛋鸡39个、肉牛9个,申报场全部合格;奶牛45个、占奶牛场申报总数的98%;肉鸡36个,占申报肉鸡总数的95%;肉羊5个,占肉羊申报总数的84%。

这次示范创建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思想统一,开展创建活动积极。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的主体是企业,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各相关企业单位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逐条对照,查缺补漏,在生产设施设备、档案制度管理、环保设施等方面加大投资改造力度,健全完善生产设施条件,进一步增强了示范带动能力。

莱阳春雪、牟平仙坛、济南佳宝等许多龙头企业围绕原料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场建设和饲养管理技术规范,提升了标准化生产水平。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3.07.12•【字号】鲁自然资字〔2023〕97号•【施行日期】2023.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97号各市林业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为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我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及“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畜牧局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陆生野生动物“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省级组织的检查,具体日程由检查组与抽查单位所在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各地开展的检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二、检查对象省级组织的检查,从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各地开展的检查,依据有关规定要求自行确定。

三、检查内容(一)自然资源部门检查内容检查陆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基本信息、现有条件、种源来源、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情况。

1.基本情况: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点等信息与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文件是否一致;2.现有条件:人工繁育场所、专业技术力量等是否符合《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规范总则》(YT3214-2020)、《野生动物饲养场总体设计规范》(LYT2499-2015)、《陆生野生动物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LY/T1563-1999,LY/T1564-1999,LY/T1565-2015)、《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LY/T2806-2017)有关标准要求;3.行政许可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行政许可决定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范围、方式、有效期等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4.种源来源:是否有合法的陆生野生动物种源来源,在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否有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同意买卖动物的行政许可文书;5.档案管理情况:野生动物繁殖、经营利用档案是否科学完善,是否能够真实、准确、清楚记录野生动物的物种种类、存栏数量、出生、死亡、调入、调出等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情况;6.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否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管理、动物喂养、防疫、防逃逸应急预案、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是否上墙并执行到位;7.其他: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食物来源是否有保障,野生动物展示展演单位是否有合理、科学的安全标志和科普展牌,是否存在虐待野生动物情况,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4.06.27•【字号】鲁牧政字〔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鲁牧政字〔2024〕7号各处室、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6月27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全省畜牧兽医领域法治建设,持续提高依法治牧、依法兴牧水平,结合我省畜牧兽医法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1.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把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责任单位: 机关党委、办公室、政法处;完成时限:12月底前)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培训。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成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现代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现代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现代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09.05.18•【字号】鲁牧畜科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现代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09〕28号)各有关市、县畜牧兽医局:为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水平,进一步解决科技资源分散、科技与生产脱节的问题,农业部、财政部2007年开始共同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

体系建设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面向解决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各个环节技术约束,进而达到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农业竞争力的目标。

目前启动了50个品种的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其中包括我省畜禽品种11个,设立11名岗位科学家、21处试验站。

为确保我省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实现技术体系推动产业发展的目的,经与有关单位和人员研究,现就推进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强与产业发展结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实施结合。

(一)成立省级畜牧产业技术体系组织协调工作组。

由省和有关市畜牧兽医局分管人员、岗位科学家、试验站长组成。

主要负责分析确定畜牧业发展对关键技术需求,推动省市县各个层面上的产业与技术对接;协调解决技术体系建设中重大问题;争取地方政府扶持政策和进行相关项目实施整合等。

(二)成立省级畜牧产业技术推广体系技术推广协作组。

由省市畜牧科技推广机构人员、岗位科学家和试验站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技术综合和新技术组装配套,组织新技术推广应用师资培训,指导示范辐射县开展推广培训,协调解决具体推广中的问题等。

(三)成立试验站所在县畜牧产业技术体系综合协作组。

由试验站所在县畜牧行政、技术推广单位人员,岗位专家所在单位人员,试验站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确定技术需要重点,推动资源和项目整合,提供试验支持,解决技术推广培训中具体问题等。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牧执法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09]55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牧执法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09]55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牧执法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牧执法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09〕55号)各市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畜牧执法联合督导检查的预备通知》(鲁牧畜科发〔2009〕50号)下发以来,各市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有力推动了各地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和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等工作深入开展,为全省统一督导检查做好了充分准备。

现将联合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种畜禽执法、生鲜乳整治、无公害畜产品整治、十一运畜禽产品安全保障、生猪和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等五个专项,具体内容参考预备通知。

二、检查方式由省局与各市统一组成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应结合各专项具体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在各市局全面自查汇报的基础上,每市随机抽查1-2个县(市、区),现场检查生鲜乳收购站、种畜禽场、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单位等各1-2个。

具体检查过程要综合协调、统筹安排,既要坚持全省统一标准,也要适当考虑各地实际;既要全面到位,也要突出重点。

三、检查分组检查共分八组,由省局抽调局纪检组、畜牧科技处、计划财务处、省畜牧总站和各有关市局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督导检查从9月15日开始,9月25日结束,各市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与各市商定。

暂定9月28日在省局召开督导检查汇报会,由各组汇报督导情况,对检查进行总结。

五、有关要求(一)各市请确定一名熟悉相关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检查组成员,并尽快与各组联系,确定到本市的检查时间,及时开展督导检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牧饲药发〔2021〕15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牧饲药发〔2021〕15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牧饲药发〔2021〕15号)

【期刊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2
【摘要】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为加强我省兽药经营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管理规范》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2页(P78-79)
【作者】无
【作者单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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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家畜(猪)繁殖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成绩的通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家畜(猪)繁殖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成绩的通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家畜(猪)繁殖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成绩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鲁牧站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家畜(猪)繁殖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成绩的通报鲁牧站发〔2023〕8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发文《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3年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牧人发〔2023〕20号)的要求和部署,2023年全省家畜(猪)繁殖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9月23-24日在潍坊成功举办。

全省16支代表队的48名选手参与角逐,5名选手获得“一等奖”,10名选手获得“二等奖”,13名选手获得“三等奖”,其他决赛选手授予“优秀选手”证书,还评选出优秀裁判员3名、优秀指导老师6名、“优秀组织奖”8个和团体奖前3名,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见附件1。

海阳市辛安镇畜牧兽医站宋丽霞同志获得总成绩第一名,竞赛组委会将为其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为获得总成绩前3名的宋丽霞、刘敏、安伯玉同志,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并按规定给予现金奖励。

从2015年以来,我省大力开展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全行业形成了“学技术、比技能、争先进、创佳绩”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初赛、预赛、技术培训等竞赛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通过层层推荐和严格评选,经研究决定,对济南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等15家竞赛组织先进单位和赵桂省等52个竞赛组织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受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见附件2。

希望获奖和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的带头作用,为我省畜牧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畜牧兽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0.02.22•【字号】鲁牧屠管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发展中心:《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6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以省政府令第328号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办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史上的一项重大法制事件,是我省畜禽屠宰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省畜禽屠宰管理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对于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彰显了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源头防控的理念,立足山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全程管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畜禽屠宰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强化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屠宰企业分级管控和风险隐患监测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促进全省屠宰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向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主动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畜禽屠宰管理责任体系,是省政府出台《办法》实现畜禽屠宰治理体系的总要求。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办法》明确的部门职责,要逐条核对,认真梳理,将法定责任全部落到实处,避免失职现象发生。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3.08.18•【字号】鲁牧屠管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鲁牧屠管发〔2023〕2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为了保障人民群众食用肉品质量安全,针对当前畜禽屠宰监管存在的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畜禽屠宰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重要性畜禽肉类产品是重要的民生食品,肉类消费面广量大。

畜禽屠宰加工,前端引领养殖场户,后端关联广大消费者,在畜牧产业发展中处于特别重要的位置。

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不仅是新时代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要求,对于促进畜牧业全产业链健康发展、保证食品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要深刻认识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履行畜禽屠宰监管职责,从根本上保障畜禽肉类食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二、落实规划引领,严格准入管理(一)科学制定设置规划。

积极推动屠宰产能配置优化调整,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有序压减落后产能,稳步提高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优化行业布局,引导屠宰企业向全产业链一体化方向发展,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各市生猪屠宰养殖产能匹配度(是指设计年生猪屠宰量与实际年生猪出栏量之比)高于1.2或者生猪屠宰产能利用率(是指实际年生猪屠宰量与设计年生猪屠宰量之百分比)低于50%的,屠宰监管机构、人员、经费等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的,原则上不得再新增生猪屠宰企业。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成立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成立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成立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07.09.04•【字号】鲁牧生字[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9.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成立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牧生字〔2007〕26号)各市畜牧局(办),有关处、办属单位:为切实加强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省畜牧办分党组研究确定,成立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统筹协调饲料、兽药、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专项行动。

(二)督促检查饲料、兽药、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组长:慕永太省畜牧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张洪本省畜牧办公室副主任刘炳谭省畜牧办公室副主任刘凤军省畜牧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盖仲起省畜牧办公室综合财务处处长唐建俊省畜牧办公室生产科技处处长戴文超省畜牧办公室兽医与兽药管理处处长杜明宏省畜牧办公室饲料处调研员李流航省畜牧办公室生产科技处副调研员牛树田省畜牧兽医总站站长高迎春省兽药监察所所长李祥明省饲料监察所所长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办生产科技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饲料、兽药、畜产品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与农业部、省有关部门衔接做好有关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唐建俊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生产科技处、兽医与兽药管理处、饲料处、计划财务处、畜牧兽医总站、兽药监察所、饲料监察所有关人员组成。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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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公布日期】2018.01.11
•【字号】鲁牧办字〔2018〕2号
•【施行日期】2018.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动植物检疫
正文
关于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的通知
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定于1月14日至15日在济南召开。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月14日下午17:00前报到,14日晚上和15日上午开会,15日下午离会。

地点:济南中豪大酒店(济南市解放路165号,电话86968888)。

二、参会人员
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人,省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省局理论调研组成员、省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只参加1月15日上午会议);
邀请部分新闻媒体参加。

三、有关说明
(一)各市前期已按预备通知上报了参会人员名单,若参会人员临时有调整,请及时告知。

(二)先进代表人员(名单如附),由各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通知,于1月14日下午报到。

(三)因开会宾馆房源有限,所有司机人员住宿请自理。

(四)省局参会人员,参会方式和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边琨、赵国强
电话:*************,87198997
传真:*************
附件:参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名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参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名单
一、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代表(3人)
赵纪华山东纪华家禽育种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世林淄博市淄川区畜牧兽医局主任科员
赵晓国泰安市岱岳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二、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先进集体代表(7人)
郭宗伟汶上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杰乳山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守彬莱芜市钢城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姜前运蒙阴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李辉禹城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文健阳信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耿宏伟菏泽市牡丹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三、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先进个人代表(7人)
苏传坤济阳县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慈有显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久庆滕州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高级兽医师
韩东东营市河口区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艳芬(女)蓬莱市畜牧局副局长
张慧(女)高密市畜牧局党委书记、局长
代硕冠县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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