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研究院经营管理制度汇编-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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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研究院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职能
1. 院长办公室负责全院办公用品的计划汇总、报批、验收等工作;
2.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3. 各基层单位负责办公用品计划申报、管理与使用。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 办公用品申报
(1)每月20日报下月计划,各单位需用办公用品,应由专人负责填写《办公用品计划》,并经单位领导审定同意交院长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采购。
(2)各单位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各单位专人填写《办公用品计划》,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单位领导审定同意,由院长办公室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采购。
(3)《办公用品计划》一式三份院长办公室留存一份,报经营科、综合服务中心备一份。
2.物品采购
(1)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2)采购物品前由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后,按院有关程序和规定要求实施采购。
3.物品保管
办公用品入库前,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验收,建帐登记,妥善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4.物品领用
(1)办公用品领用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物资发料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2)各单位应按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
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特殊情况,由院主管领导审批。
5.物品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调出研究院时将所领物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2)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3)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6.办公用品分类
(1)办公机具: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饮水用具、计算器、电话机等。
(2)消耗品:复印纸、打印纸、信封、信纸、笔、稿纸、便签、笔记本、电池、抽杆夹、文件夹、档案盒、资料册、取订书器、订书机、订书针、回形针、图钉、大头针、卷笔刀、橡皮擦、印泥、印油、文具盒、尺、胶带、笔筒、白板笔、固体胶、剪刀、裁纸刀、一次性水杯、水笔(芯)、墨水、胶水、涂改液、标签、打孔机、账册、复写纸、台历等。
(3)保洁用品:拖把、水桶、洗拖把清洁桶、脸盆、纸篓、扫把、抹布、垃圾袋、杀虫水、编织袋、玻璃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