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货款服务标准合同个人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客户编号:
代收货款服务标准合同(个人)
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2013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及代收货款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原则:
1.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货物及物品的运递、配送和代收货款(COD)服务,乙方根据甲方运单填写的收
件信息,将商品寄递到客户手中,同时代甲方向收件客户收取货款,并由乙方定期结算至甲方。
2.甲方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获得授权销售的产品,有产品合格证明、批号等。
3.对于甲方的所发快件,乙方有权进行开箱验货,若甲方拒绝乙方收派员开箱验货,乙方有权拒绝揽件。
4.甲方不得交寄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物品,不得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在相关商务
或邮购业务宣传中必须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乙方仅负责货物寄递、收款,不对商品的质量保证及其售后服务承担责任。
二、协议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2.对于寄递成功的快件,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的第三条“货款结算”的相关结算要求,按时将货款清算至
甲方。
3.乙方应对因乙方收派员原因造成的快件遗失、短少、损坏、延误、错收、少收或没有收到货款,承担赔
偿责任。
4.保价快件全部丢失或损毁,乙方按快件保价金额赔偿并退还相关运费;对于部分丢失或损毁的,乙方按
保价金额以内的实际丢损价值予以赔偿,没有保价的快件丢失或损毁的按照乙方应收运费最高不超过六倍的标准赔偿。
5.对于委托乙方包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在办理货物交接时应共同检验货物外观和数量,乙方对货物内在
功能的好坏不负责。
6.对于甲方自行包装的货物,因没有明确货物品名而导致乙方选择了不当的运输方式并被相关部门处罚造
成的损失,或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7.对于无法寄递快件,乙方按时将快件退回甲方,不再向甲方结算退回快件的相应货款。
8.当乙方提供的快递费与服务费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仍按本合同及附件所列价格
体系执行。
9.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快递费与服务费,乙方应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至甲方。
10.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乙方不承担责任。
11.本协议未注明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等规定为依据办理。。
12.业务联系方式: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以及侵犯他人权利的物品;甲方应保证其交寄的货物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卫生许可等相关规定,不得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乙方仅负责快件的寄递、收款,不对商品的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承担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协议方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对他人赔偿或被收货人侵害所产生的经济、商誉等损失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 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代收货款快件专用面单。
3. 确保在快件面单上所填写内容全面,准确,字迹清晰;收件人名址(用中文书写)应书写详细。
4. 根据快件包装的要求,按内件性质对快件妥善封装。
5. 甲方交寄的代收货款快件,由甲方向甲方客户提供货款发票。
6. 甲方在接受订单时,应请收件客户至少提供工作单位及地址住宅两个电话号码,并标注在快件面单上,以保证乙方寄递及收款工作顺利进行。
7. 甲方应将“代收货款金额”(以“元”为尾数)清晰标注在快件面单上,“代收货款金额”数额不得为零,应以人民币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分别注明,不得有涂改痕迹,若大写与小写金额不同时,乙方根据大写金额进行收款操作。
8. 对乙方无法寄递快件,甲方按标准支付退回快件费用。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无法寄递快件:
(1)收件人地址书写不详或错误。
(2)原收件人地址查无此人。
(3)无法与原收件人取得联系。
(4)收件人迁移。
(5)收件人拒收快件或拒付货款。
(6)收件人坚持要在交纳货款前开箱验视内件。
(7)因收件人外出,快件无法寄递。
(8)收件人不存在货物无人代收。
9. 为提高代收货款快件寄递效果,提高回款率,甲方有义务在客户订购时向其说明,当寄递人员寄递代收货款快件时,客户可先验视再付款(验视时客户最多只能打开第一层包装(如纸箱或塑料袋等),目光验视货物外观;不得再打开其中的内包装或继续拆封,也不得进行试穿、试用、开机等操作)。如在快件开拆后,客户对快件内件不满意或产生疑问,由客户与甲方直接联系。甲方须向客户强调,快件内件问题与快递没有任何关系,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要挟快递人员,要求其将己收的货款退还给客户,乙方只负责收取相应货款,关于快件的商品问题由甲方出现解决。如客户确实不需要商品,请直接向收派员说明,
并在面单上签字,客户无须交纳费用给收派员,乙方将按照收件人拒收处理,并按退回件标准予以结算。
10. 对于非乙方和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妥投的货物,从不能妥投之日起开始计算,甲方有权享有2天以内在乙方的免费仓储,如超过2天免费仓储期甲方仍无处理意见或不反馈信息的,乙方有权将此货退回甲方所在地,退回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甲方交寄的国内快递原则上应全部保价,按规定申报保价金额,并按保价金额的3%支付保价费,每件快件最低保价费5元,最高保价金额不超过叁仟元人民币
12. 业务联系方式
13. 证明文件提交
(1) 证明文件提交: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具体证明信息内容如下(各1份):
1)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手印(个体工商户必须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网店详细信息:网店店铺名、在线客服账号(旺旺、QQ)、办公地址、网银账号、销售产品种类等;
4)提供近三个月销售额;
5)其他乙方认为需查验的信息(根据丙方服务品类的不同查验不同的信息)。
(2) 信息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甲方都应及时通知协议方,如上述信息变更后使得甲方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的情形出现时,协议方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3) 责任条款:甲方同意为其未及时通知或更新其信息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证其向协议方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甲方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供应商、代理人、职员)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其全部损失。
(三)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协议方互不承担责任。
2.除本合同约定外,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变更或解除应提前一月与协议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且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三、资费标准及帐务结算
1. 快递资费与服务费(可附件;有附件时本条中空白内容,请以“/”填充):
1.1 快递资费
重量(克)运费(元/件)
每续重加收元
1.2 退回快件费用(可附件)
退回件费用与正向运费费用账单一同生成核对结算。
1.3服务费(当期的服务费与快递资费共同核对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