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管要求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管要求提纲一、主要工程材料的政策要求二、工程材料管理制度的制订三、施工现场材料质量的监督四、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和工程验收五、统一版本产品质量保证书一.主要工程材料的政策要求(一)实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产品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建筑防水卷材、水泥、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人造板;⏹铜及铜合金管材、混凝土输水管、电力电缆、电焊条、密目网、平网等。
(获证企业及产品可查询国家质监总局网站)(二)实施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的产品产品主要包括:⏹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混凝土掺合料、混凝土外加剂;⏹烧结砖、砌块、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排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防水涂料、建筑门窗、建筑涂料、饰面石材、木制板材、沥青混凝土、三渣混合料等。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获证企业及产品可查询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 )(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产品产品主要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电线电缆、断路器、漏电保护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等(《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获证企业及产品可查询强制性产品认证网站 )(四)由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的产品产品主要包括:⏹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等墙体保温系统(由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钢管、脚手架扣件租赁企业(由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建筑玻璃产品(由上海市玻璃玻璃钢玻璃纤维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防水卷材(由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
(五)禁止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建设部(2007年659技术公告)《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二、工程材料管理制度的制订1.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1)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2)建立工程材料合格供应商选择、材料购销合同签订(必须含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主要性能指标及质量要求)、材料进场验收、材料质量检测和标识、保管发放、台帐记录、档案资料汇总等管理制度。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一、备案主体1.竣工备案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
2.竣工备案主体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和文件。
二、备案材料及要求1.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簿、竣工图纸等。
2.设计单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复印件及相关设计证明文件,以及现场勘察、核对、技术交底等相关材料。
3.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施工纪录、竣工图纸等相关材料,并附有施工方案、检查报告等。
4.监理单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资料,包括监理合同、监测报告、施工日志等。
5.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报告、抽样记录、检测仪器等。
三、备案程序1.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备案材料。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
3.审核通过后,备案机构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明,并将备案情况及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示。
四、备案内容1.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内容包括工程基本信息、设计文件的合规性、施工过程的合规性、质量检测的合格性等。
2.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还应当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资格及业绩进行评价。
五、备案监督1.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机构应当进行备案监督,对备案材料和备案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如发现备案材料存在虚假或不完整的情况,备案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违规处理1.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竣工备案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违规处理,包括罚款、暂停资质等。
2.对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应当与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相衔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8.12•【字号】沪建建管[2005]第109号•【施行日期】2005.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05]第109号)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现将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分包管理,做好合同备案1、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必须与具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企业签定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
2、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承包合同,并核定好施工所用劳务作业人员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3、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办理综合保险手续的同时,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按照建设部87号令和124号令的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并督促专业分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分包合同备案。
4、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签订分包合同后7日内,携合同原件和《诚信手册》,到项目所在地的专业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
5、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须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
6、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须使用统一的《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附件一)。
7、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签订劳务作业人员个人用工合同后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个人用工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
8、劳务作业人员个人用工合同须使用统一的《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附件二)。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2015年07月08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材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 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以下简称建材备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本市建材备案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承担建材产品备案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备案范围和备案部门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砂石、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胶凝剂、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建材产品,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业协会及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第三条备案办理程序(一)备案申请凡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 (以下简称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 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受理服务窗口。
相关行业协会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行业协会建材备案受理服务窗口(附件1)办理建材备案手续。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建材备案相关表格,并说明理由。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或者境外产品销售总代理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1999 年 11月 26 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销售、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和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推广应用管理。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是指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水泥、黄沙、石子、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结构性材料和功能性材料。
第三条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监督管理和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管理。
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负责建设工程材料使用和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的有关管理工作。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依法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生产、销售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经济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建设工程材料许可和准用管理第四条市质监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实行生产许可管理;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生产、销售。
市建委对尚未纳入国家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用于本市的建设工程材料,实行准用管理;未取得市建委核发的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第五条申请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生产单位,应当向市建委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三)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四)产品质量保证书。
第六条非本市生产的用于本市的建设工程材料,已经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其生产单位应当凭该准用证或者有效证明,向市建委领取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
上海市建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汇编

目录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726 号)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的通知(沪建建材【2017】1089号)
三、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开展重要建材供应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沪建建材【2017】1130号)
四、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产品目录的通知(沪建市管【2018】2号)
五、建筑工程重要建材供应信息报送系统施工现场工作指南
六、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手册
七、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八、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建材【2017】584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建材备案产品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摘录)

GB/T 127712008 GB/T 13663.22005 GB/T 136632000 GB/T 180332007 GB/T 18742.22002 GB/T 18742.32002 GB/T 18992.22003 GB/T 18993.22003 GB/T 18993.32003 GB/T 18997.12003 GB/T 18997.22003 GB/T 19473.22004 GB/T 19473.32004 GB/T 212382007
16
17
18
内衬不锈 钢复合钢 管 建筑给水 交联聚乙 烯(PEX)管材 无规共聚 聚丙烯 (PP-R)塑 铝稳态复 合管 给水用丙 烯酸共聚 聚氯乙烯 管材及管 件 合金镀层 (HA)钢管 及管件 钢塑复合 压力管用 双热熔管 件 耐热聚乙 烯(PFRT)塑铝 稳态复合 管 钢塑复合 压力管用 管件 纤维增强 无规共聚 聚丙烯复 合管 给水用硬 聚氯乙烯 管材 给水用硬 聚氯乙烯 管件 铜管接头 第1部 分:钎焊 式管件 铜管接头 第2部 分:卡压 式管件
CJ/T 1922004 CJ/T 2052000 CJ/T 2102005
19
CJ/T 2182005 CJ/T 2232006 CJ/T 2372006 CJ/T 2382006 CJ/T 2532007 CJ/T 2582007 GB/T 10002.12006 GB/T 10002.22003 GB/T 11618.12008 GB/T 11618.22008
CJ/T 1081999 CJ/T 1112000 CJ/T 1172000 CJ/T 1202008 CJ/T 1232004 CJ/T 1242004 CJ/T 1362007 CJ/T 1372008 CJ/T 1382001 CJ/T 1512001 CJ/T 1592006 CJ/T 1752002 CJ/T 1812003 CJ/T 1832008 CJ/T 1892007
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环保局、建设交通委、公安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城管大队,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规范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重点区域是指内环线以内区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其他重点区域.重点区域由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办法所称一般区域是指除重点区域以外的本市其他行政区域。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市政、道路管线及轨道交通工程夜间施工备案。
第四条(职责分工)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市政工程(含养护)、道路管线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夜间施工的备案管理,具体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市管处”)组织实施。
区(县)建设交通委及其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市政工程(含养护)、道路管线工程夜间施工的日常备案和监管。
市环保局负责对本市重点区域的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许可,委托相关区(县)环保局设立许可受理点.区(县)环保局负责所辖重点区域的夜间房屋类建筑施工许可的受理、现场核查及许可后的监管工作,以及一般区域的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许可。
市拆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的备案管理,区(县)拆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经环保部门许可后的房屋拆除工程夜间施工的日常备案。
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的房屋类建筑工地违反夜间施工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建材备案产品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

建用砂
GB/T 14684-2001
3
建筑用机制砂
GB/T 14684-2001
九
管道
排水管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 5836.1-2006
2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
GB/T 5836.2-2006
3
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氯乙烯管材
GB/T 16800-1997
JC/T 423-1991;
GB 18582-2001
6
复层建筑涂料
GB/T 9779-2005
7
外墙无机建筑涂料
JG/T 26-2002
8
弹性建筑涂料
JG/T 172-2005
9
建筑用钢结构防腐涂料
JG/T 224-2007
10
外墙外保温用环保型硅丙乳液复层涂料
JG/T 206-2007
十五
饰面石材
十三
建筑门窗
建筑门窗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平开彩色涂层钢板门窗
JG/T 3041-1997
2
推拉彩色涂层钢板门窗
JG/T 3041-1997
3
铝合金窗
GB/T 8479-2003
4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JG/T 140-2005
5
钢塑共挤门窗
JG/T 207-2007
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窗
5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6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材使用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具体负责本市建材备案、建材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建材信息平台建设职能。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具体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材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建立本市统一的建材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技术,在建材备案、重要建材使用、新型建材认定、质量检测、监督抽查等环节,对本市建材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备案与管理、市场与现场的互相联动。
第三条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石材、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粘结材料、市政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和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
(一)实行备案管理的建材产品,其建材供应商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及其授权经销商或者港、澳、台及境外销售总代理单位。
办理建材备案手续不收取费用。
(二)备案建材产品应当具有相应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尚未制定上述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团体、企业应用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告知要求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告知要求施工单位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建设工程材料,应当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并应遵循如下基本管理要求。
一、制定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当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有关建设工程材料合格供应商选择、材料购销合同签订、材料进场(库)验收、材料质量检测和标识、储存、保管、发放、台帐记录、档案资料汇总及合规性评价的管理制度,以保证所采购和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
二、建立对建设工程材料合格供应商及其产品的基本要求(一)施工单位评价和选择的合格供应商必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二)国家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建筑防水卷材、水泥、建筑外窗、建筑幕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人造板、铜及铜合金管材、混凝土输水管、电力电缆等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施工单位选用上述产品时,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证书上带有国徽,有效期不超过5年。
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网站查询。
(三)本市对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混凝土掺合料、混凝土外加剂、烧结砖、砌块、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排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防水涂料、建筑门窗、建筑涂料、饰面石材、木制扳材、沥青混凝土、三渣混合料等产品实施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施工单位选用上述产品时,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建材备案证明》)。
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依据是《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建材备案证明》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专题专栏”=>“建材管理”中查询。
(四)自2006年12月1日,本市对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材料实施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
上海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名录(下)

2013 年 8 月起纳入备案 2013 年 8 月起纳入备案 2013 年 8 月起纳入备案 2013 年 8 月起纳入备案 2014 年 3 月起纳入备案 2014 年 3 月起纳入备案
备注
备注
11
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
GB/T17656-2008
2014 年 3 月起纳入备案
GB/T 1982.1-2005;
隔热型)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建筑用反 17
射隔热型)
执行标准
GB/T 9755-2001; GB 24408-2009
GB/T 9756-2009; GB 18582-2008
GB/T 9757-2001; GB 24408-2009
GB/T 9779-2005; GB 24408-2009 JC/T 423-1991; GB 18582-2008 JG/T 172-2005; GB 24408-2009 JG/T 206-2007; GB 24408-2009 JG/T 210-2007; GB 24408-2009 JG/T 224-2007 JG/T 24-2000; GB 24408-2009 JG/T 26-2002; GB 24408-2009
5
裕宸多孔保温砖
O/TEBS02-2008
RD-01-018
新材料认定证书编号:
6
ZWG 装配式围护结构基板
Q/320282SQG001-2008
RD-01-017
AD 型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用管材、
新材料认定证书编号:
7
Q/02 JSS005-2008
管件
RD-02-012
新材料认定证书编号:
8
水泥稳定建筑废弃物
JG/T 206-2007; JG/T 235-2008; GB 24408-2009 JG/T 206-2007; GB/T 25261-2010; GB 24408-2009 JG/T 172-2005; JG/T 235-2008;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及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指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建设工程、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工程、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建设工程、使用国家融资资金等其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以下简称“竣工结算文件”),指建设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编制、经发包方审核后并经双方确认作为建设工程最终价款支付依据的工程造价文件,包括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清单电子文件等,采用过程结算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应当包括过程结算确认单及过程结算清单电子文件等。
— 2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园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其招投标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监督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全市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的平台建设及业务指导,并由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日常管理及数据分析。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结算。
第五条发包方应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站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详见附件1)。
第六条发、承包双方确认竣工结算价后,应在《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上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备案流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二、携带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
ciac。
)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注:专业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章.三、办理程序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材料有误,告知补正。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00停止领号),下午1:30至5:00(4:30停止领号)。
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建立统一、便捷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l2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现行合同登记备案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二、备案依据1、《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2、《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726 号)三、备案管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备案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对相关行业协会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相关行业协会协助做好本市建材备案的具体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开展行业诚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备案受理窗口和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四、备案范围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石材、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粘结材料、市政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以及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备案产品名称和执行标准见附件 2)。
五、备案程序(一)备案申请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材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 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材备案相关表格(附件 3 或附件4 或附件 5,附件 6),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核对手续。
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受理服务窗口办理建材备案手续。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退回相关表格, 同时告知退回理由。
申请办理备案有效期到期换证的建材供应商,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通过建材信息系统的便捷备案程序完成换证手续。
(二)备案受理行业协会受理服务人员应当在收到建材供应商按规定提交的资料(电子版或者书面)后,当场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建材备案受理通知单(附件 7),并将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录入建材备案办理流程表(附件8);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行业协会应一次性告知不受理原因。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5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Ⅰ、Ⅱ型)
JC/T 894-2001
6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Ⅰ、Ⅱ类 )
JC/T 864-2000
7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JC/T 894-2001
8
聚氯乙烯弹性防水涂料
JC/T 674-1997
9
无机防水堵漏材料
JC 900-2002
10
建筑表面用有机硅防水剂
11
干混耐磨地坪砂浆
JG/T 230-2007
12
干混界面处理砂浆
JG/T 230-2007
13
干混特种防水砂浆
JG/T 230-2007
14
干混自流平砂浆
JG/T 230-2007
15
干混灌浆砂浆
JG/T 230-2007
16
干混外保温粘结砂浆
JG/T 230-2007
17
干混聚苯颗粒保温砂浆
JG/T 230-2007
QB/T2480-2000
10
埋地用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GB/T 19472.2-2004
11
埋地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
GB/T 19472.1-2004
12
建筑用硬聚氯乙烯雨水管材
QB/T 2480-2000
13
埋地用增强聚丙烯(FRPP)管材
上海市埋地塑料排水管应用技术导则
14
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
17
给水衬塑(PPR)复合钢管
CJ/T 136-2001
18
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材
CJ/T 123-2004
19
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上海的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准备备案材料,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备案申请表等文件。
2. 申请备案:将备案材料递交到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
3. 审核备案:备案单位会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备案单位会发放备案通知书。
4. 缴纳手续费: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备案单位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备案手续费。
5. 取得备案证书:凭备案通知书和缴费证明,备案单位可以到备案单位指定的地点领取备案证书,该证书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备案流程可能因具体的工程类型、规模和备案单位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咨询备案单位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备案要求和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大致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备案材料:施工单位需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申请材料。
备案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
2. 审核备案材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齐全等。
3. 交纳备案费用: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需按照规定交纳备案费用。
4. 办理备案手续:施工单位持备案审核通过函、建筑工程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手续包括提交备案材料、填写备案表格、签字盖章等。
5. 领取备案证书:完成备案手续后,施工单位可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领取建筑工程合同备案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的具体备案流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政策有所调整和变化,施工单位应及时了解最新的备案流程并按照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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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备案产品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
序号
产品大类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名称
原执行标准
备注
(依据工业标准咨询网)
一
水泥
生产水泥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2
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3
矿渣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4
复合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给水衬塑(PE-RT)复合钢管
CJ/T 136-2001
29
钢塑复合压力管
CJ/T 183-2003
30
冷热水用氯化聚氯乙稀PVC-C管材
GB/T 18993.2-2003
31
冷热水用氯化聚氯乙稀PVC-C管件
GB/T 18993.3-2003
32
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材及管件
CJ/T 189-2007
JC/T 423-1991;
GB 18582-2001
6
复层建筑涂料
GB/T 9779-2005
7
外墙无机建筑涂料
JG/T 26-2002
8
弹性建筑涂料
JG/T 172-2005
9
建筑用钢结构防腐涂料
JG/T 224-2007
10
外墙外保温用环保型硅丙乳液复层涂料
JG/T 206-2007
十五
饰面石材
饰面石材
JC/T 864-2000
28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Ⅱ类 )
JC/T 864-2000
29
路桥用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
JT/T 535-2004
30
水性渗透型无机防水剂(Ⅰ、Ⅱ型)
JC/T 1018-2006
31
水性渗透型无机防水剂(Ⅰ型)
JC/T 1018-2006
32
水性渗透型无机防水剂(Ⅱ型)
JC/T 1018-2006
QB/T2480-2000
10
埋地用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GB/T 19472.2-2004
11
埋地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
GB/T 19472.1-2004
12
建筑用硬聚氯乙烯雨水管材
QB/T 2480-2000
13
埋地用增强聚丙烯(FRPP)管材
上海市埋地塑料排水管应用技术导则
14
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
进口
17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聚酯胎防水卷材
JC 898-2002
进口
18
溶剂型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JC/T 852-1999
19
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
JC 840-1999
进口
20
道桥用防水涂料
JC/T 975-2005
21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干粉类)
JC/T 984-2005
22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乳液类)
执行标准
备注
1
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
JG 3050-1998
2
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
JG 3050-1998
十二
防水材料
防水材料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
GB 18445-2001
2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 474-1999
3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Ⅰ型)
JC/T 894-2001
4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Ⅱ型)
JC/T 984-2005
23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Ⅱ型)
GB 18445-2001
24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Ⅰ型)
GB 18445-2001
25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Ⅰ、Ⅱ型)
GB 18445-2001
26
聚氨酯防水涂料(多组分)
GB/T 19250-2003
27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Ⅰ类 )
5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6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二
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预拌混凝土
GB/T 14902-2003
三
混凝土
商品砂浆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预 拌 砂 浆
JG/T 230-2007
2
湿拌砌筑砂浆
JG/T 230-2007
3
湿拌抹灰砂浆
17
给水衬塑(PPR)复合钢管
CJ/T 136-2001
18
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材
CJ/T 123-2004
19
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
CJ/T 124-2004
20
铜管接头
GB/T 11618-1999
21
建筑用铜管管件(承插式)
CJ/T 117-2000
22
给水涂塑复合钢管
CJ/T 120-2000
38
冷热水用聚丁烯(PB)管材
GB/T 19473.2-2004
39
给水用聚乙烯(PE)管件
GB/T 13663.2-2005
40
铝塑复合压力管(搭接焊式)
GB/T 18997.1-2003
41
铝塑复合压力管(对接焊式)
GB/T 18997.2-2003
42
铝塑复合压力管(搭接焊)
CJ/T 108-1999
JC/T 894-2001
5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Ⅰ、Ⅱ型)
JC/T 894-2001
6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Ⅰ、Ⅱ类 )
JC/T 864-2000
7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JC/T 894-2001
8
聚氯乙烯弹性防水涂料
JC/T 674-1997
9
无机防水堵漏材料
JC 900-2002
10
建筑表面用有机硅防水剂
JC/T 902-2002
11
混凝土防水剂
JC 474-1999
12
砂浆防水剂
JC 474-1999
13
聚氨酯防水涂料(单组分)
GB/T 19250-2003
14
水乳性沥青防水涂料
JC/T 408-2005
15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GB 18242-2000
进口
16
高分子防水材料三元乙丙片材
GB 18173.1-2000
11
干混耐磨地坪砂浆
JG/T 230-2007
12
干混界面处理砂浆
JG/T 230-2007
13
干混特种防水砂浆
JG/T 230-2007
14
干混自流平砂浆
JG/T 230-2007
15
干混灌浆砂浆
JG/T 230-2007
16
干混外保温粘结砂浆
JG/T 230-2007
17
干混聚苯颗粒保温砂浆
JG/T 230-2007
18
干混无机集料保温砂浆
JG/T 230-2007
19
干混外保温抹面砂浆
JG/T 230-2007
四
混凝土
混凝土掺合料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046-2000;
GB 6566-2001
2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1596-2005
五
混凝土
混凝土外加剂
4
建筑用硬聚氯乙烯雨水管材及配件
QB/T 2480-2000
5
埋地用硬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材
GB/T 18477-2001
6
无压埋地排污、废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
GB/T 20221-2006
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GB/T 21238-2007
8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CJ/T 165-2002
9
建筑用硬聚氯乙烯雨水管配件
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管材
GB/T 18992.2-2003
49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
CJ/T 192-2004
50
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材
CJ/T 189-2007
51
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件
CJ/T 189-2007
52
合金镀层(HA)钢管及管件
CJ/T 223-2006
5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 8239-1997
6
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
JC 862-2000
7
蒸压灰砂砖
GB 11945-1999
8
蒸压灰砂空心砖
JC/T 637-1996
9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 11968-2006
八
建筑砂石料
建筑砂石料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建筑用石
GB/T 14685-2001
2
建筑用砂
GB/T 14684-2001
3
建筑用机制砂
GB/T 14684-2001
九
管道
排水管
产品名称名称
执行标准
备注
1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 5836.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