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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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②三个组分的:因为使用词干构成通用名称太长,原则上采用缩写法命名将每个组分选取 1 ~ 2个字,构 成通用名称(不得使用词干)。若组分相同处方量不同,使用(量 /量)或使用罗马数字Ⅰ,Ⅱ,Ⅲ等。
④三个组分以上的:采用缩字法命名,使用复方,取两到三个组分分别选取一到两个字,构成通用名称。
生物药品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⑶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 量采用,如:糖精钠、甘油等。化学名较冗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①音译命名。音节少者,可全部音译,如: Codeine可待因;音节较多者,可采用简缩命名,如: Amitriptyline阿米替林。音译要注意顺口、易读,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间不得混淆,重音要译出。
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中药材命名 中药饮片命名
中药提取物命名 中成药命名
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中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 (附 汉语拼音 )和拉丁名。
⑴中药材的中文名 ①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 物名命名。 ②增加药用部位的中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如:白茅根 ③中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称应与天然品的中文名称有所区别。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⑵中药材的拉丁名 ①除少数中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名,用第一格,后写药用部位 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如:远志 RADIX POLYGALAE ;苦杏仁 SEMEN ARMENIACAE AMARUM ;淡 豆豉 SEMEN SOJAE PREPARATUM。 ②一种中药材包括两个不同药用部位时,把主要的或多数地区习用的药用部位列在前面,用“ ET ”相联接。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一)总则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中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诊断药品等。

2.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

CADN由药典委员会组织专家讨论制定、上网公示征求意见、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制成册、国家局批准。

药品命名必须遵循一药一名原则。

3.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己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不包括特殊的复方制剂)。

中药和生物药品中无INN 命名的酌情处理。

5.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简称INN);INN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6.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7.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INN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 药品通用名不采用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

药品的通用名(包括INN)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也均不得做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1.中药材命名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

中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⑪中药材的中文名①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②增加药用部位的中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

如:白茅根③中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称应与天然品的中文名称有所区别。

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及附件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及附件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及附件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更新日期: 2006年9月21日上午11:17(一)总则1. 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中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诊断药品等。

2. 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 简称: CADN )。

CADN 由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3. 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己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 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

中药和生物药品中无 INN 命名的酌情处理。

5. 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 ,简称 INN ); INN 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6. 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7. 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 INN 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 药品通用名不采用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

药品的通用名(包括 INN )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也均不得做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1. 中药材命名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

中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 ( 附汉语拼音 ) 和拉丁名。

⑴ 中药材的中文名① 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② 增加药用部位的中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

如:白茅根③ 中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称应与天然品的中文名称有所区别。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ese Approved Drug Names,CADN)是中国法定的药物名称,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制定。

1.原料药命名原则原料药(英文:API,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又称活性药物成份,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的物质,一般再经过添加辅料、加工,制成可直接使用的药物。

目前中国和印度为两个主要原料药生产国。

出口到欧洲的原料药须通过COS/EDMF认证,出口到美国的原料药须通过DMF认证,日韩等国家也有一些类似的认证(1) 中文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

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

(2) 无机化学药品,如化学名常用且较简朴,应采用化学名;如化学名不常用,可采用通俗名,如:盐酸Hydrochloric acid、硼砂Borax。

(3) 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Benzoic acid;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量采用,如糖精钠Saccharin sodium、甘油Glycerin等。

化学名较冗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1) 音译命名:音节少者,可全部音译,如codeine可待因;音节较多者,可采用简缩命名,如:amitriptyline阿米替林.音译名要注重顺口、易读,用字通俗文雅,字音间不得混淆,重音要译出。

2) 意译(包括化学命名和化学基团简缩命名)或音、意结合命名:在音译发生障碍,如音节过多等情况下,可采用此法命名,如chlorpromazine氯丙嗪。

(4) 与酸成盐的药品,统一采取酸名列前,盐基列后,如streptomycin sulfate硫酸链霉素,hydrocortisone acetate醋酸氢化可的松,Oxytetracycline hydrochloride 盐酸土霉素。

与有机酸成盐的药名,一般可略去“酸”字,如poldine metilsulfate译为甲硫泊尔定;sorbitan laurate译为月桂山梨坦。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p3为中药一、总则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系泛指除中药外的各类药品,包括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以及天然药物单体提取物等。

中国医药资讯网2.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ese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

CADN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3.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已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

5.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简称INN);INN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6.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过渡时间应按有关规定。

7.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INN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不得用作药品通用名。

药品的通用名(包括INN)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均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二、原料药命名9.中文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

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

中国医药资讯网10.无机化学药品,如化学名常用且较简单,应采用化学名;如化学名不常用,可采用通谷名,如:盐酸、硼砂。

酸式盐以“氢”表示,如:碳酸氢钠,不用“重”字;碱式盐避免用“次(Sub-)”字,如:碱式硝酸铋,不用“次硝酸铋”。

11.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量采用,如:糖精钠、甘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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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没有明确剂型,如紫雪、 一捻金、龟龄集、健延龄。
名称含有“御制”、“秘制”、 “精制”等溢美之词,如御制平安 丸、秘制舒肝丸、精制银翘解毒片。
不应采用受保护动物命名。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 ⑤ 不应采用封建迷信色彩及不 健康内容的用语。如媚灵丸、雪山 金罗汉止痛涂膜剂。
❖ ⑥ 一般不采用“复方”二字命 名。如:复方丹参片等。
❖ 3.1中成药中文名 ❖ ① 剂型应放在名称之后。 ❖ ② 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
业名称。如:同仁乌鸡白凤丸、 云南红药等。 ❖ ③ 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 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 音等。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 ④ 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 际的用语。如“宝”、“灵”、 “精”、“强力”、“速效”等。
一、关于药品名称的几个问题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 (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 CADN)
❖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是中国法定 的药品名称,由中国药典委员 会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
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 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 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 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 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 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 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 等。
特殊管理的毒性药材,在名称前应加“生”字; 鲜品饮片在名称前应加上“鲜”字。如:鲜薄 荷。如:生草乌、生天南星等。
❖ ② 以炒、蒸、煅等方法炮制的中药饮片,在 中药材名前冠以炮制方法或后缀以炮制后的形 态名。加辅料炮制的中药饮片,应冠以辅料名。 如:煨肉豆蔻、煅石膏(炮制方法);巴豆霜、 地榆炭(炮制后的形态名)。如:酒白芍、清 半夏(应冠以辅料名)。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一)总则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中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诊断药品等。

2.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

CADN由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3.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已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

中药和生物药品中无INN命名的酌情处理。

5.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简称INN);INN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6.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7.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INN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药品通用名不采用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

药品的通用名<包括INN)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也均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1.中药材命名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

中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⑴中药材的中文名①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②增加药用部位的中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

如:白茅根③中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称应与天然品的中文名称有所区别。

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⑵中药材的拉丁名①除少数中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名,用第一格,后写药用部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

中国药品通常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常名称命名原则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中应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为了使兽用中药的名称更科学、明确、简短,并使每个具有不同特性的产品具有唯一的通用名,特制定命名指导原则。

1. 基本原则1.1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

1.2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动物饲养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名称,并不得用代号或容易误解和混同的名称命名。

1.3 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一般不要轻易变动,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1.4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通用名称不得采用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也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也不得用于商标注册。

2 命名细则2.1 药材命名药材系指用于兽用中药饮片、提取物、成方制剂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

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2.1.1 药材中文名2.1.1.1 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2.1.1.2 药材的主要成分与化学药品一致,应以药材名为正名,化学名为副名,如“芒硝(硫酸钠)”。

2.1.1.3 增加药用部位的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

如:白茅根。

2.1.1.4 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制取物,其名称应与天然品的名称有所区别。

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2.1.2 药材汉语拼音名2.1.2.1 按照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拼音,第一个字母须大写,并注意药品的读音习惯。

如:黄芪Huangqi。

2.1.2.2 拼音不用音标符号。

如在拼音中有的字母与前一字母合拼能读出其他音的,要用隔音符号。

如:牛膝Niuxi不用Niu’xi、地耳草Di’ercao在“i”和“e”之间用隔音符号。

2.1.2.3 药名较长的(一般在四个字以上),按音节尽量分为二组拼音。

如珍珠透骨草Zhenzhu Tougucao。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药品通用名称:药品标准中收载的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是药品的法定名称。

在我国,药品的通用名称,是根据国际通用药品名称、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命名的。

药品使用通用名称,即同一处方或同一品种的药品使用相同的名称,有利于国家对药品的监督治理,有利于医生选用药品,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制药企业之间展开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药品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根据《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第十二条规定,通用名称是药品广告中必须进行宣传的内容。

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1. 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中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诊断药品等。

2. 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China Appro ved Drug Names 简称: CADN )。

CADN 由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3. 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己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 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

中药和生物药品中无 INN 命名的酌情处理。

5. 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 I 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 ,简称 INN ); INN 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6. 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7. 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 INN 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 药品通用名不采用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

药品的通用名(包括 INN )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也均不得做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一)总则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一)总则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一)总则1 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General principles of nomenclature of Chinese medicines(1) general principles. The term drug in the 1 namingprinciples includes)Chinese medicine nomenclature(I) general provisions1. the nomenclature of the term "drug" includes Chinese medicine, chemicals, biological drugs, radioactive drugs and diagnostic drugs.2. according to the naming principle, the name of the drug is Names China Approved Drug (CADN). CADN shall be organized by the Pharmacopoeia Commission and be submitted to the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or the record.3. the name of the drug should be scientific, clear and brief; stem has confirmed the translation should be used, the system can reflect the same kind of drugs.4. the designation of drugs shall avoid the name of the drug which may be suggestive of pharmacology, anatomy, physiology, pathology, or therapeutics, and shall not be named after the code name. Proper treatment of INN naming in Chinese medicine and biological drugs.5. drugs should be used in a English WHO developed the 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 referredto as INN); no INN, can use other appropriate English.6. for the name of the drug has been used for a long time, such as the former must be altered to be listed as a transition.The categories of annotations after 7. drug names are based on the main pharmacological actions or the mechanisms or disciplines of the drugs, or are directly translated from the INN categories for reference purposes only.8. drug generic name does not use the drug name (including foreign and Chinese name). Generic drugs (including INN) and English Chinese translation and its special stem were also not for the goods or to form a commodity name for trademark registration.(two) detailed nomenclatur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nomenclature1. nomenclature of Chinese medicinal herbsChinese herbal medicine refers to the plant, animal and mineral medicine used in the preparation of Chinese herbal medicine piece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extracts and raw material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he names of Chinese medicinal herbs should include Chinese names (Hanyu Pinyin) and Latin names.The Chinese herbal medicine Chinese nameThe general should be named after the name used in most of thecountry; as the name used around is not the same as the name or difficult to set more appropriate, can choose a plant named.To increase the Chinese name of medicinal herbs in medicinal parts, the medicinal parts should be clearly defined. Such as: Rhizoma imperataeThe Chinese artificial name of Chinese herbal medicine shall be different from the Chinese name of the natural product. Such as: artificial musk, the cultivation of bezoar.The Chinese medicinal herbs in Latin nameExcept for a small number of Chinese medicinal herbs that do not indicate the medicinal parts, they need to mark the medicinal parts. Their Latin names are first written, the first case is used, and later the medicinal parts are written in second compartments. If an adjective is used, it is listed at the end. * such as: Polygala tenuifolia RADIX POLYGALAE; bitter almond SEMEN, ARMENIACAE, AMARUM; fermented bean sauce SEMEN SOJAE PREPARATUM.Including the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of two different medicinal parts, the medicinal parts of conventional main or most regions listed in the front, connected with "ET". Such as: rhubarb, RADIX, ET, RHIZOMA, RHEIThe source of a Chinese medicinal herb is two medicinal plants of different families and genera, or different medicinal parts of the same plant (moving), and must be listed as two Latin names in juxtaposition. Such as: HERBA CIRSII JAPONICI and RADIXCIRSII DC JAPONICI.The Latin names of Chinese medicinal herbs are generally named after genus or genus.Named after the genus: only one species in the genus is used medicinally. Or this genus has several varieties, but is used as a medicinal herb. Such as: Ginkgo SEMEN GINKGO (a genus of only one plant species used as medicinal herbs), ephedra HERBA EPHEDRAE (a genus of several plant species used as the same medicinal material). Some Chinese medicinal herbs have been used in different Chinese medicinal herbs, although they have been used in different Chinese herbal medicines. But they have been used in the name of the famous Latin names. The source should be the Chinese medicinal herbs which belong to other plant species, and should be distinguished by the name of the species.如:杜衡细辛细辛、杜衡、黄精黄精、玉竹玉竹。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杜衡ASARI FORBESII HERBA,
黄精POLYGONATI RHIZOMA, 玉竹POLYGONATI ODORATI RHIZOMA。


1.2中药材命名
⑥ 以属种名命名:同属中有几个品种 来源,分别作为不同中药材使用的,按 此法命名如: 当归ANGELICAE SINENSIS RADIX, 独活ANGELICAE PUBESCENTIS RADIX, 白芷ANGELICAE DAHURIOAE RADIX。 ⑦ 以种名命名:为习惯用法,应少用。 如:柿蒂KAKI CALYX , 红豆蔻 GALANGAE FRUCTUS。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3.4 中药与其它药物组成的复方制 剂的命名 应符合中药复方制剂命名基本 原则,兼顾其它药物名称;如:桔 梗可待因片。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1.2 中药材的拉丁名 ① 除少数中药材可不标明药用 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 拉丁名先写药名,用第一格,后写 药用部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 则列于最后。
远志 RADIX
POLYGALAE (2005版药典)
POLYGALAE 苦杏仁
ARMENIACE
RADIX (2010版药典)
SEMEN AMARUM(苦)

② 一种中药材包括两个不同药用 部位时,把主要的或多数地区习用 的药用部位列在前面,用“ET”相 联接。 如:大黄 RHEI RADIX ET RHIZOMA
③ 一种中药材的来源为不同科、属 的两种植(动)物或同一植(动)物的 不同药用部位,须列为并列的两个 拉丁名。 如:小通草 STACHYURI MEDULIA HELWINGIAE MEDULIA 菊苣 CICHORII HERBA CICHORII RADIX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中国兽药信息网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中国兽药信息网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中应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为了使兽用中药的名称更科学、明确、简短,并使每个具有不同特性的产品具有唯一的通用名,特制定命名指导原则。

1. 基本原则1.1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

1.2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动物饲养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名称,并不得用代号或容易误解和混同的名称命名。

1.3 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一般不要轻易变动,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1.4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通用名称不得采用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也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也不得用于商标注册。

2 命名细则2.1 药材命名药材系指用于兽用中药饮片、提取物、成方制剂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

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2.1.1 药材中文名2.1.1.1 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2.1.1.2 药材的主要成分与化学药品一致,应以药材名为正名,化学名为副名,如“芒硝(硫酸钠)”。

2.1.1.3 增加药用部位的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

如:白茅根。

2.1.1.4 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制取物,其名称应与天然品的名称有所区别。

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2.1.2 药材汉语拼音名2.1.2.1 按照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拼音,第一个字母须大写,并注意药品的读音习惯。

如:黄芪Huangqi。

2.1.2.2 拼音不用音标符号。

如在拼音中有的字母与前一字母合拼能读出其他音的,要用隔音符号。

如:牛膝Niuxi不用Niu’xi、地耳草Di’erca o在“i”和“e”之间用隔音符号。

2.1.2.3 药名较长的(一般在四个字以上),按音节尽量分为二组拼音。

如珍珠透骨草Zhenzhu Tougucao。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一、总则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系泛指除中药外的各类药品,包括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以及天然药物单体提取物等。

2.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ese Approved Drug Names ,简称CADN )。

CADN 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3.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已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

5.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 ,简称INN );INN 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6.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过渡时间应按有关规定。

7.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INN 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不得用作药品通用名。

药品的通用名(包括INN )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均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二、原料药命名9.中文名尽量与英文名相对应。

可采取音译、意译或音、意合译,一般以音译为主。

10.无机化学药品,如化学名常用且较简单,应采用化学名;如化学名不常用,可采用通谷名,如:盐酸、硼砂。

酸式盐以“氢”表示,如:碳酸氢钠,不用“重”字;碱式盐避免用“次(Sub-)”字,如:碱式硝酸铋,不用“次硝酸铋”。

11.有机化学药品,其化学名较短者,可采用化学名,如:苯甲酸;已习用的通俗名,如符合药用情况,可尽量采用,如:糖精钠、甘油等。

化学名较冗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基本原则
1 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 2 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
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 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 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中药和生 物药品中无 INN 命名的酌情处理。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基本原则
3 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 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 ( 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 ,简称 INN ); INN 没有 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1.2中药材命名

⑧ 以有代表性的属种名命名:同属几个品
种来源同作一个中药材使用,但又不能用属名
作中药材的拉丁名时,则以有代表性的一个属
种名命名。如:辣蓼,有水辣蓼hydropiperl
Polygonum与旱辣蓼P.fiaccidum Meisn两种;
而蓼属的药材还有何首乌,水炭母等,不能以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1.2 中药材的拉丁名 ① 除少数中药材可不标明药用
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 拉丁名先写药名,用第一格,后写 药用部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 则列于最后。
远志
RADIX POLYGALAE (2005版药典) POLYGALAE RADIX (2010版药典)
4 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 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5药品通用名称不得采用商品名(包括外 文名和中文名),也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 以组成商品名,不得用于商标注册。
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
1中药材命名 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
药提取物、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 物和矿物药。中药材名称应包括中 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1905征求意见稿)一、总则1.本原则适用于药用辅料的命名,按本命名原则制定的名称为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

药用辅料通用名不采用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

药用辅料的通用名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均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不得用于商标注册。

2.药用辅料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名称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简称INN)或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

INN、CADN没有收载的,且本命名原则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其他通用的命名原则(如有机化合物命名原则、高分子化学命名原则等)进行命名。

药用辅料通用名应科学、明确、简短,兼顾曾用名或俗名。

3.确定药用辅料通用名时,应首先确定该辅料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的名称一般放在修饰结构的名称之后。

4.药用辅料具有不同规格的,规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通用名加前缀或后缀区分。

药用辅料改变给药途径(从低风险向高风险途径),如结构组成未发生改变,可沿用已有名称,并加上给药途径以示区分,如吸入制剂标注“(供吸入用)”、注射剂标注“(供注射用)”、眼用制剂标注“(供眼用)”等。

除特殊情况外,口服和外用辅料一般不需在名称中注明。

5.对于光学异构体、消旋体和几何异构体的命名应参照CADN。

6.通用名中表示化学基团的“基”字常可省去。

已习惯加“基”字的可保留,删去“基”字会产生歧义的要保留。

7.含有不同结晶水的药用辅料的中文通用名为非结晶水部分的名称加“X水合物”,X表示结晶水的个数,如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

二、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细则1.糖、苷类苷类化合物以“-in”为后缀者,翻译为“XX素”,如甜菊素Steviosin。

糖醇中文通用名为“XX糖醇”,英文名为“XXtol”,如赤藓糖醇Erythritol、麦芽糖醇Maltitol。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DOC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DOC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一)总则1.本命名原则中的“药品”一词包括中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诊断药品等。

2.按本命名原则制订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

CADN由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

3.药品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词干己确定的译名应尽量采用,使同类药品能体现系统性。

4.药品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并不得用代号命名(不包括特殊的复方制剂)。

中药和生物药品中无INN命名的酌情处理。

5.药品的英文名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简称INN);INN没有的,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英文名称。

6.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7.药名后附注的类别,是根据主要药理作用或药物的作用机理或学科划分的,或者直接从INN划分的类别翻译的,仅供参考。

8. 药品通用名不采用药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

药品的通用名(包括INN)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也均不得做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用于商标注册。

(二)中药通用名称命名细则1.中药材命名中药材系指用于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

中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⑴中药材的中文名①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②增加药用部位的中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

如:白茅根③中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称应与天然品的中文名称有所区别。

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⑵中药材的拉丁名①除少数中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名,用第一格,后写药用部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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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1905征求意见稿)一、总则1.本原则适用于药用辅料的命名,按本命名原则制定的名称为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

药用辅料通用名不采用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

药用辅料的通用名及其专用词干的英文及中文译名均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不得用于商标注册。

2.药用辅料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名称应尽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简称INN)或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

INN、CADN没有收载的,且本命名原则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其他通用的命名原则(如有机化合物命名原则、高分子化学命名原则等)进行命名。

药用辅料通用名应科学、明确、简短,兼顾曾用名或俗名。

3.确定药用辅料通用名时,应首先确定该辅料的主体结构,主体结构的名称一般放在修饰结构的名称之后。

4.药用辅料具有不同规格的,规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通用名加前缀或后缀区分。

药用辅料改变给药途径(从低风险向高风险途径),如结构组成未发生改变,可沿用已有名称,并加上给药途径以示区分,如吸入制剂标注“(供吸入用)”、注射剂标注“(供注射用)”、眼用制剂标注“(供眼用)”等。

除特殊情况外,口服和外用辅料一般不需在名称中注明。

5.对于光学异构体、消旋体和几何异构体的命名应参照CADN。

6.通用名中表示化学基团的“基”字常可省去。

已习惯加“基”字的可保留,删去“基”字会产生歧义的要保留。

7.含有不同结晶水的药用辅料的中文通用名为非结晶水部分的名称加“X水合物”,X表示结晶水的个数,如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

二、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细则1.糖、苷类苷类化合物以“-in”为后缀者,翻译为“XX素”,如甜菊素Steviosin。

糖醇中文通用名为“XX糖醇”,英文名为“XXtol”,如赤藓糖醇Erythritol、麦芽糖醇Maltitol。

多糖中文通用名通常加后缀“多糖”,或音译而成,英文名通常有后缀“XX-an”,如壳聚糖Chitosan、普鲁兰多糖Pullulan。

2.纤维素类纤维素醚的中文通用名为“XX(基)纤维素”,英文名后缀为“XXylcellulose”,如甲基纤维素Methylcellulose。

取代度不同的纤维素,由于结构、组成发生了变化,为不同的辅料,在名称中应体现,如低取代羟丙纤维素Low-Substituted Hydroxypropyl Cellulose。

对于2个或2个以上烷基醚,一般按不同烷基英文字母先后排列,加“纤维素”,如羟丙甲纤维素Hypromellose。

羧烷基纤维素醚金属盐中文通用名为羧烷加“纤维素”加金属离子,如羧甲纤维素钠Carboxymethylcellulose Sodium。

纤维素酯中文通用名为“XX酸YY纤维素(酯)”,英文名为“YYcelluloseXXate”,如醋酸纤维素Cellulose Acetate,邻苯二甲酸羟丙甲纤维素酯(曾用名羟丙甲纤维素邻苯二甲酸酯)Hypromellose Phthalate。

对于多个酸形成的酯中文通用名为“XX酸YY酸ZZ纤维素酯”,英文名为“ZZcelluloseXXateYYate”,如醋酸琥珀酸羟丙甲纤维素酯(曾用名醋酸羟丙甲纤维素琥珀酸酯)Hypromellose Acetate Succinate。

3.淀粉类分为原淀粉和改性淀粉。

(1)原淀粉根据来源命名,中文通用名为来源加“淀粉”,英文名为“XX starch”,如玉米淀粉Maize Starch、小麦淀粉Wheat Starch、马铃薯淀粉Potato Starch、木薯淀粉Tapioca Starch。

(2)改性淀粉是通过物理、化学或酶法等方式对原淀粉进行处理,改善淀粉的性能,以满足不同的功能要求。

改性淀粉可由不同来源的淀粉制备而得,不同的淀粉来源不在名称中体现,但应根据要求和需要明显标示。

预胶化淀粉是一类重要的物理和/或化学改性淀粉,由淀粉进行预胶化而得,中文通用名为预胶化淀粉,英文名为Pregelatinized Starch。

由改性淀粉进行预胶化而得的,中文通用名通常为“预胶化+XX +淀粉”,英文名为“Pregelatinized XX Starch”,XX为取代基,如预胶化羟丙基淀粉Pregelatinized Hydroxypropyl Starch。

根据预胶化程度,可分为部分预胶化淀粉与完全预胶化淀粉。

预胶化程度不在名称中体现,但应根据要求和需要明显标示。

②淀粉醚是由淀粉与醚化剂反应而得。

羧烷基淀粉醚一般可由淀粉与卤代羧酸醚化而得,中文名通常为XX羧烷淀粉,如羧甲淀粉。

其金属盐中文通用名为XX羧烷加“淀粉”加金属离子,英文名为金属离子加“Starch XXate”,如羧甲淀粉钠Sodium Starch Glycolate。

羟烷基淀粉醚由淀粉与环氧烷化合物醚化而得,中文通用名为“XX烷基淀粉”,英文名为“XX starch”,如羟丙基淀粉Hydroxypropyl Starch。

淀粉醚可用淀粉来源修饰,中文通用名“XX烷基YY淀粉”,XX 为取代基,YY为来源,如羟丙基玉米淀粉Hydroxypropyl Maize Starch 。

③淀粉酯是由淀粉与酯化剂反应而得。

中文通用名“XX酸淀粉(酯)”,英文名通常为Starch XXate,如醋酸淀粉酯,Starch acetate。

如淀粉酯由改性淀粉酯化而来,中文通用名“XX酸YY淀粉酯”,YY为取代基,英文名为YY Starch XXate,如醋酸羟丙基淀粉酯,英文名为Hydroxypropyl Starch acetate。

淀粉酯的金属盐中文通用名为“XX酸淀粉”加金属离子,英文名为金属离子加“starch XXate”,如磷酸淀粉钠Sodium Starch Phosphate。

④可溶性淀粉是一类酸化学改性淀粉,以改变其溶解性能,中文通用名为可溶性淀粉,英文名为Soluble Starch。

(3)糊精类根据水解方式和/或水解程度不同,分为糊精Dextrin、麦芽糊精Maltodextrin和环糊精,其中环糊精根据成环糖数目,分为阿法环糊精Alfadex、倍他环糊精Betadex和伽马环糊精Gammadex,分别代表6、7、8个成环葡萄糖。

环糊精醚由环糊精与醚化剂反应而得。

羟烷基环糊精醚中文通用名为“XX烷基YY环糊精”,英文名为“XX + YYdex”,如羟丙基倍他环糊精Hydroxypropyl Betadex。

磺烷基环糊精醚中文通用名为XX磺烷(基)YY环糊精,如磺丁基倍他环糊精;其金属盐中文通用名为XX磺烷(基)加YY环糊精加金属离子,如磺丁基倍他环糊精钠 Betadex Sulfobutyl Ether Sodium。

4.油脂类(1)油脂类命名通常按来源命名为油(常温下为液体)、脂(常温下为半固体)、蜡(常温下为固体)。

(2)氢化油脂中文通用名为“氢化”加来源加“油”,英文名为“Hydrogenated”加来源加“oil”。

(3)挥发油中文通用名为物种名(加提取部位)加“油”,如丁香茎叶油Clove Leaf Oil、丁香油Clove Oil。

(4)脂肪醇类中文通用名为“XX醇”,如十八醇Stearyl Alcohol。

(5)脂肪酸采用俗名命名,如辛酸Caprylic Acid。

(6)脂肪酸酯类可以看做羧酸的羧基氢原子被烃基取代,通常把羧酸名称放在前面,烃基名称放在后面,再加一个酯字,烃基的“基”字通常省略。

中文通用名为“XX酸YY酯”,XX为脂肪酸名称,YY为提供烃基的部分,英文名为“YY XX-ate”,如肉豆蔻酸异丙酯Isopropyl Myristate、棕榈酸异丙酯Isopropyl Palmitate、没食子酸丙酯 Propyl Gallate。

(7)聚山梨酯系列品种中文通用名为“聚山梨酯XX”,后面用数字表示不同脂肪酸酯,20为月桂酸酯、40为棕榈酸酯、60为硬脂酸酯、80为油酸酯、85为三油酸酯。

(8)山梨坦脂肪酸酯中文通用名为“XX山梨坦”,英文名为“Sorbitan XX”,如月桂山梨坦Sorbitan Laurate、油酸山梨坦Sorbitan Oleate。

(9)脂肪酸甘油酯是高级脂肪酸与甘油酯化形成的酯,通常情况下为混合物,中文通用名为“XX酸甘油酯”,英文名为“GlycerylXX”。

如山嵛酸甘油酯Glyceryl Behenate,它是山嵛酸单甘油酯、山嵛酸二甘油酯与山嵛酸三甘油酯的混合物。

脂肪酸甘油酯根据酯化程度可分为单、双、三甘油酯,为了能够区分同一种脂肪酸不同酯化程度的甘油酯系列品种,中文通用名可分为“(单/二/三)XX酸甘油酯”,英文名为“Glyceryl (Mono/Di/Tri)XX”,如单硬脂酸甘油酯Glyceryl Monostearate、二硬脂酸甘油酯Glyceryl Distearate、三硬脂酸甘油酯Glyceryl Tristearate。

若脂肪酸甘油酯结构中的脂肪酸部分为多种脂肪酸,无法采用上述命名规则,则在名称中体现出化合物的主要结构特点即可。

如中链甘油三酸酯Medium-chain Triglycerides,它主要是由辛酸、癸酸等中链脂肪酸与甘油酯化而得的甘油三酯混合物。

(10)聚氧乙烯脂肪酸酯为环氧乙烷和脂肪酸反应生成的酯。

中文通用名为“聚氧乙烯(XX)YY”,XX为聚氧乙烯的聚合度,YY为脂肪酸名,英文名称为“Polyoxyl(XX)YY-ate”,如聚氧乙烯油酸酯[曾用名:油酸聚氧乙烯酯]Polyoxyl Oleate、聚氧乙烯(40)硬脂酸酯[曾用名:硬脂酸聚烃氧(40)酯]Polyoxyl (40) Stearate、聚氧乙烯(35)蓖麻油Polyoxyl(35) Castor Oil。

(11)甘油、聚乙二醇(或聚氧乙烯)和脂肪酸形成的酯混合物是一类特殊的酯,中文通用名为“XX聚氧乙烯(YY)甘油酯”,XX 为脂肪酸名称,YY为数字,代表聚氧乙烯的聚合度,英文名为“XX-oylmacrogolglycerides(YY)”,如月桂酰聚氧乙烯(12)甘油酯LauroylMacrogolglycerides(12)。

有的可采用习惯名称直译,如维生素 E 琥珀酸聚乙二醇酯Vitamin E Polyethylene Glycol Succinate。

(12)磷脂类中文通用名按天然磷脂、半合成磷脂、合成磷脂分类命名。

天然磷脂通常具有词尾“-磷脂”,即“-lecithin”,如大豆磷脂Soya Lecithin、蛋黄卵磷脂Egg Yolk Lecit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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