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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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本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一家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运营,自愿组成,自愿退出,以公益为宗旨,致力于资助弱势群体、促进教育发展、推动环境保护、支持灾区重建等公益事业。

第三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传递爱心,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五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涵盖全国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国内外开展公益项目。

第六条:基金会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资产收益、政府补助等合法渠道。

第七条:基金会遵循自愿、平等、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不少于5名不超过1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条: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长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第十二条:基金会可以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

第三章:基金会的权益第十三条:基金会享有依法独立开展公益事业的权益。

第十四条:基金会有权向社会募集捐款、物资等,用于资助弱势群体、开展公益项目。

第十五条:基金会有权依法申请接受政府补助、项目资助等。

第十六条:基金会有权合法投资、理财,增加运营资金。

第十七条:基金会有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章:基金会的责任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当依法履行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的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当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公益项目,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响应社会的关怀和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福祉,提供教育、医疗、扶贫等方面的资助和支持,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基金会为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六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捐赠:接受个人、企业、机构等的捐赠;2. 遗赠:接受遗嘱遗赠;3. 投资:进行合法投资并获得收益;4. 其他合法形式。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不少于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人员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2. 审核和决定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3. 选举和罢免基金会的主要负责人;4. 监督基金会的运营和项目实施;5. 其他与基金会运营相关的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长领导,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召集。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多数通过。

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2. 组织和协调基金会的项目实施;3. 编制和报送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协助理事会履行职责;5. 其他与基金会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独立审计。

第十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应按照捐赠人或捐赠机构的意愿进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收支记录和账目核对,并定期向理事会和社会公布财务报告。

爱心基金会章程范文

爱心基金会章程范文

爱心基金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是合法依法成立并依法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全称为“XX市爱心基金会”,简称“XX爱心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推进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帮助及关怀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捐助教育事业、医疗救助、灾难救济、扶持弱势群体、环境保护、文化艺术事业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法人。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办公地址位于XX市,实际运营地址由基金会理事会决定。

第七条本基金会下设办公室、项目部等机构,具体设置由基金会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九条本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

第十一条理事会负责制定本基金会的工作计划、收支预算等,并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本基金会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第十三条监事会负责对本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并提出监督意见。

第四章基金会的权益保障第十四条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享有合法捐赠、接受资助的权利。

第五章相关责任义务第十七条理事会成员要履行好职责,为本基金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十八条监事会成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保障本基金会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运行。

第六章会计和审计第十九条本基金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基金会应当委托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章爱心基金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可以因事业需要或解散决定进行解散。

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解散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对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决定。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慈善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慈善事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困人群、关爱儿童、支持教育事业、推动环境保护、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第五条基金会以理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发起人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长带领,会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定期审议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九条理事会设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项目筹划和实施。

第十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带领,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执行。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捐赠、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捐助、遗赠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资金和财物,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项目筹划和实施第十六条基金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基金会的项目筹划和实施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慈善事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果的可持续性。

第五章组织发展和宣传推广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和参与。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引言概述:爱心基金会章程是爱心基金会的核心文件,旨在规范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确保基金会的使命得以顺利实施。

本文将从基金会的宗旨、组织结构、运作方式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详细阐述爱心基金会章程的内容。

一、基金会宗旨:1.1 为弱势群体提供匡助:基金会的首要宗旨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匡助,包括但不限于贫困儿童、残疾人士、老年人等。

基金会将关注这些群体的生活需求和教育培训,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1.2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致力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通过资助公益项目和组织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基金会将与其他公益组织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1.3 倡导爱心文化:基金会将倡导爱心文化,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培养爱心和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和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各个部门的运作。

2.2 监事会: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独立的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合规和透明。

2.3 秘书处: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秘书处协助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处理基金会的日常事务,保证基金会的正常运转。

三、运作方式:3.1 资金筹集:基金会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包括个人捐赠、企业赞助、政府拨款等。

基金会将确保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弱势群体的匡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3.2 项目申请和评估:基金会设立项目申请和评估机构,负责接收和审核项目申请。

申请的项目需要符合基金会的宗旨和要求,经过评估合格后,基金会将资助该项目。

3.3 资金使用和监督:基金会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管理和核算。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
第一章组织名称与宗旨
本慈善组织名称为“爱心救助基金会”,宗旨为“传递爱心,救助困难”。

我们致力于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支持和帮助,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治理
本慈善组织由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组织战略、监督和评估工作;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和计划;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组织活动、财务等事项。

第三章成员资格与权利义务
本慈善组织成员分为志愿者、捐赠者和正式成员。

志愿者可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但不享有决策权和表决权;捐赠者提供资金支持,可参与组织重大决策;正式成员享有决策权、表决权和监督权,需缴纳会费。

第四章资金来源与使用
本慈善组织的经费来源包括捐赠、政府资助、企业合作和社会募捐。

经费使用需符合组织宗旨,经过理事会审批。

每年需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监督。

第五章慈善项目与活动
本慈善组织将开展多项慈善项目和活动,如资助贫困儿童完成学业、救助孤寡老人、支援受灾地区等。

项目和活动的策划、实施和评估需经过理事会审批。

第六章风险管理与监督
本慈善组织将采取多种风险管理措施,如项目审查、财务审计和监督举报等。

同时,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组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成员大会与章程修改
本慈善组织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议程包括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未来发展规划等。

成员大会的决议需遵循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章程修改需经过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投票表决,修改后的章程需报备相关政府部门。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以爱心为纽带,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基金会的任务是:1. 筹集和管理捐赠资金,用于救助贫困人群、孤儿、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2. 组织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慈善义演、公益宣传、健康教育等;3. 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4. 推动公益事业的研究和创新,提升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5. 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捐赠人、专家学者、公益事业从业者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的章程规定。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会长,会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捐赠款项;2. 政府拨款;3. 企事业单位的赞助;4. 其他合法的资金来源。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财产不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个人或组织的非法牟利。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据本章程的规定开展慈悲公益事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爱心、传播爱心、实现爱心,致力于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国XX省XX市。

第五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扶贫助困、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灾害救援、环境保护等公益领域。

第六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捐赠、遗赠、赞助、投资收益、政府津贴等。

第七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活动。

第八条基金会的章程是本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7人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理事。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人组成,包括主任监事和监事。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基金会的发起人和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候选人,经过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2次。

第十五条监事会主任监事由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2次。

第十六条秘书处由基金会主席任命秘书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十七条基金会设立会员制度,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

第十八条个人会员须年满18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认同基金会宗旨并自愿申请加入。

第十九条组织会员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社会团体,认同基金会宗旨并自愿申请加入。

第二十条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均享有参预基金会事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会员有权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类会议,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二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基金会章程和决议,积极参预基金会的公益活动。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基金的宗旨是:坚持“互助、助人、助己”的理念,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基金的任务是:积极筹集善款,开展慈善捐助、公益项目运营、社会福利管理等活动,帮助有需要的群体,促进社会进步。

第五条基金遵循“规范、透明、效益”的原则,合理管理善款,确保所筹集的资金合法合规、有效使用。

第六条基金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困人群、帮助留守儿童、关爱老年人、支持环境保护、推动教育事业、促进健康医疗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七条基金设立一个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由不少于5名理事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拟订基金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基金的项目投资和使用等。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由基金的捐赠人、捐赠人代表等推荐,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任期为5年,可连续连任一次。

第十条基金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设置,主要负责基金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监督。

第十一条基金设立一个经理,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营,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指示。

第三章基金的收支和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基金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捐赠款、社会筹款活动所得、利息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十三条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慈善捐助、公益项目运营、社会福利管理等,必须符合基金的宗旨和任务。

第十四条基金的财务管理必须规范、透明、有效,依法办理财务登记、报税、审计等手续。

第十五条基金应当对外公开其年度财务报表和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基金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基金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审计部门对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基金应当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捐赠人等的监督,对基金的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基金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对基金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改进。

第十九条基金应当配合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章程的修订和解散第二十条对于章程的修改,基金应当报请管理部门审批,并向社会公开。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推动社会公平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为了帮助生活困难的人群,提供救助和帮助,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基金的宗旨是:团结社会各界力量,以爱心互助为核心,为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关爱、救助和帮助,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条基金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救助贫困群体、帮助困难儿童、关注老年人生活、支持残疾人事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推进环保事业等。

第五条基金的活动宗旨是: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请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由理事会管理并行使决策权。

第八条理事会是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基金会成员代表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主席由理事长兼任。

第十条理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基金的工作规划和发展战略,审议和批准重大事项和财务预算,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等。

第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主持,决议须经多数理事会成员通过。

第十二条基金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根据需要设置若干职能部门。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依法依规开展募集和使用资金活动。

第十四条基金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机构和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基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务审计,定期公布财务审计报告。

第十六条基金的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活动目的使用,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由理事会制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订须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请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属于基金的理事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十年,到期后须重新修订。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家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并依法独立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爱心、传递温暖、助力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困儿童、关爱老年人、支持教育事业、帮助残障人士、推动环境保护等公益领域。

第四条基金会的运作依法合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公益事业,共同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以及必要的职能部门。

第六条董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主席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由不少于3名理事组成,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营、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工作组等,以便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会员制度,吸纳具有公益意识和志愿精神的个人或组织成为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与基金会事务的权利,有权参与基金会的决策和监督,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会员应遵守基金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义务,共同推动基金会的发展和进步。

第十四条会员有权根据基金会的规定,享受基金会提供的相应服务和福利。

第四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十五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捐赠、遗赠、资助、募捐等合法途径。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透明使用。

第十七条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应定期进行审计,公开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根据项目需求和资金情况,合理安排和分配资金,确保公益事业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项目管理和评估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性质是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市场宏观经济状况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调整基金会的活动策略和项目。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基金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贫困救助、环境保护、灾害救援等领域。

第七条基金会的会址为注册地。

第八条基金会的运作模式为理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秘书处负责具体执行及日常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决策和监督的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由不少于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每名理事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理事长主持理事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决策需经过过半数以上理事的同意。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具体职责由理事会制定。

第十四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具体执行及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和事务。

第十六条秘书处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设立各部门、办事机构。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基金会的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基金会的收入主要用于开展公益事业和项目,以及基金会正常运行所需。

第四章基金会活动第二十一条基金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组织和开展公益募捐活动;(二)资助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等教育救助活动;(三)开展医疗援助活动,资助疾病患者;(四)开展环境保护、绿化和生态建设活动;(五)开展灾害救援、赈灾救助活动;(六)开展扶贫济困、社会福利和社区建设活动;(七)开展社会公益推广活动和知识普及活动。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益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家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依法独立注册成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传递爱心力量、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救助贫困儿童、资助教育事业、支持医疗救助、扶助老人福利、关注残疾人群体、推动环境保护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的捐赠、资助、遗赠等合法渠道。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等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营管理、项目筹划和执行、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等组成,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十四条基金会设立会员制度。

第十五条基金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六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基金会事业有较大贡献或经基金会认可的个人、组织。

第十七条荣誉会员是指对基金会事业有杰出贡献并经理事会授予的个人、组织。

第十八条基金会会员享有参与基金会事务、参与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的权利。

第十九条基金会会员应遵守基金会章程,支持基金会的宗旨和工作。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资助、遗赠等合法渠道。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规范和有效。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二十三条基金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能力,制定并实施相关公益项目。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公益事业的力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法设立本基金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基金会名称为“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爱心、传递温暖,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提供教育、医疗、扶贫等方面的匡助,推动社会公正和谐。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实现途径主要包括:募集社会善款、接受社会捐赠,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益项目,组织志愿者活动,开展宣传教育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责任担当、效率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第六条基金会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七条基金会的运作方式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

第八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理事等组成,董事长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项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第十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根据社会需求和捐赠情况,设立教育基金、医疗基金、扶贫基金等,用于资助相关领域的公益项目。

第三章基金会的收入和支出第十二条基金会的收入主要包括:社会捐赠、募款活动所得、资产收益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支出主要包括:公益项目资助、志愿者活动支出、行政管理费用等。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收入和支出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报、审计和公开。

第四章基金会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基金会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评估。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自己的财务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纪律规定第十七条基金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基金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捐赠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结社会爱心力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爱心、传递温暖、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贫困救助、教育资助、医疗援助、环保与生态保护、灾害救助、文化艺术推广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发起人、捐赠人、重要合作火伴、专家学者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董事长提名,经过理事会投票通过,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基金会发展战略、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工作等。

第八条基金会设立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机构。

第九条执行机构由基金会董事长任命,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日常运营等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理事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三年,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项目实施等情况。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捐赠、遗赠、政府津贴、社会募捐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接受捐赠和遗赠,捐赠人和遗赠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荣誉。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捐赠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六条基金会的项目实施应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注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公益项目。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当建立项目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评估项目的效果和发展情况。

第五章管理与运营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基金会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当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整理精品范本】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整理精品范本】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名称:**爱心救助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宗旨: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倡导互帮互助,汇关爱,济贫困,共建和谐家园,体现**大家庭的温暖。

第三条基金会形式:非盈利性,独立的公司内部组织。

第二章基金来源:第四条公司员工捐助的善款。

员工本着自愿的原则,每月按工资收入的比例捐款:收入1000元以下的员工每月捐助1元;收入1000—5000元的员工每月按0。

2%捐助;收入5000—10000元的员工每月按0。

3%捐助;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员工每月按0.5%捐助。

暂不接收多出部分。

第五条**公司按月提供与员工捐款相同数额的善款。

第六条基金母本储蓄所得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资助范围:第七条1、参与捐资的员工均享受资助的权利。

2、遭遇突发性不测事件或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职员工。

3、对员工的救助额度,为申请人自身承担医药费等费用部分的60%以内。

4、对每名员工的救助金额不能超过当时基金总额的10%。

5、公司每年开展的“春节送温暖”活动的救助金,在**爱心救助基金中列支。

但是,该救助金不得超出当时基金总额的50%。

6、对于因患特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员工,将有基金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给予特殊救助。

7、基金会章程第23条规定:“基金会成立后,公司将不再发动捐助活动。

”但是,重大社会公益事业除外。

第四章操作程序:第八条由被救助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司爱心救助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基金办公室和基金会计组各存档一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医药费收据等。

第九条部门主管调查了解,把关审核,签署意见,将上报材料送交基金办公室。

第十条基金常委会根据员工提出的申请进行认真讨论,救助金额必须经过常委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集体讨论决定.第十一条常委会的救助意见必须上报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基金的支取、发放、交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增强民众的福祉感,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爱心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国家民政部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致力于关爱弱势群体,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与和谐。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救助基金会”,英文名称为“Charity Relief Foundation”。

第五条基金会的登记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设有办公室。

第六条基金会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种方式:1. 来自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赠;2. 政府和社会团体的资助;3. 基金会自身的经营收入;4. 其他合法的资金来源。

第七条基金会遵循自愿参与、公开透明、依法合规的原则,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第三章目标与职责第八条基金会的目标是:1. 关爱弱势群体,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2. 提高公众的公益意识和参与度;3. 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4. 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九条基金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和实施关爱弱势群体的各项救助项目;2. 开展公益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公众的公益意识;3. 联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4. 协助相关机构的公益项目管理和执行;5. 向社会公布基金会的筹款、项目实施和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理事会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为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不少于五名不超过九名理事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由爱心人士、有关组织和单位的代表担任,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决策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资金收支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十五条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应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基金会筹集的资金应按照捐助人的意愿使用,不得挪用、侵占。

爱心救助协会章程

爱心救助协会章程

爱心救助协会章程第一篇:爱心救助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大同市爱心救助协会第二条本团体是由热衷慈善事业的公民及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以仁爱之心福祉人类,以奉献之心回报社团体,以感恩之心和谐共存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大同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大同市民政局。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设在山西省大同市福临宝城B-601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在会员范围内筹募善款。

建立、筹募和管理爱心救助基金;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

(二)扶贫济困。

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困难群体,开展扶贫救济工作。

(三)慈善救助。

开展安老、抚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四)公益援助。

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五)交流与合作。

总结交流经验,加强同各类公益机构的交流。

(六)开办符合本会宗旨的非营利机构,并开展与其相关的业务活动,筹措慈善资金。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第八条申请加入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欢迎来到,在爱心满满的社会中成立的爱心救助基金会不在少数,那么基金会章程就少不得了,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是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名称为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地域范围是:江西省。

第三条本基金会是利用个人或组织捐赠的资产从事公益活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其宗旨是:坚持志愿精神,弘扬爱心美德,开展济困助医等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条本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来源于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西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西省民政厅。

第六条本基金会住所在江西南昌市广场北路166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在江西省范围内,开展困难群众先天性和风湿性心脏病免费治疗的医疗救助,条件成熟时,再视情拓展到其它病种。

救助对象的家庭类别为城乡低保户、部分优抚对象家庭、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二)组织接受各类公益性捐赠活动;(三)加强对外交往,增进与省内外各社会团体和组织之间的往来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本基金会由16-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居民;(二)遵守本基金会章程;(三)热爱本基金会事业,并为之努力奋斗。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推动社会爱心事业的发展,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繁荣和进步。

第三条基金会的目标是通过筹集和管理资金、物资,开展公益项目和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愿景是建设一个充满爱心、关爱他人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和幸福的生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基金会的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董事长由基金会创始人担任,副董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八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捐赠、遗赠、基金会自有资金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基金会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核算、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第四章项目开展第十二条基金会的项目应当以社会公益为导向,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和问题,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根据项目的目标和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项目的开展和管理。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加强与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五章基金会的权益保护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依法保护捐赠人的权益,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捐赠人和受助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十七条对于章程的修改,应当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的同意后生效。

第十八条基金会解散应当经过理事会的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和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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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
**爱心救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名称:**爱心救助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宗旨: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倡导互帮互助,汇关爱,
温暖。

济贫困,共建和谐家园,体现**大家庭的
第三条基金会形式:非盈利性,独立的公司内部组织。

第二章基金来源: 第四条公司员工捐助的善款。

员工本着自愿的原则,每月按工资收入的比例捐款:收入1000元以下的员工每月捐助1元;收入1000—5000元的员工每月按0.2%捐助;收入5000—10000元的员工每月按0.3%捐助;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员工每月按0.5%捐助。

暂不接收多出部分。

第五条 **公司按月提供与员工捐款相同数额的善款。

第六条基金母本储蓄所得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资助范围:
第七条 1、参与捐资的员工均享受资助的权利。

2、遭遇突发性不测事件或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职员工。


3、对员工的救助额度,为申请人自身承担医药费等费用部分的60%以内。

4、对每名员工的救助金额不能超过当时基金总额的10%。

5、公司每年开展的“春节送温暖”活动的救助金,在**爱心救助基金中列支。

但是,该救助金不得超出当时基金总额的50%。

6、对于因患特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员工,将有基金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给予特殊救助。

7、基金会章程第23条规定:“基金会成立后,公司将不再发动捐助活动。

”但是,重大社会公益事业除外。

: 第四章操作程序
第八条由被救助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司爱心救助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基金办公室和基金会计组各存档一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医药费收据等。

第九条部门主管调查了解,把关审核,签署意见,将上报材料送交基金办公室。

第十条基金常委会根据员工提出的申请进行认真讨论,救助金额必须经过常委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常委会的救助意见必须上报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基金的支取、发放、交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会计组。

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工会、公司董事(或股东代表)、员工代表(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等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选举产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由9—13人组成,办公室和会计组人员由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设立由审计人员与员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

第十六条全部基金人员均不在基金中另外领薪,为义工形式。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职权:
(1)、制订和修改章程;
(2)、听取、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基金管理及使用报告;
(3)、选举或改选常务委员会委员;
(4)、决定本会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常务委员会职权:
(1)、决定救助对象及基金发放审批事宜;
、决定处理本基金会日常事务。

(2)
第十九条监督委员会职权:
(1)、听取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基金管理及使用报告;
(2)、核查救助对象及基金发放审批程序。

第六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条基金设立专项帐户,由公司财务部代管,专款专用。

基金收支情况定期接受审计,审计结果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二十一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侵占、私分、挪用本基金。

第二十二条严格救助程序,对于弄虚作假者,除责令受助人退还救助金外,情况严重的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基金会成立后,公司将不再发动捐助活动。

第二十四条基金达到一定数额后,将暂停捐款。

根据实际情况,然后再启动捐款。

第二十五条基金会的一切活动均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基金会工作自****年**月**日起正式启动。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基金常务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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