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为规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试验室。
1.2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试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工地试验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试验检测程序和方法。
1.4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试验室资质和能力2.1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2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仪器,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2.3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合格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2.4 工地试验室应具备良好的试验检测环境,确保试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试验检测程序和方法3.1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3.2 工地试验室应制定试验检测计划,明确试验检测项目、方法和时间安排。
3.3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试验检测计划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并记录试验检测数据。
3.4 工地试验室应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3.5 工地试验室应将试验检测报告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质量管理和控制4.1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
4.2 工地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3 工地试验室应接受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4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和处理。
4.5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检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人员管理和培训5.1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2 工地试验室应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
铁路工地试验室建设与验收标准
⑴试验室基本情况;
⑵试验室设置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及环境条件;
⑶母体试验室概况、资质及参数;
⑷机构成立文件,母体试验室资质章、计量章、印章,母体试验室对现场中心试验室的授权书及拟授权中心试验室印章;
⑸母体试验室及监理验收评定情况;
⑹试验室人员情况,包括人员台帐、职称证书、上岗证、身份证、毕业证,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工作简历及证明文件;
(二)试验室验收
1.验收组织
由沪宁公司安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成立验收组。
2.验收程序
各标段施工、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及工区试验室建成后,需经母体试验室检查合格,其中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还需经监理单位检查初步验收合格,向公司提交验收报告申请验收。指挥部质安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满足基本要求后,按附表内容进行正式验收,验收结果由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形成验收结论。
⑶仪器设备应挂设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状态;应有专人维护保养,做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有据可查。
⑷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配置信息化采集终端存储管理设备,网络通道工作状态良好。
4.安全文明环保要求
⑴试验室墙上醒目位置应悬挂试验人员职责;在主要和大型试验仪器上方或旁边的醒目位置悬挂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悬挂的图框、文字要规格相同, 形式相同。
⑸各种材料的取样、试件制作和试验方法、检测频次符合现行标准,操作过程规范标准,试验结果及时准确。
⑹试验记录及报告用表规范,齐全完整,试验室设有存放试验资料档案架,目录编写清楚,试验台账完整齐全,具有可追溯性。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及时签认、归档。
⑺专人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能够熟练操作应用信息管理系统。
⑺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包括设备台帐、设备档案、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工地试验室的要求及管理
工地试验室的要求及管理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要求一、工地试验室建设的基本规定1、铁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应在建设单位统一组织下实施。
2、建设单位可不设工地试验室。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规模分别建立工地试验室。
设计单位必要时可进行独立的试验检测工作。
3、铁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应是通过资质认定的母体试验室的派出机构,其试验检测工作应在母体试验室资质认定的范围内开展。
4、工地试验室应配齐与从事试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人员应稳定.试验人员不得在不同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项目的不同试验室兼职。
5、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不得相互共用同一试验室室。
6、试验检测报告批准人应是母体试验室资质认定的授权签字人。
7、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8、工地试验室应收集、完备与试验检测相关的各种规范、方法、标准,严格按现行标准和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和频次进行试验检测,把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实体质量的试验检测关。
9、工地试验室应经建设单位对工作条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建设单位试验管理1、建设单位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按以下要求对铁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管理:①负责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管理、监督和检查等制度。
②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试验室工作。
③负责对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预制梁(板)场试验分室、监理单位试验室工作条件的确认,并应在收到书面申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④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并负责宣贯、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试验室贯彻执行有关新标准。
⑤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委外检验的试验检测的资质审查。
⑥对工程的原材料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2、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提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沿线料源调查,对填料、道砟、混凝土骨料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提出混凝土配合比。
3、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室的设置进行指导和审核。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资阳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地试验室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包括施工(自检)工地试验室、监理试验室、业主(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适用本办法。
二、工地试验室的主要要求第一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是由公司批准同意并下发批准文件设立的,并在公司授权的项目和参数范围内从事工地试验室检测活动.第二条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由公司批准派驻的人员组成,工地试验室不得擅自增减或更换试验人员。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数量、资质等级和技术能力必须同时满足四川省交通厅有关要求和工程需要,否则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有义务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经公司、项目业主及相关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并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按照公司的授权和项目业主批准同意开展的检测参数范围配备相应的试验用房、试验环境条件、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设备以及交通工具。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驻地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充分考虑供电、排水、通风、采光以及布局,做好废渣废液的处理,切实按照环保要求开展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结合本工地试验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必须建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一)组织与管理机构;(二)工作程序与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三)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职责;(四)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五)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六)试验室管理制度;(七)环境卫生、工作作息考勤制度;(八)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九)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的管理;(十)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第九条工地试验室只能从事在本项目上申请的试验检测业务,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辽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辽交工监监【2010【50号)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检测能力认定管理办法【2010】5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市场和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称工地试验室)资格管理,维护试验检测秩序,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和《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辽交质监发[2006]27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参加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中标后必须按合同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在通过工地试验室临时专项能力认定(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后,方可在本合同段承担试验检测工作。
通过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的检测机构,可在中标工程项目中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能力认定证书”)注明的项目范围开展试验检测业务,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可以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分为五类: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水运工程,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力标准见附件一。
第四条母体检测机构资格:具有交通部公路水运乙级以上检测等级资格的检测机构方可建立工地试验室。
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必须由取得《等级证书》的母体检测机构设立,没有《等级证书》的单位可通过招标或委托的方式选定具有为社会服务能力的检测机构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签署试验检测委托合同。
检测机构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第五条资格审查:外埠检测机构进入我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必须通过资格审查确认,并履行信用备案登记手续。
信用备案登记需提交检测资格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同时应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附表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求(手册要求)
⼯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求(⼿册要求)4 ⼯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4.1 硬件环境4.1.1 试验室驻地建设4.1.1.1 ⼯地试验室设置应因地制宜,宜在项⽬部(总监办)或拌和场(站)附近,⽅便开展试验检测⼯作。
场地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及施⼯要求等因素。
试验室区域内交通通道均应硬化,⽔电满⾜使⽤要求。
4.1.1.2 ⼯地试验室⽤房宜采⽤活动板房材料拼建⽽成,结构设计时应考虑空间跨度、风雪等极端⽓候的影响,必要时应进⾏加固处理,保证其使⽤周期内安全可靠;试验室周边排⽔设施应完善、合理。
4.1.1.3 试验室⼯作区、⽣活区应分设。
4.1.1.4 试验室应根据⼯程内容和规模分设样品间、⼟⼯室、集料室、化学分析室、⽔泥室、⽔泥砼室、⼒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检测室、标准养护室等功能室,其总⾯积应≥300m2。
各功能室⾯积要求:样品间≥20 m2,⼟⼯室≥35 m2,集料室≥30 m2,化学分析室≥15 m2,⽔泥室≥30 m2,⽔泥砼室≥30 m2,⼒学室≥30 m2,沥青室≥25 m2,沥青混合料室≥35 m2,检测室≥20 m2,标准养护室≥30 m2(分两间设置,各配备⼀台温度、湿度控制器)。
4.1.1.5 试验室应设置办公区域,办公区域与功能室应分设。
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和资料档案室。
办公室总⾯积≥40 m2,资料档案室≥15 m2。
4.1.1.6 ⼯地试验室应根据建设项⽬砼⼯程量建⽴报废砼试块堆放场地,要求该场地应砌筑围墙,⾼度不⼩于1.8m,并设门上锁,防⽌砼试块丢失。
其场地砼容量应满⾜存储建设项⽬6个⽉内的所有砼试块数量。
4.1.1.7 试验室应备有专门的发电设备(功率≥15kW),并作防噪处理,保证试验检测⼯作正常、连续开展。
试验室电路应为独⽴的专⽤线,在总闸及⼒学室、标准养护室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4.1.1.8 试验室办公区域及各功能室应有必要的防⽕、防盗等安全措施。
4.1.1.9 消防设施按以下要求配置:每个试验室应备有消防砂,还应备有⾜够数量的消防桶、消防锹等消防⼯具。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检测中心对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云湛高速公路X1,TJ6—9标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JS2检测中心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1、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尤为重要。
2、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3、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具体操作按照《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进行实施。
4、工地试验室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硬件建设标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质量管理精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试验室记录表格、报告表格应符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及《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828—2012中的相关要求.5、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
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2)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3)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4)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宜作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5)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6)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6、广东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工地试验室应当按照授权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 系运行,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 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 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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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合同号
工期
年 月至 年 月
申请单位名称
机构名称 授 权 机构等级及 检 证书编号 测 机 行政负责人 构
认证/认可情况
(认证/认可部门/
时间/证号)
发证机关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总人数
试验仪器设 备(台套)
持检测证书 人制度
1. 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2.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制度; 4. 试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 5. 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 6. 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7. 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标准、规程、规范及试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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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 评定申请书
第三条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 公正、规范、满足检测频率、及时指导生产、严格控制质量的原 则。
第四条 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省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交通建设工程质 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所监督项目的工地试验室 及试验检测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评定工作程序: 1.工地试验室经授权或委托设立符合评定条件后,向项目 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 料; 2.建设单位对申请评定的工地试验室进行严格把关和认真 初验合格后签署意见,统一向项目质监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质监机构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 考核评定,考核采用核对、现场操作、考试和样品比对等方法进 行,授权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参加考核过程; 4.质监机构对考核合格的工地试验室,颁发《公路工程工 地试验室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和“工地试验室证 书专用章”;对考核不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 后,方可颁发证书和证章。 证书、证章由质监机构统一制作,有效期至本合同工程全部 结束。 第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当由检测工程师担任, 试验检测报告应当由检测工程师审核、签发。 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实行备案制,如更换需经 项目质监机构批准,一般检测人员更换需经建设单位批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工程结束前,工地试验室不得将现场的试
工地试验室资质条件
附表:
湖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条件
试验检测的需要。
2、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系指省质监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试验检测培训特指各省质监站组织的试验检测员(或工程师)的培训。
湖北省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湖北省交通厅质监站制
说明:
1、本表填写要认真、清楚、内容要真实、可靠;
2、本表内容要打印成稿,不得手写;
3、本表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式增加附页。
情况。
2、联系电话系指工地电话。
工地试验室的设置标准和人员工作标准
工地试验室的设置标准和人员工作标准一、前言在建筑工程中,工地试验室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可以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测,服务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房屋建造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
因此,本文将从工地试验室的设置标准和人员工作标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提供参考意见。
二、工地试验室的设置标准2.1 设立原则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在近距离的地方。
如果实际条件不允许,也要保证便于进料、出料和材料的保管。
2.2 设立位置应按照桩基础施工的进度同步施工。
详细规定如下:•填土区试验室:填土区试验室应乘势跟进,随着填充进度逐渐设置。
•建筑区试验室:以预留空间,同时注重样品取样及送试行程。
•围挡内试验室:针对高层建筑的工地,应考虑搭设围挡内试验室,避免试验结果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2.3 建筑面积应依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工程特点,合理分配试验室的建筑面积。
一般规定,若工地施工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试验室建筑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施工面积在1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之间的,试验室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施工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试验室建筑面积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检测规模适当扩大。
2.4 设备和安装应选择或购买符合规定的试验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调试。
同时,还要做好设备维护和日常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工程质量的检测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人员工作标准3.1 岗位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工地试验室应设置有资格的负责人、检测人员、材料送检人等岗位。
3.2 工作职责3.2.1 负责人职责•负责本试验室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审核检测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检;•对检测人员进行技能培养和成果汇总,定期进行综合考核。
3.2.2 检测人员职责•根据试验标准,负责检验所有材料及成品,准确记录检测结果并填制《检验报告》;•及时向负责人汇报测试结果和出现的问题以及问题的处理情况;•负责设备使用,维护与保养。
《工地试验室暂行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甘肃省公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公路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公路建设试验检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收费公路、高等级公路工程,其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和施工、监理单位的试验室,适用本办法。
其他公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站)受甘肃省交通厅的委托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并对省站所监督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及检测行为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市(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站)受市(州)交通局委托负责对市站所监督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及检测行为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省站对市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不具备质监机构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和未取得《甘肃省公1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的,不得承担公路工程工地现场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和验收第五条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建立与建设项目检测要求相适应的中心试验室或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设立的条件:1、施工、监理单位所属的检测机构已取得由交通质监机构核发的《等级证书》,且施工合同段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必须达到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公路工程专项类。
没有取得质监机构核发的《等级证书》的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必须委托取得《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其他检测机构完成。
工地试验室成立标准及管理规定
工地试验室的设置标准和人员工作标准一.目的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强化试验工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保障作用,制定本标准.二.适用范围交通建设工程含港口码头、船闸船坞、航道、道路、桥梁、隧道、铁路、市政交通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适用本办法.三.设置依据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实施方案和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南,结合其他行业的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本标准.四. 设置原则4.1授权组建的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在母体试验室授权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任何单位不得干预工地试验室独立、客观地开展试验检测活动.4.2工地试验室设立实行登记备案制.试验室资须有母体试验室授权并经当地质监站或建设单位审核通过的临时资质或批准文件,没有授权或没有登记备案的工地试验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取样,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和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如实上报试验数据和报告.4.3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4.4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加强对授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指导.五.基本要求:5.1人员: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试验室主任:持试验检测员资格证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试验员:总数不得少于3名,均持试验员资格证书辅助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配置5.2检测项目及参数1.水泥:胶砂强度、安定性、细度、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比表面积、胶砂流动度2.砂: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3.石: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岩石抗压强度、表观密度、堆积密度4.掺和料: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比表面积、流动度比、活性指数5.砂浆:配合比设计、稠度、分层度、密度、含气量、立方体抗压强度、6.砼: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含气量、凝结时间、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折强度、轴心抗压强度、静力弹性模量、抗渗性7.土:颗粒级配、液限塑限、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CBR8.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配合比设计、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石灰有效钙镁含量、粉煤灰细度、粉煤灰烧失量、粉煤灰比表面积9.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10.钢筋焊接:拉伸、弯曲11.集料:颗粒级配、压碎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12.道路工程:压实度、路面厚度、弯沉、平整度、路面渗水、土基回弹模量、路面构造深度13.结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5.3主要仪器设备1.水泥: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水泥净浆搅拌机、电子天平、分析天平、烘箱、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维卡仪、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沸煮箱、负压筛析仪、压力机、电动抗折试验机、高温炉、比表面积测定仪、胶砂流动度测定仪、秒表、比重瓶、水泥水化热测定设备2.砂:砂筛全套、摇筛机、电子天平、分析天平、容量筒、烘箱、滴定设备、比长仪、浸水天平、干燥器3.石:石筛全套、摇筛机、台称、电子天平、烘箱、压力机、针片状规准仪、压碎指标值测定仪、浸水天平、比长仪、容量筒4.掺和料:负压筛析仪、烘箱、高温炉、电子天平、分析天平、水泥胶砂试验设备、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压力机、比表面积测定仪5.砂浆:砂浆稠度仪、砂浆分层度测定仪、容量筒、砂浆搅拌机、振动台、电子天平、压力机6.水泥混凝土、砂浆、外加剂:标准养护室、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台、压力机、抗折试验夹具、水泥砂浆稠度仪、水泥砂浆分层度仪、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坍落度筒、容量筒、混凝土贯入阻力仪、分析天平、烘箱、比重计、试验筛、含气量测定仪、劈裂试验夹具、混凝土抗渗仪、维勃稠度仪、烘箱7.土: 标准筛、摇筛机、比重计、电子天平、烘箱、光电液塑限测定仪、自动击实仪、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多功能脱模器、CBR试验装置、杠杆压力仪及承载板或路面材料强度仪及配件、比重计8.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压力机、直读式测钙仪、分析天平、滴定设备、负压筛析仪、烘箱、高温炉、电子天平、透气比表面积仪9.钢筋:万能材料试验机、冷弯冲头、游标卡尺10.钢筋焊接接头:万能材料试验机、冷弯冲头11:集料:标准筛、摇筛机、压碎值测定仪水泥砼用和沥青路面用、压力机、针片状规准仪、游标卡尺、电子天平、烘箱12:道路工程:环刀、灌砂筒、取芯机、弯沉测试设备、平整度测试设备、摩擦系数测试设备、路面渗水仪、承载板、路面构造深度测试仪13.结构混凝土:回弹仪、取芯机、压力机5.4房屋面积办公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5m2;水泥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50m2;建材砂石室不少于30m2;混凝土室不少于30m2;土工室不少于20m2;混凝土标养室不少于30m2.5.5应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5.5.1:试验室管理制度5.5.2: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5.5.3: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5.5.4:组织机构框图和质量保证体系图5.5.5: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5.5.6: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5.7: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5.8:样品管理制度5.5.9:资料档案管理制度5.5.10:安全管理制度六.原材料控制:6.1对非甲供材料,首次采用或有特殊要求的大宗地方材料的产源进行质量调查,并提出报告.6. 2配合物资部门对进场原材料进行取样、送检,试验人员应对取送样注意事项样品的代表性和传递过程保持原样进行指导、帮助.6.3协助物资部门对主要原材料进行管理,试验人员应对不合格原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其清理出场行使建议权.七.施工过程控制:7.1混凝土施工控制7.1.1混凝土开盘前测砂石含水率,并换算施工配合比,开具配料通知单,留档备查.7.1.2按规定抽检砼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按规定的取样频率制作砼强度、耐久性检验试件,在规定龄期进行试验.7.1.3当混凝土抽查结果偏离设计/规范要求,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质量主管部门/上报项目总工,并配合质量主管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必要时,可对质量问题分析处理进行试验验证.7.1.4按照规范要求对拌合原材料的称量视值误差进行检查,若发现误差超标,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若出现人为或系统影响配料准确的因素,必须第一时间通知质量主管部门/上报项目主管领导,并协助调查分析,直致影响因素消除.7.1.5按时填写施工记录和工作日志,绘制混凝土施工控制图和原材料控制图,定期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异常现象认真分析原因,并向主管领导提出改进建议.7.2按母体试验室检测中心授权进行砼配合比、无机结合料配合比试验,并报检测中心备案.八.工作标准:8.1人员: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有权拒绝影响试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独立性的外部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8.2仪器设备:8.2.1根据承担工程项目的内容及合同要求,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强制性项目要求配置,性能良好,精度满足规范要求,使用前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或自较合格.8.2.2应有专人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购货凭证/使用记录/维修记录/检定/校准证书,建立仪器健全设备台帐和使用维修保养制度.8.2.3试验仪器放置布局合理,方便试验操作.8.2.4各类标识齐全合格、准用、停用,外观整洁,8.2.5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周期检定.试验室应建立检定计划,定期校验试验设备.8.3标准规程配备收集试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文件、资料,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分类、编目,并确保所用规范现行有效.8.4环境条件8.4.1试验室应设置在结构牢固的板房或砖混房子,一般设有办公室、样品室、水泥室、力学室、建材室、混凝土室、土工室有路基标段、混凝土标养室.操作间不受外界施工条件振动影响,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平台.8.4.2试验室总体布局合理,试验场地要便于集中有效管理,面积的大小应和检测项目数量相匹配,仪器设备摆放位置合理整齐.8.4.3试验室应综合考虑供电排水等设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环境整洁干净,室内通风采光好,环境条件满足检测要求.8.4.4办公条件:电脑、打印机至少各一台;文件柜、办公桌;办公平台等8.4.5试验室遗弃的有害物质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8.5.样品管理样品管理条件符合要求样品标识清晰,样品保管规范,流转有序.8.6.试验记录8.6.1试验室应采用规定的标准进行规范的试验,保证数据准确、科学、及时,并按规定的表格清晰、完整地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8.6.2原始记录更改规范,签字齐全.8.6.3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操作,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8.7.档案资料8.7.1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完整的人员档案、设备档案、试验检测业务档案、原材料检测台帐、检测不合格跟踪处理台帐、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簿.并做到试验检测台帐、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试验检测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相互对应.8.7.2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报表等应统一分类、编号、归档;原始记录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检测报告须保持唯一性连续流水编号,不得随意抽撤.8.7.3对原材料品质、砼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的检验结果定期进行统计评定,逐月填写试验月报报送母体试验室检测中心.8.7.4档案分类清晰,管理规范,查询方便,相关标准齐全,采用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应现行有效.九.试验室主要标牌、印章设置9.1工地试验室内部门牌主要有:水泥室、混凝土室、标养室、办公室、样品室等,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设置.9.1.1仅限于工地试验室内部使用.9.1.2规格:100mm×360mm9.1.3色彩:按规定的标准色中交蓝应用.9.1.4字体:方正黑体简体.9.2工地试验室标志牌9.2.1规格:800mm×400mm9.2.2材质工艺:面板为不锈钢板腐蚀烤漆.9.2.3字体:方正黑体简体.9.3试验仪器操作规程9.3.1规格:62cm×43cm9.3.2字体:方正黑体简体.9.4工地试验室印章要求9.4.1印章规格:长50mm×宽20mm;9.4.2印章里文字共四行,格式为五号宋体.第一二行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第三行为建设项目标段名称,第四行为工地试验室.十.附件工地试验室常用法律法规文件10.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10.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10.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10.4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10.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实施方案10.6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10.7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10.8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附件:表1主要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表2 项目试验室现场考核表注:试验室现场考核评分≥85分为合格项目试验员岗位职责1.在施工准备阶段应熟悉和掌握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合同及相关规范标准;2原材料、半成品、各类结构或构件型式及技术要求,主要工序施工工艺;3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2.参与工程项目组织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施工方案的确定.3.在施工准备阶段应主动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沟通,确定工程项目试验室的检验模式,如全部外部委托,应委托有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监理工程师批准,并签订委托协议.4.按照要求,需建立工地试验室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试验检测项目内容、数量建立项目试验室对检测数量较少、特殊材料等项目检测,仪器设备价格较高,原则上不予配置,其内容应包括:1试验室规模、平面布置,试验仪器设备布局,检测环境应满足检测业务范围、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2试验人员数量及技术资格要求;3试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报公司批准,除写明购置的原因,所需费用以外,要附有详细的试验仪器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试验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量程、精度、数量、单价;4建立试验仪器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制造商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启用日期,进场验收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历次校准或检定证书,维修、保养、流转记录,操作规程,仪器设备履历表;5制定试验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并通过计量检定单位检定/校准合格后,建立试验仪器设备检定台帐;6根据工程项目涉及的试验检测内容,配备相关的试验检测方法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7应绘制试验室组织机构图、质量保证体系图,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应包括:试验室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随机抽样制度,样品管理制度,抽样委托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标准养护室箱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填写、试验报告的审核批准制度;不合格品申报及跟踪验证制度;8根据工程类别,确定各种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格式,并获监理工程师认可;9按照要求填写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申请书,并通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获取检测资格.5.制定试验检测计划,其内容应包括:试验室人员数量含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工程项目主要结构构件技术要求,试验检测的数量及频率,检测时间,并明确自检及对外委托项目,确定对外委托检测机构,并将其有效证明材料收集存档,试验检测计划及时上报公司检测中心.6.参加项目部对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调查,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荐料源和供应商.7.根据施工生产计划,提前做好室内标准试验,针对重要的、有特殊要求的、对成本影响较大的试验数据上报检测中心审核,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8.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标准规范及局、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对质保资料报验、存档.做到试验检测资料与工程量计量、结构验收同步.对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照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及时处理.9.抓好各类拌和站计量系统检定及调试工作.10.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做好试验数据统计评定、分析工作,提供施工生产质量控制动向和降低工程成本措施.11.对检测场所涉及的环境、安全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控制,按规定对废弃物进行处理.12.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工作. 13.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试验技术工作总结.。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一、试验室建设和管理要求1.试验室建设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空间布局、设备设施、环境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2.试验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试验室应制定和完善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二、试验室设备和仪器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仪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校准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2.试验室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跟踪和统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
三、试验室环境和样品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等符合试验要求,并具备防护措施,以保证试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试验室应建立样品接收、标识和管理制度,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样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和交叉污染。
四、试验人员和培训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配备合格的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定期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试验水平和能力。
2.试验室应建立试验人员的档案和培训记录,对试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员不足之处。
五、试验方法和数据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制定和实施试验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试验过程的标准化和一致性,以提高试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2.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数据的录入和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试验数据应及时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报告和意见。
六、质量保证和改进要求1.试验室应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审等,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试验室应及时总结和分析试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以不断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
七、不良事件和纠正措施要求1.试验室应建立和运行不良事件报告和纠正措施制度,对试验中的异常情况和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以保证试验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2.试验室应建立不良事件的分析和改进机制,针对不良事件进行根本性的改进,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及验收标准
序号
评价项目及标准
初审情况
复审情况
一般项目
1
试验室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其检测项目和长株潭公司标准化试验室的要求。
1.1
试验室总面积是否符合长株潭公司试验室建设标准的要求。
1.2
标准养护室面积是否符合长株潭公司试验室建设标准的要求。
1.3
办公设备、设施、车辆是否符合长株潭公司试验室建设标准的要求。
是否有委托检测协议书(合同)
4
试验室人员数量、资质、上岗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业主要求或工作需要。
5
设备是否满足检测参数要求,标定是否完成、标定机构是否合法有效、检定标签或证书是否齐全和在有效期内。
6
是否建立试验室检测组织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并上墙
7
试验设备工作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
主要试验和管理人员现场考核是否合格
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项目和结论(一)
序号
评价项目及标准
初审情况
复审情况
主控项目
1
验收申请主体和盖章是否正确。
2
试验室及开展自检项目有关资质证件
2.1
母体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2.2
母体检测机构营业执照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2.3
母体检测机构CMA计量认证书及附表是否有并符合要求。
2.4
母体检测机构计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2.5
工地试验室是否有母体检测机构的授权并有授权书
3
委托检测机构及试验项目有关资质证件
3.1
委托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3.2委托检测机构Fra bibliotek业执照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塑造工地试验室良好的形象,更好地为现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工地试验室实行每天早点名划考勤制度。
每天早上由负责人(负责人不在时由指定人员)进行点名记录考勤,并安排当天的工作。
负责人根据工地施工情况安排人员休班,负责人的批假权限为3天,超过3天由检测中心主任批准。
无论出差、休班,均应填写请假条,由负责人签字批准。
严禁不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试验室,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罚当事人100元,负责人违反规定的,从重处罚。
出差或休班结束应按时返回工地,并向负责人销假。
无故不按时返回者,视为旷工。
因其他原因需延长假期的,须经批准。
续假人员返回后应补写假条,并及时销假。
二、劳动纪律工地试验室与项目部作息时间保持一致。
早上按时上班,严禁上班以后再吃早饭,发现一次,视为迟到一次,累计三次,罚款50元。
工作时间,禁止上网(因工作需要,发邮件查资料除外);禁止玩电脑游戏;禁止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和发短信;禁止看故事会、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元、负责人20元。
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打赤脚或光膀子,应保持严肃的工作气氛,维护试验室形象。
试验室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负责人统筹安排,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发生项目部来试验室做试验找不到人的事情。
上述问题出现一次,罚负责人50元。
中午吃饭严禁饮酒,晚饭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也应不饮酒;如有客人需要招待,饮酒要有分寸,不能因酒误事;饮酒过量,严禁从事设备操作,应尽快休息,保证安全。
三、卫生和安全工地试验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办公室和试验操作室的环境卫生。
宿舍内的被褥要整齐卫生;办公室内整洁有序,不得乱扔纸屑、烟头等杂物;室内应经常通风,避免产生异味。
试验操作室内要做到工完料净,保持干净卫生。
待检样品和已检样品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已检样品定期处置,但不得随意丢弃。
工地试验人员要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
工地试验规范
工地试验规范篇一:工地试验室的设置标准和人员工作标准工地试验室的设置标准和人员工作标准1.目的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强化试验工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保障作用,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交通建设工程含道路、桥梁、隧道、航道、船闸船坞、港口码头、铁路、工民建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适用本办法。
3.依据3.1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和《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南》,结合铁路及其他行业的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本标准。
4. 原则4.1授权组建的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在授权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4.3没有授权或没有当地质监站颁发的临时资质的工地试验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取样,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和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如实上报试验数据和报告。
5.工地试验室设立标准5.1试验室设置的一般要求5.1.1试验室一般要求应具有以下试验检验能力: 5.1.1.1水泥、钢筋、集料原材料的检验 5.1.1.2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 5.1.1.3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 5.1.1.4简易土工试验5.1.1.5工程现场需要的其它检验5.1.2试验室应配齐工程所需的试验设备,并按规定检定、校准合格。
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和周期检定计划,定期校验试验设备。
5.1.3试验室应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编写试验室管理手册,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其中工作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按规定式样上墙,并位于醒目位置。
5.1.4试验室应采用规定的标准进行规范的试验,保证数据准确、科学、及时,并按规定的表格清晰、完整地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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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规范 xx铁路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条件确认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xx铁路工程各标段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工地自建的工地试验室(包括中心试验室和试验分室)正式启用前的工作条件确认和评价。
第二章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
第三条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程序
1.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
1.1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建成后,达到规范和文件标准要求时,经施工单位母体试验室检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1.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经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将初验结果报公司安质部,公司安质部组织进行工作条件确认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不得批准试验室启用。
2.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
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建成经母体试验室检查合格后,直接申请公司安质部组织工作条件确认验收。
工作条件确认流程:由试验室负责人简短汇报试验室基本情况,验收组对试验室所有试验检测人员进行资质认证考核,对试验室管理制度、质保体系及信息化进行检查、对试验仪器设备配置及设施环境条件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
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确定结论评价。
对可以启用的,监理部负责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合格后报公司核准启用;对结论为不可以启用的,问题整改后由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重新报验。
第四条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验收标准
1.自检和初步验收。
施工单位按照试验室建设、人员配置、仪器设备配置及设施环境条件、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检,具体详见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项目表。
验收内容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必须全部满足验收
标准要求,一般项目9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
2.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试验室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合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
合格标准为:
2.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2.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
9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不合格项目应注明存在问题,出现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并按照要求组织复检。
第五条验收项目
1.组织机构及人员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试验人员均持有岗位证、人员数量符合《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及招标、投标文件要求,并满足现场工程需要。
现场检查标书、证件和身份证。
2.仪器设备
现场试验室仪器设备根据现场试验检测项目要求配置,必须全部通过检定。
现场检查标书和证件并实地核对。
3.试验室工作规章制度
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通过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审批。
3.1组织与管理机构图。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2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3 岗位责任制。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5样品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6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7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8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9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10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11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12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13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14信息化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4.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
现场检查目录和标准样本。
5. 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内容完善实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操作性强。
现场检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6. 工作环境
6.1 现场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检测项目的要求。
实地查看。
6.2 试验室平面布设和房间分配合理、结构牢固安全,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试验室面积的大小与申请的检测项目数量相匹配,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试验操作方便,试验室内干净整洁。
实地查看。
6.3 办公座椅、电脑等满足工作和信息化管理需要。
实地查看。
6.4室内通风、采光好,实地查看。
6.5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消防等措施,做到设施完善、功能良好。
实地查看。
6.6 试验室遗弃的废液等有害物质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实地查看。
6.7各种试验记录、报告表格齐全规范。
查看样本。
6.8 岗前培训和学习。
参加针对本项目的岗位培训或专项学习。
查看培训学习记录或证件。
7.信息化管理
7.1信息化专业人员数量、资格以及业务能力水平等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人员证件、资质情况。
7.2信息化办公设施、条件等是否满足要求。
现场查看并实际操作。
7.3信息化设备试运行情况,验证信息化系统试验数据实时采集和上传功能。
第六条验收资料
1.申请试验室验收提交材料份数
1.1 施工单位现场工地试验室一式三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公司各留一份。
1.2 监理单位现场工地试验室一式两份,待审查合格后,监理单位、公司各留一份。
2.提交材料项目
2.1 申请表(见附件一)。
2.2 本集团(公司)检测试验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及业务范围(证书副本)。
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
2.3 本集团(公司)检测试验机构对现场试验室的授权书。
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
2.4 送外委托试验或委托非本集团(公司)试验检测机构帮助设立现场试验室的,均需提供该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委托合同。
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
2.5 现场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和身份证。
2.6 仪器设备检定证书。
现场查看时提交原件和实物标签。
2.7 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
查书面。
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应提交原件。
2.8 本集团(公司)或委外检测试验机构的概况。
查书面。
2.9 上述“第五条”中相关附件材料。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试验室验收报审表(TA1)
附件二:工地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