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在中国的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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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知识产权

软件开发知识产权

软件开发知识产权软件开发是信息技术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到许多知识产权问题。

本文将介绍软件开发的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和商标等方面。

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领域中最常见的知识产权形式之一。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只要软件符合一定的创作标准,开发者就拥有了对软件的著作权。

著作权赋予开发者复制、分发和展示软件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对其进行侵权行为。

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和保护相对简单,开发者只需要通过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交软件源代码即可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70年。

除了软件著作权外,软件开发领域还存在着软件相关的专利。

软件专利主要保护的是软件的技术方案或算法,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有所不同。

在某些情况下,软件开发者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其软件创新。

不过,软件专利的申请和保护相对复杂,由于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软件专利的审查标准较为严格,因此需要开发者进行充分的技术描述和证明,以确保专利的申请成功和有效保护。

此外,商标也是软件开发领域中重要的知识产权形式之一。

软件开发公司通常会注册自己公司的商标,用于标识其在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

商标的作用是帮助消费者识别和区分不同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因此在软件开发中保护商标是非常重要的。

开发者可以通过在软件产品中使用商标,以及将商标注册,来提高自己的品牌影响力,并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还需要特别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

开发者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权、专利或商标权。

在使用开源软件或第三方代码时,应该遵守相关的开源协议,并遵循协议规定的要求。

此外,开发者还可以通过与他人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纠纷和争议。

总之,软件开发知识产权是软件开发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开发者需要了解软件著作权、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形式,并在开发过程中妥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只有通过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软件开发领域才能保持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健康发展态势。

介绍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

介绍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

介绍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
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指的是对软件的法律保护及所有权情况。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软件的知识产权可能由不同的法律制度保护。

通常,软件的知识产权可以通过版权、专利和商标等方式进行保护。

1. 版权:软件可以通过版权法保护其原创性。

根据版权法,软件的作者或开发者可以享有对其作品的独占权。

任何未经授权的复制、分发或修改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软件的版权通常由开发者或软件公司拥有。

2. 专利:某些软件发明可能符合专利法的可授权条件。

软件专利可以保护对于特定功能或方法的独占权,这意味着其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该技术。

软件专利的授予通常需要对技术进行详细描述,并满足专利规定的可授权要求。

3. 商标:软件的商标可以用来保护软件的品牌标识。

商标可以包括软件名称、标志、图标等。

商标法可以确保其他公司或个人不能使用相似的商标来混淆消费者对软件的辨识度。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如工业设计权和商业秘密等,可以应用于软件的用户界面设计、商业模式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了解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对于判断软件的合法性和可用性非常重要。

一些软件可能违反知识产权法,如盗版或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等,使用这些软件可能会带来法律风险。

因此,在使用软件之前,了解软件的知识产权情况,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软件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维护

软件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维护

软件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维护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和普及,软件类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护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软件类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指保护软件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维护是指保护软件的机密、保密和不正当竞争的权益。

下面将从软件版权保护、软件专利保护、软件商标保护、软件保密和不正当竞争防范等几个方面阐述软件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及维护。

一、软件版权保护软件作为一种表达思想的方式,其版权受法律保护。

保护软件版权不仅可以维护软件开发者的知识产权,还可以推动软件产业的发展。

软件开发者可以通过将自己的软件注册版权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除了软件版权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版权的转让:开发者在转让自己的软件著作权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约定,以保证自己的利益。

2. 维权:软件开发者在发现自己的版权被侵犯时需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如起诉或申请仲裁等。

二、软件专利保护软件领域的专利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发明专利与一般技术发明专利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它更强调技术含量。

软件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软件的结构、功能、部件等进行技术创新,该创新具有实用性,可以得到专利保护。

软件专利的保护不仅可以推动技术创新,还可以促进市场竞争。

要保护软件专利权,就需要对专利技术进行保密,以避免专利技术被盗窃或泄露。

三、软件商标保护软件商标通常包括软件的商标、商号和商标字符,是软件开发者在市场竞争中打出品牌效应的重要工具。

软件商标的保护需要进行商标注册,以及采取监管措施,如监测市场的商标侵权情况等。

四、软件保密软件开发者为了避免知识产权的侵犯,通常会采取保密措施。

软件保密措施主要包括:技术保密、技术管理和安全保密。

软件开发者需要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以避免软件机密泄露,如采用密码措施限制软件的安装等。

五、不正当竞争防范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通过某种方式打破正常的市场竞争规则,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

虽然软件领域还没有形成复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软件开发者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范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和潜在竞争对手的合作等。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中的一种,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重点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一、软件知识产权的定义在深入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软件知识产权的定义。

软件知识产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正是这些权益的保护,确保了软件创新的动力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法律1. 著作权法在我国,软件著作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该法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包括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以及相应的程序文档。

只有获得了软件著作权,软件的使用、复制、发布等行为才需要经过版权所有人的许可。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软件的网络传播是当前的主流形式,因此保护软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著作权法》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未经版权所有人允许,在互联网上传播软件将构成侵权,侵权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软件专利保护的法律软件创新的保护不能局限于著作权,还需要借助专利制度的保护。

软件专利是指对软件技术方案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软件专利的保护范围和申请程序,即软件必须具有技术性,而且在技术上有所改进或者在解决特定问题上具有显著进步。

四、软件商标保护的法律软件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法来进行的。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标识,能够有效区分同类软件产品。

根据我国《商标法》,著名软件产品可以申请注册软件商标,并享有对该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五、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1. 创新研发奖励政策为鼓励软件创新研发,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

企业如果在软件创新研发方面取得了成果,可以享受各项奖励政策,进一步促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

2. 加强法律执法力度为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法规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软件使用许可规定

计算机软件法规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软件使用许可规定

计算机软件法规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软件使用许可规定在数字时代,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软件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许可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计算机软件法规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软件使用许可规定。

一、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创造性的产物,享有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来保护其知识产权。

著作权登记是指作者将其作品的相关信息登记在著作权登记机构,以便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计算机软件来说,著作权登记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保护手段。

除了著作权登记外,计算机软件还可以通过专利保护其知识产权。

专利是一种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可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权益。

对于某些具有技术创新的计算机软件来说,申请专利保护是一种更为全面和深入的保护方式。

二、软件使用许可规定软件使用许可是指软件开发者或版权持有人授予用户使用软件的权利。

软件使用许可的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许可范围:软件使用许可应明确规定许可的范围,包括使用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同时,还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用户对软件进行修改和衍生创作。

2. 许可费用:软件使用许可的规定中应明确规定是否需要支付许可费用,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对于一些商业化的软件来说,许可费用是获取软件使用权的重要条件。

3. 保密义务:软件使用许可的规定中应明确规定用户在使用软件过程中的保密义务。

这是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防止软件被非法复制和传播。

4. 违约责任:软件使用许可的规定中应明确规定当用户违反许可协议时,软件开发者或版权持有人可以采取的追责措施。

这包括中止或终止使用许可、追究法律责任等。

三、软件使用许可的变革与挑战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软件的使用许可方式也发生了变革。

传统的软件使用许可通常是通过购买软件副本或签署许可协议来获得使用权。

然而,随着云计算和软件即服务的兴起,越来越多的软件开始采用订阅模式,用户只需按需付费即可使用软件。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计算机软件是以源代码或机器码的形式存在的,因此,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是十分重要的。

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确保开发者的研发成果受到合法的保护,并鼓励创新,促进技术的进步。

本文将从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三个方面分别介绍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除了软件著作权外,专利权也可以用于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

在一些情况下,软件的技术方案或者算法可以获得专利权保护。

通过获得专利权,开发者可以享有在专利权保护期内对相关发明或技术的独占权。

专利保护期一般为20年。

然而,软件专利的保护存在一些困难。

例如,一些国家对软件专利有一定的限制,而且软件算法的创新并不容易得到权威机构的承认。

因此,软件专利权保护在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并不是普遍适用的。

除了著作权和专利权,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常见的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形式。

商业秘密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具有商业价值并且对于拥有者来说是保密的信息。

这包括软件的源代码、研发过程中的数据和设计方案等。

保护商业秘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采取保密措施,例如与研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限制系统访问权限,防止恶意盗取软件等。

商业秘密保护通常没有时间限制,并且可以在保密措施不被突破的情况下持续有效。

尽管有多种方式可以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计算机软件的复制和传播很容易,因此侵权行为也很常见。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侵权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加强对盗版和侵权行为的打击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由于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计算机软件的生命周期很短,保护期限相对较短,因此部分开发者可能对知识产权保护投入不足。

此外,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权的申请和维护也需要一定的投入,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的了解。

综上所述,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可以作为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工具。

然而,面对不断变化和更新的技术环境,知识产权保护也需要与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相配合,以提供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概述在当今信息时代,计算机软件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创作成果和促进技术创新,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包括著作权保护、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一种法律工具,用于保护个人或组织对其创作作品的劳动成果的独占权利。

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创作作品,也可以享有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主要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来实现。

著作权登记是指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在相关机构或机构中心,以证明该软件具有著作权。

在很多国家,著作权登记是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条件之一。

著作权登记可以为软件作者提供法律证据,以便在发生侵权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著作权登记还可以为软件作者提供商业化的机会,如出售、许可使用等。

专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不同,专利保护是通过向政府申请专利来保护技术创新。

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存在一些争议。

一方面,一些国家允许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专利保护,称之为“软件专利”。

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则认为计算机软件不应享有专利保护,只能通过著作权保护。

对于支持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国家而言,专利保护可以提供更强大的法律保护。

与著作权不同,专利保护可以防止他人在技术上实施与专利权利要求相同的发明。

这意味着在拥有计算机软件专利的情况下,其他人不能未经许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技术创造出类似的软件。

然而,专利保护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例如,许多计算机软件的创新更多是基于现有的技术和方法,并不容易申请专利。

此外,专利保护的成本较高,包括申请费用以及每年需支付的维持费用等。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一种非法律强制力保护的知识财产,用于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竞争优势。

对于计算机软件而言,商业秘密保护是另一种重要的法律保护方式。

商业秘密保护主要通过保密措施来实现。

企业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其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如访问控制、加密技术和保密协议等。

计算机程序专利审查与保护

计算机程序专利审查与保护

计算机程序专利审查与保护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发军前言计算机软件在各国一般都采用著作权法予以保护,但由于著作权法不保护软件的内涵,因此在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保护已经引起越来越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重视。

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发布了有关软件专利保护的审查基准,规定了计算机软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获得专利权保护。

尽管计算机软件专利权保护也存在着不少缺陷,但对计算机软件实施专利权保护仍表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一、计算机程序专利审查保护现状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软件”的定义: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和文档,其中文档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只受著作权法保护。

对于计算机程序来说,从20世纪60年代起一些发达国家在判例中否定了单纯软件的专利性,美国关于计算机程序的最早判例是1972年最高法院判决的“GottschalkV.Benson”(,该案否决了数字算法的可专利性。

《欧洲专利公约》的最初文本甚至明确规定软件不受专利法保护。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商业竞争的加剧,计算机行业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要求越来越迫切。

因此,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日本、欧共体、加拿大等国家的法院及专利局的审查部先后开始为计算机软件授予专利权透出绿灯,其他一些国家也开始采取类似的作法。

日本特许厅1975年制定公布了《关于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基准》,确认计算机程序可申请方法专利;1982年又公布了《关于微型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发明处理方针》,确认与硬件结合的计算机软件可以申报装置专利;1988年,又发布了《有关计算机软件发明的审查办理案》;1992年进一步公布了《新软件专利审查标准框架方案》。

修改后的《欧洲专利公约》规定,将计算机硬件系统与软件作为一个整体,如能够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可以被授予专利。

欧洲专利局1985年颁布的新的审查基准确认,一项与软件有关的发明如果具有技术性,则该软件就具有可专利性。

软件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软件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软件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软件行业是现代社会最为活跃的行业之一,也是最富争议的行业之一。

在软件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由于软件行业的特殊性和知识产权的复杂性,软件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关注。

一、软件知识产权的含义及保护方式软件知识产权是指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专利权、商标权、域名权、商业秘密、专有标志等等产生的法律权利。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需要依靠法律手段。

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软件著作权法。

只有获得了软件著作权,才能够对软件进行商业化运作。

保护软件的知识产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申请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可由软件的作者或者合法权利人进行申请。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需要提交软件作品的著作权申请书、著作人身份证明、作品登记表和软件源代码等资料。

2、申请计算机软件专利权计算机软件专利权可以对软件进行更全面的保护。

申请计算机软件专利权需要满足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3、商标保护软件的商标保护主要是针对软件的商业化运作而言。

拥有商标的软件企业可以获得更有效地商业保护。

4、商业秘密保护软件行业的商业秘密非常重要,轻易的泄露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保护。

二、当前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及解决方式虽然软件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当今的热点话题,但是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依然存在很多的难点,例如:1、技术复杂度软件的技术性质和业务应用的多样性,导致软件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十分复杂,很难实现全面保护。

2、主观意识在很多情况下,软件的研发人员可能会出于一些非经济的目的而选择不去保护软件的知识产权,这样会导致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变大。

面对这些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解决:1、加强立法必须加强立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和制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专业监管加强专业监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人员的技术和专业水平,提高保护效果。

3、提高意识通过教育、宣传和培训等手段,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软件研发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认识。

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两者法律依据不一样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是《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而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有关具体的审查标准需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九章“涉及到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若干个问题”。

保护期限和维修费用不一样软件著作权白保护期为创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截至于创作者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至于最后死亡的创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有关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

费用这方面只会缴纳早期的申请费用,后面不会有维护的费用。

一般来讲,软件专利是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二十年。

而发明专利每一年都需要缴纳年费,倘若过期不缴纳就被视作选择放弃专利权。

两者保护基本原则不一样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是用以声明著作权所有权,后面维权时的证据力度更大,是APP上架的必备品,倘若申请高企还可享有最高30%税收减免和最高200万的国家补贴。

软件专利则必须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才可以得到保护,因而必须要积极申请,且专利制度也是以“用公开换保护”为基本原则。

申请成功率不一样软件著作权推行的是登记制,只需要形式审查时递交的材料符合规定,而且不违背《著作权法》的规定就可以获权,登记成功率很高。

软件专利需要通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

通常纯软件型的专利不容易获权,通过软硬件相结合的形式会提升其授权率,但总体来说成功率要相对性低一点。

下证周期时间不一样软件著作权能够无需公开就受到保护,而且能够让创作者更快地得到著作权保护,选用加急申请软件著作权6-12个工作日就能够获得证书,而且是不成功全额退款的。

那样的时效性可以帮助著作权人迅速占领市场,获得政府相对应的资助。

软件专利是以公开换保护,发明专利申请时间是1~2年,通常无法采用加急方式。

如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

如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

如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作为信息技术的核心,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计算机软件的迅猛发展,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为了维护软件开发者的创造权益,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

下文将从加强法律保护、技术手段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探讨如何有效地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

一、加强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依法进行。

政府应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立法,提高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效力。

首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应当通过立法程序的定期审核、完善修订等措施,以适应新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变化。

其次,应对计算机软件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起相应的专门机构,对各类计算机软件进行监管和保护。

此外,对于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应加以明确,使其在法律上得到有效保护。

二、技术手段保护技术手段对于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至关重要。

一方面,开发者可以通过加密技术对软件进行加密,提高软件的安全性,阻止未授权的复制和修改。

另一方面,采用数字签名技术可以确保软件的完整性和可信度,一旦软件被篡改,便可以追踪到篡改者。

此外,还可以通过软件授权管理技术,对软件的使用权进行控制,以免被盗版和盗用。

技术手段的保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效果。

三、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是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重要环节。

政府需要加强对计算机软件市场的监管,打击软件盗版、盗用等侵权行为。

采取执法检查、举报投诉等方式,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对侵权者进行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共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除了政府的监管措施,相关行业组织和企业应该建立起自己的自律机制,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维护自身的权益。

综上所述,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政府应加强立法和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构,从法律层面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一、引言人类社会已经踏入了21世纪。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展,计算机网络的进步与发展将人类社会推进了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并创造了一个超时空的网络空间,其中,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并迅速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冲击力。

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时代。

但互联网提供给我们的并不只是一个新的平台,它还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迥异于传统市场经济的追逐利益的场所和手段,而正是由于这种新的场所和手段,在增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打破了原有法律体系所建立起来的利益平衡。

自20世纪60年代软件产业兴起开始,计算机软件被侵权的现象就逐渐凸显,几乎在同一时期,德国学者首先提出了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

至此,关于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的讨论,一直争论不修。

目前,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将其纳入版权法,有些国家除版权法外,还兼采用专利法、商业秘密法对其进行综合保护,另外,还有一些国家采取专门立法的方式进行保护。

在理论上,还有学者认为应单独采用专利法进行保护。

⑴本文试从法律、技术角度出发,结合目前我国和国际上的相关规定,介绍并评析当前几种主要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并进一步阐释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机制,以求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适应国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趋势。

二、计算机软件概述“软件”一词于20世纪60年代初从国外传来,英文“oftware”,有人译为“软制品”,也有人译为“软体”,现在人们统称它为软件。

目前公认的解释认为软件是计算机系统中与硬件相互依存的另一部分,它是包括程序、数据及其相关文档的完整集合。

其中,程序是按事先设计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执行的指令序列;数据是使程序能正常操纵信息的数据结构;文档是与程序开发、维护和使用有关的图文材料。

⑵在通常的论述中,计算机软件一词经常与计算机程序混用。

但是,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78年公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标准条款》中对计算机软件的定义,计算机软件包括三部分:(1)计算机程序:包括附者于任何媒介上的原始码、目的码、微码等以任何语言、文字或符号所完成之计算机程序;(2)程序描述:包括资料结构、演绎法则、流程图;(3)辅助资料:包括程序规格书、操作手册、使用手册。

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

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

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在软件开发的过程中,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软件开发中知识产权的定义软件开发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活动,其产生的作品被视为一种知识产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

二、知识产权的归属1. 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软件开发者在创作完成后即拥有对软件的著作权。

公司中的员工开发出的软件著作权通常属于公司,除非有另行约定。

2. 专利权归属:如果软件具有独特的技术方案,可以根据专利法保护其发明创造。

专利权的归属一般由雇佣关系约定,开发者通常会将专利权转让给公司。

3. 商标权归属:软件在市场中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可以通过商标保护。

软件开发公司作为品牌所有者拥有商标权。

4. 商业秘密归属:软件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商业信息、算法、源代码等被视为商业秘密。

公司在雇佣关系、合同中可约定相关保密条款以明确其归属。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1. 著作权保护:软件开发者可以在软件上加上版权声明,并在软件发布前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

如发现侵权行为,可以向法院维权。

2. 专利权保护:将独特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确保自身的技术创新得到保护。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限,应及时申请。

3. 商标权保护:注册软件商标,以保护软件品牌的独特性和可辨识性。

4. 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限制员工接触商业秘密,并在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中明确保密义务。

四、软件开发中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的重要性1. 保护创意和创新:软件开发者经过创造性的工作产生的知识产权是他们的价值实现方式。

合理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可以促进创意和创新的产生,激励开发者继续创造。

2. 维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防止他人盗用、仿冒软件,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 促进行业发展:通过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可以为软件开发行业吸引更多投资和优秀的开发者,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中国软件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中国软件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中国软件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中国软件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中国软件产业在过去几十年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直困扰着这个行业。

知识产权保护是软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现状和对策两个方面来分析中国软件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应对之道。

首先,我们来看中国软件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当前,软件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存在许多问题。

一方面,盗版现象严重。

尽管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打击软件盗版的措施,但盗版软件仍然充斥市场。

盗版软件的泛滥对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极为负面的影响,不仅导致开发者利益受损,还给正版软件市场带来了巨大竞争压力。

另一方面,软件创新能力仍然较弱。

目前,我国软件企业以跟随和模仿为主,缺乏自主创新能力。

这导致软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无法获得高价值的知识产权保护。

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套实施刚性监管。

同时,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犯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违法成本变得巨大,有效遏制盗版行为。

此外,还应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软件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只有软件企业具备了自主知识产权,才能真正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

此外,还应加强合作与推动。

软件产业是一个全球性产业,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保护和应用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中国软件企业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技术,提高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要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进程。

只有通过各方合作,才能形成合力,真正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

总之,中国软件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

只有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强合作与推动,才能真正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

软件工程中的软件知识产权与法律问题

软件工程中的软件知识产权与法律问题

软件工程中的软件知识产权与法律问题软件知识产权(Software 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对于软件创造物所享有的权益。

在软件工程领域,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对于软件的研发、使用和推广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软件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是需要我们关注和遵守的重要法规。

本文将就软件工程中的软件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进行讨论。

一、软件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种类1. 软件著作权(Software Copyright)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软件作品的创作者享有的权利。

根据国际上的软件保护规定,只有对软件进行了实质性的著作和创作性的劳动,才能获得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软件的源代码、目标代码、算法等。

2. 软件专利(Software Patent)软件专利是指对软件工程技术中的发明和创新性发明的专利保护。

与软件著作权不同,软件专利对于某一项具体的技术或发明进行了保护,一般需要进行专利申请和审批。

3. 商标和商业秘密(Trademark and Trade Secret)在软件工程中,商标和商业秘密也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形式。

商标用于标识软件产品的来源和品质,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记忆软件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商业秘密则是指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而实施的保密措施。

二、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侵权行为1. 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为了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内部管理,设立相应的软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软件开发规范和保密措施。

(2)与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了解软件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并申请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合法保护手段。

(3)加强员工教育和意识,提高员工对软件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2. 软件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软件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盗用他人软件代码或算法等软件创造物。

(2)未经许可,私自销售或传播他人的软件产品或服务。

(3)篡改软件产品的版权信息或商标标识。

APP的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

APP的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

APP的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APP的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引言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对于APP来说,商标权是非常重要的保护手段。

通过注册商标,APP开发者可以确保其APP的名称、标识或图案独一无二,在市场竞争中具有独特的辨识度。

商标注册有效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更新。

在保护APP的商标权时,以下几点需要注意:提前搜索商标数据库,确保您的APP商标不存在相似或相同的其他商标;尽早申请商标注册,以避免他人抢先注册;注册商标的类别需要与您的APP服务内容相符;每次进行升级或修改APP时,需要重新考虑商标保护,并及时申请变更。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作品的独占使用权,包括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

对于APP来说,著作权保护主要涵盖APP的代码、界面设计、图标和其他可视化元素。

著作权的保护是自动的,无需注册。

在中国,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即产生,持续50年、计算机软件作品持续50年或者自作者死亡后再过50年。

在保护APP的著作权时,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保留APP的开发过程记录,包括代码、设计稿等,以便日后证明著作权归属;在APP中嵌入版权声明,提醒用户对著作权的尊重;如果有合作开发或外包开发APP,请确保签订合同规定著作权归属;定期备份APP的源代码及相关文件,以防数据丢失。

专利权专利权是对发明的独占控制权,保护新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解决方案。

对于APP来说,专利权主要涉及与APP相关的发明性技术、算法和创新功能。

专利权的保护需要通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注册,获得专利权后,可以在合同期限内享有专有的授权权利。

在保护APP的专利权时,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保护具有实际可行性的发明性技术,而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想法;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尽量避免泄露技术;在APP开发过程中,与相关开发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确保技术的保密性;定期审查和更新专利申请,以确保专利权的全面保护。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是什么?

give more than you planned to.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是什么?目前来说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法律很多。

比如,著作权法是目前世界各国针对计算机软件选用的最遍及的法令维护模式。

著作权法首要针对计算机软件的进行维护,并不维护软件的思维以及其“功能性”。

专利法是继著作权法之后日益受到重视的一种软件维护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医疗纠纷处理软件开发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付出脑力劳动、精力和时间,软件能够带给个人、企业的价值非常高,但它的特殊形式又容易被人窃取、盗用,再加上过去人们这方面的法制意识还需要逐渐提高,所以计算机软件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需要法律的保护。

要保护计算机软件包含的三项具体内容,可利用知识产权和专利法规分别进行。

计算机软软件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是什么?以下是相关内容:一、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根据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软件著作权专利保护期限有多长

软件著作权专利保护期限有多长

Death comes to all, but great achievements raise a monument which shall endure until the sun grows ol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软件著作权专利保护期限有多长1、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一、软件著作权专利保护期限有多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第十五条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二、软件盗版侵权的调查取证方式1、公证取证方式,由权利人与公证机关工作人员一起作为购买者购买盗版软件,并就所购软件进行封存以及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证。

这样的公证,在民事侵权诉讼中,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一般都能够得到确认。

民法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

民法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

民法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
这个著作权和专利其实都是属于知识产权,都是通过⾃⼰的知识劳动所获得的作品,那么这个计算机的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属于专利的范围之内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
软件的著作权不属于专利,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两者是同属于知识产权概念,种类不同⽽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版权保护中⼼)审核取得的,⽽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它属于⼀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软件著作权和专利完全是两个概念,这个虽然说同属于知识产权,但是著作权和专利是不包含的,在进⾏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也是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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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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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
准备发表的论文,详细说明了
采用全新的以含碎石土壤容重或土样碎石
质量含量为一变量,以土壤水吸力为另一 变量的持水曲面模型确定区域一定数量代 表性样点含碎石土样的持水性,并以持水 曲线的特征参数的空间变化表征区域持水 性的空间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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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是技术方案
举例:
申请号: CN201110342700.5 发明名称:
一种信息网络安全运行的控制 装置及方法 申请(专利权)人: 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 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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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
1、发明用途 本软件系统用于帮助建立、执行、监测和改进特定组 织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信息系统安全的治理需 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而目前关于信息安全管理 体系的实践多采用操作规范等文档形式进行管理,自 动化程度低,本软件通过建立一个开放的安全控制体 系框架,可以帮助相关组织简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 建立、落实信息安全措施执行、保证对管理措施的实 施检查、并不断改进自身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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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的审查基准 三、具体说明
2、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处理一种外部技术数据, 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技术数据处理程序,按照自然规 律完成对该技术数据实施的一系列技术处理,从而获 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数据处理效果,则属于专利保 护客体。 例如:一种去除图像噪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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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的审查基准
三、具体说明
1、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种工业过程、测 量或测试过程控制,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工业过程控 制程序,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工业过程各阶段实施 的一系列控制,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工艺过程控 制效果,则属于专利保护客体。 例如:一种控制橡胶模压成型工艺的方法
第二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的审查基准
三、具体说明
3、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计算机系统的内部 性能,通过计算机执行一种系统内部性能改进程序, 按照自然规律完成对该计算机系统各组成部分实施的 一系列调整或设置,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计算机 系统内部性能改进效果,则属于专利保护客体。 例如:一种扩充移动计算设备存储容量的方法
部运行装置进行控制,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或交换等;
对内部对象的控制或处理包括对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的
改进,对计算机内部资源的管理,对数据传输的改进
等。5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一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3、特殊说明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解决方案并不必须包含对计算机硬件
的改变。
6
第二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的审查基准
一、依据法条(1)

这两个技术方案都能够解决切断保鲜膜的
问题,所以在提供技术资料时请多思考解 决同一问题的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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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方法发明的举例说明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
发明名称:一种元素间拓扑关系的展示和
搜索工具 专利号: CN201210037647.2 法律状态:授权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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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在中国 的 专利保护
专利代理人、最高法备案诉讼代理人 冯梦洪
1
从业:2005-至今 执业:2007-至今
发明 约550件(其中软件类约200件)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侵权诉讼
约600件
约100件 8件
2
第一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第二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的审查基准
第三章、提供材料需要注意事宜
16
(1)专利必须充分公开
举例:
申请号­: CN201010525787.5 发明名称: 移动数据安全存储的装置和方法 申请(专利权)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61938部队 案件状态: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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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技术资料
通过数据分存技术将保密数据分割后存入两个存储体 ,两个存储体对接成功并被主机认证后才能访问保密 数据; 面向用户完成存储体的安全管理、安全存储功能的驱 动程序和应用程序安装在主机中; 主存储体的固件程序安装在主存储体内,用于实现主 存储体与主机通信,主存储体安全认证、访问控制、 安全初始化,密码处理控制、密钥管理;从存储体的 固件程序安装在从存储体内,用于实现从存储体与主 存储体通信,从存储体安全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初 始化,密码处理控制、密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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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方法发明的举例说明
客户提供的技术方案是准备发表的论文
一种以开源项目SpringGraph为基础而开发
的对元素间关系进行动态展示和搜索的工 具。 论文中阐述了动态展示和搜索的算法,提 供了软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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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方法发明的举例说明
专利代理人撰写的主要方向:
(1)避免审查员将其归为智力活动的规
信息安全运行定时检查
异常事件报告 报表功能 导入安全控制组件
对无法实时监测的信息安全措施进行定时检查
在信息安全运行过程中对异常事件产生报告 根据系统运行日志和查询要求产生报表 将组件描述文件及相关二进制文件导入系统,并在 数据库和用户界面生成相关记录 将相关安全控制组件从数据库和用户界面中移除
组件管理 移除安全控制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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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建议
必须是一个技术方案,应该阐述发明目的
是通过什么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不能只有 工作原理,也不能只有功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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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方案要有层次
举例:
申请号: CN201110224800.8 发明名称: 在区域尺度上确定含碎石土壤持水性 的空间变异的方法 申请(专利权)人: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案件状态:授权发明专利
3
第一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1、定义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指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
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通过计算
机执行按上述流程编制的计算机程序,对 计算机外
部对象 或者 内部对象 进行 控制或处理 的解决方案。
4
第一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2、具体解释
对外部对象的控制或处理包括对某种外部运行过程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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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建议
1、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对应的技
术手段是什么;(在区域尺度上确定含碎 石土壤持水性的空间变异) 2、要解决的次要问题是什么,对应的技 术手段是什么;(持水曲面模型) 3、要解决的再次问题是什么,对应的技 术手段是什么;(确定区域一定数量代表 性样点含碎石土样的持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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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审查员仅仅指出:
“两个存储体的对接”不是本领域技术人
员公知的技术手段,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 第4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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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与教训
虽然代理人经过努力,找到三份参考文献
来证明其在申请日前已经公知,但是审查 员仍然认为证据不充分而予以驳回。 教训:此案仅仅因为权利要求1中的一个 技术特征被认为公开不充分而造成驳回, 因此,对于权利要求中的每个技术名词均 应该保证在申请日之前的文献中能够找到 ,否则务必详细解释。
8
第二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的审查基准
审查原则
2、除1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 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整体上不是智力 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以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 其授权的可能性。
9
第二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的审查基准
二、依据法条(2)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 的新的技术方案。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只有构成技术方案才是专利保护 的客体。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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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的审查基准
审查原则
1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一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 则,或者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 带、磁盘、光盘等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 或者游戏的规则或方法等,则该项权利要求属于智力 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4)是否有别的替代方案
举例:
一种保鲜膜收纳装置 发明目的:拉出期望长度的保鲜膜后,直
接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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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
1、在收纳装置上设有一排锯齿,当从收纳装置抽出期 望长度的保鲜膜后,通过这排锯齿切断。 2、在收纳装置上设有一个拉链,拉链的接口处设置切 刀,当从收纳装置抽出期望长度的保鲜膜后,拉动拉 链,通过拉链上的切刀切断。
则和方法 (2)尽可能使权利最大化 (3)有层次地撰写权利要求,从而使东 方不亮西方亮,尽量让申请被授权 (4)把技术交底中所有内容都写入说明 书中
2018/5/3 32
5、方法发明的举例说明
(4)把技术交底中所有内容都写入说明
书中 (5)保留1-2个细节在说明书中,而不写 入权利要求书中
2018/5/3 22
2、系统功能表
类别 功能 用户登录 用户分级 用户管理 用户信息管理 用户权限管理 用户退出机制 网络基本信息 网络轮廓管理(管理 员) 组织结构 信息安全方针设定 信息安全管理目标设定 信息安全管理措施选择 安全管理计划 适用性声明生成 信息安全运行计划生成 信息安全计划执行 信息安全运行实时监测 信息安全管理运行监 测 描述 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系统登录 用户分为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两类 管理员有权管理所有用户信息 管理员有权配置所有用户可使用的软件模块列表 用户主动注销或无操作指定时间后自动注销 目标网络的基本信息配置:网段,边界等 目标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组织结构 目标网络信息安全方针的设定 根据信息安全方针分解的具体信息安全管理目标 根据网络安全管理目标选择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生成适用性声明文件 根据所选择的管理措施生成信息安全运行计划 按照计划执行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对实时产生结果的信息安全措施进行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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