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书写规范,请勿删除
病历的书写规范
病程记录
❖ (4)特殊、重大、新手术必须由科室申请并报医 务处审批 (缺批文 乙级)
❖ (5)请院外专家会诊或手术必须由科室申请并报 医务处审批 (缺批文 乙级)
病程记录
❖ 13.手术记录 ❖ (1)由手术者书写,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
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必须有手术者签名(缺手 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丙级) ❖ (2)包括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科别、 病区、床号、住院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 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 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病程记录
❖ (3)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拟诊分析):根据病 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 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 分析
❖ (4)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 ❖ (1)病危患者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每天至少1
次,时间记录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1次。 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 ❖ (2)新患者入院后连续记录3天病程记录 ❖ (3)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包括患者自觉症 状、体征、分析其原因 ❖ (4)记录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
病程记录
❖ 7.疑难病例讨论 ❖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及时进行讨论。内容
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和主任或副高以上医师)、 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 持人小结意见等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未 进行讨论 乙级)
病程记录
❖ 8.抢救记录 ❖ 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
病程记录
❖ 18.手术风险评估记录 ❖ (1)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术
医疗质量管理病历书写规范
1.医院应积极推广和应用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书写的效率和准确性。
2.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电子签名、时间戳等功能,确保病历的法律效力。
3.医院应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4.医务人员应接受电子病历系统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系统功能,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培训内容应涵盖病历书写规范、医疗法律法规、病历质量管理等。
3.医务人员应当通过病历书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执业。
4.医院应将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其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八、病历信息安全管理
1.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防止病历信息泄露。
4.病பைடு நூலகம்记录应当反映患者病情变化、诊疗经过、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等,内容包括:
(1)日常病程记录:记录患者每日病情、治疗及护理措施等。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记录上级医师对患者病情的分析、诊断、治疗意见及查房时间。
(3)会诊记录:记录会诊医师的姓名、职称、会诊意见及时间。
(4)手术记录:记录手术名称、时间、术者、麻醉方式、手术经过及术后处理等。
3.住院病历应由主管医师负责组织书写,并确保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
4.病程记录应及时更新,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不得迟于患者病情变化后24小时。
5.手术和麻醉记录应由术者和麻醉师分别在手术当日完成。
六、病历书写质量控制
1.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审查和评价。
3.通过病历质量控制,医院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过程中的问题,保障患者安全。
二十四、病历书写与医疗法规遵守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2.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2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全面、全程、全员原则,加强医疗质量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2.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2.4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6.3评价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6.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效果,形成闭环管理。
6.5鼓励患者参与医疗质量评价,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七、医疗质量培训与教育
7.1制定系统的医疗质量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一、病历书写规范
1.1病历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2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病历、护理病历等,各类病历应根据相关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书写。
1.3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随访等内容。
11.5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十二、跨专业协作与团队建设
12.1鼓励跨专业协作,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提升复杂疾病的治疗效果。
12.2制定团队协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团队成员之间信息畅通,协同工作。
12.3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团队工作效率。
12.4开展跨专业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在多学科协作中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医院病案书写基本规范_0
医院病案书写基本规范医院病案书写基本规范医院病案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一、病历书写要求 1、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3、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语句通顺,表述准确,字迹清晰,标点正确。
病历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涂改、刀刮或粘贴。
4、医务人员应亲笔签署可辨认的全名,住院医师不得摹仿代替上级医师签名。
5、病历书写应当使用电子病历,特殊情况可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笔书写。
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书写,或使用电子病历。
6、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不能用眼黄、咽红等非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1/ 3病人叙述的诊断名称和药名应加引号。
7、书写过程中如出现错字或上级医师审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时,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用双线划在错误处,不得涂抹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医师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8、医师在进修期间应至少完成一份入院病历。
实习医师在实习期间应至少完成三份入院病历(大内科、大外科及专科各一份),并须经住院医师审阅后签名。
同时由住院医师另写一份入院记录一并入档。
9、对有创检查和治疗须征得病员书面同意并由病员本人签署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病员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病员因病无法签字时,应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病员,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病员说明情况的,应将有关情况通知病员近亲属,由病员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病员无近亲属或者病员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病员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1、病历书写以患者为中心,应以简明、准确的语言概括患者的病情,逻辑清晰,时间标准;
2、书写的各条款应包括有关患者的主要诊断、病史、体征、实验室检验、治疗经过及责任医生的姓名及日期、结果说明等;
3、观察病情过程时,要注意记录患者及其家属从口头和书面表现出来的任何重要病史或者脊柱受伤史。
4、书写要正确,有秩序,无冗余成分,不组词不拼写错误,书写应包括补充说明临床判断原因、某些检查结果以及治疗结果,并有良好的错误识别空间;
5、要使用简明、准确的语言,注意书写的内容的可比性;
6、书写完成后应签字、盖章,签字时需要注明工号和执业资格,盖章时需要注明病房或单位名称;
7、书写完病历后应及时归档,做到责任心强,积极努力,把病人的病历归档正确完整。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患者最主要的病症及其持续时间。
既往史
询问患者过去是否有过类似的病史、手术 史、过敏史等。
现病史
详细记录患者从发病到现在的情况,包括 症状、体征、诊断和治疗经过等。
病程记录
1 2
首次病程记录
记录患者入院时的初步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 方案和医师签名等。
病程小结
记录患者当前病情和治疗情况,分析病情变化 的原因,提出进一步的诊疗建议。
3
病历书写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完 整,字迹清晰,不得缺项漏项。
避免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错句、错误描述等需要修改时, 应当在修改处加盖校对章,注明修改时间及修改人签名。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一经发现将依法严 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 病历书写的种类和内容 • 病历书写对医疗纠纷的作用
01
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规范描述病情、病程、诊疗过程及检查、检 验结果。
2
所有数据和信息必须来源可靠,文字描述准确 ,结论明确,不得随意涂改或伪造。
03
病历作为科研资料,推动了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创新,为提高医疗水平和质量做 出了重要贡献。
提高病历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1
高质量的病历书写能够提高医疗工作效率和医 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2
规范的病历书写能够让医生更好地了解患者病 情,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3
完善的病历书写还能够让患者更加信任医生, 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总结
1、所有医疗文书一律使用A4大小的纸张2、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病历。
3、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一种颜色的墨水。
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病历书写出现错字时,仅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同一页中,如果修改超过3处或累计超过10个字应重新书写。
5、修改病历者用红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在错字旁书写修改意见,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
审阅完成后,用红色墨水笔签全名,注明职称及修改时间。
6、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一)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如2011年9月28日 08:30;或写成2011.9.28 08:30。
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中开具的日期,使用日在上、月在下的格式,如7月1日书写为1/7。
(二)病历中所有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如8点30分书写为08∶30。
7、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人可用右手示指或拇指指纹代替签名。
患者法定代理人、被委托人、患者近亲属或关系人拒绝签字时,可由医师写明拒绝签字情况并由两位以上医护人员签名证明。
8、入院时间与病史采集时间应准确到分钟,入院记录的诊断部分统一书写为“初步诊断”。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仅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并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仅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并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9、主诉字数不应超过20个,能导出第一诊断。
主诉症状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
10、与现病史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另起一段在现病史中记录。
11、婚姻史与生育史合并为婚育史。
12、入院前所作的辅助检查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日期及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还应写明该机构名称、检查号。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一、病历书写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书写,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应用中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病历号及日期。
8、癌症、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病历诊断必须有上级医院的病理报告、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患者需住院时,由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院患者应负责填写转院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2、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病历书写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5.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经上级医师补充修改、确认并签字以示负责后,上级医师可不再书写入院记录,但必须认真书写首次病程记录.6.门诊病历即时书写,急诊病历在接诊同时或处置完成后及时书写.7.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应于次日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应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8.急危重症患者的病历应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9.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患者述及的既往所患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应加引号.10.疾病诊断、手术、各种诊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ICD-9-CM-3的规范要求.11.各项记录应注明年、月、日,急诊、抢救等记录应注明至时、分,采用24小时制和国际记录方式.如2013年8月8日下午3点8分,可写成2013-08-08,15:08月、日、时、分为单位数时,应在数字前面加0.12.各种表格栏内必须按项认真填写,无内容划“—”.每张记录纸均须完整填写眉栏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及页码等.13.各项记录书写结束时应在右下角签全名,字迹应清楚易认.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应在署名医师的左侧,并以斜线相隔.14.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中用红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15.对按照有关规定须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或近亲属、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相关情况通知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16.规范使用汉字,简化字、异体字按新华字典为准,不得自行杜撰.消灭错别字.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17.各种检查报告单应分门别类按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实施电子病历后,能支持检验报告单满页打印者,可将检验报告单分门别类按报告时间顺序满页打印.18.使用表格式病历必须是本规范所列专科、专病表格式病历.如需设计其他专科、专病表格式病历包括护理的各种表格,必须基本符合住院病历格式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本专科、专病的全部内容,经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体温单体温单主要用于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院日期、住院号或病案号、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脉搏、体温、呼吸、血压、出入量、大便次数、体重、身高、页码等.其书写要求如下:1.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眉栏各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院日期、住院号,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2.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1-01.每页体温单的第1日及跨月的第1日需填写“月-日”如03-01,其余只填写日期.3.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住院天数”,自入院当天起为“1”,连续写至出院;用红笔填写“手术分娩后天数”时,以手术分娩次日为第1天,依次填写14天为止.若在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例:“3/7”,分母7代表第一次手术后7天,分子3代表第二次手术后3天.4.患者入院、转入、手术、分娩、出院、死亡等时间,用红色笔纵向在40~42℃之间相应时间格内填写;按24小时制,用中文书写,精确到分钟.转入时间由接收科室填写,如“转入二十时三十分”;‘死亡时间应当以“死亡 x时x分”的方式表述.5.一般患者每天14:00测体温、脉搏1次.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2次6:00~14:00,连续3天;体温在39℃口腔温度以上者,每4小时测量1次;体温在~38℃者,每日测量4次;体温在~℃者,每日测量3次6:00~14:00~18:00至正常.6.体温曲线的绘制1体温符号:口腔温度以蓝点表示,腋下温度以蓝叉表示,直肠温度以蓝圈表示,耳温以蓝色空心三角形表示.2体温单每小格为℃,测量的度数用蓝色笔绘制于体温单35~42℃之间,相邻体温用蓝线相连.3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半小时后测得的体温,画在物理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圈表示,并用红虚线与降温前体温相连;下一次测得的体温应与降温前体温相连.4当脉搏与体温重叠在一点,如系口腔体温,先画蓝点表示体温,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如系直肠体温,先画蓝圈表示体温,其内画红点表示脉搏;如系腋下体温,先画蓝叉表示体温,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5患者体温突然上升或下降应予复试,复试符合,在原体温上方用蓝笔以一小写英文字母“v”verified表示核实.6如体温低于35℃,将“不升”二字写在35℃线以下.7若患者因拒测、外出进行诊疗活动等原因未能测量体温的,在体温单34~35℃之间用蓝笔纵写“拒测”、“外出”等,前后两次体温断开不相连.7.脉搏、心率曲线的绘制:脉搏以红点表示;心率以红圈表示;每小格4次/分,相邻两次脉搏或心率均用红线相连;若需记录脉搏短绌图表,则于心率和脉搏之间以红笔斜线涂满;使用心脏起搏器的患者心率应以“H ”表示,相连两次心率用红线相连.如脉搏大于180次/分,在180次/分处画红点或红圈,并向上画“↑”,长度不超过一小格,如起搏心率和体温重叠,在体温上方写“H ”.8.呼吸曲线的绘制1呼吸以蓝点表示,相邻两次呼吸用蓝线相连.如呼吸与脉搏相遇,先画呼吸符号,再用红笔在其外画红圈.2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呼吸应以○R 表示,相邻两次用蓝线相连.3呼吸不作常规测试,特殊需要时遵医嘱执行.9.特殊栏目填写,包括血压、入量、出量、大便、体重等需观察和记录 内容.1血压:新入院患者应测量血压并记录在血压栏内,如为下肢血压应当标注.2入量:24小时总摄入液量填入体温单“入量”栏内. 3出量:24小时总出量填入体温单“出量”栏内.如为导尿尿量,用ml/c 表示.4大便次数:每24小时填写一次,记录前一天14:00至当天14:00时的大便次数.如无大便,以“0”表示;灌肠后大便以“E ”表示,如灌肠一次后的大便次数,应于次数下加短横线写“E ”,如“0E ”表示灌肠1次后无大便, 32E表示灌肠2次后大便3次;如因手术需要,对已经解过大便的患者仍需灌肠者,则以1 32E表示,即灌肠前已大便1次,经2次灌肠后又解大便3次;“※”表示大便失禁,“☆”表示人工肛门.5体重:患者入院时应测体重一次,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按医嘱测量记录,一kg计数填入.暂不能被测者在体重栏注明“卧床”.6身高: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身高并记录,以cm计入.7皮试:根据需要将所做皮试结果记录在相应栏内,用红笔填写“阳性”、蓝笔写“阴性”.8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记录相关项目,如特别用药、腹围、药物过敏试验等.三、医嘱单医嘱系指经治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为诊治患者而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护士按医嘱种类分别执行并记录.医嘱单分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1.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有医师填写.2.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3.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急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时据实补记医嘱.4. 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笔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如取消一组输液的医嘱,医师应在第一行写“取消”,最后一行签名.5.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页码、开始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等.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医嘱内容、医师签字、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字.6. 医嘱内容的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或病重,隔离种类,饮食,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7. 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同一患者有数条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第一及最后一行写明时间,余项不用填写.2同一患者有数条长期或临时医嘱,且时间相同,签名者只需第一行及最后一行采用封头、封尾签名;临时医嘱执行后,执行者必须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3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医嘱即失效.长期医嘱转抄于执行单上服药单、治疗单、注射单、饮食单等,转抄护士必须在医嘱单上签名.4临时医嘱: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每项医嘱执行后均应及时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5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每次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内作记录.6停止医嘱处理:注明停止日期、时间,并有医师、护士签名.7手术、分娩、转科或整理医嘱时,应在最后一项医嘱下面用红笔画线,表示以前的医嘱一律作废;线下正中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标明“转科医嘱”、“手术后医嘱”、“整理医嘱”红线上、下均不得空行,在日期时间栏内写明当天日期时间.8如有空格应用蓝笔从左上到右下顶格画一斜线.9长期医嘱单超过3张可重整医嘱.重整医嘱应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原始医嘱的起始日期和时间.四、护理记录单1. 护理记录单是注册护士用于记录患者病情变化、护理措施及效果;以及特殊诊疗、医嘱需要监护等需要记录的客观内容.用蓝黑或黑色水笔填写.2. 护理记录单一般包括患者科别、姓名、年龄、性别、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入院日期、诊断、记录日期和时间;以及患者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出入量、病情与措施、护士签名、页码等项目.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3. 记录频次:病人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情危、重患者每班至少记录一次.4. 护理记录单可根据专科特点设计表格式专科护理记录单,力求客观、实用、简化,并根据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备案.5. 出入液量记录1入量.入量项目包括:使用静脉输注的各种药物、口服的各种食物和饮料,以及经鼻胃管、肠管输注的营养液等.2出量.出量项目包括:尿、便、汗、呕吐物、引流物等.3记录方法:当日上午7:00至次日上午7:00为24小时.24小时出入总量由护士在7:00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结算,填入所有画两道蓝黑线之间,未满24小时总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写明具体时数,如“16小时出入量总结”.五、手术清点记录单1. 手术清点记录单内容包括患者科别、姓名、年龄、住院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输血情况、术中所有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手术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签名等.2. 填写手术器械、敷料等数量时必须用数字,不得用其它符号表示.3. 各种手术包的灭菌指示条、卡,植入性产品的条码可贴在清点记录单背面.4. 手术清点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由手术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签名.。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完整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完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一、门(急)诊病历基本要求1、门(急)诊病历是患者在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活动的记录。
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检查、诊断及处理意见等记录。
2、门(急)诊病历基本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等。
3、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门(急)诊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6、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由在本医院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7、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错句时,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改正,并在修改处签署名字和时间。
二、封面内容说明:(一)患者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
(二)“药物过敏史”以红色字体标明。
填写包括:有过敏史的填写过敏药物名称或者药物不详;无过敏史的填写“无过敏史”字样。
三、首页内容说明(一)新病历首次就诊时,可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患者基本情况,或者接诊医师按封面填写患者基本情况。
诊疗过程中发现新过敏药物时,应增补于药物过敏史一栏,且注明时间并签名。
患者第一次来院就诊时,应在新病历首页书写诊疗记录。
现病史中诊治经过涉及其它医疗机构的,应记录其它医疗机构名称及诊疗经过。
(二)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因抢救急诊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书写时应注意区分记录时间与抢救时间。
(三)辅助检查结果:记录患者就诊前在其它医疗机构或者本医疗机构已行的检查,记录应包括医院名称、检查时间、项目、检查编号(如CT、病理检查)、结果、有无报告单等。
(四)初步诊断意见:指医师根据患者病史,,体检结果、原有检查结果、诊疗经过作出的初步判断,并不是所有的检查完成并获得结果后所作出的判断。
病例书写规范,请勿删除
现病史
• 如果是再次住院病人(同一种疾病半年内 住院),应该从既往情况开始写,最近病 情怎样,最近住院时间,主要检查及诊断、 治疗,出院后病情变化,再次住院原因。
现病史
• 既往有“高血压病”病史4年:高血压病同高血压是不一 样的,不要省略“病”字。 4年:有时起病时间短,平时 不测量血压的可以写成发现血压高一月等等。 • 最高血压不详:必须要交代的 • 平时一直口服“硝苯地平片 10MG BID”:每种降压药物 剂量及用法都是不一样的,尽量写化学名称,譬如说硝苯 地平片就有10MG 20MG 30MG三种规格,对于复合制剂, 如珍菊降压片或者北京降压零,可以直接写成一片。对于 患者实在是讲不清剂量及用法的,可以写成具体剂量及用 法不详,但是如果患者家里有这些药物,要尽量要求患者 之后从家里拿过来(既往降压药物非常重要) • 平时血压控制可: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不详的可以具体不 详。
家族史
• 父母已故,死因不详:父母死因要么详细 交代,要么就是不详。 • 有2个哥哥,体健:兄弟姐妹需要交代有无 类似疾病 • 否认二系三代中及其它家族成员有遗传性、 传染性及类似疾病史者。
体格检查表1
• 一般情况: • 意识:如果是痴呆病人,写成:意识水平 清,意识内容缺;如果是昏迷患者,后面 很多需要患者意识清醒的检查(合作情况, 听力检测、乳突压痛、副鼻窦压痛、肾区 叩痛)均需要写成检查不合作。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解读1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2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卫生机构中非常重要的文书,对于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以及方便日后的管理和查询,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名称:每一页病历的顶部应注明病历名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以及就诊日期和科室。
2. 病史陈述:医生应详细记录病人主诉、病史、家族史、过敏史等内容。
叙述应清晰明了,逻辑完整,语句通顺;必要时引用病人的原话或引用实验室及其他检查的结果。
3. 体格检查:医生应详细记录病人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但不限于生命体征、皮肤、头颅、胸部、腹部、四肢等各系统的检查。
每一项检查应以准确的数据和描述方式来呈现。
4. 诊断与鉴别诊断:医生应明确记录初步和最终的诊断结果,并列举其他可能的鉴别诊断。
诊断结果应基于详细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并符合国家与本地区的相关诊断标准。
5. 医嘱与处方:医生应准确记录针对病人的医嘱与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及用量、疗程等信息。
同时,应记录诊断依据、治疗目标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6. 治疗效果及建议:医生应记录病人的治疗效果,包括病人的体征、症状是否有改善,以及实验室检查和其他影像学检查结果等。
同时,根据病情给出进一步的建议和指导。
二、病历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病历的质量和管理效率,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病历书写规范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包括新入职医生和护士的培训,以及定期的复习和巩固。
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和意识。
2. 病历审核和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管理。
他们应对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检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评估指标,定期进行评估,以提高病历的质量。
3. 病历电子化:医疗机构应积极推进病历的电子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系统。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不仅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也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断医务人员和医疗活动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因此,规范病历书写至关重要。
以下将详细介绍 2024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1、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经过,不得虚构、篡改。
所记录的内容应准确无误,时间节点清晰,记录及时,涵盖患者诊疗的全过程,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清晰、易读、可追溯书写字迹应清晰可辨,避免潦草、涂改。
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表达方式,确保其他医务人员能够轻松读懂。
同时,各项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查找和核实。
二、病历的组成部分及书写要求1、住院病历(1)入院记录包括患者的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诊疗计划等。
书写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准确分析辅助检查结果,做出合理的初步诊断和诊疗计划。
(2)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诊疗措施及效果的连续记录。
应按照时间顺序书写,包括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等。
记录内容应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反映出诊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决策依据。
(3)出院记录总结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及出院医嘱。
出院诊断应准确、完整,出院医嘱应具体、明确,包括休息、饮食、用药、复诊时间等。
2、门诊病历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意见等。
门诊病历书写应简洁明了,重点记录本次就诊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措施。
三、病历书写的时间要求1、入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 8 小时内完成。
3、日常病程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
4、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当在查房后 48 小时内完成。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响,切片的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四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公正,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处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并理应当按规定的内容书写,并有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受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纪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十条对按照有关规定须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试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者近家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易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纪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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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病史
• 如果是昏迷或者时意识模糊无法配合检查 的患者,应该这样描述:家属发现患者左 侧肢体活动较右侧肢体减少/右侧肢体有自 发活动,左侧肢体无自发活动。
现病史
• 失语写作:口齿含糊(部分运动性失语)/无法言语,但 能听懂别人部分讲话(完全运动性及部分感觉性失语)/ 无法言语,也无法听懂他人讲话(完全运动及感觉性失 语)。 • 无颜面及肢体麻木:必须病人无昏迷及完全感觉性失语时 才能写,主要交代有无感觉系统受累及; • 意识状况:无意识不清/意识模糊(注意力下降) • 头晕:后循环梗塞常常伴有头晕 • 无头痛头胀及恶心呕吐,无大汗淋漓:判断有无颅高压表 现。 • 无视物不全及视物不清:交代有无偏盲症状及复视 • 无大小便失禁,无胸闷气急,无腹痛腹泻,无发热:伴随 症状
既往史
• 出院后一直口服“拜阿司匹林0.1G QN”行卒中二 级预防:既往卒中或者有“心梗”或者其它心脏 病的,需要交代卒中二级预防情况(抗血小板聚 集治疗情况,他汀类药物降脂稳定斑块情况)。 如果患者一直口服拜阿司匹林0.1G抗血小板聚集, 本次考虑新发脑梗塞,需要加大拜阿司匹林用量, 一般情况还可以的改为0.2G-0.3G立即口服;或 者考虑换用氯吡格雷片75MG立即口服,对于卒 中进展的患者,可以换用氯吡格雷片300MG立即 口服.
既往史
• 患者平素身体状况可:患者如果既往基础疾病多,既往状 况就写成一般 • 有“高血压病”病史:(详见现病史)。 • 否认有“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史:如果有,得具体 交代是哪种传染病,当时有无治疗,结果怎样,目前情况 怎样(如结核患者目前还在治疗的,得交代具体药物用法 用量,这一点的注意,如果结核仍旧在治疗的,得同高血 压病一样,放在现病史的一般情况下面。 • 如果是既往有“脑梗塞”的,则写成既往有“脑梗塞”病 史2年,当时曾经治疗(具体不详:所有既往有卒中情况 的疾病的交代清楚,如果有后遗症的,需要交代后遗症的 情况,那么前面的现病史得写成“左侧肢体乏力加重4小 时”或者“左侧肢体乏力2年,加重4小时”
现病史
• 左侧肢体乏力4小时 • 患者今日8点左右在家里休息时(做饭时)突然出现左侧肢体乏力, 左上肢不能端碗,左下肢独立跛行困难,伴有口齿含糊,无颜面及肢 体麻木,无意识不清,无头晕,反应无变化,无头痛头胀及恶心呕吐, 无大汗淋漓,无视物不全及视物不清,无大小便失禁,无胸闷气急, 无腹痛腹泻,无发热,未行就诊及用药,病情无变化,之后来我院就 诊,来院途中病情无变化,急诊查头颅CT未见明显异常,未行用药, 拟“脑梗塞”收入院。 • 发病来,患者神志清,精神佳,食欲及睡眠佳,大小便无异常,体重 无变化。 • 既往有“高血压病”病史4年,最高血压不详,平时一直口服“硝苯 地平片 10MG BID”,平时血压控制可。 • 如果患者既往有“糖尿病”病史的,则应该写有“2型糖尿病”病史, 2年,一直口服“格列齐特片30MG BID”,平时血糖监测少,血糖情 况不详。
现病史
• 既往有“2型糖尿病”病史2年:不要省略 “2型”二字,如果不是2型糖尿病,得写 成“1型”或者其他类型 • 一直口服“格列齐特片30MG BID”,平时 血糖监测少,血糖情况不详。 • 降糖药物同降压药物一样需要写清楚。如 果是糖尿病病人偏瘫失语或者抽搐神志不 清,要注意立即查血糖,防止患者上述症 状时低血糖所致。
现病史
• 左侧肢体乏力4小时:注意主诉不超过19个字 (包括标点符号),起病时间不要写---余,直接写 成----小时,---天,-----月。 • 注意事项:起病时间地点交代清楚,起病时在干 什么,具体肢体乏力是怎样的(如:左上肢不能 端碗/不能上抬/无法活动;右侧肢体写字费力/无 法持筷/无法持筷子进餐/不能上抬/无法活动;下 肢能独立跛行/下肢独立跛行困难/扶持下能行走几 步/上抬困难/能再床面平移/无法活动).
现病史
• 病情无变化:起病后病情有无变化必须交代,不 管是几分钟、几小时还是几天 , • 来院途中病情无变化/进展:具体进展表现有哪些, 譬如肢体乏力加重表现有哪些,意识状况等表现 同前面的写法一样。 • 拟“脑梗塞”收入院:此处诊断写住院证上得诊 断 • 发病来,患者神志清,精神佳,食欲及睡眠佳: 此处为神志清醒患者的写法,如果起病在白天, 或者起病时间短,睡眠情况要写成未睡眠/昏迷患 者神志及精神要写起病后一直昏迷
现病史
• 大小便无异常:不要写成二便,意识模糊 患者或者昏迷患者要交代有无大小便失禁, 并且注意同现病史保持一致。常见错误是 现病史交代大便小便失禁或者次数多,但 是一般情况写正常。
既往史
• 患者平素身体状况可,有“高血压病”病 史(见现病史),既往有“慢性支气管炎” 病史,目前咳嗽咳痰不多,无气急,目前 未行治疗,否认有“肝炎、结核”等传染 性疾病史,否认“心、脑、肝、肺、肾” 及“甲亢、甲减”等内分泌系统重大疾病 史,7年前曾有“子宫肌瘤”手术史,术后 无不适,否认其他手术史,否认外伤史, 否认有药物食物过敏史,预防接种史不详。
现病史பைடு நூலகம்
• 如果是再次住院病人(同一种疾病半年内 住院),应该从既往情况开始写,最近病 情怎样,最近住院时间,主要检查及诊断、 治疗,出院后病情变化,再次住院原因。
现病史
• 既往有“高血压病”病史4年:高血压病同高血压是不一 样的,不要省略“病”字。 4年:有时起病时间短,平时 不测量血压的可以写成发现血压高一月等等。 • 最高血压不详:必须要交代的 • 平时一直口服“硝苯地平片 10MG BID”:每种降压药物 剂量及用法都是不一样的,尽量写化学名称,譬如说硝苯 地平片就有10MG 20MG 30MG三种规格,对于复合制剂, 如珍菊降压片或者北京降压零,可以直接写成一片。对于 患者实在是讲不清剂量及用法的,可以写成具体剂量及用 法不详,但是如果患者家里有这些药物,要尽量要求患者 之后从家里拿过来(既往降压药物非常重要) • 平时血压控制可: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不详的可以具体不 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