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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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

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

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分表一供水与售水1.生产能力:(1)能力(万立方米/日):一般指设计供水设施的综合生产能力。

当供水设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按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

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取水能力:地表水厂根据取水泵房的取水口、进水管和水泵的容量(包括补充压井的容量)确定,一般按水泵的容量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在一些水厂,如果进水管的容量小于泵的容量,未来各环节的容量根据进水管的容量进行匹配。

按进水管小时供水量×24小时内计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

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每台泵铭牌或实测泵容量(或枯水期水源井最大产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损失系数)×24小时注:以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取水能力时,应不计算备用机泵的能力。

(2)水厂(座):指具有一定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生产全过程,水质满足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可作为公司(厂)一级内部核算的生产单位。

2、供水量(万立方米)(1)总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

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

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

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

(2)每日最大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最高一天的供水量。

3.售水量(万立方米)(1)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计算公式:水销售=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商业服务用水+特殊行业用水+其他用水其他用水是指除上述5项用水以外的用水(不含免费供水量)。

年鉴指标解释-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

年鉴指标解释-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市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分表一供水与售水1、生产能力:(1)能力(万立方米/日):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

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

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

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2)水厂(座):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一个水厂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可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生产不同的水质,水厂可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又生产饮用水混合水厂三种。

2、供水量(万立方米)(1)供水总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

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

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

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

(2)平均日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报告期供水总量平均日供水量=(报告期日历日数一般按报告期日历日数365日/年进行计算) (3)最高日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最高一天的供水量。

供水指标

供水指标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城市供水统计年鉴指标解释分表一:供水与售水1、生产能力:(1)能力(万立方米/日):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

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

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

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2)水厂(座):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一个水厂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可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生产不同的水质,水厂可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又生产饮用水混合水厂三种。

2、供水量(万立方米)(1)供水总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

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

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

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

(2)平均日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平均每日的供水量。

计算公式:报告期供水总量平均日供水量=————————(报告期日历日数一般按报告期日历日数365日/年进行计算)(3)最高日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最高一天的供水量。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简称自来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简称自备水)两个部分.城市公共供水(自来水)指隶属于城建部门,主要承担城市全社会供水任务的城市公用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一般以自来水厂个数为统计单位。

自来水厂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自来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按其生产方式不同,可分为地面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其生产的水质不同,又可分为非饮用水(浑水)水厂、饮用水(净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浑水)又生产饮用水(净水)的混合水厂三种。

按其生产规模不同,又可分为大型水厂、中型水厂和小型水厂三种。

即现有综和生产能力在10万吨/日以上的(不包括10万吨/日)一个城市或一个自来水公司,可能有一个或数个自来水厂,一个自来水厂又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

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自来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自来水厂。

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社会单位自办的独立水厂或供水设施(包括地下水、地面水)。

一般将拥有自备水的独立单位统计为一个自备水单位(不论单位内部同时有几个水厂或供水设施均视为一个自备水单位数)。

有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城市,自备水单位数统计以水资源管理部门掌握的数字为准.设计综合生产能力指城市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生产能力,按设计能力(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环节为主)计算。

在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应按一次或数次增加的设计生产能力总和加原设计生产能力求得.实际综合生产能力指自来水厂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实际生产能力,按实际测定的(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生产能力计算。

包括当年已经采取的各项措施后增加的能力,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不予以计算。

测定时,以取水、净化、送水及出厂干管四个环节的薄弱环节为主。

主 要 统 计 指 标 解 释

主 要 统 计 指 标 解 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水资源总量一定区域内的水资源总量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不包括过境水量。

地表水资源量指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中由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

地下水资源量指当地降水和地表水对饱水岩土层的补给量。

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指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的部分,即在河川径流量中包括一部分地下水排泄量,地下水补给量中包括一部分来源于地表水的入渗量。

供水总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

地表水源供水量指地表水体工程的取水量,按蓄、引、提、调四种形式统计。

从水库、塘坝中引水或提水,均属蓄水工程供水量;从河道或湖泊中自流引水的,无论有闸或无闸,均属引水工程供水量;利用扬水站从河道或湖泊中直接取水的,属提水工程供水量;跨流域调指水资源一级区或独立流域之间的跨流域调配水量,不包括在蓄、引、提水量中。

地下水源供水量指水井工程的开采量,按浅层谈水、深层承压水和微咸水分别统计。

城市地下水源供水量包括自来水厂的开采量和工矿企业自备井的开采量。

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污水处理再利用、集雨工程、海水淡化等水源工程的供水量。

用水总量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

按用户特性分为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用水四大类。

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和林牧渔业用水。

林牧渔业用水指林果地灌溉、草地灌溉和鱼塘补水。

工业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

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

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服务业、商饮业、货运邮电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畜用水在内。

生态用水仅包括河湖人工补水和城市环境用水。

工业废水排放量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城市综合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城市综合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城市综合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城市综合用水量是城市供水规划计划所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它
是衡量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指标。

城市综合用水量的计算涉
及到城市各行各业的用水情况,它主要取决于生活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量。

计算城市综合用水量的方法通常利用用水统计数据进行计算,计
算公式为:
总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工业用水量
其中,生活用水量包括水厂提供给城市居民用水、城市间分配的
农业用水和城市定期内提供给城市绿化灌溉的用水量,这些用水量通
常作为城市营养水源的消耗量进行统计,也包括从城市水网供应给建
筑物内部使用的用水量。

工业用水量包括工业类别、工业企业类型、产品类别和其他副产
品类别用水量,具体项目包括:非煤矿山行业用水量、制造业用水量、能源行业用水量、建筑业用水量、服务业用水量等。

通常,这些用水
量将根据不同行业的用水历史数据进行统计,了解不同行业用水量的
大致分布情况和工业企业的用水情况,以此作为衡量城市用水量的重
要参考依据。

由此可见,城市综合用水量的计算不仅要准确统计每类用水量,
而且还应考虑各个用水类别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参数之间的综合效应。

在计算城市综合用水量时,要综合考虑城市水源的稳定性、水质情况、地表水的变化趋势以及城市各个行业的用水量,综合分析各类用水量
的变化和趋势,以此有效控制和合理计划城市的营养水及其他用水量
的使用。

计划用水情况填报说明

计划用水情况填报说明

计划用水情况填报说明区计划用水情况(供水02表)填报说明一、填报范围本市各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

二、报送要求此报表为月报,于次月15日前报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三、指标含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1、计划户数指报告期末计划用水管理部门下达水量计划并进行考核的用水单位户数。

2、计划水量指计划用水管理部门按照供水需求平衡原则,根据用水定额,结合用水单位实际用水、节水状况,给计划用水户核定、下达并进行考核的用水量指标。

3、新水量指计划用水户取自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4、加价水量指对计划用水户超出计划部分用水量按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倍率实施加价收费的那部分水量。

5、加价水费指对计划用水户超出计划部分用水量按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倍率加收水费的金额。

计算公式:加价水费=加价水量×水价×倍率6、计划完成率指计划用水户实际使用的新水量占计划水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计划完成率(%)=新水量×100%计划水量7、非居民有效供水总量指城市供水设施将水供出厂后,除居民外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收费的(即售水量)和不收费的(即免费供水量)8、计划用水率指计划用水户新水量总量占城市非居民有效供水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计划用水率(%)=计划用水户新水量总量×100%非居民有效供水量9、水平衡完成户数指报告期完成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并完成备案的用水单位户数。

10、节水项目数指报告期用水单位完成各项节水措施(节水工艺改造、节水设备改造、节水器具安装、堵漏等)的总数。

11、最高日节水量指报告期各用水单位完成各项节水措施后产生的日节水量之和。

12、节水项目资金投入指用于节水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与自筹资金投入之和。

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指各级财政用于节水项目的专项拨款。

自筹资金投入指企事业单位从历年积累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节水项目投资的资金。

包括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和股份制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到的资金。

城市供水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指标解释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市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分表一供水与售水1、生产能力:(1)能力(万立方米/日):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

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

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

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2)水厂(座):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一个水厂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可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生产不同的水质,水厂可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又生产饮用水混合水厂三种。

2、供水量(万立方米)(1)供水总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

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

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

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

(2)平均日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平均每日的供水量。

城市供水公司用水量统计管理制度

城市供水公司用水量统计管理制度

城市供水公司用水量统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城市供水公司是负责向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用水的重要机构。

为了有效管理和调配水资源,确保供水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及合理评估和计划供需情况,城市供水公司需要建立用水量统计管理制度。

二、用水量统计管理制度的目的用水量统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准确记录和分析供水公司所服务的区域或建筑物的用水情况,以便更好地掌握用水趋势、制定用水政策和提供参考数据。

三、用水量的统计指标1. 总用水量:指城市供水公司所服务的区域或建筑物的整体用水量。

2. 人均用水量:指每个居民或每个员工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的平均用水量。

3. 用水峰值:指在供水公司服务范围内出现的最高用水量。

4. 用水类型分类统计:将用水分为居民用水、工业用水、商业用水等,便于对不同用水类型进行分析和管理。

四、用水量统计的具体流程1. 数据收集:城市供水公司需要设立专门的用水量统计部门或职位,负责收集各个区域或建筑物的用水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通过智能水表、水表抄表员、用户自报等方式获得。

2. 数据记录与储存:收集到的用水数据需要及时记录和储存,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可以利用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管理,建立数据库,方便后续的分析和查询。

3. 数据分析:用水量统计部门需要定期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总用水量、人均用水量、用水峰值等指标的变化趋势和异常情况分析。

同时,还需要对不同用水类型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以了解各个用水领域的用水情况。

4. 报表输出:将分析后的数据制作成报表,向相关部门呈现。

这些报表可以包括每月、每季度和每年的用水情况总结,以及对用水政策的建议和改进措施等。

5. 管理决策:城市供水公司可以根据用水量统计数据,制定合理的用水政策和计划,调整供水方案,提高供水效率和质量。

五、用水量统计管理制度的好处1. 有效调配水资源:通过准确统计用水量,城市供水公司可以更好地了解供需情况,合理规划和调配水资源。

2. 提高供水效率:用水量统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供水公司发现和解决用水浪费问题,提高供水的效率和质量。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城市供水计划是指为满足城市居民及相关行业的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制定出的水资源供应方案。

统计指标是衡量城市供水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估供水能力、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质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下面就城市供水计划的几个主要统计指标进行解释。

1.供水量:供水量是指城市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的用水量,可以是日供水量、月供水量或年供水量。

它直接反映了城市供水系统的输水能力和服务范围。

供水量统计指标可以用于评估城市用水需求的满足程度,判断水源是否充足,供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等。

2.用水率:用水率是指城市实际用水量与总供水能力之比,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用水率是评估城市用水效率的指标,反映了城市用水的合理利用程度。

较低的用水率意味着城市用水效率较高,较高的用水率则可能说明城市存在浪费用水、非法用水等问题。

3.漏损率:漏损率是指城市供水管网中漏损的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漏损率是评估城市供水管网运行情况的重要指标,直接反映了供水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较高的漏损率可能意味着城市供水管网存在老化、破损、渗漏等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改造。

4.用水结构:用水结构是指城市各部门或行业的用水比例。

一般来说,城市用水主要分为居民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

用水结构统计指标可以反映城市不同行业对水资源的消耗情况,有利于科学合理地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5.水质合格率:水质合格率是指供水系统中水质合格的水量与总供水量之比,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水质合格率是衡量供水系统是否达到卫生安全标准的重要指标。

较高的水质合格率意味着供水系统的水质安全性较高,较低的水质合格率则可能说明供水系统存在污染、处理不当等问题,需要加强水质监测和治理。

6.投资效益:投资效益是指城市供水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投资产出比例,通过比较投资与供水效益之间的关系,评估供水计划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

投资效益统计指标可以用于指导城市供水计划的编制和调整,确保投资方向和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

城市供水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指标解释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市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分表一供水与售水1、生产能力:(1)能力(万立方米/日):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

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

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

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2)水厂(座):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一个水厂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可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生产不同的水质,水厂可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又生产饮用水混合水厂三种。

2、供水量(万立方米)(1)供水总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

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

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

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

(2)平均日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平均每日的供水量。

城镇排水相关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填报范围1全所有

城镇排水相关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填报范围1全所有

城镇排水相关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填报范围:1、全省所有市、县排水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

本年报是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统计单位。

一个城市若有若干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均应单独填报。

2、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下属若干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应由独立核算的企业合并计算有关指标。

3、跨地区的母子公司,按属地原则进行填报。

二、指标解释: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与单位公章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2、所辖污水处理厂名称集团(公司、处)等下属的污水厂的全称,与厂的公章名称完全一致。

跨区域的集团(公司、处)下属的厂,按属地原则进行统计。

3、处理工艺原则上按设计的工艺填写,对更新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可按更新改造后的工艺填写。

4、出水执行标准按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标准或一级B、一级A标准填写。

5、设计处理能力(万m3/日)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设计每日处理污水的6、实际处理能力(万m3/日)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实际每日处理污水的能力。

实际处理能力=年处理总量/实际运行天数7、污水年处理总量(万m3)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全年实际处理的污水量。

8、污泥年产生总量(按含水率80%计算)(吨)指污水处理厂经脱水之后产生的年污泥总量(以含水率在80%左右的湿污泥计算)。

9、单位电耗指污水处理厂抽取污水到污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整个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所有用电总量(不包括生活用电量)除以年污水处理总量。

10、污水处理直接成本(元/吨)污水处理直接成本=(电费+药剂费+管理费+人工费+维修费)/污水年处理总量。

11、COD削减量COD削减量=处理污水总量×(COD进水浓度—COD 出水浓度)。

12、氨氮削减量氨氮削减量=处理污水总量×(氨氮进水浓度—氨氮出水浓度)。

13、污泥年处理总量(按含水率80%计算)(吨)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处理的总量(以含水率在80%左右的湿污泥计算)。

14、污泥处理工艺厂内处理污泥的工艺(包括:污泥消化、脱水、干化、堆肥等)。

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

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

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一)城市排水综合指标统计表:1、排水及污水处理运营单位数量:指从事排水及污水处理专业运营的运营单位的总和。2、管网从业人数:指当地从事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再生水管网)管理、养护、巡查、客服、排水防涝、抢险、建管等相关人员,包括单位管理人员。数据应为整数。3、污水处理从业人数:指当地从事污水监测、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和再生水等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建设管理的人员,包括单位管理人员。数据应为整数。4、污水和再生水收费标准:当地的收费标准,如有多个收费标准或未开征污水费,请补充说明。5、年排水许可证发放个数:指当地报告期内新发放的排水许可证总数,包括临时排水许可证,如未开始发放请注明。(二)排水管网情况统计表:6、排水管道长度:指当地所有排水(含雨水、污水、合流)总管、干管、支管、检查井及连接井进出口等公共管道长度之和。不包括小区等红线内管道。7、排水管网年养护费用:指雨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不含泵站)、养护、巡查、检测、客服、排水防涝及中小修、抢险等费用,包括人工费。单位为万元。8、排水管网年更新改造费用:指雨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不含泵站)用于更新改造(大修)的资本性支出资金。单位为万元。9、再生水管道长度:指所有再生水总管、干管、支管、检查井及连接井进出口等长度之和,不包括小区等红线内管道。10、雨水泵站数量及抽升能力:指管理运行的公共排水防涝泵站总座数,抽升能力为这些泵站每秒钟抽升能力的总和(不含小区等红线内泵站),单位为m3/s。11、污水泵站数量及抽升能力:指管理运行的厂外公共的污水(含合流)提升泵站的总座数,抽升能力为这些泵站每秒钟抽升能力的总和(不含小区等红线内泵站),单位为m3/s 。(其中包括具备污水流域间调度调配能力的枢纽泵站座数、能力)12、泵站年运行总费用:指市政公共雨、污水泵站年度运行、养护和维修等费用。单位为万元。13、泵站年更新改造费用:指市政公用雨污水泵站年度更新改造(大修)的资本性支出费用。单位为万元。(三)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统计表:14、处理厂建成年份:污水厂建设完工的年份。15、年运行总费用:指污水厂全年污水、污泥处理的人工、电耗、药耗、维修等直接运行费用总和(包括污泥浓缩、消化、脱水等污泥处理环节费用)。单位为万元。16、年更新改造费用:指污水厂全年用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或大修的资本性支出费用总和(包括污泥浓缩、消化、脱水等污泥处理环节费用)。单位为万元。17、污泥含水率:指全年污水厂脱水机房脱水后泥饼所含水分占湿污泥量的质量百分比。18、年污泥干物质产量:指报告期内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干污泥的最终产生量。干污泥是指污水处理过程中分离出来的固体,折算为含水率为0的重量(请各单位认真折算,干污泥量应小于年湿污泥总产量)。单位为吨。19、污泥无害化处置年运行总费用:污水厂全年各种脱水后污泥处置方式耗费的总和。单位为万元。20、再生水产量:指再生水设施运行生产的日水量,应小于或等于设计能力,且单位为万m3/日;出现相反情况则应检查数据单位是否一致。(四)建设部信息系统数据:21、城市污水年排放总量: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包括从排水管道和排水沟(渠)排出的污水量。(1)可按每条管道、沟(渠)排放口的实际观测的日平均流量与报告期日历日数的乘积。(2)有排水测量设备的,可按实际测量值计算。(3)如无测量值,也可按当地供水总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确定,城市污水按0.7-0.8,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按0.8-0.9,城市工业废水按0.7-0.9。单位为万m3。22、污水年处理总量:指报告期内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实际处理的污水量(具备条件地区应减去地下水内渗水量)。包括物理处理量、生物处理量和化学处理量。单位为万m3。23、城市污水处理率:指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污水处理率=24、年平均负荷率:污水厂全年处理污水的总量与该厂日处理设计能力乘以全年的运行天数的比率。平均负荷率=25、处理厂投入运行时间:污水厂开始达标运行的年份。26、年累计用电量:是指污水厂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全年耗电总量。耗电不包括污泥处置与再生水和厂外提升及加压泵站。单位为kWh。27、单位性质:(1)国有全资企业;(2)事业单位;(3)民营独资;(4)外商独资;(5)国有控股公司(附股权比例);(6)民营控股公司(附股权比例);(7)外资控股公司(附股权比例);(8)其他 (请注明)。。

城市供水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指标解释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市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分表一供水与售水1、生产能力:(1)能力(万立方米/日):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

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

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

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2)水厂(座):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一个水厂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可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生产不同的水质,水厂可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又生产饮用水混合水厂三种。

2、供水量(万立方米)(1)供水总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

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

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

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

(2)平均日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平均每日的供水量。

城市指标解释

城市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供水综合生产能力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包括在原设计能力的基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

年末供水管道长度指从送水泵至用户水表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

不包括新安装尚未使用的管道。

全年供水总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供出的全部水量。

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损失水量。

生活用水量包括公共服务用水和居民家庭用水。

公共服务用水指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和公共设施服务、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旅馆饮食业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业等单位的用水。

居民家庭用水指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包括城市居民、农民家庭、公共供水站用水。

用水普及率指城市用水人口数与城市人口总数的比率。

计算公式:用水普及率=城市用水人口数∕城市人口总数×100%年末运营车数指年末公交企业(单位)用于运营业务的全部车辆数。

以企业(单位)固定资产台帐中已投入运营的车辆数为准。

全年供气总量指全年燃气企业向用户供应的燃气数量。

包括销售量和损失量。

用气普及率指报告期末使用燃气的城市人口数与城市人口总数的比率。

计算公式:用气普及率=城市用气人口数∕城市人口总数×100%年末道路长度指年末道路长度和与道路相通的广场、桥梁、、隧道的长度,按车行道中心线计算。

城市排水管道长度指所有排水总管、干管、支管、检查井及连接井进出口等长度之和。

园林绿地面积指城市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郊区风景名胜区全部面积。

生活垃圾清运量指报告期内收集和运送到垃圾处理厂(场)的生活垃圾数量。

生活垃圾指城市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的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公园绿地城市中向社会公众开发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供水统计年鉴表统计指标解释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供水统计年鉴表统计指标解释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供水统计年鉴表统计指标解释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2010年12月修改)分表一供水与售水1、生产能力:,1,能力,万立方米/日,: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

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

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

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2,水厂,座,: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一个水厂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可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生产不同的水质~水厂可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又生产饮用水混合水厂三种。

2、供水量,万立方米,1,1,供水总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

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

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

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

供水指标解释

供水指标解释

供水指标解释城市供水指标解释一、水量指标1、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供出的全部水量。

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供水量按水源不同可分为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

地表水又分为沉淀水和二次供水。

沉淀水指加药沉淀后外供的水量。

二次供水指供水单位的水源是购买其他供水企业成品水后加压转供的。

供水量=有效供水量+漏损水量2、最高日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最高一天的供水量。

3、有效供水量:指报告期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

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

有效供水量=售水量+免费供水量4、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包括生活用水、机关行政用水、工业交通用水、商业用水、建筑金融业用水、宾馆娱乐饮料烟酒业用水、特种行业用以及销售的海水和销售的沉淀水。

特种行业用水是指:生产纯净水企业和洗浴业。

5、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用水量。

6、漏损水量:指在供水过程中,由于管道及附属设施破损而造成的漏损量、失窃水量以及水表失灵少计算的水量。

7、漏损率:指漏损水量与供水总量的比率。

计算公式:漏损率=漏损水量÷供水总量×100%二、设施指标1、水厂: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2、在建水厂:指报告期内正在建设的水厂。

3、综合生产能力: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包括在原设计能力的基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

4、供水区域面积:指供水管网环通的全部区域,单管供水的地区,按管道两侧100米范围作为供水区域面积统计。

(1)低压区面积:是指在供水区内定期进行全面测压时,所测得的压力低于规定最低需要压力标准的地区,其面积可根据比例图计算。

最低需要压力标准由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不低于0.08兆帕,测压的时间应在一天的用水高峰时进行。

城市用水指标

城市用水指标

精心整理2.2.1城市用水量应由下列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应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

第二部分应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

其中应包括:工业和公共设施自备水源供给的用水、河湖环境用水和航道用水、农业灌溉和养殖及畜牧业用水、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用水等。

2 .2.2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回用水率等因素确定。

50万3、经济特区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应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指标可酌情增减(下同)。

4、用水人口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人口数(下同)。

5、本表指标为规划期最高日用水量指标(下同)。

6、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表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3(km2·d))注: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2.2.4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综合生活用水量的预测,应根据城市特点、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宜采用表市政用注:1.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2.用地代号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下同)。

2城市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应根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和商贸繁荣程度以及公共设施的类别、规模等因素确定。

单位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可采用表3城市工业用地用水量应根据产业结构、主体产业、生产规模及技术先进程度等因素确定。

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可采用表表单位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指标(万m3(km2·d))注: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2.2.6进行城市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时,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部分所要求的水资源供水量为城市最高日用水量除以日变化系数再乘上供水天数。

各类城市的日变化系数可采用表表2.2.6日变化系数2.2.7自备水源供水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量应纳入城市用水量中,由城市给水工程进行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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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简称自来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简称自备水)两个部分。

城市公共供水(自来水)指隶属于城建部门,主要承担城市全社会供水任务的城市公用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

一般以自来水厂个数为统计单位。

自来水厂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自来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按其生产方式不同,可分为地面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其生产的水质不同,又可分为非饮用水(浑水)水厂、饮用水(净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浑水)又生产饮用水(净水)的混合水厂三种。

按其生产规模不同,又可分为大型水厂、中型水厂和小型水厂三种。

即现有综和生产能力在10万吨/日以上的(不包括10万吨/日)一个城市或一个自来水公司,可能有一个或数个自来水厂,一个自来水厂又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

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自来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自来水厂。

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社会单位自办的独立水厂或供水设施(包括地下水、地面水)。

一般将拥有自备水的独立单位统计为一个自备水单位(不论单位内部同时有几个水厂或供水设施均视为一个自备水单位数)。

有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城市,自备水单位数统计以水资源管理部门掌握的数字为准。

设计综合生产能力指城市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生产能力,按设计能力(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环节为主)计算。

在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应按一次或数次增加的设计生产能力总和加原设计生产能力求得。

实际综合生产能力指自来水厂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实际生产能力,按实际测定的(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生产能力计算。

包括当年已经采取的各项措施后增加的能力,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不予以计算。

测定时,以取水、净化、送水及出厂干管四个环节的薄弱环节为主。

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办法是:1、取水能力:地面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

计算公式: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的损失因素)×24小时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能力配套的。

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泵。

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2、净化能力:指反应池、沉淀池和滤水池的能力,计算时以滤池能力(或薄弱环节)为主。

计算公式:滤池能力=滤池面积×设计(或核定)滤速×24小时注:核定滤速计算能力时应减去洗池时间。

3、送水能力:指送水机泵和补压井的能力,计算方法与取水能力同。

4、出厂输水干管能力:指从自来水厂的第一个闸门起至城市配水管网之间的管道的最大输水能力。

应按水厂出口处的管道口径计算。

计算公式:出厂输水干管能力=管道面积(管径)×经济流速经济流速由各地根据经常电费与管道基建费用的经济比较,自行规定。

城市供水设施综合生产能力,一般按设计能力统计,但如生产能力进行过测定,与原设计能力出入较多时,应按实际综合生产能力统计。

有的水厂设计规定既送非饮用水(原水),又送饮用水(净水)在计算能力时,不应把饮用水(净水)能力作为薄弱环节来计算综合生产能力,应该将供应非饮用水(原水)的设备和供应饮用水(净水)的设备分开,分别计算其生产能力。

例如:水厂的取水能力为5万吨/日,其中有4万吨/日非饮用水(原水)不用净化直接供给工业用户;另外1万吨/日非饮用水(原水)经过净化处理后再向外供应,其综合生产能力应为5万吨/日(其中非饮用水(原水)生产能力4万吨/日,饮用水(净水)生产能力1万吨/日)。

在计算一个城市或一个自来水公司的综合生产能力时,应先计算出每个自来水厂的综合生产能力,然后相加求得:应该减去几个水厂同时供水的损失因素,不应把几个自来水厂的取水、净化、送水及出厂输水干管的能力分别相加,按其薄弱环节计算综合生产能力。

在计算每个自来水厂综合生产能力时,只包括经常运转的设备能力,不包括备用设备能力。

备用设备是指设计规定为安全生产所需的,且实际为备用的设备,有的自来水没有固定的备用设备,而是采取轮换运转的,则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某些设备为备用设备;如果已将备用设备作为经常运转的设备,就不能再列为备用设备。

储水设施能力指厂内外清水池,厂外高地水库、水塔能力的总和。

不包括水源水库的蓄水能力,厂内冲洗水塔的能力和用户自行设置的储水能力。

其能力按有效容积计算。

自来水管道总长度指自来水、自备水取水管道和供水管道长度之和。

如同一街道埋有多条管道,应将单管长度相加计算。

管道长度可按不同口径分别统计。

取水管道长度指水源地至地面水水厂净化设施(或地下水水厂清水池)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包括水源井之间的井群联络管长度。

供水管道长度指从送水泵至用户水表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不包括水源地至水厂的管道,水源井之间的井群连路管、水厂内部的管道,进户管,庭院管和新安装尚未使用的管道,在计算时,应按单管计算。

即:如在同一条街道埋设两条或两条以上管道时,应按每条管道的长度计算。

管网密度指城市一定区域内供水管道分布的稀疏状况。

计算公式:管网密度=供水管道长度/区域面积制水总量指城市供水设施和补压井生产的全部水量。

包括水厂自用水量和供水量。

供水总量指城市供水设施供出厂外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及损失水量。

人均年供水量指企业年供水总量与在册人数之比。

年供水总量:指按企业年度实际供水量加本年度实际节水量计算。

职工平均在册人数计算的范围,仅限和供水有关的户、供销人员、设备及管网维护人员,各职能部门及水厂管理人员,但不包括基本建设、第三产业人员、以及相对独立经营的供水关系较小的公司所属的企业人员。

计算公式:人均年供水量=年供水总量/年职工平均在册人数有效供水总量指城市供水设施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有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收费的(即售水量)和不收费的(即免费供水量)。

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

包括生产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和其他用水量。

(1)工业用水量:指用户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水量。

包括基本建设单位的基建用水量、铁路机车用水量和科学研究单位及大专院校的研究化验室、附属工厂、附属车间所耗用的水量。

自来水出厂后再送回水厂的生产自用水量和冲洗厂外管道的用水量,也计算在内。

(2)生活用水量:指居民日常生活与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商业及服务等行业的用水量。

包括饮食店、旅馆、理发店、浴室、游泳池、商店、学校、机关、部队等单位,以及生产基本建设单位装有专用水表计量的生活用水量(不能分开者,可计入生产用水量内)。

街道、里弄的生产组织的生产用水,如不易分开时,亦可包括在生活用水量内。

(3)其他用水量:指不包括在生产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以内的用水量。

如农业灌溉用水、市政用水、消防用水、娱乐用水等。

自备水的有效供水量也应按“售水量”指标的上述分级统计。

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农业、市政、消防等用水量。

水费回收率指实际收回的水费与应收水费之比,按年度计算。

当年应收水费:指当年实际抄表的水量按不同的单价计算应收回的水费(包括水表故障用户同意召开或经协商的水量计算的应收回的水费)。

当年实收水费:指仅限收回的本年度的水费。

不包括本年度收回的以往年度的欠费。

收回的本年度的水费,截至次年元月十五日前为止,由银行划拨或银行代收的以水费实际收到日为准,不以银行收费日期或划拨日期为准。

计算公式:水费回收率=当年实收水费/当年应收水费×100%损失水量指在供水过程中由于水管接头不严或管道破裂等引起的漏水量,及由于水表失灵少计算的水量和其他损失水量。

损失率指供水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之比。

配水:指售水均需全部以表计量,并按国家规定开展定期检测。

用比例式水表计量应经国家测试中心标定,或自己拥有手段能够自行标定,其公差不超过±2%.有效供水量=售水量+不计费的消防用水量+其他为社会服务不计费的水量。

计算公式损失率=(供水总量-有效供水量)/供水总量×100%水厂自用水量指自来水厂在生产过程事所耗用的水量。

如冲洗滤池和厂内水管的用水量。

但水厂职工的生活用水不包括在水厂的自用水量中,而应包括在生活用水量中。

最高日供水量指自来水公司(厂)报告期最高一天的供水量。

一个自来水公司综合最高日供水量,不能简单地按各水厂不同日期的最高日供水量相加,而应选择公司同一天的最高供水量。

平均日供水量指自来水公司(厂)报告期内平均每日的供水量。

计算公式:平均日供水量=报告期供水总量/报告期日历日数出厂水计量率指用水表计量的供水量与供水总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出厂水计量率=水表计量供水量/供水总量×100%水质综合合格率指管网水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合理程度。

(1)按五个分项合格率之和除以五计算,但分项合格率必须以规定考核其间内合格次数和总检验次数相比求得。

单项指标不得低于低限值。

(2)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所列的35项除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浑浊度外,所余31项为全检项目。

31项虽为全检项目,但计算合格率时扣除试行的五项,即按26项计算。

(3)取水点的设置按国家规定每2万吃水人口(不含流动人口)设一点,每月每检验不少于两次,每个点取样容积不少于500毫升。

但31项全检项目均取消毒净化后的出厂水作为检测水样,其中26项合格与否,要和该厂供水区域内分布的取水点数加权计算。

计算公式:水质综合合格率=5项指标合格率之和/5其中:管网水细菌总数检验合格率:指管网水脱氯经培养后,每毫升水中细菌总数达到合格的程度,合格标准每毫升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0个。

计算公式:合格率=细菌检验合格次数/细菌检验次数×100%管网水大肠菌群检验合格率:指管网水脱氯经培养后,每升水中总大肠菌群达到合格的程度,合格标准每升水中大肠菌群不超过三个。

计算公式:合格率=总大肠菌群检验合格次数/总大肠菌群检验次数×100%管网水游离余氯检验合格率:指管网剩余的有效含氯量合格的程度。

合格标准为投氯后与水接触30分钟不应低于0.3毫克/升,集中式给水除出厂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稍游离余氯(用氯氨消毒的包括氯氨含量)不得低于0.05毫克/升。

计算公式:合格率=游离余滤检验合格次数/游离余氯检验次数×100%管网水浑浊度检验合格率:指管网水中含有造成浑浊的物质,所引起来的自来水浑浊程度,合格标准为JTU计不超过3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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