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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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年审评估细则

幼儿园年审评估细则
1.通风采光不好1室扣1分, 宿舍密度大扣1-2分。
2、无独立校园扣3分。教学与生活用房不配套, 标准低扣1-2分。
3.无多功能活动室扣1分。
3、无多功能活动室扣1分。
实地
查看
条件
装备
(8分)
1.有适量的室内外大中型玩具和活动器材。
2、幼儿图书人均2册以上, 有丰富的活动材料。
3.有适量的音像器材和资料。
南阳市宛城区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细则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评估内容及要求
评分标准
信息采集办法
得 分
扣分原因
自评分
考评分
办园
方向
(10分)
办园方向
(1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 做到保教结合、教养并重。
2、面向全体幼儿, 使幼儿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2.面向全体幼儿,使幼儿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1.环境脏乱差扣1-2分。2.文化氛围不浓扣1-2分。
3.环境创设缺乏教育性和儿童情趣扣1-2分。
3、环境创设缺乏教育性和儿童情趣扣1-2分。
实地
查看
园舍与
场地
(4分)
1.教室、宿舍面积符合标准, 通风采光好。
2、有与保育教育相适应的活动与辅助用房, 有充足的户外场地。
3.有多功能活动室1处。
3、有多功能活动室1处。
6.教材征订符合要求。
7、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 无小学化现象。
7、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无小学化现象。
1.计划缺一项扣1分。
2.无师德师风教育记录或法制教育记录各扣1分。
3.无教师考评记录扣2-3分。
4、无教学管理档案或不规范不齐全扣1-3分, 未认真开展教学教研活动且档案管理不规范、不齐全扣1-3分。

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

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

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加强我市幼儿园的宏观管理,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郑州市内所有经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满一年的幼儿园,均可参加等级评定。

二、等级设定和标准全市幼儿园在准办园以上共分5级:郑州市合格幼儿园、郑州市二级幼儿园、郑州市一级幼儿园、郑州市示范幼儿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等级作为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的依据之一。

(一)合格幼儿园基本标准1.有办园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收费许可证并公示,伙食费专款专用。

2.有基本的幼儿生活、学习用房和户外活动场地,有一定数量的玩教具,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各类工作人员持资质证和健康证上岗。

每班配备2名教师,1名保育员。

4.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设置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科学和数学)、艺术(音乐和美术)课程。

5.有专兼职保健人员,初步建立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和卫生。

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二)二级幼儿园基本标准1.具备合格幼儿园条件。

2.占地面积生均1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生均6平方米以上,户外活动场地生均不低于2平方米。

3.有一定数量的大、中、小型玩教具、图书。

4.由健全的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

(三)一级幼儿园基本标准1.具备二级幼儿园条件。

2.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符合国家标准。

3.有相应的幼儿活动室、寝室、卫生间、盥洗室、保健室、储藏室、厨房、隔离室、音体室、资料室和办公用房等设施条件。

4.按照教育部《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配备玩教具。

5.达6班以上规模。

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6.园长具有专科毕业程度。

80%以上的教师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7.有完善的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

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

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

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表一、学校办学资质评估1、学校法定资质1.1 学校类型 (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等)1.2 学校所属教育行政区划1.3 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1.4 学校成立时间2、办学目标与定位评估2.1 学校办学理念与使命2.2 学校办学目标与定位2.3 学校办学方向与特色3、师资力量评估3.1 教职工总数及比例3.2 教师专业背景与学历层次3.3 教师教学经验与持续专业发展3.4 教师配备与师生比例4、基础设施评估4.1 教学楼与教室4.2 实验室及实验设备4.3 图书馆与阅览室4.4 体育场地与设施4.5 校园环境与设施安全5、学校管理评估5.1 管理层组织架构与职责5.2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5.3 学校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5.4 学校行政管理与教育质量保障6、品德教育评估6.1 德育目标与课程设置6.2 学生品德评价与培养6.3 品德教育实施情况分析7、教学质量评估7.1 教学目标与教学计划7.2 教师教学效果评估7.3 学绩及学业发展评估7.4 教学手段与资源利用评估附件:1、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3、学生学业档案样本4、品德评定表格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学校法定资质:指学校合法获得的办学资格及相关证件和许可。

2、学校办学许可证: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用于证明学校合法办学的证件。

3、教师资格证: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法定证件。

4、学生学业档案:学生的个人学习情况、成绩、评价等相关材料的档案。

5、品德评定表格:用于评估学生品德状况的表格或工具。

最新版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级条件标准

最新版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级条件标准

最新版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级条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六条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一)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示范性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评分细则

示范性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评分细则
1.2
1.1↓
0.9
0.8↓
0
2.每个班人数;(班额控制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1分)
C21
管理机制
1.实行园长负责制和教职员工聘任制。(0.5分)
2.5分
2.5↓
2.3
2.2↓
2.0
1.9↓
1.5
1.4↓
0
2.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园务委员会;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园务委员会,决定或通过园内重大事项,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管理网络清晰、合理、完善,运行机制有效。(0.5分)





21.5

B4
办园经费
6分
C13
经费保证
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证幼儿园有必需的办园资金及稳定的经费来源,维持正常运行和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2分)
2分
2.0

1.8
1.7

1.6
1.5↓
1.2
1.1↓
0
C14
教工待遇
1.保证教职工的各项政策性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并做到逐步提高。(1分)
4分
3.建筑面积生均不少于9㎡;园内无危房。(1分)
4.绿化面积园内不低于占地面积的40%生均不低于2㎡。(1分)
C6
教育
用房
1.每班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寝室不少于60㎡(两室共用的不少于90㎡);每班配有盥洗室、厕所、储藏室等。(1分)
3分
3.0↓2.7
2.6↓2.4
2.3↓
1.8
1.7↓
0
2.园有科学探索室、儿童图书馆(室)、电化(多媒体)室、手工制作室等专用活动室;音乐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20㎡。(1分)

细则之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细则之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细则之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 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制定了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下文仅供参考!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 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河南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公建民营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收费管理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第三条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 各市、县均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第四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 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费用. 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保教费, 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 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住宿费, 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 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费中列支, 不得收取住宿费.服务性收费, 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 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收费, 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 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 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第五条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第六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分级管理. 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 省级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管幼儿园收费的制定,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 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其他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收费按隶属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报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后, 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并报上一级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 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第七条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保教费应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 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 可根据幼儿园等级、类型等适当拉开收费差距;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八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 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第九条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冷暖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必需用品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第十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 报当地省辖市和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收费, 也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 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可在全省统一制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内自主选择, 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报当地省辖市和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 应填写《河南省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备案申报表》(见附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幼儿园有关情况, 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 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四)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在每学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收费备案. 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备后, 原则上一个学年内不得变动, 确需变动的, 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对幼儿园申报备案标准与同类成本差距过大的, 价格主管部门可通过向社会公开办园成本或召开幼儿家长座谈会等方式, 引导幼儿园按照合理办园成本和合理利润水平进行备案.第十四条寒暑假期幼儿园正常开班, 在坚持自愿参加的基础上, 保教费可在已核定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 30%.第十五条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 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 据实收取, 及时结算, 定期发布, 多退少补”的原则, 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 收费必须单独立帐, 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一)幼儿园服务性收费.1、延时托管费. 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9小时. 幼儿园受家长委托, 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 可收取延时托管费. 具体标准按照当地人均最低日工资核定.2、校车费. 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接送在园幼儿的, 可收取校车费.(二)幼儿园代收费.1、餐费(含营养餐点). 幼儿园收取的餐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 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 幼儿园应于次月日前向家长公布餐费收支情况, 学期末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幼儿家长.2、体检费. 指幼儿园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的费用3、外出活动费. 指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所产生的费用.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 以及经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外, 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对于未交纳可自愿选择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的幼儿, 不得进行差别对待.第十七条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第十八条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资助学费,按照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九条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第二十条幼儿因故退(转)园的, 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保教费、住宿费. 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 超过半个月的, 不退费;餐费按剩余天数退费.第二十一条各级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 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保障机制, 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各公办幼儿园应对在园贫困家庭幼儿实施收费减免, 保障幼儿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务. 鼓励民办幼儿园对贫困家庭幼儿减免收费.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 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十三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 应按管理权限到当地县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按规定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 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 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 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第二十四条幼儿园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收费监督检查时, 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第二十五条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十六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 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第二十七条各市、管县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地幼儿园收费具体实施意见.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教育厅、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2月20日起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

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
⑴有独立、安全旳园所。
⑵园内多种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完备、有效,场地、材料、教玩具符合安全卫生规定,无安全隐患。
⑴发现不一样类安全隐患超过5处。
⑵幼儿玩具、课桌、睡床质量差,不环境保护。
6.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协助幼儿掌握必要旳自我防护知识和措施,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旳意识与能力。
⑴有安全教育计划并纳入课程内容,常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⑷鼓励设置具有园本特色旳专用活动室。
⑴单一班级活动室面积普遍低于54平方米,或活动室与寝室合并使用旳,面积普遍低于90平方米。
⑵3个以上班级共用卫生间。
⑶幼稚园无满足大多数幼儿午睡和午餐条件。
3.有草坪、沙池,有足够旳软地,有喂养场(角)、种植园地(角);各类场地旳比例、布局合理,安全卫生,使用率较高。
⑵班级生活设施、设备齐全、安全、卫生,以便幼儿使用,使用率高。
⑴无符合原则旳保健室。
3.厨房设施齐全,适应全园教师、幼儿用餐需要,符合卫生部门规定。
⑴厨房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到达省定装配原则和县级部门管理规定。
⑵师生伙食分开,单独核算,信息公开。
⑶有关工作人员均有健康证,并实行健康状况动态监控。
⑴未按省定装配原则和县级部门管理规定配套厨房。
⑵家长对保教队伍满意度低于80%。





1.幼儿人均用地、建筑、绿化面积分别到达15、9、2m2;户外幼儿活动场地生均6m2以上。
⑴幼儿人均占地面积到达15平方米。
⑵人均建筑面积到达9平方米,不含临时自建用房和临时借用房屋。
⑶人均绿化面积到达2平方米。
⑷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到达6平方米
⑴人均占地面积达不到规定原则。
6.教师具有较强旳教科研意识,人人参与教科研活动,教科研活动效益高。

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档案整理

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档案整理
幼儿园班级保教设备一览表 班级照明设备一览表 幼儿园防寒、降温设备一览表 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一览表 幼儿园固定资产帐簿 班级财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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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2-6.玩具数量足够,能满足幼儿一日 活动需要;有必要的教具,有摄像、 摄影、投影等现代化教学设备。
⑴玩具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符合《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 配标准》班级玩具目录。
⑶班级图书投放充足,更新、轮换及时。
⑷图书阅览室使用率高。
⑸有正常购书制度,单轨幼儿园年均购幼儿
图书金额不少于2000元,两轨以上幼儿园不 少于5000元。
⑹教工图书人均20本以上,年人均购书不少
于1册,省级学前教育报刊订阅不少于5种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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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材 料 目 录:
幼儿园图书登记表 幼儿园教学挂图登记表 幼儿园各班图书登记表 教工图书登记表 幼儿园教育刊物登记表 幼儿园教参资料借用记录 幼儿园近二年图书采购报刊订阅情况
.
11
1-4.保健教师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 上学历,保育员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 训。
⑴配有专职保健教师(卫生医疗系统 聘用的必须全日制在岗,且相对稳定, 至少一年一聘),具有卫生专业合格 学历,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⑵保育员均为高中以上学历,并全部 接受过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 培训。
.
12
材 料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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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材 料 目 录:
幼儿园“十二五”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及小结 教师学历提升一览表 骨干教师名单、任命书 园级骨干培养计划书 骨干教师培养规划表 骨干教师资格材料一览表 骨干教师考核表 骨干教师民意调查表 骨干教师外出培训记录 骨干教师外出听课记录
.
16
材 料 目 录: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1.15•【字号】教基二〔2016〕946号•【施行日期】2016.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6〕94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完善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和管理机制,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发展质量,我厅在总结近年来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对执行十年的评估标准进行了修订,更名为“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作为《办法》的附件。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和管理工作,按照《办法》要求,严格申报程序,加强规范管理。

要以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推动学前教育政策落实。

要协调各方力量改善办园条件,落实保教要求,提升管理水平,科学规划,稳妥推进本地省、市、县各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逐步形成梯次合理、定位明晰的示范幼儿园体系。

二、各地要组织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学习“评估标准”,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

要引导幼儿园以标准为依据,重点关注影响幼儿园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指标,认清在办园理念、园所文化、园务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

三、从今年起,我厅将根据新标准对申报的幼儿园进行评审,2017年底前,还将组织完成对满五年的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复评工作。

各地要组织现有省级示范幼儿园对照新标准开展自检自查,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制定规划,认真整改,力争尽快达标。

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

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
每少1平方米扣0.1分
实地考察
4
C9、办公及辅助用房齐备:办公室、会议室、教工阅览室、教具资料室、保健室、隔离室、专用贮藏室、传达室、教工厕所、寄宿制幼儿园应有浴室、洗衣间。
每缺一项扣0.5分
实地考察
3
C10、厨房达疾控中心要求的B级以上厨房标准。
查看证书,无不得分
3
C11、安全通道符合消防部门规定。
每缺一项扣0.5分
实地考察
2
B5
教玩及教学设备
15分
C15、适合各年龄段的幼儿读物生均不少于5册,幼儿图书种类丰富、内容健康、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及时代要求。
生均每差一册扣0.2分
实地考察
查阅资料
2
C16、配备供教育、教研使用的各类参考资料,幼教刊物不少于7种,教师用书(理论资料、刊物)人均8册以上,有配套的教育挂图、教学卡片等。
1
B8
炊事
4分
C26、有冰柜(箱)、绞肉机、电烤箱、儿童餐具、消毒柜、炊具等必备炊事机械设备和烹饪设备。
缺一项扣0.5分
实地考察
3
C27、使用安全、无污染燃料。
未使用的不得分
实地考察
1
A2教职工队伍建设
95

B9
人员编制
16分
C28、全日制6个班规模的幼儿园设正副园长各1人,每班教师2人,保教助理或保育员1人,或每班教师三人不配保育员;全日制9个班规模幼儿园设正副园长3人;
3
B3
房屋建筑
15分
C7、房屋建筑坚固安全,建筑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设计科学,符合儿童特点。
无质检报告的扣2分
实地考察
查阅资料
3
C8、每班有独立配套(含有卫生间、儿童贮物室(箱))的活动室、寝室。单独的活动室使用面积不低于54平方米,活动室与教室寝室共用面积不应低于90平方米,卫生间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豫政办〔2012〕169号附件1-5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豫政办〔2012〕169号附件1-5

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豫政办〔2012〕169号附件1-5附件1河南省幼儿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指标幼儿园(所)占地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幼儿园校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2 —— 3 —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单位:间、平方米— 4 —— 5 —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单位:间、平方米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 6 —附件2河南省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指标一、儿童厕所: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米×0.7米,沟槽式槽宽为0.16米-0.18米,两侧用防滑砖;坐式便器高度为0.25米-0.30米。

二、儿童盥洗池:高度为0.50米-0.55米,宽度为0.40米-0.45米,水龙头间距为0.35米-O.40米。

三、儿童通道:在儿童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四、楼房建筑的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以下规定: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应在靠墙壁一侧设儿童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米;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O.11米,当楼梯净宽度大于0.2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米,宽度不应小于O.26米,棱角应为小圆角;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五、楼房走廊宽度应符合下列标准:教学生活用房双面布房的不小于1.8米,单面布房的不小于1.5米;服务供应用房双面布房的不小于1.5米,单面布房的不小于1.3米。

六、儿童活动用房宜为暖性、弹性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宜平滑、无棱角,在适宜— 7 —处设儿童专用拉手,不应设门坎和弹簧门。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米。

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七、活动室、音体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O.6米,距地面1.3米内不设平开窗;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米,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米。

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三门峡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单位:新蕾幼儿园自评总分县评总分市评总分
附件2:
三门峡市幼儿园等级评定申报表
幼儿园名称
园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门峡市教育局制表
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一)
教职工情况表(二)
近三学年经费收支情况表(三)
三门峡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审批表
幼儿园自评报告
注:如不够篇幅可另纸附在此页上面。

三门峡市幼儿园等级评定自查表
附件3:
三门峡市幼儿园等级自查评估表
幼儿园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门峡市教育局制表
三门峡市幼儿园等级自查评估表
幼儿园自查报告
注:如不够篇幅可另纸附在此页上面。

三门峡市幼儿园等级评定自查表。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11•【字号】教基二〔2016〕348号•【施行日期】2016.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修订)》的通知教基二〔2016〕34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精神,促进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特殊教育骨干体系建设,做好全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省教育厅对《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评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全省各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

二、工作程序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评估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参照《关于开展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3〕288号)的相关要求。

(一)自评、复评阶段1.有关特殊教育学校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和“评估细则”对提出申报要求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复评,提出推荐意见,与《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申报表》一并上报省教育厅。

每个省辖市(直管县)推荐的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申报指标,辖区内特殊教育学校数在10个以上(含10个)的推荐2所;10个以下的推荐1所。

(二)省级评估阶段1.省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2.专家组听取各地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申报情况汇报,并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实地考察。

3.专家组对照“评估细则”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800分。

(三)研究确定阶段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对综合评估排名居前的特殊教育学校,经省教育厅研究确认,并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称号,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

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附件1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 ——2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3 ——4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5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6 ——7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8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9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0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1 ——12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3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4 ——15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6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7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8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9 ——20 ——21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22 ——23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注: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非独立建筑群体。

(2)无专用幼儿厨房,厨房烧煤或用液化气罐。

(3)教室、寝室、厨房是彩钢板房。

(4)寄宿制幼儿园无隔离室、浴室和教职工值班室。

(5)不足6个班或有学前班设置。

(6)近3年内出现重大意外事故、较大责任事故或因违反师德造成重大影响。

2.本标准共有A级指标6项,B级指标29项,C级指标67项,合计分值1000分。

评估总得分920分以上,各项A级指标得分率均在85%以上者,可认定为符合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

3. 本《标准》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颁发的《河南省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教基[2006]103号)同时废止。

—24 ——25 —。

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

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
场地只达80%以下
5.每班活动室生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5~2m2(与午睡室合用90m2);每班配有儿童盥洗室(流水龙头6个以上,厕所蹲位4个以上)。
30
均符合要求
1项不符合要求,生均使用面积达1.2~1.1 m2
均不符合要求,生均使用面积达1 m2以下
实地考察
查阅资料
6.园有面积较大的,供幼儿自主活动的专用室:多功能活动室、科学探索活动室、儿童图书室、阅览室和音体(舞蹈)室等,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材料。
10
符合要求或有1项较弱
有2项较弱
较差
查阅资料,访谈
3.领导班子成员具有现代化科学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会操作现代化办公设备。不断提高指导保教工作的水平,坚持参与或指导班级保教工作,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论文在地(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16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24
均符合要求或有1项较弱
除第一项之外,其余1项不符合要求
有2项不符合要求;不是单门独园为0分
实地考察,查询有关资料
2.园内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儿童化;绿化面积生均不低于2m2。
15
均符合要求或一项较弱,绿化面积生均不低于1.5m2
两项较弱,绿化面积生均不低于1.2m2
三项较弱,绿化面积生均低于1 m2以下
12
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有三分之一符合要求
察看实物和查看教玩具登记册
6.幼儿图书生均10册以上,经审定的幼儿用书人手1套。幼儿图书种类丰富、内容健康、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及时代要求。
9
均符合要求或幼儿图书生均只达8册
两项不符合要求或幼儿图书生均只达6册
幼儿图书生均5册以下或不符合要求
同上

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附件1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2—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3—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4—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5—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6—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7—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8—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9—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0—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1—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12—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3—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4—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15—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6—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7—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8—截止20220914目前教育局发布的最新版,如有更新会删除本文档保持最新版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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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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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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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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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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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注: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非独立建筑群体。

(2)无专用幼儿厨房,厨房烧煤或用液化气罐。

(3)教室、寝室、厨房是彩钢板房。

(4)寄宿制幼儿园无隔离室、浴室和教职工值班室。

(5)不足6个班或有学前班设置。

(6)近3年内出现重大意外事故、较大责任事故或因违反师德造成重大影响。

2.本标准共有A级指标6项,B级指标29项,C级指标67项,合计分值1000分。

评估总得分920分以上,各项A级指标得分率均在85%以上者,可认定为符合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

3. 本《标准》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颁发的《河南省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教基[2006]10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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