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危重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疑难、危重、恶性肿瘤患者的诊疗,特制定本制度。

1.重症医学科建设符合要求,为积极收治危重患者创造条件。

2.各科抢救室设备、药品配置达到要求,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能,定期评价对紧急事件处理的反应性。

3.疑难危重、恶性肿瘤患者诊疗活动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负责,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患者入、出科符合标准。实行“危重程度评分”,定期评价收住患者的适宜性及临床诊疗质量,并有效落实改进措施。

4.各科室在科主任的带领下完善各病种危重病人多学科综合诊疗体系,即疑难危重、恶性肿瘤病例多学科综合会诊讨论。

5.发现疑难危重、首次入院的恶性肿瘤患者,科内组织病例讨论,仍未能决定诊疗方案,提请院级会诊,进行多学科综合诊疗,明确最佳治疗方案。

6.多学科会诊参加人员组成包括:疑难危重患者诊疗过程中涉及的本科及其它专科人员、恶性肿瘤患者诊疗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专业人员(特别是选择治疗方案时涉及的专科)。会诊人员资质要求至少是主治医师以上专业医师、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护师。

7.对多学科会诊中涉及的疑难问题,如病人转科归属、需要但本院暂缺的特殊药品、特殊检查、检验,由医务科及相关职能科协调解决,必要时汇报主管院领导给予解决。

8.对疑难危重、恶性肿瘤患者的非预期并发症有预防监控方案、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切实执行。

9.科主任、护士长与质控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患者的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会诊制度50868

第1篇: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多科联合会诊制度流程图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及程 序 一、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对疑难、危重患者,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重症患者,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交《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情况除外)并明确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须由副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担任)。医务科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科核定后的《**医院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送达各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三、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

诊疗工作,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五、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应及时书写《花都区人民医院院内会诊记录》。 七、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30分钟到达现场)。 八、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由医务科主要负责行政协调,并负责监督管制度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多学科联合诊治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xxx人民医院 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试行) 肿瘤就是一个全身性疾病,常常需要局部与全身治疗相结合的综合治疗。不同的治疗有不同的预后与生存率,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可提高生存率。为此卫生部肿瘤规范化治疗要求临床多学科协作团队(MDT)应作为肿瘤治疗的标准模式加以推广。2014年江苏省出台了肿瘤治疗用药与肿瘤辅助用药规范化管理的苏卫医2014[30]号文件,为了使肿瘤诊治更加科学与规范,提高患者治愈率与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制定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并成立肿瘤多学科协作(MDT)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由与肿瘤诊治相关的科室如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疗科、介入微创科、消化科、呼吸科、影像诊断科、病理科等多科专家组成,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及肿瘤患者的疾病分期、病理类型与机体状况制定合理的序贯诊疗方案与最优化的治疗流程。 一、成立肿瘤多学科协作(MDT)专业委员会 名誉主任委员:院长 主任委员: 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 肿瘤治疗相关学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秘书长: 医务科长 副秘书长:肿瘤中心护士长、肿瘤外科副主任 秘书:专科护师2名

委员(专家组成员):肿瘤多学科核心团队及支持团队成员(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首席专家:肿瘤科主任(肿瘤综合治疗知识较全面的资深肿瘤专家) 二、职责 主任委员负责行政、业务及工作流程执行情况督查,牵头组织大查房,主持多学科会诊;定期召集小组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院部提出需医院协调的建议;副主委兼任委员会协调员,协助主委工作,定期参加小组会议,并对本组患者MDT会诊负责(个别专家)会诊时间的协调沟通,根据需要参加多学科会诊,对患者本专业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自查本科室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首席专家对患者的综合序贯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负责。秘书长负责协调联络会诊人员、患者流程追踪,协助主委制定培训计划,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分工负责协助本专业副主委工作,秘书(两人排班)负责肿瘤中心深部热疗、毫米波免疫治疗等并接受第一手资料(接听会诊申请电话)会议记录与档案的保存及追踪随访。委员根据主委、秘书长联络要求及时参加肿瘤多学科会诊。 三、工作流程(附流程图) 1、门诊:各门急诊医师发现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病历,引导病人到肿瘤综合门诊(肿瘤内、外科在一个诊疗片区)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初步诊疗方案并确定收治病区。如需手术治疗,则收住外科系列相关病区。如需放疗、化疗,则收住放疗科、肿瘤内科病区。如需内镜检查可先收入呼吸科、消化科或肿瘤科、外科等首诊科病区,

多学科会诊总结

多学科会诊总结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2015年度多学科联合门诊工作总结 2015年,我院“多学科联合门诊”接诊病人0例,按照“三甲评审标准”要求,未达标。我院“多学科联合门诊”自2014年设立以来,一直采取预约形式,由首诊医师申请或患者直接预约,门诊部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多学科联合门诊开展的制度和措施,并做了问卷调研。2015年有29个临床科室申请成立了MDT 团队,门诊部多次动员并培训MDT团队骨干,但收效甚微。分析原因如下: 1、临床医生对多学科联合会诊(MDT)多数人不了解,选择什么样的病例并不是很清楚。 2、多学科会诊省内无统一收费标准。 3、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广大患者不知道什么是多学科会诊,不了解什么样的疾病可以多学科会诊。 4、科主任不重视,部分科主任认为多学科会诊能让科室的住院病人减少。 5、门诊电子病历记录体系不完善,多次复诊的患者职能部门无法进行监督。 6、肿瘤患者的多学科会诊医院没有统一要求,要想完成肿瘤初诊患者的多学科规范诊疗,不是门诊部一个部门能协调的。 综上原因,2016年,门诊部将:(1)加强“多学科联合会诊”的宣传力度,多角度,多途径进行对外和对内宣传,让人们了解多学科会诊给患者和医院带来的益处。(2)加快门诊病历信息化及完善门诊信息查询监督系统,方便职能部门筛查适合多学科会诊的疾病种。(3)到多学科联合会诊开展好的医院参观学习,借鉴经验。(4)修改原有的多学科会诊相关制度和流程,使其更易于实施。与财务科协商确定多学科会诊收费标准。(5)选取几个试点科室结合本科疾病特点,成立可实施的MDT团队,集中培训科室全体医生,并制作宣传牌,选取合适病例进行会诊。 通过多学科联合会诊流程的优化、门诊病历信息化、门诊医疗质控信息化,使我院多学科联合会诊工作逐渐开展起来,最终达到“三甲评审标准”。

危重抢救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危重抢救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危重病人是指病情严重,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病人,如呼吸困难、突发昏迷、心跳骤停、大出血者等。危重病人抢救护理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病人的生命安危,是医疗、护理工作的重点。 1.病情危重和抢救者须安置在抢救病房。 2.遇有大批病人和严重多发伤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护理部、 医务科,由医院组织专科医师和护士共同抢救。 3.抢救工作要及时、准确、有效。抢救人员要求有较强的抢救意识,技术熟练、动作敏捷、思想集中、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 4.抢救程序要严谨,明确分工,紧密配合。急救室或监护室内有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预案。一切抢救工作均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要注明执行时间。 5.抢救药物、器材应做到“五定”即定位、定数量品种、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用后及时补充,有记录并保持备用状态。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遇特殊抢救情况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要复述2遍,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避免有误,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医嘱和处方。 7.保留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至抢救结束,以便查对和补开医嘱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8.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客观书写抢救护理记录,补记抢救记录应在6小时内完成,并注明补记时间。 9.抢救和有特殊处置的病人进行输助检查或转运过程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确保病人安全。 10.定期对疑难、危重、抢救病人的工作进行讨论、分析和总结。 11.做好抢救后物品的清理、消毒、补充,检查的急救设备还原成备用状态。 12.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图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1.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1.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1.2医务科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2.1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1.2.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1.2.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1.2.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接到会诊邀请后,医务科应当及时与相关科室的科主任联系,并将会诊邀请单复印件和审核表格呈科主任审签;科主任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排邀请医疗机构所指定或具有相应诊疗资质的医师外出会诊,并在审核表格中填写和签字;医务科在接到科主任签署的审核表格后,应及时按程序审核、批准。医务科长外出,则由分管医疗副院长签审;分管医疗副院长外出,则由授权院领导签审。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发生的院外急会诊,由医院行政总值班行使医务科的职责,联系科主任、医务科长和分管副院长;相关的书面手续,由医务科和相关科室在此后的正常工作日补办。 1.4受邀科室因故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务科并在审核表中阐明理由,医务科在征得分管医疗副院长同意后,第一时间告知邀请医疗机构。 1.5正副科主任不得同时承担外出会诊任务。

1.6接受外出会诊的医师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1.7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同时,向医务科汇报,后者应当在第一时间通报分管医疗副院长。 1.8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如果确有转入我院继续治疗的需要,会诊医师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医务科汇报(会诊医师非科主任者,需同时向科主任报告),医务科需及时向分管医疗副院长请示;在院领导批示同意、医院相关科室准备妥当的情况下,才能告知邀请医疗机构、病人家属,建议其将病人安全转至我院继续诊治。 1.9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并将填写完整的会诊单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保存期限1年。 1.10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11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1.12对于医师擅自外出会诊者的处罚如下: 1.1 2.1擅自外出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行为的医院不符任 何责任; 1.1 2.2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将记入医师个人档案并在院内及科内进行通报;

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版

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2018年修订) 为提高我院多学科联合诊疗水平,进一步规范多学科联合诊疗活动,加强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列情况可申请医务科组织院内多学科联合诊疗: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患者; 2.门诊患者中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3.为恶性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4.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5.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6.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二、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开展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针对住院患者,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开展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促进各专业协同协调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和患者医疗服务舒适性。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

疗效,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中医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模式。 三、多学科联合诊疗,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专科主治以上医师担任。实行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制,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 四、院内多学科联合诊疗时,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一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务科。同时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1.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务科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参加会诊。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医师代为参加,并向医务科通知确认)。 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2.会诊时:医务科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危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危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危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1、护士应熟悉所管危重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及护理,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做好相关急救准备。如患者病情变化,应立即通知医生处理,及时、客观、准确做好护理记录。 2、护士下班前除做好护理病历记录外,必须将危重患者病情、治疗、观察重点,向下一班护士以书面及床头两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 3、实行危重患者护理质量三级控制,责任护士负责全面评估患者护理问题、制定详细的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并向责任组长汇报,责任组长需及时查看危重患者护理工作落实情况。对护理疑难问题,应汇报护士长进行讨论后落实护理方案。 4、实行危重患者主管护士参与医疗查房制,以利于制定正确、科学、合理的护理计划。 5、对病情复杂、护理难度大,涉及多个专业科室护理的危重患者,科室需上报护理部,必要时组织全院护理专家实行全院护理会诊。

危重患者护理常规 1、将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室,佩戴手腕识别带,穿病员服,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安静、整洁,温湿度适宜。 2、根据病情酌情给予合适的卧位,使病人舒适,便于休息,对于昏迷神志不清,烦躁不安的病人,应采用保护性措施,给予床栏、约束带、压疮防治垫等。 3、严密观察神志、瞳孔、生命体征等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报告医师,给予及时处置。 4、保持静脉通道畅通,遵医嘱执行各项治疗、给药。 5、加强基础护理工作,病人做到“三短六洁”,使病人清洁舒适。 6、视病情给予饮食指导。 7、保持大小便通畅。 8、保持各导管通畅,妥善固定、有标识、防脱落、扭曲、堵塞,同时注意无菌操作,防止逆行感染。 9、心理护理:加强巡视,关心病人,多与病人沟通交流,消除病人恐惧、焦虑等不良情绪,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001]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会诊管理制度 1、会诊的必要性: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通过会诊,可以使患者得到专科性诊疗建议,再经过经治医师综合性分析,可以得出最佳的诊疗方案。 2、会诊人员资质及责任:正常上班时间,要求原则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也可由执业医师先会诊,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会诊确认签字。非正常上班时间可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会诊后,会诊医师负责提出本科检查、诊断意见及治疗措施,供经治医师参考。 3、会诊分类及时限: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多科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8小时内完成;节假日或遇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完成。

4、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即科内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即院内多科会诊、院外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5、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即会诊记录下同),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会诊管理办法

会诊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会诊工作,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根据我院医疗工作需要,经院内专家讨论,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诊范围 (一)疑难病例; (二)需其他科室协助检查、诊断、治疗者。 二、会诊种类 (一)院内会诊: 1、普通会诊:患者病情尚平稳,需其它科室协助诊断、检查、治疗者。 2、急会诊:住院患者病情危急、生命已受到严重威胁,急需相关科室提出诊治意见者。 3、急诊科会诊:经急诊科医师诊治,认为该急诊患者需要专业科室协助诊治者。 (二)院外会诊: 经院内会诊仍不能确诊或需院外专家协助治疗的疑难病例。 (三)多学科联合会诊: 病情涉及多系统且本科室难以明确诊断或需多学科协作制定治疗方案的疑难病例以及其他特殊患者。 三、会诊医师资格 (一)院内会诊由各科住院总医师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本院医师担任,进修医师不具备独立会诊资格。

(二)临床药师可担任院内会诊。 (三)多学科联合会诊原则上由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承担。 四、会诊程序 (一)院内会诊 1、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主管医师开具会诊医嘱,发出会诊申请并填写《会诊申请单》中的相应部分;急诊科会诊、病房急会诊可先电话邀请,会诊时补齐手续。 2、科室负责会诊医师应及时登录电子病历系统查看本科会诊申请信息。 3、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急诊科会诊不超过10分钟;病房急会诊不超过30分钟;普通会诊不应超过48小时。 4、申请会诊科室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事先将有关资料备齐,介绍病情,并陪同会诊医师查看患者。 5、会诊完毕后,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并将其放入病案内,妥善保存。同时,主管医师应将会诊医师的意见记入病程中。 6、大内科以外的科室(包括中医科室)如需请大内科会诊,先请大内科住院总医师会诊,住院总医师需现场查看患者,填写会诊意见。如住院总医师难以解决,可再请专科医师会诊。 7、内科系统各专业科室之间会诊,可直接请主治或以上专科医师会诊。 (二)院外会诊: 1、由科主任提出,主管医师填写《院外会诊商请单》,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流程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专业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上报医务科、业务副院长。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医务科。 3.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事后及时补记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4.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了解患者家属的意见,告知内容须记录在病历上。发出病重(危)通知书,医师和家属双签字,完成告知义务。两个科室以上联合抢救时,须共同承担告知义务,以主要实施科室(如手术)为主。 5.抢救记录,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内容包括: 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精确到分)、抢救经过、检查和治疗的时间、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上级医师意见及执行情况、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死亡患者须注明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 6.拒绝抢救的患者,须有详细记录及患者直系亲属代表签字。一定要详细交代检查、抢救与治疗的必要性、可能的作用、副作用;强调拒绝抢救的后果。 7.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检查科室,应积极配合抢救。 8.急、危重症患者离开病房检查治疗或进入手术室的途中,须有医务人员陪同,根据患者情况,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 9.患者死亡后,医生须向患者家属提出尸检建议,并将家属意见记入病历,家属签字。家属同意尸检的,须按程序填写尸检同意书。 10.各科的抢救设备须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有关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一)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

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会诊制度 (最新)

会诊制度 (最新) 会诊制度 (最新)、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

疑难、危重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疑难、危重、恶性肿瘤患者的诊疗,特制定本制度。 1.重症医学科建设符合要求,为积极收治危重患者创造条件。 2.各科抢救室设备、药品配置达到要求,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能,定期评价对紧急事件处理的反应性。 3.疑难危重、恶性肿瘤患者诊疗活动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负责,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患者入、出科符合标准。实行“危重程度评分”,定期评价收住患者的适宜性及临床诊疗质量,并有效落实改进措施。 4.各科室在科主任的带领下完善各病种危重病人多学科综合诊疗体系,即疑难危重、恶性肿瘤病例多学科综合会诊讨论。 5.发现疑难危重、首次入院的恶性肿瘤患者,科内组织病例讨论,仍未能决定诊疗方案,提请院级会诊,进行多学科综合诊疗,明确最佳治疗方案。 6.多学科会诊参加人员组成包括:疑难危重患者诊疗过程中涉及的本科及其它专科人员、恶性肿瘤患者诊疗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专业人员(特别是选择治疗方案时涉及的专科)。会诊人员资质要求至少是主治医师以上专业医师、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护师。 7.对多学科会诊中涉及的疑难问题,如病人转科归属、需要但本院暂缺的特殊药品、特殊检查、检验,由医务科及相关职能科协调解决,必要时汇报主管院领导给予解决。 8.对疑难危重、恶性肿瘤患者的非预期并发症有预防监控方案、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切实执行。 9.科主任、护士长与质控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患者的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会诊制度

1目的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临床业务科室。 3具体内容 3.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 院外会诊等。 3.2急诊会诊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后,同时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科室。 相关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 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 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3科内会诊:入院三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 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应进行科 内会诊,全科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或临床责任医师负责组织或 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3.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 疗者,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临床责任医师或 科主任查房确定需要邀请会诊后,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受邀科室应 在48 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会诊。 邀请科室指定受邀医师的应由指定医师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会 诊医师应填写会诊记录。

3.5全院会诊:入院七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病情疑难复杂且 需要多科共同协作治疗的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并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确定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或医务科主持召开,并作总结归纳,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3.6医务科有选择性的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 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医院学术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主任参加。 3.7院外会诊:本院医师外出会诊,按照《关于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 行规定》执行。 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按照《外聘专家会诊管理规定》执行。 3.8会诊费用:科间会诊及院内会诊,按照《宜昌市医疗服务(价 格)收费标准》执行。所收费用记入受邀科室收入,医院另配套同等费用计入会诊医师绩效收入。

多科联合会诊制度流程图样本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及程序 一、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 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 改进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 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 凡遇疑难、重症病例, 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 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 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对疑难、危重患者, 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重症患者, 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 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 经科主任( 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 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交《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 紧急情况除外) 并明确会议主持人( 主持人须由副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担任) 。医务科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科核定后的《**医院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送达各邀请专家, 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三、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 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 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 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 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 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 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

作。 五、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 患者当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 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 当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 并发症的处理, 预后分析, 确定今后诊疗方案, 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 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 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 应及时书写《花都区人民医院院内会诊记录》。 七、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 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 30分钟到达现场) 。 八、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 由医务科主要负责行政协调, 并负责监督管制度落实, 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 持续改进多学科联合诊治质量, 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多学科联合会诊工作流程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副主任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通知医院总值班人员,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或业务副院长。 二、参加急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讲明病情及预后,填写病情危重通知书。 四、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

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在抢救急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及患者家属不得进入抢救现场。 七、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的供应。 八、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九、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急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知丁

(完整版)会诊管理制度

会诊管理办法 会诊是解决患者诊断与治疗的手段之一,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各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收治非本专科病症,需要转科治疗等。会诊分为院内会诊(包括普通会诊、急会诊)、院外会诊(包括远程会诊)二种。如需院外会诊,原则上应在已进行院内会诊的基础上再进行院外会诊。我院的会诊制度是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职称的高低进行实施,即住院医师必须在主治医师的同意下,方可提出会诊要求;书写会诊单,主治医师必须签名确认。会诊工作必须由主治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完成。 一、院内会诊 (一)普通会诊 1、院内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相关规定,需要邀请会诊时,由主管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并在会诊单上签名盖章后,送至应邀会诊科室。要求特殊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病员,可自行携带会诊单到有关专科检查;少数确需携带病历前往检查者,必须由科室医务人员护送,不得将病历交给病员及其家属。 2、全院会诊:病情复杂需要申请全院会诊时,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及决定应邀科室、医师名单和时间并在会诊单上签

名盖章后送有关科室,同时上报医务科,医务科酌情派人参加。 3、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由二级及以上或副主任职称及以上医师提出并在会诊单上签名后送有关科室。如为危重疑难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应邀科室应派副主任以上医师前往会诊。 4、门诊会诊:由首诊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写明本科情况和处理意见,提出会诊科室,立即让病员到相应的科室就诊;就诊时分诊导医应予以优先安排。如病情特殊或危重致病员无法行动时,首诊科室须电话通知会诊科室,会诊科室应立即派人前往会诊,会诊意见如实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5、应邀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派出主治以上的医师(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除外)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包括周六日和节假日)。 6、邀请会诊科室必须安排主治以上职称的经管医师,或当天高年资的值班医师,或科主任(全院会诊)陪同会诊,介绍患者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会诊记录。 (二)急会诊 1、科间急会诊:在治疗或抢救急危重症病人时,须经会诊解决的紧急疑难问题时可申请急会诊。会诊单右上方需注明“急会诊”字样,送会诊单的同时应电话通知受邀科室。受邀科室二线值班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规定审批稿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 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 为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宗旨,提高医务人员对疑难病症的诊治能力,促进各学科融合,协调多学科(亚专科)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规范、高效地开展临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多学科联合诊疗”来自三个及以上相关学科的专家,形成相对固定的专家组,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通过进行定期定时的临床讨论会,提出诊疗意见的临床治疗模式,即多学科联合诊疗(Multi Disciplinary treatment)团队,以下简称MDT 团队。 MDT是医疗业务协作组织不属于二级业务科室,不具备独立人事权,不作为独立经济核算单元,原则上不新增工作场地和人员编制。团队的运行实行负责人负责制。 第二条我院门诊或住院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进行多学科联合诊疗:1、门诊或住院病人所患疾病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或综合解决者;2、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者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3、恶性肿瘤患者;4、其他需要多学科联合诊疗的患者。 第三条申请或成立MDT团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团队负责人应为本院内本专业领域的权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他相关学科参与MDT的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本专业工作5年以

上)也可参与,参与科室之间有较强的专业互补性,其合作预期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二)团队有明确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对诊疗相关病种有明确界定,制定相关疾病的诊疗常规、治疗方案及工作流程。 (三)团队成员自愿参加,人员相对固定,定期、定时、定址进行会议,提出诊疗意见。 第四条 MDT团队的申报和审批遵循以下流程: (一)团队负责人填写并提交《XXX疾病MDT团队申请表》;(二)医务处初审; (三)院内公示; (四)医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五)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各类疾病的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在院内只设置一个; (六)在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第五条 MDT团队分为AB两个等级: (一)MDT团队A级:MDT团队已形成一定规模,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有固定的省级专家组成员,制定有相应疾病的规范化诊疗常规及流程,现阶段已经开展针对某一器官会系统疾病的院内多学科诊疗活动。 (二)MDT团队B级:MDT团队处于萌芽阶段,没有固定组织,无相应的省级专家组成员,未制定相应疾病的规范化诊疗常规

(定)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医院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目的 迅速果断采取相关诊治措施,确保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特修订本制度。 二、定义 是指救治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变化快,两个以上的器官系统功能不稳定,减退或衰竭病情发展可能会危及到病人生命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标准。 三、依据 《执业医师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四、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各类医务人员。 五、条款 (一)职责 1.院领导负责主持全院性重大抢救指挥工作。 2.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负责组织全院性重大抢救协调工作及督导各科室急危重抢救制度落实情况。 3.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护士长负责主持、指挥、协调实施科内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 4.各级医师和护士负责参与科室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二)组织抢救 1.科内一般抢救:主治及以上医师和护士长负责组织抢救实施。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如需会诊者,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的原则及时组织会诊,各类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2.多科抢救:对复合伤或夹杂多种疾病的抢救病人,要坚持先危后重、先重后轻的原则,先由威胁生命的主伤或主病科接诊抢救。对其他科的疾病,由主治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参加抢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突发事件抢救:当接诊大量突发事件病人,急诊护士及时通知医师,并即刻报告科主任、保健科、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室。医师在接到呼叫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参与抢救,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必要时由科主任、医务部或院领导到现场主持抢救,并根据规定上报上级领导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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