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的检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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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秤的检定方法
为了保证秤量准确和使用性能,对新制造的电子计价秤,除了
出厂检验和检定外,用户在购到该秤后,必须在使用地区申请进行计量性能的检定,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若检定与使用不在同一地区,应根据使用地重力加速度进行修正。检定地点、使用地点不同,只限于产品定型鉴定、仲裁、产品质量评比。其他情况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检定。此外,在使用过程中还要进行周期检定;若有损坏,在修理后也要进行修理后的检定,合格之后可投入使用。
1 技术要求
1.1 电子秤应按照该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制造,修配件应符合
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1.2 电子秤应标志型号、生产厂、出厂编号、最大称量、最小称
量、检定分度值、准确度等级符号。
1.3 电子称应有水平指示器。
1.4 电子称在下述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①温度范围为-
10℃-+40℃,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电子秤应在其标志牌上标明使用温度范围。②相对湿度不大于90%。③电源电压变化为-15%~+10%;频率变化为±2%。
1.5 电子秤应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在具有机电干扰场合使
用的电子秤,应满足本规程全部要求。
1.6 当环境温度相差5℃时,电子秤空秤示值的变化不得大于
1e。
1.7 在秤盘上加减砝码后,重量与金额显示器应在5s 内有稳定
的数字显示。
1.8 首次检定时,在秤盘上施加最大秤量砝码并保持30min,其
示值在30min 前后的变化不得超过称量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1.9 符合检定规程要求的标准器具。电子计价秤计量性能检定
时应具备:①与被检电子计价秤最大秤量相对应的M1 级(原四等) 公斤组砝码或高于电子计价秤准确度3 倍以上的标准砝码;②分度值不大于0.5℃的温度计,用于测量环境温度;③测量允许误差用的
M1 级(原四等)克组砝码应与所检定的电子计价秤的检定分度值相适应。通常采用0.1~1.4 倍检定分度值的组合砝码。
1.10 符合规程要求的检定环境。检定工作时,要求环境状态满
足规程要求。电子计价秤在环境温度范围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电源电压变化为-15%~+10%、频率变化范围为±2%等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2 一般技术状态的检查
电子计价秤使用前或进行计量性能检定前,应进行一般技术状
态的检查。通常检查以下几项:①外观完好,无明显破损;②各零部件装配良好,连接螺丝无松动;③水平指示器工作正常;④调节脚能调节自如;⑤电源线完好无损,接插件连接牢固、接触良好;⑥电源接通后显示器显示的数字和符号清晰、完整、无断线、无缺损;⑦数字键、功能键动作正常,操作灵活,安全可靠;⑧配有打印机的电子
计价秤,其打印值必须与秤的显示值相一致,并有法定计量单位符号;⑨标志牌上的标注项目应齐全、清晰,并应备有加盖检定印记的位置;⑩使用中的秤应有检定标记,并在有效期内。
3 检定项目与检定方法
计量性能检定前一般进行外观检查。主要包括:a移动式的称,应在平板或平台上进行测试。b带水平调整装置的称,测试前应将称调至标准位置。c称量测试前,应预加一次载荷到最大秤量;对最大称量大于或等于10t的称,也可用不少于50%最大称量的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不少于3次。
3.1 置零装置准确度的测试(零点误差);在称上加载10e的小砝码示值是I,逐一加放0.1e的小砝码,直至称的示值明显地增加了一个e,变成(I+e),所有附加的小砝码为△m,化整前的示值为P,则P由公式;P=I+0.5e-△m给出。化整前的误差为(E。);E=P-m=I+0.5e-△m-m. 规定;E。≤0.25e 3.2 偏载测试。砝码的选取,1)对于承载器的支承点个数N≤4的称,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的砝码约等于最大称量与最大添加皮重之和的1/3. 2)对于承载器的支承点个数N>4的称,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的砝码约等于最大称量与最大添加皮重之和的1/(N-1). 3)对于承受偏载量较小的承载器(如料斗等)的称,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的砝码约等于最大称量与最大添加皮重量之和的1/10. , 4)对用于称量滚动载荷的称(如轨道悬挂式称),应在承载器的不同位置上施加标准重量滚动载荷,器载荷约等于通常最重最集中的规定载荷,
但应不大于最大称量与最大添加皮重量之和的0.8. 方法:不多于4个支承点的称,将砝码依次加放在面积约等于承载器1/4的区域内,注意:使用质量大的砝码要比使用许多小砝码组合的效果好,如使用单一砝码,应放在区域的中心位置;如使用小砝码组合应均匀地分布在整个区域,避免不必要叠放,也不可超出界限。如果称具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测试期间不能运行。
3.3 称量测试。从零点起按由小到大的顺序加砝码至最大称量,
用相同的方法卸砝码至零点。测试至少应选定一下5个称量:1)最小称量;2)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称量,如:中准确度级:500e, 2000e;普通准确度级:50e, 200e; 3)50%最大称量;4)最大称量;加卸砝码对应注意分别逐渐地递增或递减。如果称装配了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装置,在测试中应运行。
3.4 鉴别力测试(可以在称量测试中进行)。鉴别力测试分别在最小称量、50%最大秤量和最大秤量处进行。在秤盘上加放相应秤量的砝码和10 个0.1d 的小砝码,然后依次取下小砝码,直到示值(I)确实了1 个实际分度值为I-d,加上0.1d 的小砝码,再加1.4d 的小砝码,则示值必须为I+d。
3.5除皮称量测试(以上步骤不能空称);至少应对2个不同的皮重量进行除皮称量测试。然后按照称量测试的步骤进行测试。如果称装配添加皮重装置,应做一次接近最大添加皮重量的测试。如果称具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装置,测试时可以运行,零点误差按3.1点测定。
3.6 重复性测试;
重复性测试分别在约50%最大秤量和接近最大秤量进行两组
测试,每组测试至少重复测试至少重复 3 次。每次测试前,应将秤调至零点位置。在约50%最大秤量和最大秤量处,以相同方式重复加载3 次,其中任意两次示值之差不应大于该秤量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检定中任何秤量点的示值误差均可按下述方法确定:在任何秤量点,如果加放到秤盘上的标准砝码质量为m,秤的显示值为I,然后以质量为0.1e 的砝码逐个累加到秤盘上,直到秤的显示值明显地增加了一个e,变成(I+e)为止。若此时累加到秤盘上的0.1e 砝码总质量为Δm,化整前的示值为p,则p=I+0.5e-△m
化整前的误差为:E=p-m=I+0.5e-△m-m
化整前的修正误差为:Ec=E-E0≤mpe
式中,E。为零点或接近零点(如10e)的误差。
4 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4.1 检定结果处理。检定数据按最大误差法进行计算,所有示值
误差均不大于该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的为合格。首次检定和随后检定合格的秤,应出具检定证书,加盖检定合
格印记或粘贴合格证,注明施行首次检定和随后检定的日期以及随后检定的有效期。对可能改变秤的计量性能的器件或直接影响到秤量值的部位应加印封或铅封。使用中检验合格的秤,其原检定证书与印封或铅封仍保持不变。首次检定和随后检定不合格的秤.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不带出厂,不准销售,不准使用。使用中检验不合格的秤,不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