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 概述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实验室中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存储和管理,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内易制爆化学品的操作和管理。
2. 定义2.1 易制爆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指那些具有爆炸性质,并且容易被错误使用或滥用从而造成爆炸危险的化学物质。
2.2 实验室实验室是指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场所,包括学校实验室、工业实验室以及其他科研机构的实验室等。
3. 管理要求3.1 采购和领用- 所有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和领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程,并经过合法授权的人员操作。
- 采购时必须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性,并妥善保存相应的安全数据表。
- 领用时应填写领用登记表,并说明使用用途和预计使用期限。
3.2 存储和标识- 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存储区域应设立固定的存储柜,并配备合适的安全设施(如防爆柜)。
- 存储柜内应按照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采取分层分仓储存,并标识清晰明确。
- 存储柜的使用和钥匙管理应严格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
3.3 使用和操作- 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在使用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 在操作过程中,应严禁使用明火,并保持操作区域的良好通风。
3.4 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能随意倾倒或丢弃。
- 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或合法处置。
4. 监督和检查4.1 监督机构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由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4.2 检查内容- 定期对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存储、标识、使用和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 检查时需核对相关文件记录,并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
4.3 处理措施对于发现的违反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实验室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教育警告。
实验室易制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预防易制爆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从事易制爆化学品研究、实验、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活动的相关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确保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立健全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3)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4)监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实验室研究人员负责实验过程中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了解并遵守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按照实验要求,正确使用易制爆化学品;(3)实验结束后,妥善处理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
四、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实验室需采购易制爆化学品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并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2)采购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包装完好。
(3)验收人员应核对采购的易制爆化学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2. 储存与使用(1)易制爆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具备通风、防火、防爆等条件。
(2)储存室内的易制爆化学品应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 废弃处置(1)废弃的易制爆化学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废弃的易制爆化学品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 安全教育与培训(1)实验室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
(2)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经过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看管推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当拥护职责,认真细致,严苛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采用操作规程,防范盗窃、水灾、火灾等事故出现。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订货必须经学校领导核准,入库,管理和采用前后都必须存有精确详尽的记录,采用后余下部分应当及时交还。
努力做到帐物吻合。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到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一)目的1.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存、采用的安全管理;2.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
(二)责任1.企业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2.全体员工履行职责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于本厂存有储存、采用危险化学的场所。
(四)管理要求1、本企业储存、采用的易燃易爆(例如氧气、乙炔、煤气瓶、汽柴油等)和有害、有毒(例如酸、碱)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2、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要建立可行的管理、储存、运输、使用规则;3、危险化学品必须成立专用仓,且要靠近作业人员,由专人管理;4、公司所购之危险品必须要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如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燃烧性等安全资料,并且有符合国标的标志和包装;5、采用危险品的部门,必须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适当的通风、防雷、安全检查、杀毒、降温、防潮、防静电及隔绝等措施;6、使用危险物品的部门或个人,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防范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动火管理,采取防火措拖;7、部门采用的危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柜内,并且领有用量无法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用数量,少于一个工作日采用的危险品,当值必须放置于专用仓库。
中小学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中小学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中小学化学实验室是培养学生科学素质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在实验过程中,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尤为重要。
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进行,我校制定了中小学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安全是中小学化学实验室管理的首要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的最大责任。
2. 划清责任界限。
明确化学实验室的管理责任,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 防患未然原则。
通过加强事前防范,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全员参与原则。
全体教师和学生都应参与到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来,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
二、管理措施1. 药品及物品的分类管理根据危险性,将化学药品和物品分为普通、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其他类别,并分别放置于指定的仓库或储物间中,严禁混放。
2. 药品及物品的采购和存储(1)药品采购。
应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经过实验室主管教师申请后,由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合格的化学药品,并妥善保管购买记录及化学药品的证照。
(2)药品存储。
根据药品的特性,将其分类存放于锁定的柜子或柜格中,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易取用,并标明药品的名称、浓度、危险性等重要信息。
3. 药品及物品的使用和操作(1)使用前检查。
在进行实验前,实验者应仔细检查所需药品的名称、规格、标签和保存期限等,确保药品无异常。
(2)按工艺要求操作。
实验者在进行化学实验时,应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
(3)禁止尝试实验。
禁止师生随意进行尝试实验,严禁未经指导教师同意私自进行实验活动。
4. 废弃物的处理和清理废弃药品和废弃物应经过分类、密闭包装并标明危险性,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专门处理。
不得将废弃物混放或随意丢弃。
5. 安全教育与培训为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我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使师生熟悉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性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其安全防范能力。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实验室设施的保护。
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存储、使用和处理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 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定和更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到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
3. 保卫处负责监督和协调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与标识1. 根据危险性等级和物品的特性,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为不同的分类。
2. 所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都应进行标识,包括标签、容器标识和储存区域标识,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存储1. 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地点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设有有效的通风系统和灭火设备。
2. 存储区域内不得存放其他非相关物品,保持整洁干燥。
3. 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二次包装。
4. 存储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禁火警示标志,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1.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前,应先仔细阅读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2. 在实验或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火源和静电,确保操作环境的干燥和通风。
3. 禁止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附近进行任何不相关的活动。
4. 禁止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用于非实验室工作,严禁私自携带离开实验室。
六、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处理与处置1. 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和消除可能的火源。
2. 高温、有机酸、氧化剂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避免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
3. 损坏或过期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及时报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紧急情况处理程序1. 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周围人员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防范化学品危险,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应遵循“谁存、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应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保证易制爆化学品的合法经营和使用。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管理第五条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危险性,将易制爆化学品分为易制爆炸品、潜在易制爆品、易制爆化合物等三类。
第六条易制爆炸品是指对冲击、摩擦、火源等有一定敏感性,可能在恶劣条件下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如雷汞、黑索金等。
第七条潜在易制爆品是指具有易制爆特性,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时可能引发爆炸的化学品,如硝酸甘油、三硝基苯等。
第八条易制爆化合物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易制爆物质经化学反应而成的稳定的化合物,如TATP等。
第九条对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应进行详细的标识和说明,以便于相关单位进行正确的操作和管理。
第三章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管理第十条生产、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储存场所,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并配备专职的监管人员。
第十二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应分类储存,不同类别的化学品应分开储存,避免混装混储。
第十三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置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理设施,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责任人和管理操作规程,确保储存环境的质量。
第四章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管理第十六条进行易制爆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质证书,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年第6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666号)以及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是指在教学、科研实验活动中涉及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具体参照国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本。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三类制毒化学品,以及国家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具体详见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三条凡涉及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本办法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消除隐患,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实验所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国有资产处是学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各院(系)具体负责本单位实验室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负责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全过程活动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制定并完善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细则;审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申请。
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是指在实验室内,对易制毒易制爆物品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
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溶剂、反应器、装置等,这些物品如果被不法分子使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的要求包括:
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环节进行管理。
2. 建立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使用清单和库存清单,保证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3. 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案和应对措施的制定和演练,增强实验室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对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物品进行分类管理,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储存和使用,如分区、分类、标识等。
5. 对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物品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 设立专人负责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内的安全稳定。
总之,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保障实验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可以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
因此,在实验室内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展实验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内的安全稳定。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爆炸性能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硝化甘油、硝化纤维素、硝酸酯等。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六条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储存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储存区域,配备专业的保管人员,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保证储存安全。
第九条销售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推行实名销售制度,对购买易制爆化学品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销售安全。
第十条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采取安全操作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运输和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发生泄漏、污染等意外情况。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
第十三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查处,并依法处罚,确保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安全无虞。
第十五条对于易制爆化学品的事故应急处理,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处置,保障公众和环境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资质。
第十七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必要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在特定条件下易发生爆炸,具有较大危害性的化学品。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
第四条政府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主体,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是管理对象。
第五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遵循“防御优先、预防为主、科学施策”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国家将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第二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危险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标识。
第八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应根据爆炸危险性、毒性、腐蚀性等特性进行划分。
第九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化学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危险性标志等信息。
第十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标识清晰可见,不得有模糊、混淆的情况。
第三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第十一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采取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电源等。
第十三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有专业人员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规定的使用方法和量。
第四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第十五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运输法规,采取正确的运输方式和包装。
第十六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应具备安全防护设备,司机应具备相关资质。
第十七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过程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第五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八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九条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防止扩大事故。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3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在开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收集的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认真组织理化测试中心所有教职工和研究生学习《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部门各项制度,在日常实验室易爆品购置和使用中坚决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定期组织相关工人员召开会议,讨论购置、使用、库存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调整,并确定具体措施以消除隐患。
3.购置易制爆化学品时,由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必须手续齐全,经测试中心领导审批,报学校派出所批准备案,得到购置许可证明后,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化学品供给商进行采购。
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4.易制爆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平安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易制爆危险物品。
6.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储存房间的平安保卫工作,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落实防火防盗等工作措施,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修整,以确保平安。
7.易制爆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平安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处理。
8.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必须在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的根底上进行。
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存放、领用),请在每周三上午9:00—11:00在B区106室存放、领用。
2、线上申请通过后并把已拿到手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入库存放B区106室,同时线上点下申请领用。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化验操作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化验室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应具备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购买和验收第五条购买和验收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购买和验收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七条购买和验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明确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商等信息,并填写相应的购买和验收记录。
第八条购买和验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经过专人搬运,并存放在专门的密闭柜中,防止引起意外。
第九条购买和验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及时入库,并按照特殊性质进行分类,标明警示标志,并制定出入库登记制度。
第三章储存和使用第十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室必须有明确的标识,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室应保持通风良好,远离明火和静电产生源,防止氧气浓度过高引起的火灾。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室应保持整洁,严禁杂物堆放,防止引发火灾。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和经验,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六条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遵循“小样试验、远离明火、防止喷溅、适量使用”的原则。
第四章运输和处置第十七条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易制爆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2019〕第154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8〕第70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科研、教学实验中采购、储存、使用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确定。
未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有害等危险性,亦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根据国家机关对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要求,考虑到学校实际管理情况,将易制爆、易制毒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等称为管制类化学品,除此之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称为非管制类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易制爆化学品(下称易制爆品),是指列入公安部公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易制毒化学品(下称易制毒品),是指列入国务院公布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可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试剂和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下称剧毒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备注为“剧毒”、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其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第四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下称国资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校内各单位易制爆品和非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易制爆品的采购审批。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具有易制作、易使用从而危及公共安全的化学品。
第四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众和社会的安全需要,及时调整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措施,并向社会发布。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溯源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特点,采取必要的防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八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止易制爆化学品被非法改变物理、化学性质和结构,降低易制爆化学品的危险性。
第九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进货、出库台账,详细记录易制爆化学品的进出情况,并按规定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条生产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安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易制爆化学品的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销售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销售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购货人和销售人员的登记制度,对购货人和销售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购货人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
第十三条销售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购货人进行核实,核实购货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手续,并详细记录购货人的信息。
第十四条销售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易制爆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并按规定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术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年版。
4职责4.1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5管理要求5.1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5.4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5.6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7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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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的检测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暂存点(公司化学品库)。
3 术语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1 年版。
4 职责
实验室是负责其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涉及实验室的危化品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登记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资材管理负责实验室暂存于公司化学品库房的危化品的监管工作;防止暂存化学品的遗失。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
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管理要求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实验室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上岗证。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实验室负责联系环境保护库交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附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
注: 1.“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栏列出的化学品分类,是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20576~20591)》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每一类由一个或多个
类别组成。
如,“氧化性液体”类,按照氧化性大小分为类别1、类别
2、类别3三个类别。
2. CAS是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
CAS号是美国化学文
摘社对化学物质登录的检索服务号。
该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